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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班车临时顶班证明

客运班车临时顶班证明

客运班车临时顶班证明

编号:0686098经营单位:经营线路:

原班车牌号:车型:客(铺)位:

顶班车牌号:车型:客(铺)位:

顶班原因:

有效日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签发单位

(盖章)

年月日

注:“临时顶班证明”必须与原班线车辆的营运线路标志牌和运营线路核准证同时使用有效。

工作情况说明范文.doc

工作情况说明范文 工作情况说明范文 XXX,女,彝族,1971年2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现任XXX。 XXX同志1993年参加工作至今先后在XX、XXX等部门工作,勤勤恳恳,吃苦耐劳,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任劳任怨,成绩突出。思想积极向上,在生活中乐于助人,团结同事。 立足本职,始终以一份平和心态,真诚与同事相处,热情为群众服务。以”一杯清茶、一声问候、一张笑脸”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答、群众信访等工作,获得干部群众普遍好评。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任劳任怨,把青春和汗水洒在了农村工作第一线,在平凡工作岗位上为XX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作为一名农村基层工作者,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为总体目标,切实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核心职责;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核心作用,努力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开展减灾救灾工作,认真落实优抚政策,积极稳妥地推动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围绕不同群体对社会福利需求,切实做好各项社会福利工作。办事遵循”公开、开平、公正”原则,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全面推行临时救助公示,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协调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中重要作用。2008年-2012年共举办”新型女农民”培训班28期,培训新型女农民1405,其中手绣制作工培训班167人,有162人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人事劳动司颁发手绣制作工初级五级证书。组织培训女科技致富带头人,仅2006年-2012年,组织和协调举办各类培训34期,参学受训妇女达7028人次,多年来培养了女科技致富带头人200多人。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由于工作踏实,任劳任怨,成绩突出,被评为”云岭先锋”工程优秀党员、”双学双比”活动先进工作者、女职工标兵等,多年来多次获一系列荣誉称号。情况说明格式财务情况说明书范文领导班子征求意见(一) 意见和建议: (1)整体政治素质高,有较强团队精神,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相互沟通协调较好,在职工中树立了较好形象。 (2)在重大问题决策问题上,是通过党委、董事会、总经理会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了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充分体现集体力量,班子团结统一。 (3)敬业心、责任心强、改革创新意识强,能正确面对国内复杂环境形势、大胆探索企业创新思路,大力发展主导产业,制定合理年度计划目标,促进了企业可持续发展。

经营场所证明格式

经营场所证明格式公司(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公司(企业)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 (详细地址) 住所 (经营场所) 产权 单位 证明 本房产产权归所有,同意将㎡以 (无偿、租赁)方式提供给企业使用,期限为年。 法人产权单位负责人签字:法人产权单位(公章) 自然人产权人签字:自然人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有关部门 证明 证明单位(公章) 年月日 出具证明须知 1、当事人在签署此证明前应阅读过国家有关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并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住所使用证明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产权提供方式指无偿、租赁等,并在表格注明清楚; 3、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期限应不得少于一年; 4、住所(经营场所)产权单位证明是法人单位的,由法人产权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产权属自然人的,则由自然人产权人签字并填写身份证号码。 5、本证明所需提交的附件: ⑴产权单位的产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房产证),并由产权人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实际相一致并盖章或签字。 ⑵产权人与公司(企业)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如是复印件则由产权人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实际相一致并盖章或签字。(无偿提供场地证明不用提供此文件) ⑶房产如果是军队产业的,应提交军队师以上单位的军产租赁批准文件。 6、法人产权单位无法提供产权证明文件的,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栏做出证明并签字盖章。 2 本人×××现有位于×××市×××路×××号的房屋一间,本人愿意将该房屋无偿提供给××××××××有限公司使用作为该公司的企业住所,无偿使用期限至××年××月××日。 签名 日期 3 1、《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 生产经营场所的使用人是〈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申请人。生产经营场所使用人与该场所有关证明文件上注明的所有权人不一致的,应提交所有权人同意将该场所用于生产经营场所的书面证明。 除规范区内的生产经营场所外,凡是已经在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登记备案并办理《临时经营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正式版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表格说明见下页) 此表根据《赣州市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暂行规定》制定,其原文如下:

第一条根据《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14〕9号)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结合赣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赣州市内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机关。 第四条住所是市场主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市场主体的法定地址,是市场主体的文书送达地址和确定市场主体的司法、行政地域管辖的依据。 经营场所是市场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所在地。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已经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 第五条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除外)可以设立多个经营场所。 住所和经营场所同在一起的,只登记住所;住所和经营场所不一致,但属于同一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管辖区内的,允许市场主体增设不需前置许可的经营场所,可不再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手续,但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备案登记。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住所和经营场所不属于同一市场主体登记机关辖区内的,市场主体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手续,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条市场主体申请经营场所备案的,应当提交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和备案文本,符合条件予以备案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出具经营场所备案通知书。 己经备案的经营场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市场主体信用信念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七条市场主体登记时,申请人需提交对住所(经营场所)享有使用权的证明,并对证明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方可在住所(经营场所)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申请人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允许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 (一)有投资关联关系的市场主体; (二)在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科技园等专业园区内的市场主体。 (三)经营股权投资、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等现代服务业的市场主体。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附:《未打卡情况说明书》-《请假条》-《外勤工作登记表》)

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延迟6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8:00-17:00(行政) 早班8:00-15:00 晚班13:00-20:00(门面)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人事部提出申请,由人事部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人事部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 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人事部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人事部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时回来打卡的,须在《未打卡情况说明书》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未打卡情况说明书》必须在2天内报总经办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申办材料 琶洲街道办事处 材料目录: 1、《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办理指南 2、关于开设经营场所的公示 3、《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编号 4、海珠区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发放审批表 《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办理指南 为了贯彻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穗府办[2007]41号文件精神,遏止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维护我市正常经济秩序,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要求无证照生产经营商户必须办理相关的执照,对拒不办理有关经营证照继续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 一、具体办证程序 1、社区服务中心受理审核资料并进行现场核对; 2、在申请办理证照的经营场所处张贴《关于开设经营 场所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社区服务中心出具《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出租屋管理中心办理合同备案、征税; 5、办理证照 二、申请《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所需基本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合同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所产权证及房屋安全鉴定; 4、计生证(49周岁以下的非广州市户口提供); 5、暂住证(非广州市户口提供)。

联系人:姚生、黄生 联系电话:、 琶洲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二00九年四月十八日 《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编号 编号样版:05—16—0001A 说明: 05:海珠区编码 16:街道编码 0001:场地证明编码 关于开设经营场所的公示 单位(人):,申请使用场所地址:于经营,根据穗府办[2007] 41号文的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周围物业利害关系人对{单位(人):}使用该场所从事上述经营(生产)活动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间内电话或书面向社区服务中心或居委会反映。反映情况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不予受理,公示时间内若无异议,我部门将接受{单位(人):}的上述申请,出具《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办理经营(生产)证照。 特此公示。

经营场所无偿使用证明

经营场所无偿使用证明 篇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申请注册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位于,产权属所有,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非住宅用房,其房产属于:□自有产权 □租赁使用 □无偿使用 产权所有人盖章签字: 年月日 证明单位意见: 上述证明中所载内容属实。 (盖章) 年月日 备注:1、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房屋提交房产所有人同意无偿使用的说明及产权证复印件。 2、未取得房产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骏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乡、镇政府证明;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有形市场的,提交宾馆、饭店、有形市场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 3、产权所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产权所有人为单位的加盖公章。 篇二:无偿使用证明住所(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范本 无偿使用证明 兹有场所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该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所有,现本公司将其无偿提供给____________________司作为注册场所(仅为注册用),使用期限至20XX年9月30日。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住所(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名称)拟设立(变更)的住所(营业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该场所为_______________所有,面积_平方米,系________________租用(借用、自有),_______________(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名称)对该场所具有使用权,可作为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住所(营业场所)。(注:该证明仅供办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所、营业场所登记之用。)证明单位: 20XX年4月22日 篇三: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生产经营证明

生产经营证明□自建厂房□租用厂房 厂房租赁双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或使用)的生产经营用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出租方(甲方)将位于的生产经营用房租赁给承租方(乙方)使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的结构为,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租金为万元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2 关于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场地证明若干问题的意见 穗府办〔2012〕1号 关于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场地证明若干问题的意见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遏制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维护我市正常经济秩序,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场地证明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级市政府要结合商业网点布局,按照分区域、分步骤和疏堵结合的原则开展整治工作。 (一)加强农村地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以下简称引导区)相关证照管理工作。积极引导该区域内的无照经营业户按照本意见有关规定办理有关经营证照,逐步向规范管理发展。对拒不办理有关经营证照继续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 (二)引导区范围外的中心城区、街道的生产经营场所,不适用本意见有关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制度等办理证照的规定。已经取得的有关临时经营证照有效期届满后,如仍不符合办理相关证照条件的,必须依法予以取缔。 二、下列无证照经营活动,必须依法予以取缔: (一)利用危险房屋、住宅楼架空层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在已被认定为违法建(构)筑物、违法用地上建(构)筑物或已列入即时清拆范围的建(构)筑物内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非法占有公共配建用地、公共配套设施、公用绿化地、预留地、待建地和危险边坡地带等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 (四)利用城区商品房住宅(不包括引导区内的宅基地住宅)从事加工、制造、机电维修或机动车维修、餐饮、茶艺、酒吧、娱乐、网吧、电子游戏、放映尝桑拿、沐足、废品收购等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的经营活动的。 (五)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除水厂设施以外的建筑物,在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直接排放废水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六)在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从事排放工业粉尘、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七)在铁路、港口、机尝矿区、军事禁区、施工工地、水源保护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范围内及周边物业区域包括露天场所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或储存行为的。 (八)从事无证照诊所、非法售票点、无证照网吧和电子游戏机室经营活动的。 (九)从事无证燃气经营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制造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行为的。

商铺经营场所证明范文经营场所证明填

商铺经营场所证明范文经营场所证明填 工商局有一份“公司(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的空白文件的。上面就有一栏是这个。 第一栏是 公司(企业)名称 第二栏是 住所(经营场所详细地址) 第三栏是 住所(经营场所)产权单位证明: 第三栏具体内容如下: 本房产产权归所有,同意将㎡以(无偿、租赁)方式提供给企业使用,期限至年月日。 法人产权单位负责人签字:法人产权单位(公章)

自然人产权人签字:自然人产权人 ___号码 年月日 备注:在最下面的那一栏“出具证明须知”里的规定: 1、当事人在签署此证明前应阅读过国家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法规,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并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住所使用证明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产权提供方式指无偿、租赁等,并在表格上注明清楚; 3、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期限应不得少于一年; 4、住所(经营场所)产权单位证明是法人单位的,由法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产权属自然人的,则由自然产权人签字并填写 ___号码。 5、本证明所需提交附件:

(1)产权单位的产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房产证),并由产权人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实际相一致并盖章或签字。 (2)产权人与公司(企业)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如是复印件则由产权人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实际相一致并盖章或签字。(无偿租赁提供场地证明不用提供此文件) (3)房产如果是军队产业的,应提交军队师以上单位的军产租赁批准文件。 6、法人产权单位无法提供产权证明文件的,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栏作出证明并签字盖章。 携带: 1、经营者 ___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所属村居委的《同意证明》原件1份 4、出租方 ___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及法人 ___复印件各1份)

经营场所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工商局有一份“公司(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的空白文件的。上面就有一栏是这个。 第一栏是 公司(企业)名称 第二栏是 住所(经营场所详细地址) 第三栏是 住所(经营场所)产权单位证明: 第三栏具体内容如下: 本房产产权归所有,同意将㎡以 (无偿、租赁)方式提供给企业使用,期限至年月日。法人产权单位负责人签字:法人产权单位(公章) 自然人产权人签字:自然人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备注:在最下面的那一栏“出具证明须知”里的规定: 1、当事人在签署此证明前应阅读过国家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法规,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并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住所使用证明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产权提供方式指无偿、租赁等,并在表格上注明清楚; 3、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期限应不得少于一年; 4、住所(经营场所)产权单位证明是法人单位的,由法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产权属自然人的,则由自然产权人签字并填写身份证号码。 5、本证明所需提交附件: (1)产权单位的产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房产证),并由产权人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实际相一致并盖章或签字。 (2)产权人与公司(企业)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如是复印件则由产权人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实际相一致并盖章或签字。(无偿租赁提供场地证明不用提供此文件) (3)房产如果是军队产业的,应提交军队师以上单位的军产租赁批准文件。 6、法人产权单位无法提供产权证明文件的,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栏作出证明并签字盖章。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2、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3、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4、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分公司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刘XX 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 电话:139XXXXXXXX 乙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王XX 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 电话:139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用于分公司名称作为经营场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XX大厦XX室,面积XX m2,房屋所有权证号:XXXXXXX,土地使用权证号:_XXXXXXX。 2、房屋产权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租期 1、租期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2、租期届满,甲方若继续出租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第三条租金 1、房屋租金为每年XXX 元,每半年付一次。

2、签订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押金XXX 元,合同期满甲方退还乙方。 3、租期内未经协商一方不得变化租金。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房屋符合质量标准,能用于正常办公,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应于租期开始前将房屋交予乙方,延迟交付应承担违约金。 3、甲方保证房屋证件齐全真实,无所有权、使用权纠纷,因出卖、抵押等产生的房屋权利纠纷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负担支付房屋物业费用。 5、甲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并提供供暖、供水、供电、电话、网络、消防设施,对自然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 6、房屋或其内设施非因乙方故意或使用不当而损坏,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2天内进行维修,若超过两天未维修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损失;若乙方自行维修甲方应承担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房租,若超过一月未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改造房屋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因工作需要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对房屋进行装修。 4、乙方自行承担水、暖、电、网、电话费用。 5、乙方保证对房屋进行办公用,不进行违法活动。

生产经营场所证明

生产经营场所证明□自建厂房□租用厂房 厂房租赁双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或使用)的生产经营用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出租方(甲方)将位于的生产经营用房租赁给承租方(乙方)使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的结构为,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租金为万元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2 关于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场地证明若干问题的意见 穗府办〔2012〕1号 关于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场地证明若干问题的意见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遏制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维护我市正常经济秩序,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场地证明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级市政府要结合商业网点布局,按照分区域、分步骤和疏堵结合的原则开展整治工作。 (一)加强农村地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以下简称引导区)相关证照管理工作。积极引导该区域内的无照经营业户按照本意见有关规定办理有关经营证照,逐步向规范管理发展。对拒不办理有关经营证照继续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 (二)引导区范围外的中心城区、街道的生产经营场所,不适用本意见有关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制度等办理证照的规定。已经取得的有关临时经营证照有效期届满后,如仍不符合办理相关证照条件的,必须依法予以取缔。 二、下列无证照经营活动,必须依法予以取缔: (一)利用危险房屋、住宅楼架空层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在已被认定为违法建(构)筑物、违法用地上建(构)筑物或已列入即时清拆范围的建(构)筑物内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非法占有公共配建用地、公共配套设施、公用绿化地、预留地、待建地和危险边坡地带等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 (四)利用城区商品房住宅(不包括引导区内的宅基地住宅)从事加工、制造、机电维修或机动车维修、餐饮、茶艺、酒吧、娱乐、网吧、电子游戏、放映尝桑拿、沐足、废品收购等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的经营活动的。 (五)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除水厂设施以外的建筑物,在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直接排放废水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六)在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从事排放工业粉尘、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七)在铁路、港口、机尝矿区、军事禁区、施工工地、水源保护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范围内及周边物业区域包括露天场所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或储存行为的。 (八)从事无证照诊所、非法售票点、无证照网吧和电子游戏机室经营活动的。 (九)从事无证燃气经营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制造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行为的。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是什么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是什么 1、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2、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3、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4、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一、临时场所证明文件按下列规定办理 临时场所证明文件是指:申请人开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凡是未能提交房产证或《决定》第二条第(四)款第1、2、3、6、7项场地证明文件,属于《决定》第二条第(四)款第4、5、8项情形的,应出具加盖街道办事处建设办公章,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临时使用证明文件(附件3)。 (一)街道办事处建设办出具的临时场所证明文件应当内容规范,格式统一,明确记载下列内容: 1、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房屋名称、房屋位置、房屋用途和临时场所证明使用期限等;

2、临时场所证明仅作为办理审批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不代表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 3、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的,该临时场所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 4、告知当事人开业前须依法经过消防部门消防安全检查。 (二)场所所有人自行使用作经营场所的,凭有关临时场所证明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出租给他人使用作经营场所的,租赁双方凭临时场所证明文件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持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三)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对有关租赁合同的备案按《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和《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 二、关于取得合法使用权的居民住宅作为企业办公住所问题 (一)申请者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居民住宅(不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

场地无偿使用证明

场地无偿使用证明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法规查询 当前位置:税收法规查询 查询结果显示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地[号& 被转发文件标题: 被转发文件文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法律级次: 税收规范性文件& 土地增值税& 有关规费: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 法律救济 公布日期: 实施日期: 时效性: 主题词: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

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号&&&&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号 )文件中关于房地产管理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时应查验土地增值税完税(或减免)凭证的要求,规范税务机关出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的工作,加强和完善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的适用范围&&&& 对在北京市范围内需办理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名称变更手续的纳税人,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新建商品房项目和个人转让房地产两种情况外,均属于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确认的范围。&&&& 二、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的具体项目及审核资料&&&& (一)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取得收入,并按政策规定确认已缴纳税款的项目;&&&& (二)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确认没有应纳税款(零税款)的项目; &&&&

[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企业经营场地使用证明

[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企业经营场地使用 证明 篇一 : 企业经营场地使用证明 企业经营场地使用证明 兹证明,企业经营地址位于: 为自有,房屋面积为: 平米。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2014年月日 篇二 : 住所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书96 住所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书 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拟申请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址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以上住所所有权系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属有偿使用,使用期限自 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附件1:产权证明 附件2:租房协议书 使用单位证明单位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证明单位为该住所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 外的所有权人应加盖公章。 企业住所登记表

注:,.企业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股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股东盖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 ,.企业变更登记时,申请人由企业盖章。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市,,区,,路,,号,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企业住所使用。 第四条月租金为元人民币,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 租金变动条款: 。 第五条定金: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后日内须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币作为定金。 第六条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水电表立户费,但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关于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场地证明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场地证明若干问题的意见 穗府办〔2012〕1号 关于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场地证明若干问题的意见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遏制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维护我市正常经济秩序,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场地证明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级市政府要结合商业网点布局,按照分区域、分步骤和疏堵结合的原则开展整治工作。 (一)加强农村地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以下简称引导区)相关证照管理工作。积极引导该区域内的无照经营业户按照本意见有关规定办理有关经营证照,逐步向规范管理发展。对拒不办理有关经营证照继续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 (二)引导区范围外的中心城区、街道的生产经营场所,不适用本意见有关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制度等办理证照的规定。已经取得的有关临时经营证照有效期届满后,如仍不符合办理相关证照条件的,必须依法予以取缔。 二、下列无证照经营活动,必须依法予以取缔: (一)利用危险房屋、住宅楼架空层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在已被认定为违法建(构)筑物、违法用地上建(构)筑物或已列入即时清拆范围的建(构)筑物内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非法占有公共配建用地、公共配套设施、公用绿化地、预留地、待建地和危险边坡地带等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 (四)利用城区商品房住宅(不包括引导区内的宅基地住宅)从事加工、制造、机电维修或机动车维修、餐饮、茶艺、酒吧、娱乐、网吧、电子游戏、放映场、桑拿、沐足、废品收购等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的经营活动的。 (五)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除水厂设施以外的建筑物,在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直接排放废水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六)在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从事排放工业粉尘、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七)在铁路、港口、机场、矿区、军事禁区、施工工地、水源保护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范围内及周边物业区域包括露天场所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或储存行为的。 (八)从事无证照诊所、非法售票点、无证照网吧和电子游戏机室经营活动的。 (九)从事无证燃气经营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制造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行为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除本意见第二条列举的取缔范围外,对引导区内凡具备基本生产经营条件的无证照经营业户实行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制度,引导其办理相关经营证照;未按本意见规定申请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的无证照经营业户依法予以查处。 (一)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制度。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制度是指由区、县级市政府负责并委托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意见第四条所列场所出具有效

场地使用证明范本

场地使用证明范本场地使用证明 房屋使用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号码或资格证明编号 住址联系电话 房屋位置深圳市区 拟经营项目用作经营场所楼层层面 m2 积 申请人声明 本人所填写上述内容属实,阅知并遵从以下条款: (一)此场所使用说明仅作为办理审批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不代表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 (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时,此临时使用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本企业(个人)会主动办理经营地址变更或办理注销登记。 (三)经营者凭此场所使用证明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经审查,该房屋位于,共层, 审查 单位用作拟经营项目的房屋位于第层,同意其作为经营场所场地使用。 意 见年月日 (审查单位盖章) 审查单位联系人: 审查单位联系电话: 这种问题目前你可以找个朋友或者谁愿意出场地给你转移注册(商用房),以后便于年检 但是你既然是注册公司了,搬就搬了,如果没有必要,地址就不要改了,除非你找到商用房.我知道现在很多人提供办公地址的服务,但是会收费的.我去年找了个人帮我搞了下,收了我1000元.而且年检还得给人意思意思.所以不必要就别去工商折腾这个 场地证明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兹有我在,有间,面积平方米,产权归所有,现 (拨、借、租)给作办公用房(产权证、租赁合同附后)。 特此证明 盖章 年月日 场地证明 兹有( ) 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东莞市镇工业区设立外资企业“东莞****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经营范围)。我社以租赁形式提供厂房平方米、宿舍平方米给外资企业使用,厂房、宿舍租金每月每平方米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为年。 特此证明! 东莞市镇经济联合社 二00 年月日 镇府意见: 二00 年月日。 企业登记时的场地使用证明一般是指,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房屋为军队空余房地产的,提交军队统一印制的2005年版《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原

2019年经营场所无偿使用证明

2019年经营场所无偿使用证明 篇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申请注册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位于,产权属所有,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非住宅用房,其房产属于:□自有产权 □租赁使用 □无偿使用 产权所有人盖章签字: 年月日 证明单位意见: 上述证明中所载内容属实。 (盖章)

年月日 备注:1、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房屋提交房产所有人同意无偿使用的说明及产权证复印件。 2、未取得房产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骏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乡、镇政府证明;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有形市场的,提交宾馆、饭店、有形市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权所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产权所有人为单位的加盖公章。 篇二:无偿使用证明住所(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范本 无偿使用证明

兹有场所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该住所为 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所有,现本公司将其无偿提供给 ____________________司作为注册场所(仅为注册用),使用期限至20XX年9月30日。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住所(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名称)拟设立(变更)的住所(营业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该场所为_______________所有,面积_平方米,系________________租用(借用、自有),_______________(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名称)对该场所具有使用权,可作为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住所(营业场所)。 (注:该证明仅供办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所、营业场所登记之用。)

房屋无偿使用证明

房屋无偿使用证明 房屋授权无偿使用证明(式样) 张家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_____(举办单位名称)所属的______(事业单位名称)的办公住所在___省(区、市)___(市)___(区)____街____号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为: □我单位自有房屋(出示房屋产权证明、提交其复印件) □我单位租赁房屋(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出示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国家划拨房屋(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其它情况 现无偿提供给_____(事业单位名称)使用,使用期限为____。 房屋合法授权人(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无偿提供房屋使用证明 本人(或公司)在有一套房屋,面积平方米,系私有(或公司)房产。经本人(公司)决定,将此房屋无偿提供给(公司名称)使用,使用期限为年。 特此证明。

房屋所有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温謦提示:此证明与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一起作为场所证明。 房屋无偿使用证明 本人在嵊泗县菜园镇东海路**号有100平方米房屋供嵊泗县东升水产食品厂无偿使用; 使用期限长期。 房主:陈民(签名或盖章) 无偿使用证明是公司自行出具的证明。但是无偿使用房产,承租方是要按房产原值交房产税的,原值*70%*1.2%,远远大于有偿使用公司代个人缴纳的房产税,所以还是选择签一个租赁合同,可以把租金写低一些,去地税代-开-房-租-发-票,交一些房产税。 房屋无偿使用证明只要你与房东签订即可,但税务人员不是蠢人,签订时要合符常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文件规定: 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因此,即使签订了房屋无偿使用证明合同,其房产税应当由实际使用人按照房屋原值减除转载自百分网,请保留此标记10%-30%后余值依照1.2%计算缴纳房产税。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我在深圳要在一栋商住楼内租房注册公司,房屋租赁所要求提供业主委员会同意办公证明。有点麻烦的是这个商住楼内没有业主委员会(实际上据说深圳70%的楼房都没有业主委员会),要上每业主家上门询问并签名。请麻烦能否提供一下业主意见书(工商局版本的),谢谢!(可不想好不容易弄齐了签名,结果人家说格式不对)。不一定非要业主委员会证明,写一份办公场所证明,找物业管理盖个章就可以了。我上传不了图片,给你写下大概格式吧企业办公场所证明房屋所有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面积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以上栏目由申办人如实填写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兹证明上述房屋已取得合法使用权,该房屋所在小区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鉴于该房屋作为企业办公场所不影响小区环境和居民生活,同意该房屋作为**公司办公场所使用,期限至年月日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盖章)说明:此证明仅限于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住宅在不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的条件下作为企业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疏导发照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决定》(深府〔2005〕121号,以下简称《决定》,附件1)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清无疏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府办〔2006〕235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2)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清无”疏导事项通知如下:一、临时场所证明文件按下列规定办理临时场所证明文件是指:申请人开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凡是未能提交房产证或《决定》第二条第(四)款第1、2、3、6、7项场地证明文件,属于《决定》第二条第(四)款第4、5、8项情形的,应出具加盖街道办事处建设办公章,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临时使用证明文件(附件3)。(一)街道办事处建设办出具的临时场所证明文件应当内容规范,格式统一,明确记载下列内容:1、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房屋名称、房屋位置、房屋用途和临时场所证明使用期限等;2、临时场所证明仅作为办理审批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不代表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3、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的,该临时场所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4、告知当事人开业前须依法经过消防部门消防安全检查。(二)场所所有人自行使用作经营场所的,凭有关临时场所证明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出租给他人使用作经营场所的,租赁双方凭临时场所证明文件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持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三)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对有关租赁合同的备案按《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和《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二、关于取得合法使用权的居民住宅作为企业办公住所问题(一)申请者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居民住宅(不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经济适用房等政府政策性住房),经房屋所有权人和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同时提交建设局关于同意设立业主委员会的批文复印件,并由业主委员会加盖公章),可作为企业住所(限办公场所)予以登记(附件4)。(二)申请者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住宅(不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经济适用房等政府政策性住房),如属于花园式住宅小区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经房屋所有权人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同意,可作为企业住所(限办公场所)予以登记(附件5)。(三)申请者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住宅(不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经济适用房等政府政策性住房),如属于村民自建房无业主委员会的,经房屋所有权人和住宅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同意,可作为企业住所(限办公场所)予以登记(附件6)。(四)以龙岗中心城范围内的居民住宅申办从事软件开发、设计的企业,在不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的情况下,符合上述(一)、(二)项条件的,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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