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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地域文化》答案

《安徽地域文化》答案
《安徽地域文化》答案

《安徽地域文化》作业1

一、填空(每小题1分,共20分。)

1、康熙六年七月十二日(1667年8月30日),康熙批准了由吏部汇奏并经御前会议讨论通过的全国性地方行政区划和官制政革意见,其中,江南省正式分为江苏、安徽两省,改左布政使为安徽布政使,使安徽省三司健全,因此,康熙六年(1667)一般认为是安徽建省标志。

2、安徽建省大致经历了元末明初的行政区域统一;顺治十八年(1661年)左、右布政使划片分治;康熙四年(1665年)调整左、右布政使辖区,使苏、皖两省分省分治奠定基础,确定疆界;康熙六年七月甲寅,正式批准建省;乾隆二十五年八月己亥,正式将省会定于安庆。因此,一般把公元1667年8月30日作为安徽省诞生纪念日。

3、解放战争后期,安徽境内的淮河南北、江淮地区先后解放,初建皖西、江淮、豫皖苏边区3个行政公署,下设专区,再下为县、市。1949年4月,撤销上述3个行政公署,成立皖北人民行政公署。5月,随着江南地区全部解放并普遍建政,成立皖南人民行政公署。两个行署行使省的权力,但比省的规格要小。行署下辖直辖市、专区,再下为县及专辖市。1952年4月,撤销皖南、皖北2个人民行政公署,合并成立安徽省。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安徽省。8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省会驻合肥。

4、地域文化就是一定地域内历史形成并被人们所感知和认同的各种文化现象。地域文化具有历史性、地域性和独特性的特点。

5、安徽文化在其长期的发展中,由于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的不同,在安徽大地上形成了三个各具特点的区域文化,即淮河文化、皖江文化、徽州文化,它们共同构成了安徽文化。

6、安徽文化具有延续性、兼容性、多样性、不平衡性、开拓创新性的基本特点。

7、道家是中国古代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学派之一,春秋末年的老子初步创立了道家思想体系,战国中期的庄子是先秦道家学术的集大成者。老子的思想集中体现在所著的《老子》一书中。《老子》共五千多字,故也称五千言,被后来的道教奉为经典,老子本人亦被尊为教祖。

8、新文化运动的内容集中表现为提倡新文化,颠覆旧文化。具体内容则可概括为四个方面:提倡民主,反对专制、独裁;提倡科学,反对愚昧、迷信;提倡新道德,反对旧道德;提倡新文学,反对旧文学。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淮河文化圈:淮河文化圈一般指由淮河沿岸及淮北地区构成的区域文化带。由于淮河地域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人文环境,各种不同文化在此碰撞、交流,淮河文化作为融合中原文化、吴楚文化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区域文化,具有兼容性和过渡性的特点。

《道德经》:《道德经》亦称《老子》。老子的思想集中体现在所著的《老子》一书中。《老子》共五千多字,故也称五千言,被后来的道教奉为经典,老子本人亦被尊为教祖。其基本范畴是“道”与“德”,相比较起来,“道”最为基本。

新安理学:朱熹作为理学思想的集大成者,其理学体系被后世称为“朱子学”。朱熹门生弟子众多,遍及闽中等南方地区,他们同尊朱熹并形成众多的流派,其中徽州的朱门弟子以朱熹嫡传自誉,在发明、诠释朱子学方面独树一帜,被称为新安理学。新安理学形成于南宋,在元代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并于明初达到鼎盛。新安理学一以贯之的学说宗旨、一脉相承的理学家群和鲜明的学派特征,对12世纪以后的中国哲学史和学术思想史的发展演变,以及徽州及周边地区的社会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新文化运动:新文化运动是指20世纪初(1915-1923年),一批资产阶级激进民主主义者针对内忧外患的时局发起的以反对封建文化为主要内容,旨在打破封建主义的束缚,实现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思想解放运动。“德先生和赛先生”是新文化运动的口号。新文化运动的内容集中表现为提倡新文化,颠覆旧文化。

三、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安徽的三大文化圈是什么?各有哪些特点?

安徽文化在其长期的发展中,由于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的不同,在安徽大地上形成了三个各具特点的区域文化,即淮河文化、皖江文化、徽州文化,它们共同构成了安徽文化。

淮河文化圈一般指由淮河沿岸及淮北地区构成的区域文化带。淮河文化圈的形成得益于得天独厚的地理和人文环境条件,有其深厚的底蕴和丰富的内涵。由于淮河地域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人文环境,各种不同文化在此碰撞、交流,淮河文化作为融合中原文化、吴楚文化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区域文化,具有兼容性和过渡

性的特点。

皖江文化圈一般是指从远古到现在皖江地区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

总和,其范围大体接近于现在的皖江经济区域,即安庆、芜湖、马鞍山、铜陵、池州、巢湖、宣城市(除绩溪县)和滁州市东部。皖江文化圈基本特点(1)古皖文化源远流长(2)皖江文化内容丰富,底蕴深厚,异彩纷呈(3)皖江文化具有水文化的特点(4)开放创新意识浓。

徽州文化是指原徽州府属下歙县、黟县、休宁、祁门、绩溪和婺源(今属江西省)等六县所出现的既有独特性又有典型性的各种文化现象。徽州文化是安徽地域文化中最成熟、最具有代表性、最典型的地域文化。徽州文化主要特点是(1)徽州文化内涵丰富,具有丰富性、辉煌性、典型性(2)徽州文化是一种典型的儒学文化。

2、老子哲学中“道”的内涵包括哪些方面?

作为老子哲学体系核心的“道”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道是真实存在的,道是物,却是浑然一体之物。“其中有物”、“其中有精”,尽管它的存在是恍惚的,但却是真实可信的。

第二,道是万物的根本。在老子看来,整个世界万事万物都是从“道”派生出来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所言“道生一”,既有指万物形成之前的状态,也表示道成为万物得以统一的原则,有了这样的状态和原则,分化为天、地,并通过阴阳变化产生和气,阴、阳、和三气化合再产生出万物来。

第三,道是万物运动的规律。万物的生长衰亡,皆由道支配,尽管道作为规律并非有意识、有目的的主宰,但万物的存在和发展又莫不遵循一定的规律和法则,这就是“道恒无为而无不为”。

3、如何正确看待庄子的人生哲学?

庄子的人生哲学是对人生的理想境界和实践方法的思考,它立足个人生存的困境并试图超脱出来,这是庄子思想的核心部分。

庄子认为,人之所以不自由,一方面是受到外界物质条件的束缚,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自身肉体的限制,用庄子的话来说,就是“有待”和“有己”。真正的自由是一切条件都不需要依靠,一切限制都没有,在无穷的天地之间自由地行动,即“无待”,同样,也要摆脱自己的肉体和精神的限制和束缚,以达到“无己”。庄子在对生命短暂的慨叹中蕴涵着对现世生活、生命的积极肯定,并强烈希望从这种人生的根本困境中超脱出来。庄子的人生理想,是追求无待、无累、无患的绝对的精神自由,其最基本的人生实践就是个人的修养。庄子认为恬淡无欲的精神修

养,是形成安宁、恬静的精神境界的基础,一个恬淡去欲的人,在社会生活中必能与世无争,超脱形体和功利的束缚。与庄子的人生理想相对应,其人生实践一方面表现为自我的精神修养,另一方面则表现为他对于世俗生活的态度——超世、遁世和顺世。

庄子生活在战国中期,这是一个沉沦的时代,庄子深刻理解并怜悯时代的痛苦,因此,如何从怜悯世人的苦难与罪恶的精神重压下求得解脱,就成为他的思想的核心内容。庄子取法老子的“道”和“无为”,强调个体生命对痛苦的解脱,但由于在现实中无法实现,所以只能作精神上的无为和逍遥,在虚静的心灵世界幻想与自然冥合为一,获得精神自由。

4、为什么朱熹被看作理学的集大成者?

朱熹作为二程的嫡传弟子,继承程颢、程颐的天理论思想,同时吸收了周敦颐关于太极的学说和张载关于气的理论,朱熹将这三者糅合在一起,并综合北宋理学诸家学说,建立起庞大的哲学体系,将传统儒学提高到前所未有的哲理化高度,成为理学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在前人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以“理”为最高哲学范畴的哲学体系,这个体系包括理气论、心性论、格物致知说和知行并进说等各方面内容。

四、考察论析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当今时代,如何更好地传承和发展安徽传统文化?

一、进一步挖掘安徽传统文化资源

文化的传承和延续是建设安徽文化的基础和依托。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组成部分的安徽文化,经历了数千年的发展演变,经过了历代文化的选择与组合,有着非常深厚的沉淀与累积。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的安徽文化史上,不但涌现了象老子、庄子、桓谭、朱熹、戴震这样的大思想家,象管仲、曹操、包拯、朱元璋、李鸿章这样的大政治家,象“三曹”、稽康、梅尧臣、张孝祥、方苞、吴敬梓这样的大文学家,而且也涌现了象华佗、王藩、方以智、梅文鼎等为科学技术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著名人物,以及许多在经济开发中作出卓越成绩的历史人物,也不乏在政治经济领域进行改革和探索的杰出人物。他们的思想、理论、科技文化成果,构成了安徽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他们就象一座座丰饶的矿藏一样,只有对之进行深入的挖掘和筛选,才能继承和发扬他。

二、弘扬和发展安徽传统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克服消极不利因素

与整个中华传统文化一样,安徽文化对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同样具有积极性与

消极性两方面的不同影响。如安徽文化传统中的重教兴学的风尚,安徽文化中的兼容并包的精神,安徽文化中开拓创新的精神,徽商的讲求信义和道义的儒商精神,这些对促进安徽经济的发展都有着明显的积极作用,是值得我们在文化建设中大力弘扬和光大的。而安徽传统文化中重人文轻科学、重功名轻经济、重经验轻理性以及道家文化中的消极出世思想等一些观念和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徽经济社会的发展,是我们要努力克服和消除的。

三、借鉴吸收外来文化发展新文化

学习借鉴外来文化是每个文化体系得以发展的重要条件。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文化交流日益广泛的当今世界,更需要不断学习、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来充实发展自己,才能使自己获得繁荣与进步。安徽文化有着借鉴、吸收外来文化并融会贯通加以发展的优良传统,道家文化、朱子理学都是在借鉴吸收基础上产生的,安徽文化的现代化,仅靠自身的积极因素是难以达到目标的,必须借助于对外开放与交流,吸收外来文化的精华,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加以创新、发展,建设新的安徽文化。

四、努力构建安徽文化的时代精神

安徽文化在历史的发展中形成了淮河文化、皖江文化和徽州文化三个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区域文化,它们为安徽文化建设提供了极为充裕的条件和基础。但由于三个区域文化各具特色和不同内涵,因而使得安徽文化内在的凝聚力和合力显得不足,难以形成统一的安徽文化精神和安徽文化形象。文化是一种表面的现象,隐藏在文化背后的文化精神、民族精神才是文化实质性的内涵。对于地处内陆而又包含三个区域文化的安徽来说,构建统一的当代安徽文化精神,是非常迫切与必需的。正是意识到这一点,安徽的决策者和领导者曾提出了以拼搏精神、进取精神、自强精神、团结精神、开放精神和奉献精神为内涵的“黄山松”精神作为安徽的文化精神。以黄山松作为安徽文化精神的形象标志,可以使人们感受到这个文化精神的地域和历史的鲜明与特色,也显示了它的壮丽与豪迈,这对于树立安徽的整体文化形象,增强安徽经济建设与社会进步的动力,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五、充分发挥文化对经济的激活功能,利用文化发展区域经济

政治经济的文化性与文化的经济性,已成为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的显著特征。一种文化可以在多种层面上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动力和活力,文化激活经济的功能日益为人们所重视。一个区域的竞争力如何,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区域的文化资源,文化氛围,文化发展水平。现代区域经济和现代区域文化的互相渗透,呈现经济、文化一体化趋势。近年来,我国不少地方提出了“文化兴省”、“文化兴市”的口号。我省作为文化大省,完全可以利用自己丰富的、有特色的文化

资源来激活带动经济发展,如各地可通过定期举办各种文化节、文化展来招商引资、吸引人才,如淮南的“中国豆腐文化节”、铜陵的“青铜文化节”就起到了很好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作用。另外,各地企业应有意识地将本地特色文化融入产品设计和企业文化建设中。如此则文化服务了经济,且在服务经济的同时提升了文化的知名度,发展了特色文化。

六、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实现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转变

文化产业是第三产业中的一个重要产业。随着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文明程度的提高,文化产业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重要。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要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安徽是文化资源大省,较大的文化影响力、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各具特色和魅力的文化资源,是我省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强省的优势。但由于历史、经济等各方面的原因,安徽在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上还有明显欠缺。很多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或因保护不力,或因宣传不够,或因开发利用不到位,远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功能和效应,在全国的知名度还没有真正打响,还缺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和知名品牌。安徽文化的产业化发展还比较落后,离文化强省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安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好徽字牌,唱响黄梅戏,建设文化强省”的文化发展战略,为安徽文化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指明了方向,因此我们要依托传统文化资源,挖掘、弘扬我省文化资源的精华,加快安徽地域特色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打造优秀的地域特色文化品牌,把我省的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产业优势,使我省文化产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让安徽文化为安徽经济的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也使安徽文化在服务经济的同时取得新的成就。

2、实地参观并考察一些历史名胜、古迹或纪念馆、博物馆,并结合实际谈谈安徽文化的基本特点。

一、安徽文化具有延续性

所谓延续性,是指安徽文化历史悠久,自进入文明社会以后就处于不断发展、不断完善过程中,其间从未中断过。安徽具有丰富的史前文化,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安徽文化在夏商时期开始萌芽,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在秦汉大一统的文化局面下,安徽文化继续发展,在学术思想、文学方面成就尤为突出,涌现了一大批杰出人物。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原汉文化和山越文化在安徽地区发生碰撞、融合,安徽文化在继承先秦文化传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在哲学、教育、文学、艺术、科技等领域都有重大贡献。隋唐五代时期,由于安徽远离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因此这一时期的安徽文化虽没有什么杰出成就,但也没有中断。宋元时期,安徽文化在第三次南北文化碰撞交流中,发展到了精致和成熟

阶段,新安理学是这一阶段的标志。明清时期,安徽文化在前期相续发展基础上进入了繁荣和鼎盛时期,在文化的诸多方面取得了杰出成就,涌现了一大批大家,特别是桐城派和徽州文化的全面繁荣,标志着安徽文化的鼎盛,取得了一系列总结性和开创性的成果,对全国文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清末民初时期,中国社会和文化都处于新旧交替时期,安徽文化也具有着鲜明的新旧交替的时代特征,一方面是传统的血脉仍在延续,另一方面是新文化因子开始生成,在古今、中西文化的交融碰撞中,产生了许多文化名人和杰出大家,如胡适、陈独秀、陶行知等。纵观安徽文化发展的历史脉络,安徽文化发展是环环相扣,阶段相接,从而形成了一条从未中断的文化链。

二、安徽文化具有兼容性

安徽文化的兼容性一方面表现在安徽文化对南北文化的兼容吸收上,如老庄的道家学派就既体现了北方文化的影响,又有南方楚辞文化的影响。兼容性的另一方面表现在,安徽的学人注意吸收其他学派学者的成果,如作为道家学派集大成的著作《淮南子》,就是在发挥先秦道家思想基础上,同时兼采儒、墨、名、法各家之长而成。朱熹是新安理学的祖师,作为理学的集大成者,其严密完整的理学体系则是在融通北宋程颢、程颐、张载、周敦颐诸儒以及道、释学说基础上形成的。安徽文化的兼容性还表现在安徽历史上的很多学者,在学术上的成就,既是专精,同时又精通诸多方面学问。如方以智既是哲学家,而其对天文、礼乐、律数、书画、文字、琴剑等又无不通晓,其所著《物理小识》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著作。再如皖派经学的代表人物戴震也精通多种学问,既是哲学家又是考据学家,他对训诂、算数、天文、地理、制度、名物、音律等无不精通,足见其学问之广博。

三、安徽文化发展具有多样性

淮河、长江从安徽北部和东南部流过,自然地将安徽分为北部平原、江淮丘陵和皖南山区三块,淮河沿岸及以北地区是平原旱作农业地区,其文化上长期受黄河流域的中原文化的直接影响,其经济结构、生活习俗、民情风尚等都包含了较多的北方文化因素。江淮之间是我国旱地农业区和水田农业区的过渡地带,在经济结构上与淮北地区有较大差异,而该地区在历史上一直是北方文化与南方文化碰撞与交融的主要地带,因此文化风貌兼有南北特征。而沿江平原与皖南山区是典型的水田农业区,有悠久的水稻种植历史,其文化风貌也更多地包含了南方文化的因素。特殊的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为安徽文化的多样性提供了条件,安徽文化也在这种区域差异性基础上经过长期的发展,形成了三个较为成熟的、具有丰富内涵和个性特征的区域文化,即淮河文化、皖江文化和徽州文化三个区域文化圈。

四、安徽文化发展具有不平衡性

安徽文化的发展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区域却表现出不平衡性。春秋战国时期,安徽文化开始在淮河流域地区形成,但在以后的数千年历史中,安徽文化几度兴衰,差不多呈波浪式发展。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安徽文化在继承先秦安徽文化传统的基础上获得进一步发展,然而在隋唐五代的近400年间,虽然安徽地区也不乏杰出人才与成就,但较之前代与周边地区却显得较为冷清,直至北宋王朝建立以后,安徽文化才开始扫除隋唐时期寂寞冷清的局面。两宋时期,安徽虽然烽火不断,但由于北方中原文化的南下交流,安徽在学术文化方面却取得了突出成就。公元1275年,安徽全境落入元军之手,在此后的100多年里,安徽文化基本是处于停滞甚至倒退状态,直至明中叶以后,安徽文化才迎来又一个黄金时期,产生了桐城派以及徽州文化的全面繁荣。安徽文化进入鼎盛时期。

安徽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性还表现在安徽文化的区域发展不平衡,并在时间和区域上由淮河流域逐步向皖南倾斜、发展。从春秋战国到西晋灭亡,安徽文化的发展主要局限于淮河流域,这一时期颇有建树的安徽学者差不多都出生或生活在这些地区。东晋南渡以后,随着中原世家大族的南迁,我国文化中心也开始向南转移到长江流域,安徽的文化格局也开始发生变化。两淮地区由于北方少数民族的侵入及战争的破坏,其在安徽文化中的重心地位也开始丧失,此时长江沿线地区开始登上文化学术舞台,产生了如张籍、杜荀鹤、张孝祥、李公麟等一大批杰出的学者。金元时期,两淮地区沦入金、元铁蹄统治之下140多年,两淮文化再次受到毁灭性的破坏,而此时的皖南地区,由于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的南移,加之这一地区远离战乱,因而文化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尤其是徽州地区异军突起,从事实上确立了其在安徽文化的中心地位。明中叶以后,皖江地区和徽州地区更是人才辈出,以桐城派为代表的皖江文化和徽州文化双峰耸峙,安徽文化迎来了他辉煌灿烂的巅峰。因此我们可以说,淮河文化是中古文化,皖江文化和徽州文化是封建社会后期的文化。

五、安徽文化具有开拓创新性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部安徽文化史,就是一部不断创新的历史。春秋时期的管仲,辅佐齐桓公施行改革,他的民为邦本、通商惠贾、发展经济等思想和做法,奠定了山东齐文化注重经济之特色的底蕴。老、庄创立道家学说,而集道家学说之大成的《淮南子》,则以道家的自然天道观为核心,集法家的进步历史观,儒家的仁政学说,阴阳家的阴阳学说为一体,构建了一套黄老道家学说与实践相结合的治国理论。它的内容包罗万象,思想则取诸家之长,弃各家之短,是创新的一个典范。“三曹”也是变革和创新的典型。在曹操父子努力下,开创了“梗慨而多气”的建安文学新时代。朱熹是宋代理学集大成者,也是安徽学说善于创新的典

范。他在继承儒学传统基础上,吸收佛、道合理成分,克服儒学世界观、方法论的短处,构造出内容精深、结构精致的新儒学体系。朱熹和理学的兼容并包、自我批判、不断创新的传统,深刻地影响了宋元明清的文化发展,也深刻影响了中国近代、现代的文化变革。除了在思想、文化方面的创新之外,安徽人在其他许多方面也都有创新,如徽派建筑、芜湖铁画、文房四宝、安徽戏剧等诸方面都体现了安徽人的智慧和创新精神,为中国文化做出了积极贡献。也正是由于创新,才使得安徽文化具有强大的内在生命力,才使得安徽文化得以延续发展并不断创造辉煌。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集[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集 1、一位25岁网名名卡佳的北京女孩,在她的博客中,她这样表示愿为中国足球“献身”:“如果中国国青队在4月26日的中日国青比赛中能够胜出,我愿意与当场最佳球员度过浪漫一晚。” 你如何看待她这种行为? 2、“有关国人、外国人、汉奸与奸商”。2006年6月27日的《南方都市报》登载了发生在大连的一幕:一老外在地摊前买樱桃,摊主狮子大开口要35元一斤,路过的一对大学生情侣见老外语言不通上前当翻译,并帮助老外把价钱砍到15元一斤。老外离开后,摊主大骂那两个大学生:“一个中国人怎么帮着一个老外,汉奸!。”你如何看待这件事? 3、案例分析:2006年6月26日,世界第二大富翁,全世界公认的最成功的投资家沃伦·巴菲特宣布,将以每年分期付款的形式,将自己的370亿美元捐给比尔·盖茨的慈善基金会。这样,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和世界第二大富翁就组成了超级慈善组合。在此之前不久,盖茨已宣布他将逐步退出微软的日常管理,全身心与妻子米兰达一起管理慈善事业。媒体言:“随着岁月流逝,有着主宰世界野心的无情商人比尔·盖茨,正慢慢向立志拯救劳苦大众的富有同情心的科学家比尔·盖茨妥协。 问题:价值的大小能否比较?如果可以的话,你认为比尔·盖茨和雷锋谁的价值大? 4、案例分析:今天,大家已经跨入了大学的门坎,你有没有清楚地想过,你来读大学是为了什么? 2002年,湖南株洲二中高级教师尹健庭在课堂上向自己的学生宣扬“读书就是为了将来赚大钱、当大官、娶美女”,结果被校方开除。这和那句俗语“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一样的意思,大家今天来读大学是不是也是为了这些?仅仅为了这些? 5案例分析:有个年轻人曾经这样谈到:我的邻居为了手提箱里的1000元公款,和徒搏斗牺牲了,可我不佩服她。我不明白,那1000元真的比生命还珍贵?你的看法呢? 6、案例分析:有个民工到城里来,很久找不到工作,他几乎快要饿死了,你认为他此时是该去偷一些食物来保全生命呢,还是为了守住不偷的原则宁愿饿死呢? 7、案例分析: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 2006年9月1日,珠海平沙一中初三女生刘某某开学首日,在家中自缢身亡,年仅15岁。为什么在花样年华选择这样的不归路?后父母在整理她的遗物时发现了刘某某同学在自杀前分别写给父母、老师、同学的遗书,遗书的部分内容说明了她自杀的原因:“我根本不知道活着是为了什么。”

大一思修模拟案例分析题

大一思修模拟案例分析题 一、案例分析: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五、六岁。某日,赵某偷拿家里的1万元买了一辆摩托车。试分析: (1)该摩托车买卖合同的效力状况如何? (2)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商店将1万元退给 自己,同时自己将摩托车退还商店。赵某父亲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 得到法院的支持 答:题目很清楚,赵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摩托车 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 同无效,双方各自返还取得的财产。其父的要求法院会支持的另: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规定未成年人签订与其年龄不相当 的合同要有其法定代表人(即监护人)的追认才能有效力、否则效 力待定。因此父亲的申诉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另 1.该摩托车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2.赵某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案例分析:2005年12月,王某、吴某两人合资开办了一家外贸服务公司,向工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其中王某出资6万元;吴某向朋友李某借款4万元,作为自己的出资。2008年10月,受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公司资产损失殆尽,只剩下1万元现金,而负债却高达6万元,其中公司向个体户赵某借款4万元,向电脑公司购买电脑欠货款2万

元。 公司破产后,李某、赵某和电脑公司都找到王某、吴某两人,要求他们清偿欠款。王某、吴某提出,其所开办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帐面所剩的1万元自己,在三者之间按2:2:1的比例清偿。李某等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 问题:如果你是本案法官,你认为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 1、吴某和李某直接的借款合同是独立的,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吴某必须偿还李某4万元; 2、赵某和电脑公司属于公司的债权人,他们可以向公司请求得到清偿。赵某和电脑公司按照2:1从1万元公司账面余额里得到清偿。 另:王某,吴某,和其外贸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首先王某,吴某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仍然借款,发现还是无法继续生产,当股东发现此情况进行破产清算更有利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可是他们仍然继续借款进行。因此,我是法官我要求他们继续连带偿还剩下的债务。 三、案例分析: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有人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医院抢救无效,不治身亡。(1)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2)假设李某布设好电网后深怕造成意外伤亡,遂在电网四周树立了几个木牌,上面写着“有电!请勿靠近!”白某前来偷花过程中随看到木牌,但以为是李某虚张声势,任然强行进入,后触电身亡,李某对白某的死亡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答:(1)主观心理态度是放任的态度。、间接故意,明知可能赵成他

思修法律制度及案例分析

民法的概念和原则 ●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事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 用原则。 民事主体制度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 实施民事行为的资格。按照《民法通则》规定,自然人满18周岁,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行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的资格 民事行为制度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 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由于民事主体不可能亲自进行所有的民事行为,而可以通过签订合同等形式委托他 人代理,因此也就产生了代理制度。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民事权利制度 ●民事权利可以分为财产权利和非财产权利。 ●物权是指权利主体直接支配财产的权利。所有权是最典型、最完全的物权。抵押权、 质权、留置权、土地使用权是不完全的物权。 ●债权是指请求相对人为特定行为(给付)的权利。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专有权利,包括:著作权、邻接权、 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等 ●继承权是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被继承人遗嘱的指定,享有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 利。 ●人格权是指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 婚姻自主权等具体权利。 ●身份权是指是民事主体基于特定身份享有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配偶权和亲属权。所有权 1、占有权 2、使用权 3、收益权 4、处分权 债权 1、合同之债 2、侵权之债 3、不当得利之债 4、无因管理之债

《北大荒的秋天》文本解读

北大荒的秋天 桥下小学胡月圆 《北大荒的秋天》是一篇三年级的写景文章。文章通过对北大荒一碧如洗的天空,五彩的流去,清澈见底的小河以及热闹非凡的原野的描写,向读者展示了一幅动静相结、沉甸甸的北大荒秋景图。读完全文,心才有一种饱腹之感,那是货真价实的秋啊!这秋,是实实在在的景呀!15分钟阅读的过程中,我对北大荒的秋景图分别有三个层次逐变重构构过程,现剖析如下: 一、初读《北大荒的秋天》,心生赏疑 “北大荒”顾名思义,大荒之地应该是满目疮痍,枯草一片吧!这种地方的秋色有何值得写的呢?大荒之秋,先看题目,就给了我一种匪夷所思之感,就带着这样的观感走近文章,发现“田园深处有情人”,你看—— 二、复读,动静相结展画面 再读文章,我梳理出文章的框架结构,同时也在心中展开了“大荒之秋”的画面: 北大荒的秋天 流云五彩斑斓空中抖动的美 小河清澈见底地上静躺的爱美哉,北大荒 原野热闹非凡田野丰收的美 勾勒出如上的画面,我心中的“大荒之秋”还是那个沉寂的荒芜的枯叶一片的印象吗?我想,大凡细读到此的读者,都有了自己的画面与构图:不说西边天上那转瞬即逝的、灵动多变的流动之美,也不说大地小河那静谧安详之美,单说原野吧!光原野一带的非凡景象就够我们心襟荡漾好几回了。走进原野,我感觉那儿正奏响丰收的交响乐,“成片的大豆摇动豆荚”哗啦啦地笑着,你猜得出那声响里有什么,分明是沉甸甸的豆粒在纵情欢唱哪;再看,“挺拔的高梁扬起黑红黑红的脸笼”,在乐呵呵地演唱,看得见高梁的神情吗?“扬着”那是什么?是骄傲的“扬起”,看我的果实多饱满:那是得意的自豪的扬起,它在接受阳光的召唤,也在展示自己那沉甸甸的愉悦感。一一端详着原野上这些使者,听他们的声音“哗啦啦”“乐呵呵”;看它们的动作表情“摇动、扬起”,再看看它们的阵势“成片成片,黑红黑红、挺拔”,我不由地想起赵本山表演的小品《红高粱模特队》,不由地感受到这样一句话的深刻意味:“当一个句子在表述时,其背后的许多光芒也在被表述,文本解读,应读出句子的后光来!”同时也不禁瞧见句子背后有这样一双眼睛,一种神情:一些壮实的老农在田间乐呵呵地唱着歌,“哗啦啦”地放声笑,沉甸甸的果实让田野上劳作的人们变得身心轻盈,此时如果老农能歌,相信他们能扬出心中的快乐;如若善舞,他们也会舞出大豆、高梁以及他们自己内心那丰收后的愉快、热闹、多姿的身影。难怪,榛树叶子红了,能将人心给燃烧起来。看到这样的场景,就是叶子不红,人们的心也会自发地红火,自动地燃烧。此时,你若问,北大荒的秋天美吗?哪能不美呢?不仅美在景,更是美在情,美在心哪!“一切景语皆情语!”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三、再读,万紫千红就是秋 《北大荒的秋天》画面展示至此,有声有形,有动有静,但仍觉深挖不够。在动静之间、在音乐舒缓与激昂之间,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再读文猛然间发现画面有绽放的色彩过渡与对比,真是万紫千红,好个秋啊! 如果说“流云”的五彩斑斓是展示色彩的惟幕的话,那么这些词语无疑就是画面背景的色条。“银灰、桔黄、血红、绛紫”这些语词于三年级的孩子而言,构语是相当有趣的,借助物体的色彩去想象它的颜色,再幻化成五彩的画面,相信于学生的积累也大有裨益。 如果说“五彩”的色闹腾了一些,那么紧接着的便是小河幽静、雅致的蓝了。为什么说小河像一条蓝调子呢?声音而言是静的,色彩而言是冷的,因为它的透明,因为它的安逸,

思修案例分析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及其答案 1.1甲公司将自有房屋一幢租给乙公司,租期3年。半年后,甲公司向丙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为1年,并以该出租房到设定抵押权。贷款期限届满,甲公司无力归还银行借款,随决定以1000万元变卖该出租房屋,乙公司、丙银行都以自己有优先购买权为由,要求购买此楼房,丁公司要出1500万元购买此楼房。 1.请回答:(1)乙公司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2. (2)丙银行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3.(3)若乙公司不愿出1500万元购买,由丁公司买下此房,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为什么? 【答案要点】 (1)乙公司有优先购买权。因乙公司取得的租赁权具有物权性质。 (2)丙银行无优先购买权。因银行享有的抵押权仅具有价值上的优先受偿性。 (3)租赁关系。依“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丁公司要在购得此楼房后交由乙公司承租,直至原订合同期限届满时为止。 2.1某市童车厂与某县长乐村联营搞电镀加工生产,由童车厂提供管理、技术等专业人员,长乐村提供土地、石房、劳动力等,并在当年开始加工生产童车的电镀配件。联营厂的电镀废水无任何治理措施,仅在厂房后挖一个约10米宽,20米长,0.6米深的坑,用以贮存废水。由于坑小水多,一部分废水通过地下渗透污染,而大部分废水则通过稻田边的小沟排入一小港,污染了小港下游群众的饮用水源,在联营前,童车厂与该村签订了合同,提出生产中排放出的污染物由童车厂负责治理,由于未能按合同执行,使周围的饮用水源受到严重污染,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向县环保局举报,县环保局经过调查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于2006年7月15日作出对童车厂和长乐村各罚款1万元的决定。童车厂不服某县环保局的决定,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经过审理认为,县环保局对童车厂的处罚并无不当,依法于同年8月20日作出维持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的复议裁决。8月28日,童车厂收到复议决定后聘请法律顾问到市环保局请求免缴罚款。9月14日,童车厂向县环保局发出一个不交罚款的电报。为此县环保局于同月20日向童车厂所在的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问:此复议决定人民法院能够强制执行吗? 【答案要点】 这是一起行政复议执行案,所谓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当事人不履行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强制当事人履行而采用各种强制 手段的活动。 行政强制执行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行政强制执行以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机关

继承法思修资料

一、概述 《继承法》是民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985年4月I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198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继承法》的核心是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 《继承法》共五章37条 总则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和遗赠 遗产的处理 附则 继承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保护全民的财产继承权,维护家庭成员的经济利益,发扬家庭成员间养老育幼相互扶助的好传统有重要的意义。 (一)、继承法的概念: 继承法是调整因自然人的死亡而发生的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财产继承{就是公民死亡后,依法将其财产和其它合法权益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 律制度} ?被继承人 ?遗产 ?继承人、受遗赠人 (二)、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是处理继承关系的基本准则。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继承权平等原则。 继承权男女平等;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2.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原则。 公民在某些情况下因履行义务而享有继承权(如丧偶的儿媳、女婿),并因不履行法定义务而丧失继承权(如虐待、遗弃被继承人); 各继承人中根据尽义务情况不均等地分配遗产。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原则还体现在遗赠扶养协议之中, 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集体组织)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和遗赠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协议约定,扶养人自愿承担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享有接受被扶养人遗赠财产的权利。 设立遗赠扶养协议制度,有利于保证孤寡老人安度晚年。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有偿的法律行为; 遗赠是单方、无偿的法律行为。 (2)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只有履行了约定的义务,才有权接受遗赠; 遗赠中的受遗赠人一般只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不承担任何义务,除非遗赠人在遗赠中附加义务。

北大荒的秋天

5、北大荒的秋天(第二课时) 三(1)班,语文执教:陆琴 教学要求: 1、能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背诵课文。 2、知道北大荒是个美丽、富饶的地方,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的思想感情。 教学重难点: 有感情地朗读课文,感受北大荒的美,感悟课文语言文字的美. 教具准备:多媒体课件 一、复习导入 读课题读词语知道北大荒在哪儿吗?看地图。 二、学习课文 1、九月,从第一片树叶落地开始,北大荒的秋天也就来了。 你能用一个四字词语概括一下这句话吗? 你知道还有那些词语也是描写秋天的? 2、那么,北大荒的秋天是什么样的?让我们一起去看看。看图片。 自由朗读课文,北大荒那里的景色让你印象最为深刻? 3、交流: 天空: 让我们抬头看看,北大荒秋天的天空怎么样? (显示天空图片)北大荒的天空怎么样?板书:一碧如洗 北大荒的天空一碧如洗,很美,到了傍晚,绮丽的晚霞更令人陶醉。 西边的天上会有什么?读——— 这些流云是怎样变化的?读———文中把多彩的流云比作什么? “一道银灰,一道橘黄,一道血红,一道绛紫”色彩真多呀!再来读一读这几个词语,你发现了什么?你能写出这种类型的词语吗? 你能用学过的成语来形容它吗?(五彩斑斓、五颜六色等) 既然天空这么美,谁能把它读出来? 这是一幅多美的图画呀,让我们边读边想象那美丽的画面。练习朗读和背诵。这么美丽的天空,谁已经把它记下来了? 见到如此美丽的画面,我们情不自禁地说:…… 小河: (显示小河图片)你们看到了什么?小河给你什么印象?板书:清澈见底 出示句子,作者把小河比作什么?为什么把“小河”比作“一条透明的蓝绸子”。你能用“因为……所以……”来回答吗? 假如你是一条小鱼,在这清澈见底的小河里,会做什么?心情怎么样?(讨论后回答)游览到这儿,你想说什么?(啊,北大荒秋天的小河真美呀!) 看图背诵。 原野: 过渡:北大荒秋天的小河是美的,美在它的“清澈见底”。(此时那里的原野呢?)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题及答案-案例分析详解

案例分析复习题: 1.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2009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了,感到无聊,想找本书看,无意中发现抽屉里的小口径步枪及子弹数发。由于好奇,随即拿起枪并装上子弹,恰好这时候他看到楼下街道上有一青年,便想吓唬他一下。杨某用枪瞄准他前面的水泥地击发,结果打中前面的一位老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杨某后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试问:(1)杨某应否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 (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1.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2.被告人赵某,女,30岁,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因新婚,决定考验妻子是否忠贞,故谎称要出差十天。第二天晚上,孙某潜回家中,于是上床睡觉,其妻以为是歹徒,忙拿起枕边的铁锤朝孙某头上猛击,孙某当场死亡。事后查明被告人枕边的锤子是为防备歹徒而准备的。 试问:(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 2.答:(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赵某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即主观上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 (2)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被告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误认识。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被告人误认为是不法侵害,所以赵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在这种情况下,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主观上没有故意,而且赵某的认识错误在那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她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没有过失。

思修案例分析例题【大一】

1. 甲男与乙女是一对恋人。一日,乙在电话中提出要和甲分手,甲说希望我们能见最后一面,道个别,乙同意了。甲来到乙的寓所,对乙说,“希望你不要和我分手,不然我就喝下这瓶毒药!”说着拿出一瓶液体状东西。乙认为甲是吓唬自己的,于是说,“你爱喝就喝,关我什么事。”甲一口喝光液体,满脸痛苦倒在床上。乙认为甲是假装的,掉头摔门而去。甲中毒身亡。 问:如何看待乙的行为? 答:乙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但其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从犯罪主观方面看,乙没有任何伤害或杀死甲的故意和过失;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甲的死亡后果是因为自己喝毒药,而这毒药并不是乙给他喝的,乙的行为对甲的死亡不构成因果关系。另外,男女朋友间没有救助的法定义务,救助甲是乙道德上的义务;对甲的死亡乙也不能预见,因为她认为甲是吓唬自己,不是真的自杀,因此,也无救助的可能性,由此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但是乙作为甲的女友没有留心注意甲的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2. 余某与刘某结婚后生有两个儿子余甲、余乙。后余某与刘某因感情破裂离婚,两个儿子归刘某抚养,余某每月支付生活费若干。数年后,刘某与林某结婚,当时余甲已工作,余乙随刘某改嫁。刘某与林某又生一子林丙。余某离婚后未再婚,并于1999年去世,留下遗产4万元。2000年1月林某去世,留有家中财物共值12万元。 问:余某与林某的遗产该如何分割?请说明理由。 答:余某死亡时与刘某已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余某的4万元由其子女即余甲、余乙,一人2万。林某死后,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可得一半遗产6万;剩余6万由刘某、余乙、林丙平分,各分2万。原因《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 宋某“文革”期间被打成反革命,含冤入狱,妻子也离开了人世。1980年平反出狱。宋某有两个儿子宋甲和宋乙。宋甲在外地工作。宋某平反后随宋乙及儿媳妇黄某及孙子宋小乙共同生活。同时,因狱友姚某夫妇双双去世,宋某收养了他们的女儿姚小甲。1990年,宋乙因病去世。宋某随之瘫痪在床,一直由黄某尽心照顾。1994年宋某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和一份遗嘱.遗嘱写明给宋某的亲妹妹宋丁2万元,但宋丁于1993年去世。宋甲认为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遂将10万元全部取走。宋某的亲弟弟宋丙认为宋某当时在狱中,已故双亲全由自己养老送终,宋某的遗产应分一份给他,便起诉至法院。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要求得到给其母亲的2万元。 问:遗产该如何分配?说明理由。 答:宋某的妹妹宋丁比宋某去世的早,所以不发生遗嘱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不能代位继承的,所以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没有权利继承宋某的财产。宋某的弟弟宋丙是第二继承顺序,当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仍然健在并没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作为第二顺序的宋丙也没有继承权。因宋乙去世的比宋某早,所以宋乙的儿子宋小乙享有代位继承权,作为丧偶儿媳的黄某,对公公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宋甲是宋某的亲生儿子,享有继承权。姚小甲是宋某收养的养女,同样享有继承权。因此,宋某的遗产由宋甲、姚小甲、黄某、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网上作业及参考答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 第1套 1、大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就要:认识大学生活特点,提高独立生活能力,树立新的(),培养优良学风。 a、学习理念 b、学习方法 c、学习目标 d、学习习惯 参考答案:A 2.当代大学生个人全面发展的成才目标及其内涵为:(),智就是人才素质基础,体就是人才素质的条件,美就是人才素质的重要内容。 a、德就是人才素质的基础 b、德就是人才素质的灵魂 c、德才兼备全面发展 d、又红又专博学多才 参考答案:B 3.在一定意义上讲,理想就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有可能实现的、对未来社会与自身发展的向往与追求,就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 a、出现 b、实现 c、体现 d、再现 参考答案:C 4.之所以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信仰,就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就是科学的又就是崇高的,马克思主义具有持久的生命力,马克思主义以()。 a、共产主义为目标 b、人的解放为目标 c、推翻资本主义为目的 d、改造世界为己任 参考答案:D 5.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优良传统就是:热爱祖国,矢志不渝;天下兴旺,匹夫有责;维护(),反对分裂;同仇敌忾,抗御外侮。 a、与平 b、团结 c、统一 d、发展 参考答案:C

6.爱国主义不就是狭隘的民族主义,也不就是大国()。要正确处理热爱祖国与关爱世界、为祖国服务与尽国际义务、维护世界与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 a、帝国主义 b、霸权主义 c、殖民主义 d、沙文主义 参考答案:D 7.人生观主要通过人生目的、人生态度、人生价值三个方面体现出来。人生目的,回答();人生态度,表明人应当怎样对待生活;人生价值,判别什么样的人生才有意义。 a、人为什么活着 b、人就是什么 c、人的本质 d、人生信仰 参考答案:A 8.每个人在人生实践中,都会遇到义利、荣辱、善恶、苦乐、得失、成败、祸福、生死等()。 a、人生困惑 b、人生课题 c、人生矛盾 d、人生问题 参考答案:C 9.保持心理健康的途径与方法就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与价值观;掌握应对心理问题的科学方法;合理调控情绪;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增进人际交往。 a、健康观念 b、生活目标 c、人生观 d、道德观 参考答案:C 10.道德的功能集中表现为,它就是处理()、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及实现自我完善的一种重要精神力量,主要的功能就是认识功能与调节功能。 a、个人与她人 b、个人与集体 c、个人与国家 d、个人与个人 参考答案:A 11.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爱国守法、明礼()、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a、诚恳 b、诚信 c、诚挚 d、诚实 参考答案:B

思修案例分析与论述

案例分析题 2男子开玩笑将女子推入江中致死自信能将准女友推出江岸后拉得回来,杨银林双手抓住准女友的双肩朝江面做了个一推一拉的动作,没想“玩笑开大了”,她被推进长江溺水死亡。杨银林、小帆(化名)等4人在南岸区南滨路烟雨公园的江边石梯处玩耍。因7月下旬暴雨连连,所以当天江面洪水滔滔,杨感到危险,就喊小帆上岸。小帆说“我不上去,你来推我嘛”。杨为了吓唬小帆,就双手抓住小帆双肩,朝长江方向一推,然后往回一拉。哪知小帆当即仰面坠入江中。随后,杨跳入江中,但没有救起小帆。3天后,小帆的尸体才被打捞上来。 分析:杨银林过于自信,导致悲剧发生,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 未按合同约定规还来自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由于未按合同约定规还来自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区的23名本科生被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告上法庭。银行要求解除双方借款合同,并要求学生归还所借款项的本金和利息。2005年12月28日,北京市昌平法院正式受理此案。结合实际,利用你所学过的原理进行分析。 答案:(一)分析得出是:关于大学生与诚信道德的问题,结合大学生活中,找工作简历造假,助学贷款不按期偿还,评优、保研和入党中的不诚信的现实。(二)大学生要养成诚信道德(1)诚信是大学生树立理想信念的基础。(2)诚信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3)诚信是大学生进入社会的“通行证”。 3刘甲与刘乙系同村邻居。2008年4月20日,两人为了宅基地的问题发生争执,刘甲首先出手打了刘乙胸部一拳,刘乙随之还击,猛击刘甲的脸部,致刘甲鼻梁骨折、右眼部红肿并伴有少量出血,经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000余元。刘甲要求刘乙赔偿医疗费及误工损失共计人民币4000元,刘乙以刘甲首先出手打他为由拒绝赔偿。2008年8月20日,经乡司法助理员调解,刘甲与刘乙达成赔偿协议,由刘乙赔偿医疗费及误工损失共计人民币3500元,于同年8月底一次性付清。事后,刘乙未按照协议支付赔偿款,刘甲多次催讨未果,于2009年6月15日再次找乡司法助理员要求解决。在乡司法助理员表示无能为力后,刘甲就决定向法院起诉。可是乡司法助理员说:“你现在才想到去法院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请你根据法律规定分析乡司法助理员的话是否正确。 答案要点:不对。《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诉讼时效分两种: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其诉讼时效适用短期诉讼时效。据此,该案似应过了诉讼时效。但是,该案已不属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案,而是属于债权案。因为调解,刘乙已经答应赔款。因此,该案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 4.甲某明知乙某出售的香烟是假烟,但因价格便宜,遂购买了两条。因双方完全出于自愿,所以甲乙之间的交易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答案:错。因为我国民法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甲乙双方明知是假烟而进行交易,是违法的行为。5.王某因有外遇,欲谋杀妻子李某,将买来的毒药藏在房间内的隐蔽处,伺机投毒杀人,不料李某在打扫房间时发现了毒药并将其销毁。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答案:错。因为刑法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犯罪未遂必须是在行为人着手之后才能成立。在着手之前,只能是犯罪预备或犯罪中止。王某行为只是在犯罪预备阶段的准备工具,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止下来,应属于犯罪预备。 1、2004年3月15日,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马加爵在海南三亚被逮捕。临刑前,《中国青年报》记者对马加爵进行了专访。记者问:“事情的发生,改变了你的这些想法?”(指他对“成功”的理解——引者注)马加爵回答:“肯定改变了,是失败了。我觉得没有理想是最大的失败。这几年没有什么追求,就很失败。” 结合以上案例,请分析:(1)、理想和信念在人一生中的作用是什么?(2)、通过该案例能获得何种启示。 2、联系个人实际,谈谈为什么勇于实践、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 1、(1)、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分析:理想信念在人生中的作用:指引人生的奋斗目标;提供人生前进的动力;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2)、能联系实际谈启示。 2、联系个人实际结合教材P32—33展开分析即可。 2. 甲男与乙女是一对恋人。一日,乙在电话中提出要和甲分手,甲说希望我们能见最 后一面,道个别,乙同意了。甲来到乙的寓所,对乙说,“希望你不要和我分手,不然我就喝下这瓶毒药!”说着拿出一瓶液体状东西。乙认为甲是吓唬自己的,于是说,“你爱喝就喝,关我什么事。”甲一口喝光液体,满脸痛苦倒在床上。乙认为甲是假装的,掉头摔门而去。甲中毒身亡。问:如何看待乙的行为? 答:乙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但其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从犯罪主观方面看,乙没有任何伤害或杀死甲的故意和过失;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甲的死亡后果是因为自己喝毒药,而这毒药并不是乙给他喝的,乙的行为对甲的死亡不构成因果关系。另外,男女朋友间没有救助的法定义务,救助甲是乙道德上的义务;对甲的死亡乙也不能预见,因为她认为甲是吓唬自己,不是真的自杀,因此,也无救助的可能性,由此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但是乙作为甲的女友没有留心注意甲的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3. 余某与刘某结婚后生有两个儿子余甲、余乙。后余某与刘某因感情破裂离婚,两个 儿子归刘某抚养,余某每月支付生活费若干。数年后,刘某与林某结婚,当时余甲已工作,余乙随刘某改嫁。刘某与林某又生一子林丙。余某离婚后未再婚,并于1999年去世,留下遗产4万元。2000年1月林某去世,留有家中财物共值12万元。问:余某与林某的遗产该如何分割?请说明理由。 答:余某死亡时与刘某已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余某的4万元由其子女即余甲、余乙,一人2万。林某死后,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可得一半遗产6万;剩余6万由刘某、余乙、林丙平分,各分2万。原因《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4. 宋某“文革”期间被打成反革命,含冤入狱,妻子也离开了人世。1980年平反出狱。宋某有两个儿子宋甲和宋乙。宋甲在外地工作。宋某平反后随宋乙及儿媳妇黄某及孙子宋小乙共同生活。同时,因狱友姚某夫妇双双去世,宋某收养了他们的女儿姚小甲。1990年,宋乙因病去世。宋某随之瘫痪在床,一直由黄某尽心照顾。1994年宋某去世,留有遗产10万元和一份遗嘱.遗嘱写明给宋某的亲妹妹宋丁2万元,但宋丁于1993年去世。宋甲认为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遂将10万元全部取走。宋某的亲弟弟宋丙认为宋某当时在狱中,已故双亲全由自己养老送终,宋某的遗产应分一份给他,便起诉至法院。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要求得到给其母亲的2万元。问:遗产该如何分配?说明理由。答:宋某的妹妹宋丁比宋某去世的早,所以不发生遗嘱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不能代位继承的,所以宋丁的儿子王小甲也没有权利继承宋某的财产。宋某的弟弟宋丙是第二继承顺序,当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仍然健在并没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作为第二顺序的宋丙也没有继承权。因宋乙去世的比宋某早,所以宋乙的儿子宋小乙享有代位继承权,作为丧偶儿媳的黄某,对公公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宋甲是宋某的亲生儿子,享有继承权。姚小甲是宋某收养的养女,同样享有继承权。因此,宋某的遗产由宋甲、姚小甲、黄某、宋小乙4人均分,每人2.5万元。 5. 被告人林某,32岁,某煤矿局汽车司机。1995年3月2日下午2时许,林某驾驶解放牌货车返回单位的路上,行至某村庄附近弯道处,迎面高速驶来一辆卡车。由于路面又滑又窄,眼看就要相撞,林某急向右打方向盘,车下公鹿撞倒一茅棚,而后又撞在供销社的墙上。尽管林某采取了紧急刹车,但是还是造成了供销社一面墙的一部分倒塌并砸坏一些商品,汽车也遭到严重损失,总计损失价值1万元,林某本人也负伤。分析林某的行为性质。 答:林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林某为了使自己和卡车司机的人身权和自己的货车和对方的卡车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急向右打方向盘造成损害,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另外,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着超出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案例中卡车从又滑又窄的乡村弯道附近高速驶来,引起险情的显然不是林某;而林某采取的措施引起的损害小于两车相撞引起的损害,因此未超出必要的限度,因此他也无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6. 某女青年袁某,婚后常遭到丈夫的打骂和婆婆的责怪。袁某认为,夫妻感情不好,完全是婆婆造成的,于是产生了毒死婆婆的念头。有一天,丈夫去外地干活,袁某趁作饭之机,把毒药放入锅中。由于投度量小,婆婆和小姑子吃饭后只略感不适,并无他恙。第二天,袁某又加大了药量投入锅中,结果,婆婆和小姑子均中毒,呕吐不止。袁某见状于心不忍,就跑去找医生抢救,婆婆和小姑子均脱险了。分析袁某故意犯罪的发展阶段。

思修课后习题答案

三、案例分析: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有人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医院抢救无效,不治身亡。 (1)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2)假设李某布设好电网后深怕造成意外伤亡,遂在电网四周树立了几个木牌,上面写着“有电!请勿靠近!”白某前来偷花过程中随看到木牌,但以为是李某虚张声势,任然强行进入,后触电身亡,李某对白某的死亡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样的? (1)1主观心理态度是放任的态度。、间接故意,明知可能赵成他人死亡,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答:: (2)过失中的轻信能够避免的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由于过于自信而使得结果产生 四、案例分析:2001年,原告蒋某在成都某媒体刊登的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招录工作人员启事中看到规定招录对象的条件之一为“男性身高168公分、女性身高155公分以上”,原告认为这侵犯了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平等权利,于是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根据所学法律知识,请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规定是否合法?并说明你的理由。 答:合法。劳动者有择业权,用人单位有择工权。用人单位认为此条件更有利于单位的发展。这是他们对岗位的任职条件的规定。这完全由公司根据本公司的企业形象、发展方针等自己决定,属于公司内部管理范畴。 五、论述:我国近代思想家梁启超在《管子评传》(1909)写道:“法治者。治之极轨也。而通五洲万国数千年间,其最初发明此法治主义以成一家之言者,谁乎?则我国之管子也。”认为法治思想的起源在中国的法家。 对此,你是否赞同?并说明理由。 你分两点写:首先写法家的“法治”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然后写其“法治”思想的不足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点应该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 论述:民法有哪些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由民法调整的市民社会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是指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及适用法律的平等和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法律平等地位,是指权利能力平等,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平等(相同),法人有与其自身活动相应的权利能力(不相同),法律地位也是平等的。适用法律平等是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保护是指法律对民事主体的保护规定是相同的,适用法律时不能区别对待,是由法律地位平等,适用法律平等决定的。 2、自愿原则

北大荒的秋天

5、《北大荒的秋天》 (第二课时)教学设计 教材说明: 《北大荒的秋天》是苏教版小学语文三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的一篇讲读课文。文章描绘了北大荒秋天的自然风光和丰收景象,说明北大荒是个美丽富饶的地方,表达了作者对北大荒的热爱之情。文章共有六个自然段。先写了北大荒秋天的到来,再从天空、小河、原野三方面写出北大荒秋天景色的美丽,然后写了北大荒物产的丰富,最后作者包含深情地赞美了北大荒的秋天。 学情分析: 由于学生对遥远的北大荒比较陌生,所以在教学前让学生查找有关北大荒过去和现在的资料,并在班级进行交流,为进一步学习课文作好铺垫。在教学中,采用多媒体课件播放北大荒的图片,通过对比进一步了解北大荒的美丽与富饶。 设计理念: 根据本文特点,在教学中,我充分运用多媒体课件创设情景,渗透思想。指导学生诵读课文,让学生体会文中所描绘的景象和表达的情感,并由此欣赏和领悟作者巧妙的构段方式。 教学目标: 1、能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理解课文,背诵课文。 2、学习第4自然段先概括,后具体的构段方式。 3、通过对课文的诵读感悟,了解北大荒是个美丽富饶的地方,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的思想感情。 教学重点: 1、品味本课词句,展开想象意境,训练感情朗读。 2、能用先总后分的构段方法写出某一场景。 教学难点:体会作者在第四自然段运用总分的构段方式,并仿写。 教法学法:讲授法、读书指导法、谈话法。 教学准备:多媒体课件

北大荒的秋天 教学过程: 一、揭题: 1、今天我们继续学习《北大荒的秋天》,(板书课题)齐读课题。 2、通过上节课的学习你有哪些收获?(畅谈收获)学生汇报自己在内容方面的收获。 生甲:通过学习我知道了北大荒的秋天很美。 生乙:我还知道了北大荒的秋天很美,主要表现在天空一碧如洗,小河清澈见底,原野热闹非凡。 生丙:北大荒的秋天风光秀丽,物产丰富。 3、说的太好了,的确,北大荒的秋天太美了,我们一块去欣赏吧。 二、深入文本,理解课文,感悟意境。 (一)北大荒的天空(第二自然段) 1、课文那一自然段写出了天空的美?快速浏览课文,说说它美在哪里?把句子找出来读读。(指名学生说,板书:天空一碧如洗)“一碧如洗”这里的“碧”指碧蓝,天空一片碧蓝好像洗过一样。 2.傍晚时,天空的颜色不断发生着变化,读读这些句子,你能找到哪些表示颜色的词?(银灰橘黄血红绛紫) (1)“转眼间”是什么意思?再说几个表示时间很短的词语。(一瞬间、眨眼间、霎时、刹那间) (2)“一道银灰,一道橘黄,一道血红,一道绛紫”色彩真多呀!那么多的颜色,想象一下流云还会有哪些颜色?照着“银灰、橘黄、血红”这三个词的样子,也来说说你想象中的流云。(学生畅说预言:雪白粉红碧绿湛蓝金黄)课文中把流云比作什么?(五彩斑斓的锦缎,板书:五彩斑斓)“五彩斑斓”可以换成什么词?(五颜六色五彩缤纷)(指导用赞美的语气读) 3、读出来了五彩斑斓的美,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下那似锦锻的流云,(课件出示图片)看着图片,师范读,指名读。 4、指导看板书背诵。

大学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

大学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社员李文把麦子铺在公路上,利用过往的车辆压掉麦粒,一直劳动到深夜12时。其10岁的儿子躲在公路麦草下睡觉,父母未发觉。当时恰有一辆货车从麦杆上驶过,正好压在孩子身上造成孩子当场死亡。司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答案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可见过失犯罪是以应当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为前提条件的。在这个前提条件下,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造成了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才构成过失犯罪。(10分)而上例中的司机,深夜开车行驶在开放的公路上,是正常且合法的行为,小孩躲在公路麦杆下现睡觉是非正常的现象,纯属偶然,因而司机无法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所以,尽管司机造成了压死小孩的危害后果,但从主观方面来讲,不存在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5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这位司机压死小孩的行为不构成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5分)

案例二:甲,某幼儿院教师。一日,甲带全班同学到郊外游玩。乙(3岁)是甲所带班的学生,不慎落入粪池。甲用木棍插入粪池试探深浅,发现其不到1米深,但甲嫌脏,未下去救人,只是向路人呼喊求救。后来了一个青年小伙子丙,也嫌脏,未跳入粪池,只是和甲一起呼救。最后来了一个老农,跳入粪池救起乙,但因窒息时间过长,乙死亡。问题:甲和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20分) 答:甲的行为是不作为犯罪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即“当为而不为”。(4分),构成刑法中的不作为,在客观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这是构成犯罪不作为的前提。特定义务是法律上的义务,而不只是普通的、道德上的义务。(3分) ②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法律只是要求能够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而不会强求不能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行为人虽然具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但由于某种客观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3分) ③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在不作为犯罪中,虽然行为人有时也实施某些积极的动作,但他却没有履行特定的义务,这是区别作为与不作为的外在根本标志。(3分)

思修考试案例分析及课后题答案_全啊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案例分析题汇总 李某,男,18周岁,1996年2月因与孙某发生口角以至将孙某打伤。后李某家长同李某本人一起到孙某家赔礼道歉,并支付了医药费。1998年8月,孙、李二人再次发生争执,受到李某辱骂、武力威胁的孙某气愤不过,向公安局揭发了李某将其打伤的事。公安局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了调查,认为其认错态度恶劣,不能减轻处罚,于是加重了对李某的处罚。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告之应先进行行政复议方可受理。问:以上的处理有无不妥 .答:公安局的做法有以下不妥之处: 1、依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李某的违法行为已经过了2年,所以追究行政责任的时效已过,应不予处罚。 2、尽管1998年李某已经年满18周岁,但他实施违法行为时年为16岁,依法规定属于"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范围,即使该受处罚,也应从轻或减轻处理。 3、公安局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4、依法,李某不必经过行政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现有10家股东拟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以下条件: (1)该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以商品批发为主,准备了人民币3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公司的名称待定,但已建立了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问:该拟成立的公司是否已具备了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答:《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从上可见,该公司不具备(2)(4)项条件,所以该公司不具备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某甲幼年丧母,由其父抚养长大。后其父再婚。某甲与其继母乙格格不入,造成父子关系也较紧张。后因矛盾激化,甲与其父立据宣布脱离父子关系。几年后,甲父死亡,临终留下遗书:要求把其存款平均分给甲、其妻乙及其与乙的儿子丙;但在执行遗嘱时,乙阻止将存款的1/3分给甲,声称甲与其父已脱离父子关系,已无权继承其父的遗产,并将该存款取走。甲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依我国婚姻法、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父子系血亲关系,不能人为解除。甲父子所立"脱离父子关系"的字据,不发生法律效力。甲父所立遗嘱是有效的,故应按遗嘱进行;但由于该项存款系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应将其中一半划归其继母乙,其余的一半再按遗嘱平均分配。 、1998年2月,某养鱼队与某水产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甲鱼合同。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是1998年7月中旬,由水产公司自提。7月中旬,养鱼队按期通知水产公司提货,但水产公司因仓库不足,未按期履行合同。8月初,因山洪爆发,养鱼队的鱼塘堤坝被毁,甲鱼全部损失。养鱼队要求水产公司赔偿全部损失,水产公司不答应,养鱼队遂以水产公司迟延履行合同造成损失为由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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