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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员工的程序

开除员工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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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员工的程序

来源:作者:时间:2010/12/20

开除员工的程序

1、认定员工严重违纪,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辞退违纪员工的重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法规以及政策性规定,并已经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只有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做出来的辞退决定,才可以成为仲裁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的判案依据。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建立起合法有效地规章制度,才能将其作为判断劳动者是否严重违纪的客观依据。

2、规章制度只有公示过才能对员工产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规章制度已经公示或者向劳动者告知的话,该规章制度不能作为辞退劳动者的依据。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将该合法有效地规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才能将其作为判断劳动者是否严重违纪的客观依据。

3、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如果单位没有注意搜集保存能够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就算是劳动者真的严重违纪,但是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举不出来证据,就要败诉,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因此在员工发生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及时取证。实践中要求劳动者做出书面的检讨或者解释、说明和承诺,留档备查是最有效和便利的方法。

4、履行通知工会和本人的程序。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所以,用人单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后一定要通知工会。另外应该注意的是,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因此,用人单位在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以后,还要将该决定送达劳动者,而这一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已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劳动者的时候,将会使用人单位面临劳动仲裁失效无限延长的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只有掌握好如上几条,才能在辞退严重违纪员工时,做到有备无患。在这里,律师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做出的辞退决定有瑕疵,您可以拒绝服从,并依法主张您的权益。

企业员工辞退流程

企业员工辞退流程: 1、根据相关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如果是公司能证明员 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其他符合辞退的,也可以辞退,不需要支付补偿。 2、部门经理发出《员工辞退通知书》,写明辞退的具体原因交至综合部;综合部写明意见后再交至总经理审批 3、部门经理对辞退员工进行面谈,说明辞退的具体原因(需注意辞退员工谈话的语言和技巧) 4、员工签字同意后,通知辞职员工依据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并填写 《离职手续表》 5、离职人员进行离职交接工作,离职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所在部门:工作、物品、文件、资料等交接 综合部:资产及其他物品等归还,收回人事手册及考勤卡 财务部:对离职员工借支及其它情况进行审核 以上手续办理完后由依次由经办人签名确认。 10、最后,上级领导,综合部,财务部,总经理依次签署意见,离 职员工:在《员工离职手续表》签名确认。 备注:根据最新劳动合同法的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流程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 流程

XXXXXXX公司员工离职管理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规定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章辞职程序 第三条: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四条:试用期员工辞职应提前7天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后,部门主管应安排办理离职工作移交手续,对相关工作进行交接与清理,并详细填写<工作交接单>,离职资料包括:电子版资料、书面版资料、U盘、合同、方案、业务联系部门的联系方式与工作进展状况及待办事项等。 第六条: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物品移交手续,并详细填写<离职物品移交单>移交物品主要包括:公司价值在2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工作工具、公司工作证、名片、钥匙、其它所有属于公司的财物。第七条:以上资料及物品交接完毕后,离职人员应到财务部进行在职期间的借款、还款等财务帐目清算,主要项目包括: 1.员工拖欠未报销或未还的公司借款或业务预付款;

2.员工应承担的赔偿金、抵押金或罚金; 3.其它未尽款项。 第八条:上述工作交接完毕后,请各部门主管在<离职审核表>上签字确认,行政部根据以上部门的清交记录状况,呈交总经办签字确认,由财务部做最后的薪金结算。 第三章解聘程序 第九条:因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达解聘程度或者是试用期被解聘的员工,用人部门应向行政部提交<员工解聘申请表>,经过相关权限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行政部提前30天通知被解聘人员离职,特殊情况经过权限主管审批后特殊对待。 第十条:被解聘人员的离职交接程序同辞职程序。 第四章其它离职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均应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经各部门主管答字确认后方可离职。 第十二条:员工离职工作应确保工作进展连贯、顺利。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时,必须按照规定在一个月内把所有工作交接清楚,没有按时交接的员工,收入扣除不再发放。 第十四条:员工离职前工作交接必须由员工的上级主管或上级主管指定人员监交,交接记录要求书面化,由于交接不清楚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或为工作带来的不便,均由监交人和相应接收人共同负责。 第十五条:员工离职时,部门主管要及时通知该员工业务关联系统,

辞退员工的流程规定

辞退员工的流程规定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在公司上班的员工有权利向公司提出辞职,同时公司也有权利对不满意的员工进行辞退,公司辞退员工要符合国家的劳动法规定,符合规定的也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同时也要给予员工一定的补偿,下面小编为您解答▲辞退员工的流程让大家对此有所了解。 ▲一、辞退员工的流程 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1)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解除申请书; (2)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3)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4)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5)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6)给职工办理党、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7)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 (8)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二、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程序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程序 篇一:【成功案例】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辞退被打员工被认定违法解除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适用条件 ——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辞退被打员工被认定违法 作者: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张涛律师 【当事人】 申请人:王某 委托代理人:张涛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上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案情】 申请人王某于20XX年2月10日与上海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被派遣至被申请人上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工作。20XX年5月15日,申请双方签订期限自20XX年5月15日至20XX年5月14日的劳动合同,该合同到期后,双方又续订了一份三年期的劳动合同。申请人的岗位为秩序维护员(保安)。20XX年4月24日,申请人在公司食堂用餐期间,与同事周某发生争执。周某用玻璃杯将申请人的头砸破。领班随即赶到现场并向上级主管汇报此事。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领班将两人分开,让周某到食堂外等候处理。在等候上级主管期间,申请人曾冲出食堂意图追打

周末,后被现场人员及时拦下。上级主管到达现场后,要求申请人报警,申请人随即报警。随后,警察到达现场处理此事。经公安机关主持调解,申请人与周某达成治安和解协议,周某赔偿申请人1500元以了解此事。 20XX年5月8日,被申请人以申请人20XX年4月24日在食堂就餐时,与同事周某动手打架为由,依据公司《奖惩条例》第4条4款6项“侮辱、谩骂、威胁他人,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或相互斗殴者,予以辞退”,通知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 申请人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301.67元。现申请人以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事宜为由,诉至劳动仲裁委员会。 被申请人辩称,申请人于午休时间在食堂就餐时与同事发生斗殴,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被申请人以申请人严重违纪解除双方劳动合同,故不同意申请人的请求。 【裁判】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申请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被申请人《奖惩条例》第4条4款6项中规定的“相互斗殴”。 仲裁委员会认为,从本案现有的证据来看,20XX年4月24曰,申请人与周某在食堂发生争执后,周某动手殴打了申请人,并将申请人打伤。后两人被劝开后,申请人曾意图追打王友华,但被在场人员及时拦下。申请人虽未充分克制自己的情绪,行为有欠理智,但其并未实际殴打周某。

劳动合同中的辞退、离职问题范文

公司辞退员工的规定(暂行) 国泰行政【2013】03号 一、员工出现下列情况:(劳动合同法第39条)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伪造假证件、编造相关的工作经验等)、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公司可以无条件及时辞退员工,员工需要按照公司流程的要求办理交接工作,公司只需要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工资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出现以下情况:(劳动合同法第40条)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针对公司正式员工);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

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用人单位先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达成共识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2款) (5)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在聘用期间不符合岗位考核标准、不能胜任工作、员工所属岗位撤销等情况,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 公司在辞退员工时,应按照员工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工资和相应的经济补偿,员工需要按照公司流程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

员工解雇制度模板

员工解雇制度模板

员工解雇 说明: 下列三种情况可导致解除劳动合同: 1.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期间, 双方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 2. 合同期满时双方其中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由于上述第1条内容而产生中止劳动合同的,提出中止合同的一方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程序: 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方式: 1.0 员工提出辞职, 需解除劳动合同: 1.1 直属主管于正式收到『员工辞职通知书』后,注明对该员工辞职的批复(包括同意离职的日期等)。并联同人力资源部安排与该员工面谈了解情况及员工对公司的意见。 1.2 由人力资源部安排辞职员工办理辞职手续。 1.3 由人力资源部到劳动部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事宜且终止保险事项。 2.0 公司提出辞退员工, 需解除劳动合同: 2.1 辞退员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解除劳资关系之最终及迫不得已之措施, 若员工的违规行为经两次警告, 或其工作能力及表现未能达到公司要求者, 公司变更其工作岗位及职级而该员工不同意接受时, 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 3.0 公司无论员工辞职或被解除劳动合同, 人力资源部及部门经理应及时检讨有关人事策略, 并决定是否需要招聘或调升员工填补该空缺。 4.0 离职面谈: 4.1 离职面谈之目的乃收集及统计员工离职的原因及其它有关资料,以便公司

改善有关措施和制度。 4.2 离职面谈由人力资源部或部门主管/经理主持, 并对该员工辞职作出批复。 4.3 离职面谈报告存放在离职员工之个人档案文件内, 每月离职人数、原因等有关资料将摘录于每月人事工作报告内。 4.4 离职员工可自愿填写『员工离职意见书』, 该意见书的内容由人力资源部处理并判断其准确合理性后交有关人员, 目的在于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及完善用人制度。 5.0 离职证明: 5.1 离职员工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 5.2 人事部发出之该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之受雇日期、职位及离职原因。 5.3 被开除的职工只获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可获发离职证明书。 6.0 离职时及最后工资结算要求: 离职员工于离开公司前必须将所有公司物品退还给公司, 并完成『员工离开公司退还公司物品报告表』。该报告表必须由直属上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签署证明已退还所有物品后, 财务部才为离职员工结算工资。 7.0 最后结算薪金包括以下项目: 7.1 计算至该员工上班最后一天之工资及补贴; 7.2 未休之有薪假期补偿金结算; 7.3 由于其他原因产生的需补/扣之代金额(例:保险金); 7.4 扣除向公司借款/赔偿之金额。 8.0 离职员工在当月连续出勤15天以上者(不包括15天), 方可享受当月奖金。计算奖金的方法是:按当月奖金额为单位, 按离职员工离职当月之实际出勤日数计发。 9.0 最后结算之款项于员工离公司后七天内清付给离职员工。

企业辞退员工的技巧

辞退员工时应该注意哪些细节? 转职辅导专家卓权先生针对记者所提出的“怎样避免告知时的尴尬场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一、最好不提员工的表现 特别那些与员工表现无关的裁员,只需强调基于经济不景(或公司并购,或结构调整)的客观原因才裁员,请员工不要怀疑自己的能力和表现,帮助他们正面面对;即使是因表现不好,也不要在这时候打击他,尽量宽容地说,不是你不行,而是这岗位不适合你而已。 二、不要承诺做不到的事 比如我帮你找一份新工作啦,争取额外赔偿啦等等,如果到时兑现不了则引起更大的矛盾。 三、不要过分安慰 比如,你还年轻,出去很容易找到工作等等,当事人听来会觉得是风凉话。 四、不要过分辩护 不要一味强调这个裁员决定的正确性,这很容易引起争论。 五、不要说自己的个人看法 比如说“其实我也觉得这个决定不妥的”、“我也不想你走的”之类的话,记住你是代表公司宣布这决定的。说这话出来既帮不了他,反而让他心存让企业收回成命的幻想,这不利于他坦然接受被裁员的现实。 六、不要谈及其它员工 比如说这次裁员谁谁其实也受影响等等,这容易流言散播,动摇军心。 七、宣布和面谈时间不要过长 控制在15-20分钟之,把辞退的原因解释清楚,时间拖得过长、话多必失,反而容易情绪失控。 让员工心平气和地离开 对话动机 年终岁末,许多企业都暗暗酝酿着裁员的计划。年终辞退员工究竟利弊如何?如果年终或平常的裁员是不可避免,又如何在管理上让离职员工心平气和地离开、让留下的员工怎样不受消极影响?记者分别采访了几位知名中外企业的资深人力资源管理者,愿这样的对话能对正在为裁员工作为难的HR经理人有所启发。 嘉宾:饶俊安利(中国)人力资源部总监 徐佩欣名盛集团董事副总裁 广忠奥园集团副总裁 黄永东新太集团人力资源部常务副总经理 许勤263. NET 分公司HR经理

员工辞退工作流程

员工辞退工作流程 为规范企业员工辞退工作程序,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员工合理流动,增强企业活力,特制定本流程。辞退是指因某种原因,公司单方提出解除与员工所签劳动合同的行为。 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公司将予以辞退,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辞退信息,并按劳动法规定予以补偿: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工作的。 2)、考核辞退:员工绩效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经培训(含辅导)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给员工任何补偿,如员工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追究员工的损害赔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包括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身份证明、履历、学历、职业资格、健康证明、医疗证明等材料的; 2)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应予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

失的; 4)故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 5)擅离职守2日(含2日)以上; 6)拒不服从公司安排的岗位或部门调动,以致影响公司正常管理秩序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8)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9)劳动者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依法劳动教养的。 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公司提前三十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2) 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四、辞退工作流程 1)、提交辞退建议 对于需要进行辞退的员工,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要求提交《员工辞退通知书》(必须走纸质流程,不允许走电子流程)和相关材料(考核情况表等),写明辞退的具体原因提交人力资源部。 2)、调查核实

2017企业员工离职管理流程图

离职管理流程 一、目的 规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双方合法利益,减少因人员离职造成的损失,使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所依循。 二、围 适用公司所有离职员工。 三、离职类型 1、辞职: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或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行为。 2、辞退(解雇)种类如下: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2)工作能力达不到本岗位工作要求,在公司部调整也没有合适岗位的。 (3)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5)严重渎职失职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6)因个人行为致使公司蒙受3千元以上损失的。 3、自动离职:是指在劳动合同期,员工连续矿工两日以上或未经单位批准其它擅自离职的行为。 四、离职管理的流程 1、辞职流程 (1)辞职人员填写《辞职申请书》(附件一)报告所在部门。

(2)所在部门接到员工《辞职申请书》后,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应在三日之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批准后,将该员工的《辞职申请书》转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发放《部门工作及相关物品移交清单》(附件二)监督该员工办理工作移交手续,由监交人,接交人、移交人分别签字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4)办理社保、公积金停缴/转出事宜,发放养老保险手册及社保、公积金停缴、转移单。 (5)办理劳动合同解除事宜,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如签订培训协议,未满服务期限,辞职人员须按照相应条款支付相应费用。 2、辞退(解雇)流程 (1)用人部门负责人填写《辞退(解雇)审批表》(附件三),经分管副总签字确认后转行政人事部,由离职人员签字确认。 (2)行政人事部汇总相关资料报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批准后按照辞职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4)因公司原因辞退(解雇)员工,按国家《劳动合同法》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自动离职流程 (1)自动离职人员,在个人连续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的情况下,由部门负责人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对该员工相关违反规章制度的相关材料证据、工资性收入、劳动保险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进行核查、停发、封存、冻结等处理,做好原始记录的保留工作,并上报总经理。 (2)在个人连续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的情况下,人力资源部依法及时启动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3)人力资源部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书面的形式直接送达本人,本

如何对公司员工进行解聘

员工解聘 1范围 公司内部由于战略发展需要和各部门职能的需求及变化以及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和工作表现所提出的员工解聘的管理工作 2控制目标 2.1确保解聘员工管理的合法性和慎重性,在解聘员工时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 到保护 2.2保证员工的合理流动 2.3在人员流动时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机密的安全 3主要控制点 3.1人力资源部根据劳动法及配套政策法规审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申请表 3.2人力资源部经理和人事主管审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申请表 3.3人力资源部经理和人事主管审批与被解聘员工签订的各项协议 4特定政策 4.1部门经理级别的员工解聘手续由分管副总经理(由分管副总经理直接主管的 部门经理)或总经理(由总经理直接主管的部门经理)提出,交人力资源部

4.2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等有关手续 4.3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必须不违反《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之规定 4.4人力资源部经理应就解聘员工的问题征求工会意见 4.5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对技能和能力素质及其他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 工: -因病和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连续半年的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经企业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企业依法宣布解散或与第三方合营期满的 -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技术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的

开除员工的程序

开除员工的程序 核心内容:开除员工的程序是如何的?包括认定员工严重违纪、规章制度只有公示过才能对员工产生法律效力、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履行通知工会和本人的程序。 第一、认定员工严重违纪,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辞退违纪员工的重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第1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法规以及政策性规定,并已经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只有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做出来的辞退决定,才可以成为仲裁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的判案依据。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建立起合法有效地规章制度,才能将其作为判断劳动者是否严重违纪的客观依据。 第二、规章制度只有公示过才能对员工产生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规章制度已经公示或者向劳动者告知的话,该规章制度不能作为辞退劳动者的依据。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将该合法有效地规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劳动

者,才能将其作为判断劳动者是否严重违纪的客观依据。 第三、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如果单位?有注意搜集保存能够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 度的证据,就算是劳动者真的严重违纪,但是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举不出来证据,就要败诉,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因此在员工发生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及时取证。实践中要求劳动者做出书面的检讨或者解释、说明和承诺,留档备查是最有效和便利的方法。 第四、履行通知工会和本人的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 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所以,用人单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后一定要通知工会。另外应该注意的是,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因此,用人单位在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以后,还要将该决定送达劳动者,而这一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已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劳动者的时候,将会使用人单位面临劳动仲裁时效无限延长的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只有掌握好如上几条,才能在辞退严重违纪员工时,做到有备无患。在这里,律师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用人

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辞退管理制度及流程 说明:本制度及流程对辞退做了明确定义,并就辞退的条件、工作流程、职责分工进行了详细描述。旨在通过规范员工辞退工作,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员工合理流动,增强企业活力,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1.目的:规范员工辞退工作,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员工合理流动,增强企业活力,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辞退的定义和条件 3.1 定义:辞退是指因为某种原因,公司单方提出解除、终止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的行为。 3.2 条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公司将予以辞退: a)考核辞退(具体标准参见:公司对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的有关处理规定)。 b)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其中,医疗期的定义、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按照国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d)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e)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f)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g)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备注:符合条件a)、b)、c)的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辞退信息; 符合条件d)、e)、f)、g)的员工,应予立即辞退。 4.辞退工作流程

特别说明: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部门可依据《劳动合同》和相关劳动法自行处理,无须执行以下步骤,但应将辞退人员名单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一步:提交辞退建议 对于需要进行辞退的员工,部门应按照辞退建议表的相关要求提交辞退建议和相关材料。 第二步:调查核实 接到部门提交的辞退建议后,人力资源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员工是否满足辞退条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用人部门。 备注:遇有重大或事实不易认定的事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调查时间。 第三步:部门辞退预谈 经调查核实确实符合辞退标准的,用人部门应在接到人力资源部反馈处理意见的3个工作日内,根据辞退原因、结合员工实际业绩表现进行辞退预谈,听取员工意见,并将预谈结果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第四步:正式辞退面谈 人力资源部应在部门预谈后的5个工作日内,协助用人部门负责人、员工的直接上级与员工进行辞退面谈,面谈后向员工发出《辞退通知书》。 备注:人力资源部发出《辞退通知书》后,应同时通知行政部、财务部、薪酬福利等相关部门,以便于这些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第五步: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接到《辞退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手续完备表》,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应在收到《离职手续完备表》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交接手续,并将其交回人力资源部; 员工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并结清欠公司款项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经济补偿金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调离手续应由本人亲自办理,并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否则,经济补偿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不予发放; 在员工离岗后5个工作日内仍没有办理调离手续的,由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者代为办理。

开除员工的程序

开除员工的程序 来源:作者:时间:2010/12/20 开除员工的程序 1、认定员工严重违纪,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辞退违纪员工的重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法规以及政策性规定,并已经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只有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做出来的辞退决定,才可以成为仲裁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的判案依据。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建立起合法有效地规章制度,才能将其作为判断劳动者是否严重违纪的客观依据。 2、规章制度只有公示过才能对员工产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规章制度已经公示或者向劳动者告知的话,该规章制度不能作为辞退劳动者的依据。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将该合法有效地规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才能将其作为判断劳动者是否严重违纪的客观依据。 3、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如果单位没有注意搜集保存能够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就算是劳动者真的严重违纪,但是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举不出来证据,就要败诉,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因此在员工发生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及时取证。实践中要求劳动者做出书面的检讨或者解释、说明和承诺,留档备查是最有效和便利的方法。 4、履行通知工会和本人的程序。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所以,用人单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后一定要通知工会。另外应该注意的是,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因此,用人单位在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以后,还要将该决定送达劳动者,而这一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已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劳动者的时候,将会使用人单位面临劳动仲裁失效无限延长的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只有掌握好如上几条,才能在辞退严重违纪员工时,做到有备无患。在这里,律师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做出的辞退决定有瑕疵,您可以拒绝服从,并依法主张您的权益。

员工解聘管理规定

员工解聘管理规定 员工解聘分为辞职、辞退、解雇、终止劳动合同等四种。 一、凡员工因病、因事,或其它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工作,离开本公司为辞职。 二、有下列行为的公司给予辞退: 1、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连续旷工三天;一个季度内累计旷工五天;半年内累计旷 工 七天;一年内累计旷工九天; 1、证明患有传染病或其它疾病有碍工作或公共卫生的; 2、行为不佳,在公司内产生不良影响; 3、作能力不适应岗位要求、业绩较差,或在工作中经常出现差错,工作效率低下,经 培 训、帮助确无进展,不能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一年内累计两次经考核为C等; 4、法制观念淡薄,屡次违反公司制度经批评教育、处罚无效者; 6、因业务上的变化,机构调整,需精简人员。 三、有下列行为的公司给予解雇: 1、违反国家法规及严重违反公司制度,造成极坏影响; 2、偷盗公司财物; 3、盗取公司商业或技术机密给公司造成损失; 4、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贪污、受贿; 5、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致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包括无形资产); 6、同时在同行业外单位兼职,与本公司有利益冲突; 7、其私人事业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 8、《劳动法》或公司有关制度规定予以解雇者。 五、因法定不可抗拒原因或员工个人与公司发生意见分歧,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六、解聘程序 1、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先填写《辞职申请表》,部门或公司主管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 中 心复核,总裁审批。 2、辞退员工由部门或公司填写《辞退员工审批表》,集团人力资源部复核,由集团总

裁 审批。 3、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根据辞职、辞退审批意见,办理离职手续。 (1)用人单位主管负责工作、技术文件资料、办公物品、门柜钥匙等移交; (2)总裁办负责收回办公用品; (3)信息中心负责电脑、网络设备及光盘、磁盘的收回; (4)财务中心负责帐务的清算; (5)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收回人事相关资料如工作卡、名片等,审核上述手续完备情况,通知财务中心; 以上手续全部办妥,财务中心进行薪资结算。 七、员工的解雇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会同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对照本规定商定意见,由总裁审 批。集团人力资源部按照辞职、辞退程序办理手续。 八、解释权归集团人资源中心。

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注意要点

辞退员工要点 辞退员工中经常出问题的基本都是不正确的甚至是违法的辞退。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实质上是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由于劳动合同解除事关重大,因此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违法的辞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3、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a、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b、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也分为两种: 1、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的;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没有法定事由,劳动者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除以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员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

员工解雇制度模板(1)

员工解雇制度模板(1)

员工解雇 说明: 下列三种情况可导致解除劳动合同: 1.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期间, 双方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 2. 合同期满时双方其中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由于上述第1条内容而产生中止劳动合同的,提出中止合同的一方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程序: 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方式: 1.0 员工提出辞职, 需解除劳动合同: 1.1 直属主管于正式收到『员工辞职通知书』后,注明对该员工辞职的批复(包括同意离职的日期等)。并联同人力资源部安排与该员工面谈了解情况及员工对公司的意见。 1.2 由人力资源部安排辞职员工办理辞职手续。 1.3 由人力资源部到劳动部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事宜且终止保险事项。 2.0 公司提出辞退员工, 需解除劳动合同: 2.1 辞退员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解除劳资关系之最终及迫不得已之措施, 若员工的违规行为经两次警告, 或其工作能力及表现未能达到公司要求者, 公司变更其工作岗位及职级而该员工不同意接受时, 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 3.0 公司无论员工辞职或被解除劳动合同, 人力资源部及部门经理应及时检讨有关人事策略, 并决定是否需要招聘或调升员工填补该空缺。 4.0 离职面谈: 4.1 离职面谈之目的乃收集及统计员工离职的原因及其它有关资料,以便公司

改善有关措施和制度。 4.2 离职面谈由人力资源部或部门主管/经理主持, 并对该员工辞职作出批复。 4.3 离职面谈报告存放在离职员工之个人档案文件内, 每月离职人数、原因等有关资料将摘录于每月人事工作报告内。 4.4 离职员工可自愿填写『员工离职意见书』, 该意见书的内容由人力资源部处理并判断其准确合理性后交有关人员, 目的在于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及完善用人制度。 5.0 离职证明: 5.1 离职员工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 5.2 人事部发出之该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之受雇日期、职位及离职原因。 5.3 被开除的职工只获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可获发离职证明书。 6.0 离职时及最后工资结算要求: 离职员工于离开公司前必须将所有公司物品退还给公司, 并完成『员工离开公司退还公司物品报告表』。该报告表必须由直属上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签署证明已退还所有物品后, 财务部才为离职员工结算工资。 7.0 最后结算薪金包括以下项目: 7.1 计算至该员工上班最后一天之工资及补贴; 7.2 未休之有薪假期补偿金结算; 7.3 由于其他原因产生的需补/扣之代金额(例:保险金); 7.4 扣除向公司借款/赔偿之金额。 8.0 离职员工在当月连续出勤15天以上者(不包括15天), 方可享受当月奖金。计算奖金的方法是:按当月奖金额为单位, 按离职员工离职当月之实际出勤日数计发。 9.0 最后结算之款项于员工离公司后七天内清付给离职员工。

员工解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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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离职面谈: 4.1 离职面谈之目的乃收集及统计员工离职的原因及其它有关资料,以便公司改善有关措施和制度。 4.2 离职面谈由人力资源部或部门主管/经理主持, 并对该员工辞职作出批复。 4.3 离职面谈报告存放在离职员工之个人档案文件内, 每月离职人数、原因等有关资料将摘录于每月人事工作报告内。 4.4 离职员工可自愿填写『员工离职意见书』, 该意见书的内容由人力资源部处理并判断其准确合理性后交有关人员, 目的在于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及完善用人制度。 5.0 离职证明: 5.1 离职员工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 5.2 人事部发出之该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之受雇日期、职位及离职原因。 5.3 被开除的职工只获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可获发离职证明书。 6.0 离职时及最后工资结算要求: 离职员工于离开公司前必须将所有公司物品退还给公司, 并完成『员工离开公司退还公司物品报告表』。该报告表必须由直属上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签署证明已退还所有物品后, 财务部才为离职员工结算工资。 7.0 最后结算薪金包括以下项目: 7.1 计算至该员工上班最后一天之工资及补贴; 7.2 未休之有薪假期补偿金结算; 7.3 由于其他原因产生的需补/扣之代金额(例:保险金); 7.4 扣除向公司借款/赔偿之金额。 8.0 离职员工在当月连续出勤15天以上者(不包括15天), 方可享受当月奖金。计算奖金的方法是:按当月奖金额为单位, 按离职员工离职当月之实际出勤日数计发。 9.0 最后结算之款项于员工离公司后七天内清付给离职员工。

单位开除员工程序

XXX单位开除员工程序 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 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 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制度规范(针对于严重违纪): 1、首先,在单位规章制度中,确定何种情况下为严重违纪行为,达到开除处理。 2、制度确定完毕要通过民主表决,并记录下来,作为备查证据 3、全公司张贴告示 4、制度要合法 三、遵循的程序: 1、查清事实,取得证据。单位要注意收集保存能够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 制度的证据。(例如:劳动者做出书面的检讨或者解释、说明和承诺,留档备 查是最有效和便利的方法等) 2、书面通知并作公告。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劳动者 本人,首选采取直接送达方式,如诺本人不在,交由同住的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3、手续办理

通知 先生/小姐: 因你试用期未通过考核,不符合本公司在录用你之前所公布的你所在职位的录用条件。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请于年月日点至本单位行政人事部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XXX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人事部 年月日 员工开除通知书 ________先生/女士: 鉴于您在担任本单位部________(写明职务)期间,违反公司____规定, 1. 2. 严重违反了我单位的规章制度,损害了单位利益(根据实际原因注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并结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决定予以除名。 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业务及离职交接手续。 本公司保留追究你的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视您的表现) 特此通知。 XXX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人事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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