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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Z01运营事业总部员工奖惩实施细则(2014-3-1发布)

RZ01运营事业总部员工奖惩实施细则(2014-3-1发布)
RZ01运营事业总部员工奖惩实施细则(2014-3-1发布)

运营事业总部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GDY/QW-GL-RZ-01

1 前言

为使本标准更好地适应运营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健全奖惩机制,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劳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奖惩力度、促进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实现安全运营,优质服务的目的,根据运营总部实际,对本标准进行了修订。该细则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把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以精神奖励和思想教育为主,体现“以人为本、快乐成长”的人力资源理念。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人力资源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凌欢、刘宝林、罗启钊、梅光耀、刘晓峰

本标准版本号为第2版、第0次修订

本标准于2014年 2 月14日发布。

本标准自 2014年3 月1日起实施。原第1版、第0次修订版本同时作废。

本标准由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标准化工作组归口。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员工行政奖惩的标准和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以下简称总部)对总部下属各二级单位及全体员工行政奖惩的管理。

3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员工违纪违规惩处暂行办法》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暂行规定》

《总公司诫勉暂行办法》

GDY/QW-GL-PW-03 运营事业总部票务稽查管理办法

GDY/QW-GL-RZ-07.01 运营事业总部劳动纪律、考勤及假期待遇及加班加点管理规定

GDY/QW-GL-RZ-03.02 运营事业总部生产岗位调整聘用管理办法

GDY/QW-GL-RZ-08 运营事业总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4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4.1奖励。奖励是指对员工在履行岗位职责、科研技改、安全生产、技术比武、劳动竞赛、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行为给予物质或精神鼓励的一种措施。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通令嘉奖、晋级或授予相应荣誉称号。

4.2惩处。惩处是指对员工违纪、违规、工作失职或与公司文化相悖的行为给予的一种处理措施。

惩处分为通报批评、行政诫勉、行政处分、解除劳动合同。

4.2.1通报批评。通报批评是指对员工一般的违纪、违规或与公司文化相悖的行为,在一定范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通报,希望员工本人及时改正并教育其他员工引以为戒的一种行政处理。

4.2.2行政诫勉。行政诫勉是指对在思想作风或工作作风或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又不够行政处分的员工,在批评教育基础上提出书面警诫,令其限期改正的一种行政处理。诫勉的期限为6个月或12个月,员工在受行政诫勉期间不得被评为先进或晋升职务(职级)。

4.2.3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对违纪、违规、工作失职情节及后果较严重的员工进行的处罚措施。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行政处分的期限为12个月。员工在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被评为先进或晋升职务(职级)。

4.2.4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对违纪、违规、严重违章、工作失职情节及后果严重者依法解除其与本公司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罚。

5 基本原则

5.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操作规范等。

5.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鼓励员工的突出事迹,树立员工行为标杆并纠偏员工的不良行为,充分发挥奖惩机制应有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5.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6 奖励

6.1奖励种类

奖励种类: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通令嘉奖、晋级,或授予相应荣誉称号。

6.1.1有下列表现,视其功绩与影响的大小,给予通报表扬:

a)在事故抢修或抢险工作中,反应迅速,积极主动,能及时处理关键故障的。;

b)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降低成本、节约能源、改善劳动条件及安全行车,优质服务等方面,

有发明、技术改进或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产生经济效益3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

c)抓获犯罪嫌疑人员,受到公安机关表扬或及时制止犯罪嫌疑人员盗窃地铁设备、设施或截获

犯罪嫌疑人员盗窃的地铁物资,为地铁挽回经济损失的;

d)在服务场所拾获现金、证件、物品等财物,能及时交还,产生一定社会影响,或在工作场所

拾金不昧的;

e)在总部开展的专项服务活动中表现出色,较有成效的;

f)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绩应予奖励的。

6.1.2员工有下列表现,视其功绩、影响、经济效益的大小,可给予记功、记大功并视情况分别奖励500元、1000元:

a)对违反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制止或上报,对破坏正常

的运营生产、工作秩序的行为及时制止或上报,济贫救弱,见义勇为,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经调查核实无误的;

b)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降低成本、节约能源、改善劳动条件及安全行车,优质服务等方面,

有发明、技术改进或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取得经济效益20000元以上的;

c)推进国产化项目有重大经济效益的;

d)服务工作表现突出,主动为有需要的乘客提供帮助,并能为广大员工起示范作用,受到主流

媒体表扬,对公司品牌形象提升作出一定贡献的;

e)其他方面有特殊成绩应予奖励的。

6.1.3员工有下列表现,视其功绩,影响,经济效益的大小,可给予通令嘉奖并视情况奖励2000元,或可给予晋级:

a)在维护正常的运营生产、工作秩序,社会治安中,对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政策及

总公司、总部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制止或上报,避免了重大损失的;

b)科研成果获国家级奖励的;

c)以良好的服务态度和巧妙的服务技巧应对特殊乘客,成功化解公司公关危机的服务事件,高

度体现服务意识、服务敏感性,且对公司品牌形象提升作出重大贡献的;

d)其他方面有特殊贡献应予奖励的。

6.1.4授予相应荣誉称号的,根据总公司、运营总部有关评先要求进行。

6.2对安全生产奖励的特别规定

6.2.1奖励原则

6.2.1.1总部对在发现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方面做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6.2.1.2总部设安全奖励专项资金,设立“单项安全奖”项目,奖励员工在安全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

6.2.2单项安全奖:对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方面有突出贡献、防止事故有功的个人和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a)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防止出现重大行车事故及人员伤亡的情况或在处理突发事件表现突

出,使公司、国家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给予记大功及以上奖励,并视情况奖励2000元

至4000元;

b)及时发现较大安全隐患,防止出现较大行车事故及人员伤亡情况或在处理突发事件中表现突

出,并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给予记功并视情况奖励1000元至2000元;

c)及时发现影响行车安全的隐患,及时报告、处理、防止事故发生,给予通报表扬并视情况奖励

500元至1000元;

d)及时发现系统设备功能隐患,直接影响行车安全或事故隐患的,及时报告、处理、防止事故/

事件发生,为公司挽回或堵塞潜在损失,给予通报表扬并视情况奖励200元至500元;

e)其他经总部安全委员会审定的,对地铁运营安全有贡献的,由安全委员会决定进行表彰奖励。

6.3 在工作过程中,避免重大安全事故或者避免重大社会公众事件发生,可予以重奖,重奖金额可视情况为原标准的2-5倍。

6.4 奖励权限和实施

6.4.1奖励权限

6.4.1.1通报表扬由员工所在分部及以上组织负责实施,经分部及以上组织集体研究讨论后,由该组织的领导签发后在相应范围内通报(其中分部通报表扬:由员工的直接上级将处理建议报分部,由分部核准事实并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经分部支委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在分部范围内通报;部门通报表扬:员工所在分部将处理建议报部门,由部门核准事实并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经部门支委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在部门范围内通报)。对总部职能部门员工,给予通报表扬的,由各职能部门申报,经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6.4.1.2对授予记功、记大功的,由各二级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报本单位党政领导联席会讨论决定,由本单位领导签发后发文,总部人力资源部按季度收集此类案例在总部范围内通报。其中,对总部职能部门员工,给予记功及以上奖励的,由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对于部门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给予记功及以上奖励的,各二级单位须报运营总部审核后再实施。

6.4.1.3对授予通令嘉奖、晋级的,由各单位报运营总部人力资源部,经安全质量部(涉及安全、综治)审核、运营总部工会会签,运营总部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由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并发文,在总部范围内通报。

6.4.2涉及跨中心/部门/分部的奖励由上一级管控组织――总部/中心/部门参照上述流程负责实施。

6.4.3对于通令嘉奖及晋级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及相关业务管理部门、总部工会负责对申报的奖励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必要时可提请总部财务部、安全质量部、企业管理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出具评估报告、核实贡献金额、会签意见,并根据本细则拟定员工奖励建议,报领导审批。

6.4.4对总部、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给予记功及以上奖励的,须报请任免机关批准后施行。

6.4.5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建立员工奖励台账并按月上报至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总部人力资源部须对员工奖励的情况,每季度进行评估,加强监督与指导。并根据评估结果,组织案例研讨。

7 惩处

7.1惩处种类

惩处种类:通报批评、行政诫勉(诫勉半年、诫勉一年)、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

撤职)、解除劳动合同。

7.2惩处标准

7.2.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

a)不遵守考勤及请假制度,1个月内迟到、早退达3次,或1个月内旷工1次或1天的;

b)值班期间擅自离岗,情节及后果轻微的;

c)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及指挥,贻误工作的;或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情节

及后果轻微的;

d)责任心不强,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质量差的;或推诿扯皮、造成工

作延误或损失,情节及后果轻微的;

e)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不文明服务,损害公司形象,情节及后果轻微的;

f)违反规定、操作规程、流程、程序或不依规章制度秉公办事,情节及后果轻微的;

g)弄虚作假,有欺骗他人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情节及后果轻微的;

h)滥用职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压制不同意见,有打击报复行为,情节及后果轻微的;

i)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事宜,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

的;

j)参与、支持非法活动或组织,情节及后果轻微的;

k)违反岗位工作标准或行为规范,情节及后果轻微,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l)其它违纪违规行为情节及后果轻微的。

7.2.2员工出现下列行为,给予行政诫勉(诫勉半年、诫勉一年):

7.2.2.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诫勉半年:

7.2.2.1.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a)因不遵守劳动纪律受到通报批评后1个月内,再次出现迟到、早退或旷工行为的;

b)无故不参加组织安排的各种培训和会议,或参加学习和会议3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及以上迟

到、早退、及有影响他人的现象;

c)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擅自调班,影响生产工作秩序,情节及后果较严重的;

d)上班时间存在睡觉(打瞌睡)、干私活、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提前吃饭、收听收音机、听

音乐的情况的;

e)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任、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率低的;

f)公司内部业务考试过程中,舞弊、作弊的;

g)当班期间,不执行岗位职责或工作标准的规定(未受到投诉),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h)工作中出现差错,不接受批评教育,不配合调查的。

7.2.2.1.2员工违反操作规程、浪费原材料、能源等:

a)违反规章制度,给安全行车、安全工作和设备操作带来安全隐患的;

b)进行设备维修或操作时吸烟或在非吸烟点吸烟,随意丢烟头的;

c)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

d)不按规定巡回检查,不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和处理事故的;

e)不按规定使用、维护、保养、清洁、摆放设备和工器具的;

f)不按规定填写设备运行记录的、原始台帐记录及在工作记录的、台帐上乱写乱画或撕毁工作

记录、台账的,发现不正常现象不及时上报情况的等;

g)不落实文明生产(办公)区域分工责任制,未按规定进行环境、设备、物品清洁的。

7.2.2.1.3 引起员工有责投诉,情节轻微的;

7.2.2.1.4其他违反《总公司诫勉暂行办法》、总部劳动纪律、作业、安全纪律及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情节轻微的。

7.2.2.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诫勉一年:

7.2.2.2.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和违章指挥的:

a)消极怠工、弄虚作假、未按要求完成生产(工作)指标、任务及不按规定交接班等的;

b)闹不团结,互相拆台、态度恶劣、打击报复、诬告、虚报、伪报的;

c)发生事故不及时上报,隐瞒工作中的错误的;

d)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尚未造成损失的;

e)无特殊原因超出核定的原材料消耗,造成原材料浪费的;

f)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给安全行车、安全工作和设备操作带来严重隐患的;

g)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检查考核,辱骂或威胁同事或上级的。

7.2.2.2.2员工服务态度差,与乘客争吵或损害乘客利益,与同事无理取闹、吵架、打架的。

a) 当班时间内,看见乘客有合理需求时,不提供相应的服务的;

b)因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工作质量等受到乘客投诉的;

c) 挑拨离间、造谣生事、恶语伤人、起哄闹事、假公济私、搞歪门邪道的。

7.2.2.2.3因玩忽职守、督导不力或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不到位而发生差错或损失,情节较轻的;

7.2.2.2.4对影响运营安全生产的关键、重要信息及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晚报、迟报,未造成安全生产隐患的;

7.2.2.2.5其他诫勉半年中的违纪行为或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问题,情节较轻,经提醒督导后,仍未改正的。

7.2.3员工有下列违纪行为,给予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7.2.3.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警告处分:

a)12个月内受到2次通报批评或行政诫勉,再次违纪违规应当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诫勉的;

b)因不遵守劳动纪律受到行政诫勉后1个月内,再次出现迟到、早退或旷工行为的;

c)消极怠工,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生产任务的;

d)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事宜,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情节严重,经多次批

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e)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1000元以下200元

以上经济损失者的;或责任心不强,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质量差,或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情节及后果较重的;

f)违反政策法令和财经纪律,滥用职权,挥霍浪费国家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

以下200元以上的;

g)参与非法聚集活动的;

h)伪造或篡改工作/考勤记录的;

i)对影响运营安全生产的关键、重要信息及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隐瞒不报,未造成安全生产隐

患的;

j)对影响运营安全生产的关键、重要信息及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晚报、迟报,造成安全生产隐患的;

k)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经营管理、票务管理、客户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者,情节较严重,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

l)其它违纪违规行为情节及后果较严重的。

7.2.3.2员工有下列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a)因不遵守劳动纪律受到警告处分后1个月内,再次出现迟到、早退或旷工行为的,给予记大

过处分;

b)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或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

的;

c)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

上,10000元以下的;

d)违反政策法令和财经纪律,滥用职权,挥霍浪费国家资产,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10000

元以下的;

e)组织和参加非法聚集活动,经长时间反复教育仍不悔改,造成不良影响的;

f)服务态度恶劣,与乘客争吵,影响公司声誉,情节较严重的;

g)工作不负责任或工作质量差,管理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纰漏或致使公共财物被贪污、挪用、

盗窃、诈骗或者物资丢失、损坏、变质的直接责任者或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

h)对影响运营安全生产的关键、重要信息及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隐瞒不报,造成安全生产隐

患的;

i)对影响运营安全生产的关键、重要信息及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晚报、迟报的,造成安全事件/

事故,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

j)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规定任用不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员工,或有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情节较严重的;

k)管理人员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集体作出的决定,或者独断专行,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

l)在招聘考试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有泄露考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和考生其他档案资料等行为的;

m)利用互联网、微博、信件、电话、传单、手机短信、信访等方式,诽谤、造谣、伪造或在外散播与事实有偏差,损害公司或他人名誉言论的;

n)出现应当决策而没有决策,或超越权限擅自决策;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决策;制定或者发布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及程序违法等其他严重决策失误的情形,造成严重损失或者影响的;

o)出现不执行或者不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部门依法作出的决定、决议、命令和工作部署;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已发现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和解决,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事故、事件、案件不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拒不执行监察审计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审计建议;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拖拉、推诿、进展缓慢,严重超出工作要求时限,或者完成任务质量及服务质量较差;致使本单位发生影响较大的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类似事故、事件、案件等工作失职、失误的情形,造成严重损失或者影响的;

p)出现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管理、监督职责,或者不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者影响较大的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类似事故、事件、案件;对群众实名举报的违法违纪线索不及时按规定处理,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纵容包庇或者不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涉及员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不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或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明确规定要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对上访群众敷衍塞责、言行失当导致事态恶化;迟报、谎报、瞒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或者报送、公布、通报虚假信息等管理监督不力的情形,造成严重损失或者影响的;

q)出现强令、授意他人实施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者对应当依法履行的党政管理职责不依法履行;违反规定安排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产,造成较大浪费或国有资产流失;干预、限制、阻碍依法进行管理、监督和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或者授意、指使、纵容他人弄虚作假,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妨碍案件查处等滥用职权的情形,造成严重损失或者影响的;

r)出现采取违法措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事件;处置方法失当或者不作为,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等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的情形,造成严重损失或者影响的;

s)其它违纪违规行为情节及后果严重的。

7.2.4解除劳动合同

7.2.4.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运营总部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a)因渎职过失,严重违章,造成严重危害运营安全后果,经司法机关查处而未追究刑事责任的,

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b)对破坏、盗窃地铁设备、设施,造成损失,或故意行为可能导致列车发生颠覆、毁坏危险的,

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c)对影响运营安全生产的关键、重要信息及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隐瞒不报,造成安全事件/事

故,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

d)连续旷工5天及以上的;

e)12个月内受到2次行政处分,再次违纪违规应当给予惩处的;

f)因劳动纪律受到记大过处分后1个月内,再次出现迟到、早退或旷工行为的;

g)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或组织、煽动怠工,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组织,或无正当

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及指挥,严重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h)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或严重

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i)利用职务之便或通过不正当手段侵占、挪用或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产者(不论数额大小视

为同类性质);

j)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或违反廉政规定情节严重,或违反政策法令或财经纪律,滥用职权,挥霍浪费公司资产,造成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k)故意泄漏公司技术、商业秘密,或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谋取私利,或散布谣言致使公司蒙受损失、造成负面影响的;

l)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不文明服务,损害公司形象,情节或后果严重的;

m)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尚未达到刑事处罚,但给本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n)虚报应聘资料或弄虚作假,欺骗他人、单位的行为,造成负面影响的;

o)利用职权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情节严重,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p)盗窃、诈骗、赌博、嫖娼、卖淫、吸毒、打架、斗殴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情节或后果严重的,不够刑事处罚的;

q)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的员工,根据其实际工作能力和岗位需要安排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r)利用互联网、微博、信件、电话、传单、手机短信、信访等方式,诽谤、造谣、伪造或在外散播与事实严重不符、严重损害公司或他人名誉言论的;

s)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作业标准,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造成事故隐患或安全事件/事故,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

t)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7.2.4.2员工有上述各项违纪行为,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根据破坏情况追究其赔偿责任。

7.3对安全事故(事件)的责任追究

7.3.1处罚原则

7.3.1.1安全处罚实行以责论罚的原则。

7.3.1.2对事故/事件有关责任人进行处分和处罚同时进行,且根据事故/事件等级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安全绩效奖进行考核。

7.3.1.3事故/事件有关责任人的处分和处罚按照《运营事业总部生产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处理规定》(GDY/QW-GL-AQ-03)的程序办理。

7.3.2事故责任人处分和处罚

7.3.2.1根据《运营事业总部生产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处理规定》(GDY/QW-GL-AQ-03),按照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大小,分为责任较大及以上事故、一般事故、责任险性事件、责任一般事件、责任事件苗头。对因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给予以下处分和处理,直至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a)发生责任较大及以上事故,按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对有关责任

人员进行惩处;

b)发生责任一般事故,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如下:全部责任、主要责任者、同等责任者,

视情节给予撤职或降级处分;次要责任者视情节给予记大过、记过,情节严重者可给予降级

处理;一定责任者,视情节给予记过、警告、诫勉。如果上级有关部门有处理意见的,按照

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发生责任险性事件,对事件有关责任人处理如下: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者视情节

给予记大过、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给予降级处理;对次要责任者视情节给予记大过处分

或记过、警告;一定责任者,视情节给予诫勉或通报批评。如果上级有关部门有处理意见的,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d)发生责任一般事件,对事件有关责任人处理如下:全部责任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者视情

节给予记过或警告、诫勉处理;次要责任者视情节给予诫勉或通报批评;一定责任者给予通

报批评;

e)责任事件苗头:全部责任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者视情节给予诫勉或通报批评;次要责任

者给予通报批评,一定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

7.3.2.2事故责任部门负有管理或领导责任的管理人员,视事故性质、责任大小和经济损失程度,给予以下处分,直至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a)发生责任较大及以上事故,按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对有关责任

人员进行处理;

b)发生责任一般事故,对事故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者的直接上级视情节给予记大过、

记过或警告处理,造成严重影响的,视情况可以给予降级处理;对事故次要责任、一定责任

者的直接上级和对事故负有管理等责任的其它人员视情节给予警告、诫勉或通报批评;负安

全监管责任的安全质量部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总部分管领导给予通报批评。

如果上级有关部门有处理意见的,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公司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公司员工奖惩实施 细则

中电投南方电力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员工奖惩规定》(中电投规章[ ]年第42号),规范员工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中电投南方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二)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合规; (三)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四)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单位依法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奖惩委员会为员工奖惩工作领导机构,成员由本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二)审核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三)审核公司员工奖惩事谊; (四)审定公司员工奖惩其它事项。 第六条公司奖惩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体改办),归口管理公司系统员工奖惩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执行上级和公司奖惩决定; (二)负责拟(修)订公司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三)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单位开展员工奖惩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专业管理需要,参照本实施细则,制定专业管理制度,提出本专业奖惩建议。 第八条三级单位应设立员工奖惩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实施细则,完善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上级奖惩决定,开展本单位员工奖惩管理工作。 第三章奖励 第九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可予以奖励: (一)在生产经营、工程建设、企业发展、管理创新、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工艺设计、改进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创造创造、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三)在生产和工作中,预防和制止重大事故发生或事故处理有

物业公司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云南红星美凯龙管理有限公司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1.0目的 为建立有功必奖,有过必究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持续地创造性地实现工作目标,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个人技能和工作效率,逐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特制订本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云南红星美凯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3.0职责 3.1各物管处主管负责对下属员工进行日常检查、考核。 3.2各部门/物管处负责人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对所属员工进行日常检查、考核, 各物管处负责人对主管的考核进行复核。 3.3总经理、副总经理、人事行政部、品质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在抽查中对各物管 处员工进行考核。 3.4各部门/物管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物管处员工“一般过失、违规行为”和“较 大过失、违规行为”相关处罚的审批。 3.5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对主管及以上级人员的奖励与处罚,并负责所有奖励标 准的审批(部门内部表扬除外),负责“重大过失、违规行为”和“特大过失、违规行为”相关处罚的审批。 3.6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办法的建立、修订及奖惩的审核和执行的归口管理。 4.0原则 4.1所有奖惩措施均应本着实事求是、无夸大、掩盖事实现象,处罚依据事实应 经当事人确认。 4.2所有奖惩措施均应在员工发生应该奖惩或罚款的事实后及时落实。 4.3奖惩分明,员工发生符合奖励、惩罚条件事实均应奖励或处罚,不能重罚轻 奖或重奖轻罚,同一员工不因奖励影响处罚,不因处罚影响奖励。

4.4奖励处罚措施须以员工工作中的具体行为或事件为依据。 4.5员工所受的任何奖励与处分均计入员工在公司的内部档案。 5.0工作程序 5.1奖励 5.1.1奖励分为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精神奖励包括口头表扬、通报表扬,精神 奖励可附加物质奖励。 5.1.2有下列先进事迹的个人,年度内,第一次给予本部门通报表扬,第二次给 予全司通报表扬并给予200元奖励。 5.1.2.1拾金不昧(价值500元以上),主动交公的,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5.1.2.2员工在管理服务工作中表现优异,屡受业主/使用人表扬,或收到业主/使 用人书面表扬/感谢信(第一次给予100元奖励); 5.1.2.3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当事业主(使用人)不理解而发生过激语言时,仍 能坚持原则,做到骂不还口。 5.1.2.4举报违章行为经查属实的。 5.1.3有下列先进事迹的个人,全司通报表扬并给予200-600元奖励: 5.1.3.1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当事业主(使用人)不理解而发生过激行为时,仍 能坚持原则,做到打不还手的,公司给予委屈奖; 5.1.3.2收到业主/使用人锦旗的。 5.1.3.3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5.1.4有下列情况的个人,按照每次奖励500-1000元并通报表扬: 5.1.4.1在节能降耗、控制成本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 的(年效益在3万元以上) 5.1.4.2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经营收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的 (年效益在3万元以上); 5.1.4.3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的。 5.1.4.4同违法人员作坚决斗争,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并英勇负伤,未住院的; 5.1.4.5履行工作职责,不怕牺牲,英勇负伤住院的,奖励提高1-4倍。 5.1.5有下列先进事迹的部门(集体),年度内,全司通报表扬并给予500-1000

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员工奖惩制度 一、总则 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二、奖惩的原则 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模板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为加强我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的行业风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XX市卫生行业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奖惩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其目的是为了监督和督促职工不仅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还要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忠于职守、救死扶伤、文明行医、乐于奉献行业风尚,严谨求实,认真负责,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精益求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行医,按职责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出真正纯洁而又完美的“白衣天使”形象。 奖励细则 一、奖励的种类: 院内通报表扬、授予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奖金奖励、实物奖励。 二、奖励的内容: (一)在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做出贡献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评为院内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20XX元。 (二)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患者赞扬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评为院内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并于本年度结元。500束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 (三)开展社会评选活动中,被评为最满意工作人员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300元。 (四)在工作中,遇到服务对象无理刁难,致使身心受到伤害,为顾全大局,忍受委屈,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端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英雄钢笔一支。

(五)遇到重大事件时,挺身而出,机智勇敢,为单位挽回或避免重大损失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1000元不等。 (六)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中事迹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200元。 (七)具有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英雄钢笔一支。 (八)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为单位献计献策被采纳,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100~500元不等。 (九)在工作中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单位空白或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1000元不等。 惩处细则 一、惩处的种类: 院内通报批评、系统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经济处罚、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 二、惩罚的内容: (一)无故脱岗,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当月奖金。. (二)集体观念不强,以个人利益为重,与同事闹不团结,不能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当月奖金。 (三)服务态度差,对服务对象有“生、冷、硬、顶、推”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对情节较严重的给予系统通报批评。 (四)不尊重患者就医权力引发医疗纠纷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等谋取私利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六)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或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取“好处费”、“介绍费”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

某公司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XX家具有限公员C奖惩实施细则 芜福字[2004]000号 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明工作纪律,奖惩分明,增强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员工的奖惩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员工奖惩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奖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有争议的奖惩决定进行裁决。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奖惩工作的管理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对各类奖惩决定进行审批,并拥有最终裁决权。

第三章奖励管理 第六条公司设立如下的奖励种类: 1 .通报表扬(奖状、奖品); 2.奖金奖励; 3.带薪休假; 4.带薪培训; 5.提薪升级; 6.提升职位。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颁发奖状、奖品: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有功的; 3.一贯终于职守,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八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为公司揽取大量营业额并创造了一定利润的;8.通过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做出显著贡献的; 9.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公司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九条有以上表现(第八条),公司认为符合带薪休假条件的予以带薪休假,带薪休假原则上休假时间为一周。 第十条员工有以下表现的给予提升职位: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3 年以上; 2 .在一年的公司绩效考核中连续9 个月得A 的,并未得E 者; 3.团结互助、领导有方,所领导的部门工作业绩显著; 4.有工作创新、发明创造、技术革新为公司带来效益的; 5.其他条件被公司总经理认为可以提升职位的。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奖惩管理 3.1 奖励 3.1.1目的在于激励员工、促进良好企业文化的形成。员工所得奖励将记入个人档案,公司在任用与提升考核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奖励类型分三类,包括通报表扬、贡献奖及杰出贡献奖。 3.1.2奖励条款 3.1.2.1 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予以通报表扬: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为广大员工称道者; 3.领导有方,主管业务工作成效显着者; 4.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5.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并获奖者; 6.举报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的各种违纪行为者; 7.良好履行本职工作,受到客户的口头或书面表扬者; 3.1.2.2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给予贡献奖,通报全 公司并视具体情况给予100元-1000元现金激励: 1.在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取得经济效益在1万元- 10万元之间的; 2.节约费用开支或利用废料达1万元以上者; 3.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积极抢救公司及社会损失者; 4.完成公司重要专项任务、做出突出贡献被公司有关部门认定者; 5.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卓越效果者; 6.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7.全年累计获“通报表扬”三次者; 8.公司认定的其他表现。 3.1.2.3 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给予杰出贡献奖,通报全公司并视具体情况给予1000元- *****元现金激励: 1.在工作中做出卓越成绩,取得经济效益在10万元以上的; 2.遇有重大灾变或意外事故,承担巨大风险,极力抢救公司及社会损失者; 3.公司认定的其他表现。 3.2 惩处 3.2.1 目的在于改正错误而非处罚,高标准的纪律要求对于公司管理尤为重要,通过订立处罚条例,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公司规定的工作纪律要求。处罚类型分四类:包括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赔偿。 3.2.2 惩处条款 3.2.2.1 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的,公司给予书面警告: 1.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忘记打卡3次(含)或旷工1 天的; 2.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打考勤卡的; 3.工作态度不认真、不配合、故意拖延工作进度或不按时完成工作的; 4.不按照公司工作程序办事的、或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主观操作过失,导致工作出现错误,但未造成管理或经济后果的;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会议的; 6.工作时间内聚众聊天、喧哗、或擅离工作岗位、无故 串岗的; 7.工作时间内与同事、其他人无理争吵,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8.衣冠不整、仪表不雅、语言粗俗及其他影响公司面貌的; 9.故意损坏公物或污损工作生活环境的; 10.利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人事务的,或擅自操作不属自己管理使用的设备、仪器的;

关于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公示的通知

关于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公示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加气站: 为了加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行政人事部制订了《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为使本制度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加科学合理,同时为了更好的维护员工利益,本制度将从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7月10日在公司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公示期间,本着自愿原则欢迎每位员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行政人事部将会对所有的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同时酌情对《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完善。感谢大家的合作。 请认真填写《制度修改建议表》于2010年7月15日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hjjt_rs@https://www.wendangku.net/doc/1014234006.html,; QQ: 22074264/85723497) 附:《制度修改建议表》 二00七年七月九日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加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提高劳动生产 率和工作效率,搞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制定本办法。 2、集团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集团的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 3、集团实施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本制度适用于集团的全体员工,是本集团对员工进行奖惩的依据。 第二章奖励 1、员工奖励分以下五种: (1)嘉奖: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100元,当月兑现(并计2分); (2)记功: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300元,当月兑现(并计4分); (3)记大功: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500元,当月兑现(并计6分); (4)晋级:工资晋升一级(并计10分); (5)突出贡献奖:授予“突出贡献员工”光荣称号;行政奖励的同时,工资相应晋升一级(并 计2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2)拾金(物)不昧者(价值2000元以上); (3)在完成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在集团员工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者; (4)积极维护集团荣誉,为集团树立良好形象和口碑者; (5)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集团秘密事项的行为及时举报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 (1)在节约成本、提高产品产量(工程进度)和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者(特 别重大功绩者,参见《创新建议管理与奖励制度》); (2)对集团管理制度等建议改进,经采纳实行取得显著成绩者;

《企业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7.doc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7 文编:4349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为了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加强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程序,加快公司发展步伐,提高公司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生机和活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公司职工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政策规定,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争当优秀员工。 (三)实行奖惩制度,思想工作同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共同结合。在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资鼓励相结合,以精神为主的原则,在处分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四)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有限公司及下属项目部、二级公司全体员工。二、奖励 (一)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予以奖励。 1、对公司经营有重大贡献,为公司获得最佳经济效益者,承担1000万元以上工程,连续三次获得质量优良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总工。 2、承担的项目获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优秀项目奖等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3、施工生产、施工工艺有重大革新,对公司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有较大贡献者。 4、在改进经营管理,开辟主业市场,拓展经营领域,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 6、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斜气,事迹突出的。 7、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8、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认为应给予记功的其他情况。 (二)对员工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在给予上述奖励 的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奖品。 (三)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由部门推荐、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或报请集团公司审批。 (四)职工获奖,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年终评定“优秀员工”的依据。 三、处分 (一)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员工奖惩制度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最新)

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员工奖罚制度范本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小公司奖惩制度细则

小公司奖惩制度细则 小公司奖惩制度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条例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条例 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售后服务中心《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一章总则 一条为深入贯彻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保证售后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公司特制订售后服务中心《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二条本实施细则对营业人员及其主管、维修人员及其主管在业务工作方面的奖惩作出了具体规定。 三条本实施细则包括业务工作奖惩体系、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营业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等内容。 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售后服务中心零配件营业部门及人员、维修部门及人员的业务工作奖惩。 五条零配件营业人员、维修人员非业务行为的奖惩及其它部门人员的奖惩办法悉依《员工奖惩制度》执行。 二章业务工作奖惩体系 六条业务工作奖励分为: (一)嘉奖; (二)记功;

(三)记大功。 七条业务工作惩戒分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解职; (五)解雇。 八条业务工作奖惩计算与考核: (一)全度累计三次记功=一次大功; (二)全度累计三次记过=一次大过 (三)功过相抵。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大功抵一次大过。 (四)全度累计三次大过解雇。 (五)考评办法。 、嘉奖一次当月考核时加分。 、记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分。 、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分。 、警告一次当月考核时减分。 、记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分 、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分 三章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九条提供“行销新构想”,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该“行销新构想”一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万元以上,再记大功一次。 十条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该“新产品”一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 十一条提供竞争对手动态,被售后服务中心采用为政策者,记功一次。 十二条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售后服务中心避免蒙受损失者,记功一次。 十三条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功一次。 十四条达成上半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达成全度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连续三度达成业绩目标者,记大功一次。 超越度目标%(含)—(不含),记功一次。 , 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三十二条完成全度工时定额者,记功一次。 超越度工时定额%(含)—%(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度工时定额%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连续三度完成工时定额者,记大功一次。 六章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

员工纪律奖惩条例实施细则

员工纪律奖惩条例实施细则 目的:为增强公司职员的劳动纪律和集体组织观念,弘扬企业精神,纯洁职员队伍、营造安全文明、高效的生产(办公)秩序,提高群体作战能力。 范畴:本公司全体职员。 职责:由所在部门负责上报,有关部门做好核实处理和奖励。 内容:纪律奖惩条例实施细则。 一、总则 1、本《细则》规定的目的是用奖惩手段,惩戒违法乱纪,褒奖遵章守纪及有功人员,以爱护公司职员的正当权益。 2、违纪行为,在适用纪律规定上一律平等,任何人不承诺有超越纪律的特权。 3、纪律明文规定为违纪行为的,依照本制度处罚,纪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违纪行为,以教育为主,但侵犯或损害集体或他人利益的行为,则参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二、奖励 奖励分为:通报夸奖、嘉奖、小功、大功。 1、全勤奖(全年无不良记录)奖励100元。 2、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的。依照建议所制造的总效益的5%奖给建议者,记大功或小功一次。 3、应知应会、各类考试成绩98分以上,奖励100元,予以通报夸奖。 4、职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能自觉遵守和爱护公司制度,无任何不良记录,奖励100元,予以通报夸奖。 5、能杰出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任务完成率100%,无差错者,奖励50元,予以通报夸奖。 6、攻克质量难题,正品率每提高一个点,奖励1000元,记大功一次。 7、质量检验一丝不苟,不良品操纵在萌芽状态,且有措施计策(查书面资料)奖励50元,予以通报夸奖。 8、对生产有重大奉献,提出具体方案经公司确认,收到成效者,奖励1000元,记大功一次。 9、在严格执行程序文件,质量手册的基础上,提高工序质量,运用数理统计,成效显著者,奖励500元,记小功一次。 10、规范操作,精心保养设备,提高生产设备的使用寿命者,奖励300元,予以嘉奖。 11、认真做好样板房治理工作,取样留样正确率100%,无一差错,奖励100元,予以通报夸奖。 12、依照生产任务单,认真做好油墨的预配,机调工作,在规定时刻内保质保量完成,无一差错,奖励100元,予以通报夸奖。 13、缩短打样时刻,杜绝色差,在规定时刻内保质保量完成,无一差错,奖励100元,予以通报夸奖。 14、严格遵守油墨配方工艺操作,降低消耗明显者(查书面资料)奖励200元,予以通报夸奖。 15、采购原料保质保量,物美价廉,全年无不良质量记录,奖励1000元,记大功一次。 16、确保公司年度销售目标,全年无顾客不良反馈意见,奖励1000元,记大功一次。 17、在现有市场的基础上,公司产品每拓展一个地区,效益明显者奖励1000元,记大功一次。 18、严格实施设备的日常保养和打算检修工作,确保生产要求者,奖励200元,予以嘉奖。

烟草专卖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局(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本质要求:奖惩分明,贵在激励,重在教育;以人为本,促进发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劳动合同法》、《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企业,是指##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及县级局;所称员工,是指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书》并在合同期限内的在岗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企业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依法制定的、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对外发布公示的企业管理制度。 第四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管理制度。 第五条实行员工奖惩制度,必须坚持“严格制度,公平公正;严肃程序,规范运作;贵在激励,重在教育;以人为本,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企业给予奖励: (一)在生产经营、专卖管理、企业管理的某项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市局(公司)以上机关表彰或者推广的; (二)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市局(公司)以上机关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的; (三)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者减少事故损失中作用显著的; (四)同歪风邪气、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作出特殊贡献的; (五)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发放一次性奖金。 第八条对受到国家局(总公司)表彰的员工,给予奖金为3000--5000元奖励;受到省局(公司)表彰的,给予奖金为1000-3000元奖励;受到市局(公司)表彰的,给予奖金为500--2000元奖励;奖金数额在以上幅度内,由市局(公司)行政办公会议根据不同情况研究决定。受到行业外领导机关等其它表彰的员工的奖励,由市局(公司)党组或者行政办公会议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一事一议确定。

(完整版)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1. 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 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4. 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5. 节约创新奖:对本质工作中生产工艺提出合理建议,利于节约成本、增加产能,被公司采用的。公司给予节约创新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罚款的方式。 1、违反下列任何一条罚款10元。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未按照要求着装,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2)随地吐痰、不在指定地点吸烟者、乱扔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3)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4)带手机进车间者(行政管理人员除外)。 (5)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6)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7)上班时间穿拖鞋者 (8)工作时间串岗,离岗未经申请者 2、违反下列任何一条罚款50元。 (1)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2)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3)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4)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职工奖惩条例

职工奖惩条例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 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 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 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 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 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 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 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奖励先进,惩戒落后,使职员的奖惩有据可依,创建良好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畴 凡公司职员的奖惩事宜,均依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权责单位 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细则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为本细则的治理单位,有监督和抽查的权限。 2、各职能部门负责所属职员日常行为的监督与规范及具体奖惩事宜的申报。 3、总经理负责本方法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第二章奖励规定 第四条奖励分类:职员奖励分为书面夸奖、嘉奖、记功、记大功四种。 第五条奖励标准 1、书面夸奖。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给予书面夸奖: (1)榜样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2)在本岗位上表现突出,被评为季度或半年度先进个人者; (3)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在技能竞赛或业务考核中成绩专门优秀者; (4)小发明、小建议、小革新被公司采纳且有成效者; (5)在某项重要任务(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6)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取得显著成绩者; (7)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或检修生产设备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2、嘉奖。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给予嘉奖: (1)担当临时重要任务,并达到预期目标者; (2)在经营治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成效较显著者; (3)改善工作方法,较大提高劳动生产率者;

(4)技术革新,使产品性能显著改善者; (5)被评为公司年度先进个人者; (6)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7)一年内累计书面夸奖三次者。 3、记功。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给予记功: (1)在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者; (2)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缺失者; (3)尽力抢修设施、设备,有助于工作、生产者; (4)对产品品质改良有明显绩效者; (5)发明制造,使公司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6)在公司产品认证、考核以及重大外事活动中表现较突出者; (7)一年内累计嘉奖三次者。 4、记大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给予记大功: (1)节约物料、资财或能源,降低成本有突出成绩者; (2)在意外事故中,奋勇抢救人员财物,使公司缺失明显减少者; (3)建议实施使公司获得重大收益者; (4)关于徇私舞弊或其它有害于公司利益之行为(事件)能先行举报或防止,能减免公司重大缺失者; (5)开发的新产品经上市后,使公司有庞大收益者; (6)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爱护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7)爱护财经纪律,事迹突出者; (8)在公司产品认证、考核以及重大外事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9)一年内累计记功三次者; (10)其他有专门奉献者。 第六条奖励方式 职员的奖励采纳书面通报、荣誉证书、开表彰会等方式。并可对被夸奖、嘉奖、记功、记大功者分别发放2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的奖金。事迹专门突出经研究可酌情增加奖金金额。记功及以上奖励记入本人人事档案。对同一人同一事件还有其他奖励的,该奖金不能重复发放(可任择其一)。

公司对被奖惩员工处理方式如下

公司对被奖惩员工处理方式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更好地引导员工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人力资源管理规则》,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全体从业人员。第三条奖惩的原则: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2、奖惩及时的原则:申报奖惩须于事由发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奖惩处理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表扬及通报批评需在3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使奖惩公正、公平,奖惩结果需公开。第四条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1、奖惩评议委员会:公司成立由各部门副总、工会主席、纪检监察处、人力资源处及一级主管构成的奖惩评议委员会,负责对各类奖惩事件进行评审。奖惩评议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当月无议案时不召开,遇有突发性或临时性案件,可随时召开。每次召开会议不少于五人。2、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员工代表、人力资源处和工会代表组成,负责对有争议的奖惩事件进行协调和裁定。3、人力资源处是员工奖惩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员工奖惩工作进行组织评定、文件拟发、资料存档、监督管理。4、纪检监察处负责对员工奖惩监督和稽核工作。5、工程、财务、技术、纪检等各处室负责相关损失或挽回损失金额的界定工作。6、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员工奖惩工作的管理、申报。 1 第二章 第五条奖励与处分的类别:1、奖励种类: 奖励与惩处的类别 (1)行政奖励: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2)经济奖励:一次性经济奖励、加薪2、惩处种类(1)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2)经济处罚:一次性经济处罚、降薪(3)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章 应奖励的行为描述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表扬:1、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事件)发生,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5万元者);2、采取正确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者;3、主动参与救灾(抗洪、救火等)者;4、有利于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并有事实依据者;5、敢于揭发或举报违法违规案件,使公司免遭或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者);6、举报弄虚作假者;7、发现公司宣传品内容不妥并及时报告者;8、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或揭发者;9、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并获得客户书面表扬或感谢者;10、其它应予以表扬的行为。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1、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事件)发生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损失金额≤10万元)者;2、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等有利于公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 1 页共13 页 员工奖惩制度 一、总则 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第 2 页共13 页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 3.3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 3.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3.6.1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状; 3.6.2通报表扬当日发100-500元;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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