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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清查及盘点制度

财产清查及盘点制度
财产清查及盘点制度

第1条为了加强对农场财产的管理,确保农场财产的安全,使会计核算真实,根据会计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和债权、债务。

1.流动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专项存款、有价证券、库存材料、在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待售开发产品等。

2.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专项物资(包括在途、委托外单位加工和保管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3.债权、债务等各种往来结算款项。

第3条财产清查的相关定义。

1.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实地盘点、核对、查询,确定各种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往来款项的实际结存数,并与账存数核对,以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2.按清查的范围划分,财产清查可分为全部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部清查一般是在期终结算时进行,对所有财产进行全面盘点和核对。

(2)局部清查是对一部分财产进行的清查,其清查对象主要包括三大类。

①对具有流动性或容易短缺的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根据实际需要在年度内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

②各种贵重物资,每月都要清点一次。

③对库存现金每日终了进行清点。

3.按清查的时间划分,财产清查还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第4条开展全部清查时,应成立由单位领导、财务部、资产管理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的财产清查领导小组。

第5条开展局部清查工作时,也要由专人负责,制定好清查计划,确定相关人员的分工和职责,以使清查工作不重复、不遗漏。

第6条财务部应将截止日期前发生的收付款项、库存物资的增加、减少情况,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全部登记入账。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账均结出余额。

第7条应根据实物收发凭证全部登记实物明细账及各类物资明细账应与有关资产管理部门的实物明细账,进行核对,保证账证、账账、账实相互一致。

第8条仓储工作人员及物资保管人员将各项实物进行清理,分门别类,排列整齐,并分别挂上标签,标明实物的规格和结存数量,并准备好日常工作账簿。

第9条在清理地点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度量衡器具,并对其进行详细的检查,保证计量的准确性。

第10条对实物的清查,一般采取实地盘存法,清查内容如下。

1.各部门按照财产清查分工,对所管理的实物财产进行现场清点,核实品种、规格、编号、产地、数量、使用状态及完好程度等,填写实物盘点清册。

2.固定资产、材料、专项物资等要逐一盘点来确定其实物数量。

3.对于包装完整的材料或产成品,可以采用点数抽查的方法。

4.对于无法逐一清点的大宗散置物品,如煤炭、矿砂等,可通过技术测定来确定其数量。

5.有些财产物资不仅要清查其数量,还要用一定的技术方法来检查其质量。

6.对于各种实物的盘点都要填制盘存单,填明各种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盘存单上要由盘点工作人员和原来的实物保管人共同签字确认。

7.盘存单送交财务部后,财务部应根据盘存单上所记录的各种物资的盘点数量,及时与账面上的结存数量逐一进行核对,并编制账存实存对比表,不符的地方应进行标注,作为调整账簿记录的原始依据,分析账实存在差异的原因,查明责任。对委托外部加工的材料、出租的固定资产、包装物等也应与有关单位进行核对,查明账实是否相符。

第11条对库存现金的清查,一般也采取实地盘存法。

1.盘点时现金出纳必须在场,以便分清责任。

2.对现金的盘点一般在一天的业务结束之后进行,也可进行突击抽查。

3.不允许以白条抵充现金,现金不得低于库存限额,现金盘点的结果应编制库存现金查点表。

4.对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重点建设债券、股票等)的盘存,可按照现金盘存办法进行。

第12条对银行存款的清查,主要采用与银行核对账目的办法。

根据银行对账单与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进行核对,查明双方的账目是否相符。核对过程中存在的未达账项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1.单位已入账,而银行尚未入账的收款款项。

2.银行已入账,单位未入账的付款款项。

3.单位已入账,银行尚未入账的付款款项。

4.银行已入账,单位尚未入账的收款款项。

财务部门应根据以上四种情况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双方调整后的余额相等。

第13条对应收账款的清查,也主要采用与对方核对账目的办法,相关部门或单位在保证账目正确、完整的基础上,编制往来款项对账单,一式两份,一份自留,另一份给对方,双方核对结果相符,在对账单上盖章交给财务部。如果数字不相符,应注明情况,退回财务部,查明原因。如存在有争议的金额或无法收回的金额,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14条在财产清查中确定的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应进一步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分别处理。

第15条属于定额之内或自然原因引起的盘盈、盘亏,可根据规定手续及时转账。

第16条属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应报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17条对清查中发现的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和超储积压的材料物资,报经审批后,及时调出、出售或作其他处理。

第18条对财产清查中发现的实物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和确实无法收回(付出)的债权(债务),应写出专项报告,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后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第19条对清查中发现的财产管理制度和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改进。

第20条年度财产清查工作,应做出总结报告上报农场计财科,对清查的组织领导、实施过程、清查结果、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总结,与财产清查表一并装订存档,对财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认真处理。

财务盘点制度

附件四 xxxx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盘点制度 随着xxxx集团的发展壮大,外埠公司的逐渐增多。为了加强对分、子公司的财务监督、控制和管理,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系指各类库存商品。(每月末进行)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每月末进行)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等的盘点而言。(每半年一次) 1、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等。 2、其他资产:包括桌、椅等杂项资产。 注:总公司主要进行固定资产和财务的盘点,各分、子公司重点进行存货和财务的盘点。 二、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各公司财务部门会同仓库保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总公司审计部进行不定期抽点。 2、财务:由审计部与资金部共同盘点。 3、财产:由审计部门会同行政部门等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仓库保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填写盘点统计表。 存货盘点统计表 盘点单位:盘点日期:编号:

注: 1:上表一式三份,第一联给财务处,第二联给仓管员,第三联贴于物资存放位置。本表应事先编号,以利于盘点时的控制。 2:对于存货、财务的盘点,原则上由各分、子公司于每月末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送回总公司审计部门。总公司的审计部门可以对各分、子公司进行不定期的抽点。 三、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参与部门:总公司审计部、核算部、资金部;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仓库保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分、子公司经理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公司财务处视需要指派审计部人员,负责盘点监督之责。如果没有总公司的审计人员在场,则该职能由盘点负责人行使(原则上应为财务负责人担任)。 (四)盘点人:由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点、记数量。 (五)协点人:由各分、子公司经理指派,负责盘点时物品的搬运及整理工作。 四、盘点前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 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分为盘点项目、盘点人、记录人) (二)财务部门应事先准备好所需的盘点表格。(项目、数量、位置)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仓管员负责)

公司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公司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条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含1000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下(不含100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和办公用品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第四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实物管理,采购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价值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设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全面统一管理,按部门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分设帐薄进行管理,资产使用部门要同步建立使用台帐,各部门必须设立一名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资产进行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第六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提出采购要求,报综合部(资产管理员)审核,综合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判断是否同意购置或加注意见,如需采购,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综合部管理部上交申购单给采购人员采购。 第七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采购的资产由采供部和综合管理部依据《物品采购申请表》联合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填写《入库单》,记入库存;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须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调换,否则不予入库。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发放:发放固定资产时,须经相关申请的方能办理,使用过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失窃或损坏的,必须按规定(资产的50%)赔偿。 第九条低值易耗品的发放:发放低值易耗品时,综合管理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确认是否超标并加注意见,领用人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须分别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 第十条办公资产使用人离职时,须将办公资产移交或归还所用办公资产,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后方可。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登记与转移:综合管理部负责核查、统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明确部门使用人管理责任。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员应及时转移资产到使用人名下。部门固定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的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及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在系统处理相关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依据《低耗品出库单》,分设(部门个人)进行登记出账。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经专业人员确认已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超过资产原值时,由使用部门申请报废,相关部门同意后仓库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四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经采购维修组确定无维修价值后,方可报废。 第十五条资产的盘点、检查 1、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将清查盘点情况报综

实物资产清查管理制度

实物资产清查管理制度 一、财产清查是根据账簿记录,通过对单位的各项实物、现金的实地盘点,对银行存款、往来款项的核对,确定各种财产、货币资金、往来款项的实有数,并查明账存数与实物数是否相符。财产清查一般包括:每年对财产物资进行的全面清查;对银行存款、未达账项,每月同银行的核对;各种债权、债务,每年年末进行定期核对;实物、现金保管人员办理移交时,进行的清查;财产物资发生非常损失时,进行的清查;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单位进行的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开始前,要建立财产清查领导小组,制定清查工作计划,明确清查范围,规定清查工作时间,确定具体工作人员的分工和职责,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掌握财产清查的政策、制度、内容和方法等。 二、财产清查的内容和要求 1、货币资金的清查 库存现金的清查。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对,以查明余缺情况。除查明帐实是否相符外,还要查明有无违反现金管理制度规定,盘点结束后,应根据盘点结果,及时填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并由检查人员和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对

长款、短款情况,要进行分析,明确经济责任。银行存款的清查采用核对法,即将开户银行对账单与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进行核对,以查明帐实是否相符,在清查过程中,查找双方未达账项的余额,并据以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清除未达款项影响,以便检查双方有无差错,并确定银行存款实存数。 其他货币资金的清查,与银行存款的清查相同。 2、固定资产的清查 固、定资产的清查,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将固定资产明细账的记录情况与固定资产实物一一核对,包括明细账上所列固定资产的类别、名称、编号等,在清查中发现固定资产盘盈或毁损,还要查明该项固定资产的原值、己提折旧额等;如发现固定资产盘盈,要对其估价,以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估计折旧等,据以编制固定资产盘亏、盘盈报告单。3、应收、应付款项的清查应收、应付款项的清查,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清查,清查一般采用同对方核对账目的方法。 三、财产清查的方法 在财产清查过程中,主要清查方法有以下几种:实地盘点法,抽样盘存法,核对帐目法,就是对债权、债务通过信函询证或派人调查进行核对的方法。

库存商品盘点管理制度

库存商品盘点管理制度(试行) 目的:保证公司库存商品的安全、完整,同时也使盘点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物流中心和门店库存商品盘点管理。 职责: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库存商品盘点的监督管理,不定期进行库存商品抽查、负责盘点工作安排、负责库存修订、负责库存盘点工作总结。 物流中心负责人及门店店长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库存商品盘点管理;不定期进行库存商品抽查。 监盘人员主要是指由财务部安排的公司总部各部门人员、负责监督物流中心和门店的盘点组织工作、负责效期商品的核对、清理、销毁。 1 盘点原则 真实原则:盘点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不允许作弊或弄虚作假,掩盖漏洞和失误。 准确原则:盘点的过程要求准确无误,无论是资料的输入、盘点的数量等都必须准确。 完整原则:所有盘点过程的流程,都必须完整,不要遗漏区域、遗漏商品。 清楚原则:盘点过程属于流水作业,不同的人员负责不同的工作,所以所有资料必须清楚,人员的书写必须清楚,货物的整理必须清楚,才能使盘点顺利进行。 团队原则:盘点是公司全体人员都参加的核查商品的过程,为缩短盘点时间,公司各个部门都必须有良好的协调配合意识,保证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盘点时间和方式 2.1 盘点时间 每月25日为公司盘点日,物流中心和门店组织所有人员进行库存商品全盘,财务部组织总部人员监盘。 2.2 盘点方式 动态盘点(即营业)与静态盘点(即不营业)相结合;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自盘与复盘、抽盘相结合。

3盘点流程和要求

4库存盘点奖罚 4.1库存损耗指标的核定 物流中心损耗率应控制在实销金额的0.025%以内(包括物流损失);门店损耗率应控制在零售实收金额的0. 3%以内[中药饮片单品盘亏售价金额在5元以下(含5元)可以剔除,不做损耗处理,有实行中药贵细试点方案的门店依据签批方案执行]。 4.2库存损耗的计算方法 当月门店应承担亏损总金额=“盘点盈亏报表”中单品盘亏售价总金额 - 5元以下(含5元)中药饮片盘亏售价总金额 - 当月本门店的零售实收总金额*0. 3% - 合理原因可调整的亏损。 当月配送中心应承担亏损总金额=“盘点盈亏报表”中单品盘亏售价总金额 - 当月实销总金额*0. 025% - 合理原因可调整的亏损。 每次盘点后由财务部库存会计在次月第二个工作日前根据《盘点盈亏分析表》核算库存损耗,确定部门和门店的奖罚,由部门和门店按责任大小分配到相关责任人。 4.3库存损耗及盘点奖罚 4.3.1库存损耗节约奖励 按“超标全扣,节约奖励(库存损耗未超过限额的,节约部分的20%可进行奖励返还。返还部分计入门店当月净利润。)”的办法执行。 4.3.2 库存盘点罚则 (1)在盘点过程中,盘点人员全员应参予,对玩忽职守、隐瞒事实、不遵从盘点程序、表现恶劣者予以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2)盘点采取见货盘货形式,门店店长、物流中心负责人及所有员工对责任范围内的未转单商品、配送差异商品应当在盘点日前处理完毕,修订库存之后,因未转单、配送差异原因等造成的商品信息不符,财务不予以调账(盘点日到货差异除外)。 (3)盘点人员本着真实性原则对责任范围内的商品予以全部盘点,并且真实填列盘点表内容,初盘完毕,盘点表必须有初盘人员签字确认,《盘点表》如有涂改,盘点人须在涂改处签名。修订库存之后,因为漏盘、多盘、错盘、虚盘等原因造成的库存差异,考核责任人员10元/单品。 (4)盘点录入人员根据《盘点表》中相关数据,进行盘点录入工作。录入完毕必须在盘点表上标记已录入,并签名确认。修订库之后,因为错输、漏输、多输、少输等原因造成的库存差异,考核责任人(盘点录入人员)10元/单品。 (5)盘点后,总部各部门在巡店中发现商品丢失未盘亏、盈余商品未按实盘盈

公司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编制:人事行政中心日期:2019年5月13日 审核:______ 日期:2019年5月13日 批准:______________ 日期:2019年5月13日 制度建立部门:人事行政中心 发布日期:20 年月日生效日期:20 年月日

目录 1、目的 (3) 2、职责 (3) 3、权限和职责 (3) 4、入库流程 (3) 5、贮存 (4) 6、出库领用流程 (4) 7、盘点及监管 (4) 8、仓库钥匙管理 (5) 9、设施设备 (5) 10、防护 (5) 11、处罚 (6) 12、附件 (6) 1、目的

1.1通过对公司内仓库中贵重物品的调拨、贮存及领用过程中作出合理的管理规定,确保贵重物品从入库到贮存、出库的全过程管理。 2、职责 2.1采购部及行政部、财务部指定内仓库保管员分别负责对贵重物品的出入库、贮存、盘点、台账登记等全流程工作。 3、权限与职责 3.1董事长、总裁:直接调拨权限及采购权限 3.2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请示董事长或总裁后调拨(需书面或微信、短信等方式确认) 3.3行政部:统一归口管理(设唯一专人作为内仓库专管员,负责贵重物品出入库及日盘点)3.4采购部:物品采购及验收,组织周盘点 3.5财务部:组织月度盘点 4、入库流程 4.1采购部根据《物资申购单》进行采购→采购部付款验收→交行政部→内仓库专管员填写《贵重物品入库单》→验货、签字验收→贵重物品进仓入库→内仓库保管员及时更新《仓库贵重物品登记表》。 4.2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内仓库专管员持有,一联交采购部,一联行政部备案保管)。 4.3入库搬运时应注意不能对储存贵重物品的品质造成影响,所有贵重物品都应按防护要求轻搬轻放。 4.4如在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贵重物品品质异常或与采购部申购单数量、规格、品质不一致,则必须立即上报总裁。 5、贮存 5.1将仓库内货架及橱柜分区分格,贵重物品应分类存放在固定区域,分区分格全部做好标识,

物料盘点管理制度

物料盘点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及时掌握企业存货、财务及财产的准确数量,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同时也使盘点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原则 (1)真实。盘点所有的数据资料必须视真实的,不允许作弊或弄虚作假,以掩盖漏洞和失误。 (2)准确。盘点的过程要求准确无误,无论是资料的输入、陈列的核查,还是盘点的数目,都必须准确。 (3)完整。所有盘点过程的流程,包括区域的规划、盘点的原始资料、盘点数据等,都必须完整,不要遗漏区域和商品。 (4)清楚。盘点过程属于流水作业,不同的人员负责不同的作业,所以所有资料必须清楚,人员的书写必须清楚,货物的整理必须清楚。 (5)团队精神。盘点是公司全体人员都参加的核查货物的过程,为缩短盘点时间,公司各个部门必须有良好的协调配合意识,保证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3条职责规划 (1)总盘人。由总经理或仓储部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统一领

导和督查盘点工作的有效进行及盘点异常事项的处理。 (2)主盘人。由仓储部经理或猪肝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3)盘点人。由仓储部门人员担任,负责盘点工作。 (4)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专人担任,负责盘点记录工作。(5)协点人。由经营部门的人员担任,负责盘点材料物品的搬运及整理工作。 (6)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人担任,亦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盘人授权专人担任,监督盘点工作。 (7)协调人。为配合盘点工作的有效进行,各有关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盘点工作,盘点工作结束后,其职责自然消失。 第2章盘点范围 第4条存货。指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燃品、在制品、半成品、产成品的清查核点。 第5条财务。指现金、银行存款、票据、有价证券等的盘点。 第6条财产。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第3章盘点方式 第7条盘点的方式一般有如下表所示的四种。 盘点方式一览表

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事业部内控体系文件 ICS-WQ.A6-001资产盘点

修订页

事业部 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事业部(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盘点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资产盘点程序,确保公司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根据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事业部。 第三条管理职责 1、盘点负责人:财务部主管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处理; 2、盘点人:由相关管理部门(如仓储部门、生产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3、监盘人:由各相关部门主管或财务部指派人员担任; 4、会点人:由财务部指派,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核对,确认点计数量无误; 5、协点人:由相关管理部门指定,负责盘点过程中的物料、物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6、技术小组:由盘点负责人协调各相关部门指派人员组成,配合盘点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工作,负责对盘点人提出的物品质量疑问进行鉴定。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四条盘点范围:固定资产、存货、其他财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票据、租赁契约、所有权证)等。 第五条固定资产盘点 固定资产盘点是对固定资产实物的数量、完好程度、技术状况以及管理状况等综合情况的清查。 1、盘点方式 固定资产盘点分为年终盘点和不定期抽盘,原则上应采取全面盘点方式,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全盘时,相关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财务部汇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抽盘方式。 2、年终盘点前准备事项 (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于年终盘点前,事先按照盘点种类、项目、编排《资产盘点方案》或盘点计划,报财务部部长核准后实施; (2)各相关管理部门准备盘点用具,财务部准备相关表格,并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①相关管理部门核对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台账与财务部的固定资产清单是否一致;

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盘点制度

四、财务盘点制度 第一条 为求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 财产管疋的FI的,埒制址本办法■: 第二条乩m (一)存货盘点:系指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 下W I'II'N (二)1财务虻L恋现全*囁忙、门行辭、可二妙h (三)0打‘盅山:熙才忱紆化秩莒蛍产、煤存昂:廿【暑门血乩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 2 . 3、 第三条 : (一)上 1、存货:由资材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餵卞1 ?那葩仝力总沾穴-;: ■■?;.. 2、 财务:rtiW务料与会讥科共冋盘乩 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仲)7汕?巧朮全和总沽点代 (二)..■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得 采取重点盘点。) (三).■■ 由检核部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人/的缶淤打派艮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u (二)I盘人:山出;听门牟7山【:?兔芒玄际盘山T作的扯刼孩丈赴、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及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含科长、厂长、处长),负责盈点曲督乙鼠 (四)血、人市坤「祈则鸽作汕1席「氏贾山汁績二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持),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碓实数据工作。 (六)■ (七)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 £亦同* (八)1 第五条匚 (一)盘点编组 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 郎核加后,公布实施■: (二)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 1 、“啜为卉总,应力求蔡.氷宾屮、皿门二标示仪 2*此金、L谕比弄圧Z窝坯勺手,W按姿别再尸齐辽汇也 3、初H 依骗-川匸宇节为曲徉唉“1 ?从馆心 4、各项财务帐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帐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帐面数调整为正确的帐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门。 (三)^ 第 六条年屮、年葵企中盘卫 (一)财务部门应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事业部的盘点负责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固定资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固定资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盘点范围及内容 盘点范围包括土地、建筑物、电子设备、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建工程等。 盘点内容包括核实资产数量、型号(面积)、单价、价值;核查资产质量,损毁情况;核对资产手续是否完善,证册是否完备等。 第三条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我公司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固定资产的全面盘点,即年中、年终盘点。由实物管理部门牵头,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原则上应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二)临时盘点 指因特殊情况而临时决定进行的固定资产盘点。由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实物管理部门,做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参与的部门、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每次盘点工作均需由总经理室牵头,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并追查盘盈盘亏的原因和提出处理意见,财务部门应积极参与盘点工作并负责进行账实的核对工作。其中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由各分公司自行指定,一般来说电子计算机类资产由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其他类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或行政部、综合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室成员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经理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指派,负责现场盘点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以及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指派,负责现场盘点具体工作,如点计数量,核查质量,核对型号、规格等。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点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固定资产的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临时盘点,亦应设置盘点人(或抽点人)、会点人等,其职责亦同。

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

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暂付款的清查由()牵头,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根据暂付款的性质.用途,清查工作要落实到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 A.资产部门 B.财务部门 C.相关部门 D.主管部门 A B C D 2.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文号是()。 A.财资[2016]1号 B.财资[2016]2号 C.财资[2016]3号 D.财资[2016]4号 A B C D 3.下列不适用资产清查核实办法的是()。 A.各类行政单位 B.社会团体 C.企业化管理单位 D.各类事业单位 A B C D

4.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实施日期()。 A.2016年1月1日 B.2016年2月1日 C.2016年3月1日 D.2016年4月1日 A B C D 5.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应当明确内部()。 A.人员机构 B.组织机构 C.协调机构 D.工作机构 A B C D 6.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发布日期()。 A.2016年1月1日 B.2016年1月10日 C.2016年1月20日 D.2016年1月30日 A B C D 7.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核实中有意瞒报.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依据()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B.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办法 C.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D.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A B C D 8.清查核实应当依托行政事业单位()开展。 A.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B.资产管理卡片系统 C.会计软件资产系统 D.信息资产管理系统 A B C D 9.逾期()年的应收款项,具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并且能够确认()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应当根据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 A.2 B.3 C.4 D.5 A B C D 10.冲账是把以前错误的记录,用()冲销。 A.蓝字 B.红字 C.黑字

药品盘点管理制度.docx

药品盘点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真实地反映存货资产的结存及管理状况,使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3、适用范围:该制度所称“存货”特指药店陈列:库存药品。 4、责任:财务及门店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5、内容: 5.1、财务部:负责对大盘点过程全程监盘,对盘点计算结果盈亏调整审核;并对盘盈、盘亏药品做出处理意见,进行有关的帐物处理;每月对自行盘点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上报总经理审批,实存数与计算机结存数对照,短少由药店自行承担。 5.2、总经理:负责盘点盈亏处理的审批工作; 5.3、各职责人员必须对本职责负责,盘点工作结束,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盘点结果真实。 6、盘点时间 6.1、药店盘点分为自盘和大盘点(公司组织实施的季度盘点) 6.2、每月进行一次自盘(小范围盘点),由药店员工自行进行盘点工作,药店员工将店存数与计算机实存数对照,发现差异及时处理; 6.3、每年的最后一个月月底进行一次大盘点(初盘、监盘、复盘),大盘点具体时间具体安排。

6.4、若要变更时间,必须征得财务主管会计(核对时点数据的要求)同意方可。 6.5、财务部人员不定期地抽查仓库、药店的存货情况。 7、盘点方式、方法 7.1、盘点方式:动态盘点(不停工或不关店)与静态盘点(即停工或关店)相结合;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自盘与大盘、抽盘相结合。 7.2、盘点方法:全面盘点(大盘点)和抽查盘点(自盘)相结合。7.3、每月定期盘点采取动态盘点,以自盘为主、抽盘为辅的方式进行。自盘盘点时间由药店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盘由财务部决定。月盘点流程,药店每月进行月盘点可以及时发现工作流程中的各个环节漏洞及差错,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纠正,以减少药店的损失;财务部不定期抽查盘点的账货相符情况;药店计算存货公式= 上月结存+当月购入+药品退回-药品退出-本月销售。每月药店要同财务部对账,核对进货额、销售额、调价额做到账账相符,以保证盘点结果的真实。8、盘点程序 8.1、盘点前准备工作:门店负责人拟定《盘点实施计划》上报经理审批,并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召开盘点工作协调会,并按拟定的《盘点计划表》组织实施; 8.2、各相关部门接到《盘点计划表》后次日内组织召开部门内部盘点会议,做好各项盘点前准备工作;

某公司财务盘点管理制度

某公司财务盘点管理制度 某公司财务盘点管理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使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保证其存货及财产盘点的准确性,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盘点范围 1.存货盘点:包括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的盘点。 2.财务盘点:包括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的盘点。 3.财产盘点:包括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 的资产。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的资产。 第三条盘点方式 1.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产部或经管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部与会计室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会同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 项以上时,应采取重点盘点)。 3.月份检查由检核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会同经管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人员及职责

1.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其异常事项的裁决。 2.主盘人:由各部门主管担任,负责盘点的实际工作。 3.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的监督。 4.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5.会点人:由财务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6.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8.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第五条准备工作 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 表”(略),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2.经管部将应盘点的财物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并由财务部准备盘点表格。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予以标示。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载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略)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 3.盘点期间已收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者,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1.财务部经总经理批准,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规章制度40670

固定资产盘点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固定资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固定资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盘点范围及内容 盘点范围包括宝明集团各子公司及各部门(以下均以部门为单位)等。 价值在300元以上的列入盘点,盘点类型主要是办公用家具,如桌椅、沙发、茶几、文件柜等(低值易耗品不列入盘点范围);办公用电器,如打印机、空调、冰箱、电视机等(电脑和生产运营设备不列入盘点范围)。 盘点内容包括核实资产数量、型号(面积)、单价、价值;核查资产质量,损毁情况。 第三条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我集团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固定资产的全面盘点,即年中、年终盘点。由综合管理部牵头,会同实物管理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原则上应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综合管理部部长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二)临时盘点

指因特殊情况而临时决定进行的固定资产盘点。由综合管理部照会财务部后,会同实物管理部门,做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参与的部门、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每次盘点工作均需由综合管理部牵头,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并追查盘盈盘亏的原因和提出处理意见,财务部门应积极参与盘点工作并负责进行账实的核对工作。其中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由各分公司和各部门自行指定,一般来说电子计算机类资产由公司科技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盘点表,机器设备类由总工办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盘点表,其他类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或综合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盘点表。 (一)总盘人:由综合管理部部长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盘点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指派(有内勤指定内勤担任),负责现场盘点具体工作,如点计数量,核查质量,核对型号、规格等。 (四)复盘人:由总公司综合管理部指派,负责现场盘点工作的协调和复盘工作。 (五)会点人:由总公司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复盘人分片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临时盘点,亦应设置盘点人(或抽点人)、会点人等,其职责亦同。

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资产盘点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帐实相符,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2.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美电器各中心、各部门、各分部。 2.2 发布范围:国美电器各中心、各部门、各分部。 3.名词解释: 3.1 兼职资产管理员:指为保证资产帐实相符,加强公司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堵塞管理漏洞而在各职能部门/门店设立的兼职的资产管理人员。 3.2 抽查盘点:指主要由分部财务部、行政部在月度盘点中对分部各职能部门、门店、配送中心、直营店(为方便表述,下文统称为部门)的资产进行抽查盘点或复盘。 3.3台账类资产:指公司无偿取得的达到公司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标准的物资,包括厂家赠送、员工赠送的礼品以及前期入账时直接列入费用但仍应按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的资产(其中礼品管理见礼品管理办法)。 4.职责: 4.1总部行政中心资产管理部:会同总部财务中心制定、解释、推行、完善资产盘点制度;负责盘点问题的审批或者报批工作;负责对分部盘点的组织安排、指导培训;负责盘点数据的审核、整理、通报、汇总上报、跟踪工作;

4.2总部财务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资产盘点制度的制定、解释、推行、完善工作;负责盘点问题的审批或者报批工作;负责盘点报表的整理、通报、跟踪工作; 4.3分部行政部对分部资产按计划进行抽盘或全面盘点,监督资产管理人员的月度盘点工作并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盘、复核。分部行政部、财务部对盘点差异出具初步意见,汇总上报盘点报表,落实上级盘点报告审批意见; 4.4财务部对分部资产按计划进行抽盘或全面盘点,监督资产管理人员的月度盘点工作并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盘、复核。分部行政部、财务部对盘点差异出具初步意见,汇总上报盘点报表,落实上级盘点报告审批意见; 4.5兼职资产管理员是本部门资产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发放登记、部门资产台帐记录、资产异动报批实施、资产日常盘点,按行政部、财务部要求进行本部门资产盘点工作。 4.6各分部总经理、各中心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对各自管理范围的资产安全及管理负全面责任。 4.7各分部监察部负责按季对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包括资产盘点报告的真实准确性、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资产帐务处理的合理性,并出具审查意见。 5.作业内容: 5.1 盘点组织及人员分工 5.1.1分部总经理作为资产盘点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署、督

最新仓库盘点管理制度

仓库盘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更好准确的做好仓库原材料盘点工作,使仓库账实物相符,为公司原材料仓库的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规范原材料仓库合理的盘点作业流程,通过仓库盘点发现作业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体现仓库收发员的工作绩效,做出相应的措施,从而提高原材料仓库库存管理水平,减少损失制定此规定。 2 范围 盘点范围:仓储工区原材料仓库所有库存原材料。 3 盘点方式 3.1定期盘点 1)日盘点 仓库收发员须每天下班前对仓库合格进库的原材料进行实物盘点。 2)月末盘点 仓库平均每月组织一次盘点,盘点时间一般在每月26日; 月末盘点由工区办公室负责组织,财务部负责稽核; 3)年末盘点 仓库每年进行一次大盘点,盘点时间每年的12月26日(除 财务另行通知)年终盘点由工区办公室负责组织,财务部稽核; 3.2不定期盘点 不定期盘点由工区办公室自行安排,对仓库原材料库存情况

进行抽盘,检查各仓库账物卡相符情况。 4 盘点工作准备 4.1盘点准备工作主要时月盘点前和年末盘点前的准备工作; 4.2盘点一周前开始追回短缺料,在盘点前一天将短缺料全部追回,未追回的要求承担方每月26日前到财务部进行赔偿付款; 4.3盘点前需要将所有合格入库的原材料全部入库登帐,计划之外和处于待检状态中的原材料须有特殊标示(计划外合格证和待检卡)注明不参加本次盘点; 4.4 盘点前仓库帐务需要全部处理完毕; 4.5月末盘点、年末盘点的前一天工区统计员须组织仓库收发员对对合格入库、计划外、待检中原材料进行初盘;核对。 5 盘点方法 仓库收发员盘点须采用实盘实点方式,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各仓库收发员对所负责区域内原材料进行全面盘点完毕并按要求做相应详细记录;盘点完毕后须需“仓库盘点表”,表的格式请参照附件。 仓库统计员负责抽盘,收发员需配合好统计员抽盘工作。统计员在抽盘时若发现盘点数据差异,立即对收发员的盘点数据查明原因。收发员须对统计员抽查盘点表的数据签字确认。 6盘点后的稽核工作 盘点完毕后,统计员对各仓库收发员提供的库存原材料的盘点数据进行分别整理盘点表:合格库存盘点表、计划外合格库存盘点表、

财产物资清查、盘点制度

四、财产物资清查、盘点制度 企业在日常的资产核算中,采用永续盘存制,在会计核算期末(月、季、年)要对企业的各项财务物资盘点,以保证其安全,准确。 第一章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 企业的固定资产,按照国家资产管理规定,在编制年度决算前,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平时可根据需要组织局部的轮流清查。 清查前要将“固定资产登记簿”与“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对清查中出现的盘盈盘要填写盘存记录,并事后编制“固定资产盘盈亏报告表”,填明事项要素及原因等上报批准后作财务处理。 第二章存货的清查盘点制度 企业的存货在日常核算中,要分别不同对象和种类,采取全部清查和局部清查,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相结合的方法。对重要物资要作重点,经常性的清查,以保证企业的核算真实,物资安全,责任明确。 在编制年度决算前,要对所有存货进行全部清查。清查前要核对清楚全部帐目,做到帐帐相符,清查中要填写盘存记录;清查后要编制“存货盘盈盘亏报告表”,经批准后作帐务处理。 第三章货币资金的清查盘点制度 货币资金在日常核算中,作为企业的重点,必须在各月结帐之前进行。现金明细帐在与总帐核对无误前提下,对货币进行盘点,现金库存数要相符,出现长款或短款,要填写“长、短款报告表”,对长、短的事项、金额、缘由、责任要填写清楚,经上报批准后,方可处理。 银行存款明细帐要与总帐核对无误,根据当月的银行对帐单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对“银行余额调节表”中出现,累计已达到三个月的未达帐项要及时或协助解决。 第四章往来帐款清查盘点制度 企业的往来帐款的清查,应根据具体情况、区别进行。对发生频繁或结算金额较大,或结算中发现有出入的款项,可采取局部清查和不定期清查,以保证企业的资产不受损失。 企业在编制年终决算前,应对所有的往来帐项进行清查,以便企业对应付款项做出,对应收款项做出帐龄分析,为企业做出合理的债务偿付和债权收缴提供数据。 第五章财产清查的处理 对企业在财产物资的清查中发现的盘亏、盘盈应分别不同类别,不同原因区别处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及相关的帐务处理规定,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进行处理,涉及责任人的由责任人承担、涉及法律诉讼的申请司法介入,以保证企业财产物资安全。 第六章其它 企业除在年终财务决算前进行全面清查外,在发生如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不定期的全面或局部清查。 1、更换财产物资和现金保管人员时。 2、财产物资由于非灾害发生意外损失时。 3、企业分立、合并、迁移、资产重组、上市、改制和清算时。

药品盘点管理制度

库存药品盘点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真实地反映存货资产的结存及管理状况,使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该制度所称“存货”特指:仓库库存药品、药店陈列药品。 三、职责 1、仓库药品:由主管仓库负责人组织参与大盘点实施工作,对盘点中发现问题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2、药店药品:由销售业务部负责组织参与大盘点实施工作,对盘点中发现问题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3、财务部:负责对大盘点过程全程监盘,对盘点计算结果盈亏调整审核;并对盘盈、盘亏药品做出处理意见,进行有关的帐物处理;每月对自行盘点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上报总经理审批,实存数与计算机结存数对照,短少由药店自行承担。 4、总经理:负责盘点盈亏处理的审批工作; 5、存货保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初盘工作。 6、各职责人员必须对本职责负责,盘点工作结束,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盘点结果真实。

四、盘点时间 1、药店盘点分为自盘和大盘点(公司组织实施的季度盘点) ①每月进行一次自盘(小范围盘点),由药店员工自行进行盘点工作,药店员工将店存数与计算机实存数对照,发现差异及时处理; ②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月底进行一次大盘点(初盘、监盘、复盘),大盘点具体时间具体安排。 2、仓库盘点:半年进行一次,即年中、年末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天。 3、若要变更时间,必须征得财务主管会计(核对时点数据的要求)同意方可。 4、财务部人员不定期地抽查仓库、药店的存货情况。 五、盘点方式、方法 1、盘点方式:动态盘点(不停工或不关店)与静态盘点(即停工或关店)相结合;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自盘与大盘、抽盘相结合。 2、盘点方法:全面盘点(大盘点)和抽查盘点(自盘)相结合。 3、每月定期盘点采取动态盘点,以自盘为主、抽盘为辅的方式进行。自盘盘点时间由药店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盘由财务部决定。 月盘点流程,药店每月进行月盘点可以及时发现工作流程中的各个环节漏洞及差错,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纠正,以减少药店

(库存管理)库存商品盘点制度

库存商品盘点制度 一、盘点操作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库存商品的管理,明确相关人员的保管责任,避免公司的资产受到损失,保证库存商品的真实、准确、有效,确保帐实相符,特制订本制度。 二、盘点对象及范围 盘点对象为公司连锁范围内物流配送中心、门店仓库、门店营业厅存放商品;范围包括主机、配件、附件、残次机、赠品、样机、未配送商品。 三、盘点责任主体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是所有商品数据的最终确认者,负责对整个公司商品盘点数据进行最终核定,还可以按需要对库存商品不定期组织抽盘;物流管理中心是所有商品实物保管的最终责任主体,负责组织与指导库存商品的定期盘点工作。对库存商品的丢失、毁损,分公司总经理是分公司的第一责任人并负直接管理责任,物流管理中心负职能管理责任,连锁地区物流部门负直接责任;门店经理是门店商品管理和盘点的第一责任人;门店营业厅存放商品由门店柜组长代为保管,对商品的丢失、毁损负直接责任。 四、盘点周期 1. 例行盘点 每月25 日为固定盘点日,例行盘点不仅是商品管理的需要,同时也是仓管、台帐开展自检自查的过程。25日营业结帐结束后开始盘点,逢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原则上为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一或周二盘点。 2 . 其他事项盘点 1)供应商撤柜或由于销售方式的改变等,需按品牌、品类对应盘点。 2)物流经理、门店经理、物流主任、物流主管、仓库主管、仓管员、柜长、台帐等与物流相关人员离职或工作调动时应组织盘点,并建议人力资源部的人事调动在月例行盘点后进行。 3)按需要对仓库或门店的抽盘 五、盘点人员分工 1 参加人员 1)物流配送中心:仓储科科长(或物流主任)、仓库主管、仓库保管员、台帐(或系统操作员)、库工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固定资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固定资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盘点范围及内容 盘点范围包括土地、建筑物、电子设备、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建工程等。 盘点内容包括核实资产数量、型号(面积)、单价、价值;核查资产质量,损毁情况;核对资产手续是否完善,证册是否完备等。 第三条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我公司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固定资产的全面盘点,即年中、年终盘点。由实物管理部门牵头,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原则上应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二)临时盘点

指因特殊情况而临时决定进行的固定资产盘点。由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实物管理部门,做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参与的部门、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每次盘点工作均需由总经理室牵头,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并追查盘盈盘亏的原因和提出处理意见,财务部门应积极参与盘点工作并负责进行账实的核对工作。其中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由各分公司自行指定,一般来说电子计算机类资产由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其他类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或行政部、综合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室成员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经理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指派,负责现场盘点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以及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指派,负责现场盘点具体工作,如点计数量,核查质量,核对型号、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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