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一、未成年人的概念及有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之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九年制义务教育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是系统而健全的专门研究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也是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主要依据。我国的《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劳动法》等也都有相关保护未成年人的内容。如《宪法》第46条、49条,《刑法》第17条、49条,《民法》第11条、12条、16条,《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等都对未成年人做了较全面的保护性规定。可见,未成年人在我国是受到了相当程度的重视,因为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现代化事业的成败,并进而影响到我们国家的前途以至整个人类的未来。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什么叫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根据《刑法》规定的有关构成违法犯罪的三个要件(即,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行为的违法性;行为的应受刑法惩罚性)可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定义为:18周岁以下的具有危害社会并应受到刑法惩罚的违法行为人。
从各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来看,未成年人产生违法犯罪的原因除未成年人本身的身心特征外,还涉及到家庭原因、学校原因和社会原因等环境因素。
(一)家庭原因。家庭是社会构成的细胞,是孕育人类成长的摇篮。它是人出生后最初也是最直接的环境,从孩子呱呱坠地那一天起,他们就处在父母襁褓中,受到这个家庭经济、政治、思想、人际关系的影响。家庭关系是最初也是最重要的人际关系,人们通过这种关系获得人生最早最直接的社会体验,也获得这一家庭所反映的时代的社会文化和特有的社会阶层、职业特性,为以后的人格发展埋下的根基。家庭中对孩子的态度,将对孩子的性格形成、情感态度有着直接的影响。一般而言,家庭矛盾越少,越和睦,其他诸如住房、生活条件差,子女生活在和睦的环境里,许多不足可因父母的美好感情和受护而填补;反之,孩子生活在无穷的争吵和粗暴的恶劣环境中,不仅因此易形成孤僻、易怒、粗野等性格,而且由于缺乏父母的爱护和管教,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也不少。家庭造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主要有家人对孩子的教育无力、无时、无能三种情况。
1、无力,也就是家中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没有精力。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我国打破了计划经济时代“吃大锅饭”的格局,正走向靠竞争求发展、求生存的市场经济时代。其中一部分高投入、低产出的企业相继破产或被兼并,很多工人自然下岗。这就使一部分人成天为了生计而劳顿,没有能力和更多的精力来照顾、教育孩子,让其放任自流,由于他们心理、生理的不成熟,使其很容易步入歧途。
2、无时,也就是家中父母对孩子没有时间来教育他们。一部分人成天都在为生存环境
而思索、奔波,不顾及子女的成长教育,从而也致使一部分未成年人由于放松了管教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无能,也就是家中父母无能力照顾教育孩子。一是哪些父母离异的单亲家庭,由于家庭的缺陷,致使孩子的教育管理失控,没有了父母的关爱和一个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孩子不仅精神得不到慰籍,思想得不到教育,往往温饱也无法保证,也使一部分未成年人流落街头,沾染恶习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二是由于现在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有的父母过度对他们娇宠溺爱,百依百顺,有求必应,对明知是不合理的要求也容忍满足一味迁就,既使是违反道德,甚而是违背法律的事也不闻不问。甚至包庇纵容,为其开脱撑腰,逐渐养成自私任性、贪图享乐、好逸恶劳、放荡不羁的习性,一切唯我独尊、唯我所需,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不择手段。由于家庭教育职能上的缺陷,从而也造成一些未成年人逐渐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三是家庭教育的简单粗暴,这是溺爱娇惯的反面,也是我国旧社会“黄金棍子出好人”的延续,是家长不懂教育心理学管教无能的表现。这种管教方法的结果极其容易走向极端:一种是孩子变得胆小如鼠,谨小慎微,长大后缺乏独立生活和敢作敢为的精神;一种是孩子强烈反抗,轻则出逃、重则对打,以至后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学校原因。学校是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场所,是培养精神文明之花的摇蓝,是社会复杂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的教育制度、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不仅取决于社会诸条件的发展、受到社会诸条件的制约,也返过来促进社会的改造和进步。学校对未成年人社会化的完成,其影响力仅次于家庭。在学校里,未成年人和教师是上下的纵的人际关系,和同学是左右的横的人际关系。因此,他们可以学到和掌握到在家庭里不能学到和掌握的内容,可以从中逐渐体验到自己的社会地位及进行客观的自我评价,对人格形成产生重大影响。
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也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部分。这部分人多数都是在校学习成绩差,不听老师的教导,从而老师也放松了对他们的严格教育,学生则自暴自弃,有“破罐子破摔”的想法,从而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另一个原因来自私立学校的出现,使学校日趋商业化,原来好一点的学校都逐渐“私立化”了,高昂的费用使穷人家的孩子就只能望尘莫及。大家有一个“共识”:一般而言,名牌学校生源素质好,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高,培养出来的学生成才的可能性大,反之则无法成才。从而使一部分人认为自己读的是差学校,没有什么前途可言,于是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再加上一些家长也有类似看法,也就不想去严格要求孩子,也造成一些学生堕落。
一些不正规的社会办学,学校只想到把学生的钱收到手就行,更本没有考虑学生毕业后的问题,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各类武术学校,他们很少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只注重了“技能”的培养,学生毕业后由于没有一个好的就业门路,于是大部分学生都流向社会,一旦受到不良影响,他们自持学了几天武术,就天不怕、地不怕,有的更是胆大妄为,
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社会原因。古语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社会环境可以喻为一个“大染缸”,它将世界染得形形色色,未成年人由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还未真正形成,社会环境这个“大染缸”也就肯定会左右他们的思维和行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西方的一些腐朽堕落的社会风气也会不断浸入。因为未成年人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就难免会被那些腐朽思想所侵蚀。纵观影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宣扬暴力的电视、电影、录像、电子游戏等;各类黄色淫秽书刊、录像;各种社会不良风气;管制刀具的泛滥。
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对策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既是减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需要,也是培养造就下一代的需要。早在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上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就将执行两个文明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相提并论。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报告中又将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作为了我国安邦治国长足发展的重要方略。这样也就进一步把解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问题提到建设社会主义两个文明的战略高度上来了,同时也就将预防、治理以及有效地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提到了科学的高度。《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九年义务制教育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颁布实施,为我们指明了研究、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方向。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是我们探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对策的总要求。既然家庭、学校、社会是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那么我们就应在家庭、学校、社会建立起三道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防线,以构成一个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体系。让三者成为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从而达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最佳效果。(一)家庭防线。它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可利用家庭成员和未成年人之间特别亲密的关系,及时发现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在初期对他们加以指导、教育、保护以及限制其行为继续发生,或者通过有关部门配合进行共同娇正,此时应是预防的最佳时机。
(二)学校防线。这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二道防线。这就是利用老师和同学和他们相处的关系来发现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知道后就及时采取指导、教育、关怀和限制的办法,也将收到好的预防效果。因为初发行为是较易矫正的,而他们也愿意听取老师和要好同学的话。
(三)社会防线。这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三道防线。它是最大的一道防线,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线。因为未成年人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之时,总是背着亲人、老师和同学,但无法避开社会大群体中的每一个人,如果一旦发现了就及时告知家人、学校或有关部门,让其实施教育,一定会收到好的预防效果。这就需要全社会都来关心未成年
人的成长。
四、我认为可采取下列具体措施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1、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必须高度重视,要把未成人的健康成长作为一件事关国家前途、民族兴旺发达的大事来抓。我们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教育都非常重视,都肯定了未成年人这一代是我们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毛泽东同志把未成年人比作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十年改革的经验时说:“改革十年最大的失误在教育方面发展不够”;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强调:“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要十分重视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这些伟人和领导人的论述,无一不是肯定了对未成年人这一代教育的重要。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这一代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他们成长为祖国的栋梁之材。
各类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引导,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各法制部门要建立、健全和完善落实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使其做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有法可依。各教育部门要抓好教育战线的领导管理,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为未成年人在校的健康成长和培养同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他们树立科学精神、掌握科学方法,鼓励创造发明,消除愚昧,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增强他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要抓好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管理,特别是校园周边秩序的管理,从而净化社会环境。通过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齐心协力,营造一个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2、加强理想、道德、法制教育。各级各类学校都要采取形势多样适合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特点的教育方法,向他们进行共产主义理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学校坚持由专业老师上法制课,从思想上解决未成年人的守法观念,同时也使他们知道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有效地减少和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
3、突出重点、建立和完善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工作机制。社会各部门要针对未成年人可塑性强的特点,把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转化作为重点,积极探索和完善教育、挽救工作机制。一是要完善落实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落实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帮教工作。各级综合治理部门具体负责辖区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组织落实。各街道、居委会和居民群众要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小组,负责对辖区未成年开展帮助教育,并把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转化率作为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发挥青年先锋队的作用,采取“志愿者行动”、“结对子”和“多帮一”等形式,把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纳
入经常性工作之中;公安机关要发挥在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中的龙头作用,对辖区内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综治办的领导下,积极和有关部门配合,逐个落实帮教力量,帮教措施,把转化率作为考核管段民警和派出所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落到实处。
4、政法部门要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处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政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侦破和审判,要本着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要立足教育感化,落实监护管教;对严重违法犯罪,特别是屡教不改的,要严格依法处理,从根本上杜绝屡抓屡放,恶性循环的问题。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其预防
未成年人犯罪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就是关心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这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每年竟以超过两位数的百分比递增,犯罪总量持续增长,犯罪类型呈多元化趋势。而且,未成年人犯罪进一步呈现出低龄化、暴力化、团伙化的趋势。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一)主观方面的原因
1.文化程度偏低,辨别是非能力差。据调查,未成年人犯罪中,绝大多数未成年人都是小学以下或初中辍学文化程度。步入社会后,无业可就,把看录像、上网、玩电子游戏机作为生活的主要内容,把冒险作案当英雄,把哥们义气当友情,把结帮成伙当靠山,久而久之,思想上潜移默化地形成犯罪意识。
2.不知法,不懂法,法制观念淡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及其社会危害性。虽然他们也知道偷、抢等行为不对,但绝对没想到会是违法犯罪行为。
3.头脑简单,缺乏自控力。未成年人接受知识快,思想感情、兴趣爱好丰富,但缺乏理性判断力,缺乏分辨是非和自我控制能力,他们做事往往是一时冲动,不计后果。
4.好逸恶劳,贪图享受。在当今受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人们的道德、价值、审美观念发生了变化,这对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产生的影响是深刻的,“老实人吃亏”、“不捞白不捞”等处世哲学对未成年人起了很强的毒害作用。
(二)客观方面的原因
1.家庭方面的原因。调查表明,生活在以下四种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是残缺型家庭。在残缺型家庭环境中生长的未成年人,由于其父或其母对孩子不负责任,放任自流,甚至推给别人去管,因而导致这些未成年人不同程度地存在人格的缺陷和心理的畸变,一旦他们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极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是溺爱型家庭。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男性占绝大多数。现在的独生子女政策,使得这些男性未成年人成了家中的“独苗苗”,有的甚至成了家庭中惟一的“传宗接代人”。不
但父母对其娇生惯养,过分溺爱,而且在爷爷奶奶辈的偏袒下,甚至大爷、叔叔辈分的人也要对他高看一眼,致使这些未成年人从小在“光环”中生长,处处以我为中心,妒忌、攀比成性,自立能力极差。一旦家庭满足不了其不断膨胀的欲望,有的便以非法手段获取,直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是高压型家庭。有的家庭信奉那句古话“棍棒之下出孝子”。他们对自己的孩子要求十分苛刻,致使孩子产生了逆反心理和人格异常,变得孤僻、暴戾,直至离家出走,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是袒护型家庭。有的家长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当他们发现孩子有违法犯罪时,不是“防微杜渐”,带孩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以求孩子“悬崖勒马”,而是千方百计为孩子遮掩,甚至向公安机关作伪证,包庇自己的孩子。包庇不但不能救自己的孩子,相反,包庇使得孩子胆子越来越大,直至走向犯罪的深渊。
2.学校方面的原因:
一是重智育,轻德育的应试教育的副作用。在及格率、升学率压力下放松思想品德和素质教育,厌弃双差生几乎成为普遍现象。这导致了部分学生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
二是法制教育欠缺。虽然当前有相当数量的中小学校开设了法制课,但未形成体系,有的甚至等出了问题,应急性地请政法部门上一堂法制课就完事了。
3.社会方面原因:
一是传媒的误导作用。当前,社会文化良莠不齐,不良文化影响并导致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比比皆是,触目惊心。特别是那些充满色情的淫秽影视、录像、书刊,还有那些充满凶杀、恐怖的影视镜头及作品,甚至包括行侠仗义的武打作品充斥媒体和市场,使得道德观念不完整、法律观念相对淡薄、世界观尚未定型的未成年人不加分析地盲目模仿,诱发犯罪。
二是学校周边环境不良。目前,有的学校周围宾馆、酒吧、游戏厅等各种不适合未成年人涉足的娱乐场所云集,个别地方校园周围甚至还出现了较为突出的黄、赌、毒问题。缺乏自制力、判断力又好奇多动的未成年人每天耳濡目染于灯红酒绿之中,很容易引发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和治安问题。
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
(一)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德育教育
在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比较突出的时期,综合治理工作要真正行使一票否决制度,对违法犯罪现象比较突出的学校,在评优评先方面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况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相应地处理。教育部门要定期召开德育工作研讨会、交流会、现场会,及时研究学校德育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情况和问题。评选德育先进学校要保证质量,并实行年审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应加强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对班级学生进行分类,建立重点学生档案,对单亲家庭、家庭经济困难、文化成绩较差和行为表现较差以及心理方面有问题的学生分别建档,制定相应的教育、管理措施。要建立“问题学生”的帮扶制度,学校领导干部、所有课任老师、后勤管理干部都应实行“一帮一”责任制,每学期进行考核奖励。
(二)办好家长学校,不断提高家教水平
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位老师,自己的言行举止、文化修养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家长一定要注意营建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要把好家庭教育作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要注意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改正自身存在的不良习惯,不让孩子做的首先自己不要做,在行动上成为孩子的表率。要引导孩子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对孩子从小严格要求,慈爱但不溺爱,要做好未成年人自我防范的教育,避免误入歧途。针对当前家长素质、传统的教育方法不适应独生子女教育的新问题,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办好家长学校,及时指导家长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采取正确科学的方法管教孩子,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
健康的人格是健康人生的保障。专家认为,和盗窃、抢劫等犯罪相比,由心理变态引发的犯罪,具有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突发性强、难以预防等特点,往往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承担预防未成年人不良心理的重任,一是家庭,二是学校。一些发达国家通过立法规定,6岁以上儿童必须承担相应的家务劳动。而我们现在的很大一部分独生子女却从小没有养成劳动的习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缺乏对家庭的责任感和对父母的尊重,你又怎能指望他们能担负起对社会和他人的责任呢?吃苦和勤俭教育是家庭教育的两大重任,是预防未成年人不良心理的重要手段。作为学校,当发现学生遇到挫折、诱惑、干扰时,要及时疏导,注意和家长取得联系,携起手来进行帮教,使处于困惑中的未成年人走出迷惘。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要既关注他们的生理健康,又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
(四)启动中小学校法律教师培训工程
目前,在中小学校开展普法活动主要依靠的力量是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这些在政法系统工作的兼职副校长和辅导员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学校缺少法律教师的
不足,但是由于他们自身工作的忙碌,导致很少有机会接触学生,加上他们对教育工作以及对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律不是很熟悉,所以开展法制教育只能起到临时和补充的作用。为此,我们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尽快聘请法学专家为每所中小学培养一名法律教师,培训的内容包括未成年人权利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怎样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以及处理程序等。通过培训,使法律教师能够担负起学校法制教育以及处理日常涉法问题的责任。
(五)净化社区文化环境
一是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
二是加强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管理,加大对其从业人员的法律培训,增强守法意识,净化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土壤。同时要加大公安、文化、工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扫黄”力度,严禁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等场所,加强对网吧的管理,防止不良文化因素通过网络侵蚀未成年人。
三是政府要加大投入,尽可能多建一些青少年宫、少年影院、科技馆、文化馆、体育馆以及青少年社区教育基地等适合未成年人学习、娱乐、活动的场的,使未成年人在业余时间也能接受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的熏陶。
(六)完善“一条龙”司法保护制度
一要继续加强《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唤醒社会各界关爱未成年人的意识,从而对未成年人群体提供强有力的保护措施,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
二要保障这三部法律的贯彻落实。
三要继续完善未成年人法庭、未成年人预审员、未成年人检察官、未成年人律师等做法,形成特定的未成年人案件司法程序。继续推广工、青、妇的有关同志担任陪审员的做法,增强预防的社会效果,真正实现“司法一条龙”,形成教育和预防的合力。
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特点、原因及预防 “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百余年前维新派领袖梁启超曾一针见血的指出青少年与国家前途、命运的关系。而今未成年人犯罪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一起被称为当今世界的三大公害。因此,预防与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根据我国《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18周岁以下为未成年人;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视为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持续上升势头,不仅危害公私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了社会的长治久安,而且极大的催残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给千百万个家庭带来不幸。因此,正确的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和原因,结合实际,采取相应的对策是十分必要的。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呈上升趋势,犯罪手段不断向成人化、智能化发展、犯罪类型也多种多样。 一、从近年来的调查情况看,未成人违法犯罪主要存在以下类型和特点: 1、犯罪的形式,团伙性犯罪,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团伙犯罪(如:结伙抢劫、结伙偷盗等),未成年人犯罪以团伙作案为主要形式,单独作案较少。未成年人心理尚不成熟,他们往往喜欢模仿武侠小说、武打影片中帮派活动的形式,三五结伴成伙,结伙成帮、结帮成派,共同进行犯罪活动。相互间订立攻守同盟,诡言狡辩,“人小鬼大”,给侦破审理带来不小阻力。这些未成年人往往纠合成群,少者两三人,多者七八人,出于哥们义气,相互壮胆,共同作案,盗窃抢劫。手段凶狠,动辄持刀行凶、不计后果。犯罪残忍性上升,对社会破坏性增大。案例:2000年,年龄均在16至17岁的咸阳农村青少年豆成彬等4人,在短短3个月时间内,翻窗、撬门入室盗窃5次,偷现金、实物总计人民币1468元;2002年11月下旬,宝鸡市凤翔县的7名15至17岁在校中学生联合杀死同学;去年5月初,汉中市城固县3名不满18岁的中学生共同伤害一女乞丐并致其死亡。还有青少年以一定的特征如地域、性格、年龄、同学等形式一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主题班会教案 六年一班 一、教学目的: 1、使每一位同学能预防并纠正不良行为。 2、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青少年。 二、教学重点: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三、教学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四、教学过程: 同学们,今天的班会课让我们一起来学习有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现在同学们都处于十五、六岁,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呢?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居高不下呢?我们来看一下原因。(观看视频) (一)、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社会因素:视频中的主人公正是由于受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即观看暴力影片,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据一些省、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反映,少年犯中有70%以上受到过这种不良文化的影响;暴力型和奸淫型少年犯中,90%以上看过凶杀、暴力、淫秽录像和黄色书刊,这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学校因素:从学校方面来看,一些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疏于管理、教育,有的教育方法不当,动辄训斥,造成这部分学生产生逆反心理,出现厌学、逃学、辍学,有的最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该案件的发生就是源于校方的教育方法不当,实行简单开除这一方式,使得在孙杰内心埋下了报复的种子,从而导致这一悲剧的发生,这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家庭因素:不良的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也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放任型家庭使未成年人缺乏家庭的温暖和必要的管束,容易受到不良诱惑;溺爱型家庭易使孩子任性娇纵,我行我素;粗暴型家庭易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或自暴自弃;一些家长自身行为不良,更容易使未成年人从小养成不良品格和行为。据一些未成年犯管教所反映,有50%左右的少年犯是不良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的受害者。这则案例中的家庭属于溺爱型家庭,家长不分情况,满足孩子的所有欲望,当不能满足时,孩子以偷来满足自己,最后走向犯罪深渊。 自身因素:从未成年人自身来看,你们正处于青春发育期,辨别是非能力差,抵抗不良影响的免疫力弱,遇事易冲动,做事不计后果,对法律的无知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在不良因素影响下,容易走上歧途。第一个案例就是由于主人公小辉一时冲动,自制力差,做事不计后果,最终导致犯罪。第二个案例我们发现几乎所有被告人都不知道自己“借钱”是在犯罪,对法律常识都是一知半解。在这种近乎于法盲的状态下,犯罪便有了滋生的条件。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以下几种: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缄口不言、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题目: 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及原因分析 社会实践主要内容: 摘要:未成年人是我们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在我国,人们历来十分关心未成年人是否健康成长,对预防未成年人或青少年犯罪也是十分关注,而能否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青少年,关系到我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系到中华民族兴衰的大事上。青少年犯罪被视为当代三大公害之一。近几年来,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了一系列的预防措施,控制了青少年犯罪增长的势头。但是,在一些方面仍很突出。例如:犯罪低龄化、犯罪数量递增、犯罪手段智能化、成人化、团伙犯罪日趋增多、暴力性案件增多。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研究预防措施以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刻不容缓的。从青少年犯罪原因上看是复杂的,不仅有社会环境的因素,而且家庭教育方式和学校教育方式的不当也是滋生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根源,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就成为我国人民当今尤为关注的话题。而现有的预防措施的根本是坚持以学校为主,学校、家庭、社会紧密结合,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提升她们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教育中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 一个人原因 抵制各种不良影响的能力不强,思维容易产生片面性和表面性。他们不能客观的、理智的对待各种事物和现象,对比较复杂的社会现象难以正确认识,对自已的行为不能作出正确的估价和评断。加上模仿能力极强,容易受同伴、周围社会环境的影响,极易被引上邪路。其次,从生理因素分析,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发育期,大脑皮层的兴奋性占优势,情绪、情感的社会化还很不完善,行为易受情绪的影响和左右,难以有效的控制自已的心理冲动。再次,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程度较低,世界观尚未成型,对外来的不良侵蚀缺乏抵抗能力,容易沾染不良嗜好。许多少年犯案发前都有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游手好闲,无事生非,导致非道德意识增长,支配其产生违法行为。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分辨事非能力较差,其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家庭原因。 现在的学生普遍是独生子女,受到家庭的宠爱较多。而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如果把这种关爱变成溺爱,对孩子明知有缺点也不纠正,就会培养子女的任性、骄横等不健康的心理。有的家庭则采取打骂等不正确教育方法,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从而脱离家庭的监管,有的夜不归宿到处游荡,有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还有的家庭父母离异后,孩子得不到家庭的温暖,走向堕落。我区少管所调查统计该所全部在押犯家庭教育情况,其中管教不严型占46.45%,粗暴打 骂型占12..43%,溺爱娇惯型占 6.8%,不教不管型占17.7%。以上四种类型占总数的83.385%。 3.学校原因。 学校是未成年人除家庭以外的最主要的生活、学习场所。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老师
法制讲座一 ------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讲课之前,我要向大家先介绍以下三个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中特定的一个年龄段。“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但是在适用法律时,我们的提法都是用“未成年人”,这一点很重要。那么说到这里在,我们有的同学会说了,温叔叔,别在这里骗我们小孩子了,我知道:小孩干点坏事没事,最多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那么,请问:未成年人“干点坏事”真得“没事”吗?有这样一个故事:郑某,男,15岁,初中尚未毕业就辍学,在外东游西逛,偶然结识了周某(男,19岁,无业青年)俩人成了铁哥们,俩人干过小偷不摸的事儿,甚至进行盗窃,刚开始,郑某很害怕,但周某说:“小孩干点坏事没事,最多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郑某抱着这种想法,胆子愈来愈大,逐渐萌发了没钱就去偷、就去抢的念头。2001年3月18日,郑某因偷盗被拘留,后因涉嫌抢劫而被逮捕并判了三年有期徒刑。怎么会被判刑呢?接下来,我会给大家慢慢说明的。 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我给同学们讲两个案例,一个是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2004年的七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感觉好玩,将自已买来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再给同学们讲一个今年4月发生的案件,命案:两个14岁少年预谋后,持马刀和绳索杀害一名13岁学生,动机仅是为今后闯社会“练胆”。他们杀害小健的原因仅是给今后闯社会“练胆”。从刚才两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很清楚地说明了那几位同学对违法和犯罪认识的不清。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接下来,我就给同学们讲讲什么是违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根据我校各班有关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计划和学生思想行为动态现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有关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任务和目标 (一)通过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使未成年人掌握与其年龄和认识水平相适应的法律知识,增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纠正不良行为,抵制各种消极思想的侵蚀,并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预防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的优秀品德。 (二)通过家校联络,强化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通过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做到不让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独居住;不让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抹牌赌博、贪小便宜、随便拿他人财物、借东西不还;及时寻找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及时发现和制止未成年人组织或参加实施不良行为团伙和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和网吧以及其他不适宜进入的场所。 (三)提高学校法律知识教育质量。充分发扬政史、语文教师的优势,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并渗入课堂教学,使法制教育经常化、规范化,把学校办成重要的法律培训基地。 (四)指导各位班主任经常性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所有班级都要结合实际情况将法律知识和预防犯罪教育纳入学习教育计划,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做好进入我校且不满18周岁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五)提高教管人员法律意识,认真贯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教育为主,注重改造,帮助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悬崖勒马,改过自新。 (六)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教育引导职能,提高广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通过组织系列活动、创造、提供更多的精神食粮来满足青少年的需求、形成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校园环境,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杜绝不良行为在校园蔓延,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违规现象。 三、具体措施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涉及范围广,任务重,学校、社会、家庭,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前要重点抓好以学校为主的未成年人专项法制教育活动,以保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成效。
浅谈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其对策 【摘要】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频发,严重威胁到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本文简要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论述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诱因,从而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分析、对策、家庭教育。 正如梁启超先生所言: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未年人代表着一个国家发展的命运和前途,承载着一个民族兴盛的未来和希望。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的社会环境日益复杂,出现未成年人犯罪居高不下的现象。近年来国家为了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由于诸多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未成年人犯罪仍然呈现上升趋势。因此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其形成原因,进而提出有效完善的措施,以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引导我国未成年犯罪人走向正确的道路,对我国未来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繁荣稳定有着深远的意义。 我就我国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有如下几项进行分析: 案例:一、性犯罪 马某、景某和张某均系某中学学生,由于受淫秽色情不良网络信息影响,加之又处于青春萌动期,产生邪念。三人经过预谋,于2010年暑假的一天下午,将景某在网上认识的女孩陈某约至某小区的平房内,采用打扑克牌输的人喝酒的方式,由张某负责发牌,故意让陈某
输,使其喝下掺有白酒的啤酒,致使陈某处于醉酒状态,后又采用玩扑克输的两个人发生性关系的方法,故意让陈某和马某输,后马某在女孩陈某明确表示不愿意的情况下,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三人一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 案例:二、侵财犯罪 [盗窃罪] 由于父母长年在外打工,“90后”王某成为一名“留守儿童”。由于缺少父母管教,王某初中未毕业即“逃离”家庭来到京打工。来到大都市后,他开始沉迷网络游戏,有时为买游戏装备一夜要花近百元,这也让时长间断打工的王某有些承受不住。2010年6月的一天下午,从网吧出来的王某几乎身无分文,这也让他起了邪念,在某胡同一院门前时,王某趁被害人杨某进院的功夫将杨停放的一辆电动车偷走,后被人赃并获。法院以盗窃罪对王某免予刑事处罚。 案例:三、扰乱社会秩序犯罪 [聚众斗殴罪] 陈某(犯罪时17周岁)曾因滋事被劳教。2009年1月11日晚,陈某在石某家玩时,听到了石某在某职技学校读书的女友曹某打来的请求增援的电话。原来曹某因琐事与同校女生李某发生口角后,李某扬言要找人与贾“约架”。在石某提出帮忙为曹某“出气”的请求后,陈某很爽快地答应了,并准备了一把砍刀。次日下午,陈某等一行四人与李某叫来的曹某、韩某等一行八人在某职技学校门口相遇,双方话不投机即大打出手。陈某持刀将曹某、韩某均砍成轻伤。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
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及 原因分析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题目: 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及原因分析 社会实践主要内容: 摘要:未成年人是我们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在我国,人们历来十分关心未成年人是否健康成长,对预防未成年人或青少年犯罪也是十分关注,而能否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青少年,关系到我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系到中华民族兴衰的大事上。青少年犯罪被视为当代三大公害之一。近几年来,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了一系列的预防措施,控制了青少年犯罪增长的势头。但是,在一些方面仍很突出。例如:犯罪低龄化、犯罪数量递增、犯罪手段智能化、成人化、团伙犯罪日趋增多、暴力性案件增多。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研究预防措施以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刻不容缓的。从青少年犯罪原因上看是复杂的,不仅有社会环境的因素,而且家庭教育方式和学校教育方式的不当也是滋生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根源,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就成为我国人民当今尤为关注的话题。而现有的预防措施的根本是坚持以学校为主,学校、家庭、社会紧密结合,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提升她们的人生 观、 世界观、价值观,在教育中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 一个人原因 抵制各种不良影响的能力不强,思维容易产生片面性和表面性。他们不能客观的、理智的对待各种事物和现象,对比较复杂的社会现象难以正确认识,对自
已的行为不能作出正确的估价和评断。加上模仿能力极强,容易受同伴、周围社会环境的影响,极易被引上邪路。其次,从生理因素分析,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发育期,大脑皮层的兴奋性占优势,情绪、情感的社会化还很不完善,行为易受情绪的影响和左右,难以有效的控制自已的心理冲动。再次,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程度较低,世界观尚未成型,对外来的不良侵蚀缺乏抵抗能力,容易沾染不良嗜好。许多少年犯案发前都有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游手好闲,无事生非,导致非道德意识增长,支配其产生违法行为。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分辨事非能力较差,其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家庭原因。 现在的学生普遍是独生子女,受到家庭的宠爱较多。而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如果把这种关爱变成溺爱,对孩子明知有缺点也不纠正,就会培养子女的任性、骄横等不健康的心理。有的家庭则采取打骂等不正确教育方法,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从而脱离家庭的监管,有的夜不归宿到处游荡,有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还有的家庭父母离异后,孩子得不到家庭的温暖,走向堕落。我区少管所调查统计该所全部在押犯家庭教育情况,其中管教不严型占46.45%,粗暴打
未成年人违反犯罪典型案例及分析 近些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突出,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仅会造成对国家、社会、被害人及其家人的危害,也会造成对自己和家人的危害,代价往往是极其沉重的。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会改写自己的人生,埋葬自己的前途,自己付出的代价是最为沉重的。很多时候违法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作为未成年人,要牢记一句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案例】关于网络及游戏 第一个小案例:一个15岁山西少年在网上下过这样的帖子:“她让我没有一点上网自由,我恨她,请帮我除掉她,愿意者请与我联系,重金酬谢。”这是一则雇凶杀母的帖子,仅仅是因为每次上网都受到母亲的阻止。可悲的是,几天后山西省一名同样沉迷网游的初中生,竟然真的为了这200元“酬金”成为凶手,他们竟联手将这位母亲砍死。 第二则小案例:远在合肥市新站开发区的胡某,年仅16岁,在网吧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胡某每次都被别的玩家“捅”倒。而坐在一旁的同龄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他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了几句。在网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半尺长的防身刀具,捅向同龄少年的胸口,导致他当场死亡,而胡某则又坐回电脑前,依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直到警方赶到现场,胡某才惊醒:“我是不是杀死人了?会不会坐牢?” 还有一则案例,郑州少年15岁的小威,父母离异,父母双方都不要孩子,爷爷奶奶又管不了,小威辍学在家无聊迷上了到电子游厅玩电子游戏,几乎疯狂。2006年10月3日,在“作战”过程中,游戏对家将小威在游戏中“杀死”。一怒之下,小威在游戏厅内将其游戏对家活活打死。 据检察院调查,大部分网络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作案的诱因、作案的勇气甚至作案方式都来源于游戏。一些网络暴力游戏从2D升级为3D,动画效果极其逼真,游戏人物杀人或被杀时,血光四溅。这样长期的、无数次的“杀人”训练使玩家变得情感丧失,对生命麻木,血腥而直观的画面加上充满挑逗性的文字,极大地刺激了他们的模仿欲,使他们由“网上搏杀”到“仿效杀人”,由网络游戏高手演变成为现实中的凶犯。 某检察院检察长说:“我以前就想不明白,这些未成年的孩子,怎么能对同龄人下那么狠的毒手!了解了网络游戏,我才明白,他以为人被杀死之后,可以像游戏里的人物一样,在下一局中死而复生,继续厮杀!可生命哪里有下一局啊!” 【案例】相关法律 我们来看看相关法律对类似案件做了哪些规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上面说的三个案例,三个少年都不满18周岁,所以,法庭也没有公开审理这些案件。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接班人,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生力军。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十分突出,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初始年龄与70年代相比提前了两到三岁。从我院近年刑事案件的审理情况来看,自现行刑法颁布实施时的1997年起至1999年,每年所审理的未成年刑事犯罪案件在8-9起之间,年龄最小的16岁,主要涉及盗窃、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件。而到了2000年,审结的未成年人案件翻了近一倍,为15件。近两年,即2001年和2002年,每年所审结的此类案件已近30件,犯罪低龄化的现象更加明显,出现了多起刚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而且涉案类型更广,涉毒案件出现并明显增多,甚至出现了奸淫幼女、投毒等严重的刑事犯罪。而数年来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被告人均是初中以下文化水平,其中不少人只是小学文化,而高中以上文化的非但极少,即便有也以在校高中生为主。从涉案的罪名来看,盗窃是城乡未成年人共同涉足的高发案件,涉毒、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是城镇待业未成年人的多发案件,而奸淫幼女、投毒则基本发生于农村未成年人。而从涉案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看,无论是城镇的还是农村的,家庭管教条件有限,家庭经济状况不好,很多都是贫困家庭。从这一组数字不难看出,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有这样的特点:一是待业青年多,甚至还有不少的在校学生;二是十六、七岁的多;三是初中文化程度的多;四是家庭经济状况差的多。这一现象与全国的普遍现象相一致,其飙升数字的背后正说明了未成年人犯罪日趋上升的严重性。因此,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探讨未成年人时期的年龄特点及其与违法犯罪的关系,对于预防和惩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教育改造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所谓未成年人,按心理学划分年龄段是指少年时期至青春期,即指十一、二岁至十七、八岁。由此,我们不难分析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未成年人许多正处于“心理上断乳期”,又称“情感上的暴风骤雨期”,处在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要么是由于刚处在青春发育期,他们的大脑发育还不健全,学习到的全部都是书本知识,对于很多的社会现象又不知道是好是坏,是美是丑,是被法律所保护的还是违法的,这样,就很难分辨是非,一旦失去控制很容易滑入违法犯罪的泥潭,甚至很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要么就是由于身体各项机能已经基本上发育成熟,独立意识大为增强,力图摆脱对父母的依赖,对社会、对人生、对自己的未来的生活设计,都有自己的主张,而对困难和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差,遇到失败容易灰心丧气,甚至自暴自弃,破罐破摔,走上报复社会、与社会对抗的违法犯罪道路。被告人林某曾经是东北一所中专校的学生,后因犯错误被学校除名,其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严重偏斜,返乡后便四处漂泊,1999年开始盗窃,但作案后又有深重的负罪感,便在南京找心理医生治疗,后在心理医生的劝说及陪同下向公安机关自首,被判了2年有期徒刑。2001年1月被减刑提前释放后,他有了重新做人的打算,但是,当他看到自己的母亲含泪从拒绝收留他的亲戚处回来后,他那仅仅是想在这个当包工头老板的亲戚处谋一份简单工作的愿望破灭时,他又受到了深深的刺痛,绝望一下占据了他的整个身心。不久,他又伸出了罪恶的手,在短短1年内,疯狂流窜作案52起,盗窃物品价值计人民币123000余元,基本被其挥霍。法庭上,他显得异常的冷静,但对自己的剖析却是深刻的:“对社会、对家庭我都是有罪的,当我每次盗窃后都会有深重的负罪感,但又不能自拨,于是我就用偷来的钱酗酒,天天吃在饭店,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只要能陪我喝酒,我都请客,以此来麻醉自己。”庭审后,合议庭的每一个人都感到一种深深的压抑,在深感其罪不可赦的同时,都在议论同样的话题,如果他的那个亲戚能拉他一把,如果我们的社会能给他多一点的机会,如果他自己再坚强一点,他是完全有可能摆脱过去,重走人生之路的。 3、家庭教育的不完善和教育方法的失当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之一。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家庭结构失调,家长不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思考 杨川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摘要]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本文试结合心理学、社会学的有关知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心理学分析社会学分析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2001年“四五”普法启动时,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在网上做过一个调查,以了解社会对一些法律问题的关注情况。后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所列出的10个法律问题中最为人们所关心的就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从这项调查看,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1]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一)从犯罪主体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2] (二)从犯罪手段来说未成年人罪犯作案的手段呈现凶残化和智能化。所谓凶残化是指未成年人在作案时,不计后果、残无人道,在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没有丝毫同情怜悯之心,有的残害被害人肢体,有的为消灭证据而灭口。所谓智能化,一是指未成年人在犯罪中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例如在通讯工具上使用手机、对讲机等,在代步工具上使用摩托车甚至小轿车。二是实施高科技犯罪未成年人越来越多的采用一些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进行犯罪,例如网络犯罪等。三是未成年人反侦察能力不断增强,实施犯罪之前精心部署,作案后伪造现场,毁灭、转移证据。 (三)从犯罪类型来说,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达到方向发展。根据公安部相关统计数字,1997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比例如下:抢劫占46.3%;抢夺占23%;盗窃占6.6%;强奸占4.8%。[3] (四)从犯罪的组织形式来说,团伙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团伙犯罪。[4] 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当前,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已经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这种团伙如果被不法人员掌握和控制或随着团伙骨干成员年龄的增长,将会演化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的专业化犯罪集团,对社会危害性具有倍乘效应。 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分析 任何现象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条件。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未成年人犯罪也不例外。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因此为了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必要运用多种学科作为工具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下面是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的分析。 (一)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心理学分析
共筑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天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座谈会的发言材料各位领导、同志们:近年来,教育局始终坚持“德育为首,五育并举”的原则,在做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学质量这个中心工作的同时,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尤其是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较好的教育效果。但是,由于受社会生活中的一些丑恶现象、高科技网络世界、不正确的家庭教育、部分学校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等影响,加之青少年自制能力较弱,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渐突出。青少年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如何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当前家庭、学校以及全社会共同致力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作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我们可谓任重而道远。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我们只有结合全区教育工作的实际,更新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责任,拓宽教育途径,发挥社会职能部门的协调作用,坚持综合治理,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强化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帮助,才能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1、针对20xx年和20xx年上半年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人数增加的严峻形势,教育局党委充分发挥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将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调整至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学校年度“三位一体”的综合考核,与教学、行政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2、深入贯彻教育局《关于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工作安排意见》,加强对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并通过教育系统中心组学习、党政领导会议和学校德育工作者的各种培训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热点、难点等问题,积极开展研究,制定对策,不断提高广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水平,为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奠定思想基础。3、进一步明确学校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责任,在签订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明确学校的综治目标,特别是学校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责任目标,将其与学校评优,领导晋级有机地结合起来,强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二、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预防机制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义务教育法》,从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出发,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重点,不断探索新时期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思路,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有更高的起点,更新的突破,更大的成效。2、努力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法制教育实效。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不能只注重法律知识的灌输和概念的掌握,而应把重心放在素质的提高上,养成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良好的守法用法行为习惯。为此,在认真完成正规法制教育课教学任务的基础上,还需要努力探寻其他富有实效的途径和方法。3、结合学校所在区域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司法、公安专业人员和兼职法制副校长的法律智力资源,为在校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系列讲座,进行有关法制方面的学习讨论和实践;组织在校学生旁听有关案件的审理,以案讲法让他们切身感受违法犯罪与刑法的必然联系等,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4、加强学校干部、教师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定期对干部、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考核,将法制教育的成效纳入到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工作业绩档案中,作为评优、任聘的依据之一。三、加大教育宣传,营造舆论氛围1、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大思想政治课、思想品德课等课程育人力度,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教学的重中之重,创新教育方法和载体,用学生熟知的事、身边的事教育学生,搭建未成年人学法、用法的平台,以“两法一例”为核心,开展“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活动,用具体案例诠释法律条文,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制观念。2、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学校广播、校园电视台、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学生手抄报媒介,通过专题讲座、法律知识竞赛、主题班团队会、组织中小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影视片、摸拟法庭等形式,在校园中广泛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教育活动,并在教育中融入禁毒教育、反邪教教育的内容,形成综治宣教的浓厚氛围,让广大师生受到深刻的法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学设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学设计 教者:张莉 教学目的: 1、使学生了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教学重点: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境导入: 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1999年6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二、教师讲解 主要内容: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1 / 3
东平县州城街道第二中学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计划 为了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加强我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行综合治理,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学校成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军 副组长:肖学金侯召平樊磊 组员:各班班主任 二、工作重点 1、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 大力宣传,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校外教育,使青少年自觉远离不良社会影响。动员社会各方面的人才资源,发展壮大由家长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组成的校外志愿辅导员队伍、家长学校等,形成校外教育队伍的社会化。开展符合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具有青少年情趣和时代气息的体验活动。通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争做遵纪守法少年”,组织“青少年法制讲座”、“远离
网吧、远离毒品、远离犯罪、净化心灵、健康成长”等文体活动,帮助青少年自觉远离不良社会影响,进一步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组织网络、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上社会化、法制化的轨道。 2、学校聘请了政治责任心强,法律业务熟练,思想作风好的公安干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律、法规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 3、建立家长学校,强化家庭教育。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教育机制。 4、实施挽救工程,促使有问题未成年人转化新人。切实帮助问题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掌握专门的技能,关键加强对这些学生的思想教育力度,促使有问题未成年人尽快转化新人 5、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定期对师生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进行法制讲座,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等活动,陶冶青少年思想情操。引导帮助未成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措施 1、优化成长环境。家长在子女的成长过程中起着特殊的作用,许多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与他们的家长有很大关系。因此要教育家长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给予孩子以正确的教育与监护,帮助引导孩子形成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好学上进,自尊自强的思想,并以高尚的道德和情操去影响、感染子女,为子女当好榜样,善于发现和纠
十种不良行为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目前,我国有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3.67亿。但是,由于不良文化信息的 渗透和腐蚀,由于腐朽没落的生活 方式和丑恶的社会现象的影响,也 由于学校、家庭教育的一些失误, 青少年违法犯罪正成为严重的社会 问题。 为了不让曾经给自己带来欢乐 和希望的孩子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歧 途,从事少年刑事审判19年、审判过832个失足孩子的法官妈妈尚秀云在《法官妈妈给父母的90个建议》一书中还告诉家长,特别要注意自己的孩子是否有下列10种行为,因为它们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1)夜不归宿往往是孩子处于危险境地 因为和大声斥责的父母争论了几句,16岁的小朱一气之下,冲出家门,整晚没回家。“我知道他是赌气,第二天肯定回来。”父亲对此并没在意。果然,第二天傍晚小朱回家了。可一周后,警察找上门来,小朱在夜不归宿的2个小时里抢劫了6名学生。原来,小朱离家出走之后再网吧里通宵上网,还有的孩子选择去洗浴中心,这都需要钱,靠他们平时的零花钱肯定不够,于是他们就把手伸向了同学。 “不少例子表明,没有确切原因的夜不归宿,是邻近或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征兆之一。”尚秀云说,“据调查,在100个未成年犯中,绝大多数犯罪行为是利用夜晚的时间完成的,而且不少违法行为实施后,他们都没回家。” 尚秀云指出,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生活经验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在不经家长同意或不告知家长的情况下,擅自外出并夜不归宿,一旦发生问题,由于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监护,还很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 (2)旷课是孩子走下坡路的信号 16岁的成成是体育学校学生,他对学习不是很感兴趣,经常和朋友出入网吧和游戏厅,逐渐发展到旷课逃学。5月的一天,他们在一游戏厅玩,由于没有钱买游戏币,决定去“抢点钱”。这时,一个衣着光鲜的少年进入他们视线,在讨要不成后对其拳脚相加,最后将起衣兜里的钱全部抢走。 “旷课是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一种。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统计,在查获的未成年犯中,一般在10到12岁即染有各种不良行为,13到14岁走上犯罪道路,14到17岁出现违法犯罪的高峰。“尚秀云说,“尽管学生旷课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一些学生养成不良习惯,形成严重不良行为,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往往都是从旷课开始,旷课是学生走下坡路的重要信号,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尚秀云指出,解决孩子旷课、逃学问题应当是家、校共同配合。从家长们方面来说还应从三个方面入手:家长首先要树立良好的学习习惯、其次要跟学习好的学生“结对子”、第三要加强与班主任的联系。对于因受不良分子引诱、胁迫所致的旷课、逃学,家长则应及时与校方、治安机构联系,采取有效的措施。 (3)酗酒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促发因素 暑假时,三名职业高中男生在一起玩耍,又找了一家小饭馆吃饭。他们要了三瓶冰镇啤酒,兴高采烈地边吃边喝边聊。等吃晚饭已经夜里11点多了,没有公共汽车了,可他们身上的钱又不够打出租车的。怎么办呢?接着酒精的作用,有人提议:“干脆截辆出租车回家,不给司机钱。”其余两人随声附和,还提出可以跟司机“要点儿钱”。于是三人打了一辆出租车到僻静处,抢了司机的400元钱。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学设计 14单计一班10.24 教学目标: 1,使学生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做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案例叙述,学生讨论发言导入本课: 学生杨某,15岁.学习较好,但贪慕虚荣,片面追求物质享受,常因没钱花而发愁.一天中午12点左右,他到某市201中学后巷,见该校某男生一人回家,就手持小刀威胁该男生,迫使其交出财物.勒索了该男生300元人民币,后被抓住.杨某的行为构成勒索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0天. 2、讨论明确:未成年人违法也判刑 二、理论讲解,法律是治国的工具. 以法治国,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要求. 三、联系生活 1,你知道的法律有哪些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婚姻法》《继承法》《兵役法》《经济合同法》《环境保护法》
《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交通管理法规》) 2,常见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 包括: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私财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2),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 (3),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 (4),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5),民事侵权的行为 3,现身说法,谈谈自己的一件违法小事. 四,学法用法 1,小品表演: 情景一: 近几天,王威感到非常苦恼,在放学的路上,总有几个高年级的学生拦住他,向他索要钱物,并且威胁说,如果交不出钱来,就让他尝尝拳脚的厉害.王威把这事告诉了中学刚毕业的表哥.第二天,表哥带了几个同学,埋伏在路上,把那几个小"路霸"狠狠地揍了一顿,并且逼着他们交出了身上所有的钱. [讨论]王威错在哪里报复心理怎样产生的除了像王威那样直接受到伤害还有哪些情况容易使人萌发报复心理 情景二: 王丽在过往行人的帮助下躲过了坏人的抢劫,找同学玩的心情已经没有了,王丽想到去商场买些东西,可就在买好东西离开商场准备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