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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纲要_李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纲要_李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纲要_李龙

作者简介:李龙(1937-),男,汉族,湖南祁阳人,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①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41年版,第1页。②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41年版,第46页。③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41年版,第1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纲要

A n a l y s i s A b o u t T h e S y s t e m a t i c O u t l i n e O f T h e S o c i a l i s t R u l e

B y L a w

C o n c e p t W i t h C h i n a C h a r a c t e r i s t i c s

李 龙

(武汉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 430072)

内容提要:随着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不断深入,在依法治国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其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原则是“三者统一”,即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

主、依法治国的统一;实现路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运行机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护法制度。

关键词:社会主义 法治理念 “三者统一” 道路

大凡建设法治国家,往往都有一套理论体系,而这些理论是否符合国情或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该法治国家的兴衰。以美国为例,其资产阶级法治国家的模式是“宪法主治”,其理论体系集中体现在汉密尔顿等人合著的《联邦党人文集》之中,以后的发展则反映在26条宪法修正案里,并概括为三大原则:三权分立、基本人权和联邦主义。英国法治模式是“法的统治”,其理论体系体现在洛克的《政府论》和戴雪的《英宪精义》以及后来的几个宪法性文件之中。我们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更要一套理论体系。我国经过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经过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和中国法治经验的马克思主义化的有机结合,终于在不断总结和升华中,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她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最新成果,内容丰富、博大精深。鉴于该体系结构宏大,本文只能从其纲要谈起。

一、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理念”一词,源远流长,导源于柏拉图,起初纯属哲学范畴;后经康德在“三大批判”中的发挥,已成为一种学说。黑格尔首先将“理念”引进了法学领域,但遗憾的是,

他又经常将“法的理念”与“法的概念”混淆不清,有时说“法作为理念的自由”①

,有时又说:“自由意志的定在,就

叫做法,”②

他甚至明确表示:“理念是概念和客观性的统一”③

。我们且不对黑格尔在这个问题上的思辨作出评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是从客观唯心主义的立场来诠释理念的;我们是唯物主义者,应从实际出发来认识和使用“理念”一词。一般认为法的理念回答的问题是:“法应该是什么”,法的概念回答的问题是:“法是什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综合起来使用的,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国家”和“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两个最重要的现实问题。因此,从这一高度来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际上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信仰、法治原则和法治制度的宏观和整体性认识。具体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中的、对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的观念体系。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法学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结合的产物。这里首先要强调的是,它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中的基本原理如马克思主义关于法产生的本质、作用和

职能的理论,关于人权的理论,关于人民主权的理论,关于法律权威的理论,并使之与中国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在法学界、法律界的指导地位,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国家中必须明确的。可是,有些青年人对马克思主义法学认识不清,甚至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存在也有所怀疑。事实是,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中,法学专论就有8篇之多,何况还有洋洋数百万言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这样的法学专著。即使在其它著名作品中,也包含了丰富的法学观点,如《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等等。马克思主义法学中虽有个别观点已因时代变迁而被新理论所代替,但其精华,即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一般原理并没有过时,仍然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具有强大生命力。正因为如此,它才能真正实现了法学史上的伟大革命。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同时也是中国法治经验马克思主义化的集中表现。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法治经验是比较丰富的,其中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某些沉痛的教训,党和国家不断总结与升华,使之马克思主义化,并实现了四次大的飞跃,取得了四个里程碑式的成就。第一次大飞跃的旗手是毛泽东同志,代表人物有董必武同志,标志性的历史文献是《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八大文件,主要成果是建立和巩固了人民民主政权和社会主义法制。第二次大飞跃的旗手是邓小平同志,标志性文件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公报和1982年《宪法》,主要成果是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由以往的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生产建设为中心上来,并确立了加强民主与法制、树立法律权威的方针。第三次大飞跃的旗手是江泽民同志,标志性的历史文献是党的十五大文件和三个宪法修正案。主要成果是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治国方略。第四次大飞跃的旗手是胡锦涛同志,标志性的历史文献有党的十七大文件和第四个宪法修正案,主要成果是提出和论证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把关注民生、保障人权放到国家生活中的突出位置。当然,这是法治方面四次里程碑式的成就,同时也是国家方针的基本内容,因为法治与政治联系极为密切,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何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来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部分,是国家五大建设中的政治建设中的基本内容,与其他建设内容共同展现了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魄!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基于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规律的深刻认识,意味着党和国家对治国方略的高度重视和极大关注。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战略部署,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共同编写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要求全国党政干部、高校学生、党校学员都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很显然,这是法治文明史上一个重大的创举。该读本的出版,不仅是一本教材的面世,而是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它打破了以往西方在法治理念上的话语霸权,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的问世,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初步形成,其现实意义极为重大,历史意义极为深远!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丰富,结构合理,言简意赅,通俗易懂,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其基本内容由五大部分构成:1.依法治国。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作为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包含了体现时代精神的基本内容:人民主权、法律权威、法律平等、权力制约等等方面。2.执法为民。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执政为民”在法治领域的生动体现,它要求执法机关和工作人员以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以保护基本人权,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国家安全为己任,以文明执法、科学执法为基本要求。3.公平正义。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在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中,应以公平正义为标准和尺度,按照法律的规定协调各种利益,化解各类纠纷,从而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类矛盾。

4.服务大局。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也是法律发展的共同规律,更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必然要求。因此,法学界、法律界必须正确认识大局、把握大局,发挥法律在服务国家大局中的特殊功能。

5.党的领导。这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坚持党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领导地位,这是人民的选择、也是时代的要求与需要;更是党的先进性决定的。因为中国共产党不仅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全国人民的先锋队,何况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只有与时俱进的、与群众密切联系的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才能使之实现。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一种科学的、先进的理念,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指导地位,是中国特色与时代精神相互融合的重大成果,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广泛的人民性、系统的科学性和充分的开放性的基础特征。这里仅就其开放性谈点认识。第一,开放性是一切科学(包括法律科学)的生命线。实践证明,任何科学都不是一个封闭系统,只有开放,科学才能发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开放是科学发展和进步的共同规律。第二,马克思主义法学历来就是开放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与发展的过程就是一个开放的过程,就是汲取世界法治文明的过程。马克思早年作为攻读法学专业的学子,在大学二年级时就发现以往的法律过于苛刻,不讲人性,就试图建立一个新的科学体系。后又经受曲折,认为自己知识面过窄,便努力学习哲学,并阅读了大量的法学著作与历史著作,并有分析地吸收费尔巴哈的建基于唯物论之上的人本学,终于写出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这样的巨著。此后,马克思又总结自己的革命经验,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借鉴了世界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终于写出了《德意

志意识形态》这样划时代的经典,其不仅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而且成为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奠基之作,从而实现了法学史上的伟大革命。第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在符合中国国情的基础上,有分析地借鉴了中国古代的某些法学思想和西方法学中的某些观点,如中国古代的“民惟邦本”思想、公正执法思想、以法治国思想、礼法并用思想等,以及西方的人民主权论、基本人权论、权力制约论、社会利益论、法律平等论、法律至上论等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科学地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规律性,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直接指导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空前的伟大事业,要有制度的构建,更要有法治文化的支撑、维系和滋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完全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有利于我国人民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律意识,从而做到学法、用法,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有一个牢固的社会和群众基础。

二、根本原则: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

任何一个国家,都有一个治国方略;任何一种治国的方略,几乎都有一个根本原则。而治国方略正确与否,根本原则是否恰当,都关系到国家的兴衰,乃至民族的存亡。以我国春秋战国时代为例,当时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天下动荡,诸侯并起,相互吞并。如何才能使国家强大,便成为当时最根本的需求,于是就出现了先秦诸子百家争鸣的局面,一个个治国方案纷纷面世。儒家的治国方略是“德治”,根本原则是“仁爱”;墨家的治国方略是“人治”,根本原则是“兼爱”,道家的治国方略是“无为而治”,根本原则是“道法自然”,法家的治国方略是“法治”,根本原则是“法、术、势”。但适应时代要求的,并在实践中取得成功的是法家。秦王按照“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方针,很快就横扫六国,统一了中国,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国家。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总揽了“诸侯异政,百家异说”,著书立说,影响极大,其治国方略是“以法治国”,根本原则是“以法为本,法、术、势相结合”,很快被秦王接受,统一天下后又继续推行。但由于这种法治,实质上是人治的变种,是维护秦始皇封建专制的工具,再加上在实施中实行严刑峻法,以及其它种种原因,秦王朝很快就垮台了。但法家的治国方略与根本原则却成了有价值的法律文化遗产,供人们吸取经验与教训。西方国家对治国方略和根本原则也很重视。因此,我国在确立“依法治国”的方略之后,还必须有自己的根本原则。而根本原则,则以符合国情,适应国体、政体为前提。

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进程中,符合中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原则已逐渐形成。早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这一原则的基本内容就已被提出;十六大、十七大报告又重申了这一根本原则,这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④这是建国六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经验的科学总结。早在建国初期,民主立国已深得民心,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以下简称“三者统一”)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在那段令人难忘的日子里,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变成了执政党,并在1954年宪法中得到确认,人民当家作主已经成为现实,尽管在民主形式上,还待进一步改善;依法治国虽然没有正式提出,但已废除了国民党“六法全书”并制定了新的、人民的法律;国家机关依法办事,人民的“公、检、法”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正在健全和完善之中。总之,“三者统一”在这一时期和十年建设的前几年得到了初步实现,新中国的高大形象引起世界人民的重视和全中国人民的赞许。令人遗憾的是,自1958年后,由于“左”的错误的影响,“三者统一”受到严重干扰;从1960年的“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1962年的“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到“四清”,到“文化大革命”,法制建设日益下滑,甚至“公、检、法”被砸烂。在“踢开党委闹革命”的嚎叫中,在所谓“文攻武卫”的动乱里,“三者统一”受到极大的破坏,“人民当家作主”成为了“四人帮”的“全面专政”,冤、假、错案多如牛毛,国民经济几乎走到崩溃的边缘。纵观1949年至1976年这段历史时期,经验和教训都告诉我们:当我们认识到“三者统一”的重要性并开始践行时,我们的国家就昌盛,就出现人间奇迹;当“三者统一”受到破坏时,整个国家乃至中华民族就要遭殃。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这就是中国人民的科学总结。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是一个伟大的转折点,使党和国家的重心由过去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同时确立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根本方针,促进了“三者统一”的形成与发展,并在实践中使之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中的根本原则,不断深化其科学内涵。首先,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上坚持了党的领导,为“三者统一”提供了前提基础和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才能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也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才有实现的可能。因此,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建设的理论不断深化:一是进一步论证了党的领导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得出了“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这一科学的结论;二是在新时期,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改善党的领导;三是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并把执政能力建设作为一项根本任务;四是转变党的执政方式,强调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五是加

④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国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人民日报出版社2007年版,第28页。

强党的自身建设,突出党要管党的原则、党管干部的原则;六是扩大党内民主,强调用党内民主带动国家民主;七是坚持反腐败斗争,要求党员廉洁奉公,在反腐倡廉中起表率作用。总之,在“三者统一”中,党的领导是其中的灵魂。

人民当家作主,这是“三者统一”的本质要求,只有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才能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和根本归属,才能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当然,要使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各个基层,使其由宪法文本成为生活现实,应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特别是在民主形式的多样化上下功夫,既要坚持和完善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以选举民主为基本方式,又要不断完善协商民主和基层民主;既要使社会主义民主富有活力,形式多样,又要运用各种方式积极引导和激发广大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和管理社会事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使人民成为实实在在的国家主人。

依法治国是治国方略,是坚持党的领导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古语说“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而不立”,这实际上是一条客观规律,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这个道理。社会主义事业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是史无前例。只有依法治国,才能取得成效。这是中国人民的伟大创举,也是伟大的壮举。在新的历史时期,在大发展、大交流、大调整的当今世界,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使党的领导更能坚持与完善,才能使人民当家作主更有生命力,才能使整个国家和民族真正富强。由此可见,只有坚持“三者统一”这个根本原则,才能使广大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当家作主的主体作用,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三、实现路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在2009年召开的中国法学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中共中央在致词中明确提到:在实践中,我们已经形成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反映人民意志,顺应时代潮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实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法治经验马克思主义化的生动体现。

法治道路问题,从本质上看就是人们常说的法治模式问题。纵观世界,法治模式形式多样,至少有六种。最早的是英国法治模式,对西方世界影响极大。其法治模式是自然形成的,按照哈耶克的说法,就是“自生自发”。这是英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既没有借鉴外国的经验,也无法从书上找到现有的答案,因此它比较稳固。第二种就是法国模式,在“急风暴雨”中创建的法治模式。它是按照法国法学家提出的理论与当时的实践相结合而确立的。法国这种法治模式的特点是:大破大立。但由于它基本上符合法国之国情,虽然效率不高,然而在动荡中还延续至今。第三种模式是美国式的,其特点是效果较好。它既吸收了外国的有益经验,也发挥国情优势,突出了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崇高地位,人们称美国法治模式为“宪法主治”。还有一种是日本模式。日本在明治维新后建立了军国主义政权,发动战争,结果以惨败告终,后在美国的干预下,制定了新宪法,其具有明显的战败国特点,按第9条中的有关规定,日本今后不能参与战争,因此人们称之为“和平宪法”。此外,一些阿拉伯国家信仰伊斯兰教,有的也宣布实施法治,因而出现了一种新的法治模式,其特点是宗教高于政权。严格地讲这已不属于法治范围。还有一种短命的所谓法治模式,英文中称之为r u l e b y l a w,这就是希特勒当年所称的法治。这实质上是一种法西斯统治,谈不上什么法治。从以上六种法治模式可以看出,法治同一国的国情有直接联系,或者说国情决定法治模式,就是说,有什么样的国情,便有什么标准的法治模式,在国情与法治的关系上,国情是第一位的。

那么什么是国情呢?一般讲,国情包含如下八大要素:一是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二是生产关系的性质,三是人口的状况,四是民族构成,五是风俗习惯,六是地理、气候,七是各地区发展状况,八是文明程度。当代中国的国情是: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不高,国家各地区、各民族发展不平衡,人治的传统和残余依然存在,人口众多、农村人口占有较大比重等等。面对上述国情,我们显然不能照搬西方各种法治模式;鉴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也不可能有现成法治模式,只能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历经半个多世纪、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努力,我们终于形成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和顺应民意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即中国法治模式。这就是,广大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施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以政府为主导、上下结合、稳定推进,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里要重点讲明的是三个问题,即政府主导、上下结合、稳步推进。

一是政府主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特点,也是最大的优点。政府主导,就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人民政府,在建设法治国家中起主导作用。为此,我们已经制定和实施了构建法治政府的十年规划,并在这个基础上,首先确定了政府职能的转变,由过去的“官僚型”转变为“服务型”政府,由以往的看领导脸色和行政命令办事转变为“依法行政”,并以“严格、公正和文明”为执法理念。其次,在上述基础上,推动和促进依法治国落实到各个领域与基层。就是说,我们讲的社会主义法治,先从政府做起,然后再影响全国。因为政府涉及面广大,并掌握各种政府资源,完全有能力推动。当然,共产党领导的各级人民政府本来就该“执政为民”,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宪法赋予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也是时代对政府的迫切要求。何况,在中国搞依法治国,也只有政府才能推动。因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

可能是一种自发的行动,更不可能是无组织的活动,所以政府主导就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

二是上下结合。这是引起争论的焦点问题,有的说搞法治应先从底下开始,因为基层面少,即使出现问题,也能及时纠正,也便于中央掌握。也有人说,应先从中央搞起,有了示范,底下照办就是了。两种说法,都有一定道理,都有一定片面性。因为一个国家是个统一体,尤其法治建设涉及各个方面,不存在从哪里搞起的问题,也不存在上下的问题,因为都要依法办事,全国是一盘棋,心须上下结合,大众一心,才能使法治有生命力。如果这里是依法办事,那里是官僚主义;中央搞依法行政,村里搞一言堂,那算什么法治国家?因此,建设法治国家必须上下结合,共同行动,沿着一个目标,才能有希望。当然,中央要起表率作用,党要起主心骨作用。以民主为例,要以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国家民主,以尊重党员权利,促进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在依法治国这个大问题上,领导干部更要起带头作用。正人先正已,领导者依法办事,必将带动更多的人依法办事。就国家民主而言,主要民主实现形式要多样化,既要重选举民主,也要重协商民主,并要深化自治民主,其中包括基层群众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同时,要把民主与民生、民主与人权,特别是民主与法治紧密结合起来。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民主的保障;离开民主的法治,就会蜕变为专制的工具;离开法治的民主,必然导致无政府主义。这在世界各国和我国都是有过教训的。

三是稳步推进。这是中国国情决定的,也是法治成功的一条规律。中国受封建制度统治几千年,再加上经济落后,地区发展不平衡等等因素,就更需要稳步推进。在这里,社会稳定是个大问题,正如邓小平早就提出的那样:“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丧失。”⑤以后他多次谈到这个问题。因此,正确认识和处理发展、稳定和法治的辩证关系是极为重要的,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保障,法治是原则和方略。当然,稳步推进法治并不是置之不理,而是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政府实现法治有个十年规划,司法体制改革有个中央文件,最近中央又决定在全国普遍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等,其目的都是为稳步推进和深化依法治国的进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民族复兴的必由之路,前途必然光明!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关键在于始终贯彻以人为本。以人为本,这是人类法治文明的精华。尽管在不同类型国家有不同的内容甚至有本质的差别,但对于尊重人、关心人、保护人,就是说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法治的标志这一点有着共同点,而社会主义法治都把这个问题放在更高的位置。当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以人为本,有其特定的科学内涵,从外延来看,以人为本中的“人”是指人人,即全体社会成员,从内涵来说,则指人民,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法律活动的出发点与落脚点,要求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过程中,法律活动必须合乎人性、尊重人格、讲究人道、保障人权。事实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本来就植根于以人为本,发展于以人为本,服务于以人为本;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部分,当然就离不开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源远流长,我国古代法家先驱管仲最早提出了“以人为本”。⑥古籍《尚书》中也有类似说法,所谓“民惟邦本,本国邦宁”⑦便是。在西方,则有“文艺复兴”这样重大的思想解放运动,还有费尔巴哈的“人本学”以及“自然人、宗教人、理性人、宗教人、法治人”之说。但无论是中国古代思想家,还是西方学者对人的种种说教,都与我们现在的以人为本有本质的区别。第一,内容不同,他们讲的“人”一般不包括劳动人民、甚至妇女在内;第二,含义不同,他们讲的人是抽象的人、脱离现实的人;我们讲的人是具体的人,是现实生活中的人。第三,目的不同,他们讲以人为本目的是为了维护有利于少数人的社会秩序,我们讲以人为本的目的是为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是为了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总之,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达到胜利的彼岸。

四、运行机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护法制度

法律的运行机制是任何法治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个环节大致都相同,但因国体、政体和国情的不同而相互有所区别。社会主义法治在性质上是前无古人的新的运行机制,又吸收了世界法治文明的精华,因而具有下列基本特征:第一,鲜明的政治性与广泛的人民性的统一。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运行的机制中的每个环节都在党的领导下,并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其政治性不言而喻;同时,其又具有广泛的人民性,不仅直接体现人民的意志、保护人民的权益,而且始终以人民的满意度作为其运行的标准。鲜明的政治性与广泛的人民性的有机统一,生动地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强大生命力。第二,时代精神与基本国情的有机统一。我们认为,无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整体形象,还是运行机制中的各个环节,首先必须符合中国的国情。离开国情谈法治,实质上是空中楼阁,甚至会像马克思早就指出的那样会在硬邦邦的东西面前碰得头破血流。与此同时,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精神。当今

⑤⑥⑦《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94页。《管子·霸言》。

《尚书·五子之歌》。

时代,在理论上是大交流、大碰撞、大融合的时代,因此,社会主义法治绝不是一个封闭系统,它具有开放性,要有分析地汲取世界法治文明的精华,但这种汲取是以符合中国国情为基础、为前提的。第三,科学性和正义性的统一。讲法治,本身就是讲科学,因为法治有一个严整的理论体系,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具有科学性才能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同时,正义又是法治追求的价值目标,因此,自古以来,人们都称法学为正义之学。正如古罗马法学家所说:法学就是关于正与不正的学问。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还有其它一些特征,这里只列举三个方面,仅为说明其运行机制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运行机制中,立法处于首要地位,它是前提,也是基础,所以无产阶级革命家、法学家董必武同志便把“有法可依”作为社会主义法制中心环节的“依法办事”的第一条提出来。这里涉及的理论问题很多,诸如立法体制、立法原则、立法程序、立法规划、立法技术等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对立法强调的是三条: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尽管它已建立,但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树立与贯彻良法治国观念。早在两千年前,亚里士多德就明确强调过良法,毛泽东同志也重视良法,因此,良法是法治的关键。三是依宪立法问题。我们经常讲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这固然是对的,但忘记了最重要的一条———依宪立法。依法治国实质上是依宪治国。忘记了宪法,何谈法治,何谈法制统一?!

行政执法涉及面广,直接涉及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我国行政机关作为行政执法的执法单位,应按党的十七大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政务公开。为此,就要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树立“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严格”就是执法态度要“严肃”,执法纪律要“严明”,适用法律要“严谨”,认定证据要“严密”。“公正”是执法的核心,既讲实体公正,也讲程序公正,并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文明”,首先要求执法者有较高的文明素质,要求他们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道,举止端正,语言文明,行为规范,树立“执法者是人民贴心人”形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司法的价值与司法的目的有机结合,达到社会和谐,称之为和谐司法,又称协商性司法或协调性司法,这是对世界法治文明的科学总结,也是我们国家的性质和构建和谐社会所决定的。因此,在新时期新阶段,和谐司法已取得明显成效,不仅在化解民事纠纷上调解与和解率达80%左右,而且出现不少生动事例与创新做法,如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即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贯彻调解原则,而且把人民调解制度与司法制度直接衔接起来,首创了人民调解的司法确认机制。从已确认的90多个案件来看,当事人基本上无反悔情况,自动执行情况良好。这里的关键是在于贯彻了执法为民的理念,在于以人民的满意与不满意作为衡量司法制度好坏的最高标准。我国在深化司法制度改革中,应依照现行的宪政体制,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使我国的司法更加符合中国国情,更好发挥法律适用的功能。司法是国家最后一道防线,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兴衰和人民的直接权益,其改革必须慎重进行。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础上,使司法更加贴近人民,成为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保护伞。

守法是法治运行的目的。它既包括全体公民的“普遍守法”,更包括国家机关的“依法办事”,既包括个人行为必须以法律为准则与尺度,更包括领导干部的严格守法。应该说,我国公民的守法观念正在增强,普法教育促使了不少公民拿起法律武器来保障与维护自己的权利,并涌现不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士。但必须看到,树立公民的守法观念,切实遵守法律还有一个过程,普法教育还有待深化。

护法,这是法治运行的重要过程。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是庞大的,既有国家监督,也有社会监督;既有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和司法的监督,也有行政机关的自身监督,如行政监察、审计等等,也有司法机关公、检、法的相互监督;既有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也有公民对国家机关的监督。按理讲,我国的监督体系是完整的,队伍也是庞大的,关键在于如何形成合力,切实搞好反腐倡廉工作,要使之制度化、法律化,真正做到政令畅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运行机制涉及面广,很难说得清楚,何况还在改革的过程中,有待于实践的证明。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任何体制改革都必须符合中国国情,都必须贯彻以人为本原则,都必须有利于科学发展。世上没有最好的体制,只有最符合国情与人民利益的体制;只有如此,才能发挥体制的优越性,因而也就是最好的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因为符合中国国情,坚持以人为本,必将在民族复兴的进程发挥特殊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还在形成过程中,有待我们在实践中深入研究,这篇提纲式的短文,仅供同行作参考,起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罢了。

(责任编辑:李 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笔记

学习笔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就是什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后者已为前者的研究、发展、创新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沿着这条道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中国一定会形成一套不同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承载着中国自己话语体系的法治理论。 其内容就是什么? 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理论界承担着重要职责。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已经为中国法治理论建设的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定下了总基调: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法学理论界要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积极推进中国法学理论创新,破解中国的法学理论难题,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与模式,争取早日形成一整套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第一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原理 第一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一、依法治国就是坚持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与重要保障,就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与国家长治久安。 二、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与执政水平,必须全面依法治国。 三、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成就的总结: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党内民主更加广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全面展开,爱国统一战线巩固发展,民族宗教工作创新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取得实效,行政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体系建设有效实施。 四、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就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系统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理论实际问题。科学地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路线、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发展战略、依靠力量、国际战略、领导力量等重大问题,是贯通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领域,覆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国防、外交、统一战线、祖国统一、党的建设等方面的系统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理论观点和战略思想,从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和我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求真务实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这一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思想。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纲领:强调社会主义不仅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健康发展;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建设和谐文化,培养文明风尚;弘扬中华文明,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纲领:强调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优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建立基本医疗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中国的创造性应用和发展。从这种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中国化的科学社会主义。在世界社会主义

研究生社会工作理论整理

第一章社会工作理论:概念、历史与意义 1.理论的含义和要素 含义:理论是由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概念和判断构成的知识架构,它旨在从一般水平上或较高层次上来描述和解释现象的存在与变化,是对经验知识的抽象,即它来源于经验知识,但在抽象层次上高于经验知识,更具有概括性。 要素:概念以及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关系的判断(即命题或假设),它们可以将复杂的现实或现象简单化或模武化从而有助于人们辨识其间的关联和变化。 2.社会工作理论的含义 (欧登老师PPT)社会工作理论主要指关于如何开展社会工作的理论,即实践理论,是针对个人、家庭、小组和社区层面的干预,其功能在于预测案主或案主系统的行为,为干预活动提供结构和秩序。社会工作理论是关于社会工作的各种知识构架的总称,是由不同层次的预设、模型、概念、定义等组成,是与经验环境密切联系的。 (书上)社会工作理论是关于社会工作的各种知识架构的总称。 (1)Howe认为社会工作印论包括两大部分:“为社会工作的理论”和“社会工作的理论”。 ①“为社会工作的理沦”关注的是人与社会的本质、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关联。 ②“社会工作的理论”涉及社会工作的本质,目标,特色和过程。 ②“为社会工作的理沦”和“社会工作的理论”是相互贯通的,“为社会L作的理论”包含着特定的“社会工作的理论”,“社会工作的理论”也蕴派着“为社会工作的理论”的要素。 (2)Siheon理沦划分 (3)Rees与Fook分别对社会工作理论进行了三个层面的区分,但两者具有高度的关联性。 第一层次是指唯物主义者的社会理论或大理论与知识基础,它关注的是社会的改治、经济结构以及社会工作与社会福利制度的目标,并为后面的两个层次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论文

浅析改革开放 贺海兵农业水土工程6班1008280946 摘要:改革开放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中国开始实行的改革经济政策、对外开放的政策。改革开放包括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中国的对内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土地承包责任制”,拉开了我国对内改革的大幕;对外开放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中国的强国之路,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本文讨论了改革开放对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影响,以及现实社会存在的问题,并对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进行了简单的思考 一改革开放的背景 改革开放的实质,其实就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解放人民思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改革——必经之路 一、当年国家的现状需要改变。 文化大革命”给国家留下了严重的局面:生产力发展缓慢,人民温饱没有解决,科技教育落后……这种局面不改变不行。怎样改变?答案只有一个:改革。 二、中国需要第二次革命。 新中国成立,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但新中国成立以后模仿苏联建立起来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已严重阻碍了我国生产力的发展。中国需要第二次革命,解放生产力。这种局面不改变不行。怎样改变?答案只有一个:改革。 三、社会主义制度需要自我完善和发展。 社会主义社会的各个历史阶段,都需要根据经济发展的要求,适时地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使社会主义制度充满生机和活力。生机和活力哪里来?答案只有一个:改革。

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有新思路。 新思路就是建立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新思路在哪里?答案只有一个:改革。 开放---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七十年代末,冷战的阴霾就要散开,意识形态的对抗被社会经济发展取代成为时代发展主题,经济社会全球化成为时代趋势,要想发展就必须融入经济社会全球化以跟上时代步伐。 二改革开放取得的成就 改革开放的30年,是中国经济迅速蓬勃的30年!幢幢高楼拔地而起,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1978年到2006年间,中国经济总量迅速扩张,国内生产总值从3645亿元增长至21,0871亿元,增长近60倍!中国的经济成就不仅写在了中国历史之上,也在世界历史上刻下了辉煌的一页,过去25年全球脱贫所得成就中,近70%的成就归功于中国! 改革开放的30年,是中国社会和谐稳定的30年!自粉碎“四人帮”以后,中华民族犹如钢铁长城一般坚不可摧!97年香港回归,99年澳门回归;1998年面对南方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水,2003年面对让人闻风丧胆的非典疫情,2008年面对十几个省份百年不遇的冰雪灾害,中华儿女众志成城,手挽手将一个个磨难阻击在脚下! 改革开放的 30年,是教育事业稳步发展的30年!1983年,邓小平同志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对世界,面对未来!高考制度恢复之初,全国有570万人参加高考,却仅录取27万名;而到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人数达到1010万,录取新生达567万名!伴随着教育规模的发展,更有越来越多的中华儿女在世界高精尖人才中占据着日益重要的位置! 改革开放的30年是中国航天事业不断创新的30年!从1979年远程火箭发射试验成功,到2003年“神五”升天,首次载人航天飞行成功,再到2005年神舟六号载人航天卫星顺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试题(答案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0.5分,共50题)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主题是() A改革B开放C发展D建设 答案:C 2、科学发展观是当代中国的() A马克思主义B列宁主义C辩证唯物主义D科学社会主义 答案:A 3、()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 A科学发展、B社会和谐C科学发展、社会和谐D坚持改革答案:C 4、科学发展观是以发展为()的完备的理论体系。 A 主体 B 主题 C 主线 答案:B 5、以人为本中的“人”是指()。 A全体党员B统治阶级集团 C最广大人民群众D工人阶级 答案:C 6、以人为本,主张人是发展的(),回答了怎样发展和发展“依靠谁”的问题。 A根本目的B根本动力 C主体D依靠力量 答案:B 7、以人为本,主张人是发展的(),回答了为什么发展和发展“为了谁”的问题。 A根本目的B根本动力C主体D依靠力量 答案:A 8、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要的基本理论问题是() A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B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C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D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答案:B 9、邓小平提出的社会主义两大原则是() A 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 B 公有制和按劳分配 C 发展生产力和共同致富 D 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答案:C 10、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各种理论观点的理论基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指: A.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 B.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阶段 C.我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阶段 D.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阶段 答案:C 11、我国正处在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搞清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之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A.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形态

2019法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习题

1.下列行为中,不可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有:(C) A.罚款 B.没收 C.国防行为 D.强行摊派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务员,因其是以所在国家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的,(D) A.故成为行政诉讼的共同被告 B.故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C.故不能称为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D.故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3.下列选项中属于可诉性行政行为的是?(D) A.公安机关刑事侦查行为 B.行政机关内部人事管理行为 C.劳动争议仲裁行为 D.行政裁决行为 4.行政诉讼中的原、被告一般是(A) A.原告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是国家的行政机关 B.原告是国家机关,被告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C.原被告均是国家机关行政工作人员 D.原告是国家行政机关,被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行政案件原则上由(A)人民法院管辖。 A.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 B.原告所在地 C.被告所在地 D.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6.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D)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所在地 B.原告所在地 C.第三方所在地 D.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 7.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以(B)为行政诉讼被告。 A.该派出机构 B.该行政机关 C.该行政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

D.该派出机构和该行政机关 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诉讼时效的规定是,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多长时间内?(D) A.一个月内 B.二个月内 C.三个月内 D.六个月内 9.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C),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A.十五年,十年 B.十年,十五年 C.二十年,五年 D.二十年,十年 10.对国务院部门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应由(C)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A.高级人民法院 B.人民法院 C.中级人民法院 D.基层人民法院 11.根据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不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是:(B) A.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B.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C.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D.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12.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律规定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C) A.及时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并送达当事人 B.以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为由,作出书面说明,不接收当事人的起诉状 C.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D.及时审查,若无法作出判断时,推断其符合法定起诉条件 13.行政诉讼中,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不提交答辩状的(D) A.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 B.法院应裁定延期审理

社会工作理论、方法梳理

行为 与社会环境人生发展阶 段理论 弗洛伊 德 人格发展阶段 论 口唇(1)-肛门(3)-性器(6)-潜伏(青春)-生殖(青春 -成年)性驱力是人格发展主动力 埃里克 森 心理社会发展 理论 强调青少年时期自我同一性的发展,并认为这是自我发展的关键 环节 皮亚杰 认识世界三原 则 运用组织、同化、顺应 科尔伯 格 道德发展阶段 论 前习俗(惩罚、服从,天真享乐)习俗(好孩子定向、维护权威、 秩序)、后习俗(社会契约定向、普通伦理) 人生 发展 阶段 特征 婴 幼 儿 大脑发育迅 速、动作发展 快、逐步掌握 行走操作 感觉运动阶段,随 意性过渡到目标 取向,形成符号思 维 形成依恋额阶 段 开始寻求自主性,失败羞愧怀 疑能力,成功形成“意志”美 德 儿 童 脑接近成人, 动作熟练协调 增长 语言记忆力增强, 开始具体化逻辑 思维 朋辈成为生活 部分,自我概念 形成 面临主动性、内疚感冲突 青 少 年 二性征,生理 机能日益成熟 叛逆转稳定,形成 价值观、人生观、 处事方法 学校是阵地, 家、校、友影响 大 自我认同角色混合 成 年 生理机能高峰 渐衰退,出现 更年期综合症 认识、操作力上 升,心智活跃,特 长在工作中得以 体现 建立社会角色, 始真正承担公 民责任义务 亲密对孤独,繁殖对停滞。(婚 姻、精神、健康、就业问题) 老 年 记忆力下降, 老年疾病,身 体依赖他人 思维偏重回忆、角 色转变和发挥预 热的认知 社会角色变化; 参与减少,走向 封闭,地位下降 自我整合与绝望;“无用论”; 孤独感;疾病等 社会工作理论理论分类与功 能 功能(对于社工专业来说,首先在于帮助专业建立权 威地位,取得合法性) ——解释、预测、确定干预的方法和模式、发展新的 理论 社工就是找助人办法途径;社工理 论=社工理念、实践观点 佩恩:(现代+后现代)社工理论 =为实践服务+实践 精神分析论 的应用 1887年,催眠治疗歇斯底里;二十20“儿童引导”、、“精神分析洪流”,提供契机; 二十60,成为临床主导 观点 人的心灵构成(意识+前意识+潜意识);人格构成(本我+自我+超我);性 心理发展五阶段(口腔+肛门+性蕾+潜伏+生殖); 原则 个别化原则——签订治疗协议——安全与支持的环境——自由联想——倾听和同 感 应用 治疗过 程 治疗情境建立(设施态度中立分析)+关系建立(让其感受安全支持)+ 治疗性对话(自由联想、治疗性倾听、诠释过程) 精神分析论在工作领域应用的衰落。衰落,但根本性影响仍不可否认 认知行为理 论 理论基 础 巴甫洛夫经典条件反 射学说 基本取向心理与行为分离 主要观 点 认知、情绪、行为三者中,认知扮演中介、协调作用 认知的形成受“自动思考”机制的影响——积累形成的固有模式,不经大脑而按 既有行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和发展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1月09日21:20 我来说两句(0) 复制链接 大中小 来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中国共产党新闻 字号大中小打印留言社区网摘手机点评纠错E-mail推荐: 理论体系是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人民艰辛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基础上发端的,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背景下,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代征程中逐步形成、 完善和发展的。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的时代背景和历史进程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开始探索和实践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他们的艰辛探索为后来我们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提供了宝贵经验。 (一)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艰辛探索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领导党和人民开始探索适合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这种探索是从反思苏联苏联模式利弊开始的。苏联模式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思想文化体制,长处是能集中力量办大事,也确实取得了重大成就。但随着时间推移,一些弊端日益暴露,如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管理体制僵化、农民负担过重等。毛泽东1955年就提出“以苏为戒”,找到一条适合国情的道路。1956年,他发表《论十大关系》,阐述了如何正确处理社会建设的重大关系。1957年,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提出社会基本矛盾和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理论,要求学会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由于在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是个复杂的新课题,我们党缺乏经验,加之国内外形势复杂,党内左倾思想滋长,使得一些正确方针没有得到贯彻。但是毛泽东的艰辛探索为我们党提供了宝贵财富,成为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思想来源。 (二)邓小平第一次正式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命题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抉择。1982年,邓小平在十二大开幕词中首次提出“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第二代领导集体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问题,形成了邓小平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开始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次飞跃。十三大指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对社会主义再认识的过程中,发挥和发展了一系列科学理论观点,构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轮廓。十四大明确提出并系统阐述了“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十五大将这一理论正式定名为邓小平理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命题的提出,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开

社工小组活动理论框架

小组活动理论框架 1、舒茨的人际需要理论 人际需要理论指出,每个人都有三种基本的人际需要:包容需要、支配需要、感情需要;存在六种基本的人际取向:主动包容型、被动包容型、主动支配型、被动支配型、主动感情型、被动感情型。舒茨发现,相同需要的主动者和被动者常常能够互补。 在小组中,只有小组工作员认识到组员的真正需要,并且据此制定小组的目标,把握小组的方向,才能和组员达到相容,促进小组的发展和组员的成长。我们小组正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发现XXXXX在认清自己身份,适应XXXXXX方面存在困惑,才制定出这个XXX小组。掌握舒茨理论中人际交往的规律有助于我们悉心观察小组中的互动情况,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提高小组的凝聚力和生产效率,借助小组中的人际互动来实现促进XXXXX的目标。 2、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 人的需要是由5个等级构成的,它们按照从低级到高级的排列分别是: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其中尊重的需要包括自尊和别人的尊重。自尊需要的满足会使人相信自己的力量和价值,使他(她)们在生活中变得更有能力、更富有创造性,并且有足够的信心去处理面临的问题。 通过小组的形式把一些有相同境况的人召集起来,在互动和工作员的引导下,利用培养自信心的活动,提高组员的自信(自尊),促成小组成员之间的相互尊重的氛围,使组员进步和成长。

3、库利的镜中自我理论 在与他人的互动过程中,我们通过感知他人对我们的反映和评价,从而建立起我们的自我意识、自我形象和自我评价。他人犹如一面镜子,我们正是从他人这面镜子里发现了我们的自我。 在以促进成员的人际交往为目标的小组中,让组员通过密切的互动和真实的反馈建立起正确的自我意识、自我形象和自我评价是十分必要的。组员的自我觉知不仅可以提高组员的自信心而且可以帮他们认识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从而对症下药,得到更好的发展。 4、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 观察学习是社会学习理论的一个基本概念,是指通过观察别人的行为及其结果而进行的学习。学习者不直接介入行动过程本身,不亲自接受强化,不直接做出反应,只是通过观察别人的行为即可学习和获得这个新的行为和反应方式;人们通过观察别人的某种行为受到赞赏或惩罚就可以得到强化,这种强化被称为替代强化。 小组工作过程中,每个成员都是一个资源库,小组成员会分享各自的想法、经验、感受,这样可以为其他组员提供学习的榜样或者前车之鉴,充分发挥替代强化的作用。组员可以学习别人的经验,推动自己的成长进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构成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构成 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 邓小平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开创之作,是最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承上启下的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创新成果。 它们既相互贯通又层层递进,体现了新时期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性体系、阶级性成果和发展性要求的内在统一 二、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基本理论问题及形成条件 精髓: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基本理论问题: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首要的基本理论问题,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外部条件、政治保证、战略步骤、党的领导和依靠力量以及祖国统一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本质和发展规律。 形成条件: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心底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1)理论渊源: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2)历史依据: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总结 (3)实践基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 (4)时代背景:当代国际局势的新发展 三、“三个代表”的内容及贯彻“三个代表”的关键及本质 内容: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飞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具体内容为: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思想;关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思想;关于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思想;关于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的思想;关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思想;关于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思想;关于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思想;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思想;关于走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的思想;关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思想;等等。这些思想、观点和论断构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要内容。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 四、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在认识上的重要升华,也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一次飞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成为摆在全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科学发展观,是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五、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关系,尤其是二者的区别 联系:首先,解放思想是实事求是的前提和内在要求,只有解放思想,才能真正做到实事求是。 其次,实事求是是解放思想的目的和归宿。只有实事求是,才是真正的解放思想。 最后,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是统一的,是实践的现实性的内在要求与体现,是在实践基础上的辩证统一。解放思想是使思想和实际、主官和客观相符合,就是实事求是。 区别:解放思想,是指打破习惯势力,把思想认识从落后的传统观念和主观束缚中解放出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达到主观与客观的一致,认识与实践的统一。 实事求是,是指要从客观存在的实际事物出发,探索他的规律性,是主观和客观相一致,从而按照客观规律办事。 (1)要求不同:解放思想讲的是要不要,敢不敢冲破思想禁锢的问题,是从“破除” 的角度来谈的;实事求是讲的是人们认识事物的观点,态度问题,是从“确立” 的方面来谈的。 (2)判断不同:解放思想是价值判断,就是关于主体处于什么样的状态为最好的判断;

社会工作知识体系一——社会工作原理

一、社会工作的历史 二、社会工作的涵义 三、与社会工作相关的概念(一)社会福利 (二)社会救助 (三)社会治理 (四)社会建设 (五)社会投资 (六)社会公正 (七)社会融合 (八)社会服务 (九)社会组织 (十)社会政策 四、社会工作的特点 五、社会工作的功能 六、社会工作价值观 七、社会工作的专业伦理 八、社会工作的四大基本系统 九、社会工作理论 十、人的行为与社会环境

一、个案社会工作 (一)个案社会工作的概念(二)个案社会工作的理论模式(三)个案社会工作的技术、技巧(四)个案管理 二、小组社会工作 (一)小组社会工作的概念(二)小组的类型 (三)小组动力 (四)小组社会工作的理论模式(五)小组社会工作的技巧(六)小组神明生命周期 三、社区社会工作 (一)社区社会工作的概念(二)社区社会工作的理论模式 四、社会工作行政 (一)社会行政的概念 (二)社会行政的内容

五、社会工作督导的概念与类型 六、社会工作咨询的概念 七、社会工作研究方法 (一)实地研究 (二)实验研究 (三)调查研究 (四)文献研究八、社会工作评估

社会工作知识体系三——社会工作实务 一、社会工作实务的通用过程模式 (一)社会工作实务的通用过程模式 (二)社会工作实务的通用过程模式的步骤 1.接案 2.预估 3.计划 4.介入 5.评估 6.结案 二、儿童社会工作 (一)游戏治疗 (二)沙盘疗法 (三)家庭寄养 (四)四点半学校三、青少年社会工作 三、青少年社会工作 (一)历奇辅导 (二)嘻哈治疗 (三)亲职教育 (四)亲自平行沟通四、妇女社会工作

四、妇女社会工作 (一)社会性别 (二)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 (三)大树图法 (四)一人一故事剧场五、老年社会工作 五、老年社会工作 (一)人生回顾疗法 (二)缅怀往事疗法 (三)验证疗法 (四)宠物疗法 (五)现实辨别小组六、残疾人社会工作六、残疾人社会工作 (一)无障碍环境 (二)社区康复 (三)社会康复七、矫正社会工作 七、矫正社会工作 (一)矫正社会工作的含义 (二)矫正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三)社区矫正 八、优抚安置社会工作 (一)优抚安置社会工作的含义

如何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

如何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创造性地探索和总结了社会主义建设的一般规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规律,从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相结合的历史性飞跃,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为我们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具有重大的国际意义。 一、推动了人类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历史进程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强调指出,现在世界上真正大的问题,带全球性的战略问题,一个是和平问题,一个是发展问题。中国共产党人在对世界形势、时代主题做出科学判断的基础上,强调国家无论大小、富贫、强弱都应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各国人民的事务应该由各国人民自己管理,坚决反对国际社会中以大欺小、以富压贫、以强凌弱的强权政治;中国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应当为争取世界和平做出“非常伟大”的贡献;中国不称霸,要以平等态度对待别国,同样尊重别国的平等地位。这些重要观点及其实践,无疑对促进世界的和平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下,经过30年的艰苦奋斗,中国解决了全球1/5人口的生存问题,这本身就是对世界和平、发展、进步事业的重大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一国两制”、

“搁置主权,共同开发”的思想,更是为解决国际争端和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新的途径,受到国际舆论的广泛赞誉,被认为是解决当今世界难题的好方式,对维护世界和平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高举和平、发展、合作旗帜,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努力构建持久和平与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坚持政治上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共同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经济上相互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均衡、普惠、共赢方向发展;文化上相互借鉴、求同存异,尊重世界多样性,共同促进人类文明繁荣进步。中国已成为一些重要的国际和地区性组织的重要成员,在朝核问题等其他一系列国际和地区问题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促进南南合作方面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同广大发展中国家建立了广泛而友好的合作关系,不仅彼此提高了国家建设水平,也改变了世界政治生态,使非西方世界在世界政治中的地位显著提升。这些都是中国为维护世界和平、推动世界经济共同繁荣做出的贡献。 二、开辟了经济欠发达国家摆脱贫困的新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实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带领人民艰苦奋斗,推动中国以世界上少有的速度持续快速发展。我国经济从一度濒于崩溃的边缘发展到总量跃至世界第四,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小康,国家的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北京模式”成为一种不同于“西方模式”或西方人思维中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要内容及精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要内容及精髓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题是发展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论基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理论 (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动力的理论。 (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战略与总体布局的理论。 (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理论。 (1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 (1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 (1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 (1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防和军队建设理论。 (1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祖国统一理论。 ( 15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战略理论 (1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建设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系统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理论实际问题。科学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路线、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发展战略、依靠力量、国际战略、领导力量等重大问题,是贯通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领域,覆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国防、外交、统一战线、祖国统一、党的建设等方面的系统的科学理论体系。 这个理论体系,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在新的实践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和我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求真务实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这一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思想。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题是发展。发展是当今世界两大主题之一;发展是硬道理,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决定意义;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相统一;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

中国特色法治道路

为什么要走中国特色的法治道路 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主要受到西方的影响。最早要追溯到晚清政府时期,为了收回领事裁判权,应西方各国的要求,清政府进行法律体系的改革,废除了像凌迟等残酷的刑罚,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大清新刑律,大清商律,都是以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为范本。即便是后来的民国政府所立之法也是借鉴了大清制定的法律制度。从根上说,我国近代以来的法律皆出自于西方。不过西方的法律制度如不结合中国的国情,会出现水土不服的情况。下面本文简单分析一下其中的原因。 从文化方面来看,西方的法律之根来自《圣经》,大到总统宣誓就职,小到法庭审判,首先都要手握《圣经》向上帝宣誓。与其说西方是对法律有信仰,不如说是对《圣经》的信仰。而中国自古以来就不是一个宗教型的国家,我们自古以来就无神论国家。子不语怪力乱神,无论是孔子、孟子、老子都是反对人民信仰神鬼之术。我们信仰什么,我信仰天地,敬奉先祖,天、地、君、亲、师的说法始于荀子书中,我们的文化中并没有所谓的至高神,都是天地造化。中西方信仰的源头就是截然不同,如果强行移植西方的法律制度和价值观,必然会造成水土不服,还会造成人民思想上的混乱。《圣经》中说道,亚当偷吃了智慧之树的果实,被上帝逐出伊甸园,从此人类的后代便背上了原罪,每个人来到世间都是在偿还人类所犯罪的罪。所以人性

本恶,违反上帝之法必然会受到惩罚,死后要下地狱。在西方人看来法律虽然是人所制定,但是归根到底是在执行上帝的意志,人为了偿还原罪必须要遵守法律。而我们中国讲人之初,性本善。人天性淳朴善良,只要受到德化礼教之法,人皆可为善。蛮夷之所以四处杀戮皆是因为未受礼法教化所致。所以中国古代的法律基本上是基于道德而产生,道德与法律浑然一体,违反道德必然犯法。 从政治制度方面来看,西方讲三权分立,行政、司法、立法分享权力,相互制约。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制度呢?因为在西方人看来,权力是谁赋予的呢?权力是上帝赋予的,政府是代替上帝行使权力管理人民,而人民通过什么制约政府呢?人民与政府签订契约来限制政府的权力,这个契约就是宪法。在西方看来政府是一头巨兽,权力如果不受到制约很容易就会侵犯人民的权利。在历史上西方很长时间都是松散的城邦文明建立起来的国家,欧洲大陆很少有统一的帝国,即使出现过几次很快就分裂了,我们经常说的封建制,其实更加准确的说的就是欧洲的政治制度。我国在秦以前实行的是分封的政治制度,在秦灭六国统一后,我国实行的是郡县制,郡守统一由中央政府管理派遣。虽然秦二世而亡,但后世中国基本沿用了秦制。 从制度和文化两方面我们发现,中国的统治者叫天子,我们的领土叫天下,中国精英阶层以天下为己任。而西方则长久受到封建思想的影响,并未形成大一统的思想。在领主割据,城邦文化的思想影响下,欧洲很多地方都会时不时的冒出民族独立的事件。比如南斯拉夫,铁托一死立刻四分五裂,因为统一的思想文化基础没有,仅仅靠某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要内容及精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 主要内容及精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路线、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发展战略、依靠力量、国际战略、领导力量等重大问题,是贯通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领域,覆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国防、外交、统一战线、祖国统一、党的建设等方面的系统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在新的实践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和我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求真务实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这一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思想。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题是发展 发展是当今世界两大主题之一;发展是硬道理,对发展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具有决定意义;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相统一;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平发展;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这一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发展的思想。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把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放在首位,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这一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根本目的的思想。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立论基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立论基础。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正确认识和把握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内容作用和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要内容和历史地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重大战略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理论成果统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该理论体系坚持以实事求是为核心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着重阐述“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首要的和基本的理论主题。邓小平理论曾经对这个理论主题进行了第一次比较系统的理论思考和初步回答。“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科学发展观则回答了“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这些都是在邓小平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新发展、新成果的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最好坚持和最好实践,就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我们观察、分析、解决现阶段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我们在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我们不断提升党的执政理念、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科学指导。 实践证明,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只要我们长期坚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015司法考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精要 一、基本结构 1、总论——是什么? 旗帜鲜明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阐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科学涵,阐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重大问题。 2、分论——新十六字方针 (1)立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从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4个方面展开,对宪法实施和监督提出基本要求和具体措施,通过部署重点领域立法体现依法治国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关系。 (2)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6个方面展开。 (3)司法。第四部分讲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从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6个方面展开。 (4)守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从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4个方面展开。 3、总结——怎么办?! (1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从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创新法治

人才培养机制3个方面展开。 (2)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从坚持依法执政、加强党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加强涉外法律工作7个方面展开。 二、新提法与必备容 第一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论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1、意义。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事关党和国家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3、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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