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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检疫

1.同步检疫的意义

同步检疫是检疫工作中极为重要的一环,能够对临床症状不明显或处于潜伏期患病动物的病理病变胴体、肉类及内脏及时作出判断和处理,对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护养殖业发展,提高肉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2.检疫工具及使用方法

2.1实施同步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在工作前准备好检疫工具。每人应备有:(1)两套检验刀、钩和一根磨刀棒;(2)显微镜;(3)剪刀;(4)载玻片;(5)检疫验讫印章;(6)生物安全处理专用印章。

2.2官方兽医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地完成全部应检项目,并依照检疫结果做出综合判定;检疫时,检疫刀只能在规定的部位顺肌纤维切开;剖开组织时,深浅要适度,不得横断肌纤维,切忌乱划和拉锯式切割,以免造成切口过大、过多,影响商品外观和破坏病变组织的完整性;当切开脏器或组织的病损部位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病变组织污染产

品、地面、设备、器具和官方兽医的手;在实施检疫工作中,检疫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3.同步检疫的方法

同步检疫是以感官检查和剖检为主,即通过“视检”、“触检”、“嗅检”和“剖检”等方法对屠宰中的动物胴体和脏器进行病理学诊断与处理,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验。

3.1视检即观察胴体皮肤、肌肉、胸腹膜、脂肪、骨、关节、天然孔及各种脏器的色泽、形态、大小、组织形状等是否正常,为进一步检疫(包括剖检)提供线索。官方兽医要特别掌握对某些疾病诊断具有指征性的病变和症状。

3.2触检是借助于检疫刀具触压或用手触摸,以判断器官组织的弹性和软硬度。如肺表面不显任何病变,但有时在肺叶内部有硬性病灶结节,只有用手触摸才能发现。

3.3剖检是借助检验工具剖开胴体和脏器的受检部位或应检部位,检查深在病变性质或应检部位有无异常。如检查应检部位咬肌、腰肌、有无囊尾蚴寄生。

3.4嗅检有时被检肉品、器官不显任何特征变化时,必须依靠嗅觉来判断。如一般变质的肉品带有一种特异的怪味或臭味,猪、牛、羊在药物治疗不久后被宰杀,药物又未被完全或及时吸收,此时肉品或脏器内均可带有特有的药味,须用嗅觉才能判断出来。

4.同步检疫程序和操作要点

同步检疫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在宰后检疫之前,要先将同一头猪分割开的胴体、内脏、头蹄和皮张编上同一号码,以便在发现问题时进行查对。

编号的方法可用红的或蓝的铅笔在皮上写号,或贴上有号的纸放在该胴体的前面,以便对照检查。

4.1 头蹄及体表检查

4.1.1 视检体表的完整性、颜色,检查有无本规程规定疫病引起的皮肤病变、关节肿大等。

4.1.2 观察吻突、齿龈和蹄部有无水疱、溃疡、烂斑等。

4.1.3放血后退毛前,沿放血孔纵向切开下颌区,直到颌骨高峰区,剖开两侧下颌淋巴结,视检有无肿大、坏死灶(紫、黑、灰、黄),切面是否呈砖红色,周围有无水肿、胶样浸润等。

颌下淋巴结是浅层淋巴结,颌下淋巴结位于下颌间、左右下颌角下缘内侧,颌下腺的前方;在倒挂的胴体,则位于颌下腺的下方,表面被腮腺覆盖。呈卵圆形或扁椭圆形。

剖检方法检验者左手持钩,钩住切口左壁的中间部分,向左牵拉切口使其扩张。右手持刀将切口向深部纵切一刀,深达喉头软骨。再以喉头为中心,朝向下颌骨的内侧,左右各作一平形切口,便可在下颌骨的内沿、颌下腺的下方,找出左右颌下淋巴结并进行剖检。主要检验猪的咽性炭疽、结核和化脓。(见实训图4.1),

实训图4.1 猪头部检疫

1.咽喉隆起

2.下颌骨

3.颌下腺

4.下颌淋巴结

4.1.4 剖检两侧咬肌,充分暴露剖面,观察有无黄豆大、周围透明、中间含有小米粒大、乳白色虫体的囊尾蚴寄生。

剖检咬肌检验人员左手持钩固定猪头,右手持刀,从左右下颌角外侧沿着与咬肌纤维垂直的方向分别平行切开两侧咬肌。主要检查有无囊尾蚴,然后检查咽喉粘膜,会厌软骨和扁桃体。(见实训图4.2)。

实训图4.2 猪咬肌检疫

1.提起猪头的铁钩

2.被切开的咬肌

4.2 内脏检查

取出内脏前,观察胸腔、腹腔有无积液、粘连、纤维素性渗出物。检查脾脏、肠系膜淋巴结有无肠炭疽。取出内脏后,检查心脏、肺脏、肝脏、脾脏、胃肠、支气管淋巴结、肝门淋巴结等。

4.2.1 心脏视检心包,切开心包膜,检查有无变性、心包积液、渗出、淤血、出血、坏死等症状。在与左纵沟平行的心脏后缘房室分界处纵剖心脏,检查心内膜、心肌、血液凝固状态、二尖瓣及有无虎斑心、菜花样赘生物、寄生虫等。

实训图4.3猪心脏切开法

1.左纵沟

2.纵剖心脏切开线

4.2.2 肺脏视检肺脏形状、大小、色泽,触检弹性,检查肺实质有无坏死、萎陷、气肿、水肿、淤血、脓肿、实变、结节、纤维素性渗出物等。剖开一侧支气管淋巴结,检查有无出血、淤血、肿胀、坏死等。必要时剖检气管、支气管。

实训图4.4猪肺平案检验法

1.右肺尖叶

2.气管

3.右肺膈叶

主要观察肺外表的色泽、大小、有无充血、气肿、水肿、出血、化脓、坏死、肺丝虫、肺吸虫或霉形体肺炎等病变,并触检其弹性。但须与因电麻时间过长或电压过高所造成的散在性出血点相区别。此外还须注意屠宰放血时误伤气管而引起肺吸入血液和为泡烫污水灌注(后者剖切后流出淡灰色污水带有温热感),必要时剖检支气管淋巴结(见实训图4.5)和肺实质,观察有无局灶性炭疽、肿瘤以及小叶性或纤维素性肺炎等。

实训图4.5 肺支气管淋巴结剖检法

A.肺左支气管淋巴结剖检法巴结

1.食管

2.主动脉

3.左支气管淋

B.肺左支气管淋巴结剖检法

1.肺尖叶

2.食管

3.气管

4.右支气管淋巴结

C.肺尖叶支气管淋巴结和右支气管淋巴结剖检法

1.右肺尖叶

2.尖叶支气管淋巴结

3.右支气管淋巴结

a 结核病可见淋巴结和肺实质中有小结节、化脓、干酪化等特征。

b 肺丝虫病以突出表面白色小叶性气肿灶为特征。

c 猪肺疫以纤维素性坏死性肺炎(肝变状)为特征。

d 猪丹毒以卡他性肺炎和充血、水肿为特征。

e 猪气喘病以对称性肺炎的炎性水肿肉变为特征。

f 此外,猪肺常见到肺吸虫、肾虫、囊虫、细颈囊尾蚴、棘球蚴等。

4.2.3 肝脏视检肝脏形状、大小、色泽,触检弹性,观察有无淤血、肿胀、变性、黄染、坏死、硬化、肿物、结节、纤维素性渗出物、寄生虫等病变。剖开肝门淋巴结,检查有无出血、淤血、肿胀、坏死等。必要时剖检胆管。

首先观察形状、大小、色泽有无异常,触检其弹性;其次剖检肝门淋巴结(见实训图4.6)及左外叶肝胆管和肝实质,有无变性(在猪多见脂肪变性及颗粒变性)、郁血、出血、纤维素性炎、硬变或肿瘤等病变,以及有无肝片吸虫、华枝睾吸虫等寄生虫,有无副伤寒性结节(呈粟状黄色结节)和淋巴结细胞肉瘤(呈白色或灰白色油亮结节)。

实训图4.6肝门淋巴结剖检法

1.肝的膈面

2.肝门淋巴结周围的结缔组织

3.被切开的肝门淋巴结

4.2.4 脾脏视检形状、大小、色泽,触检弹性,检查有无肿胀、淤血、坏死灶、边缘出血性梗死、被膜隆起及粘连等。必要时剖检脾实质。

脾脏(在胃的左侧、窄而长、紫红色、质较软),

4.2.5 胃和肠视检胃肠浆膜,观察大小、色泽、质地,检查有无淤血、出血、坏死、胶冻样渗出物和粘连。对肠系膜淋巴结做长度不少于20厘米的弧形切口,检查有无淤血、出血、坏死、溃疡等病变。必要时剖检胃肠,检查黏膜有无淤血、出血、水肿、坏死、溃疡。

肠系膜淋巴结,包括前肠系膜淋巴结(位于前肠系膜动脉根部附近)和后肠系膜淋巴结(位于结肠终袢系膜中),数量众多,称之为肠系膜淋巴群。肠系膜淋巴结在猪的宰后检疫中,常剖检的是前肠系膜淋巴结。抓住回盲瓣,暴露链状淋巴结,并沿淋巴结纵轴(与小肠平行)纵行剖开淋巴结群,做弧形或“八”字形切口,视检其内部变化。

实训图4.7胃肠、脾脏和肠系膜淋巴结检疫

1.胃

2.小肠

3.肠系膜淋巴结

4.大肠圆盘

4.3 胴体检查

4.3.1 整体检查检查皮肤、皮下组织、脂肪、肌肉、淋巴结、骨骼以及胸腔、腹腔浆膜有无淤血、出血、疹块、黄染、脓肿和其他异常等。

4.3.2 淋巴结检查剖开腹部底壁皮下、后肢内侧、腹股沟皮下环附近的两侧腹股沟浅淋巴结,检查有无淤血、水肿、出血、坏死、增生等病变。必要时剖检腹股沟深淋巴结、髂下淋巴结及髂内淋巴结。

在正常的检疫中,必检的淋巴结有腹股沟浅淋巴结、腹股沟深淋巴结,必要时再剖检股前淋巴结、肩前淋巴结、腘淋巴结。剖检时应纵向切开为宜。

腹股沟浅淋巴结(乳房淋巴结)位于最后一个乳头平位或稍后上方(肉尸倒挂)的皮下脂肪内,大小约3~8㎝ⅹ1~2㎝。剖检时,检验者用钩钩住最后乳头稍上方的皮下组织向外侧牵拉,右手持刀从脂肪组织层正中切开,即可发现被切开的腹股沟浅淋巴结(实训图4.8)。检查其变化。

实训图4.8猪腹股沟浅淋巴结检疫

腹股沟深淋巴结这组淋巴结往往缺无或并入髂内淋巴结。一般分布在髂外动脉分出旋髂深动脉后,进入股管前的一段血管旁,有时靠近旋髂深动脉起始处,甚至与髂内淋巴结连在一起。剖检时,首先沿腰椎虚设一垂线AB(见实训图4.9),再自倒数第1、2腰椎结合处斜向上方虚引一直线CD,使CD线与AB线呈350~450相交。然后沿CD线切开脂肪层,见到髂外动脉,沿此动脉可找到腹股沟深淋巴结。进行剖检,观察变化。

实训图4.9猪腹股沟淋巴结检疫

1.髂外动脉

2.腹股沟深淋巴结

3.旋髂深动脉

4.髂外淋巴结

5.检查腹股沟淋巴结的切口线

6.沿腰椎假设AB线

7.腹下淋巴结

8.髂内动脉

9.髂内淋巴结10.腹主动脉

股前淋巴结见实训图4.10,肩前淋巴结(颈浅背侧淋巴结)位于肩关节的前上方,肩胛突肌和斜方肌的下面,长约3~4㎝。采用切开皮肤的剖检方法。该淋巴结位于肩关节前上方,检查时在被检肉尸的颈基部虚设一水平线AB,于该水平线中点始向背脊方向移动2~4㎝处作为刺入点。以尖刀垂直刺入颈部组织,并向下垂直切开约2~3㎝长的肌肉组织,即可找到该淋巴结(见实训图4.11)。剖检该淋巴结,观察变化。

4.10猪股前淋巴结检疫

1.腰

2.切口线

3.剖检下刀处

4.耻骨断面

5.半圆形红色肌肉处

实训图4.11猪肩前淋巴结剖检术式图

AB.颈基底宽度CD.为AB线的等分线1.肩前淋巴结 2.术式示意图

4.3.3 腰肌沿荐椎与腰椎结合部两侧肌纤维方向切开10厘米左右切口,检查有无猪囊尾蚴。

其方法是检验者以检验钩固定胴体,然后用刀自荐椎与腰椎结合部起做一深切口,沿切口紧帖脊椎向下切开,使腰肌与脊柱分离。然后移动检验钩,用其钩拉腰肌使腰肌展开,顺肌纤维方向做3~5条平行切口,视检切面有无猪囊虫。(见实训图4.12)

实训图4.12腰肌和肾脏的检疫

左侧:肾脏剥离肾包膜术式 1.肉钩牵引及转动的方式 2.刀尖挑拨肾包

膜切口的方向

右侧:肾脏剥离肾包膜术式:1.刀尖挑拨肾包膜切口的方向2.钩子着钩

部位和剥离时牵引方向

4.3.4 肾脏剥离两侧肾被膜,视检肾脏形状、大小、色泽,触检质地,观察有无贫血、出血、淤血、肿胀等病变。必要时纵向剖检肾脏,检查切面皮质部有无颜色变化、出血及隆起等。

一般附在胴体上检疫。先剥离肾包膜,用检疫钩钩住肾盂部,再用刀沿肾脏中间纵向轻轻一划,然后刀外倾以刀背将肾包膜挑开,用钩一拉肾脏即可外露。观察肾的形状、大小、弹性、色泽及病变。必要时再沿肾脏边缘纵向切开,对皮质、髓质、肾盂进行观察。摘除肾上腺。

4.4 旋毛虫检查取左右膈脚各30克左右,与胴体编号一致,撕去肌膜,感官检查后镜检。方法有以下几种:

⑴肉眼检察这是提高旋毛虫检出率的关键,因为在可检面上挑取可疑点进行镜检,要比盲目剪取24个肉粒压片镜检的检出率高。

⑵采样旋毛虫的检验以横膈膜肌脚的检出率最高,尤其是横膈膜肌脚近肝脏部较高,其次是膈膜肌的近肋部。

从胴体左右膈肌脚采取重量不少于30g的肉样两块,编上与胴体相同的号码,送实验室检查。

⑶视检检查时的光线,以自然光线较好,检出率高。按号取下肉样,先撕去肌膜,在良好的光线下,将肌肉拉平,仔细观察肌肉纤维的表面,或将肉样拉紧斜看,或将肉样左右摆动,使成斜方向才易发现。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肌纤维的表面,看到一种稍凸出的卵圆形的针头大小发亮的小点,其颜色和肌纤维的颜色相似而稍呈结缔组织薄膜所具

有的灰白色,折光良好;另一种,肉眼可见肌纤维上有一种灰白色或浅白色的小白点应可疑。另外,刚形成包囊的呈露点状,稍凸于肌肉表面,应将病灶剪下压片镜检。

⑷显微镜检查法(压片法)

①压片标本制作用弓形剪刀,顺肌纤维从肉块的可疑部位或其他不同部位随机剪取麦粒大小的24个肉粒(两块肉共剪24块),使肉粒均匀地排列在夹压器的玻板上,每排12粒。盖上另一块玻板,拧紧螺旋或用手掌适度地压迫玻板,使肉粒压成薄片(能透过肉片看清书报上的小字)。

无旋毛虫夹压器时可用普通载玻片代替。每份肉样则需要4块载玻片,才能检查24个肉粒。使用普通载玻片时需用手压紧两玻片,两端用透明胶带缠固,方能使肉粒压薄。

②镜检将压片置于50~70倍的显微镜下观察,检查由第一肉粒压片开始,不能遗漏每一个视野。镜检时应注意光线的强弱及检查的速度,如光线过强、速度过快,均易发生漏检。

旋毛虫的幼虫寄生于肌纤维间,典型的形态呈梭形、椭圆形或圆形的包囊,囊内有螺旋形蜷曲的虫体。有时候会见到肌肉间未形成包囊的杆状幼虫、部分钙化或完全钙化的包囊(显微镜下见一些黑点)、部分机化或完全机化的包囊。

显微镜下应注意旋毛虫与猪住肉孢子虫的区别。猪住肉孢子虫寄生在膈肌等肌肉中,一般情况下比旋毛虫感染率高,往往在检查旋毛虫时发现住肉孢子虫,有时同一肉样内既有旋毛虫,也有住肉孢子虫,注意鉴别(见实训图4.13)。对于钙化的包囊,滴加10%稀盐酸将钙盐溶解后,如果是旋毛虫包囊,可见到虫体或其痕迹;住肉孢子虫不见虫体;囊虫则能见到角质小钩和崩解的虫体团块。

实训图4.13旋毛虫与住肉孢子虫区别

1.旋毛虫幼虫包囊

2.住肉孢子虫包囊

4.5 复检官方兽医对上述检疫情况进行复查,综合判定检疫结果。

第二章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基础知识历年试题

第二章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基础知识历年试题网站:以下哪种标注 能够说明商品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海关监管条件为“/B”:() A、/N B、 C、R/S D、P/Q 2. 代理报检单位注册信息发生变更,企业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更改手续的时限是()。A.信息变更之前 B.信息变更之日起15日内 C.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 D.信息变更之日起60日内 3.一般情况下,出境货物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通关放行程序的区别是()。〔2009年考试真题〕 A.报检和检验检疫先后顺序不同 B报检和报关先后顺序不同 C.签发通关单和报关先后顺序不同 D.检验检疫和报关先后顺序不同 4.产地检验、口岸报关出境的货物,企业应向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出具:( ) A、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换证凭条 B、出境货物通关单 C、出境货物调离通知单 D、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 5. 对于检验检疫绿色通道企业的出口货物,检验检疫机构实施:() { A.产地免于检验,口岸进行查验B.产地免于检验,口岸免于查验 C产地检验合格,口岸进行查验D产地检验合格,口岸免于查验 6.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后,关于企业报检、报送的申报要求,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 A.报关单的起运国与通关单的输出国家或地区一致 B.报关单的运抵国与通关单的输往国家或地区一致 C.报关单上法检商品的项数和次序与通关单上货物的项数和次序一致 D.通关单每项法检商品的第一数/重量不允许超过报关单对应商品的数/重量 7. 以下检验检疫证书,适用于检疫合格的出境活动物的是() A.兽医卫生证书B.动物卫生证书C.卫生证书D.健康证书 8. 检验检疫机构对代理报检单位实行年度审核制度,要求代理报检单位应在每年( )前向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年度审核。 A.3月31日 B.1月31日 月31日 月31日 9. 某公司进口一批食品(检验检疫类别为R/S),经检验不合格,检验检疫机构出具:() A. 检验证书 B. 卫生证书 C. 健康证书 D.人境货物检验检疫情况通知单, 10.制定并发布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的部门是:() A. 国务院C. 国家质检总局、财政部 B.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D. 国家质检总局 11. 为了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有效防范和打击逃漏检行为,方便合法进出,国家质检总局与海关总署实施了通关单联网核查制度,该制度开始全面实施的时间是:年12月1日年1月1日

办理检验检疫证书及有关单证缮制.

实训六办理检验检疫证书及有关单证缮制 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的一般工作程序是:先报检,后进行检验检疫,再通关,其检验检疫工作程序见下列图示: 说明: (1)货主或其代理人即报检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当地出入境检疫机构报检,异地出口商品向产地出入境检疫机构报检,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有关单证资料; (2)检验检疫机构按有关规定审核报检资料,符合要求的,受理报检并计收费,并由施检部门实施检验检疫。对产地和报关地相一致的出境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后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或检验检疫证书,不合格的签发不合格通知单; (3)异地出口商品向产地出入境检疫机构报检后,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具换证凭单,并向出境口岸出入境检疫机构换取出境货物通关单或检验检疫证书,不合格的签发不合格通知单; (4)报检人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或检验检疫证书办理通关手续,海关进行验放。 一、出口商缮制出境货物报检单 出境货物报检时,报检单位应按照出口贸易合同、商业发票等内容准确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不得涂改。具体填制要求如下: 1.编号 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前6位为检验检疫机构代码,第7位为报检类代目,第8、9位为年代码,第10至15位为流水号。实行电子报检后,该编号可在受理电子报检的回执中自动生成。

2.报检单位 填写报检单位的全称,并盖报检单位印章。 3.报检单位登记号 填写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或注册登记的代码。 4.联系人 填写报检人员姓名。 5.电话 填写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6.报检日期 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报检的日期,由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人员填写。 7.发货人 预检报检的,可填写生产单位;出口报检的,应填写外贸合同中的卖方。 8.收货人 填写外贸合同中的买方名称。 9.货物名称 填写出口贸易合同上的货物名称及规格。 10.H.S编码 填写本批货物的商品编码(8位数或10位数编码),以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分类为准。 11.产地 填写本货物的生产或加工地的省、市和县名称。 12.数/重量 填写本货物实际申请检验检疫数/重量,重量还应注明毛重或净重。 13.货物总值 填写本批货物的总值及币种,应与出口贸易合同与发票上的货物总值一致。 14.包装种类及数量 填写本批货物实际运输包装的种类及数量,应注明包装的材质。 15.运输工具名称号码 填写装运本批货物的运输工具的名称和号码。 16.合同号 填写出口贸易合同、订单或形式发票的号码。 17.信用证号 填写本批货物的信用证编号。 18.贸易方式

国内外检验检疫机构比较分析(减缩)

国内外检验检疫机构比较分析在国际贸易中,检验检疫是国家维护根本经济权益与安全的重要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是保证对外贸易顺利进行和持续发展的需要。现就国内外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大致比较分析。 一、国外检验检疫机构概述 (一)美国 在美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权限实行专业化分工,分别由14个部、委、局的有关部门负责。联邦政府设立的产品检验机构基本上都是进口、出口、内销产品检验三位一体的主管机关。 在美国,政府主管检验出证的产品有200多种,实施检验出证的项目主要有三类:一是完全实施强制检验。如食品、药品等涉及人身、国家、环境安全的产品。二是部分实施强制性检验。部分产品可以不持有检验证书而销售,但政府部门采购或与政府提供资金担保采购产品例外。三是基本为非强制性检验。这类产品由政府主管机关制订统一分级标准,并有政府机关实施监管。 (二)日本 根据日本国家行政体制,政府各部门在自己分工权限范围内,对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实行分工管理。其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有三方面:一是通过国家立法进行管理。二是对重点进出口商品实行强制性检验。三是对民间检验机构实施监督管理。主管当局根据《出口检验法》,批准民间检验机构代表政府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对其进行考核认证和不定期抽查,对民间机构领

导人实行任命,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注册。 (三)欧盟 欧盟国家的官方检验机构与美国类似,也是按照商品类别,由政府各部门分管,按有关法律授权或政府认可实施检验和监督管理。欧盟为监控所有的技术法规而建立了一个官方/私人机构联合体系。官方负责制定法规,并按产品类别定义其标准及样品审查制度。私人或半官方机构负责制定强制性及非强制性标准,并执行大部分测试、检验、管理任务。 (四)国际知名民间检验机构 1、瑞士通用公证行(SGS)。这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专门从事国际商品检验、测试和认证的集团公司,1878年创建,总部在日内瓦。 2、英国英之杰检验集团(IITS)。总部在伦敦,在世界9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办事机构和实验室。 3、日本海事检定协会(NKKK)。1913年创建,总部在东京,主要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70多个。 4、日本海外货物检查株式会社(OMIC)。1954年创建,总部在东京。与世界70多个国家有合作业务。 5、美国安全实验所(UL)。1894年创建,总部在伊利诺斯州的诺斯布鲁克。它是美国最有权威、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对各类电子产品进行检验、测试和鉴定的民间机构。美国许多州规定,没有UL标识的家电产品不准在市场销售。

马属动物屠宰检疫规程

马属动物屠宰检疫规程 (征求意见稿)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马入场查验、宰前检查、屠宰同步检疫以及检疫结果处理的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马的屠宰检疫活动。其他马属动物的屠宰检疫参照本规程执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2.1 屠宰检疫官方兽医对动物从入场查验到屠宰之前进行临床健康检查,对宰后动物的肉尸和内脏按规定的程序和部位进行检查的过程。 2.2 胴体经屠宰放血,去掉毛、头、尾、蹄、内脏后带皮或不带皮的肉体。 2.3 同步屠宰检疫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并与马匹相对应后实施的现场检疫。 2.4急宰经检疫确认为不妨碍肉食卫生的普通传染病及一般疫病而有死亡危险的动物,在急宰间进行的紧急屠宰。 2.5 禁宰经检疫确认为一、二类重大动物疫病的,应采取不放血的方法扑杀后作工业用或无害化处理,严禁屠宰。 2.6生物安全处理通过销毁或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将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或附属物进行处理,以彻底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

3.检疫对象 本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为马传染性贫血、马鼻疽、马病毒性动脉炎、马媾疫、伊氏锥虫病。 4.检疫合格标准 4.1 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4.2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规定; 4.3按本规程要求履行全部检疫程序,且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5.入厂(场、点)查验环节 5.1查证验物查验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对检疫证明与运载的马数量是否相符; 5.2询问了解途中运输情况,排除传染病; 5.3 临床检查实施临床健康检查; 5.4记录记录马的数量、产地、货主、运输车辆车型及车牌号等情况。 5.5 结果处理 5.5.1经入厂(场)查验,检疫证明有效、证物相符、临床检查合格的,准予入场屠宰; 5.5.2 经入厂(场)查验,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入场; 5.5.3 疑似患有一类动物疫病的,禁止入厂(场),限制人员、车辆流动,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5.4 消毒对运载工具等进行清洗消毒。 6.宰前检查环节 6.1 按照《马产地检疫规程》的相关要求对受检动物进行临床健康检查。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组代管中函[2008]08号 关于积极配合建设部在全国应用 组织机构代码进行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 2008年2月13日~建设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签发了《关于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使用组织机构代码的通知》,建保[2008]33号,的文件~该文件对建设部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使用组织机构代码的有关工作程序做出了具体规定。为认真贯彻建保[2008]33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工作内容~现将文件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保[2008]33号文件的联合签发~对进一步推进组织机构代码的广泛应用、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有着重要的意义。应用组织机构代码进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将会对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各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部署相关工作内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配合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文件中规定的“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证书年检、变更或撤销时~要主动提示并征询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情况”及对该信息的交换与反馈等协作方式~各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要主动与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联系~确定出行之有效的办法予以贯彻。 三、各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在进行数据交换时~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未经许可~不得将双方共享数据向第三方提供。

四、各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要积极与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联系~认真研究协作方式~协调工作程序~做好此项工作。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及时逐级请示。 二OO八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配合公积金管理通知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二OO八年二月十五日

牛屠宰检疫规程

牛屠宰检疫规程(总8页)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 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

牛屠宰检疫规程 (征求意见稿)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牛入场查验、宰前检查、屠宰同步检疫以及检疫结果处理的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牛屠宰检疫活动。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2.1 屠宰检疫官方兽医对动物从入场查验到屠宰之前进行临床健康检查,对宰后动物的肉尸和内脏按规定的程序和部位进行检查的过程。 2.2 胴体经屠宰放血,去掉毛、头、尾、蹄、内脏后的肉体。 2.3 同步检疫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对同一动物的头、蹄、内脏、胴体等实施的现场检疫。 2.4急宰经检疫确认为不妨碍肉食卫生的普通传染病及一般疫病的动物,在急宰间进行的紧急屠宰。 2.5 禁宰经检疫确认为一、二类重大动物疫病的,应采取不放血的方法扑杀后作工业用或无害化处理,严禁屠宰。 2.6生物安全处理通过销毁或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将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或附属物进行处理,以彻底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 3.检疫对象

本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为口蹄疫、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 4.检疫合格标准 4.1 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4.2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规定; 4.3按本规程要求履行全部检疫程序,且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5.入厂(场、点)查验环节 5.1查证验物查验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对检疫证明与运载的牛数量是否相符;查验畜禽标识,识读畜禽标识,查验相关信息是否相符; 5.2询问了解途中运输情况,排除传染病; 5.3 临床检查实施临床健康检查; 5.4结果处理 5.4.1经入厂(场)查验,检疫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规定、临床检查合格的,准予入场屠宰; 5.4.2经入厂(场)查验,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入场; 5.4.3疑似患有一类动物疫病的,禁止入厂(场),限制人员、车辆流动,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4.4消毒对运载工具等进行清洗消毒。 5.5记录记录牛的数量、产地、货主、运输车辆车型及车牌号等情况。 6.宰前检查环节

猪的屠宰检疫

猪的屠宰检疫 屠宰检疫是指在宰前、宰后及屠宰过程中,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所实施的检疫。屠宰检疫包括宰前检疫和宰后检疫两个环节。 屠宰检疫到位是指必须在屠宰场(厂、点)所实施宰前和宰后检疫。其要求是: (1)屠宰检疫开展面达到100%。 (2)屠宰动物受检率达到100%。 (3)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4)上市动物产品持证率达到100%。 宰前检疫是指对即将屠宰的动物在屠宰前实施的临床检查。包括查证验物、查验待宰动物的检疫证(即产地检疫证明或者运输检疫证明);了解动物是否来自非疫区;免疫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患病等。同时观察动物的动、静、食及生理指数等有无异常变化。 宰后检疫是指动物被屠宰后,对其胴体及各部位组织、器官,依照规程及有关规定所进行的疫病检查。 一、宰后检疫的概念目的及意义: 在屠宰解体的状态下,观察脏器有无病理变化和异常现象,然后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剔除有病变的肉尸、内脏、保证肉品质量以及食肉者的安全健康。 宰后检疫主要是检验处于潜伏期或症状不明显的早期病畜,

以及某些只能在宰后才能发现的病变。必要时可进行实验室诊断,通过肉品检验,可以及时发现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防止和杜绝恶性传染病的流行,保护人畜健康。所以在进行肉品检验时,必须选择最能反应机体病变的组织和器官进行剖检观察,严格按照一定的方式,方法、程序进行检验,避免漏检,从而达到检验的目的,符合肉品卫生要求。 二、宰后检疫的方法和要求: 一般以感官检查和剖检为主,必要时辅以实验室检查。 1、方法: ①视检:观察肉尸皮肤、肌腹膜、脂肪骨骼,关节、天然孔及各器官的外部色泽、形态大小、组织形状等是否正常。 ②剖检:用刀、钩、剖开观察肉尸和脏器的隐藏部分或深层组织的变化,剖检淋巴结、肌肉、脂肪、脏器等组织,对疾病的确诊是非常必要的。达到正确评定肉品卫生质量的目的。 ③触检:用手按,判定组织器官的弹性和软硬度,发现组织中每一硬结的病变性质有重要要义。 ④嗅检:是上述方法的一种必要的辅助方法。对不明显特征变化的各种局外气味和病理气味,都可用嗅觉判断出来。(如公猪肉的臊味)。 2、要求: ①为了保证肉品卫生质量和商品价值,部位准,避免造成组织切口过多或破坏病变部位,保持肉尸整洁。

检验检疫信息化设备命名

检验检疫信息化设备命名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检验检疫信息化设备命名需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质检总局、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分支机构信息化设备命名的规划、设计、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信息化设备 information equipment 信息化设备是指以现代通信、网络、数据库等技术为基础,用于信息获取、信息传递、信息处理、信息再生、信息利用的各类设备。 3.2 多计算机切换器 keyboard video mouse KVM(缩略语) 多计算机切换器是一种管理设备,能够实现用一套键盘、显示器、鼠标来控制多台设备。 3.3 电源分配单元 power distribution unit PDU(缩略语) 电源分配单元是适用于机柜安装的电源分配器插座,具备电源分配和管理功能,是将电源输送到机柜、服务器以及数据中心的连接设备。 3.4 SAN网络存储 storage area network SAN网络存储是一个集中式管理的高速存储网络,由存储系统和存储管理软件组成,其基础是存储接口,通过光纤通道连接。 3.5 网络附属存储 network attached storage NAS(缩略语)

网络附属存储包括存储器件和内嵌系统软件,可提供跨平台文件共享功能,通常在一个局域网上上占有自己的节点,无需服务器的干预,允许用户在网络上存取数据。 4 检验检疫信息化设备命名规范总体要求 4.1 命名规范原则 统一性原则。质检总局、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分支机构信息化设备命名应采用统一的命名规则。 易用性原则。检验检疫信息化设备应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命名,设备命名意义清晰,方便标签制作、维护和识别。 唯一性原则。检验检疫信息化设备应具有系统内唯一的设备命名。 命名编码原则。检验检疫信息化设备命名长度变长,命名中应体现每个设备的基本属性,包括机构、类型、流水号等特性,采用英文字母和数字结合,字母不区分大小写。 嵌入式命名原则。可以写入设备ID的检验检疫信息化设备,如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服务器类设备等,应将命名信息写入设备ID。 4.2 命名机构编码原则 检验检疫信息化设备命名中机构代码参见GB/T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中字母代码的编码原则和结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的代码采用两位大写字母表示,市、地区、自治州、盟、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特区的代码采用三位大写字母表示。质检总局的代码采用两位大写字母AQ表示。 4.3 信息化设备分类 检验检疫信息化设备按设备的特点和用途共分为基础环境类、网络及安全类、服务器及存储类和线缆类四类信息化设备,不包括办公设备、实验室检测设备等其他设备。 基础环境类信息化设备,主要包括机房以及精密空调、不间断电源、机柜、PDU和KVM等设备。 网络及安全类信息化设备,主要包括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入侵检测、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和负载均衡等设备。 服务器及存储类信息化设备,主要包括服务器、存储和磁带库等设备。 线缆类信息化设备,主要包括网线和光纤等线缆。 5 基础环境类信息化设备命名规范 5.1 机房 5.1.1 机房命名规范 机房命名由机构代码和机房序号依次连接,不留空格,其表示形式为: 4.2条。 5.1.2 典型机房命名范例 质检总局序号第三的机房:AQ3。 福建局序号第一的机房:FJ1。 厦门局序号第一的机房:XMN1。

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1.一般工作程序 (1)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在报关时必须提供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海关凭报关地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 (2)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先检验检疫,后放行通关,即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和计收费; (3)转检验或检疫部门实施检验检疫; (4)对产地和报关地相一致的出境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对产地和报关地不一致的出境货物,出具《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出境货物换证凭条》,由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换发《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境货物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出具《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 2.报检 商检机构在对每一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之前,都必须首先受理报检。报检和商检机构受理报检,是检验工作的起始程序。商检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证单。 (1)报检条件 ①已经生产加工完毕并完成包装、刷啧、准备发运的整批出口货物; ②已经经过生产企业检验合格,并出具厂检合格单的出口货物; ③对于执行质量许可制度的出口货物,必须具有商检机构颁发的质量许可证或卫生注册登记证; ④必须备齐各种相互吻合的单证。 上述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报检范围 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由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 ②对外贸易合同约定须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进行结算的; ③有关国家条约规定必须经检验检疫的。 (3)报检时限和地点 ①出人商品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②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③法定检验检疫货物,除活动物需由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外,原则上应坚持产地检验检疫。 (4)出境商品预报检 为了方便对外贸易,检验检疫机构对某些经常出口的非易腐烂变质、非易燃易爆的货物予以接受预先报检,这样既有利于检验检疫工作的开展,‘又有利于防止内地的不合格货物运抵口岸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家禽的屠宰检疫申报、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鸡、鸭、鹅的屠宰检疫。鹌鹑、鸽子等禽类的屠宰检疫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2.检疫对象 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禽白血病、鸭瘟、禽痘、小鹅瘟、马立克氏病、鸡球虫病、禽结核病。 3.检疫合格标准 3.1 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2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3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4 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4.检疫申报 4.1 申报受理货主应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4.2 申报方式现场申报。 5.入场(厂、点)监督查验和宰前检查 5.1 查证验物查验入场(厂、点)家禽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2 询问了解家禽运输途中有关情况。

5.3 临床检查官方兽医应按照《家禽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其中,个体检查的对象包括群体检查时发现的异常禽只和随机抽取的禽只(每车抽60-100只)。 5.4 结果处理 5.4.1 合格的,准予屠宰,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4.2 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5.4.2.1 发现有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 5.4.2.2 发现有鸭瘟、小鹅瘟、禽白血病、禽痘、马立克氏病、禽结核病等疫病症状的,患病家禽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4.2.3 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实验室检测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承担。 5.4.2.4 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以外疫病的,隔离观察,确认无异常的,准予屠宰;隔离期间出现异常的,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 5.5 消毒监督场(厂、点)方对患病家禽的处理场所等进行消毒。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进行消毒。 6.同步检疫 6.1 屠体检查

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及人员认定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服务指南编号:260xx 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及人员 1 认定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xx8年7月 实施日期:2xx8年7月 发布机构:xx海关 海关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十) “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及人员认定” 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及人员认定。 二、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及人员认定的申请和办理,具体包括: 1.从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 2.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人员。 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四、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xx96年xx月2日国务院令第2xx号发布,自xx97年1月1日起施行。) 注:以《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xx1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修改)、《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xx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海关总署令第xx7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xx号修改)为实施依据。 五、申请条件: (一)从事出入境检疫处理业务的人员申请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备检疫处理基本知识,掌握检疫处理操作技能; 3.通过检疫处理人员从业资格考试。 (二)从事出入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满足条件的办公场所; 3.申请从事的检疫处理类别需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从业人员需符合相应要求; 4.使用的出入境检疫处理器械、药品以及计量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具有必要的出入境检疫处理安全防护装备、急救药品和设施; 6.具有有效的企业章程、质量控制、效果评价、安全保障以及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等管理制度,包括申请单位章程、质量管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检疫处理操作规范等; 7.建立完整的出入境检疫处理业务档案、技术培训档案和职工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8.配备经直属海关核准的检疫处理人员,人员数量应能满足业务开展需要; 9.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员,法律法规有规定的,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1本服务指南仅供行政相对人参考,具体要求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1 年)>的公告》(联合公告2010年第158号)2010 年第158 号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1 年)》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决定联合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1 年)》(以下简称:《法检目录》)进行相关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将部分纺织品、升降机、功率Wl 25w的吊扇和装有离心甩干机的非全自动洗衣机等91个商品编号的监管条件由A/B调整为A/。 二、将海关商品编号8211910000(刃面固定的餐刀)的监管条件由A调整为A/B。 三、将海关商品编号3101009020(经化学处理的森林凋落物<包括腐叶、腐根、树皮、树叶、树根等森林腐殖质>)、3101009090(经化学处理的其他动 植物肥料)、7117110000(贱金属制袖扣、饰扣)、7117190000(其他贱金属制仿首饰)、7117900000(未列名材料制仿首饰)的监管条件由空白调整为A/B。 四、结合2011 年海关商品编号调整情况,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对《法检目录》进行了对应调整。 五、列入检验检疫《法检目录》的进出境商品,必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和监管,进出口经营者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 六、本公告自201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附件:2011 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 整表 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报检员自理报检单位章节练习(2014-09-09)

1.判断题自理报检单位因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入境货物超过索赔期而丧失索赔权的或出境货物耽误装船结汇的,有权追究当事人责任。() 参考答案对 2.判断题已办理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手续的企业,不能委托其他单位办理本企业进出口货物的报检手续。() 参考答案错 3.判断题自理报检单位的报检员前往异地办理报检业务,需在异地重新办理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和报检员注册手续。() 参考答案错 4 以下属于自理报检单位的有()。 A.专业报检企业 B.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 C.有进出境交换业务的科研单位 D.国外企业、商社常驻中国代表机构 5 广州某公司报检出口一批由湖南某生产企业生产的货物,货物经上海口岸报关出口,以下表述错误的有()。 A.该公司应在上海检验检疫机构办理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手续 B.生产企业须在湖南检验检疫机构办理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手续 c.该公司报检员应在湖南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员注册手续 D.该公司应向湖南检验检疫机构办理该批货物报检手续 6 申请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时须提供的资料有()。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组织机构代码证 C.税务登记证 D.报关注册登记证 7 报检单位的组织机构、性质、业务范围、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及隶属关系等发生重大改变和变动,应于()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原报检备案登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A.15 B.7 C.10 D.30 8 关于自理报检单位的权利,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A.根据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出入境货物的报检手续 B.报检并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后可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检疫 C.有权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所提供的报检资料予以保密 D.对检验检疫结果有异议的,可随时申请复验 9 关于自理报检单位的权利,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A.根据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出入境货物的报检手续 B.可办理代理报检业务 C.可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所提供的报检资料予以保密 D.对检验检疫结果有异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验

完整word版,动植物检验检疫 整理

绪论 第一节动植物检验检疫的概念 1.动植物检验检疫:指借助于立法和法规对来自疫区的可疑动物、动植物产品以及其他应检物品,实行强制性的检查和处理,以防止疫情传播蔓延,从而维护生态平衡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以保证人体健康的活动。 2.缩写SPS:《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 OIE: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3 有害生物定义及其分类 指对人体健康、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有害的生物。 有害生物 限定的有害生物包括检疫性有害生物、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非限定的有害生物—— 1)非限定的有害生物:普遍分布的有害生物,它们在植物检疫中没有特殊的重要性,签约方不应对这类有害生物采取植物检疫措施。 2)限定的有害生物:指本国或本地区没有的,或者有但没有广泛分布,即没有达到生态学极限或者正在被官方进行管制的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的有害生物。 ?检疫性有害生物:指对某一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在该地区尚未存在或存在但分布未广并正由官方控制的有害生物。 ?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指一种在供种植的植物上存在,危及这些植物的原定用途而产生无法接受的经济影响,因而在输入国和地区要受到限制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 4.动物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统称为动物疫病。 5.植物:活的植物及其器官,包括种子和种质。 6.植物产品:未经加工的植物产品(包括谷物)或它们加工后的产品,产品本身或在加工它们的过程中可能会增加有害生物的传入和扩散的风险。 7.动物:指饲养、野生的活动物,如畜、禽、兽、蛇等。 8.动物产品:指来源于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如生皮张、毛类、肉类、脏器、油脂等。 9.检疫物(限定物):指要求进行检疫措施的任何植物、植物产品、包裹、容器、运输工具、土壤、贮藏地和任何能够隐藏和传播有害生物的微生物、物体和材料,特别是那些涉及国际运输的地方。 第三节动植物检验检疫的特点 1 动植物检验检疫的四个基本特征:预防性、法制性、技术性、国际性。 2 世界各国动植物检验检疫的基本类型: 1)自然环境优越型: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 2)发达国家型:美国、加拿大 3)经济共同体型:欧盟(如法国、意大利、英国等) 4)发展中国家型: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印度、部分美洲、非洲国家 5)工商业城市型:中国香港地区、新加坡 3 目前,有关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对外动植物检疫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下属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承担。 第一篇动物检验检疫 第一章动物检验检疫概述 第一节动物检验检疫的主要依据、手段及措施 1 动物检疫法的内容: 1)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进出境动物检疫工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

屠宰场检疫人员制度

定点屠宰场检疫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一、定点屠宰场检疫人员违反《动物防疫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违纪行为,追究相应责任。 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一经查实,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检疫执法资格。 三、不按程序实施检疫,不实施瘦肉精同步抽检的,吊销检疫员证件,调离动物检疫执法岗位。 四、服务态度差,屡教不改,群众反映强烈、多次举报的,要下岗培训,待合格上岗安排适当工作。培训不合格的,调离动物检疫执法岗位。 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随时进行各种形式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问题严肃处理。 六、受理群众举报后,由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组成调查小组,对举报问题进行核实,并将结果上报区局、市所。凡出现被媒体曝光,对本系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不得参加年终评奖。 七、定点屠宰场检疫人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定点屠宰场动物标识回收管理制度 一、动物标识为农业部统一规定和监制使用动物耳标。 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驻检疫人员负责动物耳标的识读、回收登记,并建立动物耳标识读、回收处理档案。 三、检疫人员对进场动物进行耳标信息识读,应该加施而没有加施耳标的动物不得入场,屠宰检疫时进行耳标回收。 四、每天属实后的动物标识卸下,造册登记后统一放到村识回收桶内,并进行彻底消毒。 五、回收的动物耳标由所属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统一组织销毁,并作好销毁记录,记录应保存二年以上。 六、回收的耳标不得重复使用。 定点屠宰场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 一、定点屠宰场检疫证章为农业部统一规定和监制使用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包括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标签、检疫合格验讫滚印、检疫原子印章。 二、证章实行逐级组织、发放、专人负责、专人保管,专库存放、专册登记。建立领用、发放登记台账、存根和损坏印章使用回收处理督查核对档案。 三、检疫证明存根和回收的检疫证明保存不少于一年,检疫原子印章、检验合格验迄滚印、动物产品检疫标签等其他相关资料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四、验讫印章要保持清洁,保证正常使用,发现印章有损坏的,及时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申请更换。销毁不合格证、章、标志、档案,必须经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负责人批准,涉及财物管理的须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五、动物检疫证出具人必须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有执法资格证件的人员,出证时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动物防疫证照填写及应用规范》的要求填写和使用,并对检疫结果负责。 六、任何人不得伪造、涂改、买卖、租用、转借证章标志,违者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处理,检疫人员执法犯法,坚决清理出检疫队伍,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定点屠宰场检疫工作管理制度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填写说明共9页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填写说明 一、用户注册 1.登录“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浏览器显示内容 见下图: 2.点击“用户注册”,在如下页面填写相关信息: 填写说明:其中“企业名称”和“企业地址”,要求填写内容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信息一致。 3.输入用户名和密码,选择“单位用户”选项后,点击登陆。 登陆成功页面显示如下: 二、单位信息登记 选择左侧信息栏:单位信息登记页面如下,按照页面要求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带*号栏为必须填写项目,需要上传相关资料的按要求上传,其余按照单位真实情况填写。 1.产品使用/存放地址:是指具体使用产品(生产加工、科研单位)或者储藏产品(销售单位)的地址; 2.经营范围:有营业执照的填写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其余按实际情况填写; 4.单位性质:单位性质按照单位实际情况,分为生产、加工、科研和销售类型,如涉及多种类型,可勾选多个; 生产、加工、医疗、检验、医药研发外包、销售单位(有仓库)需要上传: (1)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单位内部对生物安全管理的相关

管理文件。 (2)生物安全实验室等级:凡是有等级的都需要上传等级证书,如没有等级则需上传实验室基本介绍的说明,包括实验室硬件和软件的相关信息,涉及操作哪些实验等等。 (3)生物废弃物处置情况:如外包环保公司处置的上传相应合同,如单位自己处置则提供废弃物处置的具体规定。 (4)特殊物品储藏使用设施:说明储藏、使用特殊物品的设施和设施使用的情况。 (5)特殊物品类别:单位涉及入出境特殊物品的类别,分为人体组织(指人体细胞、细胞系、胚胎、器官、组织、骨髓、分泌物、排泄物等)、微生物(是指病毒、细菌、真菌、放线菌、立克次氏体、螺旋体、衣原体、支原体等医学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以及寄生虫、环保微生物菌剂)、生物制品(指用于人类医学、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的疫苗、抗毒素、诊断用试剂、细胞因子、酶及其制剂以及毒素、抗原、变态反应原、抗体、抗原-抗体复合物、核酸、免疫调节剂、微生态制剂等生物活性制剂),人体血液(人类的全血、血浆成分和特殊血液成分)及其制品(各种人类血浆蛋白制品)涉及多种的可以多选。 销售单位需要选择:销售产品类型(药品、诊断试剂、生物试剂)。 5.附件:其他用以补充说明的文件。 6.一年出入境计划:上传单位一年的出入境特殊物品计划

商品检验检疫目录介绍

附件 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 1.总则 1.1 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保障进口食品接触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 1.2.1本规范适用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检验监管条件包括M或R的进口食品接触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接触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材质及其复合材质的容器、用具和餐具。 1.2.2进出口食品包装及预期与食品接触的机械、电器产品的检验监管按照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3 职责 1.3.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口食品接触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1.3.2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辖区内进口食品接触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1.4 管理方式 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包括产品备案、产品检验及监督管理等。 2.产品备案 2.1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实施备案管理。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辖区内进口食品接触产品的备案工作。 2.2食品接触产品进口商或者进口代理商(以下称备案申请人)可根据需要,持以下资料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 (1)《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备案申请表》(附1); (2)备案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备案申请人出具的《进口食品接触产品符合性声明》(附2); (4)进口食品接触产品的材质说明,应明确主要成分的构成和化学名称。与食品直接接触部分的材质与产品其他部分材质不同的,应对与食品直接接触部分的材质单独进行说明; (5)进口产品的品牌、型号、产地、照片、标签及说明书等资料; (6)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新品种的,备案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 (7)进口食品接触产品追溯制度文件。 2.3检验检疫机构收到备案申请后,应对备案申请人资格及其提供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应签发《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备案申请受理通知书》(附3),审核不合格的,应

检验检疫知识

检验检疫知识 进口商品检验 凡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必须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必须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进口商品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的发货人,应在规定地点和期限向检验检验机构报验。规定进口商品应检验未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进出口商品检验包括品质检验、安全卫生、数量鉴定、重量鉴定等。 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 国家对涉及安全、卫生和环保要求的重要进口商品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并公布《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目录》。列入目录的商品须获得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并被批准在商品上使用《安全标志》后,方能进入中国。检验检疫部门现已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共47类191种。 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 对国家允许作为原料进口的废物,实施装运前检验制度,防止境外有害废物向我国转运。收货人与发货人签订的废物原料进口贸易合同中,必须订明所进口的废物原料须符合中国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要求,并约定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国家局认可的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装运。列入此制度目录内的商品有废纸、废金属、废塑料、废木制品、废纺织品等5类。 出口商品质量许可 国家对重要出口商品实行质量许可制度。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发放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的工作,未获得质量许可证书的商品不准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已对机械、电子、轻工、机电、玩具、医疗器械、煤炭等76类商品实施出口产品质量许可制度。国内生产企业或其代理人均可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质量许可证书。 动植物检疫 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实施动植物检疫的有: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应当实施检疫的其他货物、物品。 国家禁止下列各物进境: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动物尸体;土壤。 对进境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实行进境检疫许可制度,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在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之前办妥检疫审批手续。货物到达口岸后,应立即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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