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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规范中关于防灾的条纹

地铁规范中关于防灾的条纹
地铁规范中关于防灾的条纹

1.1一般规定

1.1.1地铁应具有针对火灾、水淹、风灾、地震、冰雪和雷击等灾害的预防措施,并应以预防火灾为主。

1.1.2地铁控制中心应具有所辖线路的防灾调度指挥功能。

1.1.3地铁车站应配备防灾设施;车辆基地应配备防灾与救援设施。

1.1.4地铁针对火灾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一条线路、一座

换乘车站及其相邻区间的防火设计应按同一时间发生一次火灾考虑。

1.1.5车站站台、站厅和出入口通道的乘客疏散区内不得设置商业场所,也不

得设置妨碍乘客疏散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体。地铁开发地下商业时,商业区

与站厅间应设置防火分隔,地下商业区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1.2建筑防火

1.2.1地铁各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的车站、区间、变电站等主体工程及出入口通道、风道的耐

火等级应为一级;

2 地面出入口、风亭等附属建筑,地面车站、高架车站及高架区间

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3 控制中心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4 车辆基地内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确定,并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

1.2.2防火分区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车站站台和站厅公共区应划为一个防火分区,设备与管理用

房区应按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使用面积不大于1500m2设置?;

2 地下换乘车站当共用一个站厅时,站厅公共区面积不应超过

5000m2;

3 地上的车站站台与站厅公共区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

大于5000m2,其他部位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

4 车辆基地、控制中心的防火分区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

1.2.3车站人员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站每个站厅公共区应设置不少于2个直通地面的出口;

2 地下一层侧式站台车站,每侧站台不应少于2个直通地面的出口;

3 地下车站的设备与管理用房区域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

其中有人值守的防火分区应有1个出口直通地面;

4 出入口应按不同方向设置,当同方向设置时,两个出入通道口部

之间净距不应小于10m;

5 竖井、爬梯、电梯、消防专用通道,以及设在两侧式站台之间的过

轨地道不应作为安全出口;

6 地下换乘车站的换乘通道不应作为安全疏散口。

1.2.4区间的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区间隧道轨道区均应设置到达站台的疏散楼梯;

2 两条单线区间隧道应设联络通道,相邻两个联络通道之间的距离

不应大于600m,联络通道内应设并列反向开启的甲级防火门,门扇的开启不得侵入限界;

3 道床面应作为疏散通道,道床步行面应平整、连续、无障碍物。1.2.5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在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窗;防火分区的楼板应采用耐火极限

不低于1.5h的楼板。

1.2.6消防泵房、污水泵房、废水泵房、厕所、盥洗室等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

区面积。

1.2.7站台和站厅公共区内任一点,与安全出口疏散的距离不得大于50m。

1.2.8公共区内设于付费区与非付费区之间的栏栅应设栏栅门,检票口和栏栅

门的总通行能力应与站台至站厅疏散能力相匹配。

1.2.9车站的装修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车站公共区和设备与管理用房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

及垃圾箱,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不燃材料;

2 地上车站公共区的墙面、顶棚的装修材料及垃圾箱,应采用A级

不燃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难燃材料。设备与管理用房区内的装修

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相关规定;

3 地上、地下车站公共区的广告灯箱、导向标志、休息椅、电话亭、售检票机等固定服务设施的材料,应采用不低于B 1级难燃材料。装修材料不

得采用石棉、玻璃纤维、塑料类等制品。

1.2.10 安全出口、楼梯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和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供人员疏散的出口楼梯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应按本规范第9章的有关规定计算确定;

2 设备与管理用房区房间单面布置时,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2m ,双面布置时不得小于1.5m ;

3 设备与管理用房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当房间疏散门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时,疏散门与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40m ;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其疏散门与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2m ;

4 地下出入口通道的长度不宜超过100m ,当超过时应采取满足人员消防疏散要求的措施。

1.2.11 车站站台公共区的楼梯、自动扶梯、出入口通道,应满足当发生火灾时火灾时在6mim 内将远期或客流控制期超高峰小时一列进站列车所载的乘客及站台上的候车人员全部撤离站台到安全区的要求?。

1.2.12 提升高度不超过三层的车站,乘客从站台层疏散至站厅公共区或其他安其他安全区域的时间,应按下式计算: min 6]

)1([9.012121≤+-++=B A N A Q Q T (28.2.12) 式中:Q 1——远期或客流控制期中超高峰小时1列进站列车的最大客 流断

面流量(人);

Q 2——远期或客流控制期中超高峰小时站台上的最大候车乘客(人);

A 1——一台自动扶梯的通过能力(人/min·m);

A 2——疏散楼梯的通过能力(人/min·m);

N ——自动扶梯数量;

B ——疏散楼梯的总宽度(m),每组楼梯的宽度应按0.55m 的整倍数计算。

1.2.13 地下车站消防专用通道及楼梯间应设置在有车站控制室等主要管理用房

理用房的防火分区内,并应方便到达地下各层。地下超过三层(含三层)时,

应设防烟楼梯间。

1.2.14地下车站的地面出入口、风亭等附属建筑,车辆基地出入线敞口段,以段,以及地上车站、区间和附属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的设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执行。与汽车加油加气站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相关规定。

1.2.15防火卷帘与建筑物之间的缝隙,以及管道、电缆、风管等穿过防火墙、

火墙、楼板及防火分隔物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空隙填塞密实。

1.2.16重要设备用房应以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

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1.3消防给水与灭火

1.3.1地铁的消防给水水源应采用城市自来水,当沿线无城市自来水时,可采

用其他消防给水水源。

1.3.2地铁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14.1节的有关规定。

1.3.3消火栓给水系统用水量定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车站(含换乘车站)应为20L/s;

2 地下车站出入口通道、折返线及地下区间隧道应为10L/s;

3 地面和高架车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有关规定。

1.3.4地铁消防给水系统,应结合地铁给水水源等因素确定,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1 当城市自来水的供水量能满足消防用水的要求,而供水压力不能

满足消防用水压力的要求时,应设消防增压、稳压设施,当地消防和市政部门许可时,可不设消防水池,可??从市政管网直接引水;

2 当城市自来水的供水量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要求或城市自来水管

网为枝状管网时,地下车站及地下区间应设消防增压、稳压设施和消防水池;

地面和高架车站消防设施及消防水池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相关规定。

3 换乘车站消防给水系统宜采用一套系统。

4 地面车站、高架车站消火栓给水系统采用消防泵加压供水时,应

设置稳压装置及气压罐,可不设高位水箱。

1.3.5地下车站及其相连的地下区间、长度大于20m的出入口通道、长度大于500m的独立地下区间,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1.3.6地下车站设置的商铺总面积超过500m2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的有关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3.7消防给水管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下车站和地下区间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计为环状管网;

地下区间上下行线应各设置1根消防给水管,在地下车站端部和车站环状管网应相接;

2 地下区间两条给水干管之间是否设置连通管应经过技术经济比较

确定;

3 地面和高架车站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15L/s时,应设计为环状管网;

4 车站室内消火栓环状管网应有2根进水管与城市自来水环状管网

或消防水泵连接;

5 消防枝状管道上设置的消火栓数量不应超过4个。

1.3.8地铁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火栓口径应为DN65,水枪喷嘴直径应为19mm,每根水龙带长

度应为25m,栓口距地面、楼板或道床面高度应为1.1m;

2 车站的消火栓,宜设单口单阀消火栓,困难地段可设双口双阀消

火栓箱;

3 地下区间隧道的消火栓,宜设消火栓口,可不设消火栓箱,但水

龙带和水枪应放在邻近车站站台端部专用消火栓箱内;

4 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只水枪的充实水柱同

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5 地下车站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应小于10m,地面、高架车站水枪

充实水柱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

定;

6 消火栓的间距应按计算确定,但单口单阀消火栓不应超过30m,

双口双阀消火栓不应超过50m。地下区间隧道(单洞)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50m。人行通道内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30m;

7 消火栓口的静水压力和出水压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要求;

8 车站、车辆基地的消火栓与灭火器宜共箱设置,箱内应配备衬胶

水龙带和水枪、自救式消防软管卷盘和灭火器;

9 当消火栓系统由消防水泵加压供给时,消火栓处应设水泵启动按

钮。

1.3.9消防给水系统管网上的阀门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

1.3.10地下区间消防给水干管的布置,采用接触轨供电时,宜设在接触轨的对轨的对侧,必须与接触轨同侧时,管道与接触轨的最小净距,当接触轨电压为750V时不应小于50mm,当接触轨电压为1500V时不应小于150mm;采用架空接触网供电时,可设在隧道行车方向的任一侧。管道、阀门和消火栓的位置不得侵入设备限界。

1.3.11在地下车站出入口或新风亭的口部等处明显位置应设水泵接合器,并应并应在距水泵接合器15m~40 m范围内设置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1.3.12当车站设消防泵和消防水池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消防用水量用水量的要求。消火栓系统的用水量火灾延续时间应按2h计算,当补水有保证时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连续补充的水量。

1.3.13设置在地下的通信及信号机房(含电源室)、变电所(含控制室)、综合综合监控设备室、蓄电池室和主变电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地上运营控制中心通信、信号机房、综合监控设备室、AFC机房、计算机数据中心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地面、高架车站、车辆基地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的相关规定执行。

1.3.14地铁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相GB50140的相关规定配置灭火器。

1.3.15管材及附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给水管宜采用球墨铸铁给水管、热镀锌钢管或经国家固定灭

火系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合格的其他管材;

2 室外埋地给水管道宜采用球墨铸铁给水管;

3 过轨敷设的管道宜采用球墨铸铁管、厚壁不锈钢管等耐腐蚀、防

杂散电流性能较好的管材;

4 当消防给水管道接口采用柔性连接方式明装敷设时,应在转弯处

设置固定设施或采用法兰接口。

1.3.16消防设备的监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火栓泵组应在车站控制室显示消火栓泵的运行状态、手 /自动状

态、故障状态,在车站控制室应能控制消防泵的启停,消防泵应采用启泵按钮启动及车站控制室远程启动的启动方式;

2 自动灭火系统应具备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及紧急机械操作三种启

动功能。

1.4防烟、排烟与事故通风

1.4.1地下车站及区间隧道内必须设置防烟、排烟和事故通风系统。

1.4.2下列场所应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1 地下车站的站厅和站台;

2 连续长度大于300m的区间隧道和全封闭车道;

3 防烟楼梯间和前室。

1.4.3下列场所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1 同一个防火分区内的地下车站设备与管理用房的总面积超过

200m2,或面积超过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单个房间;

2 最远点到车站公共区的直线距离超过20m的内走道;连续长度大

于60m的地下通道和出入口通道。

1.4.4连续长度大于60m,但不大于300m的区间隧道和全封闭车道宜采用自然排烟;当无条件采用自然排烟时,应设置机械排烟。

1.4.5地面和高架车站应采用自然排烟;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机械排烟。1.4.6当防烟、排烟和事故通风系统与正常通风空调系统合用时,通风空调系

统应采取防火措施,且应符合防烟、排烟系统的要求,并应具备事故工况下的

快速转换功能。

1.4.7防烟、排烟系统与事故通风应具有下列功能:

1 当区间隧道发生火灾时,应背着乘客疏散方向排烟,迎着乘客疏

散方向送新风;

2 当地下车站的站厅、站台发生火灾时,应具备防烟、排烟、通风

功能;

3 当列车阻塞在区间隧道时,应对阻塞区间进行有效通风;

4 当地面或高架车站发生火灾时,应具备排烟功能;

5 当设备与管理用房发生火灾时,应具备防烟、排烟、通风功能。1.4.8地下车站的公共区,以及设备与管理用房,应划分防烟分区,且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站厅与站台的公共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2000m2,设备与管理用房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750m2。

1.4.9防烟分区可采取挡烟垂壁等措施。挡烟垂壁等设施的下垂高度不应小于500mm,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h。

1.4.10地下车站站台、站厅火灾时的排烟量,应根据一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

筑面积按1m3/ m2·min计算。当排烟设备需要同时排除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烟分

区的烟量时,其设备能力应按排除所负责的防烟分区中最大的两个防烟分区的

烟量配置。当车站站台发生火灾时,应保证站厅到站台的楼梯和扶梯口处具有

能够有效阻止烟气向上蔓延的气流,且向下气流速度不应小于1.5m/s。

1.4.11地下车站的设备与管理用房、内走道、长通道和出入口通道等需设置机

设置机械排烟时,其排烟量应根据一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按1m3/ m2·min计算,排烟区域的补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量的50%。当排烟设备负担两个或两个以

上防烟分区时,其设备能力应根据最大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按2 m3/ m2·min计算的排烟量配置。

1.4.12区间隧道火灾的排烟量,应按单洞区间隧道断面的排烟流速不小于2m/s

于2m/s且高于计算的临界风速计算,但排烟流速不得大于11m/s。

1.4.13区间隧道事故、排烟风机、地下车站公共区和车站设备与管理用房排烟

房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50O C时能连续有效工作1h;烟气流经的风阀及消声器

等辅助设备应与风机耐高温等级相同。

1.4.14地面及高架车站公共区和设备与管理用房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80O C时能280O C时能连续有效工作0.5h,烟气流经的风阀及消声器等辅助设备应与风机

耐高温等级相同。

1.4.15列车阻塞在区间隧道时的送排风量,应按区间隧道断面风速不小于2m/s

于2m/s计算,并应按控制列车顶部最不利点的隧道温度低于45℃校核确定,

但风速不得大于11m/s。

1.4.16地面和高架车站公共区和设备与管理用房采用自然排烟时,排烟口应设

口应设置在上部,且其净面积不应小于顶部投影面积的5%,排烟口的位置与最远排烟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 m。

1.4.17区间隧道和全封闭车道采用自然排烟时,排烟口应设置在上部,且其净

且其净面积不应小于顶部投影面积的5%,排烟口的位置与最远排烟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 m。

1.4.18在事故工况下参与运转的设备,从静止状态转换为事故工况状态所需的

所需的时间不应超过30s,从运转状态转换为事故工况状态所需的时间不应超

过60s。

1.4.19在事故工况下需要开启或关闭的设备,启、闭所需的时间不应超过30s。过30s。

1.4.20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1.4.21当排烟干管采用金属管道时,管道内的风速不应大于20m/s,采用非金

用非金属管道时不应大于15m/s。

1.4.22通风空调系统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火阀:

1 风管穿越防火分区的防火墙及楼板处;

2 每层水平干管与垂直总管的交接处;

3 穿越变形缝且有隔墙处。

1.5防灾通信

1.5.1地铁公务电话交换机应具有火警时能自动转换到市话网“119务的功能。同时,地铁内应配备在发生灾害时供救援人员进行地上、地下联络的无线通信

设施。

1.5.2控制中心应设置防灾无线控制台,列车司机室应设置防灾无线通话台,

车站控制室、站长室、保安室及车辆基地值班室应设置无线通信设备。

1.5.3控制中心应设置防灾广播控制台,车站控制室、车辆基地值班室应设置广播控制台。

1.5.4控制中心和车站控制室应设置监视器和控制键盘。

1.5.5地铁应设置消防专用调度电话,防灾调度电话系统应在控制中心设调度电话总机,并应在车站及车辆基地设分机。

1.5.6地铁通信系统的设计,应具备火灾时能迅速转换为防灾通信的功能。

1.6防灾用电与疏散照明

1.6.1消防用电设备应按一级负荷供电,并应在末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当发生火灾而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消防设备应能保证正常工作。

1.6.2地下线路应急照明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min。

1.6.3防灾用电设备的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1.6.4照明器标明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灾保护措施。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器。

1.6.5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疏散照明:

1 车站站厅、站台、自动扶梯、自动人行步道及楼梯;

2 车站附属用房内走道等疏散通道;

3 区间隧道;

4 车辆基地内的单体建筑物及控制中心大楼的疏散楼梯间、疏散通

道、消防电梯间(含前室)。

1.6.6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1 车站站厅、站台、自动扶梯、自动人行步道及楼梯口;

2 车站附属用房内走道等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

3 区间隧道;

4 车辆基地内的单体建筑物及控制中心大楼的疏散楼梯间、疏散通

道及安全出口。

1.6.7为防灾设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供电的电缆或电线,地下线路应采用无卤、阻燃、低烟型,地上线路应采用阻燃、低烟型。

1.6.8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疏散通道拐弯处、交叉口、沿通道长向每隔不大于10m处,应设

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距地面应小于1m;

2 疏散门、安全出口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宜设置在门洞正

上方;

3 车站公共区的站台、站厅乘客疏散路线和疏散通道等人员密集部

位的地面上,以及疏散楼梯台阶侧立面,应设蓄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保持视觉连续。

1.7其他灾害预防与报警

1.7.1地铁车站出入口及敞口低风井等口部的防淹措施,应满足当地防洪排涝

要求。

1.7.2洞口及露天出入口的防淹措施,应按本规范第14.3节的相关规定执行。1.7.3地铁工程下穿河流、湖泊等水域时的防淹措施应按本规范第1.0.23 条的

规定执行。

1.7.4地铁地面及高架有关建筑工程的防雷措施及其他电气要求,应按本规范

第15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1.7.5地面及高架线路的架空线路与架空接触网设置应满足防风要求。

1.7.6地铁杂散电流腐蚀的防护,应满足本规范相关章节(具体到某章或某节)的要求。

1.7.7地下、高架及地面结构的抗震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尚

应符合地面建筑现行国家抗震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1.7.8寒冷地区的地面及高架线路和暴露于室外的自动扶梯上下平台应采取防

冰雪措施。

1.7.9地铁车站及沿线的各排水泵站、排雨泵站、排污水泵站应设危险水位报

警装置。

1.7.10地铁应具备接收当地气象部门气象预报的功能。

1.7.11地铁应具备接收本地区地震预报部门的电话报警或网络通信报警功能。

功能。

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第一章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地铁建筑结构特殊,不同于其他普通建筑,其防火应根据其建筑特性和火灾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建筑防火 (一)耐火等级 1)地下的车站、区间、变电站等主体工程及出入口、风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2)地面出入口、风亭等附属建筑,地面车站、高架车站及高架区间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3)控制中心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4)车辆基地内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二)防火分区 1)地下车站站台和站厅公共区应划为一个防火分区,设备与管理用房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500㎡。 2)地下换乘车站当共用一个站厅时,站厅公共区面积不应大于5000㎡。 3)地上的车站站厅公共区采用机械排烟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其他部位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 4)车辆基地、控制中心的防火分区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三)防火隔离措施 1)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当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窗;防火分区的楼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 的楼板。 2)重要设备用房应以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3)防火卷帘与建筑物之间的缝隙,以及管道、电缆、风管等穿过防火墙、楼板及防火分隔物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空隙填塞密实。 (四)装修材料要求 1)地下车站公共区和设备与管理用房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及垃圾箱,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 2)地上车站公共区的墙面、顶面的装修材料及垃圾箱,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难燃材料。设备与管理用房区内的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1995)的有关规定。 3)地上、地下车站公共区的广告灯箱、导向标志、休息椅、电话亭、售票机等固定服务设施的材料,应采用不低于B1级难燃材料。 4)装修材料不得采用石棉、玻璃纤维、塑料类等制品。 (五)防烟分区

地铁火灾的特点及防护

精品文档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 题目:地铁火灾的特点及防护 作者:毛广昭学号:411110146 系:城市轨道交通系 专业:铁道机车车辆 班级: 10宁地铁车301班 指导者:耿幸福教授 评阅者:耿幸福教授 2013年 06月

毕业设计(论文)中文摘要

目次 1引言 (4) 2国内外地铁火灾实例 (4) 3地铁火灾的特点 (4) 4我国地铁工程现有的消防系统 (5) 4.1自动控制及火灾报警系统 (5) 4.2紧急疏散系统 (5) 4.3消防给水系统 (6) 5地铁火灾的防护措施 (6) 5.1地铁火灾防治大系统的观点 (6) 5.2装修装饰材料的使用 (7) 5.3消防安全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 (7) 5.4保障人员安全疏散 (7) 5.5提升有关人员的消防水平 (7) 6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8) 6.1灭火器的使用 (8) 6.2消防栓的使用 (9) 6.3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的使用 (9) 7小知识 (11) 7.1灭火基本方法 (11) 7.2防火基本方法 (12) 结论 (13) 致谢 (14) 参考文献 (15)

1 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多,地铁作为人们出行的交通工具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但是,地铁火灾的发生率及严重的损失同样令人担忧。地铁火灾事故的发生不但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而且还会造成城市的大面积交通堵塞,因此对地铁火灾事故的分析及预防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地铁内火灾发生的次数逐渐增加,引起伤亡人数也在增加,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我国地铁自1969年相继投入运行以来,共发生火灾156起,其中重大火灾3起,特大火灾1起,因此,建设完善的、有效的预防和灭火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2国内外地铁火灾实例 1987年11月18日晚7时30分,伦敦最繁忙的“国王十字”地铁车站发生了一起罕见的火灾,有30多人丧生,数百人受伤,堪称伦敦地铁自1975年以来最严重的事故。 2003年2月18日,韩国大邱市地铁发生人为纵火事件,导致198人死亡,147人受伤,堪称最为惨烈的地铁火灾。 2004年2月6日早晨,俄罗斯首都莫斯科一列地铁列车运行中发生爆炸。爆炸案造成40人死亡,122人被送进医院接受救治。 2006年7月11日,美国芝加哥市一列地铁列车发生出轨事故,100多名乘客因呼吸系统受伤被送进医院。 2008年9月11日下午,一列货运列车在英吉利海峡隧道内突然失火,致使连接英国和法国之间的海底火车交通中断。 地铁火灾一旦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大,这是由于:I地铁客流量很大,一旦发生火灾,非常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II地铁列车内许多可燃物的燃烧产生的有毒气体非常容易令人窒息;III因为地铁内部的封闭性,温度升高很快,所以发生火灾后五到七分钟就会发生“轰燃”。 3 地铁火灾的特点 对地铁这种特殊地下建筑与交通工具进行详尽分析发现,人员密度大、流量多是其最为显著的特征。地铁一旦发生火灾等灾害,与在地面建筑发生同样事故相比,其状况要更加难以控制,后果也会更加严重。 地铁是通过挖掘的方法获得的建筑空间,隧道外围是土壤和岩石,只有内部空间而没有外部空间,且仅有与地面连接的通道作为出入口,不像地面建筑有门、窗,可与大气连通。由于地铁隧道存在上述构造上的特殊性,与地面建筑相比,发生火灾时

地铁社会实践报告

公路学院城市轨道交通专业认识实习 总结报告 姓名:陈洁宇 专业:交通工程(城市轨道交通) 学号:201121050326 实习地点:中国﹒西安 指导教师:彭辉王永岗李岩龙雪琴 实习时间:2013.10.28-2013.11.10 一.实习目的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认知实习 二.实习内容 1.城市轨道交通控制系统工作原理 2.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及运用 3.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设计及交通组织管理 三.实习形式 现场参观和讲解 西安地下铁道跟站实习 四.实习总结 4.1 实习准备 在去年这个时候看到学长学姐前往西安地铁实习,便非常向往本学期9、10周的这次 地铁认识实习。在实习之前我做了详尽的准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在平时的生活中乘坐地铁时,留心地铁的场站设计、与周边交通衔接,比较地铁与其他交通方式出行的优劣。观察市民乘坐地铁时遇到的问题,总结自己和朋友出行时遇 到的问题,带着问题去实习。 ? 积极了解轨道交通的相关知识:国铁的相关信息,高铁的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在中国的发展、西安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情况。了解和比较各类轨道交通的发展。 ? 认真学习本学期相关课程,特别是机电设备、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设计等专业课程, 在学习中发现问题,带着问题去实习。 ? 准备实习需要的相关硬软件:相机、笔记本、录音笔、小组分工、安装相关软件。 ? 准 备在实习中更好的接地气,学习城市轨道相关的职业精神,培养职业素养,为就 业做更多准备。 4.2 实习过程描述与内容总结 全面系统论述西安地铁二号线控制中心(occ)、车辆段及二(一)号线各车站的实习认 知,并分析个人对西安地铁二(一)号线车站布局设计、运营组织管理及其与周边区域交 通衔接方面的看法等。 4.2.1 西安地铁概况 西安地铁标识 西安地铁,全称为“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中国陕西省西安市的城市轨道交通 系统,首条线路于2011年投入运营,是中国西北地区首个、中国大陆继北京、天津、上 海、广州、深圳、南京、沈阳、成都、重庆后第十个运营大运量轨道交通系统的城市,是继 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沈阳、成都后中国大陆第九个实现多线路换乘组网 的大运量轨道交通系统。目前营运里程45.9公里,是世界四大古都里程最长的大运量城市轨 道交通系统。 作为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拥有众多不可再生的古长安城建筑、遗址、地下文物。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地铁建筑防火的一般规定(标准版) 1地铁的地下工程及出入口、通风亭的耐火等级为一级。 2地下车站管理用房宜集中一端布置。管理用房区应有一个安全出口通向地面,该区内站厅和站台层间的人行楼梯应为封闭楼梯间。 3地铁与地下及地上商场等地下建筑物相连接时,必须采取防火分隔设施。 4地下车站站台和站厅乘客疏散区应划为一个防火分区。其他部位的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500`m^2`。地上车站不应大于2500`m^2`。 两个防火分区之间采用耐火极限4h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在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C类甲级防火玻璃。 注:消防泵房、污水泵房、蓄水池、厕所和盥洗室的面积可不记入防火分区面积内。 5地下车站的行车值班室或车站控制室、变电所、配电室、通信

及信号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消防泵房、灭火剂钢瓶室等重要设备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建筑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隔墙上的门及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及甲级防火窗。 6站厅与站台间的楼梯口处,宜设挡烟垂壁,挡烟垂壁下缘至楼梯踏步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3m。 7车站的站台、站厅、出入口楼梯、疏散通道、封闭楼梯间等乘客集散部位,及各设备、管理用房,其墙、地及顶面的装修材料,以及广告灯箱、座椅、电话亭和售、检票亭等所用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同时,装修材料不得采用石棉、玻璃纤维制品及塑料类制品。 8防火卷帘与建筑构件之间的缝隙以及管道、电缆、风管等穿过防火墙、楼板及防火分隔物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空隙填塞密实。并应达到防火分隔物的耐火极限。 9地下车站防火分区(有人区)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站站台和站厅防火分区,其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两

2018新旧防火规范主要条文区别及问题汇总

2018新旧防火规范主要条文区别及问题汇总 注:对规范要学会相关条文、标准相互串联起来理解,融会贯通,特别要看看规范的条文解释、再看看条文图示,虽然条文解释和图示仅为一家之言,不作为操作之依据,但它们能帮助我们理解规范。理解规范既要掌握规范的原意,还要知道其反面之意及其延伸的和未尽之意,更要熟练、灵活、运用规范,不死板执行规范条文,否则就变成不熟练理解规范的图审人员了。 一、住宅建筑计算总高度有变,建筑自然层数概念有变化: 1、住宅建筑计算总高度的方法,详见附录 A 第 A.0.1 条, 第 6 款。 2、建筑总层数的变化,详见附录 A 第A.0.2 条。 二、组合建造的问题: 除该建筑功能所必需的附属库房外(如:商店、展览、宾馆、办公楼所需的自用物品暂存库房、商品临时周转库房、档案室、资料室、清洁间、杂物间等),民用建筑和厂房、库房不得合建; 反之厂房、库房内也不得设置民用功能的场所(为生产管理直接服务管理室除外)。详见第 5.4.2 条及其条文解释。 三、托幼、老年建筑平面布置: 托儿所、幼儿园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中的老年活动场所,不得设在半地下或地下室内;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时,

不得超过三层,设计时详见第 5.4.4 条。 四、关于住宅建筑底部设置商业网点的要求: 1、注意商业网点每个分隔单元 ( 面积不得超过 300 ㎡ ) 的分隔墙不得开设门窗洞口连通(包括 2 个分隔单元共用一部疏散楼梯)。 2、注意充分理解第5.4.10条、第5.4.11条及其条文解释,住宅与其非住宅合建时的设计。 3、商业网点每层面积大于 200 ㎡时,是否设 2 个疏散出口,规范条文与图示有矛盾,但图示条文与公共建筑设置一部疏散楼梯条件的第5.5.8条相对应,设计时应以最终发行的版本为准。以上均详见第 5.4.11 条。 4 、商业网点图示中疏散楼梯采用敞开楼梯,值得商榷,但在设计时可以参照第 5.4.10 条、第 3 款要求执行。 五、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的储油量更加明确:由原8h需要量改为不得大于1m3,详见第5.4.13条。 六、地下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面积可以扩大至1000㎡,普通地下室防火分区面积不变(500㎡),详见第5.3.1条。但设置几部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的问题与面积(小于500㎡、小于200㎡、小于50㎡)、经常停留人数(小于30人、小于15人)、埋置深度(不大于10m)有关,详细设计时详见第5.5.5条有关条款。 七、建筑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有变化:

地铁实习心得体会

实习总结 实习单位:沈阳地铁分公司 岗位名称:见习电客车司机 参加了哪些岗前培训:1通过上课的形式对相关专业知识及操作进行学习2通过跟车的形式对地铁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及实物学习,将所学的知识及操作更好的结合实习内容:实习部门职能介绍,实习部门工作流程,实习与专业的关联性,实习过程有何提高: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从无知到认知,到深入了解,渐渐的我喜欢上这个全新的专业,让我深刻的体会到学习的过程是最美的,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每天都有很多的新的体会,新的相反,想说的很多,我总结下来主要有以下几点:我们不管到那家公司,一开始都不会立刻给工作我们做,一般都是先让我们看,时间短的要几天,时间长的要几周,在这段时间里很多人会觉得很无聊,没事可做,便产生离开的想法,在这个时候我们一定要坚持,轻易放弃只会让自己后悔。我们到公司去实习,公司多数是把我们当学生看待。公司在这个其间一般不会给我们什么重要的工作去做,可又不想让我们闲着,因此,我们应该主动找一些事情来做,从小事做起,刚开始也只有打杂。这样公司同事才会更快的接受你领导才会喜欢你,接下来才会让你做一些重要的工作。我们到公司工作以后,要知道自己能否胜任这份工作,关键是看你自己对待工作的态度,态度对了,即使自己以前没学过的知识也可以在工作中逐渐的掌握。态度不好,就算自己有知识基础也不会把工作做好,四多一少就是我的态度,我刚到这个岗位工作,根本不清楚该做些什么,并且这和我在学校读的专业没有必然的联系,刚开始我觉得很头痛,可经过工作过程中多看别人怎样做,多听别人怎样说,多想自己应该怎样做,然后自己亲自动手去多做,终于在短短几天里对工作有了一个较系统的认识,慢慢的自己也可以完成相关的工作了,光用嘴巴去说是不行的,所以,我们今后不管干什么都要端正自己的态度,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有的人会觉得公司这里不好那里不好,同事也不好相处工作也不如愿,经常埋怨,这样只会影响自己的工作情绪,不但做不好工作,还增加了自己的压力,所以,我们应该少埋怨,要看到公司好的一面,对存在的问题应该想办法去解决而不是去埋怨,这样才能保持工作的激情。在工作过程中,我们会碰到很多问题,有的是我们懂得的,也有很多是我们不懂的,不懂的东西我们要虚心向同事或领导请教,当别人教我们知识的时候,我们也应该虚心的接受,不要认为自己懂得一点鸡毛蒜皮就飘飘然。每一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工作中第一次做错了不要紧,公司领导会纠正并原谅你,但下次你还在同一个问题上犯错误,那你就享受不到第一次犯错时的待遇了。 张歆艺篇二:地铁基础实习报告 一、实习目的和主要任务 1、了解车辆结构、了解车辆各部件及检修现场;了解供电及接触网。 2、了解城轨交通通信系统组成;了解6502继电联锁及计算机联锁系统;了解转辙机、信号机;了解cbtc。 3、了解轨道交通车站环境,根据要求设计车站布局;掌握轨道交通运营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流程;了解车站环控设备及行车组织及调度。 4、了解地铁工务分公司的主要设备及线路维护过程。 二、实习设备与场景要求 实习地点为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龙阳路及张江基地,实习设备为现场设备。 三、相关知识要点 1、上海城市轨道车辆基本车型,车辆结构部件;车辆零部件及车辆检修现场;供电设备及接触网。 2、上海城市轨道信号基本结构;城轨交通通信系统组成;6502继电联锁及计算机联锁系统;转辙机、信号机;cbtc。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修订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 1.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3.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4.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了有关内容;取消了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这些系统的设计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5.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6.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 7.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8.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条文说明】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了厂房、仓库、堆场、储罐、民用建筑、城市交通隧道,以及建筑构造、消防救援、消防设施等的防火设计要求,在附录中明确了建筑高度、层数、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主要修订内容为: 1、在“建筑构造”一章中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2、为便于建筑分类,将住宅建筑原按层数划分多层和高层住宅建筑,修改为按建筑高度划分,并与原规范规定相衔接;修改、完善了住宅建筑的防火要求,主要包括: 1)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高层建筑中的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处的楼板耐火极限,从1.50h修改为2.50h; 2)小于等于100m的高层住宅建筑套内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对公共部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提出了要求; 3)规定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可兼具使用功能的避难房间,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 4)明确了住宅建筑疏散楼梯间的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条件; 5)规定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灭火器。 3、适当提高了高层公共建筑的防火要求: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从1.50h修改为2.00h; 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不能按照有关要求减少; 3)完善了公共建筑避难层(间)的防火要求,高层病房楼从第二层起,每层应设置避难间; 4)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5)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从30min修改为90min。

地铁发言稿

地铁发言稿 汪:各位新闻工作的朋友们,大家好!感谢大家百忙之中抽空前来我们的长沙地铁建设新闻发布会,我是今天的主持人汪涓。首先,请允许我介绍一下参加今天晚上新闻发布会的嘉宾:市住建党委书记,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党委书记陈鲁青先生;陈鲁青先生的私人助理廖雨晴小姐;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副总经理蒋自雄先生;以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队长章铁先生。长沙轨道交通又名长沙地铁,于2009年正式启动建设,目前在建的有轨道交通1号线及2号线一期工程,2号线一期工程将于2013年率先正式运营。长沙轨道交通规划中,拟于“十二五”建成轨道交通1-6号线,未来总共建设10条线路。到“十二五”末,长沙轨道交通通车里程将达到130km以上,成为中国修建轨道交通最快的城市。下面,我们请市住建党委书记,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党委书记陈鲁青先生来为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关于长沙地铁的建设情况?.. 陈:各位记者来宾同志们,大家晚上好,众所周知,随着长沙经济的高速发展和“长珠潭”一体化的成功实施,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并吸引大量外来人员的工作与定居,而现有的公交交通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的需要,时常造成交通拥堵,给人们的工作与生活带来极大的困难。为缓解交通压力,保证人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的指示,我市政府决定斥巨资修建地铁,长沙市地铁的建成具有重大意义:首先,长沙市轨道交通的建成将可以极大的改善长沙市的物流速度,大幅度提高人民的工作和生活效率;其次,长沙市轨道交通的建成将对长沙市城市建设意义重大,它的建成将加快长沙与北京、上海等大都市的接轨。长沙地铁建成后,一个包含铁、空、陆的大交通网络将在长沙成型,彻底方便市民,推进城区拓展。而且地铁可以直达机场,进一步将铁路、地铁、飞机、机动车联系在一起,市民在长沙任一角落都可以迅速地通过环形的地铁网络进入长沙大交通网,以最快捷的方式出行。当然,任何地区的任何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中都或多或少的会给当地的居民生产生活带来影响,我们此次的地铁建设也同样无法避免这方面的问题的。但是从长沙市的长远发展来说,这些影响完全是可以接受的。相信广大市民对我们的工作也是可以理解和支持的。当然我们政府和施工部门也会尽我们的所能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给广大市民带来的不便。最后我仅代表市住建党委,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预祝长沙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早日顺利完工!谢谢大家! 汪:好的,谢谢陈书记的精彩发言,接下来有请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副总经理蒋自雄先生对地铁修建的详细情况作出介绍 蒋:大家好,我公司计划未来在长沙建设10条主线,

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第一章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地铁建筑结构分外,不同于其他普通建筑,其防火应根据其建筑特性和火灾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建筑防火 (一)耐火等级 1)地下的车站、区间、变电站等主体工程及出入口、风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2)地面出入口、风亭等附属建筑,地面车站、高架车站及高架区间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3)控制中心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4)车辆基地内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二)防火分区 1)地下车站站台和站厅公共区应划为一个防火分区,设备与管理用房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500㎡。 2)地下换乘车站当共用一个站厅时,站厅公共区面积不应大于5000㎡。 3)地上的车站站厅公共区采用机械排烟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其他部位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 4)车辆基地、控制中心的防火分区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三)防火隔离措施

1)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当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窗;防火分区的楼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 2)严重设备用房应以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3)防火卷帘与建筑物之间的缝隙,以及管道、电缆、风管等穿过防火墙、楼板及防火分隔物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空隙填塞密实。 (四)装修材料要求 1)地下车站公共区和设备与管理用房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及垃圾箱,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 2)地上车站公共区的墙面、顶面的装修材料及垃圾箱,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难燃材料。设备与管理用房区内的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1995)的有关规定。 3)地上、地下车站公共区的广告灯箱、导向标志、休息椅、电话亭、售票机等不变服务设施的材料,应采用不低于B1级难燃材料。 4)装修材料不得采用石棉、玻璃纤维、塑料类等制品。 (五)防烟分区 1)地下车站的公共区,以及设备与管理用房,应划分防烟分区,且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2)站厅与站台的公共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合宜超过2000㎡,设备管理用房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合宜大于750㎡。 3)防烟分区可采取挡烟垂壁等措施。挡烟垂壁的设施的下垂高度不应小于500mm。 二、安全疏散

地铁思想汇报

地铁思想汇报(精选多篇) 第一篇:11月大学生入党思想汇报:杭州地铁坍塌事故感受 尊敬的外国语学院英语第三学生党支部: 11 月15日15时左右,一段杭州地铁施工工地突然发生路面大面积塌陷事故,导致萧山湘湖风情大道75 米路面坍塌,并下陷15米。正在杭州萧山风情大道行驶的11辆汽车突然陷入深坑,多数地铁工 地施工人员被困地下。截至23日,已有17 人遇难,4人失踪。这 是中国地铁建设史上伤亡最严重的一次 事故。也就是近期震惊了中国乃至世界的杭州地铁坍塌事故。 我也被这个消息深深震撼。灾难是发人深省的。然而,当得知早 在一个多月前,事故现场就出现了沉降裂缝发却没有得到坚决、及 时、妥善的处理以及工程建设中甚至让未经培训农民工下基坑的消息时,我更是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距事故发生也已有一周,各方评论各说纷纭。很多关于杭州地铁建设的问题被提了上来,关于事故现场段的分析更是细致入微。有说杭州土质本来就不好、施工时又没有多加注意的;有埋怨地铁工 程为赶进度而忽视质量的;有指责施工方法没有与地层紧密结合的;也有批评地方政府监管不力的……但这一切都是马后炮,在血淋淋的事故面前是显得如此的苍白无力。而在事故发生以后,我们投入的人力、物力也都是十分惊人的,成千的警力彻夜不停的搜救却收效甚微。试想,如果我们把这些花费和开销都放在事发前的防范和

隐患发生后的第一时间里,我们有会收到怎样的效果! 如今,不论该承担这次事故主要责任的是中铁、杭州市政府还是地铁施工相关负责人,任何追究和责罚都已经无法挽回那十几条鲜活的生命。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是痛定思痛,好好地反省地铁建 设的各个环节,找出那些问题和漏洞,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引以为戒,及早防范,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作为一名普通的学生,我也许不能撼动像这次地铁坍塌事故一样的大事情,但我却可以也必须更好地规划和反省自己的人生。也许, 在做每件事之前,我也应该更多地想一想其背后的问题。就像前些日子同样震惊的上海商学院602寝室四名女生因宿舍失火而不幸坠亡事件,如果平时多加防范,也许这一幕幕的悲剧就能够避免。三思而行,行而三思,这句古训,理应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剔除的准则。 英语0706班:罗妙苗 11 月23日 第二篇:西安地铁工会工作情况汇报 西安市地铁公司工会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 下面我就西安地铁公司建设运营情况和工会工作做以汇报: 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属国有独资企业,与市政府直属局级机构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

2019年消防工程师备考:《地铁设计防火标准》4建筑防火等级

2019年消防工程师备考:《地铁设计防火标准》4建筑防火等级 4 建筑的耐火等级与防火分隔 4.1 一般规定 4.1.1 下列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1 地下车站及其出入口通道、风道; 2 地下区间、联络通道、区间风井及风道; 3 控制中心; 4 主变电所; 5 易燃物品库、油漆库; 6 地下停车库、列检库、停车列检库、运用库、联合检修库及其他检修用房。 4.1.2 下列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1 地上车站及地上区间; 2 地下车站出入口地面厅、风亭等地面建(构)筑物; 3 运用库、检修库、综合维修中心的维修综合楼、物质总库的库房、调机库、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洗车机库(棚)、不落轮镟库、工程车库和综合办公楼等生活辅助建筑。 4.1.3 地下车站的风道、区间风井及其风道等的围护结构的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3.00h,区间风井内柱、梁、楼板的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2.00h。

4.1.4 车站(车辆基地)控制室(含防灾报警设备室)、变电所、配电室、通信及信号机房、固定灭火装置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废水泵房、通风机房、环控电控室、站台门控制室、蓄电池室等火灾时需运作的房间,应分别独立设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4.1.5 车站内的商铺设置以及与地下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相邻的车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站台层、站厅付费区、站厅非付费区的乘客疏散区以及用于乘客疏散的通道内,严禁设置商铺和非地铁运营用房。 2 在站厅非付费区的乘客疏散区外设置的商铺,不得经营和储存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商品,不得储存可燃性液体类商品。每个站厅商铺的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m2,单处商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30m2。商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与其他部位分隔,商铺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 3 在站厅的上层或下层设置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时,站厅严禁采用中庭与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连通;在站厅非付费区连通商业等非地铁功能场所的楼梯或扶梯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防火卷帘应能分别由地铁、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控制,楼梯或扶梯周围的其他临界面应设置防火墙。

建筑设计防火要求规范2018修订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2014 与《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规主要有以下变化: 1.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3.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4.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了有关容;取消了消防给水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这些系统的设计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5.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6.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 7.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8.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条文说明】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规定了厂房、仓库、堆场、储罐、民用建筑、城市交通隧道,以及建筑构造、消防救援、消防设施等的防火设计要求,在附录中明确了建筑高度、层数、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主要修订容为: 1、在“建筑构造”一章中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2、为便于建筑分类,将住宅建筑原按层数划分多层和高层住宅建筑,修改为按建筑高度划分,并与原规规定相衔接;修改、完善了住宅建筑的防火要求,主要包括: 1)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高层建筑中的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处的楼板耐火极限,从1.50h修改为2.50h; 2)小于等于100m的高层住宅建筑套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对公共部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提出了要求; 3)规定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可兼具使用功能的避难房间,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 4)明确了住宅建筑疏散楼梯间的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条件; 5)规定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灭火器。 3、适当提高了高层公共建筑的防火要求: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从1.50h修改为2.00h; 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不能按照有关要求减少; 3)完善了公共建筑避难层(间)的防火要求,高层病房楼从第二层起,每层应设置避难间; 4)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5)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从30min修改为90min。 4、补充、完善了幼儿园、托儿所和老年人建筑有关防火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对于医疗建筑,要求按照

地铁车站建筑设计中关于防火设计的要点

地铁车站建筑设计中关于防火设计的要点 摘要:地铁车站由于其建筑的特殊性,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困难,扑救困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因此,有效合理防火、疏散设计成为了地铁车站建筑设 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防火疏散设计的规范标准和具体做法等方面出发,逐 一介绍了地铁建筑设计中关于防火设计的要点。 关键词:地铁车站;建筑设计;防火疏散 近年来,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发展迅猛,作为轨道交通的重要做成部分,地铁成为了 越来越多城市不可替代的交通工具,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 由于地铁站厅、站台位于地下,埋深较深,且客流量大,人员高度集中,一旦发生火灾,人 员疏散困难,扑救困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因此,有效合理防火、疏散设计成为了地铁车 站建筑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将从以下五点逐一介绍地铁建筑设计中关于防火设计的要点。 1.车站各部位耐火等级 防火设计应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地体车站主体、出入口通道、风道的耐 火等级为一级,地面出入口、风亭等附属建筑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车站各部位建筑构件 的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耐火等级要求。车站公共区以及各设备管理用 房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2.防火分区 根据《地铁设计规范》的要求,车站按使用性质、面积、大小划分防火分区。一般将车 站站厅、站台公共区设置为一个防火分区。将设备区、风道等区域按设备管理用房的性质划 分为若干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面积不大于1500㎡。地下换乘车站当共用一个站厅时,站厅公共区面积不应大于5000㎡,当由于条件限制必须大于5000㎡时,需按程序进行消防 性能化专项设计分析。 车站每个站厅公共区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应设置不少于2个直通地面的安全 出口;地下单层侧式站台车站,每侧站台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应设置不少于2个 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地下车站的设备与管理用房区域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 2个,其中有人值守的防火分区应有1个安全出口直通地面;安全出口应分散设置,当同方 向设置时,两个安全出口通道口部之间净距不应小于10m;竖井、爬梯、电梯、消防专用通道,以及设在两侧式站台之间的过轨地道不应作为安全出口;地下换乘车站的换乘通道不应 作为安全出口。 车站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砌块墙分隔,防火墙上的门为甲级防火门,窗为甲级防火窗(采用C类甲级防火玻璃),防火门开启方向均为疏散方向。位于 站厅层设备、管理用房防火分区内的车站控制室、通信和信号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消防 泵房、变电所、配电室、气瓶间等主要设备房间,均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墙体,和耐 火极限不低于1.5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墙体砌筑到结构板底,房间门窗均采用甲级防火 门和甲级防火窗。位于站台层的变电隔墙按不低于3h防火墙设计,墙上门采用甲级防火门;设备运输门采用甲级防火门或以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特级防火卷帘。 3.防烟分区 地下车站的站厅、站台及设备、管理用房的防火分区应划分防烟分区,且防烟分区不得 跨越防火分区。站厅和站台层公共区防烟分区的划分应与车站的通风模式相匹配。 站厅、站台公共区各按不大于2000㎡划分防烟分区,站厅两端设备、管理区(除风道外)按小于750㎡划分防烟分区。装修设计不得更改 公共区防烟分区划分位置。设备区防烟分区划分由环控专业定。 各个防烟分区之间采用挡烟垂壁或隔墙到顶的形式分隔。站厅层两端设备、管理用房防 烟分区采用隔墙到顶的方式分隔;公共区敞开楼扶梯四周用挡烟垂壁或挡烟垂帘分隔。透空 率50%划分。挡烟垂壁采用燃烧性能A级的不燃材料并满足0.5h耐火极限要求,从吊顶下突出高度为500mm并升至结构板底。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3J811-1改(2015年修改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3J811-1改(2015年修改版) 编制说明 1 编制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83号文“关于发布《2008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的通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及相关的建筑设计标准、规范。 当依据的标准规范进行修订或有新的标准规范出版实施时,本图集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不符的内容、 限制或淘汰的技术或产品视为无效。工程技术人员在参考使用时,应注意加以区别,并应对本图集相 关内容进行复核后选用。 2 适用范围 本图集可供全国建设单位、规划和建筑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相关人员以及消防监督人员配合规 范使用;并可作为建筑设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学生对这部分内容教学的参考。 3 编制原则 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部分条文通过图示表格等形式表示出来,力求简明、准 确地反映《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原意,以便于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4 编制方式 4.1 本图集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条文为依据,图示内容按《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50016-2014条文的顺序排列。 4.2 图示表达: 4.2.1 正文蓝底部分是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原文(包括章节编号等)的直接 引用。 字体按规范编制的要求,强制性条文为黑体,普通条文为宋体。 4.2.2 白底部分为图示的内容,是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的理解和注释, 字体釆用仿宋体。 4.3 “【图示X】”为本图集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相应处加注的图示对应 编号。 4.4 “〖条文说明〗”为本图集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相应处引用的条文说 明的注解。 注释]”是编制单位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所包含内容的说明,提示 4.5 “[ 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或该条目的适用范围。 4.6 对规范条文的解释图示内容较多时,釆用续页的编排方式。 4.7 图集中凡涉及到的防火墙、防火堤、防爆墙等釆用红色填充表示。对耐火极限有特别要求的隔墙、楼板、防火门窗等采用红色表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解

第二部分建筑(多低层)消防设计 建筑高度 对于阶梯式地坪,同一建筑得不同部位可能不处于 同一高程得地坪上。此时,建筑高度得确定原则就是: 当处于不同高程地坪上得同一建筑之间设置有防 火墙分隔,各自符合要求得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得 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或设有尽头式消防车道时, 可分别计算建筑高度。否则,仍应按其中建筑高度最 大者确定。 5、1、9 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 层相连通得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 相连通得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与大于 本规范第5、1、7条得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5、1、10 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 下层相连通得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 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房间与中庭相通得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动 关闭得甲级防火门窗。 2、与中庭相通得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 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 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防火卷帘得设置应符 合本规范第7、5、3条得规定。 3、中庭应按本规范第9章得规定设置排演设 施。

5、1、15 当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得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必需布置在袋形走到得两侧或尽端时,最远房间得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得距离不应大于9m。当必须布置在建筑物内首层、二层或三层以外得其她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得高差不应大于10m; 2、一个厅、室得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得不燃烧体隔墙与不低于1、00h得不燃烧体楼板与其她部位隔开,厅、室得疏散门应设置乙级防火门; 3、应按本规范第9章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城市轨道交通桥梁设计常用规范(截止2015年12月31日)

序号规范名称有效版本1《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3-160号3《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2009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2008 5《城际铁路设计规范》TB10623-2014 6《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 7《跨座式单轨交通设计规范》GB50458-2008 8《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 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15版)GB50010-2010 10《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 11《铁路混凝土工程预防碱-骨料反应技术条件》TB/T3054-2002 12《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2005 13《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3-2005 14《铁路桥涵混凝土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4-2005 15《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2009版)TB10002.5-2005 16《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111-2006 17《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抗震设计规范》GB50909-2014 18《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67-2013 19《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13 20《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 》TB10002.2-2005 21《铁路结合梁设计规定》TBJ 24-89 22《钢-混凝土组合桥梁设计规范》GB50917-2013 23《公路钢混组合桥梁设计与施工规范》JTG/T D64-01-2015 24《公路钢结构桥梁设计规范》JTG D64-2015 25《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26《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285号27《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2007 28《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2007 29《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2012 30《市政工程勘查规范》CJJ56-2012 31《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 32《铁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TB10218-2008 3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34《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 35《铁路桥梁盆式橡胶支座》TB/T2331-2013 36《铁路桥梁球形支座》TB/T3320-2013 37《桥梁球型支座》GB/T17955-2009 38《城市轨道交通桥梁盆式支座》CJ/T464-2014 39《城市轨道交通桥梁球型钢支座》CJ/T482-2015 40《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4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42《钢筋混凝土用钢筋焊接网》GB/T1499.3-2010 43《预应力混凝土用螺纹钢筋》GB/T20065-2006 4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14 45《预应力混凝土桥梁用塑料波纹管》JT/T529-2004 46《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JG225-2007 47《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联结器》GB/T14370-2007 48《铁路工程预应力筋用夹片式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技术条件》TB/T3193-2008 49《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50《桥梁用结构钢》GB/T714-2015 51《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08 52《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GB/T10433-2002 53《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 54《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 55《铁路钢桥高强度螺栓连接施工规定》TBJ214-92 56《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3323-2005 57《无损检测 焊缝磁粉检测》JB/T6061-2007铁路桥涵规范的修订内容见铁道部、铁总相关文件 (一)设计规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 拉索、缆索、冷铸 镦头锚、索鞍、索 夹等材料规范不在 此列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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