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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施工企业内部承包的合法性及其认定

浅谈施工企业内部承包的合法性及其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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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施工企业内部承包的合法性及其认定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高小威律师

【摘要】内部承包是目前施工企业比较普遍采用的内部经营方式,立法并未禁止但也未确认其合法性,主要因其与挂靠、非法转包之间的界限比较难以认定。本文确认了内部承包的合法性并对内部承包与挂靠、非法转包的界限进行区分。

【关键词】内部承包挂靠非法转包

一、内部承包的定义及其特征

(一)定义及渊源

内部承包,对于大多数的施工企业尤其是江浙一带的施工企业来说并不陌生,是施工企业普遍采取的经营模式。目前并无对内部承包的确切法律定义,一般而言,内部承包指施工企业将其承接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交给其内部职能部门或内部职工负责,由承包合同中的承包方组织人、财、物完成施工,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向发包方缴纳一定管理费的经营方式。承包合同中的承包方一般包括企业内部职工、分公司、项目部等具有隶属关系的企业内部部门或个人,而对于作为公司法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是否可以作为内部承包的承包方则有所争议。

内部承包历来已久,并非近年才出现,只是近几年发展比较迅猛,问题也相对比较突出。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87年,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关于改革国营建筑企业经营机制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施工企业内部可以根据承包工程的不同情况,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的原则,实行多层次、多形式的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以调动基层施工单位的积极性。可组织混合工种的小分队对或专业承包队,按单位工程进行承包,实行内部独立核算;也可以由现行的施工队进行集体承包,队负盈亏。不论采取哪种承包方式,都必须签订承包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这可以说是我国施工企业实行内部承包经营的政策源头。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第41条规定:“承包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健全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搞好企业内部承包。”内部承包在行政法规的效力层级上再次被规定和推广,改革初期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式之一延续至今,并未有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内部承包。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大量民营施工企业为搞活内部经营和扩大产值,也大量采用了内部承包的经营方式。但现今的内部承包与当初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式有所不同的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市场经济的深入与日益和市场不相适应的严格的企业资质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双重资质管理之间的冲突和矛盾造成的。不管如何,迄今为止,内部承包已经是目前国内施工企业普遍采取的经营方式之一。

(二)特征

由于内部承包目前并无精确的法律定义,因此对于其法律特征也有不同的理解。一般而言,施工企业内部承包有如下法律特征:

1、内部承包承包主体的内部性或隶属性

一方面,既然是内部承包,应当体现其内部性,一般来说是与企业有管理上行政隶属关系的部门或个人。分公司的内部承包一般并无异议,作为职工的个人,一般强调其具有劳动关系以体现其内部性。另一方面,内部性也体现在施工企业利用企业规章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对内部承包承包方进行监督管理。

2、内部承包承包客体是特定项目的经营权

内部承包体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经营模式,承包方对特定项目具有相当程度上的经营权和自主权,对于施工的人员、物资、财力等都有自主权,作为发包方的施工企业不得任意干涉。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而言的施工企业内部承包有别于通常意义上的企业承包模式,内部承包与企业承包的关键区别在于前者承包的是工程项目的经营权,而后者承包的是企业的经营权。

3、施工企业仍承担所承接项目的外部责任

内部承包只是施工企业的内部经营行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施工企业作为承包人和作为建设单位的发包人之间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因此与建设单位等外部单位之间的经济责任主要仍由施工企业来承担。

4、在施工企业内部由内部承包承包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施工企业为获取最大经济利益,减少自身的风险和负担,在利益和风险分配上,施工企业一般只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而由承包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对内部承包的各方态度

内部承包是改革之初政府所提倡的,从法律的层面来说也应当是合法的,但缘何会成为让行业相关各方纠结的问题?

(一)立法者

目前并无立法禁止施工企业进行内部承包,但也并未在法律层面对内部承包进行确认和认可。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归根究底是由于法律的滞后和不协调。《建筑法》于1997年颁布至今已逾15年,该法颁布在合同法颁布前,多有与合同法不相适应之处,而且已日益与市场的发展不相适应。《建筑法》规定:“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由此确立了对企业资质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双重管理的模式。《建筑法》第6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被法律所禁止,但是什么是转让、出借资质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并未有明确的解释,在行政

管理、司法实务界历来没有明确的说法,而内部承包是否属于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便成为敏感的话题,法律规定自身的滞后和不明确造成了大量的实务问题,大量的内部承包行为是否合法莫衷一是。(二)行政管理部门

原建设部颁布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施工企业划分了详细的资质序列和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又将资质序列分为不同的等级和承包范围,从而构成了目前施工企业资质的复杂的规定体系。资质管理的规定和标准有其法律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等都为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实际行政管理中却遇到了无穷无尽的问题,挂靠、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等各种旨在违反和规避资质管理规定的方式方法不一而足,多年来屡禁不止,而内部承包也因为和挂靠和非法转包很难区分而处在合法和不合法的中间地带。在滞后的立法和不断推陈出新日益活跃的市场间,行政主管部门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虽颁布各种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各种违法行为多次专项整顿,但可以说效果甚微,吃力也不讨好。而对于内部承包这种应当是合法行为,但却又可能是披着合法外衣的违法行为经营行为来说,其违反资质管理强制性规定极具隐蔽性,行政管理颇有难度。(三)施工企业及行业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面对严格的资质管理制度,面对残酷的市场竞争压力,面对巨大的市场利润诱惑,继承行业发展的长期传统,内部承包的经营模式是大多数施工企业会采用的经营方式,甚至是主要的经营方式,在江浙一带这种经营模式尤为常见,江浙地区高度的产

业活跃度来也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这种模式的优越性,其在减少用工压力、维持业务产值、扩大利润、简化企业管理和维护资质等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是维持其竞争优势的重要法宝。从目前行业来说,因为资质管理、权力寻租等原因,行业利润较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生存艰难。虽一再提倡建筑产业升级,但目前仍然无法摆脱劳动密集型的产业水平的现实,大多数中小企业仍然处在生存和发展阶段也是不争的事实。

(四)司法实务界

资质管理相关规定是现行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这在司法实务中具有较大的法律意义,因此内部承包是否违反资质规定是比较重要的法律定性问题。正因为立法滞后,行政管理左右为难,施工企业普遍采用,在司法实务中对内部承包合法性这一问题的理解也是观点不一。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应当说内部承包本身是合法的,但主要和挂靠、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之间理不清的关系造成了对内部承包合法与非法界定的难题。

三、内部承包合法性的认定

(一)应当认可内部承包作为企业经营行为本身的合法性

笔者认为,首先应当承认内部承包作为一种经营行为本身的合法性,因为在企业内部将工程项目具体交由其内部的部门或人员来完成,企业进行一定的管理,这本身并无违法性可言,企业应当有选择这样经营方式的自由。如2008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2010年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及房屋相关纠纷案件若干实务问题的解答》、2012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均对内部承包的合法性予以认可,至少说明了几点:1、内部承包在实践中较为常见;2、内部承包在实际操作中已经产生了大量纠纷;3、内部承包已经因认识的不一造成了司法审判实务中的裁判标准不一问题;4、目前司法实务中还是比较认可内部承包作为经营行为本身的合法性的。

(二)要认定内部承包的合法性主要是与挂靠、非法转包行为相区分应当来说,符合内部承包只要符合其法律特征都是合法的,而内部承包为各方所纠结主要是因为其可能是合法外衣下行违反资质管理规定之实,其主要表现为借用资质(挂靠)和非法转包。

1、挂靠与非法转包之间的区别。首先,通常来说,挂靠是挂靠人借用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被挂靠人)的资质承接工程并进行实际施工的行为,而非法转包是施工企业作为承包人承接工程后将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转让给转承包人进行施工,施工企业并不进行实际管理也不承担风险而只收取管理费的行为。其次,挂靠与非法转包本身的区分往往也是很难的,但是对于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却是有着截然不同的法律后果。挂靠行为因一开始就是借用资质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而导致承发包双方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而非法转包行为承发包双方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身是有效的,但其将承担的工程非法转包该非法转包行为无效。换言之,转承包协议无效,但并不影响承发包合同的效力。再次,在挂靠情形

下,主要表现为挂靠人不具备相应资质而借用资质,在转包情形下,转承包人有可能具备相应资质也可能并不具备资质。第四,内部承包从表现形式上来看,通常是在施工企业在承接工程后将工程承包给内部承包方,但也不排除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在承接工程前约定将某一段时间内或某一区域的工程内部承包给内部承包方,这并不必然定性为借用资质行为。

挂靠与转包行为之间的区别往往并不那么明显,因为本质上二者承包人都不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承包人的义务,都只是由挂靠人或转承包人来全部完成工程施工,承包人只在表面上与建设单位发生往来。其区分往往只是挂靠人或转承包人介入的时间或其与承包人之间协议签订的先后,而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之间承发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存在借用资质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则往往难以分辨。

2、内部承包和非法转包和异同点。通常来说,非法转包是承包人承接工程后将全部工程转让给第三方(转承包人),自己实际脱离与发包人的合同关系,只在形式上进行配合,而实际由转承包人进行施工并与发包人形成事实上的施工合同关系;而内部承包从形式上也体现为承包人承接工程后将工程全部交由他人完成,承包人并不直接履行施工任务。但二者还是存在着明显的区别:非法转包的转承包人为与承包人一般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劳动关系而是平等关系,内部承包的内部承包方与承包人一般具有劳动关系或隶属管理关系;非法转包一般承包人不进行管理只收取管理费,而内部承包通常会对施工

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

3、内部承包和挂靠的异同点。首先,二者表现出极大的相似性,比如二者都对外表现为一种内部关系,在内部都实行独立核算,内部承包承包方和挂靠人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次,二者也表现出一定的不同性,在行政管理和司法实务的实践中,均曾力图对挂靠行为作出准确的认定以及正确区分二者。(1)原建设部曾试图对挂靠行为进行判定,1999年建设部第53号令《关于若干违法违规行为的判定》第4条主要从产权、统一财务管理、人事关系三个方面进行定性。2008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对挂靠的认定可以说与此规定一脉相承。(2)2004年,原建设部第124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15条从“五大员”是否是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角度进一步确认挂靠行为。(3)2010年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及房屋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从“内部”、承包人的管理两方面对内部承包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认定,同时认为区分内部承包和挂靠的区分标准主要是劳动或隶属管理关系,资金、材料、技术的提供两方面;(4)2012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从“内部”、承包人在各方面的支持两方面为标准区分合法的内部承包和非法的挂靠行为。(5)2012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从“内部”、承包人的管理、对外承担责任三方面认定内部承包行为的合法性,同时对司法解释的条文

进行了阐释,从4个方面对借用有资质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对挂靠进行了列举式认定。

3、笔者认为,内部承包与挂靠、非法转包的区分考虑的重点应当在是否违反资质管理规定和主要合同义务两个方面,挂靠主要违反了资质管理规定,而非法转包主要是对承包人应当自行完成主要工程合同义务的违反,当然非法转包同时也违反了法律对于禁止非法转包的强制性规定,但其主要出发点还是由于承包人应当自行完成主要工程任务。

(1)内部承包与挂靠的区分主要体现在是否违反了资质管理规定。笔者认为,内部承包没有违反资质管理规定,也未违反其他强制性规定,施工企业将工程内部承包给其内部部门或职工并无不可,法律不能对企业的经营方式任意干涉,否则就可能破坏了市场。资质管理规定设立的初衷主要是因为建设工程关系到质量和安全,涉及到公共利益,任意由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借用有资质的企业名义承担工程无疑是有害的。由于挂靠只是借用资质,被挂靠人往往无法对挂靠人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内部承包将工程交由其内部职工或职能部门完成本身就是一种经营方式,企业承接工程后总是要交由实际的人来完成的,关键是内部承包的内部承包方通常都和承包人有隶属管理关系,相对比较稳定,也便于管理和控制,这对于质量和安全等方面并无直接的危害,并未实质性违反资质管理规定的初衷。从另一方面来说,我国普遍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承包人承接工程后将工程全权交由项目经理负责,承包人不进行实际管理,那么也是

可能造成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隐患的。相反,承包人将承接的工程交由项目经理全权负责并自负盈亏,同时不放松对其的管理和监督,不仅无害反而有利。因为内部承包仍然对外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因此内部承包模式下承包人一般都会对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方面进行实际控制和管理,这并未违反资质管理规定和合同的约定。(2)内部承包与非法转包的区分主要体现在对主要合同义务的违反上。内部承包将工程交由内部完成,只是在内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内部激励方式,作为一种经营方式并不违法,也没有违反承包人应当自行完成工程的主要合同义务,承包人仍然实质对工程施工进行管理,只是管理的方式有所不同,内部职工或下属分支机构完成施工任务仍然是承包人自行完成施工任务;而非法转包则是将工程交由承包人外部的第三人完成,也无法对第三人进行有效的管理,及时有管理和监督也属于外部控制而不是内部管理,这违反了承包人应当自行完成工程的合同义务,也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

(三)内部承包合法性认定的实质性要素

笔者认为,合法的内部承包的实质性要素是对承接的工程项目是否存在实际的内部管理,具体表现为:1、内部承包方与承包人间存在内部劳动关系或隶属关系;2、承包人对内部承包方承包的工程进行实际管理。

应当说,内部承包本身的合法性是毋庸置疑的,问题的重点只是在于如何认定合法的内部承包,如何区分合法的内部承包和披着内部承包外衣的挂靠、非法转包等行为。内部承包,顾名思义,在承包人

内部对所承接的工程再进行承包经营。既然是内部行为,承包人应当对承包工程各方面进行管理和控制,否则就不是内部行为而是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外部行为则可能是转包;也正因为是内部行为才不是外部第三人借用资质,否则便是外部第三人借用资质。

1、内部性体现在劳动关系或隶属管理关系之中。

如果内部承包方是个人往往体现为劳动关系,也有实务观点将社会保险列入内部性的判断标准的,笔者认为是否缴纳社会保险不是判断劳动关系的标准,社会保险不应作为判断内部承包的直接标准。我们也可以看到,由于人员的高度流动性,法律也并无禁止劳动者在多家用人单位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不非一定不具有劳动关系,而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也可能只是为了规避法律而签订的形式上的合同。笔者认为,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只是内部承包合法性的表象,仅仅从劳动关系的角度来认定内部承包的合法性无疑是草率的。但是正因为是内部承包,那么内部性无疑还是考量内部承包合法性的必要要素,因此,内部承包方的个人与承包人是否具有劳动关系是必要的条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只是认定劳动关系的参考,却不是认定内部承包的必备条件。另外,笔者认为内部承包方的个人是项目经理还是其他人员在所不论,不应当将内部承包的承包方局限于项目经理。

如果内部承包方是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办事处等内部职能机构,则表现为行政隶属管理关系。正因为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是承包人的内部机构而非外部单位,才让内部承包定性为承包人内部的经营

行为。一般而言,分公司因其自身并非独立主体,对其内部承包的合法性并无异议。而对于子公司来说,笔者认为虽然也是企业的下属部门,但在法律上其主要是股权的联系,子公司作为法律上独立的法人不应当扩大解释为也可以作为内部承包的主体,因为子公司往往没有相应的资质,即使具备相应的资质也是将本该自己完成的工程任务交由独立的第三方而非其内部完成,因此笔者认为,子公司不是合法的内部承包的主体。

无论是劳动关系还是分支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都是内部管理关系的内容之一。当然我们也可以看到,仅凭劳动关系、隶属关系的表象也不足以作为认定内部承包的唯一条件,因为这些都在形式上很容易满足,因此,还应当具备第二个条件:承包人应当对内部承包的工程实施管理。

2、承包人对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安全、工期等方面进行实际管理是内部承包的另一实质性要件

笔者认为,内部承包模式下承包人对其承接的工程进行了实际的项目管理便不能认定为非法转包或挂靠,便是合法的。“以包代管”不是新问题,自内部承包模式有始已来便已存在,但施工企业普遍已认识到以包代管的危害性,因为工程承包人对外仍然要承担责任,而不是实行了内部承包便不用承担责任。

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材料、质量、技术、工期等方面,但因为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承包方具有较高的自主经营权,因此承包人管理的深度并不统一,主要依据内部承包合同确定,但不应当违反法律

规定,管理的深度以监督和控制工程施工符合承包人与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为限。当然,因为监督不力,承包合同中的承包方施工不符合要求导致承包人违约的,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疏胜于堵,确认内部承包的合法性是必要的

正因为内部承包与挂靠、非法转包等违法行为间难以区分的联系,无论从立法的角度还是从实务的角度都不愿意确认内部承包的合法性,而正因为没有明文规定内部承包的合法性也造成了实务中的纠结。法无明文禁止,即应当认为是合法的,内部承包作为内部经营方式本身的合法性无需多言,但只是因为其与违法行为难以区分才成为问题。

笔者认为,疏用于堵,一方面应当明确确认内部承包作为企业内部经营方式本身的合法性,同时也不应当因为其与挂靠、非法转包的难以区分而排斥其对内部承包的合法性的认可。正因为立法者态度的暧昧才造成了很多实务中的问题。内部承包历年以久,是国家曾经倡导的经营方式,而现今也是施工企业普遍采用的内部经营方式,对其进行立法禁止或者继续采取暧昧的态度对建筑行业、对司法行政实务都百害而无一利。

综上,笔者建议,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起草过程中将内部承包列入考虑的范围,确认内部承包的合法性,对其与非法行为的界限进行适当区分。建议条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承包给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并对

工程施工进行实际管理的,不属于借用资质行为。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订立时间:年月日 订立地点:

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内部承包方):施工队编号: 丙方(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自愿纳入甲方工程队编制,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履行合同职责。乙方同意一并完全接受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XXX 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工程协议(具体见附件,附件须由乙方签字确认。)的基础上,甲方内部发包给乙方承包建设。 乙方履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XXX 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工程协议,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效益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该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如果本协议有丙方作为担保人,丙方同意为乙方承包该项目工程发生的所有债务和经济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一条工程名称、范围、内容和方式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包调试、包维护、包验收合格。 乙方按照固定比例上缴管理费,并自主聘用工作人员、自筹资金、自主施工、独

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工程承包内容和条件: 承包内容: 条件:1、合同文件规定的设计图纸未明确但为达到规范要求的、完成该工程所有明示或暗示的辅助工作内容等; 2、根据现场的施工安排和施工工艺、技术、方案、施工措施等需要负责施工事项; 3、若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对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随时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全力配合甲方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工期 开工日期暂定:年月日(具体以业主书面确认的开工今为准)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工期:天。日历天数以上工期已经考虑下列因素: 1、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节假日或公休日; 2、农忙、雨季施工等 2、与其他分包施工工序间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 3、施工变更及应完成本项目业主增加的工程项目; 4、其它不利的条件(不可抗力除外)。 工期调整和保证: 1、甲方根据现场工作面的提供时间,可对合同工期进行相应的调整。若在施工过程当中业主、监理及甲方根据工程总体进度情况要求调整合同工期,则以最终调整后的合同工期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2、乙方按业主和甲方要求的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合同工期。若因乙方劳动力不足、作业能力差,已经或预计会影响作业项目的合同工期时,甲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另派施工队伍进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完工交付,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因工期延误造成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竣工、运营的相关影响及第三方对甲方的索赔等一切损失。 3、如因业主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乙方应按甲方新下达的开工日期进行施工,自行承担有关延期的所有费用。. 、本合同工期为乙方已充分考虑了合同文件的有关内容,并根据乙方自身条件完 4全能满足并达到的工期,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完工交付等全部工作时间,除本合同规定外,不作任何调整。 工程款的收取与支付第三条工程款的收取:乙方所有工程款必须先进入甲方帐户,乙方不得私自以现金1、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乙方或向非甲方帐户转款方式收取工程款,否则一经发现, 2倍的罚款。处以所收款额甲方扣除管理费、工程款的支付:业主拨付工程款到该项目工程专用帐户后,2、 提交其签字的请款书实际发生的相关税费等,剩余工程款由乙方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由甲方审定后送货清单原件等)、民工工资表,合同原件、和付款依据(材料发票。直接支付、民工工资由甲方监督发放,乙方提供民工收到工资的书面材料,并予以公布,3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后期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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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资质等级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其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项目管理、工长施工员、房屋承包时的简单预算员一般不包括招标时的专一预算、材料员、质量员等生产操作、技术和管理工作。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编辑本段资质标准 特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 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4、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5、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四、代表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3项,工程质量合格。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2、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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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合同文件可用于生活中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一旦签订完成需各自遵守其中的条文,参与合同的多方都受到合法的保护与限制。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 (称甲方) 承包方: (称乙方) 经公司全体股东友好协商,决定对公司生产线进行股东内部承包经营,相关事项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会有关会议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则,由全体股东共同签订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由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以下简称承包方)。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市场开发与经营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市场开发与经营 建筑行业是国家支柱行业,同时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建筑行业的兴衰直接影响着国家社会发展。当前国家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为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但与此同时,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利润空间逐渐缩小,整个行业已进入微利时代。过去建筑施工企业单纯依靠设备、劳力就能获取利润,,而当前形势对企业市场开发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把握市场机遇,迅速做大做强,成为了施工企业领导共同关注的问题。 过去建筑市场混乱,行业内价格恶性竞争,潜规则层出不穷。施工企业为了获取项目只能依靠低价中标、幕后交易等灰色手段。企业市场经营开发存在以下问题: 1、市场开发具有盲目性 许多建筑施工企业缺乏战略发展规划,市场开发具有盲目性。没有根据自身企业基本情况确定主营业务与业务开发区域,开发策略。往往是看别人做什么,我也做什么。将自身业务集中在一线城市和沿海发达城市,陷入竞争红海。 2、市场开发缺少组织支撑 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开发市场往往是领导个人单打独斗,依靠私人关系和人格魅力获取市场信息。项目信息来源渠道贫乏,使得企业丧失许多市场机会。企业内部缺乏系统的市场部门、高素质专业的经营队伍。 3、市场开发缺乏制度流程 企业内部没有进行业务总结,制定科学的制度流程。市场开发经常是一个项目一个样,一个人一个样。项目投标匆忙上阵,投标效果不尽理想。缺少市场开发相关的奖惩机制,员工热情没有得到充分调动。 4、市场开发忽视客户关系管理

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对于项目前期开发比较重视,一旦项目中标后,忽视客户关系管理,企业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无法及时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变化,造成项目工期延误,甚至无法及时回收工程款项。 5、缺乏市场宣传、品牌推广 一些建筑施工企业非常重视施工队伍建设,工程技术培育,总是认为专业技术强了,项目单子自然就 多了。殊不知,酒香也也怕巷子深,缺乏市场宣传和品牌推广,仅靠老客户口碑称颂,公司影响度远远不 能达到市场开发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分析,可以从市场开发策略、市场开发组织、市场开发制度流程、市场开发客户关系管 理、市场开发宣传推广几个维度,对建筑施工企业市场开发与经营中影响较大的问题进行控制,采取如下相应对策。 1、 2、市场开发策略与战略发展规划相结合 制定市场开发经营开发策略,需要与企业的战略发展规划相结合。企业战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代进步和企业发展进行调整和重组。这也就意味着企业的市场经营开发策略也要随着企业需求发生改变:企业追求占领市场扩大业务规模,开发大项目。企业为了追求利润,开发精品项目。企业为了进入新的区域或业务领域,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开发联营项目。制定市场开发策略首先要对公司自身实力进行整体把握。公司人员配置、技术力量、项目管理、材料设备情况都是应该考虑的因素。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市场开发策略的制定还要建立在对竞争对手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要在日常工作中搜集竞争对手资料,认真分析他们的经营开发策略、背景关系、市场行为。了解他们的销售团队的人员构成,历史成绩,为将来同台竞技做好准备。此外,制定市场开发策略对建筑市场进行分析判断。施工企业要对区域市场规模、企业集中度、拥有特级、一级资质企业数量。工业建筑、住宅、公共建筑等分支市场业务量,进入退出壁垒、未来市场需求变化,出现的工程项目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都会影响企业市场开发决策。

公司内部承包责任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内 部 承 包 责 任 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年月日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责任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全面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条款,确保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卫生的管理目标,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将工程下达给乙方承包经营并组织施工。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造价: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元。以工程决算为准。 第二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实行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制和项目目标管理制。乙方负责全面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承担所有条款的履约责任和违约、赔偿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条管理目标 1.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确保工程质量验收一次通过; 2.安全目标:实现“五无”(即无残疾、无重伤、无火灾、无中毒、无坍塌)事故,轻伤频率控制20/0以内,重大伤亡事故为零。 3.文明施工目标:创立企业CI形象,施工现场按《江西省建筑工地文明工指南》及相关规定实施,争创文明工地。 4.工期目标:按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约定的工期内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工程项目经营管理权、指挥权和决策权。 2.甲方要协助乙方作好成本核算、质量、安全生产和施工计划组织管理。 3.乙方要自觉遵守当地政府及部门有关规定、市规民约,以及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建设单位拨给的工程款,在甲方管理规定范围内有合理使用权利;在劳动管理规定范围内有选择施工班组的权利。

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协议书最终版

部承包协议书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部承包人: 联系方式:

目录 一、协议书 (1) 1、部承包协议书 (1) 二、通用部分 (8) 1、工程廉洁协议书 (8) 2、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 (10) 3、工程质量管理及保修协议书 (14) 4、劳务(专业)分包管理责任书 (16) 5、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18) 6、纳税人承诺书 (19) 三、专用部分 (21) 1、担保合同 (21) 2、项目部应付款确认表 (26) 3、劳动合同书 (27)

一、协议书 1、部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承包人): 为了贯彻落实项目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强化企业部管理,适应社会市场需求,充分发挥乙方的积极性,在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优质、高效、安全、低耗”地实现建设单位合同的目标和企业效益的最大化,甲方决定实行部承包制。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承包项目名称。项目地点。 二、乙方的承包围: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和变更容。 三、乙方承包本项目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固定上交甲方承包费的经营模式。 四、乙方应按本项目结算总额的 %向甲方上交承包费。 五、合同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的,乙方应交的承包费从建设单位拨付的第一笔工程款中全额扣交。 合同额超过500万元的,乙方应交的承包费从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中逐笔扣交。工程款拨付至80%时,甲方有权将乙方应交的承包费全额扣交。 六、甲方有权对本项目进行全面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收支、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劳务、农民工工资、财务管理、债务清算、纳税、持证上岗、培训教育、合作单位的协调等)。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贪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3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股东内部承包经营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企业股东内部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方:(称甲方) 承包方:(称乙方) 经县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友好协商,决定对公司业务进行股东内部承包经营,相关事项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会有关会议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则,由全体股东共同签订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由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以下简称承包方)。 第二条承包方(乙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企业财务管理:承包经营方(乙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第四条承包方(乙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工商、税务、卫生、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并严格参照行业服务标准,做好服务。 第二章承包基数 第五条承包方每年度的总承包费为人民币万元整,作为公司全体股东的收益,每年分两次付清年承包费,即:月日和月日付清。(注:第一年免交承包费,第二年至第年,每年承包费为万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欠交额日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并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额作扣减承包费,或终止合同。

第三章承包期限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七条合同期满,承包方(乙方)完成上交承包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承包经营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对公司移交给承包方(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监督承包方(乙方)合法经营,不得干预承包经营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为承包方(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承包经营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承包经营方水、电正常供应。 四、协助承包经营方(乙方)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五、协助承包经营方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六、自身的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应由承包方(乙方)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合同期内,对公司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保持设备完好,正常维修费由乙方负责。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及时上报公司股东会审定后报废,不得擅自处理。 二、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三、如经营需要,对公司训练场及主体楼进行改造更新,及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公司股东会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超过15个工

毕业论文,浅谈当前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录 内容摘要及关键字…………………………………………………………………I 一、当前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 (一)重视质量承揽,轻视项目管理 (1) (二)只管工程如何干,不管工程如何算 (1) (三)强调工程进度,忽视工程质量 (1) (四)施工项目制度不健全,各项目管理难以落实 (2) 二、施工项目管理问题的对策 (2) (一)把选准项目经理,建设项目管理层,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 (2) (二)把项目评估、合同签订,作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 (3) (三)把深化责任成本管理,作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3) 1、建立健全项目责任成本集约化管理体系 (3) 2、堵住“四个漏洞”,实行“六项制度” (3) (四)健全组织,明确责任,把项目承揽与管理紧密结合起来 (3) (五)提倡两手抓,一手抓好工程的干,一手抓好工程的算 (3) (六)按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创优 (3) (七)健全施工项目管理制度,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各个环节 (3) (八)提高项目整体素质,为施工企业的强大奠定基础 (6) 十、结束语 (6) 参考文献 (7) 致谢 (8)

内容摘要 工程项目管理对一个施工企业来说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在建筑施工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项目管理制度不完善,成本、进度、质量、安全管理意识薄弱,人才机制不健全、建筑材料质量不过关等问题。为此,必须进一步强化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把项目管理作为施工企业的重点工作切实抓好,提高施工企业的竞争力。本文主要对施工企业在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初步探讨。 关键词: 项目管理问题对策

企业内部承包经营方案.doc

企业内部承包经营方案8 内部承包经营方案 为确保完成各项任务指标,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分配机制,调动各单位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承包形式 对各单位实行风险抵押定额承包。按承包基数进行考核,确保上交,超额分成,欠交自补。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在签订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前,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交清风险抵押金万元。 四、考核项目及奖惩办法 1、承包基数:按月考核,完成承包基数,按岗位工资发放;完不成承包基数,单位承包领导班子成员只发放生活费,每人每月元。全年累计考核,如完不成收入计划,欠交部分用风险金抵补,风险金抵完时应及时补交,否则,终止合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予以解聘。 2、安全:如发生各类特大责任事故,分别扣罚单位承包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工资额的%和年终效益工资的%,并取消年终评选先进资格;各类重大责任事故扣罚单位承包领导班子成员月工资额的%。 3、服务质量:如因服务质量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每发生一次扣罚单位承

包领导班子成员月工资额的%。 4、遵章守纪:凡违反公司管理规定,被通报批评的单位,每发生一次,扣罚承包领导班子成员月工资额的%。 5、年终效益工资及分配办法:年终考核经营效果,超基数部分按%提成奖励。承包领导班子成员年终效益工资,单位正职为副职的两倍,专职书记为承包正职的%,职工年终奖励由公司统一拨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下文处理的单位,扣罚承包领导班子成员年终效益工资的%,并取消当年评先进资格。 7、如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按公司《办法》和有关法规处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对承包方的经营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审计; 3、有权按期足额收取承包费; 4、各单位承包领导班子成员由甲方下文聘任和解聘; 5、认真履行合同,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6、加强管理和服务,帮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完整版

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合同 甲方: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 为加强建筑工程内部承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明确公司与项目承包人之间责、权、利关系,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及地点: 1.2、合同价款(暂定): 1.3、合同工期: 二、承包方式 2.1、乙方承包的工程内容为甲方与(以下称发包方)签订的《合同》(以下称《施工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包括甲方所作出的投标承诺、技术要求、工程质量保修书的承诺、补充协议等与工程有关的权利、义务的全部内容,乙方自愿无条件执行并完成。 2.2、乙方以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的方式,承担全部工程施工,该工程采取由乙方自筹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由乙方承担因本项目承包经营和施工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各种开支费用等,承担承包风险,并享有承包利润,该工程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因该工程导致甲方所受到的处罚)等均由乙方全部享有和承担。 2.3、乙方根据施工需要自行组织施工、管理人员的配备和进驻施工现场,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均由乙方进行管理,发生纠纷乙方负责处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4、乙方是本工程项目内部承包者,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它单位、个人施工或经营。 2.5特别约定: 2.5.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不构成直接的工程款结算关系,如果发包方未能支付工程款,甲方不承担向乙方的付款责任,乙方亦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 2.5.2如果乙方向发包方催要款项需甲方配合,甲方给予协助,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5.3若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保证金、质保金等,乙方应在得到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以甲方名义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5.4乙方不得因发包方违约而向甲方主张权利。 2.6 管理费缴纳: 2.6.1乙方按工程决算总价款(包括附属及零星工程)的%向甲方上缴管理费(不含税,税金由甲方另行代扣代缴),凡因本工程施工而发生的应上缴的各项税、费(包括营业税、所得税等)以及所有项目人员工资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税、费等一切费用;

最全施工总承包12项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施工总承包12项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 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她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得4项以上工程得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得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得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得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得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得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得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得工程技术与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得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得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得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得施工机械与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得4项以上工程得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得房屋建筑工程;

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合同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603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Contract / Document That Can Be Held By All Parties Of Natural Person, Legal Person And Organization Of Equal Subject Acts On Their Establishment, Change And Termination Of Civi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Defines The Corresponding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Participating In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合同通用范本

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合同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协议文件可用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的各方可以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作用于他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明确参与合同的各方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项下承包地位于阿克苏市良种场三大队河滩地与四大队河滩地之间,合同亩数220亩(含大约五六十余亩由甲方开挖的池塘,亩数以实际测量为准,及一栋地暖房屋和一片树林),期限40年,自20xx年1月10日至2049年1月9日止。甲方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上缴任务附合同后。20xx年12月因甲方公司经营计划工作安排,决定实行公司内部承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乙方内部承包原甲方合同项下的220亩土地,双方达

浅谈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

浅谈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 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合理低价中标”法运用于招投标市场后,施工企业中标项目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在此情况下,施工企业只有通过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合理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才能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当中,涵括计划、组织、协调、安全、成本、进度和质量控制等主要管理活动。项目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兴衰、生存和发展。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施工项目的管理。 一、项目前期的准备工作、项目部的成立及目标建立 在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中,将计划的方针、任务目标和措施等逐一加以分解,提出进一步的具体要求,并分别落实到执行计划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在开工前的施工准备阶段,对整个工程施工都要认真细致地作出计划,对各职能部门、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目标的安排落实,让参加施工的每位管理人员及生产者都做到心中有数,生产有目标,施工的整个过程有计划,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是在确定项目经理人选后,应立即着手组建项目经理部,把整个管理框架体系构建出来;其次是施工队伍的选择上,特别在劳务分包队伍的准入制度上把关,经过信誉评价比选合适的队伍,从而组建施工经验和责任心较强的相对固定的班组队伍;再次,组织相关人员熟悉图纸、细化实物指标,通过工程量清单和相应单价对工程进行量化,确立项目组责任和指标,先签责任书后进场施工,掌握发言主动权,避免充忙进场后在后期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再其次是优化施工组织方案,选择科学适宜的施工组织措施,一方面可以保证质量和工期,另一方面可以节省投资;最后是施工中切实进行过程管理,从效益角度来说“管理是第一生产力“,做好每个分项、每个工种、每道工序的控制工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验工计价管理,从而实现项目预期目标。 二、计划及责任分解、落实进度管理 由于工程项目管理涉及相关部门较多,在纵向结构上层次也较多,为防止责任不清造成相互扯皮推诿,工程项目一定要成立一个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成本管理责任体系,必须明确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成本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建立项目成本管理岗位责任制,确定项目管理成员在管理中的具体作用、地位和所负责任。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成本进行全员管理、全过程管理和动态管理。

建筑公司承包协议

四川名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内部承包协议 公司(甲方): 项目承包人(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与发包方就签订了建设施工合同,乙方对该合同的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完全知晓。确保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面履行,乙方自愿承包该项目,愿在甲方的统一管理和监督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现就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如下约定,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定义 1、发包方:本合同所称发包方是指建设单位或业主方。 2、项目承包人:本合同所称项目承包人是指甲方在册的项目经理或甲方公司内部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运作能力的个人。 3、项目: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具体工程。 二、项目具体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工期: 5、工程造价: 6、质量目标:合格。 三、承包范围及费用承担: 1、承包目标:实行全部承包。即乙方自主经营,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本约定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2、、承包范围:以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承包内容为承包范围,承担相应义务。

3、管理费:按工程总造价的% 缴纳管理费。 4、税、费:该项目涉及的所有税款(含企业及个人所得税(应由谁负责?))、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税若遇国家法律法规对税率进行相应调整,税、费也相应进行调整。 5、乙方同意甲方从工程款中优先扣除税费、管理费。(是否应有具体扣除办法?) 四、保证金: 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本承包协议的履约保证金/ 元,该保证金在协议终止后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款项后无息退还。 2、按甲方与发包方的合同要求,该项目需要向发包方交纳/ 万元保证金,该资金由乙方提供和承担。 3、发包方将保证金退还甲方后,项目竣工并结清项目所有应付款项后,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若发包方未退还保证金,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退还保证金,甲方没有向乙方退还的义务。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与发包方的建设施工合同条款的要求,在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消防、文明施工、财务、材料采购、工程结算等方面对乙方工作进行全面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奖惩等。 2、甲方委派技术负责人员,质量管理负责人员,安全管理负责人员等指导乙方的工作。 3、审查乙方聘请的现场管理人员,对他们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实并协助培训和考核。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委派的工程管理人员,有权在技术、质量、安生、进度等方面进行检查督促,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及处罚。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有权终止承包。 5、审批施工方案,审定进度计划、分期成本费用,检查工程进度、安全和工程质量,根据审查、检查情况做出相关建议和纠正错误做法。 6、负责对项目的财务统一管理,资金支出使用进行监控,有权安排财务人员指导、规范财务工作。(是否应有具体流程、管理办法?) 7、对乙方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查证、追究,视情节做出处理或移送司法机关

一张图搞明白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

一张图搞明白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 基础知识普及: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 12 个类别,一般分为 4 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 36 个类别,一般分为 3 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个别专业除外);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都包括哪些: 点击【一级建造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s://www.wendangku.net/doc/1b14601818.html,/category/jzs1?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精选考点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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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 具备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能否承担其承包范围内的各项专业工程?如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能否承担范围内的土方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 答案是:能! 论据1 建设部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论据2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第七条规定: 点击【一级建造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s://www.wendangku.net/doc/1b14601818.html,/category/jzs1?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精选考点完整版

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协议书

内部承包经营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进一步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做好项目合作的经营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将区域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以供经营叶医生牌乳铁蛋白肽,订立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基本情况 1.1甲方同意将位于的交由乙方承包经营使用。 1.2乙方承包后,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 1.3承包期限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二条承包形式及上交款项的支付 2.1承包形式:区域大包制。 2.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向甲方上报产品数量,随即支付相对应金额(首批次以及每月不低于10件乳铁蛋白肽),甲方以收到的金额为准,给与乙方配发相对应的产品数量,中间所产生的运输和中途破损损失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债权债务承担 3.1承包经营期间,项目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纳税,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经营制度经营,自负盈亏。承包后在经营中所产生管理费及其他相关的一切费用,乙方应按时交纳清结各项款项。

3.2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在公司的许可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3乙方在甲方的所授权区域以外的区域违规销售产品,一经查实,将以1比20盒处罚支付给受害区域,并没收乙方所获得的授权区域作为处罚。 3.4甲方的产品严禁在网络上销售,乙方需严格执行,如有发现违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按照窜货制度处罚。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有项目经营方向、方法的监督权及指导义务。 4.2甲方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4.3甲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并按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负责全面经营,自负盈亏。 5.2乙方负责项目的经营、人员的配置管理,并对经营中所有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消防、卫生、税务等事项全权负责。 5.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不得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经营;但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双方承诺 6.1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和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 6.2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公司内业务在同条件的基础上应优先选用乙方承包产品。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中的物资管理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中的物资管理 随着国家持续扩大内需,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正处在迅速成长中,尤其是公路铁路等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基础建设工程不断扩大,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让企业立于不败之地,永葆生机,值得我们施工企业深思,尤其是作为特大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近几年,尤其是国资委成立以来的这几年,随着“国进民退”趋势的加强,中央所属大型国有企业作为“共和国的长子”地位日显突出,企业要做大做强,更要有走出国门的理想,这样才能肩负起建设国民经济的重任。中交一公局作为一家集团化管理的大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经过几代人的艰辛努力,在坚持探索改革发展中走出了一条自己的路子,近年来持续高涨的开发额和不断攀升的利润给我们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发展企业只有居安思危才能基业长青,只有精细化管理才能突出特色,“自强奋进,勇争第一”作为一公局的企业精神,具有其鲜明的特色。一公局的愿景是将以路桥建设为基础,积极拓展相关业务领域,提升产业价值链,以技术和管理为核心驱动因素,以路桥行业的引领者、提升者为目标,将一公局打造成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集路桥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于一身的大型工程企业集团。 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物资管理是企业全面标准化管理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工程物资占施工成本的60%以上,往往是工程核算和项目盈利的关键点,企业的生存法则就是利润,如何增加利润,节约成本,缩减开支不仅是企业管理者需要考虑的问题,更是所有一线物资人员应该努力追逐的目标。项目经理部作为施工组织具体实施者,作为最底层的具体操作层,其盈利能力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状况,物资管理就其整个过程来说,包括编制物资计划,询价、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发放以及账务处理等各个环节,即生产资料从流通领域进入使用领域直到消耗这样一个过程。我认为项目经理部只有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狠抓物资管理,做到精细化管理,标准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压缩成本,降低损耗,才能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使企业永葆生机,立于不败之地。 一、物资管理第一个环节:物资管理人员的配备和组织机构的设置 建筑施工企业最直接的管理模式是直线职能式模式,项目经理部是最直接的操作者,是工程建设的最直接参与者。中交一公局所属各单位都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体,各个单位所属项目经理部都是相对独立的实体。经理部配备五部一室,物资设备部便是其中的一个部门,为了使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物设部通

企业内部承包章程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企业内部承包章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手段强化管理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本企业内部各单位为完成各自承担的生产经营任务,所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来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订立承包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贯彻以责为中心的责、权、利三结合原则,实行有奖有罚、赏罚分明的奖罚制度。 第四条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章基本条款第五条承包合同的范围,包括科研、工艺、工装、零件、部件、物资、设备维修、经营管理、劳务协作等。 第六条数量。 数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 合同双方应明确规定品种、规格、数量、经营管理目标成果等,没有数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七条质量。 质量是检验承包合同完成情况的标准和依据之一。 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质量标准。 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 没有质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八条期限。 期限是对承包合同履行完成预期目标的时间要求,应按工厂年、季、月、旬、日生产、作业经营计划进度要求签订。 没有期限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九条价格。

按照厂内规定核准的价格计算,签订承包合同。 包括零件、部件和劳务以及办公费、旅差费、生产经营管理费、医疗劳动保险费等等一律按厂内核定价格,进行控制结算。 厂内没有规定订价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价,经厂价格管理部门审定。 第十条违约责任。 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负有责任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条例规定处罚。 没有违约责任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一条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当事人应在有效期限内取得有关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由于设计或设计修改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0支付受损方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下只罚赔偿金。 第十三条由于工艺或工艺流程编制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部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方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下只罚赔偿金。 第十四条由供方生产的零部件,虽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调入需方后发现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应通过检验单位复检确定责任。 如属供方的责任,在超过交付合格零部件年合同规定履行期限,按厂内规定价格核算,供方承担支付需方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用厂内支票结算。 属于检验单位调检失误,检验单位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使用工模具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模具不合格,经检查计量单位鉴定后,属于工模具制造单位的责任,使用单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权要求制造单位提供合格工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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