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下称甲方):身份证号:360122************ 承租方(下称乙方):身份证号:360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于新建县长堎镇新建大道328
号一楼A1号门面、新建县长堎镇新建大道324号一楼A2号门面、新建县长堎镇新建大道326号负一层地下室。
2、负一层(地下室一楼)建筑面积共计359.39平方米,用
途为商业。
3、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以权,并且保
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保证租赁房屋为商业使用,甲方保证出租房屋
的水、电到位;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租赁期限
经双方约定,房屋的租赁期限为八年,即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出租房屋每层前五年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13
元,月租金总额4000元整,年租金为48000元整,即第一年至第五年,每月租金为4000元整人民币,每年租金为48000元整人民币,大写四万八千圆整。
2、自租赁期第六年起,甲方出租房屋的租金在第一年的基础
上按20%增长,即每月租金为4800元整人民币,年租金为57600元人民币整。第七年租金为每月5760元整人民币,年租金为69120元人民币整。第八年租金为每月6912元整人民币,年租金为82944元人民币整。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及经营
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负责自行承担。
4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两个月房租为押金,共计8000元人民币,大写八千圆整。(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