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论招投标的违规及其处理

论招投标的违规及其处理

论招投标的违规及其处理
论招投标的违规及其处理

论招投标的违规及其处理

南京工业大学浦交通0905 P1804090508 张枫这个学期我们学的是国际工程承包这门课,老师在上课时讲的最多就是招投标的问题,所以就找了些材料来写关于这方面的,今后我们要是参与招投标应该注意的是怎么避免违规。

现按照招标投标的程序和违法违规招标投标行为的不同处理规则,对违法违规招标投标行为进行以下分类分析。

一、有关招标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处理规则:

(一)招标无效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招标无效。被认定招标无效的应当重新招标:

1、未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

2、邀请招标不依法发出投标邀请书的;

3、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少于五个工作日的;

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二十日的;

5、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

6、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的;

7、应当履行核准手续而未履行的;

8、不按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内容进行招标的;

9、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接收投标文件的;

10、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不重新招标的。

(二)招标赔偿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给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有关投标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处理规则:

(一)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二)按照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这个老师上课时还举过例子。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两份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送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三)招标人有权拒绝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拒绝:

1、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

3、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其组成的变化使联合体削弱了竞争,含有事先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联合体的资质降到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下的。

三、违反禁止规定的招标投标行为

(一)中标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重新招标:

1、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以上行为影响中标结果,并且中标人为以上行为的受益人的;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的,其行为影响中标结果,并且中标人为以上行为的受益人的;

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以上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6、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下列行为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报价;

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下列行为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招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下列行为属于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或从其他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或者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行为。

(二)责令改正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责令改正,并可对有关单位和人

员进行行政处罚:

1、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

2、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3、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4、任何单位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限制或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为:(1)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上列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结算价在200万元以上;

(2)单项合同结算价低于以上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指:

(1)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

(2)以不合理的标段或工期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3)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四、有关评标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处理规则

评标过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进行评标或者重新进行招标。

1、使用招标文件没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的;

2、评标标准和方法含有倾向或排斥投标人的内容,妨碍或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且影响评标结果的;

3、应当回避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人参与评标的;

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人员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且影响评标结果的。

五、有关中标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处理规则

(一)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拒绝提交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金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二)不履行订立合同义务

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返还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改变或放弃中标

招标人不按规定期限确定中标人的,或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改变中标结果的,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并造成中标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在招投标中,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可能进行哪些违法行为?应负什么样的责任。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56条的规定,在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可能从事下列违法行为:

(1)评标委员会成员接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是负责评标工作的工作机构。为了保证评标工作的公正进行,评标委员会必须处于较为超脱的地位,因此,《招标投标法》规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在评标工作上,评标委员会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实践中,某些投标人为了获取中标,总是千方百计地接近、拉拢评标委员会的成员,通过送礼、免费提供出国旅游、甚至行贿等多种方法买通评标委员。对此《招标投标法》第44条第2款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为了保证评标工作客观公正地进行,《招标投标法》第38条规定,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为了防止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向外透露有关评标的情况,实践中采取了不少的措施,如在住宿、通讯上采取隔离措施。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透露与评标有关的应当保密的一些信息的实际情况,《招标投标法》第44条第3款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违反本规定的,即构成违法

(1)警告。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有前述违法行为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给予警告,即以书面的形式给予训诫和谴责。

(2)没收收受的财物。评标委员会的成员收受的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收归国家所有。

(3)罚款。评标委员会的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其并处罚款。罚款数额在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视违法行为的轻重而定。如果采取警告,没收馈赠的财物等处罚措施足以达到制裁违法行为的目的的,可以不予罚款。

(4)取消资格。对有前述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被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的人,应当从国家专家库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设立的专家库中除名,不得再从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任何项目的评标工作,招标人也不得再聘请其担任评标委员。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评标委员会的成员或参加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的

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比照相关的刑法条文,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法律责任的主体是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及参加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构成《招标投标法》第56条规定的法律责任,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构成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无需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只要行为人具有前述违法行为并在主观上有过错,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他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这些未来的这一行业的人应该重视这个问题,不能去钻法律的空子。还是希望招投标这个机制在我国甚至全世界能越来越健康高效。

参考文献:

[1] 国际工程承包总论/汤礼智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宿舍用违规电器检讨书_检讨书_范文大全

宿舍用违规电器检讨书_检讨书_范文大全 违规电器,就是违反有关规定或者规程操作的电器。我们宿舍是学生们平常的生活场所,一定要注意用电安全。下面是WTT为你整理的宿舍用违规电器检讨书,希望对你有用! 宿舍用违规电器检讨书篇1 我们对自己差点违反学校规定在寝室内使用违章电器的行为向您表示歉意和强烈的自责。我们差点犯了使用大功率电器的错误,多亏老师及时发现,阿姨及时制止,才避免了更大的错误的发生,如果那天没有被发现,我们一定会犯措,等到真的出了事情,后悔也没用了。今天我们又是一整天的课,想吃点热腾腾的东西,但是由于课的原因我们经常去食堂已经没有菜了,所以我们决定好好犒劳一下自己。。。于是,向住在校外的同学借来了火锅,准备晚上大吃一顿,而且我们利用好不容易中午空闲的时间买来了菜,特地洗好准备好,以便一下课回寝室就能吃。但回寝室后发现桌上老师您留下的纸条,心里就慌了,正当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阿姨及时出现了,告诉我们事情的严重性,让我们从心底里打消了这个念头,后来我们就把火锅连同准备好的菜都搬到住校外的同学那里了。 针对所犯的错误我们寝室决定执行以下整改措施:(1)立即召开寝室会议,就违章用电的事件相关人做出深刻地检讨,给寝室带来的不好影响要负起责任,并立下保证。(2)重新阅读相关规则,保证日后绝对不做与规则相违背的事情。 (3)检查自己的用电用品中是否还存在着违章电器,一旦发现立即处理,决不再用。 这次的事件我真的感到抱歉,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可以认可我认错的态度,我真的已经深刻的反省到我的错误了,希望老师再给我知错就改的机会。也希望同学也要引以为戒,不要犯和我一样愚蠢的错误了,这次的教训真的很大很大。勿以恶小而为之”,如今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制度。对于我们所犯的错误,我们已经深刻检讨反省,但念在我们是初犯,而且诚心悔过改正,给我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请老师看我们的表现。我们511寝室向您作出深刻的检讨。

招标过程廉政风险点分析和风险防范

招标过程廉政风险点分析与风险防范 1. 引言 在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领域引入招投标制度有效防止了过去个别权利部门和个别当权者利用手中权利在工程发包、物资采购过程中的腐败和商业贿赂行为。但随着操作模式的改变和权利的分散转移,腐败和商业贿赂现象如影随形逐渐渗透到了招投标的各个环节。事实证明,凡是有权利发生作用的地方就有可能发生腐败和商业贿赂行为,就存在廉政风险。因此,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商业环境,开展招投标过程的廉政风险点分析并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就显得十分必要。 2.工程和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的突出问题 目前虽然各企事业单位在工程发包和物资采购方面普遍采用了招标的方法,但招标工作在组织机构,工作程序,商家入围,评委选取,评标定标,合同管理等方面,都程度不同地存在不规范的问题。过多的行政干预,操作程序不规范或随意简化、对投标单位审查考核不够、投标结果轻易更改等情况时有发生,大大削弱招投标机制所应有的效能。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管理单位往往对招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制度程序置之不理,采取如下的违规行为:①化整为零,逃避招标。采用化整为零的方式逃避招标,将达到招标起点标准的项目或金额进行分割,使得分割后

各部分达不到招标起点。②半招半定,只招其一。只对部分项目展开招标,其他部分则按设计变更或追加项目发给关系户或擅自采用邀请招标方式。③表面虚假招标,实际直接发包,或泄露标底,与投标单位串通投标。④招标文件不规范,文件信息不清晰、不具体,导致招标文件内容存在明显差异而缺乏可比性。⑤评标不公正,过程不公开,搞暗箱操纵,对关系户和其他投标方区别对待。⑥招标过程重要信息泄密等。 投标单位为了中标有时可能采取以下不正当行为:①采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或非法手段谋求中标。②投标单位互相串通,彼此达成协议,出现陪标、串标、围标的现象,损害国家和招标单位的利益,削弱、限制了正当的竞争,使招投标流于形式。 ③投标单位挂靠现象严重,有些投标单位不具备要求的资质和能力,就采取借用或挂靠等方式谋求参与投标,中标后再转包或分包,获取利益。 以上列举现象说明招标也不是包治百病,不规范的招标和不正当的竞争依然是腐败和商业贿赂的手段和表现形式,有人称之为“阳光下的罪恶”。 3.招标过程廉政风险点分析 招标过程包括招标计划的编报、招标方式的确定、招标文件的拟定、投标单位的入围、评标、定标、合同签订与履行等主要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存在廉政风险,下面做一粗浅的分析。

寝室锅被收检讨书范文

寝室锅被收检讨书范文 尊敬的老师: 您好。 在9月28日的宿舍检查中,我们宿舍被查出持有违章电器电热锅,为此我感到十分愧疚。在此,我对此次违规行为进行深刻检讨。 九月份,……,我忘记了把电热锅收好,就直接出门了。后来室友告知这只电热锅在宿舍 检查中被收走,对此我感到非常愧疚,一方面愧疚当初不该因为不是自己的违章电器就随便带入寝室并且没有收好,另一方面我也对自己的过错进行了认真的反思。 《学生手册》中明文规定严禁在寝室使用大功率电器,而学院老师们也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宿舍内不能出现违章电器,但我却没有足够重视,犯了错误,对此我感到非常惭愧。校方明文规定严禁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为的是每一位同学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但由于 我的侥幸心理,没有考虑到其他同学的利益,使宿舍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是对自己和 他人生命安全不负责的一种表现。我的行为还在宿舍间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而我的犯下了一个影响非常不好的错误。此外,做为一名大四的学生,我没有为学弟学妹们做到良好的榜样,不仅给自己、给同学、给学校的人身及财产 安全造成了危害,也给老师的管理造成极大的不便,同时还让老师为我费心。 在深刻的自我反思后,我已经认识到了错误。首先,我一定会仔细反省自己的不当行为,认真学习学生手册,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重视违章电器问题。其次,用心克服生活懒散、粗心大意的缺点,提高纪律意识,认真学习学校的校规校纪并且努力做到自觉遵守。最后,我向老师保证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不会再忽视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学校规定,提高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非常感谢老师对我所犯的错误进行了及时的指正,我保证今后一定会严格遵守公寓管理条例,不会再有类似事件发生在我身上。希望老师能够给我一次改正的机会,并且真心地接 受老师的批评和教诲。 诚挚地写下这封检讨书并请求原谅。 检讨人:xx-x 2015年10月1日 大学宿舍煮东西检讨书 2017-12-30 21:53 | #2楼

论招投标的违规及其处理

论招投标的违规及其处理 南京工业大学浦交通0905 P1804090508 张枫这个学期我们学的是国际工程承包这门课,老师在上课时讲的最多就是招投标的问题,所以就找了些材料来写关于这方面的,今后我们要是参与招投标应该注意的是怎么避免违规。 现按照招标投标的程序和违法违规招标投标行为的不同处理规则,对违法违规招标投标行为进行以下分类分析。 一、有关招标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处理规则: (一)招标无效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招标无效。被认定招标无效的应当重新招标: 1、未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 2、邀请招标不依法发出投标邀请书的; 3、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少于五个工作日的; 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二十日的; 5、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 6、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的; 7、应当履行核准手续而未履行的; 8、不按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内容进行招标的; 9、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接收投标文件的; 10、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不重新招标的。 (二)招标赔偿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给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有关投标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处理规则: (一)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二)按照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这个老师上课时还举过例子。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两份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送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三)招标人有权拒绝

违规电器检讨书

宿舍楼违章使用电器的检讨书范文 尊敬的楼长阿姨今天我们宿舍用热得快,被楼长阿姨及时制止,感谢她能发现并指正我们的错误,避免了更严重的错误的发生。这个热得快是水管爆裂的时候找外面的学姐借的,我们今天想早点复习功课,马上要期末考试了,本想省点时间,早点洗完睡觉,就烧了俩壶水,我们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对自己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和深刻的自剖。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学生会干部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这两天来的反思结果汇报如下:第一,我们的行为不符合一个大学生的要求。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该识大体、顾大局,在校纪校规面前人人平等,我不应该为了一己之便违反校纪校规。况且,我们宿舍楼层不高,下楼打开水是一件很方便的事,控制自己不用类似的大功率用电器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第二,我们应主动配合学院搞好安全工作,学院老师三令五申、班干也一再强调,要求我们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但这都成了耳旁风,这些都是不应该的。第三,我的行为还在宿舍间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而我们的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校风和院风的建设。我们只有认真反思,寻找极大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做为一名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给学楼长阿姨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在深刻的自我反思之后,我决定有如下个人整改措施:一,按照要求上交内容深刻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其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二,用心克服生活懒散、粗心大意的缺点。三,和楼长阿姨加强沟通。保证今后不再出现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我非常感谢老师和学生会干部对我所犯错误的及时指正,我们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似行为发生在我身上。请关心爱护我们的楼长阿姨继续监督、帮助我们改正缺点,使我取得更大的进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2010年6月24日10:10:4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固定总价施工合同、施工总价承包合同、EPC合同等等这些在建设项目中名称不一却又具备相同重要性的合同,经常出现在我们的实务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作的定义,我们理解前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业主、建设单位、发包方或总包单位)与承包方(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约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合同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性文件,也是维持双方关系的纽带。 在不同的项目中,类似的合同可能以不同的名称出现,结合项目特征,又可能具备了不同的细化条款,如何把握其中的共性、如何有效地防范、控制合同风险,是需要十分重视、认真分析研究的问题。根据相关法规以及我们的经验,笔者在本文中将就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中的一般性风险结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实务中的案例做浅显分析。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方式 作为合同的一种,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同样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法律阶段,与其他任何行业一样,建设工程合同的缔约过程基于建设工程的行业特殊性具有显着特点。一般而言,在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方式有两种,即议标和采用招投标方式发包与承包。 一)??? ?议标 议标,实质上即为通过谈判进行采购,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的方式达到采购交易(建设工程承包)达成的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 从实践上看,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要求对报价及技术性条款不得谈判,议标

则允许就报价、技术性条款等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因此,议标方式针对性、目的性强,时间成本和财务成本较低,方式灵活多样的优势广泛被部分小型建设项目所采用;另外,针对服务招标,鉴于其价格难以公开确认,同时,合同对于服务品质以及要求也适用谈判进行具体沟通和解决,议标方式以其自身的优势当之无愧的成为恰当的采购方式。但是,仪表方式也具有固有的缺陷,即不具有竞争性和公开性,幕后交易、暗箱操作、腐败成为议标方式的副产品,采购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因此除政府间合作项目外,目前采取直接议标形式获得项目的可能性已经大大减少,大部分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都采取招标形式。 二)??? ?招投标 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其最显着的特征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活动之中,招标方通过对各投标者提交的报价以及其他条件从综合角度进行比较,从众多投标者中选取工程项目报价较低、技术力量雄厚,质量保障体系完备可靠、同时享有良好信誉的承包方作为项目中标者,与其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这种方式显然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招投标因其上述所具有的优越性,迎合了市场竞争的要求,成为我国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中大力推广的主要方式。 根据《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有条件招标的项目都应该进行招标。同时,《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以及(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招投标中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

招投标中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

以下为真实案例,来自网络整理 案例1一个同行公司找了20多家公司竞争一个5000多万的绿化项目。结果他的两个竞争对手联合40家公司,把他的二十几家给围了,直接损失70到80万(找20多家的费用)。间接损失1500到2000万,气坏了! 案例2某智能化项目公开招标,实际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一共有17家,最终是报价接近平均价的供应商中标。事隔半月后,当时参与投标的有关公司人员透露,参与竞标的17家投标企业中真正实际参与者只有4家,其他13家公司是被这4家公司接资质来投标的。 案例3一个大型进口设备的招标,这个产品比较特殊,金额要100多万,厂家在中国没有总代理商,都是按报备制做的,客户前期需求最先找我们沟通,选型和技术交流

都是我们做的,当然我们也第一时间和厂家进行了报备,并且拿到了厂家针对这个项目的专项授权。 等开标的时候,现场的情况一下子让我们措手不及,竟然有另外2个公司也拿着厂家的授权来应标了,并且价格比我们低很多。当时招标办根据低价中标的原则,让A公司中标了。后来我们就质疑了,三家公司用同一个品牌来投标,明显不符合招标规则,按理当场应该废标的。并且A公司的授权涉嫌伪造,是将厂家原来给的授权进行了PS 处理。 质疑最后仍然无效。我们又和厂家进行协商,要求厂家不能直接对A公司进行供货,必须要通过我们进行采购。但是厂家却唯利是图,仍然向A公司进行了供货。现在客户仪器买了,售后却没人管了,A公司早都找不到人了,又来找我们做售后。 你说,管还是不管?做项目真心不容易,在当前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投标项目需要我们倾注更多的心力、智力和精力。当然我们也希望有越来越公开透明公平的竞争机会,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同行恶性竞争,对双方都没有好处。 一、围标串标对个人的处罚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6、本规定中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7、对于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追诉。 8、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本规定中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于相应的单位犯罪。 二、围标串标的其他责任有哪些? (一)行政责任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4、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指: (1)以行贿谋取中标; (2)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3)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3000字违禁电器检讨书

3000字违禁电器检讨书 尊敬的老师: 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使用违禁电器这种违纪行 为的深刻认识以及再也不违纪的决心.这是一次十分深刻的检查,我对于我这次犯的错误感到很惭愧。 在11月26号的宿舍检查中,我们宿舍被查出有违法学校规定的电器,为此我感到十分惭愧。检查的老师当场没收我们的违禁电器,并记下名字,对此我表示接受,也感谢他们能发现并指正我们的错误,避免了更严重的错误的发生。通过学习宿舍安全管理条例,我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对自己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和深刻的自剖。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老师做出深刻检讨。 通过对宿舍安全管理条例细则的学习,我深刻意识到自己犯的错误的严重性,规定第四条说明学生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热棒、电炉和电饭煲、电炒锅、电磁炉、电热杯、电水壶、微波炉、电冰箱等电器(功率在750W一下的电吹风和小风扇除外)。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们这种纵容违反学校规定的电器在宿舍存放的行为是有悖于合格大学生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结果仍损害了多方的利益,在学校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这种行为,即使没有对宿舍及周围同学带来损失,这个举动本身就违背了做合格学生的原则。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一名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来说,如此低下的安全防范意识是对老师工作不尊重的表现,也是对身边的同学的生命和财产不尊重的表现,这种表现显然不符合社会对我们的要求。其次,我们的这种行为还在寝室间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规章管理制度,不利于学校和院系的风气建设。同时,对学校形象也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我们应该去维护学校的形象而不是去破坏它。我们只有认真反思,寻找极大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学校、集体、老师和自己一个交代,从而得以改正自己的错误,取得进步。还有大学生学生手册也明确规定了不能在宿舍使用违禁电器。使用违章电器有很多危害,如性能下降,耗电大效率低,可靠性差,安全系数低,有触电危险,易跑冒滴漏,操作不灵活,磨损严重,噪音大,无故障运行时间,短服务不到位,折旧快,保值能力差等影响。一不小心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害人害己。学生手册中强调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引起失火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对于学校明例规定的规定,我们还是明知故犯,这是十分不好的,相当严重的,应该检讨自己的行为。现在想想,我们的行为不符合一个大学生的要求。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该识大体、顾大局,在校纪校规面前人人平等,我不应该为了一己之便违反校纪校规。况且,我们宿舍楼层不高,下楼打开水是一件很方便的事,控制自己不用类似的大功率用电器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更不应该为了自己的懒惰找借口,一旦出现问题,不应该让大家为我们的行为买单,大家也没有这个责任。作为一名大三的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没有为刚入学的同学做良好的学习榜样,给宿舍管理科的老师在宿舍管理的工作上带来了极大的麻烦。我们的行为使我们的宿舍存在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但事前我们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由此在宿舍埋下了灾难的种子,我们的行为严重威胁到集体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我们全体宿舍成员诚恳的向大家道歉。再有就是在前不久,商学院出现了因学生宿舍使用违禁电器的火灾,认识到了这是用鲜血和生命铸成的惨痛教训,而我们宿舍没有惊醒,还继续使用,实在是太无知了。要明白学校老师抓我们是为了我们好,为了我们的安全,全校广大师生的安全,这种关心我们的行为,我们应该要好好的反省一下,深刻的检讨。为此,我们深感内疚和惭愧。我们辜负了老师对我们的殷切希望,辜负了同学们对我们的信任,辜负了宿管科老师的教诲。我们再次向老师们和同学们进行诚挚的道歉。宿舍管理科的老师同其他老师一样,诚挚殷切的希望我们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材。不仅仅在学习,还有生活方面也应认真的对待。我们在学好老师教给我们的知识的同时,更要学好如何做人,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是指为规范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建筑工程招投标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法实施条例进行一般的建筑工程招标流程和网上招投标的过程,维护建筑单位投标人和工程招标人的各项利益。 一、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细则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2003】30号令 注:本办法已全部按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第23号令(2013年)修改后更新 二、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总则的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建筑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建筑施工企业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宿舍用电检讨书范文6篇

宿舍用电检讨书范文6篇 宿舍用电检讨书篇一: 尊敬的辅导员: 今天,由于使用大功率电器,我和我的室友受到了您的训导。听过您的话语,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为此感到惭愧。 从入学第一天起,学校就三令五申,一再强调校规校级,并提醒我们不要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可我却为了图自己的一时方便,没将学校的纪律和老师的教导放在心上,一意孤行的使用了大功率电器。 作为一名大二的学生,我这样的行为完全是给刚入学不久的学弟学妹们了一个坏的榜样,给老师们在宿舍管理的工作上带来了极大的麻烦,给我们宿舍埋下了一个安全隐患。 电路起火的问题近几年来频频在高校出现,出现的原因无非就是部分学生贪图方便使用大功率电器。人最宝贵的就是生命,使用大功率电器这种行为就等于是在危害我们的生命,因为如果不慎失火,财产损失事小,万一发生人员伤亡,结果将是我们一生中永恒的痛。血的教训很多,但始终没有引起我们在思想上的足够重视,总是存在侥幸心理。但现在我深深的知道,这样的做法是很错误的,这样的心理也是完全错误的。 由于我一个人的犯错误,有可能造成别的同学的效仿,影响

班级纪律性,学校的纪律。为此,我将对这种违规行为进行一次认真的、彻底的、深刻的检讨。 在此次问题上,我犯了如下几点错误: 一、我没有对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仔细的学习,并深刻的贯彻学校对我们的要求。学校明文规定严禁在宿舍里使用大功率电器,且校领导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宿舍内不能出现违章电器,但我却依然犯了这样的错误,这是对学校规章制度的不重视,也是对各位对领导的不尊重。对此我感到非常的惭愧。 二、将安全问题置之脑后,存在侥幸心理。其实所有事故发生的案例,当事人谁不是抱有与我相同的态度呢?但有句话说得好,安全无小事。校方明文规定严禁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是为了保障每一位同学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却没有引起我思想上的足够重视,认为只要小心使用不会出什么问题。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自身的自由散漫,为图一时便捷而偷懒的性格。三、没有顾及他人的利益,为图自身一时便利,将他人财产安全置于脑后。为了一己私利,将大家的安全问题弃之不顾,却没有想到,万一发生安全事故,周围将有多少人因此受到牵连。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该识大体,顾大局,我不应该为了一己之便违反校纪校规。 总的来说,我缺乏对公物和私人财产的保护意识,欠缺对学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版)

.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995年8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5号发布施行根据1997年12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03年4月2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规范和管理,使工程任务进入市场,通过平等竞争,实现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之间的公平交易,有效地控制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的方式,将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含建筑装饰装修)、咨询监理、工程总承包、材料设备供应等任务,一次或者分步发包,由投标人通过竞争承接任务。 第三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都必须按照本办法进行招标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投标: (一)属抢险救灾的; (二)投资总额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四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应当公开条件,坚持公正合法、诚实信用、平等竞争的原则,不受地区、部门和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行业、专业等为理由强行承接工程。

第五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省、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具体实施措施;(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总结交流经验; (三)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招标代理人的资质(资格); (四)会同工业、交通等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办理有关招标事宜; (五)调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纠纷; (六)否决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定标结果。 第七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按照招标投标管理权限与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或者备案权限相一致的原则,由省、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管理。 第八条省、市、县(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投标管理机构),按照分级管理权限,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业务受上一级招投标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省、市、县(市)工业、交通等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部门直接投资和相关投资公司等在本行政区域内投资的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2

宿舍违规检讨书范文

---------------------------------------------------------------范文最新推荐------------------------------------------------------ 宿舍违规检讨书范文 宿舍违规电器检讨书 尊敬的楼长阿姨 今天我们宿舍用热得快,被楼长阿姨及时制止,感谢她能发现并指正我们的错误,避免了更严重的错误的发生。这个热得快是水管爆裂的时候找外面的学姐借的,我们今天想早点复习功课,马上要期末考试了,本想省点时间,早点洗完睡觉,就烧了俩壶水,我们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对自己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和深刻的自剖。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学生会干部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这两天来的反思结果汇报如下: 第一,我们的行为不符合一个大学生的要求。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该识大体、顾大局,在校纪校规面前人人平等,我不应该为了一己之便违反校纪校规。况且,我们宿舍楼层不高,下楼打开水是一件很方便的事,控制自己不用类似的大功率用电器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第二,我们应主动配合学院搞好安全工作,学院老师三令五申、班干也一再强调,要求我们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但这都成了耳旁风,这些都是不应该的。 第三,我的行为还在宿舍间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而我们的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校 1 / 14

风和院风的建设。我们只有认真反思,寻找极大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做为一名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给学楼长阿姨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在深刻的自我反思之后,我决定有如下个人整改措施: 一,按照要求上交内容深刻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其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二,用心克服生活懒散、粗心大意的缺点。 三,和楼长阿姨加强沟通。保证今后不再出现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我非常感谢老师和学生会干部对我所犯错误的及时指正,我们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似行为发生在我身上。请关心爱护我们的楼长阿姨继续监督、帮助我们改正缺点,使我取得更大的进步! 宿舍违规用电检讨书 尊敬的老师: 在最近的一次宿舍检查中,我们宿舍被查出有违法学校规定的电器,为此我们感到十分惭愧。我将对此次违规行为进行一次认真的、彻底的、深刻的检讨。 通过对宿舍安全管理条例细则的学习,我深刻意识到自己犯的错误的严重性。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们这种纵容违反学校规定的电器在宿舍存放的行为是有悖于合格大学生的行为。尽管这个电吹风是我们集体办电话业务的赠品,并且是损坏的,我们从未使用过。但这种行为的结果仍损害了多方的利益,在学校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这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 目 录 一、 国家、建设部有关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1997年1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999年8月30日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部建建 (1999) 313号1999年12月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79号 2000年1月30日 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第3号令 2000年5月1日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建设部令第79号 2000年6月26日 7.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建设部令第80号 2000年6月30日 8.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编

建设部令第82号2000年10月8日 9.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建设部令第86号 2001年1月17日 10.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摘录) 建建 (2001) 82号 2001年4月20日 1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2001年6月1日 1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七部委联合发布第12号令 2001年7月5日 1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07号 2001年12月1日 14.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若干意见 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2002年1月30日1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02) 21号2002年3月8日 16.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建办市 (2002) 51号 2002年6月11日 17.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 建法 (2002) 185号2002年7月11日

招投标中50种常见违规行为

招投标中50种常见违规行为 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评审专家之间,投标人为了成功中标,不惜违法采用所谓“潜规则”,这里总结50种典型串通行为,供同业参考!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等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 4.招标人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单位,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或者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单位提供帮助。 5.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启投标文件。

6.招标人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允许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报价。??总裁老婆深夜回家,老公看她走路姿势不对,妻子:加班累的! 7.招标人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标底、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泄露资格审查或评标情况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8.招标人开标前与投标人就项目进行实质性沟通,或与投标人商定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9.招标人组织或协助投标人违规投标。 10.招标人与投标人委托同一造价咨询公司提供服务。 11.多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采购预算均相差无几。 12.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与投标人间约定给予未中标投标人一定的费用补偿。 13.评标时,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或干扰正常评标秩序。 14.招标人指使、暗示或强迫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15.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16.招标人在开标前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 17.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意向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同时商定由中标人支付其他投标人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用,让各方利益均沾,把招投标变成了各方瓜分利益的工具。 18.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间串通,事先内定中标单位,然后通过场外交易,获取中标。 19.在一些工程招投标中,投标人与招标人采取欺诈的方式,低于成本价中标,然后在施工中采取变更工程量、多算工程量或材料人工费等手段提高决算价格。 20.招标人授意自己中意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的公司的名义投标,并给予一定报酬。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 21.采购人向协议供货商询价,但结算时,同品牌、同型号、同期该产品,其他采购单位的购买价格远远低于采购人所购买的价格。

大学生违规电器检讨书范文

大学生违规电器检讨书范文 尊敬的老师: 您好! 我们宿舍在因为使用电吹风导致宿舍断电,为此我们感到十分的惭愧。我将对此次违规行为进行一次认真的、彻底的、深刻的检讨。通过对大学生手册的学习,我们深刻意识到所犯的错误的严重性。 我们违反学校规定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行为是有悖于合格大学 生的行为。这种行为损害了多方的利益,在学校造成了极其不良的 影响。 首先,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一名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来说,如此低下的安全防范意识是对老师工作不尊重的表现,也是对身边 的同学的生命和财产不尊重的表现,这种表现显然不符合社会对我 们的要求。其次,我们的这种行为还在寝室间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规章管理制度,不利于学校和院系的风气建设。 同时,对学校形象也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我们应该去维护学校的形象而不是去破坏它。我们只有认真反思,寻找极大错误后面的深 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学校、集体、老师和自己一个交代,从而得以改正自己的错误,取得进步。我们的行为使我们的宿 舍存在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但事前我们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由此在宿舍埋下了灾难的种子,我们的行为严重威胁到集体的生命 财产安全。为此,我们全体宿舍成员诚恳的向大家道歉。宿舍管理 科的老师同其他老师一样,诚挚殷切的希望我们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材。不仅仅在学习,还有生活方面也应认真的对待。 我们在学好老师教给我们的知识的同时,更要学好如何做人,以及如何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们的这次经历更使我们深 深体会到安全意识的重要性,这不仅关系到我们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关系到集体和大家的利益,我们的这种行为是一种自私的表现。因此,我们集体总结反思,反省自己的错误,并在以后的日子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招投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二、招投标阶段的注意事项 三、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招投标阶段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起始阶段,具有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该阶段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很多施工企业都认为招投标过程不重要,能承接到项目才是关键,这样势必给项目带来风险。因此,了解招投标程序,分析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一、招投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一)投标准备阶段存在的问题 承包方轻视投标前期资信调查及项目风险分析。在投标的准备阶段,有的承包方为了获得招标项目,轻视对业主方资质、资金实力、招投标项目的内在条件(如地质环境、垫资情况、资金源等)和外在影响(如居民压力、政府政策法规的影响等)的审查。此时,若在承包方中标后,业主方资金出现缺口或存在其他外在压力而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将会造成不能开工或开工后中途停工的局面,若涉及公共设施建设,还会给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二)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违反规定,承接应招标而未招标项目 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业主违反法律规定,对必须招标的项目不进行招标,或对项目进行拆解发包。而某些施工企业为了承包项目,扩大业务量,不顾业主方的违规操作,按照业主方的操作方式承接项目,给自身带来较大法律风险。 2.串标、围标 由于招投标竞争日益激烈,一些承包方为了达到中标目的采用串标、围标的方式进行违法违规投标。但无论是串标还是围标均是违法的,将受到法律的惩治。如:《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均对串标行为的处罚作出了规定。此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串标还可能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3.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由于建筑行业竞争激烈,承包方更倾向于选择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利

招投标中100种常见违规行为

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评审专 家之间,投标人为了成功中标,不惜违法采用所谓“潜规则”,这里总结100种典型串通行为,供参考! 招标人与投标人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等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 4.招标人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单位,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或者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单位提供帮助。 5.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启投标文件。 6.招标人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允许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报价。 7.招标人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标底、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泄露资格审查或评标情况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8.招标人开标前与投标人就项目进行实质性沟通,或与投标人商定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9.招标人组织或协助投标人违规投标。 10.招标人与投标人委托同一造价咨询公司提供服务。 11.多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采购预算均相差无几。 12.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与投标人间约定给予未中标投标人一定的费用补偿。 13.评标时,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或干扰正常评标秩序。 14.招标人指使、暗示或强迫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15.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16.招标人在开标前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

17.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意向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同时商定由中标人支付其他投标人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用,让各方利益均沾,把招投标变成了各方瓜分利益的工具。 18.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间串通,事先内定中标单位,然后通过场外交易,获取中标。 19.在一些工程招投标中,投标人与招标人采取欺诈的方式,低于成本价中标,然后在施工中采取变更工程量、多算工程量或材料人工费等手段提高决算价格。 20.招标人授意自己中意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的公司的名义投标,并给予一定报酬。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 21.采购人向协议供货商询价,但结算时,同品牌、同型号、同期该产品,其他采购单位的购买价格远远低于采购人所购买的价格。 22.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中标人的报价比第二中标候选人高,所投产品质量也不如排名第二的公司。 23.招标人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等。 24.招标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多个投标人的名字却不制止。 25.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有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 26.招标人对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等情形视而不见。 27.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缴纳或退还保证金。 28.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 29.招标人为参与建设工程的投标人提供影响公平竞争的咨询服务或为其制作投标资料。 30.招标人对投标人报价的明显串标行为视而不见。 31.代理机构标前悄悄组织仅几家公司参加的现场勘查。

宿舍内违规电器检讨书

宿舍内违规电器检讨书 是XX最新发布的《宿舍内违规电器检讨书》的详细范文参考文章,觉得有用就收藏了,希望对网友有用。 尊敬的老师: 在最近的一次宿舍检查中,我们宿舍被查出有违法学校规定的电器,为此我们感到分惭愧。我将对此次违规行为进行一次认真的、彻底的、深刻的检讨。 通过对宿舍安全管理条例细则的学习,我深刻意识到自己犯的错误的严重性。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们这种纵容违反学校规定的电器在宿舍存放的行为是有悖于合格大学生的行为。尽管这个电吹风是我们集体办电话业务的赠品,并且是损坏的,我们从未使用过。但这种行为的结果仍损害了多方的利益,在学校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这种行为,即使没有对宿舍及周围同学带来损失,这个举动本身就违背了做合格学生的原则。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一名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来说,如此低下的安全防范意识是对老师工作不尊重的表现,也是对身边的同学的生命和财产不尊重的表现,这种表现显然不符合社会对我们的要求。其次,我们的这种行为还在寝室间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规章管理制度,不利于学校和院系的风气建设。同时,对学校形象也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我们应该去维护学校的形象而不是去破坏它。我们只有认真反思,寻找极大错误后面的深刻根

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学校、集体、老师和自己一个交代,从而得以改正自己的错误,取得进步。 作为一名大二的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没有为刚入学的同学做良好的学习榜样,给宿舍管理科的老师在宿舍管理的工作上带来了极大的麻烦。我们的行为使我们的宿舍存在了巨大的安全隐患,XX但事前我们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由此在宿舍埋下了灾难的种子,我们的行为严重威胁到集体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我们全体宿舍成员诚恳的向大家道歉。时候,我们认真阅读了上海商学院女生宿舍失火的新闻报道,认识到了这是用鲜血和生命铸成的惨痛教训。我们更深刻的意识到我们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也理解了宿管科来世和学校领导对此事的重视。为此,我们深感内疚和惭愧。我们辜负了老师对我们的殷切希望,辜负了同学们对我们的信任,辜负了宿管科老师的教诲。我们再次向老师们和同学们进行诚挚的道歉。 宿舍管理科的老师同其他老师一样,诚挚殷切的希望我们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材。不仅仅在学习,还有生活方面也应认真的对待。我们在学好老师教给我们的知识的同时,更要学好如何做人,以及如何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宿舍管理科的来世如同父母对我们的生活方面的爱是无私的,所以我们要把这种无私的爱发扬。通过这件事我深刻的感受到老师们同学校对我们那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这使我们感到万分的内疚与惭愧不安,我们太辜负我们的老师和学校的期望。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