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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121-17特殊机场的分类标准及运行要求

AC121-17特殊机场的分类标准及运行要求
AC121-17特殊机场的分类标准及运行要求

航空器等级分类

飞机是怎么划分等级的,怎么确定每个机场可以起降哪些飞机?” 简单说,什么级别的飞机就匹配什么级别的机场。以下是“航空器等级分类表”,其原理是按照航空器在跑道入口时的速度,以及设定航空器在最大允许着陆重量时,着陆状态中失速速度的倍而划分的。根据航空器降落时的主要特性,可以将飞机分为五个大类: 分类跑道入口速 度 起始进近速 度 最后进近速 度 最大盘旋速 度 目视机动最大盘旋速 度 复飞最大速 度 A < 91 90-150(110 *) 70-100 90 100 100 110 B 91-120 120-180(14 0*) 85-130 120 135 130 150 C 121-140 160-240 115-160 140 180 160 240 1

D 141-165 185-250 130-185 165 205 185 265 E 166-210 185-250 155-230 240 230 275 注解:跑道入口速度:设定为航空器在最大允许着陆重量时,着陆状态中失速速度的倍; *表示反向和直角程序的最大速度。 为让读者有一个更加直观的认识,以下列举从A到E这五类飞机的一些常见机型: A类,比如直升机、塞斯纳等。 B类,比如环球快车、挑战者、庞巴迪等。 C类,比如波音737、空客319、320、321系列等。 D类,比如波音757、767、空客300、330等。 E类,比如波音747、空客340等。 2

然后,就机场飞行区的划分及主要技术参数,如跑道的长度、宽度、道面的材料、停机位的大小以及停机位的多少等,做进一步的综合分析。 3

机场运行最低标准

第三章机场运行最低标准与公司运行标准 机场运行最低标准是允许飞机起飞和降落的最低天气标准,也是确定飞机在某一特定气象条件下是否适航的标准。为了保证航空器起飞、着陆和航线飞行的安全,应当根据地形、机型、地面保障设备以及机长的技术水平等情况,规定各机场、航线、航空器的运行标准和机长的最低天气标准,以及航空器在备降机场着陆时的最低天气标准。 一、定义 1.精密进近:使用仪表着陆系统(ILS)、微波着陆系统(MLS)或精密进近雷达(PAR)提供方位和下滑引导的进近为精密进近。 2.非精密进近:使用甚高频全向信标台(VOR)、无方向性无线电信标台(NDB)或航向台(LLZ)(仪表着陆系统ILS下滑台不工作)等地面导航设施,只提供方位引导,不具备下滑引导的进近为非精密进近。 3.机场运行最低标准:机场可用于飞机起飞着陆的运行限制。对于起飞,用能见度(VIS)或跑道视程(RVR)表示,在需要时,还应当包括云高;对于精密进近着陆,根据运行分类用能见度(VIS)或跑道视程(RVR)和决断高度/决断高(DA/DH)表示;对于非精密进近着陆,用能见度(VIS)和最低下降高度/高(MDA/MDH)表示。 4.计划最低标准:在飞行计划中对起飞着陆和航路飞行选择的备降机场使用的最低标准。通常起飞备降机场使用的计划最低标准与该机场的着陆最低标准相同,而航路飞行和目的地的备降机场使用的计划最低标准略高于该机场的着陆最低标准。 5.决断高度(DA)或决断高(DH):在精密进近中规定的一个高度或高,在这个高度或高,如果不能取得继续进近所需的目视参考,则必须开始复飞。 6.最低下降高度(MDA)或最低下降高(MDH):在非精密进近或盘旋进近中规定的高度或高,在这个高度或高,如果没有取得所要求的目视参考,则不能下降至最低下降高度或最低下降高以下。 7.云高:在6000米以下遮蔽半个以上天空的最低云层底部离地面的高度。 8.能见度(VIS):在白天能看清和辨别出明显的不发光物体,在晚上能看清明显的发光物体的距离。 9.跑道视程(RVR):飞机位于跑道中线,驾驶员能看清跑道道面标志或跑道边灯或中线灯的最大距离。跑道视程是经大气透射仪测量后考虑大气消光系数、视觉阈值和跑道灯强度而计算的数值。跑道视程(RVR)数值的大小与跑道灯光的强度有关。当跑道视程(RVR)小于飞机起飞、着陆要求的数值时,应考虑将跑道灯光强度调大直至最强(5级灯光),以提高飞机运行的正常性。 10.非精密进近的直线进近:是指最后进近航迹与着陆跑道中线延长线的交角不超过一个特定值的进近,该值对A类和B类飞机为30o,对C类、D类、E类飞机为15o。 11.目视盘旋进近:为仪表进近的延续,飞机在仪表近进程序中不能直线进近着陆时,着陆前在机场上空进行目视对正跑道的机动飞行。 二、制定机场的运行最低标准应考虑的因素 航空营运人在确定其所用机场的运行最低标准(公司标准)时必须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报审稿) 第一章总则3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第二章机场安全管理3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第一节机场安全管理体系3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 第二节机场运行安全日常管理3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钯。 第三节人员资质及培训4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肤。 第三章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管理5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杂。 第一节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的编制、审批5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龔。第二节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的发放和使用管理5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鈞。第三节手册的修改6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聾。 第四章飞行区管理6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曉。 第一节飞行区设施设备维护要求6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龅。 第二节巡视检查7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钞。 第三节检查程序及规则9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罴。 第四节跑道摩擦系数测试及维护10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赢无。 第五章目视助航设施管理10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鯛汉鼉。 第一节目视助航设施的运行要求10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跻馱釣。 第二节助航灯光系统的维护11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籜葦繯。 第六章机坪运行管理12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届嬌擻。 第一节机坪检查及机位管理12綾镝鯛駕櫬鹕踪韦辚糴飙钪麦。 第二节航空器机坪运行管理13驅踬髏彦浃绥譎饴憂锦諑琼针。 第三节机坪车辆及设施设备管理14猫虿驢绘燈鮒诛髅貺庑献鵬缩。 第四节机坪作业人员管理16锹籁饗迳琐筆襖鸥娅薔嗚訝摈。 第五节机坪环境卫生管理16構氽頑黉碩饨荠龈话骛門戲鷯。 第六节机坪消防管理16輒峄陽檉簖疖網儂號泶蛴镧釃。 第七章净空保护区的管理16尧侧閆繭絳闕绚勵蜆贅瀝纰縭。 第一节基本要求16识饒鎂錕缢灩筧嚌俨淒侬减攙。 第二节障碍物的限制17凍鈹鋨劳臘锴痫婦胫籴铍賄鹗。 第三节障碍物日常管理18恥諤銪灭萦欢煬鞏鹜錦聰櫻郐。 第八章鸟害及动物侵入防范18鯊腎鑰诎褳鉀沩懼統庫摇饬缗。 第一节基本要求18硕癘鄴颃诌攆檸攜驤蔹鸶胶据。 第二节生态环境调研和环境治理19阌擻輳嬪諫迁择楨秘騖輛埙鵜。 第三节巡视驱鸟要求及驱鸟设备管理19氬嚕躑竄贸恳彈瀘颔澩纷釓鄧。第四节鸟情信息的收集、分析与利用19釷鹆資贏車贖孙滅獅赘慶獷緞。第五节鸟情和鸟击报告制度20怂阐譜鯪迳導嘯畫長凉馴鸨撟。 第九章除冰雪管理20谚辞調担鈧谄动禪泻類谨觋鸾。 第十章不停航施工管理22嘰觐詿缧铴嗫偽純铪锩癱恳迹。 第一节基本要求22熒绐譏钲鏌觶鷹緇機库圆鍰缄。 第二节不停航施工的审批程序23鶼渍螻偉阅劍鲰腎邏蘞阕簣择。 第三节一般规定24纣忧蔣氳頑莶驅藥悯骛覲僨鴛。 第十一章航空油料供应安全管理25颖刍莖蛺饽亿顿裊赔泷涨负這。 第一节基本要求25濫驂膽閉驟羥闈詔寢賻減栖綜。 第二节运行安全管理25銚銻縵哜鳗鸿锓謎諏涼鏗穎報。

通用航空机场建设标准

通用机场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通用机场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运行设施,保证通用机场的安全适用性,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部功能仅用于开展通用航空活动的机场,不包括临时起降点和水上机场。 本标准所称通用航空活动不包括使用30座以上的航空器进行的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 本标准所称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是指以载人为直接目的,并发生了取酬行为的飞行活动,如包机(出租)飞行、空中游览等;不包括以空中作业为直接目的的载人飞行活动,如农林飞行、空中勘测等。 第三条通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 1、保证飞行安全,满足必须的安全技术要求。 2、合理配置运行设施,满足功能需要。 3、建设规模及设施配置坚持合理、适用、客观实际原则,以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营成本,为通用航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4、长远规划,合理确定建设阶段,充分考虑发展空间。 第四条通用机场根据其对公众利益的影响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一类:指具有10~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架次达到3000以上,或纳入政府应急救援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的机场。 2、二类:指具有5~9座经营性航空器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架次600~3000,或具有对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类飞行活动的机场。 3、三类:除一、二类外的通用机场。 第二章机场场址 第五条通用机场位置应符合全国通用机场布局规划和当地城市或城镇规划,或不与上述规划相冲突。

第六条通用机场的选址应充分考虑下列因素的影响: 1、空中禁区。不得在空中禁区内建设机场,在空中禁区临近地区修建机场应考虑航空器闯入空中禁区的风险。 2、飞行限制区。机场的飞行活动应充分考虑与飞行限制区的协调。 3、军航使用空域。机场的飞行活动应充分考虑与军航使用空域的协调。 4、气象条件。应充分考虑风场、降水、能见度等气象条件对飞行安全和机场利用率的影响。 6、电磁环境复杂区域。应充分考虑空间电磁环境对机场通信导航活动的影响,同时亦应顾及到航空活动所产生的电磁波对地面敏感设施的影响。 7、鸟类栖息地及迁徙路径经由地。应充分考虑航空器鸟击风险并顾及飞行活动对鸟类生存环境的影响。 8、航空障碍物。应充分考虑自然地势、地面建(构)筑物以及高压输电线路等航空障碍物的影响,以及由此带来的对机场利用率的影响。 9、噪音敏感区域。应充分考虑航空活动区是否满足周边区域噪音控制指标的要求。 10、地面易燃易爆设施。地面易燃易爆设施临近地区修建的机场应充分考虑安全距离的需要或在飞行规则上加以适当协调。 11、建设条件。应充分考虑地质不良地段、可能淹没地区、活动性断层区、矿区、环境及生态保护区、旅游景区和文物古迹保护区等因素的影响。 12、土地利用。应符合相关土地利用政策法规的要求。如耕地、林地利用限制以及荒地、劣地的开发鼓励性政策。 13、周边配套设施。应充分考虑周边是否有可供利用的道路、消防、救援、水源、能源、污物处理、通信等公共设施。 14、机场规模及功能的扩展。如需在功能及规模上保留扩展空间的机场,应在选址阶段留有发展空间。 15、邻近机场。应充分考虑到与周边机场在功能、使用限制等方面的相互影响及协调。 16、其它不适合开展通用航空活动的因素。 第三章机场设施 第一节飞行场地

民用机场等级划分方法 (1)

机场的等级 2006年11月27日星期一 18:06 为了合理地配备机场的人员和相应设施,以保障飞机安全、有序和正点起降,促进优质服务并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必须给机场划分等级。可按不同要求来划分机场的等级: 1.飞行区等级 跑道的性能及相应的设施决定了什么等级的飞机可以使用这个机场,机场按这种能力的分类,称为飞行区等级。飞行区等级用两个部分组成的编码来表示,第一部分是数字,表示飞机性能所相应的跑道性能和障碍物的限制。第二部分是字母,表示飞机的尺寸所要求的跑道和滑行道的宽度,因而对于跑道来说飞行区等级的第一个数字表示所需要的飞行场地长度,第二位的字母表示相应飞机的最大翼展和最大轮距宽度。ICAO规定,飞行区等级由第一要素代码(即根据飞机基准飞行场地长度而确定的代码,等级指标I)和第二要素代字(即根据飞机翼展和主起落架外轮间距而确定的代字,等级指标II)的基准代号划分。基准代号的意图是提供一个简单的方法,将有关机场特性的许多规范相互联系起来,为打算在该机场上运行的飞机提供一系列与之相适应的机场设施。即根据机场所需用起降机型的种类来确定跑道长度或所需道面强度。表7—1中的代码表示飞机基准飞行场地长度。它是指某型飞机以最大批准起飞质量,在海平面、标准大气条件(15℃、1个大气压)、无风、无坡度情况下起飞所需的最小飞行场地长度。飞行场地长度也表示在飞机中止起飞时所要求的跑道长度,因而也称为平衡跑道长度,飞

行场地长度是对飞机的要求来说的,与机场跑道的实际距离没有直接的关系。表7-1中的代字应选择翼展或主起落架外轮外侧之间距两者中要求较高者。 表7—1 飞行区基准代号表 第一要素第二要素 代码 飞机基准飞行场地 长度(m)代字 翼展 (m) 主起落架外 轮外侧之间 距(m) 1 2 3 4<800 [800,1200) [1200,1800) ≥1800 A B C D E <15 [15,24) [24,36) [36,52) [52,65) <4.5 [4.5,6) [6,9) [9,14) [9,14) 我国的各国际空港的飞行区等级都是4E级,这意味着在这些空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波音747客机可以满载起降。 2.跑道导航设施等级 跑道导航设施等级按配置的导航设施能提供飞机以何种进近程序飞

机场飞行区等级划分

机场飞行区等级划分 跑道的性能及相应的设施决定了什么等级的飞机可以使用这个机场,机场按这种能力分类,称为飞行区等级。 飞行区等级用两个部分组成的编码来表示,第一部分是数字,表示飞机性能所相应的跑道性能和障碍物的限制。第二部分是字母,表示飞机的尺寸所要求的跑道和滑行道的宽度,因而对于跑道来说飞行区等级的第一个数字表示所需要的飞行场地长度,第二位的字母表示相应飞机的最大翼展(跑道)和最大轮距(滑行道)宽度,它们相应数据据见下表: 第一位数字 数字飞行场地xx 1——小于800米 2——800米至1200米 3——1200米至1800米 4——1800米以上 第二位字母 字母翼展轮距 A——小于5米小于 4."5米 B——5米至24米 4."5米至6米 C——24米至36米至9米 D——36米至52米9米至14米

E——52米至60米9米至14米 目前我国大部分开放机场飞行区等级均在4D以上,厦门高崎、福州长乐、北京首都、沈阳桃仙、大连周水子、上海虹桥、上海浦东、南京禄口、杭州萧山、广州白云、深圳宝安、武汉天河、三亚凤凰、重庆江北、成都双流、昆明巫家坝、拉萨贡嘎、西安咸阳、乌鲁木齐地窝铺等机场拥有目前最高飞行区等级4E。 跑道的基本参数: 常听新闻报道某机场几号跑道,可不要认为它有很多条跑道哦,也不要以为它是按顺序或随意编号的,实际上它是有规定的。方向和跑道号: 主跑道的方向一般和当地的主风向一致,跑道号按照跑道中心线的磁方向以10度为单位;四舍五入用两位数表示。以台北桃园中正机场为例,磁方向为233度的跑道号为23,跑道号以大号字标在跑道的进近端,而这条跑道的另一端的磁方向为53度,跑道号为05,因此一条跑道的两个方向有两个编号,磁方向二者相差180度;跑道号相差 18。" 另外,如果机场有两条平行跑道则用左和右区分。如台北桃园中正机场编号则分别为5L,5R5号左、5号右),有三条时,中间跑道编号加上字母C。(

助航灯光运行最低标准

第三节机场机动区内目视管制信号 第一百二十五条遇有地空无线电通信失效时,塔台管制室管制员应当使用灯光或信号弹信号,对起飞、降落或在机场机动区内活动的航空器进行管制。灯光信号、信号、弹信号及目视地面信号的指示,按照附件三《管制员发给航空器的灯光或信号弹信号》和附件四《机场目视地面信号》的规定执行。遇有下列情况时,塔台管制室管制员应当向航空器、车辆和行人发出警告信号: (一)航空器互相接近,有相撞危险; (二)航空器与障碍物有相撞危险; (三)航空器机体情况异常; (四)跑道积水、结冰或松软; (五)航空器未经批准将进入危险区、限制区、禁区; (六)管制员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昼间或夜间发出的警告信号均为从地面以10秒钟的间隔发射信号弹,每弹在爆炸时,应当发出红光、绿光或星光。 第一百二十六条航空器驾驶员收到管制员发给的灯光或信号弹信号后,应当给予回答,回答的信号按照附件五《航空器驾驶员收到管制员信号后的确认信号》的规定执行。 第一百二十七条航空驾驶员、管制员观察到或收到目视信号后,应当按信号表明的意义采取行动。 第一百二十八条目视管制信号应当按照规定的含义,用于规定的用途,不得与其他信号混淆。

第一百二十九条机场机动区内有航空器运行时,塔台管制室应当按照规定升起标志旗或开放标志灯。 第一百三十条机场机动区内有航空器运行时,按下列规定管理灯光: (一)夜间应当开放机场保障飞行所需要的灯光; (二)昼间应当开放进近坡度指示系统的灯光; (三)昼间机场能见度小于2千米或航空器驾驶员有要求时,应当开放跑道和滑行道及起飞和着陆方向上保障飞行所需要的灯光。 第一百三十一条配置了助航灯光监视系统的机场,其灯光管理单位值班员应当在航空器预计起飞或着陆着一小时,使灯光系统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未配置助航空灯光监控系统的机场,其灯光管理单位应当按下列规定管理灯光: (一)航空器预计起飞或着陆前一小时,做好开放灯光的准备; (二)航空器预计起飞或着陆前20分钟开放灯光,或者按照塔台管制室管制员要求的时间开放灯光; (三)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开放灯光; (四)航空器起飞后15分钟、着陆后10分钟关闭灯光,或按照管制部门的通知关闭灯光; (五)发现灯光异常不能按规定要求开放灯光时,立即报告塔台管制室管制员和机场值班领导。 第一百三十二条塔台管制室管制员应当及时检查机场灯光的开放情况,发现异常或接到灯光异常的报告时,应当通知机场灯光管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试题(8)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试题 姓名:部门名称: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60分) 1、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民用机场使用手册。手册应当满足机场运行安全管理工作需要,有利于不断提高机场的()和()。 2、机场跑道、滑行道、机坪的几何构型以及平面尺寸应当符合()的要求。 超载使用跑道、联络道和机坪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报()批准。 3、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的分析研究,总结维护经验和不足,掌握飞行区潜在的(),并据此制定维护工作计划和修改()。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对跑道、滑行道和机坪道面状况进行一次()。 4、飞行区内草高一般不应超过()厘米,并且不得遮挡()和()。割下的草应当尽快清除出飞行区,临时存放在飞行区的草,不得存放在跑道、滑行道的道肩外()米范围内。 5、每日跑道开放使用前,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对跑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当每条跑道日着陆大于()架次时,还

应当进行中间检查,并不应少于()次。全面检查时,必须对跑道()进行详细检查。 6、目视助航设施包括()、各类道面(含机坪)标志、()、助航灯光系统(含机坪照明)。 7、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助航灯光系统的各类灯具进行检测,保证各类灯具的()、()持续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中规定的要求。 8、夜间使用的机坪(包括除冰坪和隔离机坪)应当定期检测机坪泛光照明的照度等,确保()设施持续有效。 9、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按照本机场(),制作()。机场总体规划调整时,机场障碍物限制图也应当相应调整。 10、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每年至少对机场鸟类危害进行一次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机场鸟害防范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落实情况、()、()、鸟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利用及报告等。 11、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结合本机场的(),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最大限度地消除冰雪天气对机场正常运行的影响。 12、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机场(),对不停航施工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停航施工对机场正常运行的影响,避免危及机场运行安全。

通用机场建设规范

通用机场建设规范 2012-05-29 发布2012-06-01 实施 通用机场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机场场址确定、飞行场地、空中交通管制及导航设施、服务及保障设施、抗震设防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指导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全部功能仅用于开展通用航空活动的机场,不适用于水上机场。? 本标准所称通用航空活动不包括使用30座以上航空器进行的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22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6364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 MH/T 4005民用航空机场塔台空中交通管制设备配置? MH5001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MH5008民用机场供油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MH5013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公约附件十四机场(卷I )直升机场(卷II)?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指以载人为直接目的,并发生了取酬行为的飞行活动,如公务飞行、包机(岀租)飞行、空中游览等,不包括以空中作业为直接目的的载人飞行活动,如农林飞行、抢险救援、空中勘测、训练飞行等。 4分类? 本标准所指通用机场根据其对公众利益的影响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一类通用机场:指具有10?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量达到3000架次以上的通用机场。 二类通用机场:指具有5?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量在600?3000架次之间的通用机场 三类通用机场:除一、二类外的通用机场。? 5 一般要求? MH/T 5026 —2012? 通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 a)? 保证飞行安全,满足必须的安全技术要求。? b)? 合理配置运行设施,满足功能需要。? c)? 建设规模及设施设备配置坚持合理、适用、客观实际原则,以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营成本,为通用航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d)? 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建设阶段,充分考虑发展空间。? 6场址? 通用机场位置应与当地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

机场运行标准

关于机场的运行标准 机场运行最低标准是机场用于起飞和着陆的限制条件。 在1973年以前大多数国家使用的机场运行最低标准只考虑天气因素,即云高和能见度,所以叫作“机场最低大气标准”。但是由于云底高度通常是不规则的,而已很少在跑道人口这个最关键位置上测报;能见度也不是驾驶员在进入着陆时沿跑道方向能看清地面标志的最大距离。因此1973年3月,国际民航组织决定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代替“机场最低天气标准”,并用装设在跑道一侧的大气透射仪自动测算的跑道视程(RVR)代替习惯上使用的能见度。 “机场运行最低标准”中除规定云高和跑道视程外,还增加了一项最低下降高或决断高。跑道视程是驾驶员在跑道中线上能看清跑道标志或灯光的距离。最低下降高是在不使用下滑引导的仪表进近中允许飞机下降的最低高,它是根据最后进近区和复飞区最高障碍物的高和超越障碍物必需的余度及其他安全因素确定的。只有在驾驶员能看到进近灯、跑道入口或其他可以识别跑道入口的标志并且飞机已处在正常自视着陆的位置,才允许继续下降至最低下降高以下,否则应保持规定的最低下降高至复飞点开始复飞。决断高是使用下滑引导的仪表进近中决定继续下降或立即复飞的最低高度限制,它是根据障碍物的高度,复飞时飞机的高度损失和其他安全因素确定的。因此最低下降高和决断高是在利用不同导航设施的仪表进近中防止飞机与机场周围障碍物相撞的最低安全高度,不是天气因素。 机场运行最低标准分为着陆最低标准和起飞最低标准。 着陆最低标准,根据所用的导航设施分为非精密进近和精密进近两类。使用全向信标(VOR)、无方向信标(NDB)等无下滑引导的仪表进近为非精密进近,非精密进近着陆最低标准包括最低下降高和跑道视程(或能见度)两个因素。 使用仪表着陆系统(ILS)或精密进近雷达(PAR)的仪表进近(有下滑引导)为精密进近,精密进近着陆最低标准包括决断高和跑道视程两个因素,其数值决定于运行分类。 I类(Cat I)运行:精密进近和着陆最低标准的决断高不低于60米,能见度不低于 800米或跑道视程不小于550米。 II类(Cat II)运行:精密进近和着陆最低标准的决断高低于60米,但不低于30米;跑道视程不小于350米。 IIIA类(Cat IIIA)运行;精密进近和着陆最低标准的决断高低于30米,或无决断高;跑道视程不小于200米。 IIIB类(Cat IIIB)运行;精密进近和着陆最低标准的决断高低于15米,或无决断高;跑道视程小于200米但不小于50米。 IIIC类(Cat IIIC)运行:精密进近和着陆最低标准无决断高和无跑道视程的限制。 此外,对一种导航设施制定仪表过近程序和着陆最低标准,都应按照飞机分

(完整版)机场安全知识题库

机场安全知识题库 一、安全信息管理知识 填空题 1、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2、事故信息上报应遵照(逐级上报)原则,必要时允许越级上报。 3、其他不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向(现场指挥中心、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事件信息。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应尽快向事发地监管局报告,并应当在事发后24小时内向监管局填报“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初始报告表”。 4、发现可能影响航空器正常和安全运行情况的,责任部门应当及时向空管(塔台管制室)和(现场指挥中心)通报; 5、其他安全信息发生后,事发相关单位应于事发后(2)小时内书面向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填报“安全信息报告表”; 6、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存与事故、事故征候、其他不安全事件以及举报事件有关的所有(文本、影音、数据)及其他资料。

二、机场航空安保知识 填空题 1、机场控制区是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人员、车辆进出受到限制的区域。 2、机场控制区根据安保需要,划分为(候机隔离区)、行李分拣装卸区、(航空器活动区)和维修区、货物存放区等。 3、安检工作区是指(航站楼)、(货运站)、航空器活动区出入口实施安全检查的工作场所和(安检现场值班室),包括验证、检查人身及手提物品、交运行李、货物邮件、车辆等的区域。 4、根据机场年旅客吞吐量,机场安全保卫等级划分为(四)类,目前合肥机场属于(二)类。 5、新建、改扩建机场的安全保卫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6、航空去活动区周边围栏(墙)内侧、外侧的净高度均应不低于2.5m。 7、通入航空器活动区的下水道口、水管以及其他管道口应设有(钢栅栏)防护。 8、进近灯光地带应修建(密集围栏),并设有工作人员出入门以及与相邻保护区之间的通道。 9、一类、二类、三类机场通行车辆的道口应设置(阻车装置),其水平方向的抗拒冲击能力不少于(60)t。 10、货运区应设置(隔离)区,确保未检货物与已检货物隔离存放。 11、对因工作需要一次性进入机场控制区的人员,凭(驻场接待单位)出具的证明信,经(发证机构)审查合格后为其办理一次性通行证。 12、机场控制区人员、车辆通行证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13、民用航空监察员凭(民航局或地区管理局)颁发的通行证进入机场控制区。 14、引领人员对被引领车辆及驾驶人员、乘坐人员在控制区内的(一切行为)负责。 15、进入机场控制区时,人员和车辆必须按规定佩戴或放置(控制区通行证)。 16、严禁(伪造、复制、涂改)通行证和使用伪造、复制、涂改或失

通用机场的分类

一类:指具有10~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架次达到3000以上,或纳入政府应急救援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的机场。 二类:指具有5~9座经营性航空器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架次600~3000,或具有对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类飞行活动的机场。 三类:除一、二类外的通用机场。对于一、二类通用机场,供固定翼飞机运行的机场,其飞行区的建设按照《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执行,供直升机运行的机场,其飞行场地的建设按《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MH5013)执行。三类通用机场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1.通用机场的定义 关于通用机场的定义方式,主要有通过列举所保障的飞行活动进行界定、通过排除其他业务活动进行界定两类。 采用列举法的如《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553令,2009年颁布)规定“通用机场,是指为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飞行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主要强调传统的工农作业活动。

在中南、西北地区管理局颁布的通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中,除保留上述表述外,为适应通用航空发展的新特点,还增加了“和公务飞行、包机(出租)飞行、空中游览等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的固定翼飞机、直升机等30座以下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 华北地区管理局根据辖区内通航活动特点,在中南局表述基础上增加了“主要用于固定翼飞机、直升机进行通用航空作业和短途运输等飞行活动。” 采用排除法的如《通用航空机场设备设施》(GB/T 17836-1999)中规定“通用机场是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而使用的机场,包括可供飞机和直升机起飞、降落、滑行、停放的场地和有关的地面保障设施。”东北、西南、**地区管理局出台的通用航空建设管理规定部分或全部采纳了此表述。 又如《民航华东地区通用机场建设与使用许可管理执行办法》规定的通用机场“是指除运输机场外供民用航空器使用的有固定设施的机场,不包括野外作业临时起降点以及飞艇、滑翔机、载人气球、动力伞、降落伞、滑翔伞、悬挂滑翔机等民用航空器所使用的固定场地。” 2.通用机场的分类 机场体系总体上可分为民用机场与军用机场两大类。其中民用机场又分为运输机场与通用机场两类,军用机场分为永备机场与野战机场两类。通用机场建设中涉及到的临时起降点即对应于军用机场中的野战机场。结合总参作战部2014年下发的《关于新建通用机场场址核准问题》,军方对通用机场的区分为通用机场与临时起降点两类,其中临时起降点又进一步细分为连续使用2年以上、需建场坪场址等固定设施与使用期限不超过两年、不需建设场坪场址等固定设施两类。

51、民用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管理规定

民用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管理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飞行程序设计和运行最低标准拟定 第三章 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的批准、校验、试飞和公布 第四章 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的使用和维护 第五章 飞行程序设计人员和单位的管理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民用航空器的飞行运行安全,规范民用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和《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飞行程序设计和运行最低标准拟定、批准、使用、维护,以及与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相关的航行服务研究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中的飞行程序,是指为航空器在机场区域运行所规定的、按顺序进行的一系列机动飞行的要求,如飞行区域、航迹、

高度、速度的规定和限制等,一般包括起飞离场程序、进场程序、进近程序、复飞程序和等待程序等,分为仪表飞行程序和目视飞行程序两类。仪表飞行程序包括传统导航飞行程序和基于性能导航(PBN)飞行程序。 机场运行最低标准,是指机场可用于起飞和进近着陆的运行限制,包括能见度(VIS)、跑道视程(RVR)、最低下降高度/高(MDA/H)、决断高度/高(DA/H)、云底高等。 第四条 运输机场应当建立仪表飞行程序,根据需要建立目视飞行程序。通用机场可以建立仪表或者目视飞行程序。 第五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全国民用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的监督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对飞行程序设计人员和单位实施管理。 第六条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民用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的批准和管理,组织机场试飞,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具体负责飞行程序设计人员和单位的日常监管。 第七条 机场管理机构负责机场飞行程序设计和运行最低标准拟定、修改、优化、维护及报批工作。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并持续完善有关飞行程序设计和运行最低标准工作的制度和程序。 第二章 飞行程序设计和运行最低标准拟定 第一节 基本要求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发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3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18-11-16 实施日期:2019-01-01《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8年11月9日经第1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 2018年11月1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91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规章名称修改为“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二、将第一条中的“民用机场”修改为“运输机场”。 三、将第二条修改为:“本规定适用于运输机场(包括军民合用运输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简称机场)的运行安全管理。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管理的要求按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涉及民航管理的规章的规定执行。” 四、将第三章中所有“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统一改为“机场使用手册”,但第二十七条除外。 五、将第二十五条中的“附录三”修改为“附件3”。 六、将第二十八条中的“批准”修改为“审查”。 七、将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中的“批准”修改为“生效”。 八、将第二百九十八条、第三百零三条中的“民用机场使用手册”修改为“手册”。 九、将条文中所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统一改为“中国民用航空局”;所有“民航总局”统一改为“民航局”,但第三百一十七条除外;所有“民航规章”统一改为“涉及民航管理的规章”;所有“《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统一改为“《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 本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法规类别】航空运输 【发文字号】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91号 【修改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8) 【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7.12.17 【实施日期】2008.02.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 (第191号)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已经2007年12月10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元元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场安全管理 第一节机场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节机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节人员资质及培训 第三章民用机场使用手册 第一节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的编制、批准 第二节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的发放和使用管理第三节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的修改 第四章飞行区管理 第一节飞行区设施设备维护要求 第二节巡视检查 第三节检查程序及规则 第四节跑道摩擦系数测试及维护 第五章目视助航设施管理 第一节目视助航设施的运行要求 第二节助航灯光系统的维护 第六章机坪运行管理 第一节机坪检查及机位管理 第二节航空器机坪运行管理 第三节机坪车辆及设施设备管理 第四节机坪作业人员管理 第五节机坪环境卫生管理

第六节机坪消防管理 第七章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节障碍物的限制 第三节障碍物的日常管理 第四节电磁环境的管理 第八章鸟害及动物侵入防范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节生态环境调研和环境治理 第三节巡视驱鸟要求及驱鸟设备管理第四节鸟情信息的收集、分析与利用第五节鸟情和鸟击报告制度 第九章除冰雪管理 第十章不停航施工管理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节不停航施工的批准程序 第三节一般规定 第十一章航空油料供应安全管理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节运行安全管理 第三节应急处置 第十二章机场运行安全信息管理 第一节基本要求

通用机场建设标准

通用机场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通用机场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运行设施,保证通用机场的安全适用性,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部功能仅用于开展通用航空活动的机场,不包括临时起降点和水上机场。 本标准所称通用航空活动不包括使用30座以上的航空器进行的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 本标准所称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是指以载人为直接目的,并发生了取酬行为的飞行活动,如包机(出租)飞行、空中游览等;不包括以空中作业为直接目的的载人飞行活动,如农林飞行、空中勘测等。 第三条通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 1、保证飞行安全,满足必须的安全技术要求。 2、合理配置运行设施,满足功能需要。 3、建设规模及设施配置坚持合理、适用、客观实际原则,以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营成本,为通用航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4、长远规划,合理确定建设阶段,充分考虑发展空间。 第四条通用机场根据其对公众利益的影响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一类:指具有10~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架次达到3000以上,或纳入政府应急救援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的机场。 2、二类:指具有5~9座经营性航空器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架次600~3000,或具有对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类飞行活动的机场。 3、三类:除一、二类外的通用机场。 第二章机场场址 第五条通用机场位置应符合全国通用机场布局规划和当地城市或城镇规划,或不与上述规划相冲突。 第六条通用机场的选址应充分考虑下列因素的影响: 1、空中禁区。不得在空中禁区内建设机场,在空中禁区临近地区修建机场应考虑航空器闯

入空中禁区的风险。 2、飞行限制区。机场的飞行活动应充分考虑与飞行限制区的协调。 3、军航使用空域。机场的飞行活动应充分考虑与军航使用空域的协调。 4、气象条件。应充分考虑风场、降水、能见度等气象条件对飞行安全和机场利用率的影响。 6、电磁环境复杂区域。应充分考虑空间电磁环境对机场通信导航活动的影响,同时亦应顾及到航空活动所产生的电磁波对地面敏感设施的影响。 7、鸟类栖息地及迁徙路径经由地。应充分考虑航空器鸟击风险并顾及飞行活动对鸟类生存环境的影响。 8、航空障碍物。应充分考虑自然地势、地面建(构)筑物以及高压输电线路等航空障碍物的影响,以及由此带来的对机场利用率的影响。 9、噪音敏感区域。应充分考虑航空活动区是否满足周边区域噪音控制指标的要求。 10、地面易燃易爆设施。地面易燃易爆设施临近地区修建的机场应充分考虑安全距离的需要或在飞行规则上加以适当协调。 11、建设条件。应充分考虑地质不良地段、可能淹没地区、活动性断层区、矿区、环境及生态保护区、旅游景区和文物古迹保护区等因素的影响。 12、土地利用。应符合相关土地利用政策法规的要求。如耕地、林地利用限制以及荒地、劣地的开发鼓励性政策。 13、周边配套设施。应充分考虑周边是否有可供利用的道路、消防、救援、水源、能源、污物处理、通信等公共设施。 14、机场规模及功能的扩展。如需在功能及规模上保留扩展空间的机场,应在选址阶段留有发展空间。 15、邻近机场。应充分考虑到与周边机场在功能、使用限制等方面的相互影响及协调。 16、其它不适合开展通用航空活动的因素。 第三章机场设施 第一节飞行场地 第七条对于一、二类通用机场,供固定翼飞机运行的机场,其飞行区的建设按照《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执行,供直升机运行的机场,其飞行场地的建设按《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MH5013)执行。三类通用机场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机场的等级标准

机场的等级标准 1.运输机场:指主要为定期航班运输服务的机场。 按航线类别分为国内航线定期航班机场和国际航线定期航班机场。 按飞行区等级分类,技术标准采用飞行区等级指标Ⅰ(数字代号)和等级指标Ⅱ(字母代号)的方式。 飞行区等级指标Ⅰ: 根据机场飞行区使用的最大飞机的基准飞行场地长度,分为1、2、3、4四个等级。 飞行区等级指标Ⅱ: 根据机场飞行区使用的最大飞机的翼展和主起落架外轮外侧间的距离,从小到大分为A、B、C、D、E五个等级。 4E级机场,指在标准条件下,可用跑道长度≥1800米,可用最大飞机的翼展52-〈60米和主起落架外轮外侧间距9-〈14米。 4D级机场,指在标准条件下,可用跑道长度≥1800米,可用最大飞机的翼展36-〈52米和主起落架外轮外侧间距9-〈14米。 4C级机场,指在标准条件下,可用跑道长度≥1800米,可用最大飞机的翼展24-〈36米和主起落架外轮外侧间距6-〈9米。 3C级机场,指标准条件下,可用跑道长度1200--<1800米,可用最大飞机的翼展24-〈36米和主起落架外轮外侧间距6-〈9米。 2.通用航空机场:指专用于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即专门从事为工农业生产服务的作业飞行以及文化体育运动、教学校验、游览等作业飞行的机场。 3.停航保管机场: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暂停营运(使用)但尚未报废的机场。 干线机场一般都达到4D级以上飞行等级,4D级可满足除波音747、空客340、300以下的其它主要机型飞行,4E级机场目前除了最新的空客380不是每个机场都可以降落外,其它大飞机都可以起降。4C级只能最多满足波音737飞行,所以4C级以下一般就是支线机场,4D以上是干线机场。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91号)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 第191号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已经2007年12月10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 杨元元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机场安全管理 第一节机场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节机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节人员资质及培训 第三章 民用机场使用手册 第一节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的编制、批准 第二节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的发放和使用管理 第三节民用机场使用手册的修改 第四章 飞行区管理 第一节飞行区设施设备维护要求 第二节巡视检查 第三节检查程序及规则 第四节跑道摩擦系数测试及维护 第五章 目视助航设施管理 第一节目视助航设施的运行要求 第二节助航灯光系统的维护 第六章机坪运行管理 第一节机坪检查及机位管理 第二节航空器机坪运行管理 第三节机坪车辆及设施设备管理 第四节机坪作业人员管理 第五节机坪环境卫生管理 第六节机坪消防管理

第七章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 第一节净空管理基本要求 第二节障碍物的限制 第三节障碍物的日常管理 第四节电磁环境的管理 第八章 鸟害及动物侵入防范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节生态环境调研和环境治理 第三节巡视驱鸟要求及驱鸟设备管理 第四节鸟情信息的收集、分析与利用 第五节鸟情和鸟击报告制度 第九章除冰雪管理 第十章 不停航施工管理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节不停航施工的批准程序 第三节一般规定 第十一章 航空油料供应安全管理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节运行安全管理 第三节应急处置 第十二章 机场运行安全信息管理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节机场运行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十四章 附则

机场运行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关于2008年8月8日喀纳斯机场拖斗车刮碰 南航B737/B-5236号机不安全事件的通报 作者:*** 一、基本情况 (一)事件经过 2008年8月8日,南航股份新疆分公司B737/B-5236号机执行乌鲁木齐—喀纳斯—乌鲁木齐CZ6931/2航班任务。在喀纳斯机场经停期间,约15:00,李凯驾驶拖斗车(加挂一节内装28件行李的拖斗)为B-5236号机装载行李,此时飞机已经上完乘客。当拖斗车从飞机右侧穿行时,突然发出一声响声,司机李凯未在意,仍开车前行然后左转,停车摘除行李拖车,与机务人员张利勇、特种车司机高景程三人将行李装上飞机后,将拖斗车开回分检房。15:20左右,特种车司机高景程发现飞机右侧下方有一油漆印痕,机务人员张利勇确认飞机蒙皮被压伤,并报告机组,机组检查后认为是新伤,张利勇根据印痕的高度和位置,通知李凯将拖斗车开过来印证,发现驾驶舱右上角有一凹坑,确认是该车刮蹭了飞机。 随后,南航新疆分公司重新调了一架飞机到喀纳斯执行CZ6932返程航班任务,B-5236机当日空机调回乌鲁木齐基地,停场维修。 (二)飞机损伤情况 飞机右侧桁条S-22R/S-23R、站位STA325.38-STA312-STA294.5区域两处机身蒙皮凹陷,深度分别为0.12英寸、0.2英寸,超出航空器运行放行标准。 (三)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 拖斗车驾驶员李凯,男,年龄19岁,2008年4月8日到喀纳斯机场上班,从事消防工作。 资质情况:现场未能向调查组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证”。据李凯本人称,2008年3月曾在驾校学习机动车驾驶并通过考试,驾驶证一直未从阿勒泰驾校取回。 培训情况:现场未能向调查组出示其上岗培训记录,也未经过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的培训。 (四)事发当日,现场查看拖斗车未挂牌照(牌照为“民航-H1206”),也未能出示车辆维护记录簿及车辆技术档案,驾驶室右上角有一深度约2cm、直径约6cm的撞击凹坑。 二、初步原因分析 由于李凯违章驾驶以及未按规范要求操作,导致了此次事件的发生: 1、违反了《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第十九条“机场内所有与运行安全有关岗位的员工均应当持证上岗”的规定,属无证上岗; 2、违反了《勤务车辆接近民用航空器的规则》(MH3145.54-1996)第3.4条“勤务车辆接近航空器时,必须指定专人指挥,轮挡应随同车轮转动移动并随时轮挡准备起作用”的规定,在没有专人指挥的情况下,擅自接近航空器,属违反生产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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