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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规定

重庆医科大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规定
重庆医科大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规定

重庆医科大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总则

1、为了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更好地发挥职务晋升的杠杆作用,根据国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探索符合本校各类人员实际的评价标准,力求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实现专业人员评价工作的分类管理。

3、本规定适用于各系列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第二条职业道德、思想素质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承担工作任务,能认真负责的履行现岗位职责;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基础上延迟申报:

1.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1次或受到通报批评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称职”1次,延期2年申报。

2.受到“警告”处分,延期2年申报;受到“严重警告”、“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延期3年申报。

3.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延期3年申报。

第三条任职年限与学历要求

(一)任职年限: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由中级晋升副高级、副高级晋升正高级的实际任现职时间,均要求满5年。

2、博士学位获得者:

①医疗系列(医、药、护、技):担任主治医师(主管药师、主管护师、主管技师)满2年(非临床学习、培训时间除外)可以申报副高级职务;担任副主任医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技师、副主任护师)满5年且实际临床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可以申报主任医师(主任药师、主任技师、主任护师)职务;

②其余系列人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2年(学习、培训时间除外)可以申报副高级职务;担任相应副高职务满3年(学习、培训时间除外)可以申报正高职务。

3、转评同级别其它系列职务需在现岗位工作满两年(相近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其基本资格及条件与晋升相应系列职务相同。

(二)学历条件

各系列晋升高级职务人员均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

1、评聘正高职务, 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具备硕士学位,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具备博士学位。

2、评聘副高职务, 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具备硕士学位。

3、两个二级学院及口腔医院学历条件从2008年起按此文件执行。

4、不具备以上规定学历,如在专业技术工作中确实取得突出成绩,可按正常晋升条件申报相应系列职务,但必须参加所在院系评审组(副高)、学校评委会(正高)答辩。

(三)不满任职年限或越级晋升的人员按重庆市相关破格文件要求执行。

第四条外语、计算机及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按照重医大人【2005】74号、重医大人【2007】29号及重医大【2007】92

号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条量化评分指标体系

1、科研量化评分表(附件一)

2、教学量化评分表(附件二)

3、医疗量化评分表(附件三)

第六条业绩条件

(一)教学系列

1、教授

①作为硕士生导师完整培养过一届研究生,至少有1名研究生毕业(原文为带有研究生,临床医师转评的需有研究生毕业);

②系统承担过本学科本科生的理论课教学(新增);

③教学、科研量化考核须在150分(原为100分)以上且科研量化分不低于80分(原无要求)[具有主任医师职称人员(去掉主任护师等)申请教授职称,教学、临床工作可以不再量化考核,但须系统承担过本学科本科生的理论教学且科研量化分须达80分(原为60分)];

④作为负责人承担有省部级课题;或有省部级成果奖(前3名)。

2、副教授

①教学、科研量化考核须在100分(原为70分)以上且科研量化分不低于60分(原无要求)[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人员(去掉副主任护师等)申请副教授职称,教学、临床工作可以不再量化考核,但须承担过本学科本科生的理论教学且科研量化分须达60分(原为40分));

②作为负责人承担有厅校级课题;或有厅校级成果奖(前3名)。

(二)研究系列

1、研究员

①作为硕士生导师完整培养过一届研究生,至少有1名研究生毕业;(原文为带有研究生)

②教学、科研量化考核须在160分以上。(原为120分)

③作为负责人承担有国家级课题;或有国家级成果奖(前3名)。

2、副研究员

①教学、科研量化考核必须在100分以上。(原为70分)

②作为负责人承担有省部级课题;或有省部级成果奖(前3名)。

(三)、卫生技术及实验技术系列

以下技术系列人员应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1、主任医师(护师、药师、技师)

①作为硕士生导师带有硕士研究生;

②主任医师医疗、科研、教学量化考核必须在120分(原为100分)以上并且医疗量化考核不能低于35分;其他系列人员教学科研量化考核必须在50分以上且业务技能考核合格。

③作为负责人承担有厅校级课题;或有厅校级成果奖(前3名)。

2、副主任医师(护师、药师、技师、高级实验师)

①副主任医师医疗、科研、教学量化考核必须在90分(原为70分)以上并且医疗量化考核不能低于30分;其他系列人员科研量化考核必须在25分以上且业务技能考核合格。

②参加有厅校级以上课题(前3名);或有厅校级成果奖(持证书者);或主持有院系级课题。

(四)、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及图书资料等系列

1、正高

①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所主持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本市有较大的影响,受到过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以获奖证书为准),对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②作为硕士生导师带有硕士研究生;

③科研量化考核分必须在50分以上。

④作为负责人承担有厅校级课题;或有厅校级成果奖(前3名)。

(2)副高

①具有比较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所负责或主持的工作受到过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以获奖证书为准),对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②科研量化考核分必须在25分以上。

③参加有厅校级以上课题(前3名);或有厅校级成果奖(持证书者)。

第七条附则

(一)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必须完成学校、院系、教研室分配的教学工作任务,拒不接受任务或教学质量考核不合格,在职称评审时实行一票否决。

(二)为了加强各系列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培养专职稳定的各系列专业技术队伍,根据职称评聘的有关文件规定,对于岗位未发生变化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转评专业技术职称。

(三)本文中规定的论文指以第1作者(含指导研究生及通讯作者论文)在公开发行(以发行刊号为准)刊物上正式发表的论文。指导研究生论文或通讯作者论文中导师(或通讯作者)以及研究生(或第一作者)均只占标准分数的80%。

(四)为了保障学校的权益,凡在编在职人员(含出国、读研人员)的业绩材料(论文、项目、成果、专利)应署名重庆医科大学,未署名重庆医科大学者,其材料不予计分(引进和调入人员在外单位工作的业绩材料除外)。其中,以重庆医科大学为第一排名的权重系数为1,其他排名的权重系数为0.5。

(五)SCI及以上研究论文、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及专利排名得分计算方法为:

署名总人数为1时,负责人100%计分;

署名总人数为2时,负责人80%计分,第2名计20%;

署名总人数为3时,负责人80%计分,第2名计15%,第3名计5%;

署名总人数为4及以上时,负责人80%计分,第2名计10%,第3名计5%,其余人员均分剩余5%。

专业及课程建设排名得分方法为:

署名总人数为5人以下时,负责人40%记分,其余人员由院系根据实际承担的工作分配剩余的60%;

署名总人数为5人及以上时,负责人30%记分,其余人员由院系根据实际承担的工作分配剩余的70%;

(六)课题及成果的具体规定

1、经学校科研处备案认可的自然科学基金高分落选项目、经学校研究生

学院认可的“优秀博士论文资助”项目等同校级课题;

2、全军医疗卫生成果按省部级成果计;

3、横向课题:原则只计负责人的分。若到校(医院)经费超过10万元(社会科学超过2万元)的横向课题并提供有标书,成员按第七条第(五)款计分。不能提供经费到位证明者不计分。

4、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部、卫生部、教育部、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相应的厅局级单位设定的常规计划项目,视同纵向课题;除此之外的项目,特别是各种协会项目均视为横向课题。

5、关于子课题及参与课题的界定:当重庆医科大学不是项目牵头单位,而是参与者时,若同时具备项目资助单位给重庆医科大学下发的明确的资助文件、经费及项目负责人时,则该项目为参与项目的子课题,项目性质不变,级别降一等;若不具备上面的条件,但具有校级协议书、明确的经费资助及项目负责人,则该项目仅为参与项目,项目性质不变,级别降两等。

6、教学、医疗、科研系列人员课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其他系列人员申报副高在科研量化分达到要求的前提下,课题可适当放宽,有参研的课题可申报。

(七)临床工作人员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1、临床医师的教学工作是指由学校教务处统一下达教学任务书和实习安排通知的教学工作。研究生相关教学工作暂不计入。

2、理论课、示教课(见习课)、实习带教均计入教学工作量。以承担60人的本专科理论课为一个标准课时,参照下列系数标准把相关教学工作折合成标准学时。

③实习带教:

本专科、七年制、留学生分别按2、4、6标准学时/生/周计算教学总量,参与实习带教的教师平均工作量即为教师个人实习教学工作量。

3、学科(教研室)平均工作量计算近五年教学工作,个人教学工作量则按任职年限累计。达到本学科平均教学工作量记5分,达到80%记4分,达到50%记3分,参加教学工作记2分。

(八)教学量化考核由教务处认定;科研量化考核由科研处认定。

(九)本文所规定的业绩条件今后将随着学校的发展作相应调整。

(十)本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一、科研量化评分表

二、教学量化评分表

三、医疗量化评分表

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发布者:renshichu 审核者:renshichu 发布日期:2010-11-9 阅读:414次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甘人社〔2010〕47号 关于印发《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 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和选拔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根据我省实际,制定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学历、年限 1.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能胜任副高级职务,可转正定职,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2.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4.高校教师、中专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以外的其他系列,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5.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中专教师、高中教师、技校理论课教师以外的其他系列,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少数民族州(含州)以下和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允许申报评审小范围有效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论文 任中级职务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中撰写3万字以上,可视为已达到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要求。刊物级别认定按照《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规范完整版

附表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规范 为了规范专业化评审工作,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材料齐全、填写准确、特制定本规范。 1、封面 1.1 单位:填写吐哈油田公司xx 单位,如:吐哈油田公司矿 区服务事业部新闻中心。 1.2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工程师、政工师、助理工程师、助理政工师。 1.3 参评任职资格:本次申报评定的××专业任职资格。如: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工程师、政工师。 2、基本情况 2.1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年份一律用4 位数字表示,月份和日期一律用2 位数字表示,如“1982 年05 月11 日”。 2.2 出生地(籍贯):填写出生的省、市(县、)乡。 2.3 学历、学位:填写符合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规定的并经国家教委认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学历填写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普通班、大学专科、中专等;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 2.4 学校、专业:填写本人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的全称。

2.5 毕业时间、学制:公历填写至月。学制为本人在校学习起的止 时间。 2.6 身体状况:填写健康、一般、较差。 2.7 照片:粘贴近三年1 寸正面免冠照片。 2.8 外语程度:填写所懂外语语种及听、说、读、写的程度:英 语(俄语、日语等),熟练(比较熟练、借助工具书)翻译(阅读)本专业技术资料(科普文章),听力(口语、写作能力)较强(一般、较差)。 2.9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填写本聘期所任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时间、聘期、工作单位。 2.10 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填写本聘期所任专业技 术职务的专业、岗位名称。 2.11 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务:填写加入时间、现任(或曾任)职务。如1974 年7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党支部书记。 2.12 何时何地参加何民主党派、任何职务:填写所加入党派的 时间、地点、名称、担任职务。 2.13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职务或社会兼职:填写所在学术团体的名称、职务或社会职务。如中国石油学会,会员。 2.14 有何特长:填写专业技术方面的特长。 3、学习培训、工作经历

印发《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的通知黔人通

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 件指导意见》的通知 黔人通〔 2007〕 194号 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编委办,政府(行署)人事局,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级人民团体、各省属高等院校、各省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 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6]70号)、《关于印发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 >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6]87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7]85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关于印发 <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实施意见 >的通知》(黔人发 [200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认真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 00七年十月十二日 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 为指导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6]70号)和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关于印发 <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实施意见 >的通知》(黔人发 [200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一、适用范围 1.本《意见》适用于为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忠的高级专业技术一至七级以及特设高级专业技术一至七级岗位。 2.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高级专业技术一至七级岗位。 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3.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 7个等级,其中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 4. 高级专业技术特设岗分为一至七级,分别对应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一至七级。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技能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任现职以来,工作成绩明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职责。 7.具备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竞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准入控制所要求的条件。

XX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XX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和选拔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根据我省实际,制定XX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学历、年限 1、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能胜任副高级职务,可转正定职,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2、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4、高校教师、中专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以外的其他系列,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5、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中专教师、高中教师、技校理论课教师以外的其他系列,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少数民族州(含州)以下和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允许申报评审小范围有效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论文 任中级职务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中撰写3万字以上,可视为已达到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要求。刊物级别认定按照《XX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XX 职改办[2004]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外语 外语要求按《关于印发〈XX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的通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湖人社函〔2018〕118号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 王亮等258位同志具有建筑工程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企业部分工程类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湖职改办〔2018〕4号)文件规定,王亮等258位同志通过面试、评审,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予公布。 一、工程师198人 姓 名工 作 单 位 王 亮 浙江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吴 耀 浙江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徐亚斌 浙江中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潘建方 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

沈建炜 浙江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冯集江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管华琴 浙江同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胡能华 华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李扬帆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谢 彬 浙江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徐贤军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医院(企业) 周梁洪 湖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分公司 (湖州雷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 冯水良 湖州广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凤凰分公司 施惠根 美信佳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陈江波 美信佳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许国梁 湖州双余建设有限公司 张跃忠 浙江誉丰建设有限公司 费忠明 江苏颢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许惠良 浙江湖州依云置业有限公司 敖志祥 长兴水口志祥新型装饰材料厂 钟俊英 湖州吴兴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张月华 湖州市南浔新城投资发展公司 沈烨萍 浙江高荣琪青建设有限公司 唐胜刚 浙江高荣琪青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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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改版)

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修改版)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设计有限公司 号 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根据《工程建设设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380-2006、公司质量作业文件《技术岗位任职资格规定》(BVAD-C2-2012)及2014年公司管理机构、机制改革的有关规定,针对公司各设计所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颁布以下实施细则: 一、公司管理机制改革决定自2014年起实施各专业人员的12等级职级管理制度。各专业职级的申报、审批基本要求及与国家正式技术职称的对应关系等,见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相关文件。 二、各职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配置应满足各设计所承担的工程设计的需要,因此各设计所应积极支持与组织本所人员参加专业继续教育与技术培训,参加技术职称升级评定和注册建筑师、工程师执业考试。 三、每年三月份各设计所技术人员申请职级晋升的技术人员填写职级晋升申报表(见附表1)在网上进行申报,经评审、批准(评审、批准方法见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文件)后方能根据本办法四款规定任职相应技术岗位。新调入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和各专业总工讨论确定其试用期暂定职级,进行项目设计工作;待其试用期结束后,在系统上填写试用期转正单,经过正式审批后确定正式职级。五级以下由人力资源部审批,五级以上(含五级)经过技术委员会审批。 四、工程项目设计各专业、各阶段、各技术岗位任职的最低职级要求见下表(工程等级见附表2):

五、为统一公司设计质量把关标准、提升设计质量把关能力,各专业技术委员会对本专业审定人员的审定资格和审定能力进行了核实,并确定了本专业的审定人员。各专业审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录入公司信息管理系统供项目组人员策划选用。各专业审定人名单如下: 建筑专业: 结构专业: 设备专业: 电气专业:

2017医学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2017医学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设副高级职务,包括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申报正高级职务按照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需符合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要求。所取得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仅限于在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聘任。如需到非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任职须重新申报并取得全省统一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也可申报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但同一晋升年度,不能同时申报。 四、评价方式

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价采用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报送评审材料。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与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同时进行,乡镇(街道)卫生院和计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及村卫生室人员单独划考试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三年有效。 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医、护专业须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护士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注册。 (四)申报副主任医师者,需在任现职期间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其中申报临床专业副主任医师须累计满6个月。 (五)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获得规定的学分。 (六)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职务,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职务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历、学位,担任主治(管)医(药、

设计院各技术岗位任职要求及职责

设计院各技术岗位任职要求及职责 一、总工程师 1、任职要求 (1)在本行业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有丰富的设计经验,在本专业有较高的造诣; (2)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十年以上,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及注册(3)有很高的技术管理水平;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责任感、进取心和奉献精神,有注册职业资格优先。 2、岗位职责 (1)领导本公司技术发展和科研开发工作,负责组织技术发展规划的制定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2)领导公司级设计评审工作,严格设计关键点控制;为项目全过程提供技术支持; (3)组织召开本公司科技和质量、环境、专业健康、安全会议,对技术和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和分析,布置技术系统管理工作;(4)领导本公司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成果鉴定、报奖工作;领导优秀设计的申报、奖励等工作; (5)领导本公司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工作。 二、院副总工程师 1、任职要求 (1)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2)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十年以上; (3)有丰富的设计经验,在本专业有较高的造诣;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责任感、进取心和奉献精神,有注册职业资格优先。 2、岗位职责 (1)技术管理: ①跟踪分管专业的技术发展,组织制定分管专业的技术发展规划。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院技术发展规划; ②负责分管专业的技术质量状况分析,解决和处理分管专业的重要的技术问题,控制分管专业的设计质量,不断提高设计水平; ③负责分管专业的科技创新、创优工作,对成果进行审查; ④负责分管专业的技术培训工作,提出相关专业的培训要求,并监督实施。 ⑤对项目设计成果的技术、质量进行考核,组织综合质量评定; ⑥参与项目的检查、回访、事故处理; (2)技术决策: ①跟踪和决策院级重点项目的技术方案; ②主持公司级级技术会议、设计评审,决策技术方案; ③参与协调各专业技术接口方面的问题,必要时做出决定。(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附件一)

附件1 泛华建设集团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条件 总则 一、为了客观、公正评定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①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②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③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④取得大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中级工程师(中级建筑师)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 ①获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 ②获双学士学位,受聘从事专业三年以上; ③中等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六年以上; ④高中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八年以上; ⑤初中及以下,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十年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①中等专科学校毕业,担任技术员级职务四年以上; ②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 ③初中及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技术员级职务任职资格 ①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②初中及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5.下列人员经考察合格,可认定相应的任职资格 ①取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改版)

设计有限公司 号 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根据《工程建设设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380-2006、公司质量作业文件《技术岗位任职资格规定》(BVAD-C2-2012)及2014年公司管理机构、机制改革的有关规定,针对公司各设计所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颁布以下实施细则: 一、公司管理机制改革决定自2014年起实施各专业人员的12等级职级管理制度。各专业职级的申报、审批基本要求及与国家正式技术职称的对应关系等,见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相关文件。 二、各职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配置应满足各设计所承担的工程设计的需要,因此各设计所应积极支持与组织本所人员参加专业继续教育与技术培训,参加技术职称升级评定和注册建筑师、工程师执业考试。 三、每年三月份各设计所技术人员申请职级晋升的技术人员填写职级晋升申报表(见附表1)在网上进行申报,经评审、批准(评审、批准方法见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文件)后方能根据本办法四款规定任职相应技术岗位。新调入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和各专业总工讨论确定其试用期暂定职级,进行项目设计工作;待其试用期结束后,在系统上填写试用期转正单,经过正式审批后确定正式职级。五级以下由人力资源部审批,五级以上(含五级)经过技术委员会审批。 四、工程项目设计各专业、各阶段、各技术岗位任职的最低职级要求见下表(工程等级见附表2):

五、为统一公司设计质量把关标准、提升设计质量把关能力,各专业技术委员会对本专业审定人员的审定资格和审定能力进行了核实,并确定了本专业的审定人员。各专业审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录入公司信息管理系统供项目组人员策划选用。各专业审定人名单如下:建筑专业: 结构专业: 设备专业: 电气专业:

技术人员任职资格

技术人员任职资格 一、基本任职资格 1、性别:男、年龄25-35岁、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化工专业及高分子专业学历; 3、专业工作年限,有3年以上防水企业技术工作经验; 4、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电脑办公软件应用熟练; 5、熟悉生产设备的工作原理,具备生产设备的工装与操作知识; 6、热爱本行业工作,努力学习、能长期为公司服务的; 有相关经验的优先录用,录用后根据相关标准定级。无工作经验的基本条件符合后试用两个月,实习半年后依据相关标准考核定级。 第五条:各级别任职资格 二、一级技术员 1、行为标准:妥善处理现场问题,在二级技术员的指导下,对已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制订改进措施。维护生产技术文件,编制修订一般生产技术文件。对现场设备、工装、器具实施文件方面的管理与指导应用。 2、资格标准:1、知识:专业知识:防水材料的应用范围,常用产品的形成过程及上游产品的性能及在产品中的作用。企业知识:产品特性及优缺点、加工工艺、质量标准与要求、相关程序文件、流程、产品使用一般要求。2、技能:专业技能:掌握处理问题的基本办法如(8D 法)。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具备产品的常规经验技能。通用技能:熟练操作电脑应用办公软件,总结和分析能力。

3、经验:具备从事生产现场半年以上工作经验。 3、培训要点:处理问题方法如(8D法)等、产品特性、加工工艺、质量标准与要求安全操作。培训方式:企业内部培训、在职培训。 4、按时优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三、二级技术员 1、行为标准:1)、具备分析、解决问题和持续改进能力;凭借已有的经验,发现生产过程中潜在的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并落实措施。协助车间主任进行持续改进,确保质量、成本、效率、交付期不断优化。2). 对新职工、岗位轮换人员实施质量、技能的培训与指导,对一级技术员进行工作指导 3)按试制计划,组织新产品试制,编制生产技术文件。根据产品使用实际状况持续改进、优化。 2、资格标准1).专业知识:防水材料的应用范围及条件影响,产 品的成型原理、演变过程,原材料性能及工艺条件对产品性能的影响,充分运用本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企业知识:企业产品发展目标,产品卖点、加工工艺、质量标准与要求、相关程序文件、流程、产品状况与应用的关联关系。2). 专业技能:有独立承担一般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具有完成较复杂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较强的沟通能力。3)经验:从事生产技术工作2年以上。 3、培训要点:产品的成型原理和各工艺过程的作用、沟通方法和处理问题的有效办法。培训方式:企业内部培训、在职培训。 4、按时优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说明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表说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1) 单位:........ (2) 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程师者填写助理工程师(没有助理工程师或助工不满四年者不填); (4)评审任职资格:申报中级填“工程师”,申报初级填“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第一页: (1)现名及出生日期要与身份证一致; (2)以往的证件上用过的别的名字时,填曾用名; (3)出生地:只填省、市、县即可; (4)最高学历:按毕业证书填写。成人教育或自考取得学历,全脱产学习者在学校名后填写(成教),非全脱产学习者写(函授)、(夜大)、(自考)等,以实际填写;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申报工程师者填初始被单位聘任为助理工程师及时间;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填某年某月由哪个单位职改部门批准助理工程师(以证书上的批准单位和授予时间为准)。

(注:(5)、(6)两项,无助工或助工不满四年者不填); (7)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填“工民建”、“概预算”、“暖通”、“给排水”、“质量管理”、“水泥工艺”、“工程试验”、“工程测量”、“材料试验”、“电气”、“高压电器”、“低压电器”、“机械”等等自己实际从事的专业,只能填写一个专业,证书以此为准填写专业; (8)外语:按照自己所学语种和达到程度填写。 第二页: 培训栏:凡高中学历者,申报中级,培训时间要达到一年以上,申报初级,要达到半年以上。 第三页: 工作经历栏:如实从参加工作开始按年月顺序填写,高中毕业者开始参加,必须有当工人的经历。在当工人期间经过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后才能胜任技术工作。“工长”、“施工员”、“技术员”、“质量安全员”、“队长”、“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等均为技术工作职务。每换一个单位或改变一次职务另起一行填写。 第四~六页: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栏:不分任现职前后,按自己从事技术工作的时间顺序填写,自己所从事过的专业技术工作名称(项目、课题、成果等)、工作内容及工作效果。 每页填四个工程左右,申报工程师者,四—六页基本填满。

2020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正高待遇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0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正高待遇评审工作 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促进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更新知识,钻研业务,解决在农业、中小学教师等专业与卫生、文化等专业存在的最高技术职务设置上的不平衡问题,调动我市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他们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推进“科教兴市”战略。经研究,决定开展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正高级(教授、研究员级)待遇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获得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的在岗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已获得中学高级教师,且在岗位上实际从事与申报专业对口的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含教研员)。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本专业本科学历以上并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具有系统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较好地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学技术、了解最新科学技术信息和发展趋势。任现职以来至少有2000字以上的两篇论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 3、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工作量饱满,成效显著。在工作中能够指导本专业其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 4、在任职期间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内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获绍兴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科技推广奖、星火奖、农业丰收(推广)奖二等奖以上,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星火计划奖。 (2)主持过学术和科研课题的研究,研究成果处省内领先地位,

在实践应用中发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科研创新和科研开发能力,在某一领域的技术研究或技术开发中有显著成效,并已完成了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4)在其专业技术岗位的实践中有较高的学术和技术造诣,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独立发表学术或科研论文,工作经验丰富,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被同行公认。 (5)在教书育人中成绩突出,曾获得下列一项以上荣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或省特级教师、省以上劳动模范、省功勋教师。 三、申报材料: 1、《享受正高待遇申报表》一式三份; 2、近三年业务工作总结;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或文件); 4、学历证书;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6、任现职后取得的主要成果或获得的荣誉证书、所著论文、论著; 所需材料均为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单位人事部门签名,并加盖公章),除特殊说明外,其他均一式一份。 四、评审组织: 评审工作由绍兴市人事局组织实施。评委由行内专家和行政领导担任。评委办公室设在绍兴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五、推荐评审程序: 1、由单位推荐,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县(市、区)由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市评委办公室,市直由业务主管部门直接报评委办公室; 2、评委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并公示; 3、评委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并根据需要邀请有关专家对各申报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可根据不同专业采取不同的形式,教育系统的考核工作会同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参评对象通过上课、面试等形式测评; 4、评审委员会评审;

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初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申报条件: 根据湘人发[2001]55号湘职改[2005]1号文件: (1)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认定“员”级; (2)大学专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认定“助理”级; (3)大学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认定“助理”级; (4)获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减1年),认定“中级”; (5)获博士学位后,认定“中级”; (6)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满2年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可以认定“副高级”。 2、申报材料的要求和程序: (1)申报材料要求全、齐、准、清,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定。所报材料虚假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认定资格。 (2)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以及所填表格中需人事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人事部门一定要加盖公章。(3)申报表需使用A4的纸张正反两面打印。 (4)申报初级职称的一定要在《高等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第八项中“呈报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 3、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证件: (1)毕业证复印件一张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照片四张(表上贴二张一寸、交二张二寸) (4)教师系列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部分类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的条件和要求 (1)经济专业报考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经济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经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A、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 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B、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C、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D、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E、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F、取得博士学位。 (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用及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用及 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试行) 教师系列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学院在教师岗位中设十一个岗位级别的专业技术岗位,二至四级为教授岗、五至七级为副教授岗、八至十级为讲师岗、十一级十二级为助教岗。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教师系列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基本任职条件 1、热爱祖国,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敬业爱 岗,为人师表; 3、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水平和责任心, 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6、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教授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岗位职责 1、对本专业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坚实的理论基础,及时掌握本专业 国内外的发展动态,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 2、在本专业某一领域有突破性研究成果,主持或直接指导具有较大

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取得重大成果; 3、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 教材,在本专业有一定知名度;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秀,教学 成果显著; 5、具有领导本专业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能力,主 持和指导教学改革、实训和教材建设,承担其它公益活动; 6、教书育人,指导青年教师,取得显著成绩。 (二)任职条件 基本任职条件: 1、教授二级岗位 (1)受聘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满8年; (2)能系统讲授本专业两门及以上课程,(其中一门必须是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基础课教师能系统讲授两门及以上课程)并能根据人才培养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教学,指导实习实训,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和社会调查等教学工作。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综合考核成绩优秀。 (3)近两年均完成教学工作任务且年终考核合格以上;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60课时(折合后课时)。 (4)双师素质与育人工作:指导青年教师、专业教师取得相应的双师资格,并在带教或育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5)近两年至少在国家核心期刊、外文重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主持、承担了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题,或主编出版了专著、国家级规划教材,或获得市级以上科研奖励,或有一项科研成果转化并取得明显效益,每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本专业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主编审国家规划类教材1部(含学术专著)。

基层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表

编号: 基层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认定表 主管部门 单位 姓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评审认定 任职资格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年月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 2、表内1—7页由申报人员填写,8—10页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填写内容须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认可。 3、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用钢笔填写或计算打印均可。 4、“最高学历”的“毕(肄、结)业时间”中,应将非选择项内容用笔划去。 5、“申报专业”应按二级学科填写,如“土木工程”、“道路桥梁”、“工商管理”等。 6、“学习经历”填写中专及以上学习经历。 7、“认定年限内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任职期内历年考核结果情况和任职期满考核结果。 8、“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栏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9、“基层单位岗位情况及意见”栏,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情况、空岗人数及推荐意见。 10、本表应用A4纸张双面印制,胶装。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性别 民族 相片 曾用名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出生地 标准 工资 参加工作时间 身体状况 最高学历 毕(肄、结) 业 时 间 学 校 专 业 学 制 学 位 现专业技术职务 及获得时间 现从事何专业 技术工作 现任专业技术 职务聘用时间 申报专业 懂何种 外 语 外语考 试情况 国家级合格 省内合格 免试 当年参考 计算机考试情况 国家级合格 省内合格 免试 当年参考 现(兼)任行政职务 及任职时间 何时加人中国共产党 (共青团)任何职务 何时何地参加何种 民主党派任何职务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 何种职务有何社会兼职

工程技术专业人员任职条件

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六、工程技术人才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二)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

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三)工程师: 1.熟练掌握并能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三)高级工程师 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1)有较强的团队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2)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主动承担教育教学任务。 (3)积极参与教研教改,撰写、发表论文。 (4)指导培养新教师,或接受“传帮带”。 (5)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实践技能水平。 (6)参加各级各类技能比赛,或指导学生参赛。 (7)主动承担第二课堂、兴趣小组任务。 (8)主动关心学生,帮助学生。 (9)主动思考,提高课堂效率。 (10)服从班主任工作安排。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受聘教师五、六、八、九、十一级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学历,同时必须具备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 岗位任职基本条件其他任职条件 高级(副高)一级岗位(专业技术 5级岗位) 1、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基 本素质(身体、能力、水平和 责任心)。 2、年度考核合格(含合格)以 上。 3、承担(或参与)规定的教学、 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 作量。 4、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5、服从学校安排承担班主任 工作,年度班主任考核称职以 上。 6、继续教育达到规定学时。 1、任副高级职务满4年。 2、教学效果评议达良好。 3、参与本专业的教研、教改 任务。 二级岗位(专业技术 6级岗位) 1、任副高级职务满2年。 2、教学效果评议达良好。 3、参与专业的教研、教改任 务。 三级岗位(专业技术 7级岗位) 1、任副高级职务。 2、教学效果评议达良好。 3、参与本专业的教研、教改 任务。 中级一级岗位(专业技术 8级岗位) 1、任中级职务满6年。 2、教学效果评议达合格以上。 3、主持相关课程的教研、教 改任务。 二级岗位(专业技术 9级岗位) 1、任中级职务满3年。 2、教学效果评议达合格以上。 3、参与相关课程的教研、教 改任务。 三级岗位(专业技术 10级岗位) 1、任中级职务。 2、教学效果评议达合格以上。 3、参与相关课程的教研、教 改任务。 初级一级岗位(专业技术 11级岗位) 1、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基 本素质(身体、能力、水平和 责任心)。 1、任初级职务满4年以上。 2、教学效果评议达合格以上。

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人社发[2010]47号 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和选拔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根据我省实际,制定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学历、年限 1、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能胜任副高级职务,可转正定职,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2、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4、高校教师、中专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以外的其他系列,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5、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中专教师、高中教师、技校理论课教师以外的其他系列,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少数民族州(含州)以下和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允许申报评审小范围有效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论文

任中级职务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中撰写3万字以上,可视为已达到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要求。刊 物级别认定按照《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外语 外语要求按《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7]18号文件)执行。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文件)执行。 (五)年度考核 担任中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应达到“称职”或“合格”以上。 (六)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达到我省规定继续教育学时,并在《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复核验印的。 二、业绩条件 任中级职务以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了本职工作任务,并达到下列两类业绩中的一类: (一)达到下列条件中1项 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建筑工程装饰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优秀设计奖一、二等奖;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省部级自然科学、技

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的 通知 黔人通[2007]194号 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编委办,政府(行署)人事局,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级人民团体、各省属高等院校、各省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5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人发[200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认真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附件: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 二00七年十月十二日 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 为指导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人发[200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一、适用范围

1.本《意见》适用于为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忠的高级专业技术一至七级以及特设高级专业技术一至七级岗位。 2.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高级专业技术一至七级岗位。 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3.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7个等级,其中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 4. 高级专业技术特设岗分为一至七级,分别对应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一至七级。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技能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任现职以来,工作成绩明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职责。 7.具备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竞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准入控制所要求的条件。 8.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并符合《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的通知》(黔人通[2002]50号)的规定,三年一度聘期任职资格审核合格的。 (二)专业技术条件 9.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10.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应在三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对少数业绩特别突出的,首次竞聘可在四级岗位任职十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管理期内的省核心专家; (2)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在管理期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省重点专家; (5)任现职以来,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同等奖项)第1、2名或二等奖(或同等奖项)第1名; (6)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省内同行业公认的一流人才。 11.竞争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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