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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孙宝厚解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审计署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孙宝厚解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审计署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孙宝厚解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审计署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孙宝厚解读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

审计规定》

(2010年12月14日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今天邀请到的嘉宾是国家审计署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孙宝厚,为大家就审计署最近出台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行在线访谈,就这个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等方面的问题为大家进行解读,欢迎您。

[审计署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孙宝厚]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主持人]第一个问题是一个叫“一场风花雪月”的网友提出的,很多网友对经济责任审计不是特别了解,首先请您介绍一下什么是经济责任审计?它与其他审计有什么区别?

[孙宝厚]我们平常所讲的审计一般是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或者绩效审计,它主要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国家机关、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而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上述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孙宝厚]通俗地讲,前者是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事项进行的审计,后者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审计。两

者在项目组织、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结果运用等方面都有明显区别。

[主持人]还有一个问题,请您介绍一下《规定》出台的相关背景和过程,中央出台新的规定有什么重大的意义?

[孙宝厚]我先介绍一下《规定》出台的背景,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孙宝厚]二是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中央近期出台的干部管理监督和反腐倡廉的一系列法规制度,对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

[孙宝厚]三是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的需要。199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两个《暂行规定》,在审计对象、审计内容等方面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要求,需要加以修改完善。

[孙宝厚]四是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科学发展的需要。十多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快速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出台《规定》是为了总结经验,规范工作,促进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发展。

[孙宝厚]第二个方面,《规定》出台的过程。《规定》的出台经过了充分的酝酿、广泛讨论和征求意见,历经四年时间。

[孙宝厚]2006年,新修正的审计法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为了制定与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审计署与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

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共同起草了《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并上报国务院。之后,国务院法制办先后征求了部分中央单位和省级人民政府的意见,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于2009年上半年形成《条例(草案)》。

[孙宝厚]2009年9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与国务院法制办商议后认为,吸收《条例(草案)》中的主要内容,对两办《暂行规定》进行修改完善,起草新的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更有利于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基于以上考虑,在两办《暂行规定》和《条例(草案)》有关内容的基础上,重新草拟了《规定》送审稿。

[孙宝厚]经党中央和国务院审议同意,2010年10月12日,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正式颁布实施,并于12月8日正式向社会公布。

[孙宝厚]第三个方面,《规定》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第一,对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规定》把组织监督、纪检监督和审计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使党内监督制度更加完善,监督手段更加有效,有利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孙宝厚]第二,对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规定》将促进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审计目标,有利于引导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促进领导干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思考、

规划和部署经济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孙宝厚]第三,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规定》将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作为审计重点,有利于促使领导干部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推动从机制上、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孙宝厚]第四,对加强审计法制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规定》是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有利于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

[孙宝厚]谈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给网友介绍一下,经济责任审计可能有很多人知道有这个概念,我们这些年也一直在做,但外国就没有这个概念。据我们了解,世界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18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审计制度,但是只有中国在搞经济责任审计。我们这几年到国际舞台上,有关方面对我们的经济责任审计很感兴趣,我们也在介绍这是我们很有特色的做法。随着这项工作的深入,一些国家了解了经济责任审计之后,他们认为中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富有特色的,也是富有成效的,有些国家也希望向中国学习开展这方面的工作。

[主持人]孙总,请您解释一下哪些领导干部需要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孙宝厚]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经过了范围逐步扩大、级别不断提高的过程。1999年5月,两办《暂行规定》明确的审计对象,只包括县级

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2005年,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地厅级。审计署自2000年开始进行省部长经济责任审计试点。

[孙宝厚]根据目前全国各地经济责任审计发展情况,以及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作了进一步明确,同时对审计对象范围进行了扩展,涵盖了从乡镇级到省部级的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具体包括: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主持人]有网友也提出,审计署多年来一直在进行省部长经济责任审计试点,请您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孙宝厚]按照中央要求,审计署从2000年开始对省部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试点,试点范围逐步扩大。截至2010年,共对53名省部长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规模在逐渐的扩大,仅2009年和2010年就达到37名。通过对省部长经济责任审计试点,为全面推进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网友艺表人才]经济责任审计后,审计机关需要出具什么样的报告?这些报告分别送往哪些部门、单位或个人?

[孙宝厚]这个问题提得很好。审计机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后,需要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报告是审计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出具的结论性文书,分别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审计结果报告是在审计报告基础上精简、提炼形成的结论性文书,主要是报送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必要时报送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同时提交委托审计的组织部门,抄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网友鹰派人物]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主要发现了哪些问题?对这些问题是如何进行责任界定和处理的?

[孙宝厚]我先说一下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概括起来讲主要有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重大经济决策方面,部分决策存在决策程序违规、决策失误、决策执行不力、决策未能实现预期目标,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问题。

[孙宝厚]二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一些地区和单位在产业结构调整、环境保护、土地保护等方面存在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不够到位、效果不够理想等问题。[孙宝厚]三是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一些地区和单位存在财政预决算编报不真实、不完整,隐瞒转移收入、挤占挪用资金、虚增虚减利润、偷逃国家税收、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孙宝厚]四是风险管理方面,部分地区存在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较大、预警和风险控制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一些企业存在主业不够突

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足、国有资产未能实现保值增值等问题。

[孙宝厚]五是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管理和监督方面,部分单位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管理层级过多、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

[孙宝厚]六是遵守廉政规定方面,个别领导干部存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侵吞国有资产,以及超标准配备车辆、兼职取酬、参与集资分红等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

[孙宝厚]以上这些问题有的在机关表现的比较突出一些,有的在企业表现的比较突出一些,我在这里只是概括地讲,没有分企业和机关。[孙宝厚]责任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审计机关区别不同情况,依法依规对其作出责任界定。两办《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将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根据十多年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经验,《规定》对责任划分种类作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将其划分为三种,即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并明确了责任划分的依据。这种责任划分充分考虑到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和审计结果利用的便利性,更加明确和具体。

[孙宝厚]审计处理。审计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等;对

被审计领导干部和其他人员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法移送干部管理监督等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孙宝厚]目前,审计机关和干部管理监督部门正在逐步建立与本地实际相符合的行政问责或责任追究制度,有的地方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干部考核、干部评议、行政督察等制度相结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网友 normalman]经济责任审计如何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进行审计评价?

[孙宝厚]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很关键的环节。审计评价坚持以下几项原则:一是依法依规原则。依照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责任制考核目标、行业标准以及其他有效的依据等进行审计评价。

[孙宝厚]二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审计评价既要肯定主要工作业绩,也要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孙宝厚]三是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的原则。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规定应该审计什么就审计什么,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审计到什么程度就评价到什么程度。评价结论应当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还要强调的就是不能对没有审计的,或者是没有审计清楚的事情作出评价。

[网友沉默的羔狼]如何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孙宝厚]之所以要审计,就是因为有人关注审计结果,运用审计结果,所以我们要提交报告。为保障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规定》在两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对各级党委和政府运用审计结果提出了要

求,明确规定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二是对干部管理监督部门运用审计结果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网友涛声依旧]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都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请问,审计机关的主要领导干部由谁来审计?[孙宝厚]这个问题问得很好,我非常理解网友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在《规定》出台以前,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是由同级组织部门商请或者委托上一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规定》明确地方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在本级党委与上一级审计机关协商后,由上一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也就是说按照“上审下”的原则进行审计。审计署审计长的经济责任审计,由于审计署是最高审计机关,无法按照“上审下”的原则进行,《规定》明确在报请国务院总理批准后,按照总理指示具体组织实施。

[网友 586]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如何保护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合法权益?

[孙宝厚]这个问题也提得非常好,审计就是要监督责任的履行情况。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有明确规定,国家审计准则等审计制度规范,也有专门规定用于约束和监督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保护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比如审计人员回避、保密、职业道德和审计人员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等,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于经济责任审计。

[孙宝厚]为了更好地保护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合法权益,《规定》专门增加了一些条款,比如,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应当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征求本级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以及本级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应当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等。为了给被审计领导干部提供更为有效的救济途径,《规定》还特别确立了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机关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有异议时的申诉和申请复核制度。

[孙宝厚]《规定》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了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报告有异议时,提起申诉和申请复核的途径及期限,以及审计机关办理复查和复核的期限。主要内容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可以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向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机关申诉,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查决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复查决定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上一级审计机关的复核决定和审计署的复查决定为审计机关的最终决定。

[网友太阳天天升起]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目前还存在哪些不足、困难和问题?您对加强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什么设想?

[孙宝厚]首先,我说说取得的成效。十多年来,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和干部管理监督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融入经

济社会发展大局,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1998年至2010年10月,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审计领导干部共计41万多人,其中:党政领导干部38万多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3万多人。审计查出由领导干部直接责任造成的违规问题金额和损失浪费问题金额合计684亿多元;各级党委和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参考审计结果,免职、降职、降级、撤职和其他处分共计1.81万人;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0.72万人。[孙宝厚]全国各级审计机关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向各级党政领导提交审计报告、综合报告和专题报告等超过40万篇,为党委和政府的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对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孙宝厚]第二个方面,不足、困难和问题。从总体上看,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积极推进、不断深入,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但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困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孙宝厚]一是审计对象尚未实现全面覆盖。《规定》明确的审计对象,在审计实践中尚未完全覆盖。具体情况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县级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实现全覆盖;市(地、厅)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断推进,对市委书记的审计仍处在试点阶段;省部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规模逐步扩大,但是对省委书记的审计尚未进行过试点。

[孙宝厚]二是审计规范化建设不够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虽然取得很大进步,但仍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计划性不强、临时追

加项目较多;一些地方仍然以离任审计为主,任中审计比重较小,审计时效性不强;审计内容不够规范完善,审计评价和责任界定不够科学准确;责任追究制度亟待落实等。

[孙宝厚]三是审计工作质量有待提高。目前,部分地方在审计质量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审计质量难以保证;审计内容不够全面,仍然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缺乏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全面审计;审计评价指标不够健全,影响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客观评价等。

[孙宝厚]第三个方面,下一步工作设想。《规定》颁布施行后,全国各级审计机关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将会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谱写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新篇章。今后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孙宝厚]一是全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要求,在继续巩固和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省部级以下行政领导干部审计的基础上,全面总结和推进县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扩大市地委书记审计的覆盖面,稳步开展省市委书记审计试点。加大对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推动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孙宝厚]二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共同研究制定贯彻《规定》的实施意见,制定印发《经济责任审计指南》等,用于指导和规范全国经济责任审计

工作。各地将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制定与《规定》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孙宝厚]三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各级审计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审计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不断深化完善审计内容和审计评价,加强组织管理和协调,改进审计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网友打钩钩]请问孙总,您对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有什么建议?

[孙宝厚]这个《规定》是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就是要促使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所以我想借这个机会对领导干部提一个建议或忠告:“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到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也就是说,领导干部要正确履行经济责任,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主持人]网友对被审计人的审计结果是否公开,什么时间公开,多大范围公开都提出很多问题。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孙宝厚]审计的结果应该公开,不仅把审计结果送给被审计人、他所在的单位以及相关的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甚至应该向社会公开,至于公开什么内容,或者以什么形式公开,实际上这些年审计的一些领导干部,我们已经把审计结果公开了。因为审计一个单位领导的时候,既是对他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也是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进

行审计。事实上,我们已经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的形式把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了。

[孙宝厚]《规定》第38条,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实际上有些地方已经开始探索,但只是初步的,还很不完善,还没有形成制度化。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逐步走向规范化,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行公开,当然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信息除外。

[网友风继续吹]规定总要一步步的完善,还有值得肯定的方面,关键是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不落实到个人,有些官员就会肆无忌惮,请问如何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您怎么来看这个问题?

[孙宝厚]按照现在法律的规定,审计发现问题或者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之后,在审计机关职权范围内会下达审计决定,要求予以纠正或者是移送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但是查处的过程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有的结果可能是由做出处理的部门予以公布的,这个时候离当初审计发现问题的时候已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了。审计机关的职责就是要揭示问题,让有关人员得到惩处,并对健全完善制度,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

[网友不审不相识]在目前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制定过程中如何做到全面的审计突出重点,对组织部门提出的计划有没有一些约束的机制?

[孙宝厚]这个问题也提得非常好。我刚才讲到我们存在的不足和困难就讲到了计划性不够强,如何制定计划,如何做到审计突出重点,这

确实是我们需要很好的考虑和研究解决的问题。面对众多的审计对象需要审计,审计资源总是有限的,我们不可能一下子把所有应该审计的领导干部都审计了,从道理上讲都应该审计,但如何突出重点,如何安排计划,都应该分清轻重缓急。

[孙宝厚]这些年有不少地方,大约一个干部任职期间会审计一次,有的是在离任的时候审计,有的是任期进行审计,大约是5年一次。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很好的协商,已经形成很好的制度,使每一个应该接受审计的人都能接受审计,但也考虑到审计机关的审计力量和审计质量的要求,要具体到每一个地方,应该审计哪些人,再去审计哪些领导干部,这个要根据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审计部门和其他的单位进行协商。

[孙宝厚]刚才网友提到如何制约审计部门,不存在谁制约谁的问题,具体审计哪些单位要由组织部门提出委托的要求,这个委托都是可以商量的。有的时候可能组织部门委托,审计机关也可以提出建议,然后再由组织部门委托,最后确定下来。我想,既要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使所有的应该接受审计的人都能接受审计,同时也要使审计机关的审计任务比较均衡,使审计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否则审计需求过大,而审计资源有限,审计质量可能会受到影响。

[主持人]网友也有这样的提问,现行的《规定》和原来的两个《暂行规定》有什么突出的差异?

[孙宝厚]这个问题提得很好。现在的《规定》是在原来的两个《暂行规定》基础之上发展演变来的,是根据这些年的实际情况和新的要求

总结提升来的。现在的《规定》和原来的两个《暂行规定》差异可以做这样的概括。

[孙宝厚]一、审计对象提升了。原来的《规定》是县处级以下,后来扩大到地厅级,这一次明确规定所有的省部级及以下的领导干部都要审计,就是审计对象级别提升了。二、审计内容深化了。随着这些年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的发展,大家认识到哪些是应该审计的,哪些是应该细化的,所以这次对内容更加细化了,都有明确的规定。

[孙宝厚]三、审计程序规范了。一开始的时候不可能规定的那么细,大家实际操作起来程序上还有一些灵活性,也有一些随意性和不规范性。随着这些年实践的深入,尤其是在大规模审计实践的基础之上,我们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所以,这一次从联席会议制定审计计划,到审计实施,一直到最后审计报告的出具,以及审计结果运用等一系列的程序,都更加规范了。

[孙宝厚]四、结果运用强化了。这一次在《规定》里面不仅要求要审计,不仅要出报告,更关注这个报告怎么使用,所以就要求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和结果的公开制度,就是使审计结果运用得到进一步的强化。

[孙宝厚]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互相之间的配合更紧密了。因为经济责任审计和通常的审计不太一样。经济责任审计有联席会议办公室,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这是经济责任审计很重要的特点。这次在《规定》当中,对这些部门应该建立什么机制,如何运作都有明确的要求。

[孙宝厚]我想这就是新的《规定》和原来两办《暂行规定》的区别,突出表现在以上五个方面。

[主持人]非常感谢孙总审计师接受我们的采访,今天中国政府网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孙宝厚]谢谢主持人,也谢谢网友们对审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谢谢大家。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

我国国有企业就是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在国有企业里最主要的资产是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归全民所有,并由代表全民利益的人民政府来集中行使所有权,类似于西方的政府企业。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表现形式。 国有企业与国家有着紧密的联系,一方面其生产经营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依据,以保证实现国家特定的政治目标;另一方面为确保国有企业社会功能的实现,国家又赋予国有企业以法律上的特权,并享有国家的优惠待遇。虽然目前国有企业不足全国经济总量的50%,但它始终控制着能源、交通、电讯等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并在国家经济晴雨表上占据着支配地位。根据2006年底的统计数据,国有经济对GDP的贡献率约占30%。159家中央企业和1031家地方国企资产总额200014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21062.3亿元,实现利润9644.1亿元,我国进入全球企业500强的企业中,绝大部分为国有企业。 改革开放后,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进行了全方位的体制改革,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所谓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是指国有企业中领导

机构设置、人事隶属关系、管理权利划分、干部培养选用、绩效评价、激励约束等具体体系和制度的总称。 一、我国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意义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在国有企业中实行严格的党管干部和政府直接管理企业,有它积极的一面,有利于用强有力行政手段保证实现经济目标,实践证明也是非常有效的。但随着改革开放政策逐步深化,原有的国企领导干部管理体制的弊端就日益暴露出来,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企业干部管理极不协调,已严重阻碍了国有企业的正常发展,成为我国经济体制问题重症区之一,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 1、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口 搞活国有企业对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目前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经过多年的摸索和积累,国有企业已具备较强的经济基础和思想准备,下一阶段国有企业改革,应当下决心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 首先解决好人的关系问题,尤其是要解决企业领导者的选择和管理问题。必须学习借鉴西方国家管理企业的成功经验,改变对国有企业实行政府直接管理的做法,采取市场化聘任制,实行彻底的委托代理

国有企业在可持续发展如何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a9136747.html, 国有企业在可持续发展如何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作者:崔园园 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16年第10期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6)05-000-01 摘要在国有企业当中,各级干部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正确、高效地使用和管理干部,是企业发展所必须破解的一个课题。在此,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谈谈做好国有企业干部管理的一些体会。 关键词国有企业干部管理问题措施等 YI /引言 国有企业的干部管理工作,是从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模式中孕育而生的一种管理模式,在上下级的职级设计,管理模式在很多时候都具有相似之处。但是,在涉及到企业的经营和管理的时候,国有企业干部管理又不能等同于事业单位,在国有企业的干部管理中有着许多属于国有企业的特性,在管理的方式上也有属于国有企业的一套办法。 二、国有企业干部管理的特点 (一)国有企业干部管理具有复杂性。其一,是干部管理的内容较多,在目前的企业管理工作当中,从干部的后备管理、考察任用、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廉政作风等方面都有相应的规定,都属于干部管理工作的范畴。其二,是干部管理的整体协调工作难度较大。干部管理的工作需要国有企业各大部门之间进行协同配合,才能顺利地完成这一系列的工作。最后,由于目前集团化的国有企业所经营的往往不是单一产业,同时也带来了多元化的干部管理问题,跨行业的干部组成给任用,薪酬、考核部门都带来了更多的工作量,对以制定出一个统一的、可以牵总的管理体系。 (二)国有企业干部管理的规范中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无规矩不成方圆,在一个的管理当中,一个既定的管理法则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在国有企业当中,干部的选拔任用必然与其的人格品德和工作业绩相关,德才兼备的精英才是上上之选,不排除打破资历,破格提拔的可能性;在薪酬上,即随着职级制定一个薪酬范围,但是根据工作强度、难度、责任度的大小分别制定不同的分配制度,在规矩中体现出了管理的灵活性,激励干部的热情。 (三)国有企业干部管理具有保密性。“保密”这个特性是干部管理所必须坚持的一个原则,同样也是这项工作严谨性的一个重要保证。在国有企业干部管理的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

县领导在审计署特派办反馈会上的主持词

县领导在审计署特派办反馈会上的主持 词 各位尊敬的审计署上海特派办的领导:首先,请允许我 代表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中来帮助、指导我们改进教 育经费管理工作。在近二十天的工作接触中,各位领导 孜孜不倦的敬业精神,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严明有序 的工作纪律,坦荡无私的胸怀,日以继夜的工作干劲, 都给我们全县人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给我们全体机关 部门工作人员树立了榜样,值得我们认真学习。下面请 审计署上海特派办领导指导工作:下面由县教育局汇报 有关审计工作;下面由县财政局汇报有关审计工作;刚才,各位特派办的领导对我县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作 了一个更规范、更科学、各严谨的梳理、归纳与分析, 详尽地指出了我县教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 照提示查看文秘资源网育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衷恳地提出了各项整改建议和意见,在此,我代表政府 再次感谢各位领导为此付出的辛勤工作,同时也代表政 府表个态:一、我们虚心、诚恳地接受各位领导的批评 和建议。会后,我们将把会议精神传达到各乡镇、各学校、各部门,把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实地呈

现在大家面前,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教育经费 管理工作列入各单位中心议程加以整改提高。二、按期 整改。对照各位审计署领导提出的教育负债、薄弱学校 扶持改造,规范财务管理和资金动作等问题,我们将在 即日逐项排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倒计时安排,分项分计划予以重点解决。三、实行长效监管。研 究建立财政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长效监督管理审计机制,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照章办事,重点克服发展中 存在的操作不规范、不合理、不完善等问题,规范发展 中的管理工作。总之,政府办学的宗旨和各位领导的愿 望是一致,都是为促进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请相 信我们,在各位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我们有信心有能 力推进我县教育事业步入一条依法、规范、有序之路。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 【时间:2003年01月23日】字号:【大】【中】【小】 审计署关于印发《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的通知 审法发〔2002〕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解放军审计署,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已经审计长会议通过,现予印发施行。 二○○二年三月十九日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结果公告工作,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审计署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审计结果公告,是指审计署以专门出版物方式,向社会公开有关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等审计结论性文书所反映内容的公告。 第四条审计结果公告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 (二)政府部门或者国有企业事业组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单项审计结果; (三)有关行业或者专项资金的综合审计结果; (四)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第五条审计结果公告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发布。审计结果公告不定期刊印发行。 审计结果公告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审计署办公厅负责。 第六条审计结果公告应当符合下列审批程序: (一)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需要公告的,必须经过国务院批准同意; (二)向国务院呈报的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需要公告的,应当在呈送的报告中向国务院说明,国务院在一定期限内无不同意见的,才能公告; (三)其他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需要公告的,由审计署审批决定。 审计署机关各单位、派出审计局、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不得发布审计结果公告。 第七条发布审计结果公告可以不再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第八条公告审计结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评价客观公正; (二)在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等相关审计结论性文书生效后进行; (三)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并遵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四)涉及不宜公布内容的,必须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或者修改。 第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审计结果公告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政治素质是国企领导干部应具备的最根本的素质。 作为一个国企领导干部,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应该明白我们的企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要淡泊名利、有无私奉献精神;为人正直,不以权谋私。因为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这是一个国企领导干部工作的根本宗旨;要顾全大局,有集体意识。干任何事情,不能仅仅考虑本企业的利益,要兼顾国家和社会利益,要有全局观念。 领导干部的品德修养,不仅事关个人品行,而且关系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 曾子说:“吾日三省吾身。”孔子也重视和倡导自省:“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一个领导干部只有经常自省修德,注重品德修养,才能经得起时间考验,受得住环境磨练,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才能做到不因权重而失重,不因权轻而自轻,不迷失人生方向。 在对外活动的场合,应当稳重自恃,尊重对方,不亢不卑,落落大方,表现出领导者应有的气质和风度;应带头严格遵守法纪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从严要求自己,自觉维护纪律制度的严肃性。按制度办事,按制度管人,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应带头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自觉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养成在组织和群众监督下开展工作的习惯;做到“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面对权力、金钱、美色各种诱惑,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严格自律,警钟长鸣,确保权力行使不偏向、不越轨、不出格。 除了有为人民服务的决心,还要有为人民服务的能力。 一个现代领导者应当具有较高的文化专业素质。领导者在通晓与自己负责的部门或单位的性质有关的专业知识基础上,不仅应该有扎实的文化基础和比较广博的知识面,而且应该通晓现代管理科学的基础知识,要掌握现代管理科学和领导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学会计划、组织、决策、指挥、协调这一整套本领。 要有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用科学武装头脑,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工作,提高决策的正确性;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放矢;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有科学的组织管理方面的知识,把单位的目标同干部职工的实际状况结合起来,统筹兼顾;,要善于团结各种人,一方面要善于激发公司干部职工的热情,塑造强大的战斗力。另一方面要善于社会交往,使各种社会因素都能为本单位的工作开展服务,为本部门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还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积累相关知识,注意参加各种培训,讲座,多和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土接触交流,并把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践中,从中深刻领会其内涵。 天赋是领导者素质培养的生理基础,学习是提高领导者素质的根本途径,实践是领导者素质培养的有效方法。 智力素质大部分是靠后天培养和锻炼的,作为领导者,除了要有敏锐的事物观察力、丰富的创新想象力、精细的思考分析力、超人的未来预见力,我们应该加强非智力因素方面的能力培养来提升智力素质。 良好的非智力因素对智力素质的发展起着调节和推动的积极作用,使智力素质在行为中得以充分发挥。一方面,一个先天素质较好的领导者,如果自身不努力学习,勇于实践,积极进取,自强不息,那么长久下去,也会变坏。反之亦然。另一方面领导者后天所形成的素质,也有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会永远停留在一个水平上。 良好的能力素质可以形成强大的凝聚力。 领导者能力素质水平是影响领导活动效果的最重要因素之一。领导者能否发挥其指导、指挥、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那么,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要出台哪些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从而更好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呢?下面就不妨和学习啦一起来了解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各位有帮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part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太仓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包括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包括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以及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批准列入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与依法办事相结合;(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三)市场认可与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相结合;(四)组织选拔与市场配置相结合;(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六)分类与分层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公司治理结构第五条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经理层、党委会职责,规范运作。 第六条董事会职数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设董事长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若干人。 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制,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第七条经理层由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组成,职数一般不超过6 人。 经理层实行总经理(总裁)负责制,总经理(总裁)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党委会职数一般为3~9 人,一般设党委书记1 人、副书记1~2 人、委员若干人,设纪

审计署制定的审计文书格式

审计署制定的 审计主要文书种类和参考格式 一、主要审计文书种类 (一)审计通知书 适用于通知被审计单位(含被调查单位)接受审计(含专项审计调查)。 (二)协助查询单位账户通知书 适用于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三)协助查询个人存款通知书 适用于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四)封存通知书 适用于封存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五)审计报告 适用于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后出具审计结论。 (六)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适用于对预算管理或者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后出具审计调查结论。 (七)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 适用于以审计机关名义向被审计单位征求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的意见。 (八)审计决定书

适用于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进行处理、处罚。 (九)审计移送处理书 适用于移送有关主管机关或者单位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审计处罚决定书 适用于对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且拒不改正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二、主要审计文书参考格式 1.审计通知书参考格式 2.协助查询单位账户通知书参考格式 3.协助查询个人存款通知书参考格式 4.封存通知书参考格式 5.审计报告参考格式 6.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参考格式 7.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参考格式 8.审计决定书参考格式 9.审计移送处理书参考格式 10.审计处罚决定书参考格式

****(审计机关全称) 审计通知书 *审**通〔20**〕**号 ****(审计机关名称)对****(项目名称)进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 ****(主送单位全称或者规范简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条的规定,我署(厅、局、办)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年**月**日起,对你单位****进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 审计组副组长:*** 审计组成员:***(主审) *** *** *** 附件:********* (审计机关印章) ****年**月**日 [说明: 1.审计通知书及其他审计文书参考格式正文中用斜体字标注的内容为说明性或者选择性内容。

审计部门领导工作总结

审计部门领导工作总结 审计部门领导工作总结一年来,在公司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我在审计部经理的岗位上,带领审计部的全体同仁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审计计划,紧紧围绕公司提出的"加大核查、审核、监管力度,确保各项制度深入落实"这一工作目标,积极主动地在公司内部开展了审计工作。经过全体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主要表现在: 1、从公司内审工作的开展上实现了由原来的浅层次、窄领域的简单审计向多方位、宽领域的综合审计的转变,实现了从创建到各项工作得以健康发展的良性过渡。 2、从个人的工作能力发面,实现了从最初的不了解、不熟悉,工作过分谨慎小心,甚至有些领域不敢介入,到现在能大胆的、全面的开展工作的转变。 可以说经过一年的努力,我现在已经全部融入到了这个充满活力、朝气的大家庭中,但这与领导对我的期望和要求还存有较大的差距。不过我相信有公司领导的信任,有在座的各位部门经理的大力支持,再加上我们全体审计人员的勤奋工作,公司的内审工作一定能一年会比一年有起色。同时也会能得到公司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及欢迎。下面我从三个方面汇报工作: 一、20XX年的主要工作 1、严格审计的纪律和制度

审计部是一个新设部室,领导寄予我们厚望,同志们也关注着我们的发展,我深知责任重大。为了使内部审计工作在公司管理中得以顺利开展,审计部在成立后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就根据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结合内部人员的具体业务能力,本着既要明确各自岗位职责,还要坚持分工不分家的原则,进行了内部分工。并从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工作形象和工作结果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些基础工作的进行,为我们全年工作的顺利展开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2、积极开展对驻外分公司财务管理的监督和评价 XX公司是我公司至今唯一一家对外独立开展经营业务的驻外分公司,年生产各种复合肥近40000吨,加上销售总公司的肥料,XX 年销售收入已经突破了一亿元,公司的资产总额也达到了1000多万元。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该公司一直没有建立起完整、严密的内部核算管理制度,从而使会计信息的反映带有很大的不真实性,也给总公司的财务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性。根据公司领导的要求,我们在对其会计核算进行检查审核的同时,先后分两个阶段对该公司的财务管理进行规范、核查。第一阶段是参照总公司的相关制度,帮助该公司制定其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仓库管理的工作流程,健全会计核算的账簿体系,规范会计核算程序,建立严格的、定期的会计报告制度。第二阶段,对规范后的会计核算制度,实施正常的审计检查,通过这一系列工作,规范了该公司核算制度的同时,也教育了会计人员,增强了他们做好工作的责任心,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内部审计协会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发展报告

内部审计协会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发展报告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发展报告 前言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在我国内部审计工作中处于主导地位,其工作水平和发挥的作用,反映了我国内部审计的总体水平和发展趋势。近年来,国有企业在推进内部审计转型与发展中,发挥着领跑者的作用。为了总结和推广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经验,引领和推动我国内部审计的全面转型与发展,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以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和深入单位调研等方式,对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和烟草企业内部审计情况进行了普查和调研。在对普查数据和调研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归纳提炼、理性分析的基础上,写出了《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发展报告》。报告分法律环境、基础建设、业务发展、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及职业化建设六个部分。希望各级政府和各级审计机关、内部审计(师)协会、广大内部审计工作者以及社会各界,通过这一报告全面了解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发展状况,进一步关心和支持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转型与发展。 第一部分法律环境 一、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一)法律法规。1982年12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在我国实行审计监督制度。1983年8月国务院批转审计署《关于开展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请示》,明确了建立内部审计的范围和内部审计与审计机关之间的关系。1985年8月《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确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大中型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1988年11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对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职能、任务和领导关系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1994年8月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内部审计制度。2006年2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会计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进一步提升了内部审计的法律地位,为推进内部审计实现法制化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审计署规定。1985年12月审计署发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任务、职权和程序。1989年12月审计署发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明确了根据管理需要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及内部审计机构的领导、指导关系。1995年7月审计署发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对内部审计的机构设置、领导关系和指导关系、审计对象、主要权限、审计程序、干部任免、职业要求、违规惩处等,做出了比较完善、具体的规定。2003年3月审计署发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明确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三)有关部门规定。1997年1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其中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监督;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2002年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其中第五十四条规定:审计委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兼职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及兼职管理,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兼职,是指人事和工资关系在公司,未办理调出、辞职等手续的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社会团体”)和企业的兼职。 在社会团体兼职包括兼任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等。 在企业兼职包括兼任企业领导职务、顾问等名誉职务以及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企业职务。 第三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和企业兼职管理的原则: 1. 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分类管理。 2. 坚持有利于提高教学科研质量、有利于产学研结合、有利于服务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3. 坚持从严管理,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影响本职工作。 第四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做好本职工作上,忠于职守,廉洁自律。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兼职的,在兼职活动中要严格遵纪守法。 第二章兼职管理

第五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所兼职的机构必须是经主管部 门认可、登记注册的合法机构。不得到有敌视、分化我国背景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兼职。 第六条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批准,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可兼任与本单位或相关的社会团体职务,兼职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 第七条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中层及以上职级 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在企业兼职。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在下列企业兼职,兼职数量一般不超过1个。 1. 与本职业务相关的公司出资的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或参与合作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 2. 本人科技成果转化的企业。个人科技成果转化,可以获得现金奖励或股权激励,但获得股权激励的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为所持股权的企业谋取利益。 第八条公司经营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企业兼职按照国有企业 领导人员在企业兼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在兼职单位获得 的报酬,应当全额上缴公司财务部,年终一次性拨付给所在单位,由各单位研究决定对其奖励额度。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取酬,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所兼职务实行任期制的,任期届满拟继续兼职的,应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在同一个职位兼职不得超过2届;所兼职务未实行任期制的,兼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 年。 第十一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职务发生变动,其兼职管理按照新任职务的相应规定掌握;职务变动后按规定不得兼任的有关职务,应当在3个月内辞去。 第三章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兼职必须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兼职。审批程序为: 1.本人填写《XXX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兼职审批表》,并附拟兼职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拟兼职单位邀请函、拟兼职单位章程及现任领导名单、本人兼职取酬情况的书面说明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支委会、董事会会议研究同意后,报阳光集团党委组织部。 3. 阳光集团党委组织部提出意见报阳光集团党委审批。 第十三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拟在国际学术组织或有国(境)外背景的社会团体和企业兼职的,党委组织部要听取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等主管部门意见。

高校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点

高校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点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心在于指标评价体系的设计,为什么建立这个评价指标体系如此之难?这从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可以发现:审计客体由静态的会计资料,到动态审计对象(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从有形到无形,从客观反映到抽象分析。经济责任审计的客体、对象、程序、报告等,都有一个质的变化,过去审计的重点强调真实性、合法性,现在必须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并重。要能很好解决问题的症结,评价指标必须体现三个方面的要求:首先是直观,从经济责任审计受托责任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供领导干部个人在其任职期间经济行为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及个人廉洁情况的信息。当然这里所说的“直观”不能简单理解成“好”或“坏”、“一般”等,而是一系列科学、规范、简明的定性、定量评价。换而言之,就是可具操作性;其次是当事人心服,不言而喻,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会对领导干部个人政治前途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审计下达的结论,不是建立在充分、可信的资料基础上,客观、公正的评价,那不仅是没有履行好审计职责,而且存在很大的审计风险;再次就是社会认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大而言之是反腐倡廉,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如果得不到社会的认可,那就失去了存在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基础。 CCPCPA 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是指从接受申请到作出审计评价、结论通知,按顺序有条不紊的工作过程。这个过程同其它审计相同的是,也可以分为审计的准备、实施和结束三个阶段。不同的是,每个阶段在具体程序上有所差别。这是由审计的目的、内容和时间等要求的不同所决定的。 ㈠、审计的准备阶段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之前,有关干部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和被审单位,都应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其具体程序是: 1、院长、部门负责人任期届满或中选调离(包括免职、降职、提升、辞职)之前,由矿大审计处主管部门或专门的干部主管部门填制《经济责任审计申请书》,向审计机关提请审计。审计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可自信审计,也可以委托

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转型问题探索-内部审计论文-会计论文

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转型问题探索-内部审计论文-会计论文 ——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已远远无法符合企业的发展要求。企业的稳定发展将更依赖于内部审计的管理和服务职能,而不仅仅是单纯的纠错查漏。现阶段国有企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急需能与之相适应的内部审计体系的支持,所以,加强对内部审计转型问题的研究成了必然趋势。 关键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转型,问题 进入21世纪,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经济体制也不断地发生着变革。国内外在内部审计方面兴起研究热潮。从文献量来看,国外学者对于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转型研究文献相对较少,其研究大致方向侧重于内部审计目标和企业的战略目标一致性。在早期Strachan,H.(1976)、

Leff,N.H.(1978)、Nolan(2001)等人都研究了大型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问题。他们主张提升内审在绩效及管理方面的关注度,建立增值型内部审计,保证其目标与企业发展目标一致。近几年,房维磊(2013)、张宇(2014)、刘英(2015)等多位学者先后发表论文研究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转型的问题,提出完善内部审计转型建设的组织体系、人才体系、信息化体系等建议。 一、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转型的原因和方向 (一)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转型原因 在传统模式下,内部审计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经理层。其工作可能会对经理层比较有益,这将会导致利益维护不平衡,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在这种形势下,传统模式下的内部审计已经远远不够满足国有企业发展的内部需要。在国企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也意味着内审的转型。因为国有企业不同于其他企业,在内部审计中含有较浓的行政

国家审计署针对社会保险专项审计的基本方法与要点.docx

社会保险专项审计的基本方法与要点 社保审计是对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基金情况的专项检查,与一般的会计报表审计在内容和方法上有不同侧重,根据审计目的及范围的需要,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也应有所不同,特别是不能仅局限于财务会计资料,还要对企业劳动人事和统计部门提供的人员、工资等统计数据进行认真核实,并与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两厢对照,以确保审计所需要的三个基本数据~审计年度的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年平均人数以及审计年度的实际参保人数的真实性、准确性,据此测算复核该单位应缴社保金额,以求得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另外,审计过程中充分与企业沟通,向企业宣传社会保险方面的有关政策,也是义不容辞的。以下我们仅结合北京市的行业审计特点,以2001年度为例(社保问题政策性很强,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往往会有不同特点和要求),谈谈我们的一点体会。 一、入户前的准备工作 社保审计政策性强,专业要求高,因此首先要做好充分的审前培训,制订扎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特定的审计程序,由此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入户前,应提前向被审计单位详细说明情况并通过传真等方式发出由主管部门签发的《审计通知书》,同时将被审计单位须提供的审计所需资料及被审计单位需提前填报的一些表格以传真的形式发给被审计单位,并约定审计外勤时间。 二、一般审计程序 (一)入户后应在第一时间向被审计单位人事、劳资部门主管人员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主要询问人员结构、工资薪金水平等,同时结合查阅被审计单位的职工花名册、工资统计台帐等,并请主管劳资人员提供相关各类人员的具体数字。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只有了解清楚被审计单位各类人员的基本构成,才能区分应参保与不应参保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在下面的工作中,就可着重审查所有应参保人员是否都已参保,有无漏报人数现象,避免了在工作过程中,才发现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同时由于说明在先,有所承诺,被审计单位也不便于再改口,推脱漏缴保险费的责任。 此外,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也是我们需要关注的: 1. 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性质,是否有分支机构,因为不同性质的单位,缴纳保险的范围以及需提供的资料会不同,例如,分支机构一般无104报表;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暂不交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 2. 了解被审计单位成立的时间,都缴纳了那些社会保险?因为不同的单位参加保险的种类和时间会有不同,例如,由事业单位改制后成立的企业,有的一次性缴纳了1992年至2001年养老保险;另有一些企业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 了解企业有无统计部门制发的《劳动情况表》(以下简称104报表)。因为被审计单位有可能未填报104表,那么会对其核定某些险种的缴费基数产生影响。例如,企业无104报表,工伤、失业缴费基数有可能是由养老保险基数核定;也可以由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来定。 4. 了解被审计单位在上年度减少人员和审计年度内人员增减变化情况。因为在人员工资水平不一致的情况下,上年度减少人员和审计年度内人员的增减均会对平均缴费基数产生影响,直接影响审计结果。例如,企业在审计年度内年平均新增10 人,平均基数为1500元/人;同时企业又减少5人,平均基数为3444元/人,如不做人员及工资总额的增减变动,企业会出现多交或少交社会保险情况。 5. 被审计单位的职工中是否有关系在外单位人员、内退人员、离岗人员、保留人事关系不发工资人员、出国人员、新参加保险人员或实习生等,准确区分上述人员可以确保应参保人员数量的正确性。 6. 企业工资的核算情况,有无人员台帐、单独保存的工资表、企业发放的过节费、奖金、加班费、住房补贴、通信工具补贴、住宅电话补助、误餐补助等,只有核实清楚上述事项,才可以保证审计出的人均月缴费基数的正确性。

国有企业党员干部附加学习测试题解析

国有企业党员干部附加学习测试题 一、判断题 1.因无法拒绝,接受可能影响廉洁从业的礼品的,所接受的礼物应当一律登记、交公。(A) A.对 B.错 2.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A) A.对 B.错 3.国企领导干部不准利用知悉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A) A.对 B.错 4.国企领导干部不准私存私放公款。(A) A.对 B.错 5.国企领导干部不准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A) A.对 B.错 6.国企领导干部不准默许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A) A.对 B.错 7.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相关材料。(A) A.对 B.错 8.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结合年度考核,每季度对所管辖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B) A.对 B.错 9.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中层经营管理人员属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适用范围。(A) A.对 B.错 10.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基层管理人员和承担财会、购销、项目负责等重要岗位的人员,不适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B) A.对 B.错 11.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批准后,可以以个人或者其他名义用企业资产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购买金融产品、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B) A.对 B.错 12.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可以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B) A.对 B.错 13.国有企业的监事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A) A.对 B.错 14.国有企业应当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制度,并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A) A.对 B.错 15.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受到免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那么,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要出台哪些一系列的管 理制度,从而更好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呢?下面就不妨和学习啦一起来了解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管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各位有帮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part1】第一章 总则第一 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符合科学发展 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资产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章》)、《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 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太仓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 包括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 副董事长、 董事(不 包括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 纪委书记,以及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批准列入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与依法办事相结合;(二)管资 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三)市场认可与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相结合;(四)组织选拔与市 场配置相结合;(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六)分类与分层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 公司治理结构第五条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 事会、经理层、党委会职责,规范运作。 第六条董事会职数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 长、董事若干人。 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制,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决定企业重 大事项。 第七条经理层由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组成,职数一般不超过 6 人。 经理层实行总经理(总裁)负责制,总经理(总裁)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 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党委会职数一般为 3~9 人,一般设党委书记 1 人、副书记 1~2 人、委员若干人, 设纪委书记 1 人。 党委会是企业的政治核心,实行民-主集中制,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董事会、经 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第九条党委会、董事会和经理层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董事长和党委书记一般由一人担任;董事长与党委书记分设的,党员董事长可兼任党委副 书记,党委书记可兼任副董事长。 第三章 任期规定第十条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

国有企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doc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深化,给国有企业带来了蓬勃生机,国企正逐步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化,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主体,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通过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和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由于客观体制上还存着一些漏洞,监督体制不科学或监督不力,相关制度得不到落实,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加强国有企业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成为亟待关注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信息失真 企业财务人员不遵守企业会计准则,为了企业利益,随意粉饰财务报表的现象较为突出,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主要表现在:一是为达到企业筹资的目的,不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没有将负债全部记入账内;二是企业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有关经济目标考核任务,少计成本费用;三是截留应上缴的财政收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二)偷漏国家税收 企业纳税意识淡薄,采取一些违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办法,以逃避纳税。主要表现在:一是将收入记入往来,以达到少缴税金的目的;二是将商品以低廉的价格销售给关联方,少缴税金;三是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缴视同销售行为所涉及的相关税费。 (三)违规发放职工薪酬 一些领导干部的法纪意识淡薄,为满足企业职工要求,维护自己在职工中的威望,不顾工资总额的限制,采用多种形式,超额发放职工薪酬,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正常工资外,以发放各种通讯费、交通费、津贴、奖金等形式,超额发放职工薪酬;二是利用下属单位,重复发放职工薪酬。 (四)挪用公款和公款私存等现象较突出 由于企业对货币资金监管不严,致使出现挪用公款和公款私存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货币资金的盘点间隔时间过长,同时又未实行不定期盘点制度,致使货币资金在盘点间隔期间失去监控,出现公款私存等违规违纪问题;二是企业未对工会和下属单位的货币资金实施监管,致使出现挪用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五)以商务活动等名义浪费国有资产 企业以各种商务活动的名义消耗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尤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借洽谈业务、接待参观、考察等名义,搞公费旅游和吃喝、玩一条龙,挥霍资产;

审计署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审计署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审计署。审计署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是国务院的审计机关。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将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的职能划归财政部。 2.减少统一部署的审计项目,地方审计项目由地方审计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要求自行安排。 (二)新增的职能。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审计监督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审计监督中央银行财务收支以及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3.组织对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4.审计监督社会保障资金和环境保护资金。 (三)转变的职能。 将审计署派驻部分国务院行政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审计机构调整为派出审计机构,其人、财、物由审计署直接管理,被审计单位负责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审计署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审计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审计、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办理地方性审计法规和规章的备案审查;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 (二)向国务院报告和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中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中央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省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4.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和中央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5.国务院部门管理的和受国务院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审计署进行的审计。 (四)向国务院总理提交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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