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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突发环境事件中的政府环境应急责任

论突发环境事件中的政府环境应急责任
论突发环境事件中的政府环境应急责任

收稿日期:2007-10-05

基金项目:河南省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和河南大学科研项目“政府环境责任研究”之部分成果。作者简介:张建伟(1968—),男,河南开封人,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资源法。

2007年11月第15卷第6期河南社会科学

HENANSOCIALSCIENCESNov.,2007Vo1.15No.6

论突发环境事件中的政府环境应急责任

张建伟

(河南大学

现代法制研究所,河南开封475001)

摘要:突发环境事件的本质是人类活动引发的环境风险向现实转化,防范风险是风险社会中政府的

一项重要职责,政府应在突发环境事件中承担起基础性的责任。现行环境立法中政府环境应急责任存在缺失,需要建立“分级”政府环境应急责任体系和确立“分期”政府环境应急责任。

关键词:突发环境事件;政府环境应急责任;立法现状;构建设想

中图分类号:

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05X(2007)06-0024-03一、突发环境事件与政府的环境应急责任(一)突发环境事件含义概述

现代风险社会中存在大量的突发事件,根据性质的不同,突发事件可以分为: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类和经济危机类等五类[1]。其中,突发环境事件属于事故灾难类。所谓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从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直接原因来看,其主要是由环境污染造成的,包括有毒化学品污染、放射性物质污染、油泄漏污染和废水非正常排放污染等。近年,突发环境事件频频发生,危害也日益严重,愈来愈引起人们的关注。

与一般的环境污染不同,突发环境事件具有以下特征[2]。一是形式的多样性:突发环境事件包括核污染事故、溢油事故、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等多种类型,涉及众多行业与领域。二是发生的突然性:一般的环境污染是一种常量的排放,有固定的排污方式和途径,并在一定时间内有规律地排放污染物质,但突发环境事件与此不同,它没有固定的排放方式,往往突然发生、始料未及、来势凶猛,有着很大的偶然性和瞬时性。三是危害的严重性:突发环境事件在短时间内会大量泄漏、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果事先没有采取防范措施,在短时间内很难加以控制,因此其破坏性强,不仅会打乱一定区域内的正常生活、生产秩序,还会造成人员死亡、国家财产的巨大损失和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另外,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后果往往具有长期性和广泛性。四是处理处置的艰巨性:突发环境

事件涉及的污染因素较多,一次排放量也较大,发生又比较突然,危害强度大,处理这类事故必须快速及时、措施得当有效。因此,突发性污染事件的监测、处理比一般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更为复杂,难度更大。

(二)突发环境事件与政府的环境应急责任

从表面上看,突发环境事件主要是企业,尤其是从事化工、石油、印染、造纸、核电以及有毒有害危险品存储和运输活动的企业造成的,因此一般多强调这些企业的环境应急责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防范。”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环境应急责任,企业应完善内部治理机构,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企业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范围的扩大,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及时通报,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企业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所造成的环境损害努力修复。但突发环境事件前述的特点即形式的多样性、发生的突然性、危害的严重性和处理处置的艰巨性,仅靠企业处理突发环境事件是远远不够的,有的问题如生产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企业是无法解决的。相对于企业而言,政府拥有垄断性的公共权力,掌握着主要的社会资源,其有关决策能够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加之,防范风险是风险社会中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所以,政府在突

发环境事件中应承担起基础性的责任。

二、我国政府环境应急责任的立法现状

突发环境事件当今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在许多国家都曾发生。为此,许多国家都在环境立法中确立了环境应急制度,如美国为应付在水体上发生的油类和污染物泄漏事故,《水污染防治法》授权美国总统制定一项消除油类和危险污染物泄漏的国家应急计划。此后,在1980年制定的《综合环境反应、补偿和责任法》进一步对环境应急作了规定,它规定两类治理行动:一是“清除”,指的是从环境中清除泄漏的危险物质的行动;二是“救助”,指的是在泄漏或泄漏威胁情况下采取的旨在防止或减轻危险物质进入环境以保护当代和未来的人的健康和福利不受危害的措施。

在我国,有关环境应急的规定首见于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但只有第三十五条才简单涉及政府环境应急责任。有关政府环境应急责任的立法主要体现在此后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修改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如198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排放和泄漏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危害人体健康的,必须立即采取防治大气污染危害的应急措施,通报可能受到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受调查处理。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当地居民公告,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有关排污单位停止排放污染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生活饮用水源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安全等紧急情况下,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强制性的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减少或者停止排放污染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在发生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发生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必须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防止或者减轻危害的有效措施。有关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作业。”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近岸海域的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根据防止海洋环境污染的需要,制定国家重大海上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计划,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船舶重大海上溢油污染事故应急计划,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沿海可

能发生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的规定,制定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发生重大海上污染事故时,必须按照应急计划解除或者减轻危害。”上述有关政府环境应急责任方面的法律规定,虽较过去有所进步,但从整体上看还存在着许多缺陷,具体而言:一是没有明确应急程序的启动标准;二是缺少统一和协调的地区与国家级环境应急事务管理机构,目前的管理体制在纵向与横向两个方面难以明确地分工和衔接;三是缺乏应急方针与应急原则,应急预案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信息的平级与跨区通报,信息的逐级上报与发布,公众举报,事件的初步评估与应急状态宣告,区域间联合应急,财力、物力、人力、运力和技术力量的应急保障,救治与救助,应急教育,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基本规定①。

三、构建我国政府环境应急责任体系的具体设想

要解决突发环境事件中政府应急责任不明的情况,在环境立法中构建政府环境应急责任体系是当务之急。此前,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动物疫情,国务院分别颁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2005年),确立了这些领域的政府应急责任。2006年1月,国务院先后批准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06年6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进行了初审。因此,在环境立法中构建政府环境应急责任体系的条件已经成熟,笔者在本文拟提出构建政府环境应急责任体系的具体设想。

(一)建立“分级”政府环境应急责任体系

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对于不同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根据属地原则,应由不同层级的政府负责应急,如特别重大环境事件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分级”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完善环境应急组织体系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涉及众多方面,需要一套完善的组织体系。应改变目前较为单一的组织架构,成立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专家咨询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的复合组织体系。

(1)应急领导机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单靠环保部门是不够的,必须由政府统一指挥,集中领导,统筹所有应急工作。

(2)综合协调机构:在领导机构之下,必须设立一个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协调机构。在国家层面,由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协调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作为综合协调机构,它应贯彻执行领导机构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有关环境应急工作指示和要求等。

(3)专业指挥机构:由于现行环境管理体制采取的是统一管理与分部门相结合的体制,所以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中,专

业指挥机构涉及较广,有环境管理权限的部门应在各自领域负责环境应急工作。

(4)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中除了专业指挥机构外,还需要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对专业指挥机构的工作起着十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作用,如公安部门维护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的社会秩序,医疗卫生部门应及时采取救治措施,保证受灾群众饮水和食品安全等。

(5)专家咨询机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有关专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所以在应急组织体系中应有专家咨询机构,以保证应急措施的科学正确性。专家咨询机构应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国务院或部际联席会议等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应急救援队伍: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必须有一批能处理特定事项的专业队伍,包括: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消防与防爆队伍、生化与核辐射应急处置队伍、城市基础设施队伍、环境监测队伍等。

2.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是预先制定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方案,体现了预防原则。为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政府部门应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原则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污染、放射性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充分发挥地方人民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整合环境监测网络,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二)确立“分期”政府环境应急责任

根据突发事件管理的理论,可以依据突发事件对社会可能造成危害和威胁、对社会实际危害已经发生、对社会的危害逐步减弱以及社会正常秩序恢复四个标准,将其分为预警期、应急期、缓解期和重建期四个阶段。每一个阶段,政府应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

1.“预警期”政府环境责任

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期,政府的主要职责是防范和阻止突发事件的发生,或者把突发事件控制在特定类型以及特定的区域内。政府应对本辖区的环境基础数据和环境危险源数据进行调查,以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当收集到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极有可能发生时,及时发布预警公告、宣布进入预警状态。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当进入预警状态后,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执行预案相关内容。

2.“应急期”政府环境责任

当突发环境事件对社会实际危害已经发生即进入应急期时,根据属地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开始应急响应。如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根据需要,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环境应急监测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地区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缓解期”政府环境责任

通过实施应急响应,突发环境事件对社会的危害逐步减弱即进入缓解期,政府此时的环境责任主要是巩固应急处置工作成果。一方面,加强环境监测,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是否终止应急措施的依据。另一方面,继续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4.“重建期”政府环境责任

当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影响已经结束,社会秩序恢复正常即进入重建期时,政府要制定重建计划和实施善后工作,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同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受灾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还要对整个突发事件处理过程进行调查评估,以从事件中总结经验和教训。

注释:

①参见常纪文:《我国突发环境保护事件应急立法存在的问

题及其对策》,载《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2003年国际研讨会论文集》。

参考文献:

[1]薛澜,等.危机管理——

—转型期中国面临的挑战[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2]汪立忠,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风险管理进展[J].环境科学进展,1998,(3):27—30.

责任编辑吕学文

(E-mail:dalishi_sohu@sohu.com)

OnPerfectionofGovernment'sEnvironmentalAccountability

ZhangJianwei(24)Abstract:Amongthevariousproblemsintheenvironmentallegislation,thefundamentalproblemisthefaultinessofthegovernment’senvironmentalaccountability.Toperfectgovernment’senvironmentalaccountability,weshallcarryoutenvironmentaldemocracyfeaturedaspublicparticipationinenvironmentallegislation,totransformenvironmentalideasfromenvironmentaladministrationtogoodenvironmentalgovernance,andtoreformthecurrentenvironmentallegislativesystemwiththeshiftfromadministrative-orientedtolegislativeorien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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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Hengyang(33)Abstract:Theformsofgraftcrimehavebeenhottopicsintheoreticaldiscussion.Thedefiningstandardisdebatableastotheaccomplishedoffence,attemptedoffenceanddiscontinueintakingbribery.Theau-thorarguesthatthepuretheoreticaldiscussioncannotguidethejudicialpracticeiftheresearchdoesnottakethepracticalcasesintoconcern.Atpresentemergedthenewgraftcrimeformsandtypeswhichcan-notberecognizedandevaluatedifthetraditionalthinkingmodeandideologicalconceptionarefollow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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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修订版)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2、编制依据 3、适用范围 4、工作原则 二、单位概况、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 1、单位概况 2、环境状况 3、环境保护目标及环境敏感点 三、环境危险源情况分析 1、单位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基本情况的调查 2、危险源基本情况 3、可能产生的后果及严重程度 四、应急储备物资情况 五、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1、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2、主要职责 六、预防与预警机制 1、应急准备措施

2、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 3、预警分级指标 4、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 5、预警相应措施 七、应急处理 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3、先期处理 4、污染事故现场应急措施 5、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6、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及医院救治 7、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8、事故现场的恢复 9分级响应 10、指挥与协调 11、信息发布 12、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 八、后期处理 1、善后处理 2、调查与评估 3、恢复重建 九、应急保障 1、人力资源保障

2、财力保障 3、物资保障 4、医疗卫生保障 5、交通运输保障 6、治安维护 7、通信保障 8、科技支撑 十、监督管理 1、应急预案演练 2、宣教培训 3、责任与奖惩 十一、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 十二附则 1、名词术语 2、预案解释 3、修订情况 4、实施日期 十二、附件 1、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 2、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笔录(范表)(见表3) 3、********************环境应急事件响应技术流程(见图4) 4、********************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图(见图5)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模板)

XX有限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XX公司 修订日期: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目录 1 总则 (3) 1.1 编制目的 (3) 1.2 编制依据 (3) 1.3 适用范围 (4) 2.基本情况 (5)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5)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6)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11) 3.1 应急组织体系 (11) 3.2应急救援指挥成员职责及分工 (11) 4预防和预警 (14) 4.1 危险源监控 (14) 4.2 预警行动 (15) 4.3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15) 5 应急响应 (18) 5.1 响应分级 (18) 5.2响应程序 (18) 5.3人群疏散与撤离 (19) 5.4应急结束 (20) 6现场处理和环境修复 (22) 6.1污染物处理 (22) 6.2伤害急救措施 (22) 6.3事故后果影响消除 (25) 6.4生产秩序恢复 (25) 6.5善后赔偿 (25) 6.6应急能力评估 (25) 6.7应急预案修订 (26) 7 保障措施 (27)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27) 7.2 应急支援与保障 (27) 8 培训与演练 (29) 8.1培训 (29) 8.2演练 (30) 8.2.2 应急演习的基本过程 (30) 8.3 演练类型与频次 (32) 9 预案的评审、发布和更新 (35) 9.1维护和更新 (35) 9.2制定与解释 (35) 9.3应急预案实施 (35) 第四部分:有关附件 (36) 附件1 平面布置图 (36) 附件2 相关机构与人员的联系方式 (36) 附件3 消防器材布置图 (38) 附件4 企业四邻关系图 (38) 附件5 应急救援指挥、救援及联络图 (39) 附件6 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示意图和疏散路线、交通管制示意图 (40) 附件7 应急救援队伍行动图 (41) 附件8 规范化格式文本 (4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第第34号令)

环境保护部令 部令第34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3月19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5日起施行。 部长陈吉宁 2015年4月16日 附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突发环境事件 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按照核与辐射相关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造成国际环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涉外应急通报和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际合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助、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相邻区域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开展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合作,共同防范、互通信息,协力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履行下列义务: (一)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三)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 (四)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 (五)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第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 理的宣传和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增强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知识和意识。 第二章风险控制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第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许昌大地实业有限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在环保设施运营管理中,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预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提高本公司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维护本公司及企业的稳定,保护环境,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本公司在运营管理中发生的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重污染事故等。当事故超出我公司可控制能力以外时,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由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我公司进行处理。 3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由现场指挥、救护组、警戒组、抢险组、通讯联络组、善后组组成。 3.1现场指挥长、副指挥长职责

3.2 医疗救护组 3.3 治安维护组 3.4抢险抢修组

4 预防和预警 4.1信息处理 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的有关成员,要针对各种可能会在公司内发生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作出完善的预测预警机制,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 4.2预防工作 (1)开展对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的普查,掌握公司内危险污染源的种类、危害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由于该污染而引发的事件以及对应方法和现今对该污染的处理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 (2)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3预警及措施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涉及的范围,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的发布由应急领导小组委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2年修订版)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2、编制依据 3、适用范围 4、工作原则 二、单位概况、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 1、单位概况 2、环境状况 3、环境保护目标及环境敏感点 三、环境危险源情况分析 1、单位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基本情况的调查 2、危险源基本情况 3、可能产生的后果及严重程度 四、应急储备物资情况 五、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1、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2、主要职责 六、预防与预警机制 1、应急准备措施

2、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 3、预警分级指标 4、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 5、预警相应措施 七、应急处置 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3、先期处置 4、污染事故现场应急措施 5、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6、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及医院救治 7、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8、事故现场的恢复 9分级响应 10、指挥与协调 11、信息发布 12、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 八、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2、调查与评估 3、恢复重建 九、应急保障 1、人力资源保障

2、财力保障 3、物资保障 4、医疗卫生保障 5、交通运输保障 6、治安维护 7、通信保障 8、科技支撑 十、监督管理 1、应急预案演练 2、宣教培训 3、责任与奖惩 十一、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 十二附则 1、名词术语 2、预案解释 3、修订情况 4、实施日期 十二、附件 1、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 2、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笔录(范表)(见表3) 3、********************环境应急事件响应技术流程(见图4) 4、********************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图(见图5)

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xxxxxxxxxx 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5年3月编制

xxxxxxxxxx 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照生命和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级: (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 2、有人员中毒死亡的; 3、事件危害可引起大面积污染,跨区域污染,并有迅速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二)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明显中毒症状的; 3、事件危害影响到周围地区、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迅速予以控制,并有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三)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中毒症状的事件; 3、事件危害在一定范围内,经自救或组织救援能予以控制,并无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四)一般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环境污染事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xxxxxxx生产厂区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以及核、生物化学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臵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l.5 工作原则 公司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公司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最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按照核与辐射相关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造成国际环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涉外应急通报和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际合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助、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 案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预防和消除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控制排污、控制扬尘、降低噪音、减少大气污染,杜绝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环境保护达标。创建环境友好型项目部,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第三条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项目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立即按照本预案的相关规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权限 第四条应急组织职责

一、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安质环保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综合办公室、财务管理部、各作业队 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项目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并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备案; (2)负责与当地相关部门、上级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应急通信、报警及协调工作机制; (3)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项目部各部室协调、统筹工作; (4)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和组织工作,并对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进行总结。 应急响应期间,由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各组织、成员进行救援,副组长负责集中人力、物力,调配救灾物资协助组长进行救援活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应急预防、物资保障、信息宣传、治安等四个工作组。各组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预防组:由安质环保部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的预防措施,包括污染源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等。

突发环境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整(建文)

博赛建安路桥第二工程部环境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以下各类事件应急响应,对事故的应急遵照协调组织的指示执行。 、在本工程项目地区域内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超出事件发生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应对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能力和预防能力。尽可能地避免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的保护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相应。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协同协调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污染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十足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怀突发环境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十足利用现有资源。积极作好并没有对突发环境的思想准备,物质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倪占南 成员:赵新亮、黄朝峰、张战伟、米斌、张川宝、许丽华

、应急领导组织及职责 主要职责:公司和工程部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工程部突 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 政策,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环境应急工作指示和要求。各有关成员部门 负责各自专业领域的应急协调保障工作。 根据危机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保持整个应急预案网络通信畅通,随时根据事故发展情况,通报事故现场态势。执行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制度。 较大环境污染事件、水源污染、尘土飞扬、噪声污染安全事件应 急救援由工程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 废弃土、垃圾外运、堆放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由甲方、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指挥协调。 施工现场机动车的放置、溢油事件应急救援由工程部负责组织指挥 协调。 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由工程团路桥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并及时由工 程团卫生室提供技术支持。 环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投资由施工工程部统筹安排,环境应急 救援体系运行经费由路桥公司给予支持。 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由路桥公司和工程部负 责组织协调。 四、预防和预警 、信息监测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模板

XX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级。 1.4 适用范围 l.5 工作原则 企业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企业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企业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企业和其它企业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2 组织指挥与职责 建立健全企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组织机构图) 3预防和预警 3.1环境污染事故源 3.1.1企业基本信息 自然概况;地理位置;气象及水文资料;周围居民点、敏感点信息; 3.1.2环境污染事故源 厂区平面布置;工艺流程及排污管线(要求标明产污环节、排污口位置);

突发环境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整

工程部环境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以下各类事件应急响应,对事故的应急遵照协调组织的指示执行。 、在本工程项目地区域内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超出事件发生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应对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能力和预防能力。尽可能地避免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的保护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相应。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协同协调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污染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十足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怀突发环境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十足利用现有资源。积极作好并没有对突发环境的思想准备,物质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应急领导组织及职责 主要职责:公司和工程部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工程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环境应急工作指示和要求。各有关成员部门负责各自专业领域的应急协调保障工作。 根据危机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保持整个应急预案网络通信畅通,随时根据事故发展情况,通报事故现场态势。执行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制度。 较大环境污染事件、水源污染、尘土飞扬、噪声污染安全事件应急救援由工程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 废弃土、垃圾外运、堆放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由甲方、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指挥协调。 施工现场机动车的放置、溢油事件应急救援由工程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 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由工程团路桥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并及时由工程团卫生室提供技术支持。 环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投资由施工工程部统筹安排,环境应急救援体系运行经费由路桥公司给予支持。 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由路桥公司和工程部负责组织协调。 四、预防和预警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规范和强化全县环境污染事件(以下简称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自治区、市、县有关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与国家、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对全县甚至全市、全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污染事件。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件。 第四条

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防止或处理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第五条 在事件应急处置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事件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企业提供资料清单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资料清单 一.企业需提交的成套资料或政府批文(提供电子版)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书(表)----(重点) 3、项目安全评价书----(重点) 4、厂区给水管网图、厂区排水管网图、厂区功能分布图、厂区总排口位置及污 水最总排放去处----(重点) 5、危险化学品储存设备平面位置图----(重点) 6、环保、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废气、废水设施)----(重点) 7、是否有危险固废中转站,如有请附上垃圾中转站平面位置图----(重点) 8、是否委托有资质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如有,请附上该企业资质证书及签订的合同)---(重点) 8、危险化学品的日运量,运输的路线。 8、是否有企业联合应急救援协议,如有,请附上该协议。 9、项目所处位置图、区域位置及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分布、位置关系图; 企业(厂区)平面布置图、功能区 10、原有的环境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预案。 11、三废处理工程设计方案和图纸,(包括废水、废气、噪音及固体废弃物) 12、环评批复----(重点) 13、狮子岭污水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电子档) 14、其它政府相关批文(环保设施验收报告等) 15、公司组织机构图

16、企业基本情况(重点) 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联系人,单位所在地,中心经纬度;所属行业类别,建厂年月,最新改扩建年月,主要联系方式,企业规模,厂区面积,从业人数等(如为子公司,还需列明上级公司名称和所属集团公司名称) 17、主要危险化学品使用、存储情况 18、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19、工艺流程图 20、现有物资清单,按下表填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印刷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印刷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云南国方印刷有限公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编制单位:云南国方印刷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5年9月28日 目录 1总则 编制目的 (6)

编制依据 (6) 1.2.1相关的法律法规 (6) 1.2.2相关的标准及指导 (6) 1.2.3相关文件及主要资料 (7) 适用范围 (7) 1.3.1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 (7) 应急体系 (7) 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 (8) 工作原则 (10) 2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概况 (10) 2.1.1地理位置 (10) 2.1.2自然条件 (10) 2.1.3周边环境 (12) 2.1.4厂区平面图 (13) 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13) 2.2.1生产原材料年用量及贮存量 (13) 2.2.2主要产品 (13) 2.2.3生产工艺流程 (14) 2.2.4生产废弃物储存及处置情况 (16) 2.2.5生产废弃物储存及转运责任划分 (17) 3环境风险源及环境风险评价

主要环境危险物质识别 (17) 环境风险源分析 (17) 3.2.1油墨的主要用途及成分 (17) 3.2.2对人体的危险性概述 (18) 3.2.3环境危害 (18) 风险事件管理 (18) 3.3.1环境事件预防措施 (18) 3.3.2火灾事件的预防措施 (19) 3.3.3泄漏事件的预防措施 (19) 3.3.4环境事件发生后处理措施 (19) 4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组织体系 (21) 组织机构及职责 (22) 4.2.1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 (22) 4.2.2应急救援指挥各机构组织 (22) 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24) 5预防和预警 环境风险源监控 (25) 5.1.1监控方法 (25) 5.1.2防范措施 (25) 预警行动 (25) 5.2.1预警程序 (26)

环境突发应急处置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对本公司突发环境事件作出迅速反应,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减轻事件对公司和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公司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保总局《省(区、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环保总局处置核和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实施方案》、《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件的暂行办法》、《省(区、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1.3适用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4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①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②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③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④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⑤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⑥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⑦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存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件。 (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①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②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③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④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⑤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市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4版) 编制单位: 2014年5月16日发布 2014年5月16日实施 国民经济行业 代码与分类: 预案 编号

批准页 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为了及时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建立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全面提高我公司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和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减轻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公司环境风险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证应急工作科学有序,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本预案是公司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支撑文件,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明确了公司的环境应急职能、应急组织机构、应急预案体系及应急响应。2014年5月16号经公司各相关部门讨论、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发布试实施。 总经理: 2014年5月16日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性质:民营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预案编制人员 姓名编写章节单位职务签字 预案审核人员 姓名单位职务签字

目录 1 总则 (5) 1.1 编制目的 (5) 1.2 编制依据 (5) 1.3 工作原则 (6) 1.4适用范围 (6) 1.5 事件分级 (6) 1.5.1 较大环境事件(Ⅰ级) (6) 1.5.2 一般环境事件(Ⅱ级) (7) 1.6应急预案体系 (7) 2 基本情况 (7) 2.1 公司概况 (7) 2.2工艺简介 (9) 2.2.1工艺流程简述 (9) 2.2.2原辅料储存、使用情况 (10) 2.2.3物料运输情况 (11) 2.3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11) 2.3.1废气 (11) 2.3.2废水 (12) 2.3.3噪声控制措施 (12) 2.3.4固废控制措施 (12) 2.3.5危险废物控制措施 (12) 2.4环境概况 (12) 2.5环境保护目标及执行标准 (12) 3环境风险评估 (14) 3.1生产工序环境危险源识别 (14) 3.2危险物质识别 (14)

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2017年1月

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规定执行。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各种突发事故。 l.5 工作原则 公司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公司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坚持平战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2 组织指挥与职责 2.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应急指挥部,分管生产、安全、消防的副总经理为副总指挥。 2.2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设置 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公司总经理、生产部、办公室等部门。 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分管生产的经理; 指挥部:生产部。 2.3 应急指挥部的组成、职责和分工 2.3.1 应急领导小组和指挥部职责 1、制定、修改各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训练和演习,并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3、发布和解除在应急救援行动中的命令;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单位名称:重庆xxx有限公司 预案编号:xxxxx 签发人:xxxxxx 2007年XXX月XXX日发布 重庆x x x有限公司发布

编写人员:xxx、xxx、xxx、xxx 审核人:xxx、xxx、xxx、xxx 审批人:xxx 校对:xxx (责任人签名)

1 总则 1.1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环 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编制《重 庆XXX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2编制目的 在本公司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与火灾事故后能迅速、有序、 有效地开展应急处臵行动,阻止和控制污染物向周边环境的 无序排放,最大可能避免对公共环境(大气、水体)造成的 污染冲击。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仅适用于重庆xxx有限公司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 或火灾事故防止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理。 2 公司基本信息 2.1公司基本情况 重庆xxx有限公司创建于xxxx年,共有员工xxxx人,长期接触尘毒等危害人员共xxx人。 公司生产工艺流程复杂,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易腐蚀、

尘毒危害严重、生产过程连续性强的化工生产特点,主要有XXX、XXX 等产品。其生产能力见下表: 主要产品生产能力 2.2周边自然概况 2.2.1地理位臵 重庆xxx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xxx区重庆xxxx化工园区xxx 部,占地面积xxx亩,地理坐标位于东经xxx。xx’,北纬xxx。xx’。距主城区仅xx公里,距xx城区xx公里,厂区北侧距xx、xx高速公路距公司仅xx公里,厂区东西南侧均为重庆xxx化工园区规划公路,水陆运输有xx港口,xxx铁路xxx站距公司xx公里。 2.2.2生态现状 公司处于重庆市东部xx区境内,xx属于亚热带长绿阔叶植被区的北部区域,有较多的落叶植被,区内林地面积较少,森林覆盖率较低。有较多植物物种和多种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园区内目前多为农田,基本无野生珍惜动物出没。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件分级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国家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2.2 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2.3 现场指挥机构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监测和风险分析 3.2 预警 3.3 信息报告与通报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4.2 响应措施 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4.4 响应终止 5 后期工作 5.1 损害评估 5.2 事件调查 5.3 善后处置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6.2 物资与资金保障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6.4 技术保障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7.2 预案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

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海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1.4 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1]组织指挥体系 2.1 国家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环境保护部负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指导协调和环境应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态势及影响,环境保护部或省级人民政府可报请国务院批准,或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成立国务院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成立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由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总指挥,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见附件2。 2.2 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由各有关行政区域人民政府共同负责,或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需要国家层面协调处置的跨省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请求,或由有关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向环境保护部提出请求。 地方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2.3 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1]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监测和风险分析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并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卫生计生、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应当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制定。 3.2.2 预警信息发布 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 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将监测到的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可能受影响地区的下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2.3 预警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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