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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红塘湾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亚红塘湾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亚红塘湾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亚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07年12月

项目名称:三亚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委托方(甲方):三亚市规划建设局

承担方(乙方):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事业法人代码: 40001083—0

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甲级

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 [建]城规编第(021001)院长:(李晓江签名章)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总规划师:(杨保军签名章)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院规划设计成果专用章:

规划设计编制完成时间: 2007年 12月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管院长:李迅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主管总工:朱子瑜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主管所长:贾建中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所主管总工:唐进群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编制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冯宇钧高级工程师硕士

白杨高级工程师硕士

项目参加人:黄继军高级工程师硕士

高集星城市规划师硕士

谢卫丽风景园林师硕士

刘袆洋工程师

刘洋城市规划师硕士

邹延杰工程师硕士

于海波工程师博士

规划协作单位:三亚市规划建设局

蓝武军高级城市规划师总规划师

陈汉华高级城市规划师规划科科长

常成云高级城市规划师

李波城市规划师

三亚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实施细则

前言

2006年10月,在三亚市规划建设局(原规划局)举办的《三亚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概念规划国际征集》中,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方案获得优胜,正式承接三亚市红塘湾旅游度假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我院长久以来与三亚市在各个层次规划编制工作中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并且三亚市另外两大著名海湾(亚龙湾、海棠湾)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任务也由我院同期编制,因此院领

导对本项目十分重视,把该项目列入院管项目,并委派朱子瑜总工进行技术监管,指派贾建

中所长统筹组织,由原投标团队组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项目组,在2006年11月正式

开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2006年11月至2007年3月期间,规划编制工作项目组对现场进行了深入踏勘,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充分研究,广泛听取三亚市领导、规划局、地方群众等各方的意见,充分考虑和

平衡了公共利益和局部利益,最终形成了定稿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方案,该方案既兼顾了

不同诉求的土地利用方式,又融合了不同开发强度的梯度控制,获得各方认可。2007年3月

至6月,规划进入成果编制阶段。2007年6月25日,由来自北京市、海南省和三亚市的权威

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评审,专家们在充分肯定规划成果的基础上,对规划成果提出了进一步

的调整意见。2007年6月至10月,项目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继续对规划成果进行调整和修改,

形成精简的控制性规划汇报方案,于2007年12月上报三亚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并获通过。根

据规委会意见项目组进行了第二轮调整并形成了最终的规划成果文件。历时一年两个月,三

亚市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至此完成。

项目组要感谢朱子瑜总工,感谢他在繁忙的工作中还时刻关注本项目,并给出极具建设性的指导意见。项目组还要对三亚规划建设局总规划师蓝武军先生表示特别感谢,感谢蓝总

在整个规划编制过程中对本项目给予了充分支持和无私帮助,表现出对三亚市海湾开发的深

切关注与成熟理解,对本项目规划成果的酝酿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项目组全体成员

2007年12月

三亚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实施细则

总目录

?实施细则

第1章总则 (1)

第2章规划用地布局 (1)

第3章土地使用控制 (1)

第4章道路交通控制 (3)

第5章配套公用设施控制 (3)

第6章绿地控制 (4)

第7章空间环境设计 (4)

第8章建筑控制 (4)

第9章市政设施 (5)

第10章附则 (6)

?分图图则

?规划说明书

第1章规划背景 (1)

第2章规划依据 (1)

2.1规划依据 (1)

第3章上位规划要点 (1)

3.1《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 (1)

3.2《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重大调整2006年》 (1)

第4章现状概况 (2)

4.1区位条件 (2)

4.2用地条件 (2)

4.3开发条件 (3)

第5章开发策略 (3)

第6章规划目标与定位 (4)

6.1规划定位 (4)

6.2规划目标 (4)

第7章用地规划 (4)

7.1规划设计原则 (4)

7.2用地功能结构 (4)

7.3用地布局 (5)

7.4分区开发建设控制 (6)

7.5人口容量估算 (6)

7.6用地细分 (7)

7.7公共服务设施 (7)

第8章道路交通规划 (7)

8.1交通发展策略 (7)

8.2路网系统 (8)

8.3重要节点 (8)

8.4交通设施 (9)

8.5道路竖向 (9)

第9章绿地系统规划 (10)

9.1指导思想 (10)

9.2绿地规划 (10)

第10章空间环境设计 (11)

10.1总体构思 (11)

10.2功能空间设计 (11)

10.3环境设计 (12)

第11章建设开发控制 (14)

11.1开发强度 (14)

11.2建筑高度控制 (14)

11.3建筑后退红线 (15)

11.4建筑形体与色彩 (15)

第12章市政工程规划 (16)

12.1给水工程 (16)

12.2排水工程 (16)

12.3供电工程 (17)

12.4电信工程 (18)

12.5燃气工程 (18)

12.6管线综合 (19)

第13章防灾规划 (20)

13.1防洪规划 (20)

13.2消防规划 (20)

第14章规划实施控制 (20)

附件一:三亚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意见

附件二: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三亚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附件三:三亚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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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图集

图纸目录

01-三亚市总体规划相关分析图

02-红塘湾旅游度假区区位分析图

03-红塘湾旅游度假区用地现状图

04-红塘湾旅游度假区用地规划图

05-红塘湾旅游度假区用地功能结构分析图

06-红塘湾旅游度假区道路交通规划图

07-红塘湾旅游度假区道路断面规划图

08-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步行系统规划图

09-红塘湾旅游度假区道路竖向规划图

10-红塘湾旅游度假区绿化系统结构图

11-红塘湾旅游度假区公共设施规划图

12-红塘湾旅游度假区建筑高度控制图

13-红塘湾旅游度假区发展时序图

14-红塘湾旅游度假区给水工程规划图

15-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污水工程规划图

16-红塘湾旅游度假区雨水工程规划图

17-红塘湾旅游度假区供电工程规划图

18-红塘湾旅游度假区电信工程规划图

19-红塘湾旅游度假区燃气工程规划图

20-红塘湾旅游度假区管线综合图

三亚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

三亚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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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总则

第01条 为顺利实施《三亚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促进红塘湾旅游度假区的开

发建设,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02条 本细则是三亚市红塘湾旅游度假区的建设指导性文件,规划范围内任何度假区建设项

目及下层次规划和建筑设计均应符合本细则和图则的规定和要求。

第03条 本细则适用规划区214.6公顷范围内各地块和各类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作为

工程项目设计的依据,但不能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的依据。

第04条 本细则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图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 第05条 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规定办法,本细则和分图图则中各地块用地性质、允

许建设总量、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的规定、允许建设高度和规划地段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均属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06条 本细则和分图图则未涉及的控制指标及技术规定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及三亚市相关技

术管理规定。

第07条 规划成果由实施细则、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图图则、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图集

四部分组成。

第08条 本细则的解释以及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各种问题的协调处理,由三亚市规划建设局负

责。

第09条 规划范围内违反规定的建设将按《城乡规划法》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与处罚。 第10条 本细则经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2章 规划用地布局

第11条 规划区内各项城市建设必须在度假区建设用地中进行,非度假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只

允许进行市政设施、道路和绿化建设。

第12条 本次规划提出非城市建设用地的功能和空间设计建议,提供指导性的控制,实际建设

应进行具体技术论证和详细设计。

第13条 规划形成“一滩一河七轴,双核两带六片”的结构。规划结构是规划区建设的总体指

导,各项建设和功能安排应符合规划结构要求。

第14条 规划区总用地规模为214.6公顷,规划区总人口容量为23000人,总建筑规模约为125

万平方米;其中度假社区建筑规模约为72万平方米;宾馆酒店建筑规模约为42万平方米;商业服务设施建筑规模约为11万平方米。

第15条 规划的人口规模、建筑规模为度假区整体开发的近远期规模之和,度假区采取分期开

发的模式。按照《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5-2010) 重大调整2006年》要求,近期2010年之前,人口容量控制在8000人以内,建筑用地控制在120公顷以内。

第3章 土地使用控制

第16条 本规划涉及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均参照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

准》(GBJ137—90)的规定。

第17条 在开发过程中如遇现实原因或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地块规划性质时,按《城市用地分

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大类性质禁止变更、中类性质变更需要有相关分析论证,经专家评审和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变更;小类性质变更必须经规划主管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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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条 土地使用分类一览表

表1:土地使用分类一览表

第19条 所有地块内的建筑物使用性质必须遵照本图则执行。

第20条 地块内配套设施项目、数量、位置要求,应符合分图图则的相关规定。

第21条 规划细分后的地块一般为最小出让地块,一般商业地块细分至1公顷左右,居住地块

细分至2~7公顷。

第22条 以地块为整体成片开发时,地块内用地界限及地块内的小区道路可根据实际开发建设

实际情况依据修建性详细规划适当调整,但其规模和配套设施项目必须符合分图图则所规定的指标要求。

第23条 地块内基地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规划规定以外的开放空间,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

等有关规定前提下,可按下表的规定增加建筑面积,但增加的建筑面积总计不得超过地块核定建筑面积的20%。

表2:额外开放空间增加与建筑补偿换算一览表

第24条 开放空间是指在地块内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广场、绿地、通道、停车场(库)等公共使

用的室外空间(包括平地、下沉式广场和屋顶平台)。开放空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沿城市道路、广场留设;

2) 任一方向的净宽度在6米以上,实际使用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

3) 以净宽1.5米以上的开放性楼梯或坡道连接基地地面或道路,且与基地地面或道路的高差在±5.0米以内(含±5.0米);

4) 提供室内连续开放空间的,其最大高差为-5.0米至+12.0米,且开放地面层; 5) 建设竣工后,应设置相应的标志,并交有关部门管理或经批准由建设单位代行管理; 6) 常年开放,且不改变使用性质。

第25条 规划用地采取组团式结构,自西向东依次划分为A 、B 、C 、D 、E 和F 六个片区,针

对其不同功能进行具体的分区开发控制引导。

第26条 兼容度,为可兼容使用性质的建筑面积占所在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规划对不同类

型的用地采取不同的兼容度。R2兼容度为35%,C21兼容度为30%,C25兼容度为25%。

第27条 土地使用性质兼容应符合《土地使用兼容性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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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土地使用兼容性表

其余为不允许设置

第28条 商住混合用地的混合比例构成为,居住用地所占比例在40%-60%范围之间。

第4章 道路交通控制

第29条 红塘湾旅游度假区规划道路体系为“一横五纵六网”的结构。道路等级分为三级分别

为主干路、支路、步行路。

第30条 城市道路红线内的用地为交通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道路交

通设施用地。

第31条 各地块周边道路网系统、交通设施、配建停车、机动车出入口位置等应符合分图图则

的规定。

第32条 度假区支路的红线宽度和断面形式为强制性内容,从而保证交通流量的合理及交通系

统的完整。支路线形为建议性的,当地块合并开发或小区整体开发时,地块或小区内部的支路线形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修改,但应保证其出入口位置,断面形式及大致走向不变。

第33条 原则上明确度假区道路交叉口的道路中心线交叉点向主干路方向延伸70米的范围内,

向支路方向延伸30米范围内,为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具体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应遵守《三亚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图图则》的规定。

第34条 规划范围内东西向主干路采用红线22m ,其断面形式为一块板;南北向主干路结合度

假区出入口采用红线41m ,其断面形式为二块板;支路主要承担度假社区日常交通出行的作用,机动、步行并重,机动车以小型机动车通行为主,不承担公共交通功能,均采用红线12m ,其断面形式为一块板形式。

第35条 各类公共设施配建社会停车面积必须遵照《三亚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分图图则》的规定。

第36条 因建设需要,地块性质或建筑容量需进行调整时,配建设停车位也需作相应变动,并

符合下表规定。

第37条 道路竖向设计综合考虑地形、防洪防涝、街坊排水和工程管线的布线要求,统一采用

黄海高程,道路纵坡控制在0.1%—6%之间。

第38条 在公共场所、步行街及人行道等人流活动场所应考虑无障碍设计。

第5章 配套公用设施控制

第39条 邮政所、储蓄所、卫生站、文化活动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开闭所、变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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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力站等为图则涉及的主要配套公用设施。

第40条 在进行较大范围的成片开发时,地块内配套公用设施的位置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根

据修建性详细规划作适当调整,但其项目、数量、用地或建筑面积均不少于本规划分图图则中的规定。

第41条 本规划未涉及的其他配套公用设施参照海南省及三亚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6章 绿地控制

第42条 图则所示大型公共绿地和道路两侧的街头绿地应严格控制,保证避震疏散场地的连续

性,在城市开发建设时不得侵占。

第43条 绿地系统由公共绿地、社区绿地及绿化林荫道组成。红塘湾旅游度假区绿化系统主体

结构呈“_|_|_|_|_”型的梳状结构。

第44条 公共绿地结合不同地形和功能分为三类:滨海绿地、滨河绿地、组团间隔绿地。 第45条 滨海绿地长3300米,宽100米,位于海滨最高潮位线后退100米范围内,包括了海

岸的第一道沙丘。

第46条 滨河绿地均为公共活动空间,不专属于某个地块控制。

第47条 组团间隔绿地垂直海滨方向布置,宽50-80米,西部沿河道配置,东部则以绿化为主,

均与滨海绿带和国道防护绿地相连通。

第48条 在225国道南侧设置25米宽防护绿带。度假区部分主干路两侧控制10米防护绿地。

第7章 空间环境设计

第49条 地块的空间环境设计应以控规分图图则的相关要求为指导。 第50条 总体上形成棋盘状的景观轴线,强化垂直海滨方向的景观廊道。

第51条 规划广场是红塘湾旅游度假区重点地区中重要的景观节点。包括:滨海广场、滨河广

场和若干社区广场。

第52条 整个片区形成西北高、西南与东部低的空间轮廓。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最高建筑为河口

西侧高层度假社区建筑,另外河口东侧D区形成相对较高的建筑群。

第53条 规划西部红塘湾旅游度假区限定6条视线通廊,均为南北向与度假区东西向3条景观

生态轴衔接。

第54条 红塘湾旅游度假区的标志性区域主要体现在河口东侧的假日酒店和特色滨海风情小

镇等。

第55条 红塘湾旅游度假区设六个主要景观节点,分别位于各个组团中心。

第56条 重点加强度假区主干路和滨海界面的街景设计。

第57条 度假区内的公共区域作为重点照明区,其中各广场标志性建筑群为重点照明地段,步

行街及滨水绿带、步行系统为重点照明带。

第58条 广告和标识的安置不应破坏建筑空间,一般近人尺度范围内禁止安置大型广告。应通

过建筑标志系统、设施标志系统、机动车路标系统以及步行道系统的设计形成有序、明确的度假区标识系统。

第8章 建设控制

第59条 地块控制指标是控规中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分区内地块的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

限高、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后退、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配套设施等十项基本内容,这些指标的控制应符合规划分图图则的规定。(见表5)

第60条 全区最高建筑为A 、B 区组团中心地块,控制高度60米,A 、B 区由中心高层建筑向

南地块内建筑成梯度降低,依次降至24米。

第61条 C 、D 区度假酒店建筑为高端假日酒店建筑类型,适宜采用多层散布式布局方式,高

度控制在24米以下。

第62条 E 区滨海小镇组团为联排式度假住宅,高度应统一控制在24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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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条 E 、F 区沿街商业建筑考虑到人性化的空间尺度要求,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 第64条 建筑后退距离应同时满足分图图则中建筑后退用地边界和建筑物后退城市道路红线

距离两项要求。

第65条 地块靠主干路一侧,建筑后退红线5m ;地块靠支路,建筑后退红线3m ;地块靠广场

或绿地一侧,有可能采用二层出挑或一些出挑的广告、招牌等,并也按后退红线3m 控制。

第66条 规划区内建筑应以简洁、明快、高品质为特点,建筑的形式和色彩应结合不同地段的

使用功能和景观要求进行综合设计,需以规划分图图则的相关说明规定为参考。

第67条 任何建筑的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日照、消防、卫生、管线埋设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9章

市政设施

第68条 给水工程

1) 规划区总需水量为1.06万立方米/日,最高时需水量为1104.2立方米/时。

2) 规划近期由金鸡岭水厂供水,利用现有DN400毫米管道供水;远期由规划建设的 南山水厂供水,增加一条供水管道,形成双水源供水系统。

3) 供水水源由规划区北部的市政给水主干管引入,供水干管沿东西向道路布置,全 部连接成环。采用生活、消防共用给水系统,沿道路不超过120米布置消火栓。

第69条 排水工程

1) 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完全分流制。 2) 规划区污水产生总量为0.7万吨/日。

3) 规划将产生的污水全部汇入天涯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并对处理尾水进行深度 处理,回用于绿化浇洒、景观补水、市政杂用和农田灌溉等方面。 4) 规划区污水管网系统划分为两个排水分区,共设2座污水提升泵站。

5) 担油河是规划区的主要雨水排除通道。A 区和B 区雨水管道分散布置,就近汇入 担油河水系;C 区北侧片区雨水集中收集,向西汇入担油河,南侧片区分散汇入 人工水系;D 区和E 区雨水集中收集,雨水主干管沿东西向道路布置,集中向西汇入C 区南侧的人工水系;F 区雨水管道分散布置,就近汇入南北向穿过该地块的排洪渠。

6) 雨水放量计算采用三亚市暴雨强度公式,重现期一般地区取1年,重要地区取2 年。

第70条 供电工程

1) 采用单位建筑面积负荷密度法进行负荷预测,规划区用电总负荷预测为3.8万千 瓦。

2) 规划在红塘湾设1座110kV 红塘变电站,主变总容量2x40MV A ,110kV 电源由北 部引入。在110kV 红塘变电站未建成以前,由110kV 天涯变电站供电。 3) 10kV 配电系统采用变电站直供和开闭所转供相结合的方式。变电站附近的C 区和 D 区由变电站10kV 出线直接供电,在A 区、B 区、E 区和F 区各设一座10kV 开闭所,分别向本地块内的建筑供电。

4) 10kV 中压配电线路全部采用电缆,采用电缆排管方式暗埋敷设。

第71条 电信工程

1) 规划区电话总需求量为2.24万部。

2) 在规划区共布置3座电信模块局,向本地区提供通信服务,每个模块局容量在 10000门左右。

3) 通信线路采用管道暗埋敷设,沿规划道路形成环状网络。管孔数综合考虑各家通 信公司的需求。

4) 有线电视与市网主干线相连接,与电信线路同沟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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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条 燃气工程

1) 规划区总用气量预测为191.6万立方米/年,气源为天然气。

2) 由三亚市天然气管网供气,在B 区和C 区之间设1座高中压调压站,高压管网由 规划区西北侧引入。中压配气管网采用中压一级压力级制,用户采用楼栋调压箱调压,低压进户。中压配气管道沿道路布置,形成环状管网系统。

第73条 管线综合

1) 给水、污水、雨水、燃气等管线采用直埋敷设方式,10kV 电缆线路采用排管暗埋

敷设方式;通信线路采用混凝土管块或波纹管暗埋敷设。

2) 当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压力管线让自流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分 支管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

3) 通信管道覆土深度一般在1.0米左右;电力排管覆土深度一般在0.8米左右;给水 管线覆土深度一般在1.2米左右;燃气管线覆土深度一般在1.0米左右;雨水、污水管线覆土深度一般在1.5米以下。

4) 各种管道交叉的的最小净距应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相关规定。 5) 管线横断面布置

通信管线一般沿道路西、北侧布置,敷设在人行道下; 供电管线一般沿道路东、南侧布置,敷设在人行道下; 燃气、污水管线一般沿道路西、北侧布置,敷设在车行道下; 给水、雨水管线一般沿道路东、南侧布置,敷设在车行道下。 6) 管线建设

各类地下管线的建设应与道路建设同步进行,不能同步建设的管线应预留位置,其他管线不得占用。

第10章 防灾规划

第74条 防洪工程

1) 防洪防潮标准

2) 规划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防潮标准达到50年一遇。

3) 防洪防潮措施

4) 规划区南部的沙坝高度在10米左右,是天然的防潮屏障,建设用地均退后100米

控制。规划对西部担油河两侧的低洼地区通过填高地面的方式抵御潮水的威胁,

设计最低地面标高应在5.0米以上,填土厚度在2.0米左右。

5) 规划对担油河以及穿过F 区的排洪沟进行整治,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

第75条 消防规划

1) 本区消防任务由天涯镇消防中队负责。规划区各项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 布的相关规定或规范,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2) 消防用水由城市供水管网提供,市政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

第11章 附则

第76条 居住区配套设施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配建。 第77条 土地兼容性只能在大类内调整。

第78条 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位地面停车位按25-30平方米/个计,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按

30-35平方米/个计。

第79条 度假社区用地按40平方米/人计,居住建筑面积按130平方米/户计,度假居住户数

按2.2人/户计。

第80条 规划分图图则,用于规划管理部门提供地块设计条件,实施对地块开发建设的控制。 第81条 规划区共分6个分区,分图图则共17张。

三亚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实施细则

第82条图则中建筑限高指相对于地坪设计标高。

第83条建筑密度、容积率不得高于图则限制,绿地率不得低于图则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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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实施细则

附录:

一、名词解释

1.用地性质:地块开发必须遵守的土地使用性质,以国标用地分类为准。

2.分区:指被度假区道路或自然地界物所围合的度假区用地。

3.地块:指街坊内被道路或自然地属物及护坡、挡土墙等划分的具有权属的度假区用地。

4.容积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5.建筑密度: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

6.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

7.建筑红线;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

线。又称建筑控制线。

8.建筑间距: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

9.绿地率:城市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例。

10.兼容度:可兼容的功能所占建筑面积占地块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比,为上限指标。

11.C21/R21: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加强度假区规划用地的针

对性,营造滨海小镇休闲度假氛围,特增设此小类用地。具体指底商上住混合型社区用地。

二、分图图则中有关技术规定及图则索引查询

1.分图索引包含分区编号(A、B……)、地块编号(1-01、2-02……)以及用地性质代

码。可用于以不同信息查询分图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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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实施细则

表5: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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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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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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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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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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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规划说明书

分图图则

关于明确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和修改程序的通知

关于明确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和修改程序的通知 (佛规通[2008]81号) 各分局: 为了提高规划管理行政效能,规范城市规划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对由各区负责组织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和修改程序明确如下: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程序 (一)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完成后,由属地规划分局组织初步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工作。 (二)区政府审查阶段:属地规划分局复核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成果报区政府审核,由区政府报市政府审批。 (三)市政府审批阶段: 1.市规划局审查阶段:市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启动审批程序,由市规划局牵头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并组织审查意见。 2.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阶段:市规划局提交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3.市政府批准阶段: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市规划局复核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成果报市政府批准。 (四)批后公告和备案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属地规划分局应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进行批后公告,并做好备案和存档工作。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需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作出重大调整的,由属地规划分局提出对控规调整的报告,经市规划局同意调整后,由具备相应城市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并按照上述报批程序报批。 请你们按照上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报批和修改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切实抓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和实施管理。今后法律、法规或上级政府有新的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流程示意图

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主要内容 (公示文件) XX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七月 一、总则 1、规划目的 2017年XX县完成了《XX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编制工作,为XX 县未来发展提供了科学的依据。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

称城乡规划法)进行了修订,为有效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和各建设项目的落实,实现管理活动的全程监管,雅克设计有限公司受XX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编制《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 控规编制范围为中心城区范围,包括富林镇萝卜岗半岛、富泉镇富泉社区、流沙河大桥至寨子山之间省道306以内滨湖地区、寨子山及山前滨湖用地以及部分汉源湖区。总面积约18.5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5.5平方公里。 3、规划依据及参考文件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订)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6)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2)标准规范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6)》(GB50180-93) ?《XX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 3)相关规划 ?《XX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XX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 ?《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 ?《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瀑布沟水电站汉源库区移民安置文件汇编》 ?《XX市XX县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海口市金沙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海口市金沙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金沙湾片区位于西海岸粤海铁路火车站西侧,规划用地面积1536.5公顷。目前已完成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编制工作 功能定位 以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总体发展目标,依托滨海自然资源优势,发展精品旅游度假和时尚海岸居住,建设旅游度假与城区相融的滨海旅游新区。 规划结构 根据规划区功能定位及道路网结构,规划形成“一带七区”的功能结构。 “一带”是指沿滨海发展的海岸。 “七区”是指七个功能组团。 海湾度假区----布局于滨海第一层面,充分发挥临海优势,发展旅游度假相关的酒店、度假设施以及商业文化休闲等配套服务。 商务社区----规划于片区北部,以铁路西广场大道为轴线,发展商务、贸易、酒店、会务,以及酒店式住宅、商业配套等功能,形成综合型的商务社区。 国际社区----规划于内河北段周边,发展面向国际的高档居住社区,配置国际医院、国际学校以及多元化的商业文化服务,吸引国际化人群的居住度假需求。 游艇社区----布局于琼海大道南部、临海路东南侧部分,利用内湖两岸的水域和空间资源,建设游艇社区,并配置相关配套设施。 安置社区----规划于滨海大道以东,琼海大道两侧,设置集中的动迁安置小区,配备完善的社区及教育设施,提供良好的社区生活水平。 风情小镇区---位于片区中部,规划碧海路、荣山路周边,通过丰富多样的商业文化设施格调独特,别具风情,建筑风貌和空间布局,形成具有活力和特色的滨海休闲游览区域。 生态保育区----位于片区南部,规划作为结构性的生态用地,并通过高尔夫等以绿地为主的开发,将生态环境建设与国际度假功能互为结合。

金沙湾片区功能分区规划图

浅谈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内容及指标体系探讨(一)

浅谈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内容及指标体系探讨(一) 论文关键词: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内容指标体系 论文摘要: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需要解决多方面的问题,包括保护旅游资源,统筹土地使用,控制和引导开发建设,完善旅游区管理等方面内容。本文以丽江宝山石头城旅游区为研究对象,探讨以旅游开发为目的的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规划控制内容和指标体系,为其他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提供借鉴。 1.问题的提出 1.1.旅游区控规编制方法缺失 我国现阶段旅游区控规的基本依据《旅游规划通则》(2003年),该通则对旅游区控规的规定过于参考城市控制,对旅游区的控制过于笼统、模糊,未对规划编制提出明确要求,未制订相应的控制内容和指标体系,对旅游区资源保护、旅游开发建设特征缺乏针对性的思考,对旅游区的要素控制不够。 1.2.旅游区控规缺乏明确控制内容和合理的指标体系 《旅游规划通则》(2003)中旅游区控规的控制内容主要包括: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控制内容完全效仿城市控规2]。目前少量的旅游区控规及其相关研究大多都是停留在对旅游区单个因素进行研究控制,没有落到具体的空间或者仅对旅游区单个片区进行规划控制,难以指导整个旅游区控规的编制。 1.3.旅游区开发和管理混乱 旅游区开发之所以杂乱无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旅游区管理的乏力,缺少保护旅游资源和环境,控制旅游开发的一系列措施,缺乏明确的管理尺度。编制合理有效地旅游区控规,引导旅游区合理的开发建设,是实现旅游区可持续开发和高效管理的关键。 2.旅游区控规的重点 旅游区是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空间或地域。旅游区控规的控制重点主要围绕旅游及相关因素展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保护旅游资源 随着旅游区开发建设在我国的迅速发展,旅游资源过度开发、破坏的现象也日趋严重。本文认为如何对旅游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是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得到有效的保障,自然就成为旅游区控规的首要问题。 2.2.引导和控制旅游开发建设 旅游区总体规划缺乏对具体开发建设项目控制,使得旅游区具体的开发建设往往脱离了旅游区总体规划的初衷。旅游区控规应具体的旅游开发建设提出具体指导实施的控制内容和指标体系,引导和控制旅游区开发建设。 2.3.协调旅游相关利益者的利益 旅游开发的最终目的是从中获得经济效益,协调旅游相关利益者的是旅游区控规实施的重要保障。旅游相关利益者包括当地政府、旅游投资商、当地居民等。旅游区控规应协调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利益,特别是要关注当地居民的利益,提高当地居民的旅游参与程度,为旅游区控规实施提供保障。 3.宝山石头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3.1.宝山石头城旅游区概况 宝山石头城旅游区距丽江市区132km,交通极不发达。整个旅游区以宝山石头城为核心景点,集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为一体,旅游价值极高的综合旅游区。 宝山石头城包括内城和外城,内城建于金沙江边一块独立的蘑菇状岩石,三面均是悬崖绝壁,一面紧临金沙江,整个石头城只有南门和东门可供出入。宝山石头城是纳西族发展的重要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 第二章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02-7-5] 审批依据 审批内容 审批条件 审批程序 申报要求 公开方式 办理部门 审批依据 关于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执行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调整控规的程序,以及实行社会公众参与,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于2002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区范围内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二OO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实施<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细则(试行)》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 审批内容 根据《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规定: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改变《市区控规》规定的规划控制指标的,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审批条件 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调整控规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申报单位),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综合处申报大厅收件窗口申报。申报前须填写"控规调整审批申报表"。申报时提交由具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控规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纸文件一式5份,电子文件2份,图示展板1套。论证报告内容必须符合《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中有关要求。综合处经审查后认为可以受理并发给申报单位"控规调整立案表"。 审批程序 综合处在受理申报单位申报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论证报告转到重点处,进入预审、公示程序。 进入预审、公示程序后,由重点处进行论证报告图纸文件初步校核工作及公示材料准备工作,期限为5个工作日。之后组织论证报告预审工作及公示工作。公示与预审工作同时进行,期限为15个工作日。 预审与公示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重点处将预审意见及公示汇总意见整理后,请示委主管副主任及相关领导安排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将预审意见及公示意见与论证报告一并报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

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本

第一章总则 一、项目名称和规划范围 1、项目名称 樟树市閤皂山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 (1)规划范围的原则:旅游区的界线范围,是根据旅游资源条件和区域旅游发展构想,确定合理的旅游区管辖范围而划定的,旅游资源的空间分布特征和景观完整性是划定旅游区范围的主要依据,首先考虑到以自然的地貌、水文、植被等环境单元为基础,同时,为方便于管理,适当参考行政界线,并尽量少包括村镇建成区。 (2)閤皂山旅游区的边界与面积:閤皂山旅游区规划范围为樟树市京九铁路线以东,含福地景区、梦湖景区(店下水库)和玉华景区三个景区,面积约6860公顷,以福地景区为规划重点。涉及到閤山乡(含閤山林场)、店下乡、店下水库管理局,共20 个行政村,总人口35275人。其界线范围为:北以京九铁路为界,东部与丰城市接壤,西南与新干县交界。 二、规划编制依据 1、《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 2、《旅游规划通则》(国家旅游局); 3、《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 4、《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标准》(GB/T17775—2003);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0、《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LY/T5132—95); 11、《江西省旅游管理条例》; 12、《江西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13、《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14、《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赣府(2003)60号); 15、《樟树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01——2020年); 16、樟树市相关政策、规定和文件等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依托閤皂山深厚的道教文化底蕴、绝佳的生态环境和山水灵气,将閤皂山建设成为樟树市的龙头景区,全国一流的养生保健旅游、生态旅游、疗养旅游的著名旅游区。 2、旅游发展目标 全面构筑环境资源保护系统、游览服务系统和经济支持系统。 近期目标:到近期末(2010年),閤皂山旅游区接待旅游者人数达到31万人,旅游收入18600万元。 中远期目标:到远期末(2020年),閤皂山旅游区接待旅游者人数达到40万人,旅游收入40000万元。 3、总体形象目标: 药都福地,养生佳境。 閤皂山是一座集道教文化与中药文化为一体的古代名山,是“药都”的奠基之山。道教关于天人相符的观点,促进了我国中医药学和人体科学的发展。以閤皂山和“药都”为依托,道教养生健身和中医药有机结合,为樟树发展养生健身保健旅游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4、资源保护目标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整理版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 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或者减少控制要求和指标。规模较小的建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与镇总体规划编制相结合,提出规划控制要求和指标。 第十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编制完成后,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公告的时间、地点及公众提交意见的期限、方式,应当在政府信息网站以及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十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分期、分批地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心区、旧城改造地区、近期建设地区,以及拟进行土地储备或者土地出让的地区,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十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由文本、图表、说明书以及各种必要的技术研究资料构成。文本和图表的内容应当一致,并作为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 第十五条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

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研究_齐奕

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研究    齐奕      摘 要:旅游度假区规划介于旅游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包含旅游发展与城镇建设双重职能。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规范控制指标体系较为单一,缺乏对旅游度假区有针对性的控制和指引,使得规划实施过程难免出现规划失效,早期建设的大部分度假区面临城镇化趋势,旅游度假职能发展受限。本文探讨了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提出度假区控制指标体系应包含基本指标控制、旅游设施控制、城市风貌引导三个方面内容,控制与引导相结合,并通过三个层次的指标细分尝试提出控制指标体系的构成。本文以武夷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规为例,阐述了通过多层次、多类型控制指标体系妥善处理山水城的融合,旅游度假功能的完善和休闲度假环境的营造,提出了旅游度假区控规编制的新思路。  关键词:武夷山;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体系    1 前言  旅游度假区是依托良好的旅游资源环境、单位面积投入产出大的旅游开发形式,是最小单元的旅游目的地,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经济开发区,集中满足旅游者食、住、行、游、购、娱等多方面的需求(刘爱利,刘家明,刘敏,郑斌,2008)。我国旅游度假区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而产生,1992年开始建设1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至今已有近20年的发展历史。  早期我国的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以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为依据,通常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强调规划设计与管理及开发相结合,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2003年2月国家旅游总局发布《旅游规划通则》,其主体借鉴了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并界定了旅游区规划的层次及内容,首次规定了旅游区控规的具体内容和适宜程度。意味着旅游度假区规划第一次有针对性的规范指引。但《旅游规划通则》在具体控制指标体系方面与一般城市规划类似,主要包括针对土地利用和环境容量的一般性指标,如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缺乏对度假区的特色要素有针对性的控制和引导。  控制指标体系是控规中的核心内容,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规范针对旅游度假区而言控制指标体系较为单一,难以体现规划的实效性。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应考虑度假区自身的特点与发展诉求,在控规中建立有针对性的控制指标体系,有效引导其发展。

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

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1)功能定位。根据旅游区的发展目标,旅游区的功能定位包括目标市场定位、接待功能定位、“旅游产品”档次定位和旅游区特色定位等。 (2)旅游区形象规划是在特色定位条件下的营销口号策划、风格选择及视觉体系规划。形象应反映主题,惟我独有的内容和形式、鲜明独特的个性和服务风格是提高旅游区吸引力、保持旅游地生命力的关键因素。修建性详细规划层次的形象规划主要是针对视觉形象而言,强化旅游吸引物体系的差异性、服务设施体系的地域性。对重点地段的吸引物场地及设施应在平面布局、立面、剖面等方面做一些意象性的设计,如果仅靠文字说明,其视觉形象是很难控制的。 (3)旅游项目规划要对旅游项目的活动方式及其组合进行具体安排。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依托旅游资源进行规划;二是依托现代技术进行规划。前一种规划是在对旅游区自然资源进行整合、对人文资源进行挖掘的基础上,通过对空间组织和活动秩序的编排,为游客创造特殊的旅游经历。这样的旅游项目丰富多彩、优势明显,就体验程度而言有观赏型、参与型两种类型,就项目性质而言有生态型、文化型两种类型。后一种规划则主要依托现代技术和资金,创造一系列“新、奇、特”的旅游项目,一般出现在主题游乐园。 (4)旅游服务设施体系规划。旅游服务设施体系是为旅游者的游憩、观光以外的活动提供服务所需的物质条件。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层面应根据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进一步确定用地规模、建筑面积、空间布局、立面风格等要素与周边环境的关系。旅游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应配合游览线路的组织、土地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因地制宜,坚持特色原则及和谐统一的原则,并努力达到对环境影响最小化的目标,尽量应用环保技术、洁净能源技术、废弃物的资源化技术、本土化材料技术、生态建筑技术,将建筑工程设施与自然环境有机结合。(5)游览线路与道路交通规划。游览线路与道路交通设施决定着旅游者进入旅游区的方式,规划应因地制宜地运用进而不入原则、安全可识别性原则、游旅结合原则、地方特色原则和自然美原则。在旅游区内,游览线路发挥着纽带功能,将各旅游项目、娱乐设施和服务点连接并形成一个整体。每条游览线路应有效地组织第一印象场域、最后印象场域、光环效应场域、主题场域等,并根据旅游项目和环境的不同

控制性详细规划_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

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定义、内容、成果、审批一.定义,内容:控制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各类用地的界限和使用范围,提出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控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可建的建筑类型,规划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等;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的用地界限;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细则。这一阶段的城市景观、形象设计主要依照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景观设计要求,提出各项景观建设标准和用于景观设计的各项控制指标,指导下一阶段景观设计。二.成果:(一)位置图。图纸比例不限;(二)用地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分类画出各类用地范围(分至小类),标绘建筑物现状、人口分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必要时分别绘制;(三)土地使用规划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画出规划各类使用性质用地的范围;(四)地块划分编号图。图纸比例1/5000,标明地块划分界线及编号(和本文中控制指标相对应);(五)各地块控制性性详细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图纸标绘以下内容:1.规划各地块的界线,标注主要指标;2.规划保留建筑;3.公共设施位置;4.道路(包括主、次干道、支路)走向、线型、断面,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 5.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必要时4、5 两项可单独绘制)。(六)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标绘各类工程管网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三.审批:应该由市人民政府审批。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的详细规划,除重要的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6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体系确定的意义、如何确定、要考虑哪些因素、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规定性指标: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泊车位及配套服务设施,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指导性指标:入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等,其他环境要求。意义:62. 容积率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索引号]CBA08G-0303-2008-00073 [信息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信息种类]规划信息---区域规划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建设发展局 [发布时间]2008-01-31 [内容描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规划包括:规划范围、规划原则与目标、规划的作用和地位、规划单元的确定。 [正文] 一、规划范围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范围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即由泰达大街(北),南海路(西),北海路(东),津塘四号路(南),所围合的各项城市用地,用地面积为2.7平方公里。 二、规划原则与目标 (一) 规划原则: 1. 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为依据,以土地利用控制为重点,协调规划设计、规划管理需求与物业开发三者的关系,使规划管理实现规范化、法制化; 2. 根据目前开发区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与可能对规划范围内各类用地进行优化利用的调整; 3. 完善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市政公用)和公共设施的载体能力和服务水平;

4. 通过土地、利用的规划调整,改善规划范围的环境质量、景观面貌,实现开发区生态景观的可持续发展和有机平衡; 5. 遵循开发建设的时序性,坚持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调整好各开发阶段的关系,更好满足土地拨划的要求; 6. 应有利于开发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有利于开发区当前与长远的有序发展。 (二) 规划目标 1. 形成完善、统一、和谐的中心区商务系统,营造高效、高质、高水平的商务运作体系,营造轻松、舒适、娱乐的商业休闲体系; 2. 形成若干具规模的高档住宅区和住宅小区,并形成完善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3. 通过对规划范围内绿地率的严格控制,扩大绿色开敞空间,从而改善建筑景观与风貌; 4. 严格控制建筑退后红线及街面设计,形成具有韵律感、亲切感的街面景观; 5. 通过城市设计有重点的控制第一、第二、第三大街沿线的建筑景观、风貌及建筑细部小品的处理; 6. 保证规划范围内长期发展所需要的交通、市政、公用配套基础设施的用地与合理位置,确保中心城区基础设施的高标准承载能力,满足开发区可持续有机发展的需要; 7. 形成条例化、指标化、图则化的控制体系,强化规划的控制、引导功能,保证中心城区合理有序的进行发展,更加有效地服务于规划管理、土地出让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龙栖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附件: 龙栖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一、规划概况 规划区范围和面积:东起乐东与三亚交界的石柱岭,南到海滨,西至望楼河,北靠九所镇区,规划控制范围面积约2470hm2。其中建设用地约1660.49hm2。 规划目标:建成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别具特色的热带海滨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社区。 总体布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布局,形成“一带、两廊、四轴、五区”的总体空间结构,主要内容包括: 一带:滨海岸线形成的休闲旅游带。 两廊:由清塘河和抱套河等两条河流及沿河防护林带形成的景观廊道。 四轴:由东西向的滨海路,南北向的九龙大道——滨海路、九所公园——滨海路、西线高速公路——海榆西线等四条道路形成的交通轴线。 五区:以望楼河、清塘河、鸭母溪、抱套河、石柱岭等自然地貌互相分隔形成五个各具特色的功能区,规划区内由西至东依次为西部的望楼港组团、北部的罗马组团、南部的龙栖组团、中部的抱套组团、东部的石柱岭组团。 规划区内总人口控制在6.80万人。 二、区域环境现状 (1)该区域环境空气污染物SO 2、NO 2 、TSP、PM 10 浓度均符合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版)中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评价区内的主要地表水望楼河、鸭母溪及抱套河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内的主要地表水体已受到严重的污染,水体环境现状质量已达不到相对应的水体功能,造成水体环境质量恶化的主要原因一是河道内有大量的畜禽养殖;二是水体周边村庄的生活污水的无序排放等有很大的关系。 地表水各监测点中多菌灵、百菌清、毒死蜱、甲胺磷均未检出。 (3)地下水各监测点中多菌灵、百菌清、毒死蜱、甲胺磷均未检出。其中1#监测点氯化物、氨氮、硫酸盐、锰、总大肠菌群超标、2#监测点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锰超标、3#监测点氯化物、总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余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造成以上几个监测因子超标的原因主

关于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关于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和完善、深化《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市区控规》),依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区控规》的规划范围。市区其他地区陆续被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区控规》实施的主管部门。各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权限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市区控规》的实施管理。 第四条《市区控规》实施应坚持严格执行的原则,在实施中不断完善、深化和调整,实行《市区控规》调整的社会参与及监督。 第五条凡在《市区控规》规划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市区控规》和本办法进行规划建设,服从规划管理。 第六条《市区控规》文件、图纸及图则,应在不断深化和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改变《市区控规》规定的规划控制指标的,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申请前应进行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由申请方委托具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规划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定附件《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进行论证。技术管理要求应在实施中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补充、完善。 第九条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在审查前应进行预审,预审工作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第十条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五个工作日,公众建议和意见,作为审查内容,随论证报告报审。 第十一条由市规划、环保、国土房管、文物、园林、交通管理等部门组成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审查组,对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审查,审查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审查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收集、汇总《市区控规》每年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第十三条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的工作机构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对《市区控规》进行综合修订。

旅游区控制性规划编制要求

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4.1规划编制的依据、范围与技术指标 4.1.1规划编制的依据 在旅游区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指导下,参照旅游区总体规划的相关规划技术依据。 4.1.2规划范围的确定 根据旅游区实际情况,确定旅游设施与建筑重点布置的区块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范围。 4.1.3规划技术指标 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指标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性质控制、土地使用强度控制、旅游综合环境质量控制三个方面。 土地使用性质控制须明确旅游区内各地块的利用功能、规模与具体位置,必须做到定性、定量、定位;定性即明确地块的使用方向,定量即确定旅游项目与设施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量,定位即确定建设项目的具体位置和界线。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即限定建设地块的建筑规模与容量,以减少对旅游区内良好自然环境的破坏,使旅游区开发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协调。 旅游综合环境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内外道路关系控制、环境景观控制、工程管线控制。 主要控制指标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后退红线、建筑间距、建筑体量、尺度、色彩、风格、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各级道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座标和标高等。 4.2规划文本的表达 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主要以条例化、指标化、图则化的形式反映规划说明的各项控制指标与控制要求。 4.3规划图则的内容与要求 431规划图则的基本要素

规划图以地形图为底图,现状地形图比例为1/2000。规划图纸要标明项目名称、图名、图例、风玫瑰、比例尺、规划期限、规划日期、编制单位等内容。规划图纸应与规划内容相一致,要素表示必须明确无误。 4.3.2基本图件及要求 规划用地区位图:表示规划用地与周围环境、城市及主要交通干道的关系。规划用地现状图:展示现状地物要素,比例 1: 2000。 规划总平面图:标注各类建设项目与设施的空间布局、建设规模等,比例为1:2000~1: 5000。 道路交通规划图:表示旅游区内的路网结构,标注道路坐标、标高、道路断面形式,比例为 1: 2000~1: 5000。 绿化规划图:特色景观的展示与培育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比例为1:2000~1:5000。 工程管线规划图:标注各类工程管线的管径、平面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比例为1:2000~1: 5000。 土地利用规划图:标注土地使用性质与使用强度,包括使用密度与容积率,比例 为 1: 2000~1: 5000。 局部效果图:形象展示主要建筑与设施的空间关系。 4.3.3备选图件 旅游资源评价图、市场分析图、功能分区图、游览线路组织图、旅游资源保护规划图、景观分析图、景象构思图、环境小品示意图、建筑方案选样图等。 4.4规划附件的内容与要求 4.4.1规划说明书的主要内容 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主要应反映以下内容: (一)旅游区现状 (二)规划依据、性质、范围 规划构思与空间布局

三亚市海棠湾规划整合

三亚市海棠湾规划整合 时间:2008-04-10 作者: 1. 规划背景 1.1 规划整合的背景与依据 2006-2008 年期间,由多家规划设计单位共同完成了海棠湾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工作。2008 年以来,海棠湾的开发建设已经全面展开,在过程中遇到了片区控规指标错漏、片区之间基础设施无法衔接和路网错位等方面的技术问题。为更好的落实国际旅游岛战略,整合原有规划设计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更全面的给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管控参考,海棠湾工作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市政

府授权的市一级行政审批权的派出机构)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三亚市海棠湾规划整合》。通过本次规划,整合与修正原有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深化相关的建设管控内容,作为原有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的补充。 1.2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年10 月28 日) 2 .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年4 月1 日)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指标》(GBJ137-90) 4.《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重大调整》 5.《三亚市城乡总体规划(2008-2020)》( 上报) 6. 关于同意编制《三亚市海棠湾规划整合》的批示 国家相关规范及三亚市相关地方法规。 1.3 规划目标 为保障”国际海棠湾,文化海棠湾,生态海棠湾,低碳海棠湾,梦幻海棠湾“的建设理念的落实,有效对接海棠湾管委会“科学性、高标准、高效率、精致化”的建设管理,指导纷繁复杂的多维度建设过程。本次规划整合确立四大工作目标: 一、承接国家战略;深入研究国际旅游岛宏观战略的要求,结合目前海棠湾发展的具体情况,深化与细化各片区的旅游产品定位,落实国际旅游岛的宏观战略。 二、落实统筹发展;把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生态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内容落实在规划工作中。 三、建立惠民途径;建立民生与国际化旅游项目的政策桥梁,实现国际化标准和民生标准合一。 四、贯穿建设管控;在管委会的规划管理机制下,给重点项目提供具有针对性的管控要求,确保具体项目建设与海棠湾总体定位的有效衔接。 1.4 规划整合技术路线和指导思想 技术路线:

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0522053656)

《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索引号: 110015/ZK-2008-000667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信息名称《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开日期2008-12-09 关键词中心城控制性规划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文号 载体类型纸质 记录形式文本图表信息有效性有效 公开形式网站公开 内容概述本次《规划》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提出的“六个调整、六个优化”,加强旧城的整体保护,为建设北京“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 宜居城市”搭建综合平台。本次规划中心城范围为1088平方公里。遵循总量控制,划分片区,系统优先,落实城市公共设施,保障城市综合环境质量和城市安全,综合及高效利用土 地的原则,逐步建立新时期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增加城市建设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备注 公开日期:2008-12-0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北京进入了新的重要发展阶段。虽然《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年——2010年)》、《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999年)》以及近年来陆续编制的中心城部分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北京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 进作用,但是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需要新的城市规划管理文件指导北京的建设。为实现北京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解决城市发展中面临的诸多矛盾和问题,北京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完成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该规划于2005年1月27日经国务院批复正式生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的相关规定,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特编制《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 科学发展观,明确并强化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职能,保障中心城城市建设的综合协调,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规划目标和原则 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提出的“六个调整、六个优化”,加

樟树市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樟树閤皂山旅游区操纵性详细规划 第一章总则 一、项目名称和规划范围 1、项目名称 樟树市閤皂山旅游区操纵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 (1)规划范围的原则:旅游区的界线范围,是依照旅游资源条件和区域旅游进展构想,确定合理的旅游区管辖范围而划定的,旅游资源的空间分布特征和景观完整性是划定旅游区范围的要紧依据,首先考虑到以自然的地貌、水文、植被等环境单元为基础,同时,为方便于治理,适当参考行政界线,并尽量少包括村镇建成区。 (2)閤皂山旅游区的边界与面积:閤皂山旅游区规划范围为樟树市京九铁路线以东,含福地景区、梦湖景区(店下水库)和玉华景区三个景区,面积约6860公顷,以福地景区为规划重点。涉及到閤山乡(含閤山林场)、店下乡、店下水库治理局,共20 个行政村,总人口35275人。其界线范围为:北以京九铁路为界,东部与丰都市接壤,西南与新干县交界。 二、规划编制依据 1、《旅游进展规划治理方法》(国家旅游局);

2、《旅游规划通则》(国家旅游局); 3、《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 4、《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标准》(GB/T17775—2003);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爱护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爱护区条例》; 10、《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LY/T5132—95); 11、《江西省旅游治理条例》; 12、《江西省旅游进展总体规划》; 13、《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第十个五年打算纲要》; 14、《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进展的意见》(赣府(2003)60号); 15、《樟树市旅游业进展总体规划》(2001——2020年); 16、樟树市相关政策、规定和文件等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依托閤皂山深厚的道教文化底蕴、绝佳的生态环境和山水灵气,将閤皂山建设成为樟树市的龙头景区,全国一流的养生保健旅游、生态旅游、疗养旅游的闻名旅游区。 2、旅游进展目标 全面构筑环境资源爱护系统、巡游服务系统和经济支持系统。 近期目标:到近期末(2010年),閤皂山旅游区接待旅游者人数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Word 文档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新)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新) 1.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 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他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 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5.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 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7.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按《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城市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规划地段各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规划地段各地块允许的建设总量;对特定地区地段规划允许的建设高度;规划地段各地块的绿化率、公共绿地面积规定;规划地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重点保护地段的建设控制指标和规定,建设控制地区的建设控制指 标。 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 内容。 2006年6月1日建设部《关天落实新建住房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 165号]规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法组织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首先应对拟建或改造住房建设项目的居住用地明确指出住宅建筑套密度(每公倾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套数)、住宅面积净密度(每公倾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建筑面积)两项强制性指标,指标的确定必须符合住房建设规划关于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套型结构比例和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落实到新开工商 品住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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