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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例死胎及先天畸形引产胎儿尸检病理及染色体异常分析

56例死胎及先天畸形引产胎儿尸检病理及染色体异常分析
56例死胎及先天畸形引产胎儿尸检病理及染色体异常分析

婴儿五大类畸形,心血管畸形居榜首

婴儿五大类畸形,心血管畸形居榜首*导读:从不久前召开的第二届国际儿科学术研讨会上获悉,消化道、心血管、神经系统、泌尿系统和肢体畸形是新生儿高发的五大类畸形,具体包括肠道闭锁、食道闭锁、先天性无肛、脑发育畸形、尿道下裂、联体婴儿等。而在这五大类畸形中,心血管畸形高居榜首,发病率接近8‰。…… 从不久前召开的第二届国际儿科学术研讨会上获悉,消化道、心血管、神经系统、泌尿系统和肢体畸形是新生儿高发的五大类畸形,具体包括肠道闭锁、食道闭锁、先天性无肛、脑发育畸形、尿道下裂、联体婴儿等。而在这五大类畸形中,心血管畸形高居榜首,发病率接近8‰。 我国每年出生婴儿患各种心血管畸形的约有15万~20万名,其中30%左右在婴儿期死亡,心血管畸形在婴儿死亡原因中已占第二位。高发的心血管畸形的类型主要集中在室间隔缺损、房间隔缺损、单心室、左心室发育不良、大血管转位等。 婴儿缘何高发心血管畸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新生儿科主任陈超教授告诉记者,遗传基因、环境污染、母亲擅自用药等都有可能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引起新生儿畸形。近年来新生儿的心血管畸形发生率有上升趋势,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不少孕产妇缺乏产前检查。 医学实验发现,母亲怀孕早期患各类感染性疾病,尤其是病毒性

感染,使胎儿畸形的发生率为正常人群组的4~5倍,其中1/3有心血管畸形。同时,心血管畸形发生率的增加和目前先进的监测手段也有关,许多过去不能发现的先天性疾病,现在都能用先进的技术在新生儿疾病筛选中明确诊断。通过新生儿疾病筛选,可以发现约80%的心血管畸形的胎儿,达到早期干预的目的。目前大多数先天性畸形都能得到及时治疗,不留后遗症。因此,会上专家建议,母亲在怀孕前期3个月,最好不要服用任何药物,尽量避免电脑辐射和X射线,同时重视产前检查

先天性畸形(DOC)

人体胚胎学 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姓名:张廷蓉 学号: 1142052076

先天性畸形 摘要:先天性畸形是指胎儿在子宫内发生的结构或染色体异常。它是出生缺陷 的一种,也是造成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在妊娠18-24周之间进行B型超声筛查能检查出一些常见的胎儿畸形。而及时检查出严重胎儿畸形并进行引产是提高出生人口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人类的出生缺陷发生率国外约15‰,我国2012年由卫生部最新统计的结果为 5.6%。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先天性畸形的发生率也在快速的上升。胎儿畸形的种类繁多,致病因素多种多样,我们应该加深对畸形学的认识,尽量不与致畸因子接触,提早预防,做好产前检查,减少先天性畸形的发生率,提高下一代的质量。 关键字:先天性畸形缺陷异常胚胎发育致畸因子遗传环境因素敏感期预防检查 一、先天性畸形概念与范围 先天畸形较早的狭义概念是指胎儿出生时,就存在整个身体或一部分的外形、内脏的解剖结构畸形或发育异常,又称出生缺陷。先天性畸形大多数是形成于胚胎发育的早期,即妊娠后的两个月以前,正是器官发生的重要阶段。胚胎发育的中、后期所发生的异常不是形态结构的畸形,主要是生理功能和精神行为方面的异常,不易发现,故常被忽视。目前广义的先天畸形概念则包括了人类出生时的各种结构畸形、功能缺陷、代谢以及行为发育的异常。先天畸形既可以是发育期内源性的缺陷,也可以是致畸的外源性缺陷。此外,还必须区别:器官发生的轻度畸形和表型发生的微小异常(亦称小畸形)。表型发生是指基因型在环境作用下,在胚胎发育中的形成过程,在个体能观察到的性状。 二、先天性畸形分类及常见的先天性畸形 从胚胎发育和病理学角度,先天性畸形可分为九类:1.发育不全,指发育失败或未能发育,如肾发育不良、无眼畸形等;2.发育不良,指过早停止,如腭裂畸形、幼稚子宫等;3.增生,发育过度,如多指(趾)畸形;4.骨骼发育异常,如短(缺)肢畸形等;5.遗迹结构残留,因退化失败所致,如主动脉导管未闭,肛门闭锁等;6.未分隔或管道未形成,如并指(趾)畸形、食管闭锁等;7.神经管闭合不全,如脊柱裂等;8。非典型分化,如骶尾畸胎瘤、神经胚细胞瘤等;

产前超声诊断胎儿心血管畸形的临床意义分析

产前超声诊断胎儿心血管畸形的临床意义分析 目的探讨产前超声诊断胎儿心血管畸形的临床意义。方法选取2014年3年6月~2015年11月我院行产前超声检查的孕妇146例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与研究。结果148例受检孕妇中,共诊断胎儿心血管畸形5例,胎儿心血管畸形发生率为3.38%,经超声检出4例,超声诊断准确率为80.00%;经超声诊断之后,发现年龄≥35岁、有服药史以及异常妊娠史的孕妇发生胎儿心血管畸形的风险明显高于年龄<35岁、无服药史及异常妊娠史的孕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采用超声技术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对于发现胎儿心血管畸形有十分重要的诊断价值,利于对胎儿后期的干预与治疗,值得临床推广。 标签:产前超声诊断;胎儿;心血管畸形;临床意义 胎儿心血管畸形在临床上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先天性畸形疾病,并且也是导致新生儿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1]。近些年来,我国胎儿心血管畸形的发病率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对新生儿的生命健康产生极大的影响。我院对行产前超声检查的146例孕妇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与研究,旨在探究产前超声诊断胎儿心血管畸形的临床价值与意义,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4年3年6月~2015年11月我院行产前超声检查的孕妇146例作为研究对象,排除严重妊娠合并症、已知胎儿畸形、肾积水以及腹腔积液孕妇。其中年龄22~43岁,平均年龄(32.5±4.5)岁;孕周19~39周,平均孕周(30.5±1.1)周。 1.2 仪器与方法 选择仪器为E8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设置探头频率为4.0~5.0 MHz。在进行检查的时候,取孕妇平卧位,全方位判断胎儿并进行详细扫查,确定胎儿是否发生异常。在进行检查时,调整仪器为心脏检查程序,通过对胎儿腹部横切的方法进行扫描,获得标准的四腔心切面,接着旋转并且缓慢移动探头,详细观察胎儿的三血管气管平面、主动脉弓、左右心室流出道切面、上腔静脉等各方面血管解剖结构,同时充分结合彩色多普勒血流显像,全面检测胎儿心血管系统的血流动力学变化,其中主要内容包括血流速度及方向等,对胎儿是否发生复合畸形进行观察[2]。 1.3 统计学方法 本次研究数据均以SPSS 20.0的统计软件分析,计数资料以例数(n)、百分数(%)表示,采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意义。

畸形胎儿图片

胎儿畸形-18三体儿图片。 双面胎儿与人鱼胎儿:让父母心碎的畸胎 世界罕见的“双面胎儿”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妇产科近日收治了一名准备进行引产的孕妇,这名孕妇腹中的胎儿在一个头上发育出了两张对称的脸,医学上称为“双面人”。“双面胎儿”非常罕见,据报道,世界上迄今仅在2008年印度发现一例。 胎分裂中产生的异常情况25岁的漂亮女孩陈某怀孕20周了,当全家人都沉浸在准备迎接新生命的喜悦中时,产前B超检查的结果却令人震惊肚子里的孩子居然有两张脸。为她进行超声检查的安医一附院超声波室主任王玲表示,这是安徽省内临床出现的第一例“双面”畸形胎儿。 王玲医生表示,双面胎儿在临床上相当罕见,这种情况属于连体婴儿的一种特殊情形“双面畸形”,属于胚。一般来说,世界上每二百五十万个新生儿中才可能出现一对连体婴儿,而大多数连体胎儿早在胚胎期就会死亡,而一体双面的婴儿更是少之又少。 双胞胎畸形概率高于单胎 王玲医生说,“双面儿”的致畸原因暂时不明,但出现这种异常的胎儿常与环境污染乱服药物接触化学药品有关。有许多夫妻搜罗偏方,甚至使用所谓的“多仔丸”促进排卵,提高怀上双胞胎的几率,实际上多胎妊娠的母婴并发症发生率和胎儿畸形率都会明显增高。所以在此提醒公众,自然怀孕会提升新生儿健康的几率。 据妇产科叶医生介绍,受精卵在母体内如果正常分裂,产妇就会生下正常的分体双胞胎,但一旦发生不完全分裂,各种连体婴儿就会诞生。 由于胎儿这种特殊的情况,即便出生也无法进行手术分离,医院目前建议陈女士进行引产。在进行引产后,陈某还将接受染色体检查,进一步排除影响因素。 印度北方邦高塔姆·布德哈·纳加地区的温诺德·辛格夫妇生下了一个罕见的“双面女婴”,这个女婴虽然只有一个身体,但却长着两张脸拥有两张嘴巴两个鼻子和4只眼睛!女婴的两张脸长得连在了一起,当她们一起睡觉时,4只眼睛会一起闭起来。这个“双面女婴”在当地村庄中引起了轰动,迷信的当地村民们以为这个“双面女婴”是印度神灵转世,他们纷纷拥到辛格夫妇的家中,对这个“双面女婴”进行膜拜和祝福,并在辛格夫妇的家门外唱歌和跳舞。“双面女婴”的祖父布拉罕姆·辛格对记者说:“她已经跟随父母从医院出院回家,她现在一切都好。现在人们都到这儿来对她进行膜拜。”

未婚先孕中孕引产患者的心理护理

? 临床护理 ? 567 未婚先孕中孕引产患者的心理护理 肖思枚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医院,广东 佛山 528000) 【摘要】探索未婚先孕引产患者的心理护理模式。通过责任护士掌握 161 例未婚先孕引产患者心理问题,在尊重理解患者的基础上进行针对性指导和心理护理,心理护理贯穿患者住院的整过程。使患者积极主动配合治疗,缓解患者的焦虑、恐惧情绪。心理护理起到明显效果。 【摘要】未婚先孕;中孕;引产;心理护理;责任护士 中图分类号:R473.7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194(2012)09-0567-02 临床上未婚先孕引产患者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如何能在住院期间既能解除患者身体上的痛苦,又能及时治愈患者心理的问题,使患身心早日健康。我院通过责任护士掌握未婚先孕引产患者的心理状态,心理活动、患者恐惧担心的问题,在尊重理解患者的基础上进行针对性指导和心理护理。帮助患者正确面对自身的疾病,用积极乐观的态度去配合治疗,护理体会如下。 1 临床资料 我院妇产科2010年1~11月未婚先孕,中孕引产患者161例,孕周16~24周、平均年龄 16~22岁、住院平均为3~4天。 2 心理特点 由于未婚先孕中孕引产患者,对引产知识的缺乏,患者都会有以下的心理特点:对住院环境的不安;对羊膜腔穿刺术的恐惧;对宫缩疼痛的恐惧;害怕见到血;担心未婚先孕引产的事情泄露,被家人及朋友知道后歧视;害怕引产引起并发症。 3 心理护理 3.1 住院的心理护理 入院时责任护士热情接待,自我介绍、介绍管床医生,领患者熟悉住院环境。将未婚中孕引产患者安排在同一病室内,介绍同房病室患者相互认识,减轻对陌生环境的不适。责任护士向患者讲述住院的过程、注意事项、影响因素、让患者了解住院的全过程。向患者说明引产手术是我科经常做的手术,手术做的很成熟;住院医生临床经验很丰富,增加患者对引产手术的安全感。鼓励患者说出内心的痛苦与忧伤[1],责任护士用同情心、专业的知识,耐心与患者交谈,疏导其不良情绪;减轻患者焦虑与不安,与患者建立相互信任的感情。让亲人或朋友陪伴,减轻患者孤独无助感。住院期间,责任护士经常、关心巡视患者,增强安全感[2]。 3.2 羊膜腔穿刺术的心理护理 责任护士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仔细向患者说明手术的重要性、目的、方法。说明穿刺术,跟平常肌肉注射差不多,是在腹部打针、注药,使患者对穿刺术有初步的认识。向患者说明手术中自己始终陪伴在旁,使患者不会感到无助,减轻患者对穿刺术的恐惧。嘱患者排空膀胱,手术床上责任护士握住患者的手,增加安全感[2]。指导鼓励患者,放松身体,切勿鼓起腹部,配合手术。在严格无菌操作下行羊膜腔穿刺,穿刺和拔针时密切观察患者呼吸、有无发绀。穿刺结束后,穿刺针孔用无菌纱布覆盖、胶布固定,测血压。术后责任护士亲切询问患者的感觉,有何不适,告知穿刺术已顺利结束,让患者放心。送患者回病房后,嘱其平卧 2 小时,保持穿刺部位干燥、防潮湿。住院期间,尽可能卧床休息,进食营养丰富的食物,为宫缩及排胎做好准备;告知穿刺术后的注意事项。每天测体温、脉搏、血压,严密观察 宫缩开始时间、强弱、胎动消失的时间、胎方位的变化[3]。责任护士真挚与患者沟通,掌握患者的心理状态,给予心理支持。 3.3 宫缩疼痛的心理护理 宫缩开始时,责任护士来到床前,真诚关心、鼓励患者,掌握患者的生理心理状况。帮助患者认识宫缩、正确对待宫缩痛。介绍宫缩的特点,从不规则宫缩—规则宫缩—大便感—排胎。阐述宫缩对排胎的重要性,子宫只有不断收缩,宫口才会扩张,宫口扩张到一定程度后,胎儿才能排出。只有胎儿及胎儿附属物排出后,宫缩疼痛才会停止。宫缩疼痛时不要去想接下来,还要痛多久[4],应想到每次宫缩的疼痛,离排胎、解除疼痛更近。责任护士密切观察宫缩、阴道出血,破膜时间,胎位,检查宫口时动作轻柔。让家嘱或朋友陪伴,教会患者分散注意力,如聊天,想想美好的事情;在宫缩疼痛开始时深呼吸,用手按摩子宫的部位或压腰部减轻疼痛;请同室排胎后的患者,讲述经验,帮助和鼓励支持患者,增强患者战胜痛苦的决心。责任护士满足患者各种需要,鼓励、安慰患者增强其信心。 3.4 排胎的心理护理 责任护士根据胎儿及宫口开大情况,及时送患者入产房,维护患者的尊严[5],尽量减少身体的暴露。在严格会阴消毒后,宫缩时指导其屏气用力,协助胎儿胎盘排出。仔细检查软产道有无损伤,胎盘有是否完整无缺损。观察宫缩及阴道出血情况,测血压。用温水擦干净皮肤上血迹,避免患者见血紧张,同时增加患者的舒适。及时告知患者,最痛时刻已过去,让患者安心。排胎后,嘱其增加饮水量,4小时协助解小便,防止尿液潴留,影响子宫收缩。交待排胎后注意事项。鼓励进食高热量、高蛋白食物。根据医嘱用退奶,收缩子宫的药物。 3.5 健康宣教 每天观察宫缩、阴道出血情况。会阴每天消毒 2 次,勤换护生垫,保持会阴部清洁。术后加强营养、休息;1个月后回院复诊;如阴道出血多于月经或腹痛及来诊; 42 天内禁盆浴和性交。对于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明。未婚先孕对自身和父母的伤害。父母养育我们的艰辛和不容易,要好好爱护、保护自己。青少期正是学习最佳时期,鼓励患者以学业为重,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父母,服务社会。对于社会青年,责任护士可以指导其上环、使用避孕套等避孕措施,防止再发生未婚先孕。对担心资料外泄的患者,向其耐心说明为患者保守秘密是医护人员原则、是职业的道德。医院对所有患者住院资料的都是保密,不外泄。对于害怕引产并发症的患者,耐心说明,引产的并发症是有,但机会小[5],术后只要保持外阴的清洁、卫生。保证营养、加强休息,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遵医嘱用药,复诊。就感少并发症的发生。 对未婚先孕引产患者医护人员要用以 “医者父母心”,高度的责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上海交大)练习题第十五章 胎儿生长发育异常及死胎

第十五章胎儿生长发育异常及死胎 一、判断题 1.妊娠37周以后,胎儿出生体重<2500g,或低于同孕龄平均体重的两个标准差,或低于同孕龄正常体重的第10百分位数,为胎儿生长受限。( √ ) 2.胎儿生长受限分为内因性均称型和外因性不均称型两类。( ╳ ) 3.胎儿发育指数=宫高(cm)-3×(月份-1)。( ╳ ) 4.胎儿发育指数=-3和+3之间为正常,<-3有胎儿生长受限的可能。( √ ) 5.无脑儿时羊水中甲胎蛋白值呈低值。( ╳ ) 6.脑积水儿常伴发脊柱裂、足内翻等畸形。( √ ) 7.经B型超声确诊为联体儿,原则上一经发现应及早终止妊娠。( √ ) 8.胎儿在子宫内死亡后,多在2~3周自然娩出。若胎死宫内超过4周,发生DIC 的机会明显增多。( √ ) 二、填空题 1.胎儿生长受限的病因,最常见的是孕妇因素,占50%~60%。 2.胎儿生长受限常出现羊水过少和胎盘老化的B型超声图像。 3.脑积水儿常伴有脊柱裂、足内翻等畸形。 4.无脑儿是先天畸形胎儿中最常见的一种,女胎比男胎多4倍。 5.联体儿系单卵双胎在孕早期发育过程中未能分离,或分离不全所致。 6.妊娠20周后的胎儿在子宫内死亡为死胎,胎儿在分娩过程中死亡为死产,也是死胎的一种。 三、问答题 1.何谓胎儿生长受限? 答:胎儿生长受限是指孕37周后,胎儿出生体重<2500g,或低于同孕龄平均体重的两个标准差,或低于同孕龄正常体重的第10百分位数。 2.试述胎儿生长受限的分类。 答:胎儿生长受限根据其发生时间、胎儿体重及病因分为3类:①内因性均称型:抑制生长因素在受孕时或胚胎早期,新生儿体重、身长、头径相称,但小于该孕龄正常值,各器官细胞数均减少,半数有先天畸形,预后不良。②外因性不均称型:孕早期胚胎发育正常,至孕

产前超声在诊断胎儿心血管畸形中的应用效果分析

产前超声在诊断胎儿心血管畸形中的应用效果分析目的总结产前超声在胎儿心血管畸形中的诊断价值。方法回顾性分析本 院2011年1月~2013年1月收治的2256例孕妇产前超声的检查结果及胎儿心血管畸形的影像学特征,并与产后胎儿尸检或产后超声的检查结果进行比较。结果2256例孕妇共检出胎儿心血管畸形14例,检出率为6.20‰,通过随访结果可以证实10例为胎儿心血管畸形,诊断准确率达71.43%。结论产前超声诊断胎儿心血管畸形的准确率高,可有效降低新生儿缺陷及死亡率,是临床预防胎儿畸形的主要手段之一,值得临床推广和应用。 标签:超声检查;胎儿;心血管畸形;产前诊断 近年来,我国新生儿出生缺陷率及死亡率均有所上升,先天性心血近畸形是导致新生儿缺陷和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1],其发生率占活产儿的4‰~9‰,据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每年约有16万的新生儿伴有不同程度的心血管畸形,对新生儿的生命及健康产生严重的威胁,给家庭及社会均带来了沉重的负担[2]。随着超声诊断技术的发展及器械的不断更新,绝大部分的心血管畸形胎儿可在产前作出明确的诊断。本研究对本院2011年1月~2013年1月收治的2256例孕妇的产前超声检查结果进行回顾性分析,以探讨产前超声对胎儿心血管畸形的诊断价值。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取本院2011年1月~2013年1月收治的2256例行产前超声检查的孕妇。孕妇年龄21~43岁,平均(29.15±1.05)岁;胎龄19~40周,平均(28.46±2.57)周,其中初产妇1792例,经产妇464例;部分孕妇有异常分娩史、服药史、接受X线片检查史。超声检测出胎儿心血管畸形14例,其中3例同意行染色体检查。孕妇在超声检查前均知情胎儿超声检查的准确性与局限性。 1.2 检查方法 使用ATL公司生产的型号为HDI-5000的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探头频率为3~5 MHz。检查时,孕妇取平卧位,产前行彩色多普勒超声(CDFI)初步检查,以判断胎儿的胎方位,同时扫查胎儿各个部位的结构,观察其是否异常。选用心脏检查程序,从横切胎儿的胸腔以取得胎儿标准的四腔心切面,观察胎儿的心房、心室、房间隔、左右房室瓣、室间隔的连续性,然后旋转并移动探头扫查左右心室流出道切面、三血管平面、三血管-气管平面、主动脉弓和动脉导管弓切面、上下腔静脉等切面,仔细观察胎儿心血管的解剖结构,并结合CDFI检测胎儿心血管的血流速度、方向、流量等血流变化情况[3]。注意胎儿是否有复合畸形的存在。

死胎死婴该如何处置

死胎死婴该如何处置 xxxx田xxxx医院 (7100) 由于目前我国法规对于死胎和死婴的处置尚无明确规定,近年来因死胎、死婴处理问题引起医疗纠纷时有报道,也引起医疗机构的极大关注,现对与此相关的问题谈以下看法,愿与同道讨论。 1、纠纷案例 例1 2005年3月,焦某在北京航天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产下一8斤重的死胎,医院未经焦某同意把死胎处理掉了。因此,焦某将医院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判决,该院未经焦某同意,将死胎按照医疗废物自行处理,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焦某精神抚慰金2000元。 例2 2007年5月,产妇王群英在四川省简阳人民医院剖腹产一死胎,后因故产妇死亡。其丈夫(毛金水)迫切希望见到死去的胎儿,但医院的答复是: “死胎为女性,已经作为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要看到她是不可能了。”在法庭上,毛金水提出21万余元的赔偿要求,其中产妇赔偿金16万元;胎儿处理赔偿金5万元。因案情复杂法院宣布择日再审。 例3 2007年10月,产妇白某在西安市某医院产一重度窒息男婴,经抢救无效婴儿死亡。后产妇及家属对医院诊治过程提出异议,要求给予经济补偿。经医院讨论,认为院方存在不足,经协商给予产妇一次性经济补偿2万元。事后家属提出要回该死婴,医院已按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办法集中销毁。事前院方虽向产妇进行口头告知,但未填写知情同意书。最后经协商给予患方死婴处置补偿金8000元。

例4 2008年9月,产妇赵某在西安市某医院,经剖腹产一死胎。 经告知家属同意由医院处理死胎,并填写知情同意书。但事后家属对医院死胎处理方式提出疑问,当时医院并未明确告知将死胎按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理。家属认为医院处理;按农村常理应是土葬,对焚烧火化无法接受,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医院虽履行告知义务,但告知不充分,引发医疗纠纷。 2、如何处置 在我国逐步走向法制化建全的今天,人们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如何处置死胎、死婴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的问题,在妥善处置问题之前还需要对死胎、死婴的法律界定进行认真的的思考。 死胎、死婴、死产的概念含义。三个词语非常相近,但又有区别。 从医学角度来界定,产妇在生产开始之后,胎儿被娩出之前,因某种原因导致死亡的,此时称之为死产,其核心主要是针对生产过程而言;产妇在生产开始之前,因某种原因导致胎儿死亡的,此时称之为死胎,其核心是指胎儿而言。其二者共同之处是在娩出前胎儿已死亡。胎儿在娩出并能独立呼吸后死亡的,此时称为死婴,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此时婴儿已经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关于死胎、死婴的处理,目前国家尚无明确规定,尽管一些地方政府制定了相关办法,如西安市卫生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死胎死婴处置管理的通知》(市卫发[2005]31号)明确要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于临床实施引产术分娩的死胎和正常分娩发生的死婴,应按照医疗废物交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处置,任何医疗保健机构不得将死胎、死婴随意处置。但上述处理办法,法律依据不足。死胎、死婴属孕妇的身体附属物,如同产妇分娩后胎盘一样,应当归产妇所有。 对于引产分娩的死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死胎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自然人,家属对自然人遗体享有的权利义务也不适用于死胎;人流、引产、胎死宫内引出的死胎属于病理性医疗废物,应由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集中处置.但从死胎法律属性方面来考虑,死胎的本质属性是物,可按医

(整理)胎儿停止发育原因

胚胎停育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是生殖内心泌方面,因为胚胎早期发育的时候,需要三个重要的激素水平,分别是雌激素,孕激素,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如果母体自身的内源性激素不够,就满足不了胚胎的需要,就会造成胚胎的停育; 第二是生殖免疫的问题,如果自身有某种抗体,就会抵制胚胎的发育; 第三是子宫的问题,子宫里的内环境和子宫整体的环境都有可能对胚胎有影响,内环境就是子宫内膜,如果太薄,太厚都会影响着床.或者是子宫畸形也不会发育; 第四是染色体的问题. 流产后化验结果:已纤维化表示胎儿在你肚子里死亡已经有段时间已经形成纤维化这不是说你的流产原因 但造成死胎的原因有很多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本人很同情你的处境,但是只能提供以下的信息以供应参考. 1.遗传基因缺陷 早期自然流产时,染色体异常的胚胎占50%-60%,多为染色体数目异常,其次为染色体结构异常。数目异常有三体、三倍体及X单体等;结构异常有染色体断裂、倒置、缺失和易位。染色体异常的胚胎多数结局为流产,极少数可能继续发育成胎儿,但出生后也会发生某些功能异常或合并畸形。若己流产,妊娠产物有时仅为一空孕囊或已退化的胚胎。 2.环境因素 影响生殖功能的外界不良因素很多,可以直接或间接对胚胎或胎儿造成损害。过多接触某些有害的化学物质(如砷、铅、苯、甲醛、氯丁二烯、氧化乙烯等)和物理因素(如放射线、噪音及高温等),均可引起流产。 3.母体因素 (1)全身性疾病:妊娠期患急性病,高热可引起子宫收缩而致流产;细菌毒素或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等)通过胎盘进入胎儿血循环,使胎儿死亡而发生流产。此外,孕妇患严重贫血或心力衰竭可致胎儿缺氧,也可能引起流产。孕妇患慢性肾炎或高血压,胎盘可能发生梗死而引起流产。 (2)生殖器官疾病:孕妇因子宫畸形(如双子宫、纵隔子宫及子宫发育不良等)、盆腔肿瘤(如子宫肌瘤等),均可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而导致流产。宫颈内口松弛或宫颈重度裂伤,易因胎膜早破发生晚期流产。 (3)内分泌失调:黄体功能不足往往影响蜕膜、胎盘而发生流产。甲状腺功能低下者,也可能因胚胎发育不良而流产。 (4)创伤:妊娠期特别是妊娠早期时行腹部手术或妊娠中期外伤,可刺激子宫收缩而引起流产。 4.胎盘内分泌功能不足 妊娠早期时,卵巢的妊娠黄体分泌孕激素外,胎盘滋养细胞亦逐渐产生孕激素。妊娠8周后,胎盘逐渐成为产生孕激素的主要场所。除孕激素外,胎盘还合成其他激素如β-绒毛膜促性腺激素、胎盘生乳素及雌激素等。早孕时,上述激素值下降,妊娠将难以继续而致流产。 5.免疫因素 妊娠犹如同种异体移植,胚胎与母体间存在复杂而特殊的免疫学关系,这种关系使胚胎不被排斥。若母儿双方免疫不适应,则可引起母体对胚胎的排斥而致流

产前超声心动图诊断胎儿心血管畸形分析

产前超声心动图诊断胎儿心血管畸形分析 目的评价产前超声心动图在胎儿心血管畸形中的应用价值。方法选取我院2015年1月~2016年1月份收治的孕产妇1000例为研究对象,对胎儿进行超声心动图检查,汇总胎儿的心血管畸形情况,并分析产前超声心动图的诊断价值。结果1000例产妇经超声心动图检查,显示有出现心血管畸形胎儿40例(0.4%),其中有患者15例合并其余畸形。其中经引产尸解或者产后超声心动图检测确诊的患者有34例,6例失随访。其余产前未检出的胎儿中有心脏畸形6例。结论产前对胎儿进行超声心动图检查,精确性好,能够监测产妇宫内胎儿情况,对胎儿心血管畸形的诊断提供了有效信息和证据,便于医师尽早干预。 标签:产前;超声心动图;胎儿心血管畸形 在临床上,胎儿心血管畸形是婴幼儿常见的先天性疾病,也是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因素。研究指出,胎儿心血管畸形的发生率逐年上升,这与胎儿、孕产妇、遗传因素的影响有关[1]。因此对于孕产妇,产前早期检查,能够尽早发现胎儿心血管畸形,尽早实施诊治。笔者医院对产前超声心动图在胎儿心血管畸形中的应用价值展开研究,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5年1月~2016年1月份收治的孕产妇1000例为研究对象,年龄23~45岁,平均年龄(31.2±1.4)岁。孕周19~40周,平均孕周(24.2±1.2)周。其中初产妇有234例,经产妇有776例。 1.2 方法 1000例产妇均实施产前超声心动图检查,确定胎儿心脏的检查确定,合理调整仪器为二维、彩色多普勒超声状态。检查过程中容易受到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包括胎位、胎动等,单用一个体位进行检查难以保证声像图理想。因此在检查过重需要指导孕妇调整体位,结合右卧位、左卧位进行检查,或者要求孕妇走动,一段时间后再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合理选择超声检查切面,可选胎儿左心室流出道、主动脉弓、四腔心、三血管、大动脉短轴、右心室流出道长轴、动脉导管弓长轴等切面,经三节段分析法开展检查,分析胎儿复杂心血管异常情况,胎儿室壁、心动周期房运动曲线应用M型超声进行检查,并对之间存在的节律关系进行分析。检查后对产妇实施随访。 2 结果 1000例产妇经超声心动图检查,显示有40例(0.4%)胎儿出现心血管畸形。其中有2例胎儿为心脏横纹肌瘤,有2例胎儿为动脉导管狭窄以及走形异常,有

产前超声诊断胎儿心血管畸形的临床价值

产前超声诊断胎儿心血管畸形的临床价值 目的研究产前超声诊断在胎儿心血管畸形方面的临床价值,结合相关的经验和体会,为胎儿心血管畸形的临床诊断给出有价值的借鉴意义。方法选取2010年1月~2014年11月我院收治的孕妇350例作为研究对象,把她们的产前超声检查结果和影像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全部孕妇均采用彩色多普勒超声进行检测。结果经过整理总结统计发现,在我院接受产前超声诊断的350例孕妇中,检测出胎儿心血管畸形4例,而引产后的尸检也证实了超声检测的结果。结论产前超声诊断可以对胎儿心血管畸形进行有效的诊断,并且操作简单,没有副作用,实用性高等优点,并且能有有效降低缺陷胎儿出生的几率,适合在产前检查中推广使用。 标签:胎儿心血管畸形;产前超声;临床价值 先天性心血管病是先天性畸形中最常见的疾病之一,是由于胎儿的心脏在母亲体内的发育出现部分停顿或者缺陷造成的。患先心的婴儿在出生后即可被发现心血管有病变,这是儿科临床的常见病之一。但是部分患者自己或者经过治疗可以存活下去,因此心血管病的患者在成年人中也有一定的比例。本病根据患者有无发绀的症状,大致分为有发绀和无发绀两部分。如果根据通过检查患者血流力学的结果,再结合患者的病理解剖和病理生理进行分析分类,可把该病分化为:①无分流;②从右至左分流(患者的左、右两侧血液循环途径之间的沟通出现异常,使静脉血从患者的右侧心腔的不同部位分流进入到动脉血中);③从左至右分流(左、右两侧血液循环途径之间的沟通出现异常,使动脉血从患者的左侧心腔的不同部位进入到静脉血中,如患者再出现显著肺动脉高压,则这种分流也可改成为从右到左分流)三大类。但是有些患者也非常可能是两类甚至两类以上的复合畸形的患者。我国先天性心血管病目前出现的概率分别为:心房间隔缺损出现的概率最高,为21.4%、其次是动脉导管未闭的概率为21.2%、心室间隔缺损的概率为15.5%、单纯肺动脉口狭窄的概率为13.1%、法洛四联症的概率则为13.1%、艾森门格综合征的概率为2.8%、重动脉缩窄和主动脉窦动脉瘤破入右心的概率都是1.4%、最后是单纯肺动脉扩张的概率为1.2%等。目前我们普遍认为先天性心血管病是由多个因素引发的,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因素为遗传因素与子宫内环境因素,先天性心血管病就是这两个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如果患者的父亲为先心病患者,他的子女患先心病概率大约为1/1000~3/1000,如果患者的母亲患先天性心血管病,她的子女患先心病的概率大约为3/1000~16/1000,这概率比正常人群的患病率高出不少,这充分说明患者的遗传因素对先心病发病起很大的作用。患者母亲的某些子宫内环境因素也有可能导致胎儿患先心病,主要有药物作用(如苯妥英钠、华法林),子宫内病毒感染(如风疹病毒),还有环境早产、放射线作用、高龄产妇等。先天性心血管病症状由于患者的缺损的大小决定了轻重不同,轻者有可能一点症状没有。患者的症状通常主要表现为疲劳后出现乏力、心悸、气喘、咳嗽,严重的甚至咯血。患者在后期有可能出现发绀以及右心的衰竭,一般会有以下症状,如静脉充盈、水肿、肝大等。老年患者则有可能出现心房扑动颤动和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等导致心律不正常。胎儿心血管畸形在临床上主要是指胎儿在孕妇体内发育不完全所致。据有关机构调查统计显示,近些年

死胎死产的概念及原因

关于“流产”、“早产”、“死胎”的概念和原因 流产指妊娠不足28周,胎儿体重不足1000克而中止者。有些国家和地区将流产的胎龄缩短到20周、体重小于500克者称为流产,妊娠20周至不足28周中止者,不再列入流产范围,而称之为有生机儿。鉴于国情,我国采用前一定义。 流产发生于妊娠12周前者称之为早期流产,发生在妊娠12周至不足28周者称晚期流产。流产又分为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自然流产的发生率占全部妊娠的15%左右,多数为早期流产。流产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遗传基因缺陷自然流产尤其是早期流产时,染色体异常的胚胎占相当比例。早期流产时,染色体异常约占50~60%,染色体异常多为数目异常,其次为结构异常。数目异常有多倍体、三倍体及X单体;结构异常有染色体断裂、缺失和易位。染色体异常的胚胎多数发生流产,极少数可能继续发育为胎儿,但出生后也会发生某些功能异常或合并畸形。若已流产,妊娠产物有时仅为一空囊或已退化的胚胎。 二.外界不良因素影响生殖功能的外界不良因素很多,可以直接或间接对胚胎或胎儿造成损害.可能发生流产的有害物质有化学物质(如镉、铅、有机汞、DDT及吸烟等)和物理因素(如放射性物质、噪音、高温等); 三.母体因素 (1)全身性疾病:妊娠期患急性病,高热可引起子宫收缩而致流产;细菌毒素或病毒通过胎盘进入胎儿血液循环,使胎儿死亡而发生流产。此外,孕妇患严重贫血或心力衰竭时胎儿缺氧,也可能引起流产。孕妇患慢性肾炎或高血压,胎盘可能发生梗死而引起流产。 (2)生殖器官疾病:孕妇因子宫畸形(如双角子宫、纵隔子宫及子宫发育不良等)、盆腔肿瘤(如子宫肌瘤等),均可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而致流产。宫颈内口松弛或宫颈深度裂伤易因胎膜破裂发生晚期流产。 (3)内分泌功能失调:黄体功能不足往往影响蜕膜、胎盘而发生流产。甲状腺功能低下者,也可能因胚胎发育不良而发生流产。 (4)创伤:妊娠期特别是妊娠早期时行腹部手术或妊娠中期外伤,可刺激子宫收缩而引起流产。 4.胎盘内分泌功能不足妊娠早期时,卵巢的妊娠黄体分泌孕激素外,胎盘滋养细胞亦逐渐产生孕激素。妊娠8周后,胎盘逐渐成为产生孕激素的主要场所。除孕激素外,胎盘还合成其他激素。早孕时,如其他激素值下降,妊娠将难以继续而流产。 5.免疫因素妊娠犹如同种移植,胚胎及胎儿与母体间存在复杂而特殊的免疫学关系,这种关系使胚胎及胎儿不被排斥。若母儿双方免疫不适应,则可引起母体对胎儿的排斥而致流产。有关免疫因素主要由父方的组织相容性抗原、胎儿特异抗原、血型抗原、母体细胞免疫调节失调、孕期母体封闭抗体缺乏及母体抗父方淋巴细胞的细胞毒抗体的缺乏等。 早产指妊娠28足周至不满37周之间(196~258日)中止者。此时娩出的新生儿称早产儿,体重小于2500克,发育尚不够成熟。早产约占分娩总数的5~15%,早产儿中约有15%于新生儿期死亡。75%以上围生儿死亡与早产有关。 常见原因有: 一.孕妇方面 1.孕妇合并畸形或慢性病,如病毒性肝炎、急性肾盂肾炎、急性阑尾炎、严重贫血、慢性肾炎、心脏病、性传播疾病及重度营养不良等。 2.子宫畸形包括双子宫、双角子宫及纵隔子宫等;宫颈内口松弛与子宫肌瘤等。

引产证明(完整版)

引产证明 引产证明 二、催产、引产的定义 1、引产: 孕38~40周时,宫颈评分1mg开始,6小时后再用1mg或2mg 国产-米索pge 1、米非司酮、卡孕栓 ④中药: 蓖麻油+炒鸡蛋 促熟灵、安产宁天津王淑霞2、手术: 剥膜、破膜、水囊、海藻棒、气囊、针灸3、引产注意事项 ①循环系统: 催产素有抗利尿、升血压的作用,慎用 ②呼吸系统: 气管炎、支气管炎、哮喘者禁用pgs ③消化系统: pgs可引起呕吐 ④内分泌代谢系统: 高血压、糖尿病、头盆不称禁用pitoin ⑤肾病: 肾功能低下,过强宫缩可使肾衰 ⑥精神病: 能否耐受阴道分娩

⑦其他: 眼压高禁用pgs 第二篇: 引产带来的危害性 引产带来的危害性 重庆现代女子计生科核心提示: 根据社会调查,现在采取引产的家庭一般存在以下几个原因: 胎儿自然终止妊娠、胎儿的性别与父母的期望相左强行引产的、胎儿有畸形等疾病的。 根据社会调查,现在采取引产的家庭一般存在以下几个原因: 胎儿自然终止妊娠、胎儿的性别与父母的期望相左强行引产的、胎儿有畸形等疾病的。 那么引产和堕胎、流产的区别在于,胎儿已经超过了危险期三个月,这个时候一般的清宫手术已经不能保证孕妇的安全,更别提药流了。 这里我找来了相关的资料,只是想让大家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当然我希望在这里不会有哪个家庭做出这样的选择,如果需要做出这样的选择,我希望你能在这里得到相关的知识,让你去决定如何取舍。生男生女都一样!优生优育更重要! 引产发生的原因 虽然各市县都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并采取一定措施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但仍存在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b超机管理不严、对非法从事人工流产的个体诊所和超出许可范围从事计划生育技术的机构的打击力度不够等问题。

米非司酮在利凡诺中孕引产中作用的观察

米非司酮在利凡诺中孕引产中作用的观 察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关键词】引产 利凡诺羊膜腔内注射引产具有简单、方便、成功率高等特点,仍然是目前临床应用最广泛的引产方法之一,利凡诺引产合用米非司酮,与利凡诺合用求偶素引产进行比较,取得了更好的效果,现将资料进行总结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收集自2002年1月~2006年12月在本站引产的孕周在14~32周,年龄16~45岁的健康妇女555例,随机分成2组,观察组为利凡诺合用米非司酮引产组330例,对照组用利凡诺合用求偶素组225例。两组年龄、孕产次及孕周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1.2 方法入站后进行常规体格检查,血、尿、白带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及超声检查,无利凡诺及米非司酮引产禁忌证。观察组排空膀胱,常规消毒腹部皮肤,经腹羊膜腔内注入利凡诺100 mg,同时空腹口服米非司酮25 mg,每12 h再空腹口服米非司酮25 mg,至有规律宫缩(米非司酮总量75 mg)。对照组羊膜腔内注射利凡诺100

mg后即口服求偶素2.5 mg,每天2次,直至有规律宫缩(求偶素总量12.5 mg)。 1.3 统计学方法采用χ2检验,并做统计学处理。 2 结果 2.1 两组引产成功率比较观察组一次引产成功率为99.6%(329/330);对照组一次引产成功率为95.5%(215/225),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 2.2 两组引产所用时间、引产并发症比较观察组所用时间较对照组明显缩短;出血量、软产道损伤及胎盘残留的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见表1。表1 两组引产所用时间、出血量、软产道损伤、胎盘残留比较 3 讨论 利凡诺用于羊膜腔内注射引产,仍为目前最安全有效的常用方法之一。其作用机制为利凡诺直接诱发子宫平滑肌的收缩作用。造成胎盘和蜕膜组织变性、坏死,继而产生内源性前列腺素,软化宫颈并加强子宫收缩,胎盘功能受损后,血中孕酮,雌激素和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水平迅速下降,破坏了妊娠维持机制[1]。米非司酮为孕酮受体阻滞剂,在体内因其取代了天然孕激素受体部位而产生抗孕酮作用,对子宫内膜孕酮有较强的亲和力。由于抗孕酮而引起子宫蜕膜变性,子宫肌兴奋性增强及宫颈软化扩张。服用米非司酮后,对抗了内源性孕酮对子宫肌的抑制作用,使雌孕激素比例增加,使子宫兴奋,阵缩,对各期妊娠均有作用[2,3]。本临床观察中可以看出,利凡诺合用

死胎死婴处置方法

死胎死婴处置方法 在我国逐步走向法制化建全的今天,人们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如何处置死胎、死婴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的问题,在妥善处置问题之前还需要对死胎、死婴的法律界定进行认真的的思考。 死胎、死婴、死产的概念含义。三个词语非常相近,但又有区别。从医学角度来界定,产妇在生产开始之后,胎儿被娩出之前,因某种原因导致死亡的,此时称之为死产,其核心主要是针对生产过程而言;产妇在生产开始之前,因某种原因导致胎儿死亡的,此时称之为死胎,其核心是指胎儿而言。其二者共同之处是在娩出前胎儿已死亡。胎儿在娩出并能独立呼吸后死亡的,此时称为死婴,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此时婴儿已经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关于死胎、死婴的处理,目前国家尚无明确规定,尽管一些地方政府制定了相关办法,如西安市卫生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死胎死婴处置管理的通知》(市卫发[2005]31号)明确要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于临床实施引产术分娩的死胎和正常分娩发生的死婴,应按照医疗废物交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处置,任何医疗保健机构不得将死胎、死婴随意处置。但上述处理办法,法律依据不足。死胎、死婴属孕妇的身体附属物,如同产妇分娩后胎盘一样,应当归产妇所有。对于引产分娩的死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死胎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自然人,家属对自然人遗体享有的权利义务也不适用于死胎;人流、引产、胎死宫内引出的死胎属于病理性医疗废物,应由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集中处置.但从死胎法律属性方面来考虑,死胎的本质属性是物,可按医疗废物处置,而从民法伦理角度来讲似乎不尽人意,因此,从医疗机构实务处理方面来讲确实感到十分为难,盼望国家对此能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对于正常分娩的死婴处理,因死婴从法律概念上来讲已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医院应当尊重产妇及家属的意愿,如果产妇愿意将死婴交由医疗机构处理,则可按有关规定集中处理;如果孕妇患有如乙肝、爱滋病等传染病,死婴有可能受到感染者,应行充分告知,如不按废物处理,有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危害,说服孕妇及其家属,应接受政府倡导的处理办法,即按国家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不管采取何种处理办法,在处理死胎、死婴之前,均应填写《死胎、死婴处理知情同意书》,以免发生医疗纠纷。

先天性心脏病是胎儿期心脏及大血管发育异常而致的先天畸形

先天性心脏病是胎儿期心脏及大血管发育异常而致的先天畸形,是小儿最常见的心脏病,国内调查资料显示:本病在生后第一年的发病率为0.69%,我国每年约10~15万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新生儿出生,由于严重和复杂畸形的患儿在生后数周或1月内夭折(约占死亡的1/3),因此,复杂的心血管畸形在年长儿比婴儿期少见。 怎么会得先天性心脏病? 在胎儿心脏发育阶段,若有任何因素影响了心脏胚胎发育,使心脏某一部分发育停顿或异常,即可造成先天性心脏畸形。这类有关因素很多,可分为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两类,以后者为多见。 内在因素主要与遗传有关,可为染色体异常或多基因突变引起。外在因素中较重要的为宫内感染,特别是母孕早期患病毒感染如风疹、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和柯萨奇病毒感染等,其他如孕母缺乏叶酸、接触放射线、服用药物(抗癌药,抗癫痫药物)等、患有代谢性疾病(糖尿病,高钙血症,苯丙酮尿症等)或能造成宫内缺氧的慢性病等均可能与发病有关。虽然如此,绝大多数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的病因仍然不清楚,目前认为先天性心脏病的发生可能是胎儿周围环境因素与遗传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在孕期就应该积极预防 加强孕妇的保健特别是在妊娠早期适量补充叶酸,积极预防风疹、流感等病毒感染性疾病,以及避免接触与发病有关的因素(如接触射线、服用对胎儿有害的药物等)对预防先天性心脏病具有积极的意义。

有以下症状需警惕 轻症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在临床上可无特殊症状;重症患儿大都在婴儿期即有喂养困难,吸吮数口就停歇、气促、易呕吐和大量出汗、易激惹;体重不增,如扩大的左心房或肺动脉压迫喉返神经则自幼哭声嘶哑、易气促、咳嗽。有青紫者往往发育迟缓,可有蹲踞现象等,缺氧严重者常在哺乳哭闹或大便时突然发生昏厥。 一般在3岁以前发现的心脏病以先天性畸形的可能性为大,婴幼儿期反复出现心力衰竭,提示先天性心脏病的存在,活动或哭闹后出现短暂或持续性青紫,均为先天性心脏病的重要症状。 孩子发育有影响 轻症患儿多正常,重症患儿生长发育较同龄儿差,有青紫者不仅体格发育落后,严重时智能发育也可能受影响,患儿呼吸急促、青紫,在鼻尖口唇指(趾)甲床最明显,可有杵状指(趾),一般在青紫出现后1-2年逐渐形成。心力衰竭者肝脏增大,肝颈静脉回流征阳性。肺部反复出现“肺炎”样体征。同时还有可能伴随先天性畸形如白内障、唇裂、腭裂、多指(趾)等。 诊断依据有标准 对先天性心脏病的正确诊断必须将病史、症状、体征及其他辅助检查经过精密的综合分析,才能得到正确的结论。患儿病史和体征是提示先天性心脏病可

引产死胎及病死婴儿遗体处置告知书及遗体委托处理协议书

根据卫生部有关规定,就引产死胎及病死婴儿遗体处理有关问题告知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病死婴幼儿遗体应当由其监护人妥善处理。患者患有传染性疾病时,死胎及病死婴儿遗体由医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处置,患者不得自行处理。 二、监护人自行处置病死婴幼儿遗体的,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遗弃病死婴幼儿遗体; 2、监护人应当按照《殡葬管理条例》送至殡仪馆火化处理病死婴幼儿遗体。 三、如家属处理困难,可委托医院或殡葬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委托我院处理的,由医护人员联系转运至殡仪馆进行火化处理,费用由病死婴幼儿监护人负担。医院按照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处理遗体费用。病死婴幼儿遗体火化后,骨灰由医院委托殡仪火化人员进行处理。 四、病死婴幼儿遗体处理暂行规定 1、严禁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严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 员从事患者尸体买卖和各种盈利性活动。 2、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尸体出入境 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3、如果因临床、医学教学和科研需要,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医学科研机构以 及法医鉴定科研机构等,需征得家属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人已经阅读并理解上述规定,本人选择: _____(自行处置,由医院处置) 引产死胎已确认并签字_____与当事人关系: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医务人员签字:_____ ___年__月__日__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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