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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家命运观全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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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家命运观全定论

?目录前言

一、全定论是一个什么样的理论? 1.系统全定律 2.融合全定律 3.程度全定律

二、佛家基本教义与全定论的妙合 1.因果论 2.因缘说 3业 4无我 5.无常

三、命运全定的证据

四、人类对命运的探索儒、道、基督教、伊斯兰教、现代科学、马克思主义哲学

?正文

前言

茫茫宇宙,沧海桑田,众生无量,运化不穷 .

人生天地间,四大假合,缘聚缘散,变化无常.

自古以来,多少人为了命运问题而殚精竭虑,多少人为了弄清人活着到底是干什么的而穷思苦想.

佛祖释迦牟尼为了探求人生大道舍弃了荣华富贵,经过苦苦的修行,终于大彻大悟.

他提出了一系列的宇宙真理,创立佛教,普度众生.

因果论、因缘说、无常、无我、五蕴、四圣谛、八正道等基本道理既揭示了人活着到底是干什么的问题,又指明了人应当怎么干才能消除烦恼获得大自在的明确道路.

至于“命运是什么”的问题则是蕴涵其中,似已不待自明了.

业果相续,因缘相生,世间万象,生生灭灭,皆在万有之因果之中。

命运乃人生之必然性。业果通于三世,今世所受乃前世所作,后世所受,乃今世所作。因果所至,毫厘不爽。

佛家正是基于此论,故劝人除恶向善,自求多福。

命运已定,但又可改变,努力修习,勇猛精进,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

这便是通常由佛理得出的命运观。

但,在对有关命运的佛法探究中,我却发现所有对命运问题的阐述皆为有漏智果,经不起推敲。

是佛法之根本法的失误吗?

不是!

由基本教义完全可以推出有关命运问题的无漏之正智:一切都早已注定。这就是作者所创立的彻悟命运的哲学理论---宇宙完全数定论(简称全定论)所阐明的根本观点。

全定论不是宿命论,宿命论早已为佛祖所驳斥,这里无需多言。二者具有极大的相似性,故其结论:“一切都早已注定”是一样的。但二者的关键差别却集中体现在“人有没有自由意志”这一根本问题上。

一.全定论是一个什么样的理论?

全定论是当今哲学界决定论与非决定论之争中最新诞生的理论,它是完全决定论,是说宇宙中物质运动是历史决定性的,而且一切运动都早已全部决定。它是对拉普拉斯决定论即机械决定论的否定之否定。它建立在现代科学及当代人体科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它是将人类各家命运之说及马克思主义的有关理论圆融统

一而得到的大成之论。

全定论有诸多全定律,在此只简单介绍一下最基本的三大全定律:

系统全定律:宇宙中任何一个事件都可以看作一个系统,而任何一个系统的产生发展灭亡都早已被因果地决定了。一个人何时出生、何时死亡,其一生什么时候做什么事,其富贵贫贱寿夭都早已注定。其一生中的任何一件事,无论重大还是微小,结婚、考学、偶得一件东西、产生哪个念头,也无论真实还是虚幻,吃哪一顿饭、哪天作什么梦,只要按系统来划分,就可以说,这件事的任何一个细节,任何一个过程都是早已被决定了要那样而不是另外一个样子。

融合全定律:两个系统互相融合,其融合的过程完完全全地已被决定。如中国人和美国人,在什么时候,有多少中国人在美国人之中以及有多少美国人在中国人之中都是注定了的。又如佛法与儒法互相之间融合,其过程一丝一毫都不例外地早已注定。

程度全定律:两个系统什么时间融合到什么程度、一个系统在哪一刻处于什么状态即变化到什么程度也早已注定。如一位居士在此时刻对佛法理解到什么程度、一对恋人最深爱时相恋到什么程度都是注定的。又如《佛教文化》在2005年3月1日发展壮大到什么程度也早已注定。

其余全定律也都是由一切皆定的思想根据具体情况为了解决具体问题而生发出来的。如随机全定律、选择全定律、差错全定律、梦幻全定律等等。主旨在于论述宇宙中的一切物质运动皆有全定性,全定律是宇宙中物质运动的基本定律。大至星球、星系,小到电子、夸克,中有风霜雪雨、雷电雾露、人畜房舍、花鸟草虫,等等等等,一切物质、一切现象的产生、发展、灭亡都已被完全决定。

二.佛家基本教义与全定论的妙合

1.因果论.

人类社会乃至整个世界,都受因果律的支配,整个宇宙就是一个因果结构系

统.“因”是原因,是能生;“果”是结果,是所生。因果乃是佛家一切教义之根本,试想若没有“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因果报应思想,谁还去听信什么说教?若没报应,作什么都无关紧要。正因“已作不失,未作不得”,所以众生都愿意修行,种菩提因,得菩提果。因果网络一切现象和本质,毫厘不爽,是为全定。可能有善知识要提出质疑:

〈1〉.众生万物皆在因果之中,佛菩萨行无为大法,不生不灭,也落因果吗? 〈2〉.真如乃无上妙有,也在因果之中吗?

〈3〉.因果律是一种规律,我们掌握了规律就可以利用它来实现我们的目的,成不成佛完全由我们自己掌握,岂由命运决定?若一切都早已全定,都是命定,人无得改,那信佛岂不枉然?信得行得如何岂不都白搭?但实际上信得深、行得好的人得善报多,这是一定的,命运岂能无法改变?

这三条是通常易产生的疑问,下面释疑:

第<1>条:佛菩萨也是修因之果,其所行无为大法并未与有为法脱离,有为无为是辨证的统一,名为二,实为一.有为在因果之中,无为也当在因果之中.这使我想起了一个故事,故事是说唐朝潮洪洲百丈山大智禅师怀海,人称百丈禅师 ,他在升座说法的时候,常常有一位老人也随众听法,有一天, 老人听完法后却不离去,站在当地似有疑惑,百丈问:“站在前面的是谁?”,“我是一只狐狸”,老人说:“过去迦叶佛驻世的时候,我曾经住在这个山里修道,和你一样讲经说法,有

一位修行的人来向我问法,他问我:”大修行的人还会落到因果里面去吗?”我回答说:”不落因果”.因为我答错了这句话,我死后便坠入畜生道,做了五百世的野狐狸.现在我做野狐狸的时间已经到了,能否请和尚开示,回答我这个问题:”大修行的人还会落在因果里面去吗?”让我脱下这野狐的身体”.百丈说:”不昧因果.”老人当下大悟,称谢而去.第二天,百丈率徒弟在后山找到一具野狐狸的身体,死状安详,身体柔软,知道它是昨日问话的狐狸,他对徒弟说:”真吾徒也!”

这就是著名的”百丈野狐”故事.他告诉我们大修行者也不能超越因果,佛菩萨也是在因果之中的.他们不“昧”因果,对因果了了分明,得无乐,失无苦,不执着,不被动,超脱、积极,为无为,事无事,维持着宇宙间的生态平衡,“至人只是常”,相同的是因果,不同的是境界,正如有人参悟因果之后说:“干什么事都当作还债”时,赵朴初老人纠正说:“不!不是还债是报恩”一样,还债在因果之中,报恩同样也在因果之中。

第<2>个问题回答:真如是无上妙有,是空空之大道,但“空不异色,色不异空,空即是色,色即是空”(<<心经>>)妙有与诸法实相圆融一体,并无二致.皆不离因果.“真如唯是修所成境。”真如乃修行之果报,亦与修行构成因果,岂能逃离因果?“无住处涅盘”,涅盘无住处,便要随处而住,“天下无一家”,而后以“四海为家”。涅盘亦服一个万有因果律。请看:

无为法全定论(13条)

1.佛行无为法,佛也不昧因果,故无为法也不能昧因果;

2.无为法为修所得,无为法已与修炼构成因果;

3.在无为法中能为有为法中事所感,无为法必与有为法有因果关系;

4.有为法既是定数,则无为法对有为法的影响必是定数,又因无为法随时都对有为法进行影响,佛“随时佛光普照救度人。”,所以:有为法若有定数,则无为法必有定数;无为法若无定数,则有为法必无定数!

5.宇宙全息统一论揭示出矛盾的事物都是全息对应的.无为法与有为法也是一对矛盾,所以:无为法与有为法是全息对应的,要定都定,要不定都不定.

6.在任一个已经证明确有定数的预测事实中,都包含着无为法的影响,所以如何影响也是定数.

7.中华术数学与五眼六通中的预知现象说明所有的有为法全有定数,所以所有的无为法也全有定数,是为全定.

8.无为法不能描述吗?“就是所谓「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起我相人相」的境界,也就是涅盘的境界。”这不也是对无为法的一种描述吗?!

9.无为法若真是“无我相无人相,不起思维或念头,而且也超越了时间(不生不灭即不变化)及空间(不起分别无垢净)...”,这不也是一种定数吗?定于这种状态.

10.一果不一定对应一因,这不能就说无定数,参见全因果全定律(包含时空在内的“全因果”,一全果必定对应一全因).

11.无为法与有为法一样,都是宇宙中的事物,本质上都是量子场及其运动,都符合量子场的运动规律(量子场理论是当代量子物理学提出的最新理论,量子场就是宇宙最基本的场,有形与无形的物质都是量子场构成);

12.无为法乃是还虚合道的境界,合于大道,而大道运化循环往复,周行而不怠,最是有规律定数.因无任何事物影响,所以当最容易理解其完全预定性.

13.无为法必与有为法一样,具有全定性

第三个问题回答:一切全定是包括人本身的努力程度在内的。世间一切皆在全定之中,皆为命定。谁信佛,谁不信佛,并非单纯的偶然,亦有前因后果。“人身难得,佛法难闻”,无佛缘就不会信佛,信佛者所信深浅、所行好坏、努力程度也是前因所定。若与前因无关,同样信佛,先成佛者乃善根较小之人,而善根大者竟无以成佛,岂非不合道法?故信得深,行得好,努力程度大,必是善根大之人,善根小之人必然信不较深、行不较好,也难下上功夫.这与精进根有关.十二因缘揭示的是命运,但任何对命运地揭示都是泄露的天机,都有被改变的可能,这符合融合全定律.而这“天机”也不是完全的天机,须与自己的对此天机的改变相合才是真正的完全的命运,信佛的人把握自己的命运,只是命运与自己的努力方向、自己的意志方向相合罢了。命运包容自己的任何意志。命中注定某些人的运行方向与本人的意愿方向相合。故任何对命运的改变,任何自由,都在命运之中,是不违命定、不昧全定的。

我们对任何规律地驾驭,这种驾驭行为之本身亦在规律之中。《俱舍论》:“缘合,诸法即生”,驾驭之法亦因“缘合”而生。我们并非独立于宇宙之外,任何自由皆是因果所至。

2.因缘说:

因缘,也可称“缘起”,《中论疏》卷十中说:“缘起者,体性可起,待缘而”。这里的“体性”指真如法中法尔具足染净二性的因,“可起”是说“无缘不起。逢缘即起,待缘而起”,是说诸法的生起在于因缘和合,如果只有因,而没有缘,也不会有生起的。佛教所说的“法”,是指万物存在的规律。万物生起在“因缘”的学说,构成了佛法的核心。

佛教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使信仰者断除一切烦恼,得大自在.而因缘说以其独特的因果锁链为佛教断除苦因从而断除一切烦恼提供了最有力的依据.

佛家因缘说将因缘诸相归纳为十二因缘,论证“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之宇宙根本因果大法.十二因缘内容包括:

1.无明

2. 行

3. 识

4. 名色

5. 六处

6. 触

7. 受

8. 爱

9. 取 10. 有 11. 生12.老死

1和2为过去二因,3、4、5、6、7为现在五果,8、9、10为现在三因,11、12为未来二果,总起来,合称三世两重因果.

由于十二支因果相生、次第相接,一环扣一环,所以构成了众生必然处在三世流转、业报轮回的过程之中的命运.

过去二因已经过去,无法改变,现在五果又是因果报应,所以也推不去.唯有现在三因决定未来的果报,所以佛教修行即从现在三因入手,截断恶因,种下菩提善因,以期终成佛果.所以改变“命运”之说亦从此起.

现在,请读者想一想:“截断恶因,种下菩提善因”者是谁?谁“截”谁“种”就是谁!不错!再问这“截”和这“种”作为一种行为、一种现象,必然有它的来源吧?那么它的原因是什么呢?是不是闻佛法受佛教而后精勤“截、种”的?这是肯定的?还是也有人生而知之去修炼?无论哪种情况,既有修行之事,必有修行之因。要么是前世种大善因,今世生来即会勤于修行,要么就是种下闻佛法受佛教之善因,今生今世得遇良缘。无论哪种情况,归根结底,今世对现在三因的改变,今世将种何因亦由过去世之因所缘起、所决定!而且受佛教将受多大程度,亦符合程度全定律。闻佛法之后能不能勇猛精进,从修行这一个系统来看,符合系统全定律。

今生今世之任何一件事都已由过去因所决定,而且无一例外。这就是全定论之因缘观。

可能的质疑:

〈1〉<<盐喻经>>云:犯了重大恶业的,只要有足够的时间,下定决心,“修身、修戒、修心(修定)、修慧”,重恶业可以轻受,或不定受,如大量的盐,投入长江大河中,水是不会咸的。大乘教法认为业性本来空寂,以般若的慧学,照见一切法皆空,则能转移和忏除重罪。所以即使过去因是恶因,只要勤于修习佛法,也会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并非过去因决定现在因。故全定之论乃束缚人的头脑之论,不但无益,而且有害。

<2>因缘因缘,有因有缘,因是自因,缘是助缘,<<维摩诘经.佛国品>>僧肇注:“前后相生,因也;现相助,缘也。诸法要因缘相假,然后成立。”力强者为因,因为固有;力弱者为缘,缘乃或有。所以因缘之中缘是不定的,虽说种豆得豆,种瓜得瓜,但若只有种子,没有充分的环境条件,那么就会种豆不得豆,种瓜得不到瓜。岂能见种什么,就知道一定结什么果?未来有定的成分,但也有不定的成分,岂能全定?

释疑:

回答:有人作了恶,因勤心修行故,竟未得恶报,而得了善报。这仅仅是因修行乃是善举,故修行之善抵消了所作之恶,故未得恶报吗?不是的,修行既是善举,走上修行之路,便需有善缘,作了恶之人能得善缘?必是得善缘之作恶者内部已蕴菩提善根,故得善缘。立地成佛者,若不论其善恶因皆可,那谁还惮于作恶?胡作非为,然后步入空门,岂不也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立地成佛者,必是具大善根之人,虽手拿屠刀,作恶不小,但能将屠刀放下,必是其善因胜过其恶因,否则怎会放下?若真无大善根,遁入空门也难躲其祸,放下屠刀,也难以成佛。因缘、因缘,佛法本身也有因缘,“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

回答:因缘虽有分,名二实为一。是因即缘,名为因缘。种子是因,条件是缘。但任何条件对其自身来说都是因,任何种子相对于别的种子来说,最多只是缘。因为自因,缘为他缘,因定缘不定,缘在此不定,在彼定。不定是相对的,定是绝对的,处处不定处处定。定在不定中定,不定在定中不定。

3.业.

一般解释为造作,分身业\口(语)业\意业.业生灭相续,必感苦乐等果.果为业果,其因为业因.业有善业、恶业、无记业三种性质的业,它直接决定着六道轮回的趋向,业靠业力的强大威力控制着“一切自然界和道德界之现象”。

张澄基居士在《什么是佛法》中有一文“佛教的业力论,他宣称业力是一种力量、一种神秘、意味着命运、一种关系、为道德公正律、形成人之气质及品格的一种培养力量。”

他发现了业力与自由意志的矛盾,但由于感到:“业力之究竟甚深难了,唯佛境界。何者是定业,何者是不定业亦唯圣者所知”,所以他只是将自由意志之存在重加提出,但与因果必然性的矛盾问题则未解。

张居士之肯定自由意志的存在实乃出于不愿认为业力会导致命定论。但自由意志与因果必然性的统一实乃就是一种命定思想!但它不是消极古老的宿命论,可它比宿命论更为彻底!也正是因其彻底了,所以两极相通,因果必然性便与自由意志统一起来了。

全定论认为自由就是必然,必然就是自由。

所有的不定业都是定业,所有的定业又都是不定业。不定业是相对的,定业是绝对的,

因一切全定,所以所有的不定业都是定业,又因定业是在不定业中显已定,所有定业就都是不定业。正象无常与常一样,一切事物都是无常的,时刻在变易的,而无常本身却又是常的,无常之真理千古不变。宇宙中每一个具体事物都要产生、发展、灭亡,而作为这些具体事物的全体---宇宙来说却既没有产生,又没有灭亡。它是无限的、永恒的存在。

质疑:

既然一切定业都是不定业,那为何不能改变日月运转、春夏秋冬?既然一切不定业都是定业,那又为何尘粒草虫这么飘忽不定,任人改变呢?

释解:

万物运化,生生不息,日月四季不为大,尘粒草虫不为小,以人为参照物,固然有大有小,可这都是相对的,一己之见,怎能知无大无小无在无不在的真理呢?我若是银河系,可能就会连日月四季也看得微不足道,无有定业之感;我若是一个电子,可能连尘粒草虫的瞬间飘忽也当作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万古不依的定业。所谓不能改变、任人改变还不都是广袤宇宙演化的刹那生灭?

业力是宇宙万有因果律的执行者。

4.无我

诸法无我,自性本空,“我”之存在,乃内部各组成部分的缘聚缘散、如幻不定假因假果,生是假生,灭是假灭,世上本无生灭,唯有因缘聚散,只是从人这个系统的总体层次上看,才有真生真死之相。

一切众生,一切事物,皆受宇宙之基本法---因缘的支配,因缘聚合是有规律的、有定数的,而这个定数是完全的,无任何例外,故说一切事物的生生灭灭是全定的。

人们总觉似乎有个“我”作为背后的总指挥。

自由意志支配自体行动,概念、观念、观点在头脑中进行“自由游戏”(爱因斯坦语),似乎还有个支配自己的“我”,行动取决于意念,意念取决于各种观念,观念取决于自体生命信息场的运动变化,生命信息场取决于大自然的综合作用,这种综合作用有取决于宇宙规律,规律似乎有着决定一切的强大力量,但实际上,规律只不过是自然而然的发生而已。诸法无我说乃是说任何事物皆无其永恒的自性,皆是宇宙运化的一个过程。

可能的质疑:

我总觉得我是自由的,人是一个物质系统,但人的意识是有能动作用的,能象机器一样的机械运动吗?

<2>禅宗讲:不立文字,直指人心,放下一切,见性成佛.解除一切束缚,得大自由,怎还会“无我”?又怎会注定?

<3>诸法无我与灵魂的存在乃是不可调和的矛盾,既是三世轮回,必有灵魂的存在,既有灵魂,怎能无我?

释疑:

<1>回答:

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物质的特性(按马克思主义意识观),意识不能离开物质

而单独存在,所谓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乃是物质与物质间的相互作用。一个念头,乃是自体状态的一种体现,念头变化,又是自体状态的变化。主观对因缘的任何改变,都是因缘本身的内部作用,意识没有超出因缘,所以任何伟大的、渺小的、平常的思想都没有跑出全定,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

笛卡儿提出“一切动物都是机器”,拉美特利更进一步提出“人是机器”,这是现代科学机械观的典型代表,若说众生都有机器那么简单,当然不行,但这种机械唯物主义的实质却是指众生皆象机器一样具备彻底机械性,没有什么永恒的主宰。从此观之,“人是机器”的思想却蕴含着“诸法无我”的伟大哲理。同样,在充满无限生机的万物之灵长内部蕴涵着用途万物齐一的机械性这一思想正是“诸法无我”的精髓。这不是处在机械唯物主义水平上的自我推销,这是建立在当代科学基础上的融东西方文化于一体的于机械与生机两极相通后而得到的真正的辨证决定论观点。

<2>回答:

禅宗所讲放下一切、见性成佛乃是指要破除一切执着,破我执、法执,放下一切追求、欲望,连对这种放下一切之境界的追求欲望也放下,“心头无物方自由”,这样乐天知命、无忧无虑,不贪不着,无粘无滞,“虚空生万有,万有归虚空”的境界便是得到彻底解脱的境界。这样所得菩提境界亦非超脱因果的绝对独立,也是不离万有的境界。依然与全定论不矛盾。

<3>回答:

有没有灵魂之事,问题出在对灵魂的理解.一般所称乃指承载三世业因业果的“识”,是一种不断变化发展的灵魂。而“灵魂”一词,其梵语意思是指独立独存、永恒不变“实常不变异”的精神实体,而佛家“无我”之说又恰好是针对这点来的,所以并未否定三世流转的主体之存在。“无我”说实质上只是对“识”这一精神实体之永恒性的否定,并非对其存在的否定。就象说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恒星”一样,这个否定,只是说星星都是在不断运动变化的,并非恒定不变的,这只是否定的“恒”,而并非否定的“星”。而有人就误以为这是否定的星体的存在。

5.无常

《金刚经》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形容世间万物无常之状可谓极至。诸行,指一切有为法---有所依赖有所造作的一切现象,此一切无不生灭变易,先有今无,今有后无,不可能常恒不变,故曰无常。

而这变易之理却是不易的,无常之理是恒常不变的。全定也正是在这时刻变易的无常之中体现其常的。

按哲学的术语来说就是: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

三、命运全定的证据

修无上道法能得到各种神通。在五眼六通之中,有知过去未来的神通.严新大师说“预眼通”能见未来之事。佛和阿罗汉的三种神通中,“天眼明”即能全知自身和他身的未来世的生死之事。在当今世界,“预知”已是人们所普遍接受的特异功能。法号“通华”的邵伟华居士通过其高超的周易预测功能,神机妙算,知过去未来,已为世人所注目,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证明了人生命运的必然性,以不可辩驳的确凿事实说明了人生是有定数的。

当然,这虽可使人知道命运乃是注定的,但到底注定到什么程度?注定了的能不能改?这些问题正是关心人生的人们所渴望知道的。自从有人类以来,人类便

渴望能全知这个世界。佛能见宇宙之往来,上知五千年,下知五千年,谁人明天将干什么,一丝一毫,一言一行,无不了了尽通,丝毫无爽。

古人云:至诚之道,可以前知。此已为有识之士所共识,特别是宗教界、易学界、气功界的人士。但此种认识的基础是什么?还不就是:一切都早已注定?!若不注定,怎能先知?知又知什么呢?故由此可知万事万物皆注定。而且全定论认为:注定应当是完全注定才能正确无误!

可能的质疑:

若具预知之功能的人预见某人明天将有何灾,进行解救,岂不灾免?怎会全定?!此乃具备此功能之人当然之常事,排忧解难为其要旨,并非特例,况即使只是特例,全宇宙只此一特例在全定之外,全定也不能称其为全定!!

释疑:

此种情况并非例外,这正合“融合全定律”,具此功能之人与被解救之人有因缘相连,故对被救之人的所谓预知、预见乃是受了此因缘影响的“知、见”,不是被救之人的全部情形,是为“测不准效应”。而全定的乃是此神通者对被救之人所作的“知、见”以及解救与被救之人的遇险、得救之总体过程。二者的总体过程符合系统全定律。单看预知者这一个系统,其要作怎样的预知、将给予怎样的解救,预知的与真实情形将有多大的差别,也符合系统全定律。同样,单看被救之人也符合。

全定律就象因果律一样,网络时空,包容宇宙,其法至简至易至明了而又至繁至难至深奥。

四、人类对命运的探索

佛家以完整的理论体系阐释宇宙、人生,命运观易于推出其无漏之正智---命运全定论(在此,作者若“谦虚”的说全定论是有漏智慧,那将不真实,会令读者疑惑,产生弊端,故如实道来)。

其他各家命运观又如何呢?是不是也与全定论相妙合?

1.人体科学

人体科学,又称人天科学,在其所研究的特异功能现象中,预知现象(预测、预感、预知事实的总称)说明:任何事物在其产生、发展、变化的过程中的任一时空点都包含着其存在全过程(命运之“全程”的概念)的全部信息,未来一如过去,都早已注定了,所以就既可以探测过去,又可以预知未来,但由于特异功能者的预言往往也参与所预言事物的发展过程,所以其预知的并不一定是事物发展的全部信息,因此,其预言的结果往往可以改变,这就是所谓的“改变命运”,但跳出预知现象来看,所谓的改变只是改变的“预知命运”,事物的真正命运以及预知过程都是完全预定了的,这也就是测不准全定律。

2.道家

宇宙中的一切都是大道所支配,大道运化,循环往复,周行而不怠,所以万事万物的运动变化都为大道运化所预定,一切都是定数!包括了自然变化,包括了人类社会,包括了形体运动,包括了心理变化,包括了夺天地造化、成仙合道,包括了我命在我不在天的大丈夫气概!我命在我不在天,"在我"也是大道所运化,也不出全定!

3.儒家

<1>孔子在提出“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的同时,又教人“知天命,尽人事”,在带有神秘主义色彩的天命观中,也透出了“人既要遵循规律,又要驾驭规律”的智慧和力量!

<2>被称为群经之首的儒家最高经典《易经》所揭示出的宇宙大道真理更是令整个世界为之景仰!易学家大都认为:万事万物都是有定数的,但人们认识到了其中的定数就可以为我所用!认识了命运就可以改变命运!否则圣人作易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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