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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监造管理办法

公司产品监造管理办法
公司产品监造管理办法

公司产品监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对公司的产品监造进行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产品指以XX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品牌销售并由外协厂生产的产品。

第三条公司产业部门为产品监造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产业部门按照产品类别编制产品监造作业指导书,按照《公司产品类技术文件审批流程》(编号:AT-P-ZL-004)规定,完成文件的审批和备案。

第五条各部门制定的监造作业指导书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监造工程师职责;

(二)产品执行标准;

(三)产品工艺流程;

(四)检验项目(包括抽检方法,检验仪器、人员资质等);

(五)关键过程(热处理、焊接、无损检测等)的控制方法;

(六)现场HSE要求。

(七)监造档案。

第六条各产品监造工程师必须对监造产品熟悉,经过培训(产品执行标准、监造作业指导书等),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七条监造工程师开始监造前填写《产品监造审批单》。

第八条产业部门领导审批后由监造工程师到外协厂按照监造作业指导书执行监造。

产品研发管理办法

产品研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司产品研发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厦门印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研发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处理。 第三条研发部负责公司内部的产品研发管理工作。本制度中所指的产品研发包括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 第二章研发定义 第四条新产品开发 为满足市场需求开发的不同于公司现已生产的新型产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产的某种产品基 础上改动量超过40%而形成的一种新的型号产品。 第五条产品改进 为了适应市场需要、满足用户要求、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制造成本等原因,在公司已批量 生产的某种产品基础上,通过改动其一个或一个以上零部件(改动量不超过40%)而形成的 一种新的型号产品。 第三章研发管理 第六条产品研发管理 产品研发的主要流程、部门主要工作和研发周期为(各公司有关部门可根据本公司的产品 特点,制定更细化的流程和管理规定): 一季度一次10~20天1~2个月2~3个月

第七条产品研发项目提出 1、根据调查分析市场和主要竞争对手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使用情况和用户改进要求,市 场部门和产品研发部门在每个季度末的20 号之前(四季度除外)和在每年的12月10日之 前,向总经理提交下个季度和下个年度的《产品研发项目建议表》(见附录 A )。 2、研发部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情报和专刊,然后进行分析研究,对适合公司投资的项目进行可 行性分析并形成报告,上报总经理裁定。对收集到的行业竞争对手的各方面情报,及时提供 给有关部门和领导,供工作决策时参考。 3、公司员工对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产品制造成本的建议,提出建议上报公司研发部,经 评审通过后,转到产品研发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开发。 第八条产品研发项目决策 1、每年12月20 日之前,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对提交上来的年度《产品研发项目建议表》进行评 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上报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批准后,由研发副总负责向产品研发部门下 达《产品研发项目任务书》(见附录B)。 2、研发部门负责人在收到《产品研发项目任务书》后,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完成 《产品研发项目进度表》(见附录C)和设计说明书。技术总工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进度表和说明书进行评审,评审后由项目负责人最终形成《产品研发项目进度表》和设计说明书,并报研发副总签字批准。 3、技术总工负责组织编制《年度产品研发计划表》(见附录D),并将此表和每一个项目的 《产品研发项目进度表》交于总经办,以便有关人员对产品研发情况进行监控。 4、日常的和每季度提出的《产品研发项目建议表》,也按规定办理。并在 5 天内对《年度产 品研发计划表》进行补充,对补充的项目要及时通知总经办。 第九条产品设计管理 1、设计说明书设计说明书即是产品设计的主要依据,也是公司进行技术积累、搭建设计平台、 产品延续、技术人员提高技术水平和互相学习的重要技术资料,还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一 种体现。因此,所有产品项目的设计说明书必须正确的包含以下内容,不允许有任何原因 的隐瞒和漏项。 a)基本参数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b)整体布局及主要部件结构叙述; c)产品工作原理及系统:用简略画法构出产品的原理图、系统图并加以说明; d)采用的技术标准;采用的标准件、通用件、标准材料、标准元器件、系列化继承性; e)关键技术解决办法及关键元器件、特殊材料资源分析; f)试验研究大纲和研究试验报告; g)产品设计计算书(如对运动、刚度、强度、振动、噪声、热变形、电路、液气路、能量 转换、能源效率等方面的计算、核算); h)画出产品总体尺寸图、产品主要零部件图; i)产品工艺性分析; j)生产设备、工装分析; k)成本分析; l)知识产权分析; m)专利申请建议。 设计说明书的格式根据产品的不同,由产品研发部门自行决定,设计说明书中的部分内容

中国石化重要设备材料监造管理办法201015

中国石化物…2010?278号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关于印发《中国石化重要设备材料 监造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企业、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现将重新修订的《中国石化重要设备材料监造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八日 中国石化重要设备材料监造管理办法 为加强重要设备材料加工制造过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石化生产建设所需重要设备材料安全、及时供应,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集团公司物资装备部(以下简称物装部)是设备材料监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重要设备材料监造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 第二条中国石化生产建设所需重要设备及特殊钢材(以下简称重要设备材料),必须实施第三方监造。其中,国内重要设备材料应采取驻厂监造方式,国外重要设备材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委托专业机构采取关键点访问或驻厂监造方式。 第三条实施重要设备材料监造所需费用必须在项目投资计划中单独列支,并在工程结束后根据实际支出计入项目概算。 第四条中国石化重要设备材料监造商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设备监理资质,其核准的监理专业应对口,所制定的企

业监理服务规划应符合中国石化重要设备材料监造专业要求,监理业绩优良。监造商经各企业审查合格并签订“监造承诺书”后方可承担中国石化重要设备材料监造任务。 第五条重要设备材料的监造,原则上由最终用户负责监造合同的签订与具体实施。 第六条对于实施监造的重要设备材料,各企业应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油气勘探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监造计划,包括需要监造的重要设备材料明细和监造费用预算,并在采购询价书或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监造要求,其监造检验内容作为采购合同的必要条款。 第七条各企业选择重要设备材料监造商时,应根据其核准监造专业范围、近3年承担同类设备材料监造业绩、拟派驻监造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所制定的监造技术方案、对发生质量问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动态量化考核结果等情况,适度引入竞争机制,择优选择。 第八条各企业物资供应部门应在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签订后,尽快签订监造合同,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需监造重要设备材料的明细(范围)、监造内容与方式、技术保密以及监造人员名单等内容。 第九条各企业物资供应部门要强化监造过程控制,及时向监造商提供监造所需的技术协议、图纸资料等文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监造检验实施细则进行审核确认,督促监造商按时开展现场监造工作,接收并处理监造周报等信息,及时协调解决制造

(完整word版)设备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

附件5 设备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 1.总则 1.1 本内容用于协议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本公司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一规定的要求。 1.2 本公司在技术规范书生效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技术规范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 2.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公司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本公司提供的设备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 本公司检验的结果满足附件一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本公司采取措施处理直到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报告。本公司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处理方案经招标方认可。 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总价之中。 3.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规范书的原则要求并按DL/T 586--2008 《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和国家质检总局、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国质检质联[2001]174号)等国家有关规定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监造管理办法。 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R点:本公司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本公司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

设备监造管理制度

设备监造管理制度-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设备监造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项目设备的制造质量、落实制造进度、监控制造过程,加强设备监造管理工作,规范监造活动,根据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监造(含进度监造及催交)是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合同,选派人员对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包装储运等进行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设备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监造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客观的原则,实现监造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第四条设备的制造质量由签订设备供应合同的中标厂家全面负责。监造并不减轻制造单位(供应商)的质量责任,不代替本公司相关部门对设备的最终质量验收。 第二章监造的依据 第五条设备监造工作由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协调监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设备监造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和规定、设备供货合同、监造合同或协议、会议纪要等。一般包含:(一)国家质检联[2001]174号《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二) GB/T19000 -IS0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并与该设备相关的国家、行业、公司标准; (四)设备合同及相关技术附件、以及其引用的标准、规范,有关经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 (五)监造大纲、监造实施细则以及制造单位企业标准和制造方经审核的该设备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检验试验规程、企业标准和质量体系文件。 (六)上述未涉及的地方,以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为准。(七)产品标准按供货合同、技术协议等规定执行,合同中无规定或不明确、不完整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管理规定 质字〔2007〕1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项目中重要产品和设备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产品驻厂监造(以下简称监造)活动,保证石油产品和设备的质量,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实施的监造,以及对监造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监造是指具有集团公司资质认可的产品驻厂监造单位(以下简称监造单位)受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产品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的中介咨询服务。 第四条监造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客观、有偿的原则。监造服务费由监造单位和委托人参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在监造合同中约定。 第五条列入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目录(见附件)的产品应实施监造。集团公司鼓励企业对目录外的产品实施驻厂监造。 第六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对监造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监造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集团公司监造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集团公司监造工程师的上岗培训和注册管理; (四)监督、指导监造工作; (五)负责监造信息管理和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监造经验交流等。 第二章监造单位和人员条件 第七条监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国家设备监理管理部门核准的设备监理资质; (二)具有10名以上与专业范围相适应的取得集团公司监造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有固定的承办监造业务的场所和相应的监造技术装备; (四)具有监造的管理制度及程序。 第八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监造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产品驻厂监造单位资质证书》。证书有效期5年。 第九条监造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知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 (二)熟练掌握委托人指定的产品生产技术标准或补充技术条件的内容。具有质量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GB/T 19000系列标准的全部内容,能够参与与委托人签订供贷合同的制造单位(以下简称被监造单位)质量体系和产品质量的评定工作; (三)掌握所监造产品的生产工艺及影响其质量的因素,熟悉关键工序和质量控制点的

设备、材料监造管理办法

设备、材料监造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保证丽泽金融商务区F02及F03地块工程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的制造质量,对重要设备进行监造,是保证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质量和进度的有效手段。 2.依据 2.1 本项目设备供货合同 2.2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技术标准 2.3设备设计图纸、规格书、技术协议 2.4《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国质检质联(2002)174号 2.5设备制造相关的质量规范和工艺文件 3.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 3.1.1 监督抽查监造单位对设备、材料监造质量控制的实施,对设备监造单位提供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质量控制的信息进行审查。 3.1.2 参与审查监造单位的监造人员资质;抽查驻厂监造工程师是否履行监造职责。 3.2 设计管理部: 负责提供监造设备、材料技术清单和与制造单位签订的技术协议;参加监造设备材料出厂前的检验签收工作。 3.3 物资供应部: 3.3.1 组织关键/重大设备材料的监造工作,推荐监造单位的名单,要求监造单位按合同要求、进度计划完成设备、及材料的监造。

3.3.2 在签订监造设备、材料的采购合同时必须明确实施监造的内容、要求制造厂予以配合监造的具体条款。 3.3.3 向监造单位提供监造所需的技术文件、设计文件、采购合同等有关资料。 3.3.4 委托监造合同签订后,负责报业主备案,并应于每月28日前提交实施重要设备材料监造统计表。 3.3.6 负责组织协调监造设备、材料的进度及出厂检验。 3.3.7 监造任务完成后,在15日内向业主方提交《监造商考核评价表》 3.3.8 在实施监造过程中如发现(生)重大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向业主报告。3.3.9 负责收集材料、设备的监造资料,向项目经理部提供监造信息。 3.4 计划控制部: 负责组织监造单位进行招投标、签定合同及办理结算事项。 3.5 监造单位: 3.5.1 监造单位在监造实施前,应将驻制造单位的监造人员履历报送物资供应部。驻制造单位的总监造工程师、监造工程师如有变化,监造单位应书面通知物资供应部。 3.5.2 驻厂监造机构应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驻厂监造工程师等岗位。驻厂监造工程师的配置人数根据监造设备数量和监造人员的专业等情况而定,驻厂监造组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5人。 3.5.3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是驻厂监造组的负责人,全面负责驻厂监造组的工作;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或具有石化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有八年及以上石化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等工作经历。3.5.4 驻厂监造工程师负责设备的监造工作;驻厂监造工程师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以上职称; 3.5.5 监造单位应编制监造设备、材料的监造大纲、监造检验实施细则;

产品研发管理制度(通用)

产品研发管理制度 1.总则与目的 1.1.产品研发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实现“生产一代、试 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构思一代”的重要阶段,它对企业的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新市场、提高核心竞争力等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了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产品改良的管理,加快技术积累和产品升级,特制定本制度。 1.2.本着“技术领先,产品专业化”的原则,对国内外行业发展与最新科技动态深刻理解 与把握,确保公司产品的前瞻性和先进性。 1.3.本著“创新为先、质量为本、产品一流、诚信服务”的精神,真诚地为下游生产企业 提供多品种的专业产品,实现“以客户价值为导向”的人本文化。 2.实施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开展产品研发的要求。本制度中所指的产品研发包括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 3.相关部门职责 3.1公司营运部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年度产品研发计划,向研发部门下达研 发项目任务书。负责协调处理研发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负责组织研发项目的评审、批准,对设计方案、生产准备、试制试验等进行鉴定、认证和专利的申报。标准化宣贯等。 3.2技术研发部(研发中心):负责制定产品研发项目的设计实施方案,负责开展产品研 发项目的设计、试验、试制,对项目承担人员的任务分工,并参与项目的评审。负责产品设计开发技术文档的归档。 3.3市场销售部:负责收集和提供市场需求产品的信息,并提出产品研发项目建议。 3.4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产品研发人员的配置进行备案。 3.5生产管理部:负责对研发产品的试制提供协助。 3.6采购供应部:负责对研发产品的试制所涉及的原辅材料进行采购。 3.7工装设备部:负责产品试制所涉及到的工艺装备和设备的调试及新增设备的采购工 作。 3.8质量检测部:负责对研发产品试制过程的质量检测和跟踪记录,并反馈质量信息。

设备监造管理规章制度

设备监造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项目设备的制造质量、落实制造进度、监控制造过程,加强设备监造管理工作,规范监造活动,根据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监造(含进度监造及催交)是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合同,选派人员对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包装储运等进行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设备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监造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客观的原则,实现监造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第四条设备的制造质量由签订设备供应合同的中标厂家全面负责。监造并不减轻制造单位(供应商)的质量责任,不代替本公司相关部门对设备的最终质量验收。 第二章监造的依据 第五条设备监造工作由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协调监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六条设备监造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和规定、设备供货合同、监造合同或协议、会议纪要等。一般包含:(一)国家质检联[2001]174号《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二)GB/T19000 -IS0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并与该设备相关的国家、行业、公司标准; (四)设备合同及相关技术附件、以及其引用的标准、规范,有关经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 (五)监造大纲、监造实施细则以及制造单位企业标准和制造方经审核的该设备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检验试验规程、企业标准和质量体系文件。 (六)上述未涉及的地方,以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为准。 (七)产品标准按供货合同、技术协议等规定执行,合同中无规定或不明确、不完整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a 按国家标准; b 国家标准无规定的,按行业标准; c 国家和行业标准均无规定按企业标准; d 引进国外技术生产的产品,按引进技术标准; e 必要时,由买方、设计单位和制造厂家多方共同协商确定技术标准。 第三章监造人员素质要求 第七条一项工程,如果没有一支素质良好的监造人员组成的队伍,设备的质量监督就失去了组织的保证,各项监督工作就不能顺利的展开,监督职能也就不能充分的发挥作用。因此,对监造人员素质有着较高的要求,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造人员应具备本专业的丰富技术经验,并熟悉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和各专业标准;

驻厂监造

如何增加驻厂人员的满意度 驻厂质量监督,从一定程度上说,不是和我们对立的,电网派驻厂人员进行监督,旨在提高我厂产品质量,增加用户的满意度。而驻厂监造他所代表的是甲方来行使一定的权利,所以我们不能忽视,不能怠慢这些客人。 就驻厂监造我认为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抓: 第一、驻厂人员的接待方面; 驻厂人员接待,这次给我们广大管理层和员工敲响了警钟。驻厂监造,实质是甲方的委托人,甲方寻找的第三方,在一定程度上行使甲方的权利,所以我们必须像尊重甲方,尊重顾客一样去尊重这些驻厂人员。而且驻厂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对我们这些生产企业后期的订货量,有一定的否决权。所以在驻厂人员接待方面,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不能过于轻视,甚至说是忽视驻厂人员的存在。而且在后期,特别是国家大型工程,类似这样的驻厂,会更加频繁,趋于常态化,这是社会的需求,所以我们单位必须适应这种驻厂监造模式,而且在对待驻厂人员方面进行相应的改善。我们必须意识到驻厂人员可能对我们订单起不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如果由于我们的原因,他们必定能够起到消极的、不利的因素。 第二、驻厂人员工作内容方面。 驻厂人员,从其工作内容来看,主要聚集在五个方面,也就是我们质量体系所说的人、机、料、法、环,主要是检测我们工厂的质量体系是否能够有效运行。 具体来讲,我们单位应该注意以下内容: 1、工作人员 这要求我们所有在岗员工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而且我们相关人员,必须保证我们具备相应的资质资格证书才可以进行上岗操作,例如焊接工、行车工等这些工种,要求就相对来说苛刻些。 2、机器设备 我们的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内,方可进行生产检验。岗位对检验人员有特殊要求的,还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才能进

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

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项目的设备监造工作,加强对设备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的新能源建设项目(含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项目)设备的监造管理。 第三条 设备监造是指公司按照设备采购合同的约定,对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设备制造过程中的材料选用、标准执行、加工工艺、检验结果、生产进度等进行监督的行为。设备监造的范围主要包括电池组件、逆变器及主要电气设备等。 第四条设备监造需依据设备有关技术标准及设备采购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进行。设备监造不能代替设备检验、验收等工作。 第五条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直接进行设备监造工作。在公司自身不具备设备监造的情况下,为提高设备监造的专业性和工作效率,公司可委托专业的设备监造单位执行设备监造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为设备监造工作的归口管理单位,主

要职责为: (一)起草设备监造有关规章制度; (二)编制年度监造工作计划; (三)制定有关设备的技术规范文件; (四)提出设备监造单位的采购需求,制定设备监造的技术规范文件; (五)考核设备监造工作; (六)负责设备监造工作的信息管理、发布工作,组织开展设备监造经验交流等。 第七条 公司采购部按照公司采购有关规定办理设备监造单位的委托管理,安排与设备供应商、监造单位签署设备采购合同(含技术规范文件)及监造合同(含技术规范文件),协助工程管理部协调项目公司(项目部)、设备制造单位及设备监造单位的工作。 第八条项目公司(项目部)是设备监造的直接责任主体,负责明确设备监造单位执行设备监造的工作流程和技术规范,指导、监督设备监造单位的工作,并按周将设备监造情况反馈至工程管理部。 项目公司(项目部)根据需要派出代表对监造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和进度的不符合项、缺陷等应及时上报工程管理部。 第九条 监造单位接受公司委托实施设备监造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成立由总监造工程师、专业监造工程师及驻厂监造代表

公司研发管理制度1.doc

公司研发管理制度1 研发部管理制度 1.目的和作用 新产品开发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它对企业产品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新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为了我公司新产品开发能够严格遵循科学管理程序进行,取得较好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①负责新产品的调研分析与立项等方面的工作。 ②建立并完善产品设计、新产品试制、标准化技术规程、技术信息管理制度 ③组织编制新产品开发计划、技术研究计划,并组织实施 ④按计划开展新产品设计、试验和研究、测试工作,负责产品的试验,移交投产等方面的管理 ⑤根据设计要求编制先进、合理的产品方案、文件,对产品图样、技术文件进行审查 ⑥根据产品方案、文件,提供生产设备的参数,申请购置生产设备 ⑦负责完成权限范围内技术谈判工作,以及对所引进技术的消化和转化工作

⑧技术部、生产部、采购部,安装部,工程部,销售部等部门应在整个开发过程中给予支持和配合。 3.新产品开发的前期调研分析工作 可行性分析是新产品的前期工作,在进行充分的技术和市场调查后, 对产品的社会需要、市场占有率、技术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资源效益等五个方面进行科学预测及经济性的分析论证。 3.1 调查研究: 3.1.1 调查国内市场和重要用户以及国际重点市场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3.1.2 以国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前三名以及国际名牌产品为对象,调查同类产品的质量、价格及使用情况。 3.1.3 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情报和专利,然后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3.2 可行性分析: 3.2.1 论证该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3.2.2 论证市场动态及发展该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 3.2.3 论证该产品发展所具备的资源条件和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外购外协配套等)。 3.2.4 初步论证技术经济效益。

QSY 1134-2008 产品驻厂监造规范

1.1.1.1.1.2 Q/C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1134-2008 产品驻厂监造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Surveillance at the Supplier 2007-××××-××××发布2007-××××-××××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

Q/Y 1134-2008 目次 前言 (1)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缩略语 (2) 4 各方责任 (2) 4.1买方责任 (2) 4.2监造方的责任 (3) 4.3供方责任 (3) 5 监造工作的等级 (3) 5.1 A级 (3) 5.2 B级 (3) 5.3 C级 (4) 6 通用要求 (4) 6.1监造方的资质 (4) 6.2监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4) 6.3监造工作的基本要求 (5) 6.4检测仪器设备 (7) 6.5监造的档案文件 (8) 6.6安全 (8)

Q/SY 1134-2008 前言 本规范的目的旨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提供指南。本规范建立了一套通用指南,涉及买方、供方和监造方三者之间用于产品驻厂监造的要求。各方的作用和责任应在买方和供方,以及买方(此时称为委托方)和监造方的合同中予以约定。 本规范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管理规定》制定,并参考采用API RP 5SI的相关内容。 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与节能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北京康布尔石油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石油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北京隆盛泰科石油管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石油工业井控装置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吉林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石油工业防腐保温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抚顺石化检测监理研究中心。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瑞华、王欣、马秋荣、王渤、贾延彪、张斌、赫连建峰、苗一。

静设备监造工作标准化

文件编号CSEI/QM-3-B36 共页23 作业指导文件标题静设备监造规则修订号0 静设备监造规则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

作业指导文件标题静设备监造规则修订号0 静设备监造规则 1 目的 1.1 1.2 1.3 为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使特检中心静设备监造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保证特检中心静设备监造工作的质量,参照有关国家标准,结合特检中心的监造工作经验和质量体系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本监造规则是特检中心进行静设备监造工作的通用要求,所有静设备的监造工作都应遵循本规则的规定。 本规则仅适用于代表甲方在条件下对采购产品在制造厂内的质量监造(含外协件和外购产品),不代替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验和设备到工地后的质量验收。 2 3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特检中心承担的静设备监造工作,如承压或非承压的容器、塔设备、反应器、换热器、钢结构及其附件的驻厂或验收检验(监造)工作。 职责 3.1 3.2 3.3 3.4 3.5 对于特检中心承揽的项目,由特检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指定一名具有相应资格和 经验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指派参加监造人员组成监造组。 对于部门承揽的项目,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一名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人员作为 项目负责人,同时指派参加监造人员组成监造组。 特检中心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应该保证派出的监造人员具有法规标准和特检中心 规定的资格,对于项目负责人,除具有相应的资格外,还应具有与项目难度相 适应的经验。 主任工程师负责监造方案、记录、监造报告、产品监造总结的审核。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策划、合同编制、方案制定、监造项目的实施、现场 监造质量抽查、定期巡视、发现问题的处理、监造周报的审阅、安全监督、监

驻厂监造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严品驻厂监造管理规定 质字(2007)1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司)建设项目中重要产品和设备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产品驻厂监造(以下简称监造)活动,保证石油产品和设备的质量,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实施的监造,以及对监造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监造是指具有集团公司资质认可的产品驻厂监造单位(以下简称监造单位)受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产品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的中介咨询服务。 第四条监造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客观、有偿的原则。监造服务费由监造单位和委托人参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在监造合同中约定。 第五条列入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目录(见附件)的产品应实施监造。集团公司鼓励企业对目录外的产品实施驻厂监造。 第六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对监造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监造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集团公司监造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集团公司监造工程师的上岗培训和注册管理; (四)监督、指导监造工作; (五)负责监造信息管理和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监造经验交流等。 第二章监造单位和人员条件 第七条监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国家设备监理管理部门核准的设备监理资质; (二)具有1 0名以上与专业范围相适应的取得集团公司监

造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有固定的承办监造业务的场所和相应的监造技术装备; (四)具有监造的管理制度及程序。 第八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监造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产品驻厂监造单位资质证书》。证书有效期5年。 第九条监造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熟知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 (二)熟练掌握委托人指定的产品生产技术标准或补充技术条件的内容。具有质量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GB/T1 9000系列标准的全部内容,能够参与与委托人签订供货合同的制造单位(以下简称被监造单位)质量体系和产品质量的评定工作; (三)掌握所监造产品的生产工艺及影响其质量的因素,熟悉关键工序和质量控制点的要求和必要条件; (四)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能够公正地执行监造任务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胜任生产现场的监造工作。 第十条监造人员应由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委托的单位组织培训。经考核合格,由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颁发《产品驻厂监造人员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5年。 第三章监造管理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按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自主择优选择具有良好业绩和能力的监造单位实施监造工作。 第十二条监造实行回避制。监造单位与被监造单位不得有直接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 第十三条监造单位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当如实向委托人出示相应的资质证明。委托人不得委托无监造资质或超出监造资质范围的单位实施监造。委托人应对监造单位和监造人员的 资质进行确认。 第十四条监造的具体范围和工作内容由委托人和监造单位通过监造服务合同约定。

设备监造管理办法

目录 一.总则 (1) 二.设备监造、设备质量验检体系 (1) 三.监造依据 (2) 四.监造合同 (3) 五.监造人员 (4) 六.监造方式 (4) 七.监造工作程序 (5) 八.监造文件 (8) 九.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审核。 (8) 十.制造厂责任 (9) 十一.附表:质量监造项目表 (10) 表1:电站锅炉质量监造主要内容 (11) 表2:(1)汽轮机主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 (16) 表2:(2)汽轮机主要部套及辅属设备 (20) 表3:发电机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 (21) 表4:配套辅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 (27) 见证情况汇总表 (32)

设备监造实施细则 一.总则 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依据设备合同规定的标准及要求,客观公正地实施监造,及时准确地提供监造文件资料,全心全意地为华能沁北电厂一期工程服务。 监造目的是督促制造厂严格把好质量关,消除重大质量缺陷,防止一般常见性、多发性的质量问题,使产品制造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按监造合同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实施文件见证R(监造人员对制造厂提供的有关产品在投料前的原材料、元器件及进入下道工序前的检验检查、试验结果、资料进行核查并签署书面意见)、现场见证W(监造人员与制造人员共同在制造、试验、总装等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对其检验或试验结果等文件签署书面意见)和停工待检H(制造厂在进行下一道工序前必须停工等待监造人员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完成并签署书面意见),并对见证负责。采用监造方与用户联合监造组织形式。但质量监造并不代替制造厂的质量检验,制造厂对其产品的质量全面负责。 二.设备监造、设备质量验检体系 为实现沁北电厂一期工程创精品工程,造一流电厂,争创“鲁班奖”,最终实现二高、一低的建设方针,把好制造的质量控制是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实施设备制造全过程质量监造和检验。 2.1组织优秀的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对汽轮机、发电机、锅炉、主变、主要辅机、压力容器等重要设备制定监造大纲、确定监造细则。

公司新产品开发管理规定

公司新产品开发管 理规定

XX公司新产品开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新产品的开发发工作,是指运用国内外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中所发现的科学知识及其成果,转变为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等一切非常规性质的技术工作。新产品开发是公司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实现“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构思一代”的产品升级换代宗旨的重要阶段,它对公司产品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新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第二条公司新产品开发必须严格遵循产品开发的科学管理程序,即选题(构思)调研和方案论证→样(模)试→批试→正式投产前的准备这些重要步骤。 第三条公司在进行产品开发前必须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研究的工作包括:1.调查国内市场和重要用户以及国际重点市场同类产品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2.以国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前三名以及国际名牌产品为对象,调查同类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及使用情况。 3.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情报和专刊,然后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第四条新产品的可行性分析是新产品开发中不可缺少的前期工作。公司新产品的可行性分析工作有: 1.论证该类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 2.论证市场动态及发展该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 3.论证发展该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 第五条公司应制定产品发展规划:

1. 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公司产品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发展水平和技术改造方向、赶超目标以及公司现有条件进行综合调查研究和可行性分析,制定公司产品发展规划。 2. 由研发中心提出草拟规划,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初步审查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缜密研究,定稿后报公司批准后下达执行。 第六条公司(研发中心)应瞄准国内外先进水平和赶超目标,为提高产品质量进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方面的应用研究: 1.开展产品生命周期的研究,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预测企业的盈亏,为企业提供产品发展的科学依据。 2. 开展对产品升级换代具有决定意义的基础科学研究、重大工艺改革、重大专用设备和测试仪的研究。 3. 开展对提高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新材料研究。 第二章产品研发管理 第七条公司产品研发是指从确定产品研发任务书起到确定产品结构为止的一系列技术工作的准备和管理,是产品开发的重要环节,是产品生产过程的开始,必须严格遵循“三段设计”程序。 第八条技术任务书。技术任务书是产品在初步设计阶段内,由研发部门向上级对计划任务书提出体现产品合理设计方案的改进性和推荐性意见的文件。经上级批准后,作为产品技术研发的依据。其目的在于正确地确定产品最佳总体研发方案、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原理、产品结构,并由研发人员负责编写(其中标准化综合要求会同标准化人员共同拟订),其内容和程序作如下规定: 1. 研发依据(根据具体情况能够包括一个或数个内容)

PC装配式构件驻厂监造监理实施细则

PC装配式构件驻厂监造监理实施细则 1、背景 建筑工业化通过现代化得制造、运输、安装与科学管理得大工业得生产方式,来代替传统建筑业中分散得、低水平得、低效率得手工业生产方式,其高效、节能得特征成为建筑业转型升级得目标。装配式建筑就是实现建筑工业化得途径之一,预制构件就是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得物质基础,预制构件质量直接影响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得质量。GB 50204-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用预制构件得验收规定了三种方式:结构性能检测、驻厂监造与实体检验。结构性能检测与实体检验针对已制造出来额产品进行检验,属于事后控制得措施,如果预制构件不合格,重新生产势必影响材料供应进度。因此,未确保工程进度得制作进行控制。驻厂监理正就是一种满足上述要求得方式。做好预制构件得驻厂监理工作意义重大。 2、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用预制构件生产方式得特点 与现浇混凝土结构相比,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用预制构件在生产方式上有以下特点。 2、1 制造前需出具加工深化图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不就是一次性整体施工完成,就是由预制构件经过节点连接而成,预制构件加工前应出具加工深化图,将整体结构分割成各类预制构件进行加工与施工,出具加工深化图能更详细地考虑各种细节,避免各种遗漏。

2、2 原材料质量控制得工作量增加 原材料质量控制得工作量增加首先表现在控制得层次上。以混凝土质量控制为例,目前得现浇结构基本使用商品混凝土,监理单位也仅在混凝土层面对其进行质量控制,驻厂监理对混凝土得质量控制将细化到组成混凝土得原材料与种类上,与现浇结构相比,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用预制构件还可能使用灌浆套筒等其她材料。原材料质量控制得工作量增加还表现在原材料批次得控制上,现浇结构工程进场得原材料均用于本工程,材料进场批次相对较少,质量控制工作量需要进多批次原材料才能完成构件制作,显然进场得原材料批次越多,原材料质量控制得工作量就越大。 2、3 生产工艺比现浇结构复杂 出了钢筋绑扎、模板支设、混凝土浇筑等常规工艺外,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用预制构件在生产过程中会设计独特得生产工艺,其生产工艺比现浇结构复杂。预制构件得养护往往采用加热养护,其对养护温度得调控有明确得要求。当外墙为自带外墙饰面材料时,还可能会涉及反打一次成型工艺。 2、4 产品控制指标更加严格 相对于现场支模浇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得制作体现了更加工业化与专业化得特点,产品指标要求更加严格。如现浇结构对墙得界面尺寸偏差允许值为 -5mm~+10mm,而装配式混凝土建筑中对于预制墙截面尺寸偏差允许值为 ±4mm,允许偏差明显小于现浇结构。

设备监造的规定

工程总承包项目 设备监造验收工作管理规定 (讨论稿) 西安德龙新型建筑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6月

1 目的 为确保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备成套项目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进度等充分满足合同要求和工程进度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备成套项目设备、材料采购过程中,对供方设备材料的制造计划、质量计划、制造过程监造、产品检验、验收、包装、发运出厂等流程的控制。 3 职责 采购经理负责协助监造小组负责人组织及安排设备、材料的监造检验工作,与监造负责人及供方共同商定并编制检验计划。 监造小组负责人负责协调安排检验工作,按地域分片或项目安排监造人员进行设备材料的监造检验,及时向业主沟通汇报检验情况。 监造工程师进行检验计划的实施工作,对制造计划编制、原材料购买、加工、组装、调试、包装、发运等关键环节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并及时填写相关监造检验记录。 采购部负责人统一协调,审查监造检验、验收的计划。 4 流程 4.1 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经理应及时向监造小组负责人提交《采购合 同信息摘要表》(DLJC-01-1),并根据总包合同的相关要求,编制该项目需要重点控制检查的设备清单,经部门讨论后提交监造小组负责人。 4.2 检验清单确定后,监造小组负责人根据合同要求,按月编制《设备材料 监造检验计划单》(DLJC-01-2)。

4.3 月检验计划确认后,监造组负责人将月计划提交业主方/业主指定第三 监造方进行沟通确认,并于检查前2周提交给业主检验方检验通知。 4.4 监造工程师根据检验计划负责向供货商催要 QCP质量控制计划,其样式 详见《QCP质量控制计划样式表》(DLJC-01-6),确认具备进度及设备具体检查的时间,并将 QCP与供货范围等相关文件两周前提交给相关业主方检验人员(最迟检验前3天提供)。 4.5 监造负责人适时安排进行监造检验工作,及时派遣监造检验人员。《设 备材料监造检验派遣单》格式见DLJC-01-3。 4.6 在质量检验现场,监造工程师必须随时协调解决业主方/业主指定第三监 造方工程师提出的各种相关的问题,并敦促业主方/业主指定第三监造方人员现场出具质量检验报告,必须三方(业主检验方,采购方,供货商)签字确认。 4.7 监造工程师需根据检查情况,现场编制《供方生产及质检情况汇报表》 (DLJC-01-4),回公司后将报告归给监造小组负责人。对一次未通过验收或检验中出现重大问题的,监造工程师应及时电话通知监造小组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并填写《供方质量问题处理单》(DLJC-01-5),详述存在问题。项目采购经理或其指定的检验人员有权通知供方停工整改直至复工。 4.8 一个项目结束后,监造工程师要及时填写《检验监造项目总结报告》(其 格式见DLJC-01-7)。 4.9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材料,应根据设备、材料的要求,可委托工程 设计部或设备设计研究所或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第三方进行检验并签订

研发人员管理制度

研发部门管理规定草案 1 产品研发 产品研发必须经过立项、设计、实现、测试、发布几个阶段。 1.1 立项 ●小型研发项目(工作量小于等于6人周,投入资金小于等于1万元的研发项 目)立项必须具备项目计划报告,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报公司执行总裁批准立项。 ●非小型研发项目必须具备项目计划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由项目发起 人邀请公司技术、财务、市场三方代表讨论通过后,由三方负责人或者授权人签字同意,报公司执行总裁批准立项。签字传真有效。 ●在已经签定销售、工程合同的项目中发生的研发,作为合同项目研发,不再 单独立项。 ●项目只有立项后才允许发生费用。 ●项目立项后应获得一个唯一的研发编号,费用报销、研发领料时使用此编号 作为物流控制和财务核算的依据。 ●项目计划报告必须说明项目名称,目标,发起人,负责人,设计、研发、测 试承担者,设计、研发、测试的工期计划,项目预算等内容。 ●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必须说明项目名称,市场调研情况,销售预测,技术现 状和实现途径等内容。

1.2 设计 ●立项后,项目进入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由设计承担人完成技术设计报告、测试计划报告,修改得到切实可 行、与技术设计报告和测试计划报告相吻合的项目计划报告。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邀请研发部门技术负责人,设计、研发工程师,共同评审通过。没有通过设计评审的项目,必须重新进行技术设计。 ●技术设计报告应说明项目名称,研发系统或设备的需求,研发系统或设备的 总体功能,系统或设备功能模块划分,工期在6人周以上的项目必须列出阶段性成果和验证方法。阶段性成果的工作量不超过4人周。 ●测试计划报告应说明项目名称,产品功能,测试项目,测试条件,测试方法, 测试工期和时间计划等内容。 1.3 实现 ●设计评审通过后,项目进入实现阶段。 ●研发人员必须在实现过程中书写相关文档。文档必须有电子形式。软件实现 文档应包括软件功能性说明文档,源代码说明文档。硬件实现文档包括原理图,原理图说明,PCB图,结构图。 ●项目负责人有责任按照项目计划报告,跟踪监督项目的进展情况,按时敦促 验收阶段性成果。 ●研发产品由研发人员自行调试,调试过程中必须撰写调试记录。调试记录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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