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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消耗量定额04、06、08综合解释汇总

山东省消耗量定额04、06、08综合解释汇总
山东省消耗量定额04、06、08综合解释汇总

04、06、08综合解释汇总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混凝土垫层的工作面宽度按支挡土板的工作面宽度计算,系指垫层厚度小于200mm 的情况;垫层厚度大于200mm时,其工作面宽度按混凝土基础计算。

2、计算土方放坡深度时,不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系指垫层厚度小于200mm的情况;垫层厚度大于200mm时,土方放坡深度应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

3、计算土方放坡时,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若单位工程中计算的沟槽工程量超出大开挖工程量时,应按大开挖工程量,执行地坑开挖的相应子目。

4、爆破岩石的允许超挖量,系指在槽坑的四周及底部共五个方向,不论实际超挖量大小,一律按允许超挖量计算。

5、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工作面而增加的土(石)方工程量不计算,但底面积大于20㎡的井池,按定额相应规定计算。

6、回填灰土:

(1)槽坑回填,按定额1-4-12、13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人工3.12工日,3:7灰土10.1m3。灰土配合比不同,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2)地坪回填,执行2-1-1垫层子目。

7、场地平整,系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度300mm以内的就地挖、填及平整。若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0mm时,挖填土方工程量按相应规定计算,但仍应计算场地平整。

8、条形基础中有独立基础时,土方工程量应分别计算。

桩间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按柱基础(含垫层)之间的设计净长度计算。

9、定额1-2-1~7子目中的装土,系指人工边挖土、边装土筐(人工运土)或人力车(人力车运土)。

人工或人力车运土,运土另套1-2-43~50子目。机械(机动翻斗车等)运土,装土另套装车相应子目。人工挖土子目中的装土用工,均不扣除。

定额1-1-11~14、1-1-18~19、1-3-14~17、1-3-44子目中的装土(渣),系指挖掘机边挖土(渣)、边装车。装土(渣),不能另套装车子目。

10、拖拉机和自卸汽车运输土石方,定额部分子目中虽未限定运距上限,但仅适用于2km 以内的土石方运输。运距超过2km时,全部运距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相应规定。

11、填土子目中,均已包括碎土,但不包括筛土。

若设计要求筛土,夯填土、填土碾压、回填碾压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筛土用工 1.73工日。松填土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筛土用工1.38工日。

回填灰土子目,已包括筛土用工。回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合比中的粘土。

12、带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建筑物的场地平整,应按地下室、半地下室的结构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工程量。

13、定额1-4-3竣工清理子目,系指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清理。因此,建筑物内、外凡产生建筑垃圾的空间,均应按其全部空间体积计算竣工清理:

(1)建筑物内按1/2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空间,如:设计利用的净高在1.20m至2.10m 的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设计利用的无围护结构的坡地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等,应计算竣工清理。

(2)建筑物内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空间,如:设计不利用的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坡地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建筑物通道等,应计算竣工清理。

(3)建筑物外可供人们正常活动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场地平整的建筑空间,如: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无柱檐廊、挑阳台、独立柱雨蓬等,应计算竣工清理。(4)建筑物外可供人们正常活动的、不计算平整场地的建筑空间,如: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楼层阳台、无柱雨蓬(蓬下做平台或地面)等,应计算竣工清理。

(5)能够形成封闭空间的构筑物,如:独立式烟囱、水塔、贮水(油)池、贮仓、筒仓等,应按照建筑物竣工清理的计算原则,计算竣工清理。

(6)化粪池、检查井、给水阀门井,以及道路、停车场、绿化地、围墙、地下管线等构筑物,不计算竣工清理。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

1、灰土垫层及填料加固夯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比中的粘土。

2、柱间条形基础垫层,按柱基础(含垫层)之间的设计净长度计算。

3、预制混凝土桩在桩位半径15m范围内的移动、起吊和就位,已包括在打桩子目内。超过15m时的场内运输,按定额第十章第三节构件运输1km以内子目的相应规定计算。

4、预制混凝土桩的送桩深度,按设计送桩深度另加0.50m计算。

5、预制混凝土桩截桩长度小于1m时,不扣减相应桩的打桩工程量;大于1m时,其超过部分按实扣减打桩工程量,但不扣减桩体及运输的工程量。

6、预制混凝土桩凿桩头,按桩体高40d(d为桩体主筋直径,主筋直径不同时取大者)乘以桩体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灌注混凝土桩凿桩头,按实际凿桩头体积计算。

7、预制混凝土桩截桩子目,不包括凿桩头和桩头钢筋整理;凿桩头子目,不包括桩头钢筋整理。

8、桩子目均不包括测桩内容,实际发生时,按合同约定列入。

9、打孔灌注混凝土桩,设计桩外径,指打孔钢管的钢管箍外径。

10、强夯工程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建筑物基础外围轴线每边各加4m计算。

11、强夯的夯击击数系指强夯机械就位后,夯锤在同一夯点上下起落的次数(落锤高度应满足设计夯击能量的要求,否则按低锤满拍计算。)

12、本解释补充的强夯项目2-4-67~90,系按国家2002年《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其工程量应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及夯击遍数分别计算。

13、爆破岩石增加垫层的工程量,按现场实测结果计算。

14、灌注混凝土桩凿桩头,设计无规定时,其工程量按桩体断面面积乘以0.5m,以立方米计算。凿桩头子目,不包括桩头钢筋整理。

15、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桩壁和桩芯子目,定额未考虑混凝土的充盈因素。人工挖孔的桩孔侧壁需要充盈时,桩壁混凝土的充盈系数按1.25计算。灌注混凝土桩无桩壁、

直接用桩芯混凝土填充桩孔时,充盈系数按1.10计算。

16、现场制作的钢工具桩,其制作执行第七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中钢柱制作相应子目;成品进场的钢工具桩,其单价应包括桩体、除锈、刷油以及进出场费等有关费用。

钢工具桩在桩位半径15m范围内的移动、起吊和就位,已包括在打桩项目中。超过15m时的场内运输,按定额第十章第三节构件运输1km以内子目的相应规定计算。

第三章砌筑工程

1、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砌筑界线的划分,基础与墙(柱)身以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若基础与墙(柱)身使用不同材料,且分界线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时,300mm以内部分并入相应墙(柱)身工程量内计算。

2、柱间条形基础,按柱间墙体的设计净长度计算。

3、(1)3-2-6~9整砌毛石墙(带背里)子目,系指毛石墙单面整砌,若双面整砌毛石墙(不带背里),另执行本解释补充项目3-2-21。

(2)乱毛石挡土墙外表面整砌时,另执行本解释补充项目3-2-22。

4、方整石零星砌体子目,适用于窗台、门窗洞口立边、压顶、台阶、墙面点缀石等定额未列项目的方整石的砌筑。

5、多孔砖墙、空心砖墙和空心砌块墙,按相应规定计算墙体外形体积,不扣除砌体材料中的孔洞和空心部分的体积。

6、砌筑材料的规格,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消耗量不变,系指定额材料块数折合体积与定额砂浆体积的总体积不变。

7、砌轻质砖和砌块子目,若实际掺砌普通粘土砖或其他砖(砖璇、砖过梁除外)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1)已掺砌了普通粘土砖或粘土多孔砖的子目,掺砌砖的种类和规格,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掺砌砖的消耗量(块数折合体积)及其他均不变。

(2)未掺砌砖的子目,按掺砌砖的体积换算,其他不变。掺砌砖执行砖零星砌体子目。

8、变压式排气烟道,自设计室内地坪或安装起点,计算至上一层楼板的上表面;顶端遇坡屋面时,按其高点计算至屋面板上表面。

9、各种砌体子目,均包括原浆勾缝内容。加浆勾缝时,按定额第九章第二节相应规定计算。

10、普通粘土砖平(拱)璇或过梁(钢筋除外),与普通粘土砖砌为一体时,其工程量并入相应砖砌体内,不单独计算。

11、方整石平(拱)璇,与无背里的方整石砌为一体时,其工程量并入相应方整石砌体内,不单独计算。

12、混凝土烟风道,按设计体积(扣除烟风通道孔洞),以立方米计算。计算墙体工程量时,应按混凝土烟风道工程量,扣除其所占墙体的体积。

13、定额3-5-5砖砌屋面排烟气道口子目,按山东省建筑标准设计L01J202编制,同时适用于平屋面和坡屋面两种情况。

计算屋面防水、保温时,排烟气道所占面积不扣除,防水层及其之下的找平层在排烟气道口四周的上翻高度,不另计算。

14、定额3-5-6砂浆用砂过筛子目,系指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等各种砂浆用砂的过筛用工,按10m3定额砂(过筛净砂)体积计算。

混凝土(商品混凝土)用砂、以及除砂浆以外的其他用砂,不计算过筛用工。

第四章钢筋及混凝土工程

1、计算钢筋的设计用量时,下列各项内容应在计算范围内:

(1)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施工规范规定计算。

(2)设计规定钢筋搭接的,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规定的钢筋锚固、定尺长度的钢筋连接等结构性搭接,按施工规范规定计算;设计、施工规范均未规定的,已包括在钢筋损耗率内,不另计算。

(3)钢筋的弯钩增加长度和弯起增加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

2、计算钢筋的设计用量时,下列情况不另行计算:

(1)已执行了本章钢筋接头子目的钢筋连接,其连接长度,不另行计算。

(2)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材料所发生的钢筋搭接,其连接长度或钢筋接头不另行计算。

3、马凳的规格,应比底板钢筋降低一个规格,若底板钢筋规格不同时,按其中规格大的钢筋降低一个规格计算。

4、防护工程的钢筋锚杆,护壁钢筋、钢筋网,执行现浇构件钢筋子目。

5、冷轧扭钢筋,执行冷轧带肋钢筋子目。

6、设计采用Ⅲ级钢时,按Ⅱ级钢子目降低一个规格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7、预制混凝土构件中,不同直径的钢筋点焊成一体时,按各自的直径计算钢筋工程量,按不同直径的钢筋的总工程量,执行最小直径钢筋的点焊子目;如果最大与最小的钢筋直径比大于2时,最小直径钢筋点焊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25。

8、钢筋机械连接的接头,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施工规范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实际数量计算。

9、铁件的设计用量,按第七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量的规则计算。

10、构造柱与墙嵌接部分(马牙槎)的体积,按构造柱出槎长度的一半(有槎与无槎的平均值)乘以出槎宽度,再乘以构造柱柱高,并入构造柱体积内计算。

11、房间与阳台连通,洞口上坪与圈梁连成一体的混凝土梁,按过梁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执行单梁子目。

12、圈梁与构造柱连接时,圈梁长度算至构造柱侧面。构造柱有马牙槎时,圈梁长度算至构造柱主断面的侧面。

13、基础圈梁,按圈梁计算。

14、现浇混凝土墙(柱)与基础的划分,以基础扩大面的顶面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15、平板,按设计图示体积计算。伸入墙内的板头、平板边沿的的翻檐,均并入平板体积内计算。

16、预制混凝土板补现浇板缝,板底缝宽大于40mm时,按小型构件计算;板底缝宽大于100mm时,按平板计算。

17、坡屋面顶板,按斜板计算。屋脊处八字脚的加厚混凝土(素混凝土)已包括在消耗量内,不单独计算。若屋脊处八字脚的加厚混凝土配置钢筋作梁使用,应按设计尺寸并入斜板工程量内计算。

18、现浇混凝土柱、梁、墙、板的分界:

(1)混凝土墙中的暗柱、暗梁,并入相应墙体积内,不单独计算。

(2)梁、墙连接时,墙高算至梁底。

(3)墙、墙相交时,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墙间净长度计算。

(4)柱、墙与板相交时,柱和外墙的高度,算至板上坪;内墙的高度,算至板底;板的宽度,按外墙间净宽度(无外墙时,按板边缘之间的宽度)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板的面积。

(5)电梯井壁,工程量计算执行外墙的相应规定。

19、混凝土楼梯(含直形和旋转形)与楼板,以楼梯顶部与楼板的连接梁为界,连接梁以外为楼板;楼梯基础,按基础的相应规定计算。

20、混凝土楼梯子目,按踏步底板(不含踏步和踏步底板下的梁)和休息平台板板厚均为100mm编制。若踏步底板、休息平台的板厚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定额4-2-46子目调整。

踏步底板、休息平台的板厚不同时,应分别计算。踏步底板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底板和连接梁;休息平台的投影面积包括平台板和平台梁。

21、弧形楼梯,按旋转楼梯计算。

22、混凝土阳台(含板式和挑梁式)子目,按阳台板厚100mm编制。混凝土雨蓬子目,按板式雨蓬、板厚80mm编制。若阳台、雨蓬板厚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本解释补充子目4-2-65调整。

23、混凝土挑檐、阳台、雨蓬的翻檐,总高度在300mm以内时,按展开面积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超过300mm时,按栏板计算。

24、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定额未列子目的构件,按小型构件,以立方米计算。

25、混凝土搅拌制作和泵送子目,按各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消耗量之和,以立方米计算。

26、泵送混凝土补充定额(见本解释补充定额4-4-18~21):

(1)施工单位自行制作泵送混凝土,其泵送剂以及由于混凝土坍落度增大和使用水泥砂浆润滑输送管道而增加的水泥用量等内容,执行补充子目4-4-18。子目中的水泥强度等级、泵送剂的规格和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2)施工单位自行泵送混凝土,其管道输送混凝土(输送高度50m以内),执行补充子目4-4-19~21。输送高度100m以内,其超过部分乘以系数1.25;输送高度150m以内,其超过部分乘以系数1.60。

27、现浇构件箍筋采用Ⅱ级钢时,执行现浇构件Ⅰ级钢箍筋子目,换算钢筋种类,机械乘以系数1.25。

28、砌体加固筋,定额按焊接连接编制。实际采用非焊接方式连接时,不得调整。

29、Ⅰ级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执行Ⅱ级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子目,换算钢筋种类,其他不变。

30、独立式单跑楼梯间,楼梯踏步两端的板,均视为楼梯的休息平台板。非独立式楼梯间的单跑楼梯,楼梯踏步两端宽度(自连接梁外边沿起)1.2m以内的板,均视为楼梯的休息平台板。单跑楼梯侧面与楼板之间的空隙,视为单跑楼梯的楼梯井。

31、混凝土雨蓬子目,按板式雨蓬、外沿(不含翻檐)板厚80mm编制。雨蓬外沿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4-2-65调整。三面梁式雨蓬,按有梁式阳台计算。

32、飘窗左右的混凝土立板,按混凝土拦板计算。飘窗上、下的混凝土挑板、空调室外机的混凝土搁板,按混凝土挑檐计算。

33、预制混凝土过梁,如需现场预制,执行预制小型构件子目。

34、泵送混凝土中的外加剂,如使用复合型外加剂(同一种材料兼做泵送剂、减水剂、速凝剂、早强剂、抗冻剂等),应按材料的技术性能和泵送混凝土的技术要求计算掺量,按泵送剂换算定额(4-4-18)用量。外加剂所具有的除泵送剂以外的其他功能因素不单独计算费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仍按规定计取。

第五章门窗及木结构工程

1、木门框安装、铝合金门窗安装子目,定额按后塞框编制,实际施工中,无论先立框、后塞框,均执行定额。

2、镶木板门、玻璃镶木板门、半截玻璃镶板门,按如下区分:

镶木板门:门芯板为薄木板,并镶进门边和冒头的槽内。

半截玻璃镶板门:门扇下部镶木板、上部镶玻璃,且镶玻璃部分的门扇高度在门扇总高度1/3以上。

玻璃镶木板门:镶玻璃部分的门扇高度在门扇总高度的1/3以内,其余镶木板。3、木门窗子目中,均不包括披水条、盖口条。设计需要时,执行04补充子目5-3-83、84。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4、冷藏库门、冷藏冻结间门子目中,不包括门樘制作、安装。设计需要时,执行04解释补充子目5-2-40、41。其工程量,按图示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钢门窗安装子目,定额按成品安装编制,成品内包括五金配件及铁脚,不包括安装玻璃的工料。设计需要安玻璃时,另按定额5-4-15子目的相应规定计算。

6、现场制作、安装的各种门窗,已计入五金配件的安装用工,但不包括五金配件的材料用量。五金配件的材料用量,另按定额相应规定计算,其种类和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普通执手门锁安装,另按定额5-1-110子目的相应规定计算。

7、木门窗制作子目中,均包括制作工序的防护性底油一遍。设计文件规定的木门窗油漆,另按定额第九章第四节的相应规定计算。

8、塑钢门窗安装,执行塑料门窗安装子目。

9、现场制作的木结构,不论采用何种木材,均按定额执行。

10、钢木屋架的工程量,按设计尺寸,只计算木杆件的材积量。附属于屋架的垫木等已并入屋架子目内,不另行计算;与屋架相连的挑檐木,另按木檩条子目的相应规定计算。钢杆件的用量已包括在子目内,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钢杆件的损耗率为6%)

11、木屋面板的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木板材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木板材的损耗率平口为4.4%,错口为13%)

12、封檐板、博风板,定额按板厚25mm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木板材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木板材的损耗率为23%)

13、木门扇制作、安装中的带亮子目,系指木门扇和门上亮均为现场制作和安装。

如果采用成品木门扇,成品门扇安装,执行5-1-107子目;门上亮,无论单扇、双扇、固定扇、开启扇,制作执行5-3-3子目;安装执行5-3-4子目。门上亮框上装玻璃,执行5-3-74子目。

门上亮的工程量,计算至门框中横框上面的裁口线。

14、一般门窗制作、安装,均按图示门窗洞面积计算。弧形门窗制作、安装,按门窗图示展开面积计算。

第六章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

1、屋面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坡度系数计算,坡度小于屋面坡度系数表中的最小坡度时,按平屋面计算。

2、屋面找平层,执行定额第九章第一节相应子目。

3、墙的立面防水、防潮层,不论内墙、外墙,均按设计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定额6-2-5防水砂浆20mm厚子目,仅适用于基础做水平防水砂浆防潮层的情况。

5、聚氨酯发泡保温,区分不同的发泡厚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混凝土板上架空隔热,不论架空高度如何,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其他保温,均按设计图示保温面积乘以保温材料的净厚度(不含胶结材料),以立方米计算。

6、楼板上、屋面板上、地面、池槽的池底等保温,执行混凝土板上保温子目;梁保温,执行顶棚保温中的混凝土板下保温子目;柱冒保温,并入顶棚保温工程量内,执行顶棚保温子目;墙面、柱面、池槽的池壁等保温,执行立面保温子目。

7、防水层表面撒粒砂,执行补充子目6-2-98。

8、聚氨酯每增减一遍,执行补充子目6-2-92。

9、定额6-3-40~75保温子目,按山东省建筑标准设计L06J002《建筑工程做法》和

L06J113《居住建筑保温构造详图》编制。按原定额口径、根据保温层所处的部位分为:混凝土板上保温、顶棚保温、立面保温三部分:

混凝土板上保温:适用于楼板上、屋面板上和地面上的保温。

顶棚保温:适用于楼板下和屋面板下的保温。

立面保温:适用于墙面和柱面的保温。

10、定额6-3-40~75保温子目中的板材保温子目,定额按常用板材厚度(相应子目的材料名称中,均已注明)编制。设计板材厚度和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消耗量及其它均不变。

11、定额6-3-46混凝土板上聚氨酯发泡保温子目,6-3-70立面聚氨酯发泡保温子目,均包括界面砂浆和防潮底漆,保温层厚度按30mm编制。设计保温层厚度和定额不同时,按6-3-14子目调整。

12、定额6-3-68、69立面胶粉聚苯颗粒粘贴保温板子目中,包括界面砂浆和胶粉聚苯颗粒粘结层,粘结层厚度按15mm编制。设计粘结层厚度和定额不同时,按6-3-72子目调整。

13、定额6-3-71、72立面胶粉聚苯颗粒保温子目,适用于L06J113-F体系胶粉聚苯颗粒作保温层的情况。

14、定额6-3-40~75保温子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1)混凝土板上保温和顶棚保温的工程量计算,执行原工程量计算规则。

(2)外墙外保温,按保温层中心线长度乘以设计高度计算。设计注明了粘结层厚度的,按保温层与粘结层总厚度的中心线长度乘以设计高度计算。

内墙面保温:按保温层净长度乘以设计高度计算。

计算墙面保温时,应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

(3)柱面保温,按保温层中心线展开宽度乘以设计高度计算。设计注明了粘结层厚度的,按保温层与粘结层总厚度的中心线展开宽度乘以设计高度计算。

15、6-4-26、27泄水管子目,适用于阳台、雨蓬无组织排水时泄水的情况。

第七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

1、金属构件制作子目中,钢材的规格和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钢材的损耗率为6%)

2、各种杆件的连接以焊接为主。焊接前连接两组相邻构件使其固定、以及构件运输时为避免出现误差而使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制作子目内,不另计算。

3、轻钢屋架,是指每榀重量小于1t、且用小型角钢或钢筋、管材作为支撑、拉杆的钢屋架。

4、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平台摊销子目,是与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子目配套使用的子目,其工程量与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工程量相同。其他金属构件制作,不计平台摊销费用。

5、钢梁执行钢制动梁子目,钢支架执行屋架钢支撑(十字)子目。

6、工业厂房中的楼梯、阳台、走廊的装饰性铁栏杆,民用建筑中的各种装饰性铁栏杆,均按第九章第五节的相应规定计算。

7、7-5-10钢零星构件,系指定额未列项的、单体重量在0.2t以内的钢构件。

8、金属构件制作子目中,均包括除锈(为刷防锈漆而进行的简单除尘、除锈)、刷一遍防锈漆(制作工序的防护性防锈漆)内容。设计文件规定的金属构件除锈、刷油,另按第九章第四节的相应规定计算。制作子目中的除锈、防锈漆工料不扣除。

9、除锈工程的工程量,依据定额单位,分别按除锈构件的重量或表面积计算。

10、除锈工程分为轻锈、中锈、重锈,标准划分如下:

轻锈:部分氧化皮开始脱落,红锈开始发生。

中锈:氧化皮部分破裂脱落,呈堆粉末状,除锈后用肉眼可见到腐蚀凹点。

重锈:氧化皮大部分脱落,呈片状锈层或凹起的锈斑,脱落后出现麻点或麻坑。

11、型钢混凝土柱、梁中的H型钢制作,执行定额7-6-3子目。

12、轻钢檀条间的钢拉条的制作、安装,执行屋架钢支撑相应子目。

第八章构筑物及其他工程

1、砖烟囱筒身不分矩形、圆形,均按筒身高度执行相应子目。

2、烟囱内衬项目也适用于烟道内衬。

3、砖水箱内外壁,按定额第三章实砌砖墙的相应规定计算。

4、倒锥壳水塔中的水箱,定额按地面上浇筑编制。水箱的提升,另按定额第十章第四节的相应规定计算。

5、计算烟囱、水塔筒身体积时,应扣除0.3m3以上孔洞所占的体积。

6、贮水(油)池、贮仓、筒仓的基础、支撑柱及柱之间的连系梁,根据构成材料的不同,分别按定额相应规定计算。

7、构筑物综合项目中的化粪池及检查井子目,按国标图集S2编制。凡设计采用国家标准图集的,均按定额执行,不另调整。

8、场区道路子目、构筑物综合项目中的散水及坡道子目,按山东省建筑标准设计图集L96J002编制。场区道路子目中,已包括留设伸缩缝及嵌缝内容。

9、水表池、沉砂池、检查井等室外给排水小型构筑物,实际工程中,常依据省标图集LS设计和施工。为此,编制了室外给排水小型构筑物补充定额,共24项(见04解释补充定额8-7-66~89)。

(1)室外给水小型构筑物,依据省标图集LS02编制,包括:Φ1000圆形给水阀门井、LXS型水表池、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闸门井共7项;

(2)室外排水小型构筑物,依据省标图集LS03编制,包括:雨水沉砂池、雨水口沉砂池、Φ800和Φ1000圆形排水检查井、室外排水管道砂基础共17项。

凡依据省标准图集LS设计和施工的上述室外给排水小型构筑物,均执行上述补充定额,不作调整。

第九章装饰工程

第一节楼地面工程

1、楼梯、台阶的牵边,是指楼梯、台阶踏步的两端(或一端)防止流水直接从踏步端部下落的构造或做法。

2、水磨石楼地面子目,不包括水磨石面层的分格嵌条。

3、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面层分色子目,按不同颜色、不同规格的规格块料拼简单图案编制。其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均执行相应分色子目。

4、大理石、花岗石楼地面面层点缀子目,其点缀块料按规格块料、被点缀的主体块料按现场加工编制。点缀块料面层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单独计算;不扣除被点缀的主体块料面层的工程量,其现场加工的人工、机械也不增加。

5、楼梯大理石、花岗岩现场加工补充定额,共2项:

(1)定额大理石、花岗岩楼梯面层子目,块料按规格块料(成品,现场不切割)编制。实际施工时,若不能采用规格块料,其现场加工,执行本解释补充子目9-1-162、163。(2)楼梯大理石、花岗岩现场加工,按实际切割长度,以米计算。

(3)大理石、花岗岩块料现场加工的损耗率,根据现场加工情况据实测定。

6、旋转、弧形楼梯的装饰,其踏步,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执行楼梯的相应子目,人工乘系数1.20;其侧面,按展开面积计算,执行零星项目的相应子目。

7、预制水磨石踢脚板,设计为异形时,执行大理石异形踢脚板子目,调整其中的大理石踢脚板,消耗量及其他均不变。

8、楼地面铺缸砖(勾缝)子目9-1-92、94,定额按缝宽6mm编制;铺广场砖子目9-1-109~111,定额按缝宽5mm编制。其他块料面层项目,定额均按密缝编制。若设计缝宽与定额不同时,其块料和勾缝砂浆的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9、实木踢脚板子目,定额按踢脚板直接铺钉在墙面上编制。若设计要求做基层板,另按定额第二节墙、柱饰面中的基层板子目计算。

10、楼地面层铺地毯,定额按矩形房间编制。若遇异形房间,设计允许接缝时,人工乘系数1.10,其他不变;设计不允许接缝时,人工乘系数1.20,地毯损耗率,根据现场裁剪情况据实测定。

11、楼地面铺贴块料面层子目,定额中只包括了块料面层的粘接层,不包括粘接层之下的结合层。结合层,另按本节找平层的相应规定计算。

12、楼地面铺贴大理石、花岗石,遇异形房间需现场切割时(按经过批准的排板方案),按相应图案周边异形块料铺贴的计算方法,计算工程量和实际消耗量,并执行其另加工料的相应子目。

13、楼地面铺贴全瓷地板砖,遇异形房间需现场切割时(按经过批准的排板方案),按楼地面大理石拼图案中图案周边异形块料铺贴的计算方法,计算工程量和实际消耗量,并执行大理石图案周边异形块料铺贴另加工料定额子目9-1-50。

14、楼地面铺贴大理石、花岗岩、全瓷地板砖,因裁板宽度有特定要求需现场切割时(按经过批准的排板方案),其实际消耗量并入相应块料面层铺贴子目内。

15、瓷砖踢脚板,按9-1-86、87彩釉砖踢脚板子目换算,其中,瓷砖152×152的定额用量为1.55m2(踢脚板高152,施工损耗率2%)。若设计踢脚板高度与设计面板材料不合模数,其现场加工的实际消耗量,根据现场加工情况据实测定,其它不变。

第二节墙柱面工程

1、本节所有子目,定额不分外墙、内墙,使用时按设计饰面做法和不同材质墙体,分别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2、本节抹灰(含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子目,定额注明了抹灰厚度;

(1)厚度为××mm者,砂浆种类为一种。

(2)厚度为××mm+××mm者,砂浆种类为两种,前者为打底厚度,后者为罩面厚度。(3)厚度为××mm+××mm+××mm者,砂浆种类为三种,前者为罩面厚度,中者为中层厚度,后者为打底厚度。

砂浆种类和抹灰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执行抹灰砂浆厚度调整子目。先调整抹灰厚度,再调整砂浆种类,其他不变。

3、窗台(无论内、外)抹灰的砂浆种类和厚度,与墙面一致时,不另计算;否则,按其展开宽度,按相应零星项目或装饰线条计算。

4、凸弧形装饰线条补充定额,共3项:

(1)凸弧形装饰线条,系指突出墙面、断面外形为弧形(由抹灰形成)的直线型线条。(2)凸弧形装饰线条,区分不同断面,按设计长度,以米计算。

(3)突出墙面的矩形混凝土或砖外表面,抹灰形成凸弧形装饰线条,该线条的断面面积,应扣除混凝土或砖所占的矩形面积。

(4)线条纵向成弧形,或纵向直线连续长度小于2m时,人工乘以系数1.15。

5、墙面抹灰(含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的工程量,应扣除零星抹灰所占面积,不扣除各种装饰线条所占面积。

6、墙、柱面干挂大理石、花岗岩子目,定额按块料挂在膨胀螺栓上编制。若设计挂在龙骨上,龙骨单独计算,执行相应龙骨子目;扣除子目中膨胀螺栓的消耗量,其他不变。

7、镶贴块料面层子目,除定额已注明留缝宽度的项目外,其余项目均按密缝编制。若设计留缝宽度与定额不同时,其相应项目的块料和勾缝砂浆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8、单块面积0.03m2以内的墙柱饰面面层,其材料与周边饰面面层不一致时,应单独计算,且不扣除周边饰面面层的工程量。

9、各类幕墙的周边封口,若采用相同材料,按其展开面积,并入相应幕墙的工程量内计算;若采用不同材料,其工程量应单独计算。

10、墙柱面抹石灰砂浆子目,说明第三条和项目名称中的“遍数”,不含罩面的麻刀石灰浆。

11、调整墙柱面抹灰厚度时,抹灰砂浆厚度调整子目中未列的砂浆种类,应区别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分别按照各自同类砂浆调整子目进行换算。

12、墙柱面粘贴块料面层子目,定额中包括了块料面层的粘接层和粘接层之下的结合层,粘接层和结合层的砂浆种类、配合比、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砂浆损耗率1%。

13、墙柱面粘贴面砖子目,定额按三种不同的灰缝宽度编制。灰缝宽度>20mm时,应调整定额中瓷质外墙砖和勾缝砂浆(1:l水泥砂浆)的用量,其它不变。瓷质外墙砖的损耗率为3%。

12、阴、阳角面砖、瓷砖45度角割角、对缝,执行其另加工料补充子目9-2-334。该子目内包括面砖、瓷砖的割角损耗。

13、墙柱面挂贴块料面层子目,定额中包括了块料面层的灌缝砂浆(均为50mm厚),其砂浆种类、配合比,可按定额相应规定换算;其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按比例调整砂浆用量,其它不变。

第三节顶棚工程

1、楼梯底面(包括侧面及连接梁、平台梁、斜梁的侧面)抹灰,按楼梯水平投影面以系数1.31,并入相应顶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各种吊顶顶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灯孔、垛和管道所占面积,由于上述原因所引起的工料也不增加。

3、顶棚木龙骨子目,区分单层结构与双层结构。单层结构是指双向木龙骨形成的龙骨网片,直接由吊杆引上、与吊点固定的情况;双层结构是指双向木龙骨形成的龙骨网片,首先固定在单向设置的主木龙骨上,再由主木龙骨与吊杆连接、引上、与吊点固定的情况。

4、顶棚木龙骨及其吊杆的规格与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木龙骨和角钢的损耗率均为6%)

5、顶棚装饰面开挖灯孔,按每开10个灯孔用工1.0工日计算。

6、吊顶顶棚等级的划分:

房间内全部吊顶、局部向下跌落,最大跌落线向外、最小跌落线向里每边各加0.60m,两条0.60m线范围内的吊顶,为二、三级吊顶顶棚,其余为一级吊顶顶棚。

若最大跌落线向外、距墙边≤1.2m时,最大跌落线以外的全部吊顶,为二、三级吊顶顶棚。

若最小跌落线任意两对边之间的距离(或直径) ≤1.8m时,最小跌落线以内的全部吊顶,为二、三级吊顶顶棚。

若房间内局部为板底抹灰顶棚、局部向下跌落时,两条0.6m线范围内的抹灰顶棚,不得计算为吊顶顶棚;吊顶顶棚与抹灰顶棚只有一个迭级时,该吊顶顶棚的龙骨则为一级顶棚龙骨,该吊顶顶棚的饰面按二、三级顶棚饰面计算。

第四节油漆、涂料及裱糊

1、油漆子目分为基本子目和每增加一遍子目。基本子目中的油漆遍数,是根据施工规范要求或装饰质量要求所确定的最少施工遍数。

2、木材面油漆补充定额,共20项:

(1)聚酯清漆,每增加一遍透明腻子,执行补充子目9-4-215~219。

(2)聚酯清漆,每增加一遍底油,执行补充子目9-4-220~224。

(3)硝基哑光漆(基本子目),执行补充子目9-4-225~229。

(4)硝基清漆、硝基哑光漆,每增加一遍硝基哑光漆,执行补充子目9-4-230~234。

3、木踢脚板油漆,若与木地板油漆相同,并入地板工程量内计算,其工程量计算方法和系数不变。

4、其他木材面工程量系数表中的“零星木装饰”项目,指木材面油漆工程量系数表中未列的项目。

第五节配套装饰项目

1、木龙骨(装修材)的用量、钢龙骨(角钢)的规格和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木龙骨的制作损耗率和下料损耗率分别为8%和6%,钢龙骨损耗率为6%。

2、楼梯斜长部分的栏板、栏杆、扶手,按平台梁与连接梁外沿之间的水平投影长度,乘以系数1.15计算。

3、本节所有子目,均不包括油漆和防火涂料,实际发生时按定额第四节相应规定计算。

08补充定额

1、保温外墙面在保温层外镶贴面砖时需要铺钉的镀锌铁丝网,执行4-1-117墙面钉钢丝网子目。

2、9-2-352保温外墙面面砖防水缝子目,按保温外墙面面砖面积计算。

3、9-5-267冷库暗室内作增加子目,系指完成暗室内作施工,所需增加的照明、通风、防毒设施的安装、维护、拆除、以及防护用品、人工降效等相应费用。

冷库暗室内作增加,按冷库暗室地面、墙柱面、顶棚的抹灰、防水、保温、防腐等内作施工的合计定额工计算。

4、9-5-268地下室内作增加子目,系指完成没有自然采光、没有正常通风的地下室内作施工,所需增加的照明、通风设施的安装、维护、拆除、以及人工降效等相应费用。

地下暗室内作增加,按地下暗室地面(含垫层)、墙柱面、顶棚的抹灰、防水、保温、等内作施工的合计定额工计算。

地下室设有设计室外地坪以上的洞口(不含地下室外墙出入口)、地上窗的,不计取该费用。

5、9-5-269装饰成品保护增加子目,系指建设单位单独分包的下列装饰工程内容、与主体工程一起、并经由总承包单位完成最后竣工验收时,总承包单位对装饰成品维护、清理、清洁等所需增加的费用。

装饰工程内容、及装饰成品保护增加的工程量计算如下:

(1)各种形式的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彩板门窗,按门窗工程量计算。

(2)铝合金板、铝塑板、不锈钢板包框的、各种形式的无框玻璃门,按框、扇工程量之和计算。

(3)各种形式的玻璃幕墙,按幕墙工程量计算。

(4)以铝合金、不锈钢、玻璃、镜面玻璃为材质的地板、地砖,按地面工程量计算。(5)以铝合金、塑钢、塑铝、不锈钢、玻璃、镜面玻璃为材质的,距楼、地高度1.8米以内的墙面板及隔断,按高度范围内相应工程量计算。

(6)以铝合金、不锈钢、玻璃为材质的栏板、栏杆,按相应工程量乘以0.9计算。

建设单位与单独分包的装饰施工单位的合同约定,不影响总包施工单位记取该项费用。

总承包施工单位自行完成或总施工单位自行分包完成上列工程内容时,总包施工单位不另计该项费用。

主体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上列工程内容施工,且总承包单位不参与最后竣工验收时,总包施工单位不另计该项费用。

第十章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第一节脚手架工程

1、外脚手架子目综合了上料平台和护卫栏杆,依附斜道、安全网和建筑物的垂直封闭等,应依据相应规定另行计算。

2、外脚手架的高度,在工程量计算及执行定额时,均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至檐口顶。(1)先主体、后回填,自然地坪低于设计室外地坪时,外脚手架的高度,自自然地坪算起。

(2)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不同时,有错坪的,按不同标高分别计算;有坡度的,按平均标高计算。

(3)外墙有女儿墙的,算至女儿墙压顶上坪;无女儿墙的,算至檐板上坪,或檐沟翻檐的上坪。

(4)坡屋面的山尖部分,其工程量按山尖部分的平均高度计算;但应按山尖顶坪执行定额。

(5)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等,执行定额时不计入建筑物的总高度。

3、各种现浇混凝土独立柱、框架柱、砖柱、石柱等,均需单独计算脚手架;混凝土构造柱,不单独计算。

4、现浇混凝土圈梁、过梁,楼梯、雨蓬、阳台、挑檐中的梁和挑梁,均不单独计算脚手架。

5、各种现浇混凝土板、现浇混凝土楼梯,不单独计算脚手架。

6、外挑阳台的外脚手架,按其外挑宽度,并入外墙外边线长度内计算。

7、高低层交界处的高层外脚手架,按低层屋面结构上坪至檐口(或女儿墙顶)的高度计算工程量,按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或女儿墙顶)的高度执行定额。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其脚手架按自身高度计算。

8、设计室内地坪至顶板下坪(或山墙高度1/2处)的高度超过6m时,内墙(非轻质砌块墙)砌筑脚手架,执行单排外脚手架子目;轻质砌块墙砌筑脚手架,执行双排外脚手架子目。

9、混凝土独立基础高度超过1m,按柱脚手架规则计算工程量(外围周长按最大底面周长),执行单排外脚手架子目。

10、石砌基础高度超过1m,执行双排里脚手架子目;超过3m,执行双排外脚手架子目。边砌边回填时,不得计算脚手架。

11、石砌围墙或厚2砖以上的砖围墙,增加一面双排里脚手架。

12、各种石砌挡土墙的砌筑脚手架,按石砌基础的规定执行。

13、型钢平台外挑双排钢管架子目,一般适用于自然地坪或高层建筑的低层屋面不能承受外脚手架荷载,不能搭设落地脚手架等情况。其工程量计算,执行外脚手架的相应规定。

14、编制标底时,外脚手架高度在110m以内,按相应落地钢管架子目执行;高度超过110m时,按型钢平台外挑双排钢管架子目执行。

15、满堂脚手架按室内净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面积。

16、内装饰脚手架,内墙高度在3.6m以内时按相应脚手架子目30%计取。但计取满堂脚手架后,不再计取内装饰脚手架。

17、依附斜道的高度,系指斜道所爬升的垂直高度,从下至上连成一个整体为1座。

18、斜道的数量,编制标底时,建筑物首层(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积1200m2以内,计1座;超过1200m2,每增加500m2以内,增加1座。

19、平挂式安全网(脚手架与建筑物外墙之间的安全网),按水平挂设的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执行定额10-1-46立挂式安全网子目。

20、建筑物垂直封闭采用交替倒用时,工程量按倒用封闭过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执行定额时,封闭材料乘以下列系数:竹席0.5、竹笆和密目网0.33。

21、建筑物垂直封闭,编制标底时,建筑物层数16层(或檐高50m)以内,按固定封闭计算;16层(或檐高50m)以上,按交替倒用封闭计算。封闭材料采用密目网。

22、高出屋面水箱间、电梯间,不计算垂直封闭。

23、滑升钢模浇筑的钢筋混凝土烟囱、倒锥壳水塔支筒及筒仓,定额按无井架施工编制,不另计脚手架费用。

24、大型现浇混凝土贮水(油)池、框架式设备基础的混凝土壁、柱、顶板梁等混凝土浇筑脚手架,按现浇混凝土墙、柱、梁的相应规定计算。

25、电梯井脚手架的搭设高度,系指电梯井底板上坪至顶板下坪(不包括建筑物顶层电梯机房)之间的高度。

26、主体工程外脚手架和外装饰工程脚手架,其工程量计算执行外脚手架有关规定。

27、外墙面局部玻璃幕墙的外装饰工程脚手架,按幕墙宽度两侧各加1m,乘以幕墙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工程量;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幕墙上边缘高度执行定额。

28、脚手架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包括底层脚手架下的平土、挖坑,实际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

29、地下室外脚手架的高度,按基础底板上坪至地下室顶板上坪之间的高度计算。

30、现浇混凝土单梁、连续梁的脚手架,按其相应规定计算。但梁下为混凝土墙(同一轴线)、并与墙一起整浇时,不单独计算。

有梁板的板下梁,不计算脚手架。

31、砌筑高度小于10m、但外墙门窗及外墙装饰面积超过外墙表面积60%以上(或外墙为现浇混土墙、轻质砌块墙)时,按双排脚手架计算。

32、外墙装饰不能利用主体脚手架施工时,需要重新搭设外装饰脚手架,应执行外装饰工程脚手架相应子目。

33、山东省省建设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规定,脚手架架体高度超过10米时,严禁使用单排脚手架。因此工程量计算规则原规定“砌筑高度在15米以下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修改为“砌筑高度在10米以下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其它与此有关的规定,均作相应改动。

34、已按相应规定计算了外脚手架的建筑物,其四周外围的现浇混凝土梁、框架梁、墙以及砌筑墙体,不另计算混凝土浇筑、和墙体砌筑脚手架。

35、消耗量定额第三章第三节砌轻质砖和砌块子目中,除(一)砌实心轻质砖子目外,其余砌筑项目,应按不能留脚手架洞的轻质砌块墙确定其脚手架形式。

第二节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计费

1、垂直运输机械子目,定额按合理的施工工期、经济的机械配置编制。

2、对于先主体、后回填,或因地基原因,垂直运输机械必须座落于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情况,执行定额时,其高度自垂直运输机械的基础上坪算起。

3、±0.00以下垂直运输机械:

(1)满堂基础混凝土垫层、软弱地基换填毛石混凝土,深度大于3m时,执行10-2-1子目。

(2)条形基础、独立基础,深度大于3m时,按10-2-1子目的50%计算垂直运输机械。(3)定额10-2-2~4子目,混凝土地下室的层数,指地下室的总层数。地下室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层数多的地下室的外墙外垂直面为其分界。

4、20m以下垂直运输机械:

(1)定额10-2-5~8子目,适用于檐高大于3.6m小于20m的建筑物。其中,10-2-5子目,适用于除现浇混凝土结构(10-2-6)、预制排架单层厂房(10-2-7)、预制框架多层厂房(10-2-8)以外的所有结构型式。

(2)定额10-2-5、6子目,系指其预制混凝土(钢)构件,采用塔式起重机安装时的垂直运输机械情况;若采用轮胎式起重机安装,子目中的塔式起重机乘以系数0.85。(3)定额10-2-7、8子目,定额仅列有卷扬机台班,系指预制混凝土(钢)构件安装(采用轮胎式起重机)完成后,维护结构砌筑、抹灰等所用的垂直运输机械。

5、20m以上垂直运输机械:

(1)其他混合结构,适用于除影剧院混合结构以外的所有混合结构。

(2)其他框架结构,适用于除影剧院框架结构、体育馆以外的所有框架结构。

(3)垂直运输机械系数表中的结构类型:

①全现浇:内、外墙及楼板均为现浇混凝土,局部内墙为砌体;

②滑模:采用滑升钢模施工的内、外墙及楼板均为现浇混凝土,局部内墙为砌体;

③预制框(排)架:采用吊装机械(含塔吊)安装预制构件,墙体为框架间砌筑;④内浇外挂:内墙为现浇混凝土剪力墙,外墙为预制混凝土挂板,局部内墙为砌体。

(4)预制框(排)架结构中的预制混凝土(钢)构件,采用塔式起重机安装时,其垂直运输机械执行定额系数表中的系数0.96;采用轮胎式起重机安装时,执行10-2-7、8子目,并乘以系数1.05。

6、轻钢结构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子目,仅适用于定额名称所列明的工程内容。

7、同一建筑物,应区别不同檐高及结构型式,分别计算垂直运输机械工程量。高层外墙外垂直面为其分界。

8、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子目中,烟囱、水塔、筒仓的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坪至其结构顶面的高度。

9、构筑物现浇混凝土基础,深度大于3m时,执行建筑物基础相关规定。

10、现浇混凝土贮水池的贮水量,系指设计贮水量。设计贮水量大于5000t时,按10-2-49子目,增加塔式起重机的下列台班数量:10000t以内,增加35台班;15000t以内,增加75台班;15000t以上,增加120台班。

11、建筑物主要构件柱、梁、墙(包括电梯井壁)、板施工时均采用泵送混凝土,其垂直运输机械子目中的塔式起重机乘以系数0.8。若主要结构构件不全部采用泵送混凝土时,不乘此系数。

12、檐高超过20m的建筑物,其超高人工、机械增加的计算基数为除下列工程内容之外的全部工程内容:

(1)室内地坪(±0.000)以下的地面垫层、基础、地下室等全部工程内容;

(2)±0.000以上的构件制作(预制混凝土构件含:钢筋、混凝土搅拌和模板)及工程内容;

(3)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构件运输工程内容。

为计算超高人工、机械增加,编制预结算时,应将上列工程内容与其他工程量分列。

13、同一建筑物,檐口高度不同时,其超高人工、机械增加工程量,应分别计算。

14、单独施工的主体结构工程和外墙装饰工程,也应计算超高人工、机械增加;其计算方法和相应规定,同整体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单独内装饰工程,不适用上述规定。

15、建筑物内装饰超高人工增加,适用于建设单位单独发包内装饰工程的情况。

(1)6层以下的单独内装饰工程,不计算超高人工增加。

(2)定额中“×层~×层之间“,指单独内装饰施工所在的层数,非指建筑物总层数。

16、建筑物分部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子目,适用于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承建的情况。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总包)承建时,应执行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子目,不得按建筑物分部工程垂直运输子目分别计算。

17、建筑物主体结构工程垂直运输机械按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的相应规定计算工程量和套用相应定额。

18、建筑物外墙装饰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子目中的外墙装修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坪至外墙装饰顶面的高度。同一建筑物,外墙装饰高度不同时,应分别计算;高层与低层交界处的工程量,并入高层部分的工程量内。

19、建筑物外墙局部装饰时,其垂直运输机械的外墙装修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至外墙装饰顶面。

20、建筑物内装饰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子目中的层数,指建筑物(不含地下室)的总层数。同一建筑物,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

21、单独施工装饰类别为Ⅰ类的内装饰,其内装饰分部工程垂直运输机械乘以系数1.2。

22、第十章第二节中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的工程量,凡定额计量单位为平方米的,均按国家标准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规定计算。

23、条形基础垫层、独立基础垫层,深度大于3m时,按条形基础、独立基础的相应规定计算垂直运输机械。

满堂基础、满堂基础垫层、条形基础、条形基础垫层、独立基础、独立基础垫层,深度大于3m时,均按相应规定计算垂直运输机械。其中,深度,系指设计外坪至各自底坪的深度;工程量,系指各自总体积,非指超深体积。

24、建筑物内装修超高人工增加,系指内装修施工时.无垂直运输机械、无施工电梯上下,主要用于建设单位单独发包内装修工程的情况。

25、建筑物超高时,其人工、机械增加,按规定基数的全部人工、机械数量,乘以相应子目中的降效系数计算。因此,实体项目的超高人工、机械增加仍属于实体项目。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的超高人工、机械增加仍属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26、同一建筑物檐口高度不同时,其超高人工、机械增加的工程量,应分别计算。

为避免建筑物垂直分割,简化工程量计算,同一建筑物檐口高度不同时,可按建筑面积加权平均计算其综合降效系数。

综合降效系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降效系数=∑(某檐高降效系数×该檐高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

上式中:①建筑面积,均指建筑物正负零以上部分(不含地下室)的建筑面积。

②不同檐高的建筑面积,应依高低层相交处高层外墙外垂直面为界,向

下分别计算至正负零。

③檐高小于20米部分的降效系数不计算。

第三节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1、构件运输,包括场内运输和场外运输。场外运输,系指施工单位将构件从构件预制厂运至施工现场构件堆放点的运输。

2、预制混凝土构件在吊装机械起吊点半径15m范围内的地面移动和就位,已包括在安装子目内。超过15m时的地面移动,按构件运输1km以内子目计算场内运输。起吊完成后,地面上各种构件的水平移动,无论距离远近,均不另行计算。

3、门窗运输的工程量,以第五章门窗洞口面积为基数,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0.975;木窗,0.9715;铝合金门窗,0.9668。

4、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子目中的安装高度,指建筑物的总高度。

5、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子目中,机械栏列出轮胎式起重机台班消耗量的,为轮胎式起重机安装;其余,除定额注明者外,为塔式起重机安装。

6、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轮胎式起重机安装子目,定额按单机作业编制。双机作业时,轮胎式起重机台班数量乘以系数2;三机作业时,乘以系数3。

7、10-3-201柱加固子目,是指柱安装后至楼板提升完成前的预制混凝土柱的搭设加固。其工程量,按提升混凝土板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8、其他混凝土构件安装及灌缝子目,适用于单体体积在0.1m3以内(人力安装)、或0.5m3(5吨汽车吊安装)以内定额未单独列项的小型构件。

9、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子目中,未计入构件的操作损耗。施工单位报价时,可根据构件、现场等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构件损耗率。编制标底时,预制混凝土构件按相应规则计算的工程量,乘以下表规定的工程量系数:

定额内容

运输安装

构件类别

预制加工厂预制 1.013 1.005

现场(非就地)预制 1.010 1.005

现场就地预制— 1.005

成品构件— 1.010

10、预制混凝土(钢)构件安装机械的采用,编制标底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檐高20m以下的建筑物,除预制排架单层厂房、预制框架多层厂房执行轮胎式起重机安装子目外,其他结构执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子目。

(2)檐高20m以上的建筑物,预制框(排)架结构可执行轮胎式起重机安装子目,其他结构执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子目。

11、预制混凝土构件分类装表中的空心板、实心板,4m 内为一类,4~6m 为二类,6~14m 为三类。

12、预制板灌缝子目中的钢筋,非指预制板纵向板缝中的加固(受力)筋,实际用量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预制板纵向板缝中的加固(受力)筋,按现浇构件钢筋的相应规定,另行计算。

13、成品H 型钢柱(梁)安装、现场制作的独立式H 型钢柱(梁)安装、型钢混凝土柱(梁)中的H 型钢柱(梁)安装,均执行钢柱(钢吊车梁)安装相应子目。

14、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含钢筋、预制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模板等)或采购、运输、安装、灌缝各工序,按相应规则计算的工程量,应乘以下表规定的工程量系数: 定额内容

构件预制

制作 运输 安装 灌缝

预制加工厂预制

1.015 1.013 1.005 1.000 现场(非就地)预制

1.012 1.010 1.005 现场就地预制

1.007 — 1.005 成品构件

采购:1.010 1.010 1.010

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构件操作损耗,施工单位报价时,可根据构件、现场等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损耗率。编制标底(控制价)时,应以上规定办理。

第四节 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工程

1、胶合板模板,定额按方木框、18mm 厚防水胶合板板面、不同混凝土构件尺寸完成加工的成品模板编制。施工单位采用复合木模板、胶合板模板等自制成品模板时,其成品价应包括按实际使用尺寸制作的人工、材料、机械,并应考虑实际采用材料的质量和周转次数。

2、现浇混凝土带形基础的模板,按其展开高度乘以基础长度,以平方米计算;基础与基础相交时重叠的模板面积不扣除;直形基础端头的模板,也不增加。

3、杯形基础和高杯基础杯口内的模板,并入相应基础模板工程量内。

4、现浇混凝土无梁式满堂基础模板子目,定额未考虑下翻梁的模板因素。

5、现浇混凝土柱模板,按柱四周展开宽度乘以柱高,以平方米计算。

(1)柱、梁相交时,不扣除梁头所占柱模板面积。

(2)柱、板相交时,不扣除板厚所占柱模板面积。

6、构造柱模板子目,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形式的构造柱和实际支模大于混凝土外露面积等因素,适用于先砌砌体,后支模、浇筑混凝土的夹墙柱情况。

构造柱模板,按混凝土外露宽度,乘以柱高以平方米计算;构造柱与砌体交错咬茬连接时,按混凝土外露面的最大宽度计算。

7、现浇混凝土梁(包括基础梁)模板,按梁三面展开宽度乘以梁长,以平方米计算。(1)单梁,支座处的模板不扣除,端头处的模板不增加。

(2)梁、梁相交时,不扣除次梁梁头所占主梁模板面积。

(3)梁、板连接时,梁侧壁模板算至板下坪。

8、现浇混凝土墙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墙、柱连接时,柱侧壁按展开宽度,并入墙模板面积内计算。

(2)墙、梁相交时,不扣除梁头所占墙模板面积。

9、现浇混凝土板的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伸入梁、墙内的板头,不计算模板面积。

(2)周边带翻檐的板(如卫生间混凝土防水带等),底板的板厚部分不计算模板面积;翻檐两侧的模板,按翻檐净高度,并入板的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3)板、柱相交时,不扣除柱所占板的模板面积。但柱、墙相连时,柱的与墙等厚部分的模板面积,应予扣除。

10、现浇混凝土密肋板模板,按有梁板模板计算,斜板、折板模板,按平板模板计算;预制板板缝大于40mm时的模板,按平板后浇带模板计算。各种现浇混凝土板的倾斜度大于15°时,其模板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30。

11、现浇混凝土悬挑板的翻檐,其模板工程量按翻檐净高计算,执行10-4-211子目;若翻檐高度超过300mm时,执行10-4-206子目。

12、现浇混凝土柱、梁、墙、板的模板支撑超高:

(1)现浇混凝土柱、梁、墙、板的模板支撑,定额按支撑高度3.60m编制。支模高度超过3.60m时,执行相应“每增3m”子目(不足3m,按3m计算),计算模板支撑超高。

(2)构造柱、圈梁、大钢模板墙,不计算模板支撑超高。

(3)支模高度,柱、墙:地(楼)面支撑点至构件顶坪;梁:地(楼)面支撑点至梁底;板:地(楼)面支撑点至板底坪。

(4)梁、板(水平构件)模板支撑超高的工程量计算如下式:

超高次数=(支模高度-3.6)÷3(遇小数进为1)

超高工程量(m2)=超高构件的全部模板面积×超高次数

(5)柱、墙(竖直构件)模板支撑超高的工程量计算如下式:

超高次数分段计算:自3.60m以上,第一个3m为超高1次,第二个3m为超高2次,依次类推;不足3m,按3m计算。

超高工程量(m2)=∑(相应模板面积×超高次数)

(6)墙、板后浇带的模板支撑超高,并入墙、板支撑超高工程量内计算。

(7)轻体框架柱(壁式柱)的模板支撑超高,执行10-4-148、149子目。

13、现浇混凝土小型池槽模板,按构件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池槽中间的空心部分。 14、

14、现浇混凝土墙模板中的对拉螺栓,定额按周转使用编制。若工程需要,对拉螺栓(或对拉钢片)与混凝土一起整浇时,按定额“注”执行;对拉螺栓的端头处理,另行单独计算。

定额综合解释

定额综合解释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附件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综合解 释》 主编单位: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审定人员:刘红生祁慧增 主编:徐佩莹赵忠爱 编制人员:孙冬云崔红霞岳小帮何丽娜张一 张彦强庞立新秦慧丽宋福生王东义 崔振刘萍李丽马香红王晗 刘煜众张冰岩张瑞玲张鹏王俊伟 郭宏伟梁萍贾艳梅戚锦华徐文 张莅弘 总说明部分 1.各册定额中出现人工、材料、机械同时乘同一系数时,按定额基价乘系数处理。 2.简易计税模式下,材料费中的“其他材料费(元)”、“检验材料费(元)”、“供电通讯设备费(占材料费)(%)”、“液压设备费(占材料费)

(%)”、“其他材料费(%)”、“其他材料费(占人工费)(%)”按1.165的系数计算含税价。 3.简易计税模式下,采用租赁价(含税)调差的机械,其机械费不再调整“1-11.34%”相应系数。 4.各专业各册定额总说明“附表3 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简易计税方法)”中“6 增值税计算公式”应为“[5]×3%”。 5.各册定额中出现的“回程费”应为“回程费(占机械费)”、“其他机械降效应”为“其他机械降效(占机械费)”、《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中17-118~17-122子目中的“其他材料费(占机械费)”应为“其他机械费(占机械费)”且为定值,不随机械调整调差变动。 6.《2016定额》中的“液压设备费(占材料费)”、“供电通讯设备费(占材料费)”定额基价为定值,不随材料费调整调差变动。 7.各册定额中涉及调整安装工、调试工时,人工单价按下表执行。 8.《2016定额》中对应属于《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584-2013)“附录S 措施项目”、《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附录N 措施项目”、《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附录L 措施项目”的子目,在汇总时,其相关费用分别汇总到“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 2.2 安全文明施工费、2.3单价类措施费、2.4其他措施费及4.1定额规费”相应费用内。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共性问题 1、本定额的使用围“新建、扩建及改造工程”应如何理解?是否与修缮定额的围重复? 答:本定额所说的改造工程指工业技术改造工程或整体更新改造工程。所谓整体更新改造,指在已有建筑物或生产装置区,增加或重新更换完整、独立的功能系统安装工程。如:消防、给排水、通风空调、照明、热力设备等系统,而不是局部或系统中的一部分。对于局部和系统中部分安装工程的拆除、安装除另有说明外,应执行修缮定额,两者不重复。执行修缮定额时,对于修缮定额缺项的安装项目可以使用安装定额。 2、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如遇有缺项可否使用96综合定额和94安装估价表? 答: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如遇缺项,可以参照96综合定额和94安装估价表相关定额的消耗量进行计价。 3、材料、设备的水平及垂直运输是怎样考虑的? 答:水平运输是指安装物自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各册定额中除另有说明者外:设备水平运输按100m取定;材料、成品、半成品按300m 取定。执行定额时,不论施工现场的水平距离多少,均不作调整。 垂直运输是指安装物自设备安装现场基准面运至安装位置的垂直运输。垂直运输基准面,室以室地平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除定额另有说明外,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等垂直运输按六层(或20m)计,超过部分的垂直运输,在高层建筑增加费中计取;设备垂直运输按10m取定,设备垂直运输如超过10m时,除定额已有明确规定外,可按第一册说明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计。 4、消耗量定额中没有列出脚手架系数的安装工程,如何计取脚手架搭拆? 答:消耗量定额各册或章已规定了计取系数。个别没有列出且须搭设的脚手架工程费用,可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5、什么情况下计取洞库、暗室增加费? 答:洞库、暗室增加费指在没有自然采光、没有正常通风、没有正常运输行走通道的情况下施工,而进行补偿的施工降效费。地下室应计该系数,但地下室设有地上窗、洞口除外。 6、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时,如遇层数和高度不一致时,应以层数还是高度为准? 答: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时,高度和层数(含折算后的层数)满足一个指标即可。 7、计算建筑物的层数或高度时,应注意哪些情况? 答:计算建筑物的层数或高度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地下室部分不能计算层数和高度; (2) 层高不超过2.2m时,不计层数;

贵州04定额说明

贵州省2004定额说明 建筑定额总说明 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 -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2 、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本定额中未注明单价,数量带有括弧的材料为未计价材,

河南省2016定额相关说明及综合解释

总说明 一、《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汁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单价是结合市场、信息价综合取定的基期价。该材料价格为材料送达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工地出库价格,包含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 十、本定额基价中的机械使用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相关规则计算的基期机械使用费,是按自有机械进行编制的。机械使用费可选下列一种方法调整:一是按本定额机械台班中的组成人工费、燃料动力费进行动态调整;二是按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租赁信息价直接与本定额基价中的台班单价调差。 十一、本定额基价中的管理费为基期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动态调整。 十二、本定额基价中的其他措施费(费率类)包含材料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十三、本定额基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为不可竞争费,按足额计取。 十四、总承包服务费: 1.实行总发包、承包的工程,可另外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2.业主单独发包的专业施工与主体施工交叉进行或虽未交叉进行,但业主要求主体承包单位履行总包责任(现场协调、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等)的工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计算规则及综合解释最全最新

总说明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本定额共分十章,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门窗及木结构工程;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工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装饰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二、本定额适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招标标底的依据;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六、本定额中材料消耗: (一)本定额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按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 (二)本定额包括主要材料及其他材料。其他材料以占材料费百分比表示。 (三)本定额中包括材料施工损耗、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从工地仓库至加工地点或操作地点的运输损耗等。 七、本定额中机械消耗: (一)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台班消耗量和机械幅度差。以不同种类的机械分别表示。 (二)本定额中其他机械(超高机械增加中的其他机械降效除外)以占机械费百分比表示。 (三)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按《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中的有关规定计算。 八、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对其主要施工工序进行了说明,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定额中。 九、本定额中凡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 本身。 十、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章前说明 一、本章包括单独土石方、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平整、清理及回填等内容。

山东消耗量定额解释(补充一)

山东消耗量定额解释(补充一) (2010-05-11 17:45:58) 转载 分类:定额解释 标签: 房产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条形基础中有独立基础时,土方工程量应分别计算。 桩间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按柱基础(含垫层)之间的设计净长度计算。 2、定额1-2-1~7子目中的装土,系指人工边挖土、边装土筐(人工运土)或人力车(人力车运土)。 人工或人力车运土,运土另套1-2-43~50子目。 机械(机动翻斗车等)运土,装土另套装车相应子目。 人工挖土子目中的装土用工,均不扣除。定额1-1-11~14、1-1-18~19、1-3-14~17、1-3-44子目中的装土(渣),系指挖掘机边挖土(渣)、边装车。装土(渣),不能另套装车子目。

3、拖拉机和自卸汽车运输土石方,定额部分子目中虽未限定运距上限,但仅适用于2km以内的土石方运输。运距超过2km时,全部运距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相应规定。 4、填土子目中,均已包括碎土,但不包括筛土。若设计要求筛土,夯填土、填土碾压、回填碾压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筛土用工 1.73工日。松填土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筛土用工1.38工日。 回填灰土子目,已包括筛土用工。回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合比中的粘土。 5、带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建筑物的场地平整,应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 1、爆破岩石增加垫层的工程量,按现场实测结果计算。 2、灌注混凝土桩凿桩头,设计无规定时,其工程量按桩体断面面积乘以0.5m,以立方米计算。凿桩头子目,不包括桩头钢筋整理。 3、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桩壁和桩芯子目,定额未考虑混凝土的充盈因素。人工挖孔的桩孔侧壁需要充盈时,桩壁混凝土的充盈系数按1.25计算。灌注混凝土桩无桩壁、直接用桩芯混凝土填充桩孔时,充盈系数按1.10计算。

04陕西定额说明

陕西省2004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 一、《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 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和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陕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实际情况,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 求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与《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配合使用。是编制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的基础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地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 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陕西省02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中的建筑用料及做法进行编制的, 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试验室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工日消耗量是参照现行的全国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 七、本定额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 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 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占材料费的百分比表示。 3. 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钢模板、钢管支撑、木模板、脚手架)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 计入定额内,并包括必要的回库维修费用。 4. 本定额中的砼、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m3'表示,其标号 是按一般常用标号列入的。同时附录一列出了砼和各种砂浆配合比,供参考。八、砼预制构件的制 作损耗、运输及堆放损耗、安装(吊装、打桩)损耗不论构件大小,均按下表规定损耗率计算列入工程量内。 1. 预制构件砼、钢筋、模板预算制作工程量=图纸计算量X (1 +制作废品率+运输及堆放损耗率+ 安装或打桩损耗率)。 2. 预制砼构件预算运输工程量=图纸计算量X (1 +运输及堆放损耗率+安装或打桩损耗率)

山东省消耗量定额及综合解释

山东省消耗量定额及综合解释 羃 明说总羄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艿本定额共分十章,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编制的。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门窗及木结构工程;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工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装饰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二、本定额适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装螆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羆估算指标的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以及编制概算定额、是编制招标标底的依据;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社会平肄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内容包蚀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六、本定额中材料消耗:蒈 (一)本定额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按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螅(二)本定额包括主要材料及其他材料。其他材料以占材料费百分比表示。膃 (三)本定额中包括材料施工损耗、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从工地仓库至加工地肁点或操作地点的运输损耗等。 七、本定额中机械消耗:羆 (一)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台班消耗量和机械幅度差。以不同种类的机械分别薄表示。(超高机械增加中的其他机械降效除外)(二)本定额中其他机械以占机械费百分比表示。芃(三)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按《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中的有芈关规定计算。 八、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对其主要施工工序进行了说明,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蚈在定额中。 九、本定额中凡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芃有“×××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莃 则规量计算工程虿 一、为统一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特制定本规则。肆 二、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莆量计算,应依据本规则。 三、本规则可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蒃 四、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则及《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有关规定外,尚应依据以肀下文件: (一)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袈 (二)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肅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计算规则及综合解释最全最新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计算规则及综合解释最 全最新

总说明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本定额共分十章,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门窗及木结构工程;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工程;构筑物及其它工程;装饰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二、本定额适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招标标底的依据;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六、本定额中材料消耗: (一)本定额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按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

(二)本定额包括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其它材料以占材料费百分比表示。 (三)本定额中包括材料施工损耗、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从工地仓库至加工地点或操作地点的运输损耗等。 七、本定额中机械消耗: (一)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台班消耗量和机械幅度差。以不同种类的机械分别表示。 (二)本定额中其它机械(超高机械增加中的其它机械降效除外)以占机械费百分比表示。 (三)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按《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中的有关规定计算。 八、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对其主要施工工序进行了说明,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定额中。 九、本定额中凡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 本身。十、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章前说明 一、本章包括单独土石方、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平整、清理及回填等内容。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定额解释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共性问题 1、本定额总说明第十二条中已明确"环保、安防、消防、劳保、技术监督等部门的监测、检验费用,发生时按有关部门规定另行计算"。请问,对于这类强制性检验、验收收费应由谁来承担? 答:上述费用是发生于工程上的检验、验收费用,其费用计算标准按相关部门规定计算。这类费用属于建设单位管理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2、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是否必须执行省统一发布的价目表中各类消耗量单价? 答: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其人、材、机的单价应由工程发、承包双方根据建筑市场情况合同定价;如是投标报价则完全由投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和自身情况自主确定。省统一发布的工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是一个指导价格,为工程计价活动提供参考。省统一发布的指导价格包括省、各市的指导价。 3、怎样理解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包括的内容?结算时这些费用是否按实际发生计取? 答: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材料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属于材料费的组成部分。所谓"对建筑材料、构件……进行一般鉴定、检查……",即是指按照相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对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以及构件、配件等所进行的抽检、校验或复查(包括试件、试样的机械性能试验和化学成分分析)。这些检测可以由具备条件的施工单位自己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验单位进行。检验试验费的计算,理论上讲,应将实际需要发生的对某一类别、规格、型号、批次的安装材料检验试验费用,分别计入相应被检验材料的单位材料成本费用(单价)之中。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每个工程都按实际发生的检验试验费计算非常困难,且由于工程专业、建设地点、材料产地及品质等诸多影响因素,也不宜制定全省统一费率。所以报价人应根据拟建工程实际情况,结合以往完成的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测算并确定材料检验费用的计取比率,进而完成相应的材料成本报价。另外,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测算发布当地建设市场价格信息的同时,发布本地区上述相关费用的指导费率,作为工程建设有关各方进行工程计价活动时的参考。至于工程所在地的技术监督、质量、安全等部门按照其各自行政性规定,对在建工程的材料、设备、构件等所进行的抽样检验收费,不包括在上述材料检验试验费中,此类费用应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项下列支,由建设单位支付。 4、如何计退甲方供材? 答:材料费是直接工程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材料由哪一方采购供应,都应将其列入工程预(结)算造价。有些工程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或工程合同中规定甲方供料不列入安装工程费用,这是明显的违规行为且存在偷漏税嫌疑,应该坚决予以纠正。列入工程造价的甲供材料,可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定案以后,双方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再行扣回。即:工程价款结算金额 = 核定的建安工程结算总价-工程预付款(备料款)-工程进度款-甲供材料款-工程质量保证金(暂扣)+(-)其他应付(应收)款。甲供材料款应以乙方实际领用甲方供材的原始凭证(如材料出库单、调拨单)数量,以双方协议的价格计算。不得采用按照列入结算造价的甲供材料总金额直接扣除的方式。 5、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消耗性材料、施工机械与定额中规定有差别时应如何处理? 答:消耗量定额是以大多数施工企业现有技术装备水平和通常采用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为基础测算编制的,是建筑生产活动社会平均消耗水平的一种体现。但是每一个工程的具体情况是千变万化的,既有工程本身的诸多因素,如专业、设计、地理位置、气候、环境作业条件等,又有施工企业自身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机械装备条件等影响因素,定额所取定的材料、机械与每个工程的实际不完全相符是难免的。当实际工程中遇到实际使用的机械及材料在种类、规格及其消耗量等方面与定额有差别时,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是否

2004年《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定额解释

2004年《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定额解释 2007-10-22 阅读323次 请问一下,定额中电缆试验,故障点检测。是以什么依据计算的?泄露试验是以什么为依据计算的? 故障点检测是在泄漏试验耐压失败的情况下进行,耐压失败说明电缆绝缘有漏点,通过故障点检测可以找出绝缘漏点。泄漏试验是电缆必做的项目,故障点检测是在泄漏试验耐压失败的情况下才进行的 问:电力电缆25mm2及以下的三芯及以上的数设如何套定额? 答:电力电缆敷设定额均按三芯(包括三芯连地)考虑的。10~25mm2的三芯及以上的电力电缆敷设按35mn2的电力电缆敷设定额基价乘以系数0.5;4~lOmm2的三芯及以上电力电缆敷设按35mm2的电力电缆敷设定额乘以系数0.3;4mm2以下的三芯及以上电力电缆敷设按35mm2的电力电缆敷设定额基价乘以系数0.18。单芯(双芯)电力电缆敷设按同截面电缆定额基价乘以系数0.67。电缆头制安的费用亦按相应定额乘以上述系数计算。未按电缆头标准制安时,只能按焊(压)接线端子套定额。其他见定额说明。 2、关于整体设备、分段制作设备、分片制作设备的区别? 整体设备制作指设备制作在制造厂完成后,设备为整体,且内件完整,到工地经检验或试压后可直接吊装就位的称为整体设备。如换热器,中、小容器和长度小于20m、直径小于3.8m 的塔和容器、反应器。由于其形体较小,除特殊建设地区外(如运输条件差的内陆、边远山区),一般均为整体制作并以整体供货。 分段制作设备是指当容器的直径在1.8m以上,长度超过20m时,整体制作后搬运、移位已不方便,这时应采取分段制作。“段”是将壳体按设计图纸分为若干个段制造。运至现场后,分段设备须进行组对、焊接、试压并安装内件后,才能吊装就位。直径在1.8m以上,长度超过20m的容器、反应器、塔类等,一般均采取分段或分片制作。 分片制作设备是指直径大于3.8m的大型容器、塔器等由于整体制作法和分段制作法都不便于供货时的运送,需采用分片制作的方法。分片制作即设备在制造厂下料、将要制作的整个设备按设计图纸分为若干个片制造。制造完成后,以成片的半成品供货。因此,分片制作的设备在运至现场后要进行片的拼装、组对成形,然后试压,并安装内件后才能作为整体设备吊装就位。 (2)关于定额的套用 如为分片设备供货,应分别套用分片制作、分片组对、整体设备安装定额子目;如为分段设

山东定额解释集锦

1、请教定额站老师:综合定额中普通住宅户内照明箱应该套用什么子目? 答:套用户表板定额子目。 2.施工现场的筛砂用工是多少呀? 答:施工现场的筛砂用工按0.30工日/立方米,仅包括砌筑砂浆和抹灰砂浆. 3、请教栾老师:8B-670~675子目PP-R管件工程量的结算方法。 栾老师:二00一年补充定额8B-670~675室内塑料给水管(热熔、电熔连接)子目中接头零件都有定额含量。有一个工程设计图纸中的PP-R给水管管件实际含量要远超定额含量。请教栾老师:该工程PP-R管件工程量可否按图纸实际工程量结算?答:管件实际含量超出定额含量,经双方确认后应允许调整。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 4、在8-744至8-750,中的容积式交换器的1#至7#是怎么个概念? 答:容积式交换器详见《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28),1#至7#其容积分别为500、700、1000、1500、2000、3000、5000升,筒体直径由φ600至φ1400。 5、消耗量定额中关于风机型号有4#~20#,请问这是怎么分类的? 答:通风机型号中的 **#,系指风机叶轮的名义直径(分米数值)。例如4#即风机叶轮的直径在400mm左右;20#即风机叶轮的直径在2000mm左右。 6、我想请教您一个问题,现在的主材和设备是如何区别的? 答:关于设备和主材的划分,尚没有一个严格的、统一的划分标准。实际工作中通常是按所采用的定额,定额列为材料的为材料;未列的则视为设备。 7、远距离光缆架设套哪个定额? 消耗量定额第十三册中关于光缆敷设仅限于建筑物的配套通信工程,若远距离的光缆架设敷设应如何套用定额? 答:消耗量定额第十三册中设有室外光缆敷设项目,已能满足一般工程的需要。如果是长距离通信线路光缆敷设,应按专业通信部门规定。 8、现有一工程给水塑料主管道采用“水平吊装,整个管道由角钢连续承托”(L03S001-53)方式安装,问:塑料给水管安装定额(如:8-367)工作内容中包括支架制安及其除锈刷漆,管道、管件及管座安装等内容。以上工程中的支撑角钢是否只做为辅材对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答:整条管道由角钢连续承托的安装方式,明显超出常规,定额所考虑的支吊架用量是按施工规范标准测算取定的。上述情况如果只调整角钢用量似乎仍不尽合理。比较合理的办法应该是将超出定额取定量的支架工程量,套用相应支架定额和除锈刷油定额项目。 9、96定额中计算楼房单管系统的立干管工程量时不扣除暖气片间隔部分,请问在消耗量定额中该项是否也成立? 答:96综合定额中计算楼房采暖的立干管工程量时不扣除暖气片间隔部分,是考虑综合定额计量方便的特点,为此还对主材耗用量(损耗率)的取定作了调整,减低了损耗率。使用消耗量定额时不能沿用,应按消耗量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暖气片间隔部分的长度需要扣除。 10、定额人工单价28是否可以改动? 我单位与甲方签署的合同上写着人工20元/工日,我理解为地区人工单价为20元。但定额人工单价还是28元但是甲方却是按照定额人工单价20取费,不知道怎么解决。我是03版本安装定额。请指教 答:根据鲁建标字[2006]2号文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规定,定额人工单价可由发承包双方合同约定并由此计算直接工程费,但作为取费计算基础时,还应统一按照省发布的人工单价28元计算出的人工费(或直接费)作为计算基础,各种费率则允许上下浮动,有序竞争。 11、.小型站类系统调整费(1,2,5,6)人*35%,其中人工费占50%,什么情况下记取该费用,还是这四章不论什么情况都记取? 2,第六章,冷库工艺管道,套用了气压试验,泄露性实验,真空实验,空气吹扫,能否再记取小型站类系统调整费人*35%,其中人工费占50%,这几个定额同时套用,是否重复.? 答:⑴不是什么情况都计取,只指小型制冷站(库),空压站、乙炔站、水压机蓄势站,制氧站,煤气站等

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总说明

总说明 一、《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底、投标人进行报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及办理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中确定消耗量的依据,也是作为制定企业消耗量定额和自主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四、本消耗量定额主要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作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如因上述因素有差异,不得对本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六、本消耗量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八、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消耗量定额中“()”内所列的材料用量均为主材,应按当地的材料价格计算。 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已计入其他材料费内。 九、施工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进入本消耗量定额,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是按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不调整。 十、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

山东96综合定额解释

山东96综合定额解释 1、问:装饰工程墙面刷乳胶漆,如何计算工程量? 答:墙面刷乳胶漆工程量按墙面的展开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踢脚板等面积。 2、问:某装饰工程墙面刷乳胶漆,基层刮三遍腻子,如何执行定额? 答:执行每增一遍腻子子目。 3、问:某工程按规定不能计取超高费,但施工企业在实际施工中使用了超高机械,此种情况能否计取超高机械的进出场费? 答:不能计取超高机械的进出场费。 4、问:定额12-23塔式起重机固定式基础子目中是否包括固定式基础的拆除? 答:包括固定式基础的拆除。 5、问:如何执行装饰定额硝基清漆项目? 答:装饰定额硝基清漆项目,定额按五遍成活考虑,每遍成活按规程要求包括二遍刷油一遍磨退。 6、问:如何执行木方面刷防火涂料子目? 答:按木方钉铺在墙柱的投影面积计算工程量。 7、问:甲方单独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铝合金、防水等项目另外分包(肢解工程),总包单位如何结算? 答:总包单位应将分包项目计入直接费,计取各项费用后再将定额直接费扣减,人工费调增部分不得扣减。 8、问:招标工程,合同订立后,如工程施工期间工程造价发生政策性调整,如地区估价表、调整系数变动,结算时标价是否调整?设计变更如何计算? 答:合同一次性包死的工程标价不再调整,合同约定可调整的工程可按执行日期换算可调整部分工程量。对于设计变更,原标价包含但没有施工的项目应按原标价扣减,原标价不含,后增加的项目则应按新标准计算。 9、问:砼基础中,如按轴线敷设暗梁,是否套用有梁基础字目? 答:应执行无梁子目。 10、问:室内地坪以下,钢筋砼基础扩大面以上部分素砼,如何直执行定额? 答:条形基础项目:若此部分砼高宽比h/d>4,此部分砼按砼墙计算;若h/d≤4,且砼标号与扩大面以下部分相同时,则应合并按钢筋砼有梁条形基础计算;若h/d≤4,且砼标号与扩大面以下部分不同时,则按基础圈梁计算。 满堂基础项目:若有地下室,则地下室地坪以上部分砼按砼墙计算;若无地下室,且h/d>4,此部分砼按砼墙计算;h/d≤4,则按基础圈梁计算。 11、问:SBS防水卷材,如采用搭接法施工,定额5%的损耗不能满足,如何调整? 答:损耗按14%计算。 12、问:为确保工程质量,应甲方要求,砼表面抹灰刷界面剂,如何计价? 答:根据配合比计算界面剂用量,只计取材料费。 13、问:执行3-121子目(抹灰系数120),其板下花篮梁是否还计取梁的抹灰系数? 答:不计取。 14、问:现浇有梁板,若梁两侧板厚不一致,梁高如何确定? 答:按平均高度计算。 15、问:框架结构工程,底层框架间砌粘土砖墙,如何计算工程量,如何套用定额? 答:按砖墙的实砌面积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应普通内外砖墙子目。 16、问:6米以内基础大开挖,是否全部按人工开挖计算,6米以上方可按机械开挖计算?答:基础大开挖执行人工定额还是机械定额与开挖深度无关,应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山东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章节说明、计算规则、解释(03版)

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总说明及章节说明 二、山东省建筑工程计算规则 三、综合解释 四、补充册 五、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

目录 1、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适用范围-------------------------4 2、《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解释-----6 3、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11 4、第一章土石方工程----------------------------------------13 5、第二章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24 6、第三章砌筑工程------------------------------------------30 7、第四章钢筋与混凝土工程----------------------------------38 8、第五章门窗及木结构工程----------------------------------48 9、第六章屋面防水保温防腐工程------------------------------54 10、第七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60 11、第八章构筑物及其他工程---------------------------------64 12、第九章装饰工程-----------------------------------------70 13、第十章施工技术措施项目---------------------------------96 1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30

山东省消耗量定额04、06、08综合解释汇总

04、06、08综合解释汇总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混凝土垫层的工作面宽度按支挡土板的工作面宽度计算,系指垫层厚度小于200mm 的情况;垫层厚度大于200mm时,其工作面宽度按混凝土基础计算。 2、计算土方放坡深度时,不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系指垫层厚度小于200mm的情况;垫层厚度大于200mm时,土方放坡深度应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 3、计算土方放坡时,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若单位工程中计算的沟槽工程量超出大开挖工程量时,应按大开挖工程量,执行地坑开挖的相应子目。 4、爆破岩石的允许超挖量,系指在槽坑的四周及底部共五个方向,不论实际超挖量大小,一律按允许超挖量计算。 5、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工作面而增加的土(石)方工程量不计算,但底面积大于20㎡的井池,按定额相应规定计算。 6、回填灰土: (1)槽坑回填,按定额1-4-12、13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人工3.12工日,3:7灰土10.1m3。灰土配合比不同,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2)地坪回填,执行2-1-1垫层子目。 7、场地平整,系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度300mm以内的就地挖、填及平整。若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0mm时,挖填土方工程量按相应规定计算,但仍应计算场地平整。 8、条形基础中有独立基础时,土方工程量应分别计算。 桩间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按柱基础(含垫层)之间的设计净长度计算。 9、定额1-2-1~7子目中的装土,系指人工边挖土、边装土筐(人工运土)或人力车(人力车运土)。 人工或人力车运土,运土另套1-2-43~50子目。机械(机动翻斗车等)运土,装土另套装车相应子目。人工挖土子目中的装土用工,均不扣除。 定额1-1-11~14、1-1-18~19、1-3-14~17、1-3-44子目中的装土(渣),系指挖掘机边挖土(渣)、边装车。装土(渣),不能另套装车子目。 10、拖拉机和自卸汽车运输土石方,定额部分子目中虽未限定运距上限,但仅适用于2km 以内的土石方运输。运距超过2km时,全部运距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相应规定。 11、填土子目中,均已包括碎土,但不包括筛土。 若设计要求筛土,夯填土、填土碾压、回填碾压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筛土用工 1.73工日。松填土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筛土用工1.38工日。 回填灰土子目,已包括筛土用工。回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合比中的粘土。 12、带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建筑物的场地平整,应按地下室、半地下室的结构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工程量。 13、定额1-4-3竣工清理子目,系指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清理。因此,建筑物内、外凡产生建筑垃圾的空间,均应按其全部空间体积计算竣工清理:

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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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宅楼顶部阁楼(即斜屋面)1/2 高度大于 2 .2 米是否计算建筑面积。答:层高大于 2 . 2 米部分计算建筑面积。 二、菏泽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你站菏标定函[2003]3 号请示函收悉。现就请示内容答复如下: 关于执行96 年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时,当建筑物层高为 2.2m 时,不计算建筑面积,同时也不计算综合脚手架,但可按定额9-10 子目计算里脚手架;当建筑物层高小于 2.2m 大于 1.8m 时,也可按定额9-10 子目计算里脚手架。 二OO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关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部分问题的解答 编者案:即墨市解本森同志对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提出有关问题,现网上予以答复,以飨读者。 上册 1 、挖沟槽中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工程量均不增加,当底面 积〉20m2的井,应怎样计算其工程量? 答:底面积大于20m2 的各类池井,按设计池井的体积以立方米单独计算工程量,套用挖土方相应项目。 2 、P47 预制钢筋砼管桩与板桩应套什么定额? 答:(1 )预制钢筋砼管桩,执行 2 — 3 —9?12定额子目。 (2)预制钢筋砼板桩,执行 2 —3 —13?16定额子目。 3 、P72 定额内未包括钢板桩的制作,除锈、刷油,发生时应套什么定额? 答:定额打钢工具桩项目中钢板桩是按成品考虑的,其制作与养护均应包括在其价格内。 4 、P271" 无纱单扇玻璃窗" 是否应改为"无纱单层玻璃窗"? 答:定额名称中"单扇"应为"单层"。 5 、P272" 无纱双扇玻璃窗" 是否应改为"无纱双层玻璃窗"? 答:定额名称中"双扇"应为"双层"。 6 、P183" 十四"倒数第三行"线密度"的含义是什么? 答:线密度是指线状物体单位长度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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