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企业管理 (商业企业人事管理制度)(1)

企业管理 (商业企业人事管理制度)(1)

企业管理 (商业企业人事管理制度)(1)
企业管理 (商业企业人事管理制度)(1)

二、商业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

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四条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

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

在该职位工作满三年,成绩优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条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任用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三)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四)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五)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合同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四)通缉有案,尚未撤销者;

(五)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

(六)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七)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八)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九)未满十五周岁者;

(十)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

第十三条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

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或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

(二)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三)缴验户籍册。

(四)缴验医院最近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五)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六)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铺保一家,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

(七)填缴劳工保险加保表二份。

(八)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服务

第十五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六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十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七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十九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之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

第二十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定。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七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

第二十四条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八天;外祖

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六天。

(五)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八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给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给假一星期。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集会,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机构另有薪饷者,本公司薪水停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二十七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七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延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经理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旷工一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一天照每天七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可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一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一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一天,即扣发该项奖金一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三十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一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一)工作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七日。

(二)工作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满五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满十年以上者,每满一年加给一日,但休假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一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仍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考核

第三十二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之从业人员,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之责任。每三个月一次,应将各项人员之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凡列优等及劣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年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各从业人员到职届满一年之月份办理。由人事部门每月将当月份到职满一年之人员考核名册,分别列送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优等或劣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条凡考核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以二级以上之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二级,列乙等者晋升一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劣等者免职,均以各从业人员任职期满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执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之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科长以上人员及优等的考核。由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经理核定。

□奖惩

第三十六条从业人员之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及升迁或晋级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 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 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功或记大功:

1. 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 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 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 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 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 对业务、维护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而成效显著者。

4. 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 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各视实际贡献之价值决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升迁或晋级:

1. 一年内曾记功二次以上者。

2 . 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资为证者。

3. 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以上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但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者,可改发相当级数薪水之全年份奖金。

第三十七条从业人员之惩诫,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其处理

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 携带不必要物品入厂者。

2. 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 擅用他人经管之工具及设备者。

4. 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之物品者。

5. 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观瞻者。

6. 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 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 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 对上级主管之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婉转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4. 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5. 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6. 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7. 故意涂改、丢失记时卡者。

8. 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9. 在工作时间瞌睡者。

10. 在公司易燃场所吸烟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

1. 在公司或工厂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 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 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者。

4. 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5. 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6. 一年内记过二次者。

以上降级,应视各款实际情况降一至二级,无等级可降者,应予降等改任。

(四)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免职:

1. 无故继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以上时。

2. 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者。

3. 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4.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谣撞骗者。

5. 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6. 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 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8. 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9. 在公司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的。

10. 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1. 在公司内打人或互相打骂者。

12. 散播有损本公司之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3. 因故意或过失之行为,而引起灾害者。

14. 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15. 触犯刑律,经判有期徒刑确定者。

16. 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第三十八条从业人员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记功、警告、记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三十九条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条从业人员奖惩可累计,以嘉奖三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三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三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销,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

□离职

第四十一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一)有违犯本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二)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第四十二条前条第(一)、(二)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水。

第四十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一)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下三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二)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下,一年以上者,于20日前预先通告。

(三)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之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四十五条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之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水照发。

第四十六条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

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

以上所称薪水,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之薪水为准。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辞职,应于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公司之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十八条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退休

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退休,经核准后生效:

(一)服务满15年,男性年满55岁,女性年满45岁者。

(二)服务满25五年者。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命令退休:

(一)服务满5年,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0岁者。

(二)服务满30年者。

(三)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不能胜任职务,经劳保指定医院证明属实者。

第五十一条本规则第五十条第二款应予命令退休之从业人员身心强健仍能胜任其职者,经董事会之核定,可延长其服务期间。

第五十二条退休金的给予,以退休人员在职最后六个月之平均薪津(包括本薪及职务加给)为基数,于核准退休时依下表规定一次发给。但自请辞职、停职、免职者均不发给。

第五十三条申请退休由申请人填具申请退休表,命令退休由其服务单位填具命令退休表,连同户籍及其他证明文件报核。其服务年资按到职之日起至服务最后之日计算,未满半年者以半年计,满半年者以一年计。年龄以户籍记载为准。

第五十四条奉准退休之从业人员如因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工作需要,可以作为约聘或定期契约人员聘用,但不得再任正式人员。

□抚恤

第五十五条从业人员在职死亡,或因执行职务而致残废或死亡,依下列标准支给抚恤金:

(一)在职死亡者,比照第五十二条规定命令退休(第五十条第一、二款)之退休金额支给抚恤金。其服务年资不满五年者,以五年计。

(二)因执行职务而致残废失去一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必需解雇者,比照第五十二条规定命令

退休(第五十条第三款)之退休金额支给抚恤金。其服务年资不满15年者,每年递减二基数,至最低15基数为止。情况特殊者可由总经理报请董事会加给50%以内之特别抚恤金,但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表6.2.2

(三)因执行职务而致死亡者,比照前款规定支给抚恤金,其情况特殊者可由总经理报请董事会加给60%以内之特别抚恤金,但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十六条从业人员因自杀或犯罪而死亡,或已在停职期间死亡者,不予发给抚恤金。

第五十七条受领抚恤金之遗族,除立有遗嘱另有指定者外,应依下列顺序领受:

(一)配偶(以未改嫁者为限)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孙子女;

(五)同胞兄弟姊妹(以未成年者为第一优先,未结婚者次之)。

前项顺序内之遗族受领人,必须提出前顺序受领人之死亡、改嫁、结婚等事实证明。在同顺序中有数人时,应共同具名承领,如愿抛弃应领部分者,应出具书面声明。

□保险

第五十八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应一律参加劳动保险。

第五十九条参加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同时,亲自填写保险表一式二份,交人事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80%,自行负担20%。自行负担部

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之薪水内代为扣缴。

第六十条参加劳动保险后,其应享之各项权利,及应得之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公司洽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之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之赔偿或补助。

□出差

第六十一条从业人员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及特别费。其中除交通费可按现行费率报支,膳杂费可按日计支外,其余各项费用,均应检据报销。如无法取得支出之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呈奉经理核准后,才能报支。

第六十二条出差天数,应由指派之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滞留。如因公确实无法于核定天数前返回者,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后,方得支给旅费。如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六十三条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

第六十四条出差国外,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特别费及手续费。其中除膳杂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核支外,其余均须检据核实报支。

第六十五条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国外出差标准八折支给。

第六十六条出差同一地点半月以上者,旅馆费及膳杂费八折支给,二个月以上者,以七折支给。

第六十七条国外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六十八条出差国外,可酌借必要旅费,办理结汇。回国后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九条出差国外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或本公司之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国当地的法律及习惯,如因违反而惹事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负责,与公司无涉。返国后,应于一个月内提出考察或工作报告。考察报告之内容应力求充实,并对公司业务应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如未依期提出报告者,旅费暂缓核销。

□福利及建议制度

第七十条本公司依法提拨福利金,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福利事宜。职工福利委员会之组织办法另定,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

第七十一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公司一切之福利设施。

第七十二条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并期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从业人员建议制度”。

第七十三条本公司行政部门,均设置意见箱,由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从业人员对于工作上之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人营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证据拟予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设性之建议者,均可以书面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须以口头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见箱内,等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

第七十四条提供意见人必须签其真名,填明服务部门,否则不予受理。如属检举性质案件,检举人应负法律责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

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诉办外,本公司将再依第三十七条有关之规定对检举人予以惩处。

第七十五条本公司对提供之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之贡献价值分别议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者,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永保机密。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方案

————————————————————————————————作者:————————————————————————————————日期: 2

人事管理制度方案 第一则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则管理权限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人事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三、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四、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五、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六、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七、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八、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事规划。 九、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则职员录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公司发给《入职履历表》。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或自动除名处理。离职手续包括:(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调离手续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临时确没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5)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6)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7)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总部人事或职员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

国有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更好满足公司员工教育培训需求工作 2 职责负责公司培训计划、培训人员、培训费用、继续教育的管理实施。 3 过程方法及要求 3.1 岗位培训管理 3.1.1 培训计划管理 3.1.1.1 每月的25日由人力资源处下发月度培训需求表,各部门于28日前将此表反馈至人力资源处(遇节假日顺延)。 3.1.1.2 人力资源处经综合平衡后结合年度员工培训计划编制月份员工培训计划。 3.1.1.3 培训计划的完成情况作为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部门的考核内容。 3.1.1.4 各部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遇当月培训计划无法实施,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不列为考核内容。 3.1.1.5 未列入当月培训计划又需要进行培训的,需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临时培训手续,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按临时培训计划执行。 3.1.2 培训人员管理 3.1.2.1 各单位应执行培训计划,各单位负责人要合理安排好授课教师和受培人员的工作时间,以保证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 3.1.2.2 授课教师在培训前要向人力资源处提交一份授课计划表。 3.1.2.3 授课教师与受培人员都应准时参加,不得无故变更计划规定时间。 3.1.3 培训费用管理 3.1.3.1 按企业当年核定工资总额的 2.5%提取培训费,用于培训管理专项费用。 3.1.3.2 培训经费的开支范围 3.1.3.3 员工外出学习的培训费。 3.1.3.4 员工技能培训费、材料费(工、量具等)。 3.1.3.5 员工教育培训的奖励费。 3.1.3.6 兼职教师的代课费。 3.1.3.7 教学设备、仪器的购置费。 3.1.3.8 教材、图书资料、音像制品费。 3.1.3.9 低值易耗品和教学办公用品费。 3.1.3.10 教育经费应专款专用,违者按《江苏省员工教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当年结余部分转入下年使用,严禁挪作他用。 3.1.3.11 正常工作时间内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20元计算。3.1.3.12 工作日内业余时间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30元计算 3.1.3.13 双休日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40元计算。法定假日安排

公司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2-

-2-

布招聘信息,组织人员初选、笔试、面试、复试等工作;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正式录用前要填写《员工入职申请及审批表》,并提供和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书和论文奖项等及其他要求的文件资料的原件。第五条公司招聘计划和招聘公告应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员工入职需经用人部室负责人、该部室主管公司领导签署意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并报董事会批准。第六条新录用员工于报到之日应向公司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和最后工作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体检合格报告(证明),并填写完整的《员工登记表》,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第七条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视为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以欺诈手段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 (二)体检不合格的; (三)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的; (四)不胜任工作的; (五)无法在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义务连续或累计时间超过5天及以上的(因公受伤除外); (六)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达到严重违纪行为标准的; (七)未按约定时间、地点入职到岗达3天的。 第三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考勤与请假管理 -2-

第八条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标准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40小时工作制,公司实行上、下班按指纹考勤管理。因工程项目管理等特殊情况需要,可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实行任务导向的灵活工作时间。 第九条公司安排员工在周六、周日和国家法定节日放假休息,少数民族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班 (一)公司不提倡加班,员工应妥善安排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确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的,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加班审批表》),按审批权限经公司主管副总及以上领导批准后实施。部室安排全体人员加班和由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须经总经理批准。加班应从严审批,除非十分必要,不得安排。 (三)经批准的加班,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倒)休。 第十一条员工应按公司规定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无故请假、中途擅离职守;员工在上班期间因公外出,应先向直接上级报告,获批后方可离岗。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 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含)内仍未到达工作岗位的,视为迟到;在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 -2-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之员工手册.doc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之员工手册7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填写《人力资源需求表》,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及以上人员试用期2-3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 拖延推诿。 三、福利待遇

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分析

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分析 贾立亮梁文莉 人力资源的发展与一个国家的发展密切相关,人力资源能否有效开发与管理,决定了组织竞争力的兴衰,已为世人共识。人力资源管理对传统的人事管理提出了挑战,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并努力开发人力资源,成为每个企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 在计划经济下,国有企业可以说是政府的附属物,是一种垄断式经营,企业的命运主要取决于国家计划而不是市场的竞争压力。国家经济成分的单一,国有企业的人事制度和“大锅饭”式的工资待遇制度,保证其能够获得优秀人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规范,现代制度的逐步建立,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存和发展,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推进,以及中国加入WTO,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的国际化,全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国有企业面临着更为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企业的边界日益模糊和淡化,阻碍人才流动的壁垒正在消失,这使得国有企业面临着较为严峻的人才危机。 人才危机极大制约了国有企业的持续、高速、健康发展。由于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缺乏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相关的人力开发政策不配套,给新老员工的待遇的不同,造成企业内部的矛盾,加剧了人才的外流。由于企业内部存在的自身缺陷没有改善,新员工在加盟企业后不久便滋生了不满;严格但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在客观上遏止了员工的个人发展,从而进一步阻碍企业的发展;不合理的制度,使员工的个性被扭曲,同样会导致内部员工的强烈不满,使员工对企业产生严重的不信任感,造成信任危机,激化了人才的流失;不规范的做法给企业带来越来越多的法律纠纷,增加了管理的成本;土政策使企业口碑变的很坏,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形象,增加了员工引进的难度。 现在国有企业人才危机直观的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入口和出口。在引进人才的入口,表现为员工招聘困难,特别是对一流人才和优秀人才难以引进,企业缺少新鲜血液,供血不足。在人才流失的出口,表现为企业培养的大批成熟人才、优秀人才流向竞争对手(主要是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失血过多。供血不足和失血过多的双重压力,使国有企业的人才队伍在数量、质量、层次、结构等方面

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7159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Company personnel management rules and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第二章录用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

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五、服务承诺书。六、其它必要的证件。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一、夺取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三、吸毒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四、贪腐、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小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小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用人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三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适用,保持动态平衡。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正、公平、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位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位员工的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五条公司涉及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员工招聘管理 第六条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通过各种途径面向社会招聘。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任用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采用面试和笔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若需笔试,试卷由用人力资源部提供。 第八条各岗位人员的派任,均依总公司统一调控为准则。 第九条员工招聘程序如下: 1、用人部门需规范填写《员工需求申请表》,并按要求通报相关领导审批,批准后交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选择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并发布招聘信息。

3、人力资源部收集应聘人员的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以及其它有关业务资历材料。 4、人力资源部主持面试,用人部门或公司领导视情况参加,并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中填写意见。 5、面试后两天内,由人力资源部向合格的人才发出通知,并办理报到手续。 6、经核定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妥下列手续: 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②填写《员工档案登记表》; ③交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它相关证件(如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办理经济担保。 第十条担保

(完整版)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随州市**机械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3、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4、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若有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管理,若无相关规定参照本制度办理。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聘用。 第四条:生产部所属部门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招入生产一线工人时,应及时到公司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表现优异或技能出众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2、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3、患有精神病或严重传染病未治愈者。 4、体格检查不合格或已患职业病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5、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若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不适应本公司需要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按《劳动合同法》之规定无经济补偿及其它补偿。 第十条:员工录用后,应按法律规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本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 目录 一、员工入职 二、考勤管理 三、假期 四、培训与考核 五、员工福利 六、人事异动 七、用餐制度

一、员工入职 员工入职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按以下程序进行: 1.员工向综合部提交转正申请; 2.由综合部及部门负责人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 3.将考核结果提交经理办公会进行审定; 4.如若审定通过,由综合部对入职员工办理相关转正手续,并签订人事劳动合同。 二、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的时间标准,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综合部另行通知。 (二)考勤 1.超过上班规定时间10分钟,视为迟到(虽未超过10分钟,但一周内累计出现该种情况三次及以上的,视为迟到一次);提前10分钟以上,视为早退(虽未提前10分钟,但一周内累计出现该种情况三次及以上的,视为早退一次);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则视为旷工。 2.处理规定: (1)员工一周内迟到或早退二次及两次以上,扣20元

/次。 (2)员工在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6次(含6次),扣发当月基本工资10%(220元)。 (3)员工每旷工一次,扣当天的工资及补贴(按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员工请事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4)事假按天数扣发工资及补贴。一个月内事假天数超过5天(含5天)扣发请假天数工资的50%及请假天数的补贴(按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低于5天的只扣发补贴,按15元/天计算。 (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超过批准假期的,按旷工处理,一个月内旷工达到14天(含累计),旷工期间停发一切工资待遇并解除劳动关系。对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的权利。 (6)一年内因违反本规定被扣发三次以上(含三次)工资的员工,不得享有公司各项奖金。 3.确因工作需要而迟到,应在当天内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解释,应征得部门负责人或者分管领导的认可。 4.工作时间,凡外出的员工,需告知部门负责人及综合部。 5.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睡觉、打电话聊天、看电影。如有违反第一次提示、第二次警告、第三次按旷工处理。 备注:

公司全套人事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 总体框架: 企业的人力资源是指能够推动整个企业进展的劳动者的能力的总称,它是一种专门重要的资源。 第一部分:人力资源治理的任务、内容、流程 一、人力资源治理的差不多任务: 依照企业进展战略的要求,有打算地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通过对企业中职员的招聘、培训、使用、考核、评价、激励、调整等一系列过程,调动职员地积极性,发挥职员地潜能,为企业制造价值,确保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人力资源治理的内容:

三、人力资源治理流程: 从职员使用的程序来看,人力资源治理流程为:人力资源部门依照企业的目标,岗位需要,按照职务讲明书要求招聘符合条件的职员,职员进入公司后,通过上岗培训,具备上岗资格后担任某一职务。职员在使用一段时刻后,公司要对职员考核,考核结果形成的信息反馈是调整职员使用(奖励、晋升、降级、辞退)依据。流程图如下:

第二部分:仪科惠光公司人力资源治理建设的步骤及具体内容:一、仪科惠光公司人力资源治理建设的步骤 具体步骤:分为四个时期: 第一时期:99年3月15日——3月27日 1.确立公司人力资源治理建设的整体框架(3月27日前完成)2.建立健全公司的人事治理制度(3月27日前完成) 第二时期:99年3月27日——4月15日 依照现有的组织机构、岗位的设立,各部门进行职务调查和分析,编制每个岗位的职务讲明书。 第三时期:99年4月15日——5月5日 1.编制公司薪资方案。(4月20日完成) 依照职务讲明书,一方面进行岗位评估,确定各岗位的等级,

由此确定工资等级,编制薪资方案(基础工资)部分。 2.编制绩效考核方案(5月5日完成) 依照植物讲明书,设定各岗位的年度工作目标,实现目标治理,确定绩效考核的标准,编制职员考核方法,以此决定奖金的发放、晋升的标准。 第四时期:99年5月5日——6月30日 建立和完善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信息系统、招聘录用程序、培训与开发规划、职员的激励措施、人事调整制度、职员的福利打算、劳动合同等人力资源的其他内容。 二、仪科惠光公司人力资源治理建设各时期的具体内容 1.第一时期: (1)仪科惠光公司人力资源治理建设框架图的建立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例) - 制度大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例)-制度大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例)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2)第一章试用第一条试用1.试用期一般为三至六个月,试用期间表现突出者可予以提前转正。在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可提出解约,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内员工享受试...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2) 第一章试用 第一条试用 1.试用期一般为三至六个月,试用期间表现突出者可予以提前转正。在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可提出解约,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内员工享受试用期工资及福利待遇,转正工资标准自转正之日起执行。 2.根据华为相关规定,安全管理部和客服员工必须参加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上岗培训考试合格,具有任职资格后方可转正。如参加补考仍未合格者,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3.综合管理部安排、组织新员工入职引导培训,用人部门组织上岗前培训。 4.新员工须于试用期满前一周填写《转正/晋升/降职调薪表》。(附表五) 5.综合管理部在新员工试用期满前安排试用期转正考试。 6.试用部门负责人根据转正考试、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等对试用员工进行鉴定和考核,并将考核意见填写在《转正/晋升/降职调薪表》上,由综合管理部签署考核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7.如在试用期内请假超过五天,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将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二条续聘 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续签劳动合同的审批手续,填写《续签/终止劳动合同审批表》(附表六) 第二章调配 第三条调配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动和重新安排员工工作岗位,这其中包括范围内员工晋升、岗位轮换、调动、岗位交流、降职等。 第四条内部调配 8.1、内部调配 (1)如有岗位空缺,同时公司内部又有合适人选,可由需求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或综合管理部根据人力资源需求及人员编制状况提出调配意见,并与相关人员和部门负责人进行协商(2)协商同意后,由需求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岗位变动审批表》(附表七)说明调动的原因、理由,经过调出部门负责人同意(若晋升或降职还需附上员工最近的工作表现材料),交综合管理部审核。 (3)审批同意后,由综合管理部通知调动员工、调出部门和调入部门,并知会公司其它相关部门。 第三章解聘 第五条解聘的种类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doc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4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企业人事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整个企业的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以下是为你整理的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到你。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 2 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

供总经理参考。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2.副总经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 1 年。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 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

国有公司企业基本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企业基本 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企业)基本管理制度 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为适应公司全方位规范化科学管理,做好公司文件管理工 作,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文件是传达方针政策,发布公司行政规章制度、指示、 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信息的重要工具。因此,必须认真做好文件的管理工作,有效地为公司发展服务。 三、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发扬深入调查、联系群众、结合实际、实 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文件质量和处理效率。 四、文件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 和要求完成。公司文件由总经办统一发放、传递、用印、保管和立卷归档。 第二节文件分类 一、规定。发布重要的行政规章制度,采取重大的强制性行政措施,用“规定”。 二、决定、决议。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 定”。经会议讨论经过并要求贯彻的事项,用“决议”。

三、通知。转发上级机关文件,批转下级文件,要求下级办理和 需要共同执行的事项,用“通知”。 四、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信息,用“通报”。 五、请示、报告。向上级请求批示与批准,用“请示”。向上级 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六、批复。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七、函。商洽工作、询问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 八、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与会者共同遵 守的,用“会议纪要”。 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是全面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各项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实现今后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依据。特制定本方法,各部门必须按本制度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一节档案范围 公司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软件、图片、音像、实物等都必须立卷、归档。 其中,文件包括:规划、计划、技术资料、工程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会议纪要、项目方案、合同协议、内外行文等。

公司基本人事管理制度汇编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工、转正、解职、考核奖罚、晋升、请假等除国家规定外,均按本规定办理。 三、本制度所称员工,指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四、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五、公司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聘用 一、公司以“内育为主,外聘为辅”为原则,按各岗位的用人标准,实行自愿报名、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用人机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实际年龄未满18周岁者; 2.患有恶性传染病、精神病者; 3.曾触犯法律者; 4.在本公司工作被开除辞退者; 5.伪造各种证件者。 三、任何员工必须填写《应聘登记表》。 附件1 应聘登记表 第三章入职 一、新录用员工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二、员工录用时要交验下列证件和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获奖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三、新录用员工需填写公司的《员工档案》,如实详细地填写个人的资料、工作经历及家庭背景,并在表格上签字保证所填写资料的真实性。附件2 员工档案 四、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录指纹考勤,发放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五、综合办公室对其进行公司情况、相关制度等进行培训。 六、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新入职员工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七、用人部门负责人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基本技能的培训。 第四章新员工入职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加快新员工对公司基本情况及工作岗位职责了解进度,尽快胜任本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进入公司的员工。 3 培训内容 本制度培训包括公司整体培训、人事、行政制度培训、部门工作流程、岗位技能、理论知识、岗位说明书培训,具体内容如下: 3.1公司整体培训 3.1.1 公司概况,包括主要业务,经营现状、主要客户等。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方案

人事管理制度方案 第一则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则管理权限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人事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三、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四、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五、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六、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七、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八、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事规划。 九、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则职员录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公司发给《入职履历表》。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或自动除名处理。离职手续包括:(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调离手续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临时确没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5)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6)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7)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总部人事或职员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企业人事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整个企业的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 以下是为你整理的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 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 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

续后方准实施。 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 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2.副总经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录用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 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守则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

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规章制度.doc

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

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

国有企业之招聘管理制度

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要,规范公司招聘流程,提高人事管理工作效率,健全人才选用机制,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依据《劳动法》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的招聘、试用、考核与转正管理。 第三条招聘应遵循的原则。 (一)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人岗匹配”、“先内后外”、“不超编”的原则,根据工作分析结果、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目前人力资源状况开展招聘工作,使用人机制更加科学、合理。 (二)公开招聘原则:公司所有职位需求实时公布,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内聘或外聘。 (三)内聘优先原则:内部提拔和培养是公司用人原则,只要可以内部培养,则优先考虑内聘。 (四)按岗需要原则:人力资源缺乏部门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明确岗位需求与目标,使日常的招聘工作有的放矢,并为招聘渠道的选择提供前提。

(五)有效渠道及分析原则:对所需人才可能适用的招聘方法进行分析,以取得有效的招聘成果。可供选择的招聘渠道有人才市场招聘、校园招聘、委托劳务公司招聘、大型招聘会、互联网招聘等。 (六)责任分解原则:在审核应聘人的过程中,人力资源部门与用人部门根据各自优势在审核的内容上进行明确分工,使审核结果尽可能地真实。 (七)考核原则:试用期过程中严格考核,保证进入公司的员工最终素质与岗位匹配。 第二章招聘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为*****部,主管公司的招聘工作,其招聘职责和权限如下: (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公司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 (二)制定和完善公司招聘管理制度,规范招聘流程。 (三)负责公司各岗位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规范与控制。 (四)根据公司薪酬政策,与用人部门协商确定拟录人员的工资待遇,报批后执行。 (五)跟踪、考察新招聘员工的正常工作表现,及时提出试用期转正、辞退等的处理意见。 第五条用人部门应积极参与本部门人员的招聘工作,同时应根据*****部安排,积极参与其他部门对口专业人员的招聘

(优质)(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的团体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九条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职务任免 第一条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项目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