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拟获取地块进行项目开发的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述
1、地块四至范围:
2、拟定指标:
二、双方责任
1、甲方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该地块不再进行招商工作,并以促成乙方获取该地块为工作中心,进行工作。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即刻进行土地出让计划申报工作,力争啊月内完成报批。
2、甲方协助乙方在该地块出让条件的确定过程中,以保证乙方获取该地块为目标,做好相关部门的工作,协助乙方顺利摘牌。土地出让价格在成本审计和市场评估后,以市土地交易中心确定的挂牌价格为准。
3、乙方积极做好初步设计方案,为推进该地块挂牌进度做好各项相关准备工作。
4、乙方为履行本协议,乙方在该宗地块招拍挂手续开始前,在天津市红桥区辖区内注册该项目的项目公司,届时
本合同相关权益由新公司承接。
5、乙方为保证该宗地块前期整理顺利进行并成功获得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及开发权,同意借款给甲方,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5.1、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
5.2、借款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3日(预期该宗地块最迟挂牌日)止,如因该宗土地的挂牌进程迟后,甲方需书面征得乙方同意展期,展期方案甲、乙双方另行协议;
5.3、借款条件:甲方力争在年月日前挂牌该宗地块,乙方依据法定程序获得该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开发权,若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乙方获得该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开发权,前款约定的乙方借款给甲方的人民币啊万元,待乙方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市政府交易中心返还甲方土地整理成本三日内,甲方即刻返还乙方。若如前款约定乙方未能获得该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开发权,甲方须在该宗地块摘牌3日内一次性偿还乙方借款人民币万元,并按照当年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息,给付乙方利息,利息自借款发生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之日止;
5.4、乙方借款予甲方的时间:本合同签订日,乙方付
给甲方人民币万元,年月3日前付给甲方人民币万元;
5.5、乙方借款予甲方的人民币万元,只能用于该宗地块的前期整理,不得挪用于其他项目。
三、其他
1、甲乙双方共同以乙方获取该地块为目标,互相配合、积极推进、做好各项工作。
2、本协议式陆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