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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幼儿园小女孩学“集合”

案例1  幼儿园小女孩学“集合”
案例1  幼儿园小女孩学“集合”

案例25 幼儿园小女孩学“集合”

(新数学运动强调应当在中小学甚至幼儿园及早地引入“集合”概念,以下是在这一背景下发生的一个案例.)

一个数学家的女儿由幼儿园放学回到了家中,父亲问她今天学到了什么?女儿高兴地回答道:“我们今天学了‘集合’”.数学家想道:“对于这样一个高度抽象的概念来说,女儿的年龄实在太小了.”因此,他关切地问道:“你懂吗?”女儿肯定地回答:“懂!一点也不难.”这样抽象的概念难道会这样容易吗?听了女儿的回答,作为数学家的父亲还是放心不下,因此,他又追问道:“你们的教师是怎样教的?”女儿说:“女教师先让班上所有的男孩子站起来,然后告诉大家这就是男孩子的集合;其次,她又让所有的女孩子站起来,并说这就是女孩子的集合;接下来,又是白人孩子的集合,黑人孩子的集合,等等.最后,教师问大家:‘是否都懂了?’她得到了肯定的答复.”这样的教学法似乎也没有什么问题,因此,父亲就以如下的问题作为最后的检验:“那么,我们能否以世界上所有的匙子或土豆组成一个集合呢?”迟疑了一会,女儿最终回答道:“不行!除非它们都能站起来.”(转引自郑毓信《数学教育哲学》P183)

听完这个叙述之后,我们要问:

(1)你最突出的感受是什么?说出你最想说的话来.

为了把思考引向深入,我们还要继续问:

(2)课例说了些什么事实?这些事实说明了什么道理?

为了使说明道理的讨论更加集中,我们再配上3道重点思考题:

重点思考题

①“女教师”是怎样组织“集合”教学的?为什么教师所传授的知识不是“女儿”所回答的?幼儿园里的“男孩子集合”、“女孩子集合”、“白孩子集合”、“黑孩子集合”与作为原始数学概念的集合有什么区别?

②“女儿”为什么说集合学习“一点也不难”?又为什么要强调匙子和土豆都“站起来”?这到底是“教师”的教学内容问题,还是“学生”的学习基础问题,抑或是“数学家”的评估方式问题?如何认识“女儿”学习中的错误?

③世界上所有的匙子或土豆“组成的集合”与“幼儿园里部分孩子(男、女、

白、黑)”组成的集合有无不同?对于幼儿园孩子认识集合概念而言,是“女教师”的教学不对头还是“数学家”的提问不恰当?幼儿园能不能渗透集合概念?

这个讨论的一个目的,是想渗透建构主义的观点.下面是我们的初步总结.对课例的分析

这个数学学习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包含有教师、学生和数学家的行为、思想、情感在内的生动描述.(1)女孩兴高采烈地回家,手舞足蹈地描述学习的情况,天真而坦诚地回答父亲关于“土豆组成集合”的问题,在其可笑答案的背后,有引发沉重思考的悬念.其中给我的最突出的感受是:学生满以为已经学到的东西,并非教师所努力传播的东西.整个过程采用了倒叙的方式,描写了3个主要情节:

△教师教学的情节;

△学生学习的情节(与教师的教并列进行);

△数学家评估的情节.分为两个阶段,首先是询问教与学的过程,然后用一道题目来检查教学效果.

于是,在这个小小的课例里,就涉及到教的问题、学的问题、教学内容与教学评估等问题.出于提炼建构主义观点的目的,我们提出4点看法.(1)教师传授什么,学生就接受什么的传统认识并不可靠.

女教师根据集合概念的基本特性,就近利用课堂情景努力进行教学设计,并且结合幼儿的特点,运用直观性(一眼看清)、活动性(学生扮演元素、组成集合)的教学原则,积极组织教学,这个方向是值得肯定的;其内容限于集合实例的渗透也是可行的,儿童偏爱活动、喜欢参与,从单个活动看,让有关人员站起来不但有助于集合的“呈现”,而且也能产生趣味性、新奇感,并积累数学活动的体验.但是,四次叫学生“站起来”,造成了非本质属性的泛化,这说明,教师传授知识时,学生不是被动接受的,他们对知识信息有一个选择、整合和“意义赋予”的过程,认为教师传授什么学生就接受什么的传统认识并不可靠,这应该引发我们对教学观念更新的思考.

(2)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错误认识有其内在的合理性.

在学习“集合”(名词)之前,儿童已经有了“听到哨音,到操场排队‘集合’(动词)”的经验,也有把一群人看成一个整体(小组或班级)的已有知识,

在女教师的设计下,又见到“站起来的人组成集合”,这两者的相互作用,是儿童根据原有知识经验,建构新知识的过程,于是,新旧知识之间的共同点:“人”,“聚集到一块”等就很自然地成为“集合”概念的必要因素与必要形式,面对“土豆”组成的集合,“女儿”首先迟疑了一下,一闪念之间可能出现很多否定性的因素:土豆不是人!土豆不能站起来!土豆不会在幼儿园里!全世界的土豆既看不全又数不清……在这些可能的否定理由中,构成反差最大、最明显的是:当初孩子们都站起来了,所以,“女儿”最终说“不行!除非它们都站起来.”如果说,这是一个错误的话,那确实有其内在的合理性,确实是一个可爱的错误,应该说,在课堂上没有学生的错误,更没有错误的学生.

另外,女儿的年龄太小,还没有足够的非形式化数学知识去消化抽象的集合,从本质上认识集合概念是不可能的,只能是一些具体实例的渗透,为真正学习集合概念作些前期准备,因此,与其说女儿要土豆站起来是一个错误,不如说女教师的教学设计还有缺陷,不如说数学家的提问本身并不恰当.

(3)用数学家的思维来要求学生并不恰当.

在这个课例中,出现了3种思维方式,即数学家(爸爸)的思维,教师(女教师)的思维,学生(女儿)的思维.“数学家”与“学生”在思维上存在巨大差距(成人与儿童、数学与常识、抽象模式与具体实例),教师责任就是要进行教学法的加工,使数学成为儿童可以接受的东西,使得新知识能够在原有知识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就是说,数学的“学术形态”需要转变为“教育形态”,数学教师不同于数学家的一个方面就在于,我们不是要创造表示概念,而是去创造概念的理解.看来,女教师理解这一点,而“数学家”对数学教育的理解未必就比女教师了解得更多,这表现为:

①女教师只给“女儿”提供几个由“人”组成的具体集合的实例;而数学家却从集合的实质属性出发提出问题,他的检测起点太高,超出了“女儿”的年龄与认识水平,也超出了教师的教学范围.

②“全世界”的匙子或土豆,与“女儿”所认识的“集合”大相径庭,不是由“人”组成的、也不是在“幼儿园”的范围内,还是“一眼不能看清”、“多得数也数不完”的(朴素想象的无穷):这一切,对第一次接触“集合实例”的儿童来说,是吃不消的.

③“匙子或土豆”隐含着“并集”的逻辑结构,既然“女儿”的集合概念尚未过关,“并集”当然也就更费解了.

④对女教师设计上的缺陷,“数学家”没有看出来,反认为“这样的教学法似乎也没有什么问题”.

这种种情况表明,数学教育是一门独立的专业,即使“数学家”也并非天然了解数学教育,他们往往更注重于数学教育的数学方面,而对数学教育的教育方面了解不够,诚然,缺少数学知识就没有资格成为数学教师,但只有数学知识还不足以成为一个好的数学教师;惟同时兼有数学专业知识、数学教育理论与数学教学技能的人才有希望成为优秀的数学教师.

由于评估的不合适,小女儿聪明可爱的一面被失败可笑的一面掩盖着,很可能会给小女儿留下学数学的消极体验.如果换一种提问方式或提问标准,小女儿将会是数学学习的成功者,也就是说,多一把子可以多出一批人才.应当注意到,失败是成功之母,成功更是成功之母.

(4)女教师教学设计的改进意见.

女教师不可能给幼儿园的儿童传授一个相对完整的集合概念,这是完全合理的,对此,不应该对教师求.但在如何给儿童提供尽可能优化的教学设计方面,确实还有值得研究的问题.

①举例应避免非本质属性的泛化.

“人”、“站起来”、“幼儿园里”等都是组成集合的非本质属性,一次又一次的重复尤其强化了“站起来”的动作.如果让坐着的学生也同时组成集合,就可以避免“站起来”的强化.从“概念形成”的角度看,此处还没有进行到对共同属性抽象出本质属性的阶段,更应通过“变式”来突出本质属性.

②设计要能引起认知冲突

女教师所呈现的例子都是幼儿园里看得见的有限集合,都是具有相同“性别”或相同“肤色”的人组成的特殊集合.具有同一属性的有限个人集中在一起,看成一个整体(小组或班组),儿童比较好认识,不需要太多的思考,所以“女儿”说“一点也不难”,这句话的另一层含义是,教学设计没有引起学生更多的认知冲突.如果让男女孩子、黑白孩子也组成集合,让幼儿园内外的孩子也组成集合,让孩子与桌子一齐组成集合等,那么,教学效果会有很大的不同.

③反馈环节太粗糙.

教学不能没有反馈环节,这一点“女教师”是明白的,但集体回答“是否都懂了?”分不清真懂假懂,也掩盖了‘不出声’或“未明白”的声音,这个简单化的提问,相当于医生问来诊的病人:“你有什么病?”用病人的自我诊断来代替医生的诊断是不合适的,如果让学生去举出集合的例子,检验的情况会更真实一些,更细致一些,考虑到女教师所提供的例子不仅内容单一,而且类型上也只有正例、没有反例,让学生举例议论就更有必要了,学生说不定会举出一些不构成集合的例子来,使认识过程更加完整.

建构主义观点:教学中应重视学生真正的理解,而不是表面的理解,这样,在课堂上教师通过“你们懂了吗?”或“你们还有什么问题”来判断学生是否真正理解就会简单化了.(《教育研究》2002,7)

学生是否形成真正的、深层次的理解,教师大致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能否用自己的话对所学知识进行解释、表达.

·能否据所学知识进行推论、猜测并解释相关现象,解决相关问题.

·能否举一反三,灵活运用.

·能否综合几方面的相关知识解决较复杂的问题.

·能否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

④措词更确切一点

“男孩子的集合”没有界定它的包含集,因而可以理解为“世界上”男孩子的集合,准确说,应是“该幼儿园里男孩子的集合”.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及分析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及分析 孩子是家庭的未来,每个家长都不愿看到孩子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事故,当幼儿园发生意外事故后我们应该做什么?幼儿园意外事故的责任人是谁?对于发生意外事故后的幼儿园该如何整改?具体内容请阅读下面的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及分析了解。一、个案描述 萌萌和飞飞是某幼儿园大班的同班小朋友。一日,教师王某带领幼儿到户外活动,在排队时,王老师一再交待:“小朋友排队下楼梯时,不要拥挤、打闹。”下楼梯时,飞飞站在萌萌的背后,两人均在队尾,趁队伍行走拉开距离时,二人嬉闹,萌萌背飞飞时摔倒,导致飞飞的左股骨中段发生斜形闭合性骨折。 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飞飞住院两个月后临床愈合。飞飞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5680元,飞飞的父母误工费、住宿费、医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及必要的营养费等4450元。飞飞的父母与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就医疗费和赔偿问题多次进行协商,要求幼儿园和萌萌的父母赔偿上述费用共计10130元。 萌萌的父母认为,萌萌入园意味着自己已经将萌萌及对其的监护责任托付给了幼儿园;萌萌在幼儿园时,自己作为法定监护人不可能直接行使监护人责任,只有幼儿园才能监护孩子,因此,自己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幼儿园则提出,在孩子下楼之前老师已经一再强调“不要拥挤、打闹”,且事故发生之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幼儿园主观和客观上都不存在过错,不应独自承担如此巨额的赔偿费用。协议未果,飞飞的父母作为代理人,以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130元。 二、个案分析 在上述案例中,要明确应由谁来承担这次意外事故的责任,我们首先应该从法律上弄清以下几个问题:幼儿园是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对幼儿的监护职责是否随着幼儿入园转移到幼儿园?在园幼儿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究竟应该按什么原则来承担民事责任? (一)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 在当前的多起幼儿在园意外伤害事故中,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是否承担监护责任,已经成了幼儿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承担多大责任的焦点问题。由于种种原因,公众舆论倾向于幼儿园理所当然地具有监护人的身份,应该对幼儿在园事故承担监护不力责任。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情况并非如此。

幼儿园一日生活优化案例

幼儿园一日生活优化案 例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撒谎 案例: 每周一,我班都会在晨间谈话的环节让孩子们说说双休日中都做了哪些快乐的事。每当这个时候,那些双休日出去玩的孩子总会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那些快乐的经历,总是能令其他的孩子羡慕不已。 今天,我忽然发现平时不太举手的宋涵喆竟把手举得高高的,大声地说:“老师,我来说。”看着他那异常激动的神情我猜想他肯定是出去玩了。不出所料,涵喆大声地描述起来:“星期天,我和妈妈、姐姐一起到了行政中心去玩。行政中心有很多好玩的东西,有画画的、有买东西的,可热闹了。我还开了碰碰车、跳了蹦极,玩的可开心了……” 突然,浩浩站了起来,打断了他的话:“他骗人,他妈妈和我妈妈一起开店,双休日我都在我妈妈店里。我看到他妈妈了,一直在店里没出去。”顿时,孩子们七嘴八舌的说开了。有指责涵喆的:“他是骗人的,这样可不好。”“为这种事说谎,真好笑。”也有表示怀疑的:“也许浩浩没看见的时候他妈妈带他去玩了呢”……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议论,涵喆涨红了脸,低头不语。我大概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于是,我请孩子们静下来,说:“不管怎么样,今天涵喆大胆发言了,还能把话说的很完整、很清楚,这真棒!老师还是要表扬他。老师让你们来说说你们双休日发生的快乐的事,不是让你们比谁玩的地方多,而是让我们的小朋友能大胆、清晰、完整的表达自己的感受。”听我说完,涵喆的表情明显方式多了,其他的孩子也安静了。 分析: 事后对于这件事,我和涵喆妈妈进行了沟通,知道他们在双休日和节假日通常会特别忙,我建议涵喆妈妈能多抽点时间陪陪孩子,让孩子更自信。我还和涵喆进行了沟通,知道孩子很羡慕同伴能在双休日出去玩,和爸爸妈妈在一起。而且孩子经常听同伴去行政中心玩也特别的向往,听着别人大胆的讲述自己双休日中的趣事,看到同伴羡慕的神情,听到老师的表扬,孩子特别羡慕。也想成为被小朋友羡慕的人,所以才会出现这种撒谎的情况。这件事也提醒了我,在类似的活动中要做好引导工作,中班的孩子已经有明确的是非观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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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家长日益关注幼儿园费用问题的时候,层出不穷的幼儿园安全问题浮出水面,这些幼儿园安全问题让不少家长捏了一把又一把的汗水。 幼儿园校车超载两倍孩子成了“沙丁鱼” 西昌城交通检查时,发现某幼儿园的校车严重超载。该校车为小型面包车,车里有35名小朋友,加上护送老师和司机至少有40余人,该车的实际准载人数为12人,已经严重超载;小孩都站在车里,而天气炎热,很多小朋友热得满脸通红。而小朋友几乎每天都是拥挤在一辆严重超载的面包车里上下学,其安全问题堪忧。 “油漆门” 重庆江津区先锋小学在9月6日以来,该校所属的先锋镇中心幼儿园同一个班,陆续有22个学前班娃娃的脸、颈、背部,不同程度变黑脱皮。变黑暂未脱落的皮肤与已脱皮肤色黑白分明,主要集中在面部,家长们说娃娃变成了“阴阳脸”,忧心会伴随娃娃一生。医院推断,孩子们用的课桌是上期新购的,这个班自开学以来上课未开门窗,是课桌散发的油漆味在未开窗环境中,致孩子皮肤过敏。 加油站附近的幼儿园 在郑州南三环和连云路边上,出现了“最危险、最欠扁”的加油站,距离加油站不到5米的是一家幼儿园,加油站的进站口车道和幼儿园门口仅1米不到。一旦发生火灾的话,后果不堪设想。而加油站附近的幼儿园还不少,一名网友反映,花园路北环一加油站离一中学也就50米左右,中州大道上有一个加油站,离建业哈佛也就百十米。“规划部门是如何规划的?又是怎样一层层通过审核的?” 幼儿园旁养狼狗 最近这段时间,合肥的黄女士每次接送宝宝上幼儿园都被吓得够呛,因为幼儿园旁一家电焊门市部养了两条大狼狗,孩子经常被吓得哇哇大哭,儿子小伟第二天就不愿意再上幼儿园了。同样,有一天早上,黄女士送宝宝上幼儿园,看见其中的一条狗跟着一个4、5岁的小孩,鼻子在不停地嗅着,等小孩发现身后的大狼狗后,便吓得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哭了有十几分钟。在这条通向幼儿园的路上,有两条大狼狗,一条黑色,一条棕色,两条狗的身长都约一米六左右,体重也有50公斤左右,而狗的主人并没有用绳子把狗拴住,而是让两条狗随意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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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不同样,我的童年我做主” ——有关幼儿生活自理能力案例分析与指导 生活自理能力是指孩子在日常生活中照料自己生活的自我服务性劳动的能力。会自己照顾自己,它是一个人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生活技能。幼儿生活自理能力的形成,有助于培养幼儿的责任感、自信心,以及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对幼儿今后的生活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可是在当今现实生活中,作为独生子女的孩子们,是全家的小宝贝,是重点保护对象,平时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力能所及的事(如穿衣、洗脸等)都被家长们好心地包办了。幼儿园作为孩子们学前教育的园地,要遵循和谐发展全面培养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也承担着对幼儿生活能力培养的重任。因此,教师要对这些幼儿自理能力差、不爱劳动、懒惰等不良习惯,及时提出有效的方法以及帮助家长寻找原因,要通过各方面的教育力量与家庭配合,步调一致地对幼儿进行教育,争取让孩子们有更好的发展。 一.幼儿自理能力欠缺原因 案例1:在古代,一些权贵子弟终日斗鸡玩鸟,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发生了战乱,奴仆们四散逃命,这些子弟什么都不会,只得坐着等死。如今我们身边的孩子们呢?幼儿园时,所有的一切都是家长们包办,小学时,爸爸送,妈妈接,不用自己走一步路,就连书包都是由家长背;为了考上好一点的高中,每天是学习、学习再学习,动手的事几乎都不会或不用做;终于上了大学,但他们不会挂蚊帐,不会洗衣服,上大学需要请保姆、钟点工,甚至要父母陪伴,衣服裤子带回家“孝敬”父母或者直奔干洗店……

其实这样的例子其实比比皆是!就像古人说的:“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因此,从小培养幼儿力所能及的自理能力势在必行。“生活、卫生习惯良好,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是《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对健康领域所提出的目标之一。如今《纲要》一再的强调“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首位,”强调“健康”第一。这正是《纲要》对培养幼儿生活自理能力重要性的诠释。 案例2:4岁的小波是今年中二班的新插班生,一来园,她就表现出非常活泼好动,在陌生的新环境中能和同伴友好相处;能积极参加教师组织的教育活动。可每当午睡时,其他小朋友都手脚麻利的脱好衣服裤子午睡了,她却坐在那儿“发呆”,老师怎么鼓励、赞扬,希望她自己动手,可她就是不动。一开始,我们以为她不想睡,可是过了一会儿她坐着都要睡着了。还有几次穿着厚厚的衣服裤子直接睡了,后来,我们终于知道原来她不会脱,再后来经过了解才知道原来小波一直住在爷爷奶奶家,其实一岁半的时候,就能自己脱袜子、衣服,后来爷爷奶奶舍不得,包办了,才造成她在自理能力上现在什么都不会。 其实像小波这样的案例在我们班还有好多,这种家长也比比皆是,我们通过多种研究方法发现造成幼儿自理能力低下的原因有多方面。 1.重智力、轻能力的教育误区 中国的学前教育发展比国外比较晚,这也导致了上一辈家长对学前教育理解的误区。 (1)家庭教育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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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个幼儿园安全事故案例(三) By 童心似小鸟发表于 2008-2-7 8:53:00 推荐 案例24 保育员斗胆绑架幼女 5月23日王芳来到金堂赵镇,化名曾洁到星光职介所登记找幼教工作。经名为红蜻蜓的幼儿园面试,王顺利成为该园的保育员。5月28日下午,上班第二天的王午休后正在叠被子,一个3岁的小女孩找到她要上厕所。见四下无人,园内后门大开,王借口"阿姨带你出去玩" 将女孩儿哄骗出幼儿园,带到了其在郫县犀浦的暂住地。索款5万终落法网28日晚,王连夜写好敲诈信称其为黑帮成员,因老大坐牢急需5万元救人,恐吓幼儿园在2日内将5万元打入指定账号。若报警或不从,后果自负。。。 案例25 北京一医幼儿园门卫连砍15名幼儿和3名教师 2004年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2岁门卫徐和平(曾患有精神分裂症)挥刀连砍15名幼儿和3名教师。其中一名儿童死亡。两年前,徐和平经在医院上班的妻子介绍,到北大医院幼儿园传达室做临时工。 案例26 河南巩义市房屋倒塌师生7死4伤 2003年8月27日上午9时10分,河南省巩义市西村镇张沟村一所家庭幼儿园(非法)因邻居废弃宅基房屋倒塌,当场造成师生3死8伤(其中1名教师受伤);在送往医院途中1名学生死亡;医院抢救过程中又有3名学生死亡。 案例27 河南济源市一民办幼儿园房屋倒塌2死28伤 2004年8月11日,河南济源市克井镇后沟河村一民办幼儿班发生的房屋坍塌事故,39名儿童被埋,2名死亡,28人受伤。初步查明跟危房有关。 案例28 义乌因滑梯翻倒少年击倒身亡 新浪网站2000年08月11日披露,义乌一幼儿园因滑梯未固定牢,导致少年何某在攀玩时,被翻倒的滑梯击倒身亡。 案例29。从幼儿园寝室的高低床上铺摔下致伤 一天午睡时,不满6岁的幼儿刘某从幼儿园寝室的高低床上铺到地板上。经当地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刘某右锁骨骨折及头部受伤,并出现阵发性失明,失听,抽搐,记忆力下降,反应迟钝。刘某的家长因与幼儿园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一纸诉状将幼儿园告上法庭,要求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近来不少非寄宿制幼儿园都发生了午睡时幼儿从上铺摔下致伤的事件,引起了一些法律纠纷。 案例30 教室里幼儿走得快了些,不慎绊倒,头部撞在了写字台边上 去年2000 年4月21日,还差3个月才满6周岁的小朋友湛某,在广州市一家中英文幼儿园上课时,老师叫他上前交作业簿,也许他刚完成了"任务"而有点兴奋,走得快了些,不慎绊倒,头部撞在了写字台边上,致使其眉间鼻背上均破碰伤。幼儿园老师抱起小湛,马上赶去医院治疗,并垫付了医疗费211元。 经医治,小湛的伤痛消除了,但遗憾的是其两眉之间留下了明显的疤痕。湛的父亲向幼儿园提出索赔。 案例31 哥哥领走弟弟双双溺水而亡 去年9月19日,7岁的李亮亮放学后来到金水区百慧幼儿园,领走了在这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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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案例[整理]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案例[整理]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 近年来,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幼儿园的孩子均是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他们在幼儿园受到伤害或者是伤害了他人,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是幼儿园、幼儿家长,抑或是其他人?这是长期困扰着幼儿园及幼儿家长的一个难题。本文试图从实际发生的一个典型案例出发,对目前争议较大的一些相关问题谈谈看法。 一、个案描述 萌萌和飞飞是某幼儿园大班的同班小朋友。一日,教师王某带领幼儿到户外活动,在排队时,王老师一再交待:“小朋友排队下楼梯时,不要拥挤、打闹。”下楼梯时,飞飞站在萌萌的背后,两人均在队尾,趁队伍行走拉开距离时,二人嬉闹,萌萌背飞飞时摔倒,导致飞飞的左股骨中段发生斜形闭合性骨折。 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飞飞住院两个月后临床愈合。飞飞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5680元,飞飞的父母误工费、住宿费、医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及必要的营养费等4450元。飞飞的父母与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就医疗费和赔偿问题多次进行协商,要求幼儿园和萌萌的父母赔偿上述费用共计10130元。 萌萌的父母认为,萌萌入园意味着自己己经将萌萌及对其的监护责任托付给了幼儿园;萌萌在幼儿园时,自己作为法定监护人不可能直接行使监护人责任,只有幼儿园才能监护孩子,因此,自己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幼儿园则提出,在孩子下楼之前老师已经一再强调“不要拥挤、打闹”,且事故发生之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幼儿园主观和客观上都不存在过错,不应独自承担如此巨额的赔偿

费用。协议未果,飞飞的父母作为代理人,以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130元。 二、个案分析 在上述案例中,要明确应由谁来承担这次意外事故的责任,我们首先应该从法律上弄清以下几个问题:幼儿园是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对幼儿的监护职责是否随着幼儿入园转移到幼儿园?在园幼儿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究竟应该按什么原则来承担民事责任? (一)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 在当前的多起幼儿在园意外伤害事故中,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是否承担监护责任,已经成了幼儿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承担多大责任的焦点问题。由于种种原因,公众舆论倾向于幼儿园理所当然地具有监护人的身份,应该对幼儿在园事故承担监护不力责任。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情况并非如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但是,从现实情况以及监护制度的实质来看,幼儿园都不是在园幼儿的委托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非因法定事由不能免除。此外,该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可见,法律并未规定幼儿园能够成为

幼儿园游戏活动园本案例分析

博奥幼儿园园本户外游戏活动案例 研究问题:幼儿游戏活动中的创造性 班级中三班姓名赵雅倩时间2016年6月 案例的源起 游戏是幼儿的主要活动,幼儿通过游戏学习和成长。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创造性游戏,是由幼儿独自想出来的游戏,目的是发展幼儿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主要包括角色游戏、结构游戏和表演游戏。其中角色游戏是幼儿通过扮演角色,借助模仿和想象来创造性地反映周围的生活;结构游戏是利用积木、沙、石等材料建构各种物体,从而发展幼儿的设计创造才能;表演游戏则是让幼儿依据文学作品中的角色、情节和语言,进行创造性表演。在游戏活动中,孩子们可以通过各种角色进行游戏的创造。 活动前思考 在组织孩子们游戏时,着重在让孩子们自主活动游戏的创新上。我们教师叫做好及时的介入与指导。 活动形式 集体游戏、分组游戏 案例分析案例一:《好玩的报纸》 游戏开始前我把这个问题抛给孩子们:讨论怎样玩报纸?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黎俊凡是我们班聪明的小男孩,脑袋灵光,鬼点子多,他听到这个问题后接着说出了好的报纸的玩法:例如:当障碍、卷纸棒、放到身体上飞、报纸球等等。 于是让孩子们自由探索玩法。这个时候,黎俊凡如同打了鸡血一样,先找到自己的好朋友,把自己想到的报纸的玩法与他的好朋友果果一起玩。看到他们把自己刚刚想到的报纸的玩法都演示了一遍。其中在把报纸当障碍时,他们自己又去拿了一张报纸,一个人踩在一块报纸上,再把另一块报纸放地上,这样一次类推完成报纸水上漂的小游戏,小脸上乐开了花。 看到他们这样玩,我说你们可以两人合作一起玩这个,经过提醒,黎俊凡迅速和果果牵好手,把报纸排整齐,准备提升自己创造的游戏难度。可是在实施的过程中,两个人不能很好的同步完成前进,这时,其中一个人说“我

幼儿园安全案例分析

幼儿园安全案例分析 幼儿园的根本是安全,只有在安全的基础上,才能谈得到教育,谈到多种模式,只有安全,孩子们才能开心地在幼儿园成长。幼儿园应十分注重对幼儿的安全自我保护教育,因为幼儿园的幼儿年龄较小,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极易发生意外伤害。如何减少意外伤害的发生,提高幼儿的生存质量,已越来越成为家庭、幼儿园乃至整个社会的关注的问题。 一、安全事故案例 案例1:早锻炼飞盘碰伤同伴的眼睛。 王萌和韩飞是一幼儿园的同班小朋友,在一次早锻炼活动中,王萌不小心把飞盘扔到韩飞身上,两人争吵发展成扭打,这时候,没有老师前来拉开他,吵架过程中,王萌再次把飞盘扔向韩飞,飞盘碰伤韩飞眼睛,经医院诊断,韩飞视力下降,需要上万元的治疗费,韩飞的家长要求王萌的家长和幼儿园共同赔偿,遭双方拒绝,便告到法庭。 案例2:某幼儿园教师随便带幼儿进入食堂,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幼儿不慎绊倒,掉入沸水的锅中,造成严重的烫伤后果。 二、案例分析及对策 分析: 案例1中所描述的,假如教师在的话,一定会发现两人的争吵,前去制止,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案例2中的幼儿掉入沸水中,也是缺少了老师的看护,因为教师的疏忽大意和不注意所造成的。 从案例中看,食堂本是一个充满安全隐患的地方,教师却随便地带领幼儿进出,造成了事故的发生,不安全的活动场地是引发事故的重要因素。而案例1中所阐述的事例,其实不安全的活动场地或多或少也是存在的。假如教师考虑到飞盘在游戏时的空间性,能够扩大活动场地,分散幼儿,降低飞盘之间碰撞的同时也在无形中降低了安全事故的概率。 在玩飞盘时,孩子们应该有最基本的安全意识。飞盘应飞向高空或者往空旷的地方飞,应尽量避免人群密集的地方。在生活中,也应该知道最平常的安全知识,远离河水、开水、电、煤气、风扇等不安全物品。 对策: 1.成人的看护很重要。 教师和家长都应该对安全工作时刻提高警惕,不要掉以轻心,不要觉得孩子长大些了,我们可以放手些。看护应该是作为教师的我们最起码做到的,让孩子时刻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即使有时的我们想给孩子自己解决问题的机会,也应该在自己视线范围和能力控制内,不让事件向着坏的方向发展。 2.活动场地应合适,安全。 活动场地的选择事先应该考虑周到,不仅应事先清理活动场地,把活动场地上不安全的物品清理掉,还应该考虑到人数和活动的类型,做到适合活动的开展。 3.加强幼儿的安全教育。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加强安全教育的工作,让孩子们远离危险物品,懂得几种自我保护的方式。在活动前,更应该根据活动的内容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对于一些特别注意事项更应着重性地重点教育。

幼儿园班级一日活动安排与组织案例分析

幼儿园班级一日活动安排与组织的案例分析- 幼教论文幼儿园班级一日活动安排与组织的案例分析 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周雯雯李克建 幼儿园班级一日活动是幼儿园课程的实施过程,是幼儿成长与发展的实现 路径,但也往往因为其循环往复而被熟视无睹本文从儿童体验的视角,揭示了幼 儿园班级一日活动的时空结构、内容情境与儿童生活和学习质量的隐性关联,并尝试提出重构建议本文所呈现的案例具有西部地区的特点以及个案研究的独特 性,但所透视的问题却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 幼儿园班级一日活动安排与组织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甚至决定幼儿在 园的生活与学习质量本文基于对我国西部某县城幼儿园一名幼儿一日活动过程 的质性观察,试图呈现在该班级具体情境下幼儿获得的体验与发展状态,进而剖析该班级一日活动安排与组织所存在的问题,并尝试提出改进建议 一、案例呈现:格格的一天 观察对象:格格(化名),4 岁 观察时间: 2014 年 6 月 16 日 观察地点:我国西部某县城幼儿园小班 入园与晨间活动 格格拉着妈妈的手走进活动室,对教师说:“老师,早上好。”教师摸摸 格格的头,说:“早上好,自己坐下玩吧”话音刚落,就转身忙着准备教学材料 去了格格开始与其他孩子一起玩桌面玩具,但是每张桌上只有一筐玩具—— 这是班里仅有的一种玩具且很久没有更换了格格玩了一会儿,觉得没意思,就坐在那里看着窗外发呆

饮水与盥洗 “小朋友们,去拿水杯排队倒水喝”教师的话音刚落,孩子们一哄而上, 抢着去拿水杯,有几个水杯“哐当”掉到了地上格格也拿着自己的水杯排到了队 伍中班级里只有一个饮水口,十多个孩子排着队,无所事事地边等边相互用水杯 敲敲打打。格格等得有点心急了,嘴里嚷着:“好慢啊!”等了几分钟,终于轮到格格了,她迫不及待地接了一杯水准备回到座位上喝这时,教师说:“请小朋友去上厕所。”好几个孩子跑去上厕所,有个孩子不小心撞掉了格格端着的水杯,水洒了一地教师皱皱眉头,把格格拉到一旁,赶紧拿拖把把地拖干格格不开心地 撅着小嘴,捡起水杯重新排队 集体教学活动 科学活动中,教师准备请孩子们品尝黄瓜,可是由于活动前没有准备足够 的材料,教师只好临时去切黄瓜。孩子们看到教师离开便开始骚动起来,有的说话,有的互相打闹,有的看着窗外。格格捂住耳朵喊道:“真的好吵呀!”教师 上前用手势制止:“嘘——”没过一会儿,孩子们又开始吵闹起来。教师把目 光投向一男孩,不耐烦地说:“你还在吵,再吵不要待在我们班了。”教师说完,孩子们都安静下来了 户外活动 户外活动的内容是滚轮胎,教师详细地介绍了游戏规则,要求孩子们排队 一个个从红线一端笔直地将轮胎滚向黄线一端。来回滚了几趟,孩子们就玩腻了。 教师说:“我们进行小组比赛,看看哪个组最先滚完。”于是,教师开始指挥孩 子们:“格格排这组,悠悠排那一组。”新的竞赛游戏得到了孩子们的喜爱,可 是还没玩上几轮,教师看了看表,就吹响了口哨,并对孩子们说:“时间到了,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分析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分析 一、个案描述 某甲是某幼儿园聘请来的幼儿班教师。某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间休息时某甲离校打电话几个幼儿在教室的火炉旁烤火。班中两名幼儿某乙5岁和某丙4岁因争夺位置而发生打斗幼儿乙用石块将幼儿丙头部打破幼儿乙后又被幼儿丙按在火炉上幼儿乙被烫伤。为此幼儿乙花去医疗费50元幼儿丙花去医疗费5000元。对于幼儿乙和幼儿丙所遭受的人身伤害幼儿园是不是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呢? 二、案例分析 幼儿园是不是应该承担全部责任首先要弄清两个问题一是幼儿园对本园幼儿承担义务的性质二是幼儿园在什么情况下承担幼儿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很多家长都认为幼儿在园内出现的一切问题都应该由幼儿园承担都应由幼儿园负责任。他们认为把孩子送到幼儿园就是把监护权移交给了幼儿园。事实上法律、法规都没有这种规定司法解释也没有这种规定。关于幼儿园与幼儿的法律关系目前大致有三种观点一是监护关系二是准行政法律关系三是教育、管理和保护关系。 1 监护关系 所谓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管理和保护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据此幼儿的父母是其当然的监护人其监护人资格从幼儿出生之时起取得不必经任何程序。担任幼儿的监护人其监护的职责主要有①保护幼儿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②管理幼儿的财产③代理幼儿参加各类民事活动④教育和照顾幼儿⑤在幼儿的权利受到侵害或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对此不少人就认为父母作为监护人把自己的孩子放进幼儿园幼儿园就是幼儿暂时或临时的监护人幼儿在园内活动的时间内幼儿园应尽到监护人的全部职责。事实上这种观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民法通则》第十六条中还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没有第

幼儿园主题活动案例

幼儿园主题活动案例 主题活动:“我长大了” (一)设计指导思想 通过设计系列活动“我长大了”,以此为切入口,培养幼儿良好的自我意识。优化幼儿自我教育是一个长期的教育过程,它不仅仅是停留在几个活动中,还应渗透在日常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在教育中,应运用各种教育手段,充分发挥作用,以取得更好的教育效果。通过教育使幼儿知道自己在渐渐长大,自己的身体、外貌、生活、学习能力都在变化,培养幼儿喜爱自己的情感,并且愿意在集体面前表现自己的特长。进行这一教育的要求,小班:使孩子从观察自身的外貌特征入手,了解自己与大家有很多一样的地方。中班:通过观察自己由小到大的变化感知每个时期都有一定的特点,帮助幼儿树立积极的自我意识,形成初步的自尊。大班:使幼儿知道自己不但会长大,本领也越学越多,还有着与别人不同的特长、爱好,鼓励幼儿在集体面前表现出来,促使孩子产生满足感和充实感,树立自信。 (二)设计活动 1. 通过教师和幼儿共同准备,收集物品,提高幼儿的兴趣,在积极、主动投入的过程中感到自己长大了,增强幼儿的自我意识。 在中班“我会长大”活动中,我们让孩子同父母老师共同收集不同时期的衣服、用品、照片、录像片、出生时的宝宝卡……这些反映了幼儿成长的状况,在准备收集的过程中让孩子感到:我从婴儿长到现在,从只会吃奶到现在能自己吃饭;从要大人抱着到现在会跑步、拍球;从小时候处处要大人照顾,到现在会自己穿衣叠被,从这些具体的感知中,幼儿体验到自己在长大,个子在长高,本领也越学越多,以后还会长大,还要学更多的本领。 2. 在系列活动“我长大了”中,教师应抓住有利契机,向 幼儿进行正面的、积极的影响,让幼儿对自我开成正确认识,逐步学会评价自己。 在大班活动中,幼儿继续讨论自己在渐渐长大,身体、能力也在发生变化,更重要的是除了外貌与别人不同,自己还有许多与别人不同的长处,教师要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观察,和幼儿一起发现他们的长处,给幼儿以表现的机会,孩子们通过竞赛看到自己叠被子、系鞋带比别人快、好,通过表演和展示作品,让大家看到自己的绘画好,表演朗诵比别人强等,通过情景再现让幼儿看到自己的特长,在进行上述种种活动中,增进了孩子对自我的积极体验,使他们进一步对自己有所认识,从而增强对自己的信心。 3. 运用生动、有趣的教育方法幼儿的思维特点是形象、直观的。在活动中选择生动、有趣的方法,有利于将孩子带入一种自觉的探索情景中。 中班活动中,我们利用形象的电教媒体录像再现幼儿从小到大的成长过程,拍摄每位幼儿在园学本领的情景。老师运用形象的电教媒体,让他们看到自己各个时期的身体外貌、形态及有趣的动作,使他们真正感到自己在长大,以后还会长大,从而产生了自豪感、满足。在大班活动中,我们将幼儿多幅绘画作品串连在一起展现给大家看,通过录像拍摄孩子们是怎样关心集体、关心同伴、玩角色游戏的,使幼儿看后感到真实亲切。通过幼儿当场表演童话剧片段,感受到自己的特长,然后又将能表现自己特长的小画件兴奋地贴在照片展览旁边。大家通过讨论展览作品,让每个人都看到自己的长处,也使他们学到了别人的优点,促使幼儿了解自己,了解别人,学会自我评价,形成积极的自我情感。 (三)具体教育活动 1. 活动名称:我会长大(中班) 2. 活动目标: ⑴通过看照片、录像使幼儿知道自己会渐渐长大。 ⑵帮助幼儿了解自己在身体和学习、生活能力等方面的变化。 ⑶培养幼儿积极的自我意识和喜爱自己的情感。

幼儿园案例分析

幼儿园案例分析:如何加强幼儿的自控能力 案例背景: 我班王业尧小朋友今年5岁,他生性活泼好动,好奇心强,想象力丰富,知识面较广,但是他的自控能力较弱,这和他的父母有一定的关系。他的爸爸妈妈是国家公务员,他的父母又都是家中独子,在家里所有的人都是听王业尧的,自己的随意性就很大,做任何事情都是以自己为中心。家里父母叫他干什么事情的时候,他所做的反应就是一会东一会西,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坚持下来。常常使得家长束手无策,其实这种现象在心理上称为幼儿的自控能力弱,如果家长不了解孩子的这种特点,没有把孩子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看待,因而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孩子在此时的行为表现,从而影响了孩子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习上的发展。 案例描述: 一天我要进行教学活动上,我请幼儿坐到自己的位置上,“请小朋友坐好”“大家坐好”,这是教师经常用的一句话,这时候只见一位幼儿叫起来说:“老师,王业尧还没有坐好”,王业尧这时候还站在位置上,我就对他说:“王业尧快坐下来,你这样会影响别人的”,这时候他慢吞吞的坐下来。不到两分钟的时间,我看他又站起来跑到玩具区,拿着玩具枪一边跑一边说:“砰砰……、冲呀”!我又叫了一声:“王业尧还不快点坐好”,他这时候看着我不理不睬,还是拿着枪玩,这时候我气的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把他抓住,放在我的身边。活动结束后,我问王业尧上课的时候为什么不坐在椅子上,他说:“我喜欢自己玩打枪的游戏,不想上课,我不想坐在椅子上”。我又对王业尧说:“上课的时候有上课的规则,不能随便的下地玩,你这种下地玩的行为是不好的,也是不对的。”

到了户外游戏的时间了,我带幼儿到楼下做游戏,我们大家在一起高高兴兴做游戏的时候,王业尧又一个人跑到秋千那里去玩了,徐峰皓小朋友跑来告诉我,说王业尧不听老师的话,去“荡秋千”了,我一过去他就慢慢向我走过来,还向我道歉说:“老师我错了,我下次听你话了”。 案例分析: (一)家庭因素: 现在的孩子大多数是独生子女,家里所有的人都围绕着一个孩子,家长对孩子都很溺爱、宠爱自己的孩子,孩子从小说要什么就有什么,想做什么都行,家长不能够给幼儿积极向上的教育方式,同时,家里人的教育观念的不同,势必导致他们教育方式的差别,两代人教育观的差异,这也是原因之一。大多数的家长抱着“孩子是宝”的观念。家长宠爱孩子的原因是孩子还小,表现出自由和自我随意性的现象,对将来不会产生妨碍,无须对这些事情及时处理。有些家长虽然知道该对孩子的行为加以一定限制,但在具体的行动中,仍会给予一定的妥协,进一步强化孩子的随意行为的产生。原因是家中只有一个孩子,家长由于不忍心而表现得过分依顺,从而导致这种行为的发生。 (二)幼儿园教育: 幼儿园虽有幼儿行为教育,但还不全面,不到位,或是形式化,表面化,没有持之以恒,教师每次活动或游戏都讲究是否达到预定的目标或效果,并没有太多关注个别幼儿的行为发展,不能使幼儿从内心深处去理解和感受其行为的真正意义,做到知之而行。教师的自身修养不够,在幼儿这种自控力较弱的行为上,还未做到启发和正确的教育。 教育反思:

幼儿园常见安全事故类型及处理办法

幼儿园常见安全事故类型及处理办法

幼儿园常见安全事故类型及处理办法 【摘要】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是幼儿园的重要内容之一扰乱幼儿园的正常的工作,重则危及幼儿的人身安全,扰乱幼儿园的正常的工作,重则危及幼儿的人身安全,因此要切实加强幼儿园的安全教育,提高幼儿和教师的安全防范要切实加强幼儿园的安全教育,提高幼儿和教师的安全防范加强幼儿园的安全教育意识,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在事故发生后,意识,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在事故发生后,要理性分析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归属,努力将伤害和损失降到最低。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归属,努力将伤害和损失降到最低。安全教育 安全事故幼儿园安全教育案例分析责任归属 一、幼儿园安全事故概念界定幼儿园安全事故, 幼儿园安全事故,是指入园儿童在幼儿园期间和幼儿离园集体活动而处于幼儿园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它主要是幼儿在幼儿园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也包括虽不在园内,儿园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但属于幼儿园组织的活动(如春游、秋游、节假日的庆祝活动等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日常生活中,出现了幼儿事故后,就幼儿园、幼儿家长和肇事者之间各应承担哪些责任困扰着幼儿园园长。因此,了解幼儿园事故处理的法制责任困扰着幼儿园园长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 二、幼儿园常见安全事故类型 (1)幼儿游戏时受伤。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意外事故引起的,即使幼儿游戏时受伤。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意外事故引起的,教师在现场,幼儿的伤害也往往是不可避免的。教师在现场,幼儿的伤害也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幼儿在活动中很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活动时不小心绊倒、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活动时不小心绊倒、相互之间碰撞以及其他的伤害都是不可避免的。但幼儿园如果没有尽自己的义务,就很难证明的伤害都是不可避免的。但幼儿园如果没有尽自己的义务,自己是没有过错的。自己是没有过错的。(2)因教学设施引起。滑梯、攀登架、小城堡、海洋球、蹦蹦床、因教学设施引起。滑梯、攀登架、小城堡、海洋球、蹦蹦床、秋千等大型玩具年久失修,存在着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幼儿园必秋千等大型玩具年久失修,存在着安全隐

浅谈幼儿园一日生活即教育

浅谈幼儿园一日生活即教育 作为一名教师,每天与幼儿学习、生活在一起,幼儿的一日生活中,时时会出现各种情况,而这些情况中就蕴含着教育内容,我们又不能等到教学时间再教育,任何契机、任何地点都要随机教育,而这种随机教育的效果也是最好的。教师应该敏锐捕捉生活中教育的契机、关注幼儿的兴趣点和发展需要,要把幼儿教育与幼儿的日常生活、幼儿的感性经验联系起来,真正做到一日生活即教育。 幼儿园一日生活包含集中教育教学活动、区域活动、室内外游戏、生活活动、及一日常规的养成。 一、教育来源于生活 陶行知先生曾说过:“我们没有生活外的课程,也没有课程外的生活。” 而我园的教育教学理念始终都以“一日生活既教育”为主线来开展各项活动的。在幼儿教育中,一日生活皆教育,即教育来源于生活,生活也贯穿着教育。作为老师,应该时刻警醒自己的言行,言传身教,用实际行动诠释一日生活皆教育。对于幼儿来说,教师的一言一行都是他们模仿的对象。 幼儿老师一定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幼儿发展为本,在真真切切的现实生活中对幼儿实施全面发展的教育。 二、生活的教育化 案例:记得有一次,小朋友在上完厕所洗手时,北北小朋友走到我面前要求我的帮助,因为他胸前的衣服上有一大块弄湿了。当我了解到是因为水龙头开得太大所致时,我马上意识到这正是进行随机教育的好时机。我把北北小朋友的事告诉了大家,请小朋友帮他找找原因,“衣服怎么会弄湿的呢?”小朋友们也很积极,想出了好几个原因,其中有人说:“他把水龙头开太大了”、“他把手放到水龙头口子上,水喷出来了”、“他在玩水”等等原因。接着我又问:“我们洗手时怎样才不会沾湿衣服?”“洗手时水龙头开得小一点,袖子要拉上去”、“不要玩水”、“洗手时,手放低一点”等等。这样一经幼儿的积极讨论,比平时的教育更容易记住。后来有一次家长半日开放活动,北北的妈妈洗手时,我听见他对妈妈说“水龙头要开得小一点。”我真是从心里感到高兴,孩子们能将它付之于行动了。 可见教师一定要抓住那些稍纵即逝的教育时机。我们老师常常会错过日常活动中这些大好的教育时机,忽视偶然事件的随机教育。如果我们善于捕捉和利用随机教育,那么教育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可见,不抓住孩子鲜活的生活场景,忽视现实生活中教育内容的选取,会抑制孩子对周围物品观察和探究兴趣,反而也会影响孩子思维、影响孩子知识的增长。

幼儿园安全案例分析68288

. 幼儿园安全案例分析 幼儿园的根本是安全,只有在安全的基础上,才能谈得到教育,谈到多种模式,只有安全,孩子们才能开心地在幼儿园成长。幼儿园应十分注重对幼儿的安全自我保护教育,因为幼儿园的幼儿年龄较小,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极易发生意外伤害。如何减少意外伤害的发生,提高幼儿的生存质量,已越来越成为家庭、幼儿园乃至整个社会的关注的问题。 一、安全事故案例 案例1:早锻炼飞盘碰伤同伴的眼睛。 王萌和韩飞是一幼儿园的同班小朋友,在一次早锻炼活动中,王萌不小心把飞盘扔到韩飞身上,两人争吵发展成扭打,这时候,没有老师前来拉开他,吵架过程中,王萌再次把飞盘扔向韩飞,飞盘碰伤韩飞眼睛,经医院诊断,韩飞视力下降,需要上万元的治疗费,韩飞的家长要求王萌的家长和幼儿园共同赔偿,遭双方拒绝,便告到法庭。 案例2:某幼儿园教师随便带幼儿进入食堂,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幼儿不慎绊倒,掉入沸水的锅中,造成严重的烫伤后果。 二、案例分析及对策 分析: 案例1中所描述的,假如教师在的话,一定会发现两人的争吵,前去制止,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案例2中的幼儿掉入沸水中,也是缺少了老师的看护,因为教师的疏忽大意和不注意所造成的。 从案例中看,食堂本是一个充满安全隐患的地方,教师却随便地带领幼儿进出,造成了事故的发生,不安全的活动场地是引发事故的重要因素。而案例1中所阐述的事例,其实不安全的活动场地或多或少也是存在的。假如教师考虑到飞盘在游戏时的空间性,能够扩大活动场地,分散幼儿,降低飞盘之间碰撞的同时也在无形中降低了安全事故的概率。 在玩飞盘时,孩子们应该有最基本的安全意识。飞盘应飞向高空或者往空旷的地方飞,应尽量避免人群密集的地方。在生活中,也应该知道最平常的安全知识,远离河水、开水、电、煤气、风扇等不安全物品。 对策: 1.成人的看护很重要。 教师和家长都应该对安全工作时刻提高警惕,不要掉以轻心,不要觉得孩子长大些了,我们可以放手些。看护应该是作为教师的我们最起码做到的,让孩子时刻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即使有时的我们想给孩子自己解决问题的机会,也应该在自己视线范围和能力控制内,不让事件向着坏的方向发展。 2.活动场地应合适,安全。 活动场地的选择事先应该考虑周到,不仅应事先清理活动场地,把活动场地上不安全的物品清理掉,还应该考虑到人数和活动的类型,做到适合活动的开展。 3.加强幼儿的安全教育。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加强安全教育的工作,让孩子们远离危险物品,懂得几种自我保护的方式。在活动前,更应该根据活动的内容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对于一些特别注意事项更应着重性地重点教育。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可编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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