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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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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国土资公告[2006]179号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采矿权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四川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经中共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平武县木座乡南一里沟花岗石矿等十二宗采矿权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

二、竞买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组织和自然人(有下列情况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1、有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行为的;

2、欠缴采矿权出让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采权使用费、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的;

3、原开采矿山(或矿产品加工企业)未按要求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或污染治理)或治理未达标的;

4、在矿山开采中引起矿山周边不稳定因素尚未得到解决的。

(二)竞买与登记

符合竞买条件者,企业、组织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有效证件到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报名。

(三)宗矿竞买人须达3人以上,竞买少于3人的宗矿,依法不进行拍卖。

(四)竞买报名时间为2006年7月12日9:00时至2006年7月31日下午14:00时止。

报名地点:绵阳市新益大厦南三楼(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所)。

三、其他事项

(一)拍卖时间定于2006年8月2日9:00时。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当即转为价款;未成交者,拍卖结束后

返还竞买保证金(不计息)。竞买获得者在缴纳采矿权价款外另按规定缴纳矿权出让交易服务费。

(二)拍卖地点:绵阳市新益大厦南三楼(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所)。

(三)本《公告》拍卖标权为采矿权,采矿权出让价款不含地勘、环境评价、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用地、林地补偿及道路建设费用等。拍卖标的序号为7、8号的两宗石英砂岩矿涉及通往矿区已建道路建设费用,需与江油市石元乡政府协商。拍卖标的序号为9、10、11号的三宗石灰石矿对竞买人要求:1.开采方式必须采用矿山开采切割技术,不准放炮取矿,破坏浪费资源。2.在北川县境内矿区附近投资建厂并工商注册登记,投资规模为:第一年完成投资额1500万元人民币,三年内完成投资总额3000万人民币以上。

(四)出让机关委托有关机构所作地勘、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开发利用方案。三项报告费用由竞买人在缴纳矿权价款时同时支付,详情见《拍卖须知》。

(五)按照《绵阳市地质环境管理办法》规定、矿权买受人须缴纳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具体标准详见《拍卖须知》。

(六)、联系人及电话:金川0816—2308330

雷涛0816—2345551 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1210913329.html,.

二OO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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