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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相应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包括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护理部和药剂共同科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护理部和药剂科审核后办理出库。

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变动。

四、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五、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加强管理,包装上必须标明标识。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季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定期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应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统一集中销毁;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

十、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附:备用急救药品一览表

科室:科主任:护士长:责任人:

附:

变更备用药品审批表

附表:自备药品一览表年月日

科主任:护士长:审核人:

抢救药品器材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6132 抢救药品器材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抢救药品器材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抢救药品器材做到五固定定品种数量,定点放置,定人保管,点期检查外修,定期消毒灭菌。二及时及时消毒灭菌,及时检查维修,物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 2、抢救必备器械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 3、抢救药物齐全,药品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按药物失效期的先后放置和使用。 4、各科室抢救车的急救药品按要求统一配备,专科急救药品须经科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

配备,抢救车须定点放置,定人管理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 5、抢救药品器材使用后24小时补充齐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在交班登记表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患者时能及时使用。 6、设有药品器械配备基数卡,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 7、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士和另一护士按基数卡清点药品器械,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字并填写封存时间,护士每班检查一次封条完好情况并做好交班,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士启封检查车内药品器械一次并有记录。 8、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卡清点药品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相应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包括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护理部和药剂共同科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护理部和药剂科审核后办理出库。 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变动。 四、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五、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加强管理,包装上必须标明标识。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季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 ^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定期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应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统一集中销毁;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 十、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附:备用急救药品一览表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设急救药品处,根据病种保存一定基数的药品,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 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锁,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对这些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2.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卫生局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入库应按最小单位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应存放在加锁或加密的铁柜内,并指派专人管理。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他用。严格按规定控制适用范围和用量。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医生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6.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瓶的容器回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车管理 1.每个病区需备有急救车,做到五定:定人保管、定时核对(查数量、质量并签名)、定点放置、定量供应、定期消毒。 2、急救车按封存制度管理。 3.急救车上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保持清洁,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急救车内备有规定抢救物品,并可按专科要求配备其它抢救用物,经科主任批准,并在抢救车配备示意图上注明。 5.急救车内物品应有限定基数,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点并签名(药物及抢救用物清点本)。抢救车内物品在抢救用后应及时补充药物及用物。 二、其它急救物品均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1.氧气吸入装置上配布袋,内备有棉签,一次性双通吸氧鼻导管。氧气袋按规定定位放置,充氧饱满。 2.吸引装置使用后按规范消毒备用,玻璃接管有保护套,如有电动吸引器,应保持良好功能状态,无积灰。 3.插灯照明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4.若备有心电监护仪、除颤机、洗胃机等均应处于配件完整、功能良好状态。 三、护士能熟练掌握常用急救仪器使用、消毒和保养方法。 1.监护仪、呼吸机、除颤机等具体保管、保养要求详见使用说明卡。 2.急救仪器、设备须配有使用或操作说明卡。

3.急救仪器、设备须建立保管、保养登记本、定期实施保养及登记。 4.急救仪器设备须定点放置,并呈备用状态。 5.护士须熟练掌握急救仪器、设备的使用要求或按操作说明卡实施操作,以免损坏仪器。 6.急救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护士须严密监测其功能状态,发现异常须及时检测排除,并及时报告护士长。 二、急救车封存管理制度 为了减轻护士不必要的工作量及减少急救药品表面字体的磨损,制定急救车封存管理制度 1、各科室根据病情、病种的需要配备足量的急救药品及急救物品,并分类、有序的放置于急救车内。 2、急救车表面粘贴急救药品、物品一览表(内容包括急救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及效期一览表)。 3、制作封存卡,封存卡内有封存时间,检查护士、护士长签名。 4、封存方法:由专管急救药品、物品的护士按照急救物品基数卡核对药品、物品的种类、数量、有效期,使物品处于备用状态后,用透明胶把封存卡贴好并呈“+”字型粘贴于急救车表面,以不能随便打开抢救盘为准。 5、管理要求:制订封存式管理制度,专管护士每日上班后,就检查封存卡的完整情况。封存卡完好无损,说明急救物品未动用,就在急救物品检查本上签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急救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确保患者急救用药,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急救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 转的必备药品,备用急救药品分为全院统一药品(见附表1)和专科用药。统一配置药品品种目录由医务科、护理部与药剂科制定。 二、专科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确定并填写附表2,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核,药剂科办理出库手续。 三、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 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说明详细理由,填写附表3,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备用急救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 《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药剂科 办理相关手续。 五、科室备用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及时进行补充,保证急救所需。因特殊情况需院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说明理由,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目录。 六、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只能用于病人急救时使用,科室要做好管理。 七、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

使用,有效期前半年仍未使用的备用药品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剂科更换;损坏的、过期的备用急救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剂科统一处理。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急救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确保患者急救用药,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急救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急救药品分为全院统一药品(见附表1)和专科用药。统一配置药品品种目录由医务科、护理部与药剂科制定。 二、专科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确定并填写附表2,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核,药剂科办理出库手续。 三、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说明详细理由,填写附表3,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备用急救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五、科室备用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及时进行补充,保证急救所需。因特殊情况需院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说明理由,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目录。 六、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只能用于病人急救时使用,科室要做好管理。 七、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有效期前半年仍未使用的备用药品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剂科更换;损坏的、过期的备用急救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剂科统一处理。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期<6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六)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白班→夜班进行循环交接。 (七)毒麻、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区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急救药品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锁,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 (3)根据药品种数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逐班清点交接,保证备用状态并及时记录。 (4)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一.急救车管理 ①每个病区需备有急救车,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期检查维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 ②急救车上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保持清洁,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③抢救车配备物品清单、药品有效期说明卡,按统一规定放置。 ④急救药品应按药物使用有效期排列(由近及远)。可根据各科特点增加药物品种。 ⑤急救车内备有规定抢救物品,并可按专科要求配备其它抢救用物。 ⑥急救车内物品平时不能随便取用,抢救用后及时补充药物及用物。 ⑦每日班班交接时核对一次物品,做到帐物相符,定期检查消毒包有效期,保证物品使用。 ⑧抢救物品如:压舌板、舌钳、开口器等用后需高压灭菌。 二.其它急救物品均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①无中心供氧科室氧气吸入装置上放置布袋,内备有棉签、一次性吸氧鼻导管、蒸馏水等。

②氧气袋按规定放置,充氧饱满。 ③中心供氧科室备氧气装置用物盘,备齐物品,用后及时补充,每日交接班时核对。 ④吸引装置清洁、消毒备齐用物,待用。每日交接时核对,如有电动吸引器,应保持功能良好状态,无积灰。 ⑤插座照明性能良好。 ⑥胸外心脏按压板置于抢救车背面的凹槽内,随手易取。 ⑦若备有心电监护仪、除颤机、洗胃机等均应处于配件完整、功能良好状态。 (3)护士能熟练掌握常用急救仪器使用、消毒、保养方法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 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申请,报主管院长批准,药剂科主任签字后交给主管药房(或药库)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五、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六、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七、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

行补充基数药品。 八、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九、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 十、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责任,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急救车、急救箱,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十一、护士长对本科室、本病区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十二、科室及病区定期检查备用药品有效期,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更换;对有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近效期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回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定期集中销毁。药库凭明细表办理出库手续。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各科室、病区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科、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月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必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

配置。 七、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八、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九、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十、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十一、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责任,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十二、护士长对本科室、本病区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职人员要对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十三、科室及病区定期检查备用药品有效期,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

抢救药品管理制度

抢救药品、物品管理规定: 1、抢救车清洁、规范、整齐,放置于固定位置。 2、抢救仪器“五定两及时”定品种、定数量、定位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完好率100%,及时检查维修、及时请领报销 3、所有药品及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无过期。 4、急救物品齐全、保证处于功能状态,每班清单有记录。 5、抢救药品保证基数,标签清楚,无过期,用后及时补充,每日清点有记录。 6、抢救药品如:舌钳、开口器等用后需高压灭菌。 7、抢救药品及物品使用后应及时补充。 8、护理部质控组定期检查抢救物品、药品。 抢救车 急救药品剂量、用法、副作用 抗休克升压药—正肾、付肾、异丙肾、多巴胺、间羟胺 呼吸兴奋剂---可拉明、洛贝林 抗心律失常药物—胺碘酮、西地兰、利多卡因 扩血管降压类药物---硝普钠硝酸甘油 利尿及脱水药—呋塞米、甘露醇 激素药—地塞米松 解痉平喘—氨茶碱多索茶碱 解痉镇痛—阿托品、6542 其他 镇定剂类药物—地西泮、苯巴比妥

解毒类--氯解磷定

1.盐酸肾上腺素(1mg)(1ml) 用法:皮下注射 用量:1mg 作用:抢救过敏性休克:如青霉素引起的过敏性休克; 心脏骤停;支气管哮喘;与局麻药合用;鼻粘膜齿龈出血 副作用:心悸,头痛,血压升高,震颤,无力,眩晕,呕吐; 心律失常;用药局部可有水肿,充血,炎症 用量过大或皮下注射误入血管可引起血压突然上升而导致脑出血 2去甲肾上腺素(2mg)(1ml) 用法:静滴 用量:4—10ug/min 作用:用于急性心梗、体外循环引起的低血压以及CPR后的血压维持,血容量不足所致的休克,消化道出血所致休克 副作用:药物外漏可引起局部坏死,头痛、眩晕、血压高、呕吐、抽搐 3异丙肾上腺素(1mg)(1ml) 用法:静滴 用量:1mg 用法:用于增加心肌收缩力,心跳骤停,房室传导阻滞,抗休克 副作用:心悸,头痛,头晕,喉干,恶心,软弱无力及出汗 4多巴胺(20mg)(2ml) 用法:静脉注射 用量:1—5ug/kg 作用:用于心肌梗塞,创伤,内毒素败血症,心脏手术,肾功能衰竭,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引起的休克 副作用:胸痛,呼吸困难,心悸,心律失常,全身软弱无力感 不得和碳酸氢钠等碱性药物合用 5阿拉明(间羟胺)(10mg)(1ml) 用法:肌内注射,静推,静滴 用量:10—20mg 作用:用于升高血压,各型休克与多巴胺合用比例是

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完整

表全院统配置药品表 医院急救药品目录 科室:责任人: 建议:1.基数可以根据科室具体情况备5支或10支,届时让各科室报数备案2.抢救车内无急救中药

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 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备用药品,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备用药品按照急救药品统一管理。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 定。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七、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八、科室及病区定期检查备用药品有效期,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 出明细表,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对有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近效期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回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定期集中销毁。九、各科室、病区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处、护理部、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 室及时整改。

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分享

备用药品、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 流程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应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护理部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剂科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剂科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五、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配置。 六、科室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目录。 七、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八、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九、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十、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十一、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定期集中销毁;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完整版)药学部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doc

4.1 5.2.5药学部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 目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附:备用药品领用、补充流程 附:备用药品质量检查登记汇总表 附:收回药品登记表 附:备用药品报损补领表 药学部药品质量与安全定期检查和抽查制度 药学部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药品目录 药学部急诊调剂室急救箱药品目录 病区(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目录

文件名称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修订人审核人批准人 修订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颁布部门适用部门第 1 页共 2 页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病区和门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保证药品质量与安全,保证患者提供安全及时有效。 1.病区和门诊科室的备用药品包括:抢救车药品、常用备用药品、高危药品。 2.病区和门诊科室,根据医疗需要,和护理部共同拟定备用药品品种和数量清单。清单一式四份,分别存放病区和门诊科室、住院药房、护理部和药学部。 3.药学部根据清单,为病区和门诊科室配备药品,药品属于医院所有。药学部协助管理,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组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见附表1: 4.病区和门诊科室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由其指定一名护士任备用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补充等具体管理工作。 5.备用药品实行专人专柜保管。保管员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6.备用药品的配备,以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原则上,贵重药、自费药不在临床科室备用。 7.备用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参照药学部药品贮存、保管技术规范 的规定储存、保管。需冷藏的药品必须冷藏;须避光、密闭保存的药品,应按要求 保存。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效期时限。对同一药品不同 规格者要有醒目标志,防止差错。对氯化钾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的高危 药品应单独或与其他药品区别存放,并做显著标示,提醒用药注意。 8.领取、码放、使用备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同一品种效期最近的批 次要做标识。使用药品时应做到用旧存新。 9.备用药品应每日交班、核对。核对时注意检查批号、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 题应立即报告本科室护士长,并报告药学部。 10.病区和门诊科室保管员应每月一次检查药品外观质量,发现有沉淀、变色、潮解、过期、标签模糊、包装损坏和其他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形,应停止该药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与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相应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就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与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包括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与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护理部与药剂共同科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护理部与药剂科审核后办理出库。 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变动。 四、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她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五、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加强管理,包装上必须标明标识。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季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与使用就是否符合规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定期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应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就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与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与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统一集中销毁;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 十、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附:备用急救药品一览表

科室抢救及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科室抢救及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抢救及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抢救及备用药品的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各科室应根据抢救药品目录建立合理的备用甚数,其他药品由各科室根据科室用药身特点由科室负责人科主任和护士长会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自行拟定后,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批准,由主管院长签字批准后办理支领手续。 二、备用、抢救药品仅限于临床患者应急使用,医务人不得随意取用。为保证药品的可追溯性,每次使用和补充后应及时做好记录。 三、科室应建立急救及备用药品淸单,并有交接班记录。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理人员对急救及备用药品进行日常管理。抢救及备用药品使用时应遵循左进右出的原则。 四、临床备用及抢救药品必须按照说明书所罗列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严防破损、变质、失效等。高警示药品的贮存必须有统一的标识,并按最低量进行贮存,科室可依据管理工具提供的数据,按实际使用情况调整抢救及备用药品基数。 五、科室抢救及备用药品管理员每月检查药品一次,对标签不淸、近效期、破损、变色、沉淀、浑浊等疑似质变的药品应及时到药房进行更换。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最低基数。专业药学技术人员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责任,口服药、

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120急救车、急救箱,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破损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本病区的所有抢救及备用药品负责,每两个月检查一次。 九、专业药学技术人员应每季不定期地对全院具有抢救及备用药品的科室进行一次督导检査。

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此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只供学习与交流 X X X X医院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临床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1、急救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2、统一配置药品品种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订,以常用和抢救药品为主,品种数量不宜过多,科室专科备用药品由护士长提出药品的品种数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到药库领取,麻醉、精神药品及高危药品按规定审批后领取。 3、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原因,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4、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工作,且每月自查一次。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5、科室备用药品确认基数后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班班交接并有记录,药品应统一存放在抢救车上,分类摆放整齐、有序,用后及时补充,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6、科室备用药品应严格控制药品存放条件,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 7、临床各科室每月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并按日期调整使用,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后一并交至药库进行更换。发现有标签不清、破损、变色、混浊及有效期一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并填写补充备用药品审批表,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后一并交至药库进行报损,并重新领取该药品。 8、临床各科室取消备用药品必须由护理部、药剂科审核后退回药库,药库工作人员必须详细检查退回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包装等,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X X X X医院 2012年1月20日

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医院临床抢救中迅速、及时、准确使用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我院根据科室特点,分别备用了一定数量的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制定制度如下: 1、各科室急救必备的急救药品、器械须按要求配置,种类、数量、规格要保持一定基数,报护理部、药械科备案,确保满足临床急救需要。 2、根据急救药品、器械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专用急救柜指定区域分别定位存放、编号排列,标记明显。 3、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严格执行“五定”制度管理。即定数量、定点安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保证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处于应急、随时可用状态。 4、急救药品、器械的效期管理: (1)、护士领取急救药品时,要核对清楚,对于品名、规格、有效期、剂量等不清、标签不明或过期、变质的器械和药品,护士有权拒用。 (2)、存放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的外包装盒标签应完整、清晰,药品、器械的名称、规格、剂量、有效期等均应与外包装一致。品名、规格不一致,不允许放置于同一药盒内。 (3)、急救药品、器械有效期不一致时,应标记于清点

登记本上,以备核查。摆放时,按有效期先后顺序存放,使用时按有效期先后顺序,按照近期先出、先进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出库使用原则使用。 (4)、急救器械和药品使用时,应记录于抢救记录本,并保留空安瓿以备查对。 (5)、应指定专人保管,每日清点,急救药品每次用后须及时补充,如因药剂科缺药等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在抢救药品清点登记本上注明,并报告当班责任组长或护士长协调解决,次日再次核查,以保证抢救病人用药。 (6)、使用后的器材应随时补充、消毒、灭菌。 (7)、急救药品、器械标签清楚,无破损、变质、过期失效;器材保证处于备用状态,做到两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请领报销。 5、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6、抢救车上的急救药械要求设立专门的抢救药品清点登记本,标明所有急救药械名称、规格、剂量、数量、有效期,使用、补充时间等,使用后及时补充完整并登记。随时查验药品种类、规格、数量、有效期是否与帐目相符,记录并签名。 7、护士应熟悉抢救器械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能排除

急救药品器械管理制度

急救药品器械管理制度 1、医院根据临床急救工作需要,健全急救药品器械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管理。根据急诊、急救工作开展情况,制定适宜的医院急救药品器械目录,固定品种和数量,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品种、数量。 2、指定专人(西药房负责人)管理全院急救药品器械帐务,建立急救药品器械管理记录。使用急救药品器械的科室指定专人(护士长或另行指定)管理急救药品器械。医务股、总护理部、药剂科、器械科协调相关事宜。管理者请假、休假、外出学习时指定人员代管。 3、使用急救药品器械科室实行急救药品器械交接班,使用抢救柜中急救药品器械后要及时补充,做到帐物相符。在使用或补充时必须查看效期,过期药品器械不得使用、入抢救柜。 4、急救药品器械实行效期管理。科室管理者定期不定期查看、核对急救药品器械效期和数量,并做好效期记录和急救药品器械记录;每月20日前与药房联系,查对药房库存急救药品器械效期,及时更换近效期急救药品器械。 5、药房与使用急救药品器械科室及时沟通,交换相关信息。在某一科室大量使用某一种近期急救药品器械时,药房负责人通知其他科室将该种近效期急救药品器械更换,其他科室也可以和这个科室更换。 6、急救药品器械在失效期前,使用该急救药品器械的科室及时和药房更换。由于管理者疏忽导致急救药品器械过期,不予以更换。过期急救药品器械由院方统一进行处理、指定人员监督销毁。 7、院外药品器械不得入抢救柜,在医院采购不到等特殊情况下,方可入抢救柜,并记录产地、批号、效期、批准文号、来源等信息,确保药品来源渠道正规。 8、医院质量考核组成员检查急救药品器械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不能认真落实急救药品器械管理制度,按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方案处理。 1/ 1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期<6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六)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白班→夜班进行循环交接。 (七)毒麻、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2、建立“病区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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