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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中的合谋与监管_一个博弈分析

环境污染中的合谋与监管_一个博弈分析
环境污染中的合谋与监管_一个博弈分析

2009年第1期青海社会科学2009年1月No11,2009Q inghai Social Sciences January,2009

环境污染中的合谋与监管:

一个博弈分析

贺立龙 陈中伟 张 杰

【摘要】当前企业环境污染一定范围内蚕食着我国的经济发展成果。中央政府逐步加强环境保护,但是部分地方政府仍然纵容企业污染,某种程度上这与企业、地方政府在环境污染上的合谋行为相关联。

本文分析地方政府与企业合谋的形成条件,构建企业、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博弈模型,考察中央政府监管、地方政府与企业合谋行为的影响因素,得到了有利于降低合谋行为发生率的关键政策变量,并为构建有效的环境监管机制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环境污染;政府;企业;博弈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2338(2009)01—0033—06

当前环境污染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影响社会安定、危害公众健康的严重不良因素。环境保护与污染监管正引起高度关注,我国“十一五”规划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列为基本国策;环保总局甚至已开始使用“区域限批”①政策;200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环保总局被升级为环保部。尽管如此,部分地区的环境污染防治成效仍不理想,甚至有污染加剧的趋势。某种意义上,我们认为这种态势与企业、地方政府的环境污染合谋行为相关联。因此,我们研究中央政府、企业、地方政府三者之间的博弈关系,试图找到降低企业与地方政府合谋行为发生率的关键政策变量,以改善当前我国的环境污染防治状况。

一、地方政府与企业合谋的经济分析

我们假定,企业、地方政府都是理性“经济人”,目的都是自身收益最大化;企业、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那么,“参与人是否选择合谋取决于合谋的收益和合谋之间分配合谋收益的机制或契约”②。具体来说:第一,合谋的总体收益必须大于未合谋前的各方收益之和,合谋各方收益也均必须大于合谋前各方收益,否则就不存在合谋的诱导因素。因此,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合谋成功,也必须满足合谋收益前后比较的这个假定。第二,合理的合谋收益分配机制或契约,是合谋形成的非充分但必要条件。行为经济学的相关研究表明,过于不公平的分配机制往往会导致合谋破裂。地方政府与企业合谋中的收益分配机制或契约,其平衡或倾斜状况,主要取决于两者对合谋收益的边际贡献以及阻止合谋形成的能力,边际贡献大、合谋形成阻止能力强的一方往往能在收益中分配得到更大的份额。

合谋不仅需要合谋者之间的沟通、协调以求达成收益分配的契约,还需要现实制度与技术条件为合谋提供基础与切入点。考虑到我国的政府体制、法制条件、合谋成本与收益等多重因素,我国地方

本文受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07CJY003)和成都市2007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成科计[2007]10号)的资助。

政府与企业的合谋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政府体制。在环境污染的监管中,若中央环保部门直接负责,信息收集繁杂且容易失真,监管成本将极其高昂,监管成效不佳。因此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设有环保部门,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但是,地方环保部门并非作为中央环保部门派出机构而独立,它也是地方机关的组成部门,实行的既对上级环保部门负责又对地方政府负责的双重领导体制,且官员一般由地方政府任命,经费来源也主要靠地方财政拨款。因此,在地方政府与企业合谋行为发生时,环保部门的监管职能将被地方行政命令所弱化。此外,我国政府对地方官员的考核与选拔,更多关注地方的经济指标,此政绩考核方式也激励了地方官员参与环境污染合谋。因此,监管缺失与政绩导向,往往引致我国地方政府与企业合谋行为的发生。

(二)法制条件。当前我国在防治环境污染方面的法制漏洞,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地方政府与企业的环境污染合谋行为。如《大气污染防治法》第61条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企事业单位,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危害后果处直接经济损失50%以下罚款;但同时我国的《行政处罚法》规定罚款要上缴国库。地方政府领导的地方环保部门,拥有危害结果勘察权与处罚权,但却缺乏收益权。在地方环保监管部门对环境污染行为自行处罚的弹性区间内,地方部门对罚款的自由裁量权,及其与企业合谋收益的私自留存权,客观上营生了一定的合谋行为违规盈余,很大程度上激励着地方政府与企业合谋污染环境。

(三)合谋成本与收益的现实考量。合谋有利于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地方官员的收入水平往往也会随之上升,更重要的是某些官员因良好的经济绩效而得到升迁,这是地方政府的合谋收益。合谋的成本则表现在:合谋造成的环境污染严重到被中央政府发现时,负主要责任的官员可能被撤职或受到其他纪律处罚,如果合谋中存在官员的寻租行为或严重失职行为,还可能受到刑事处罚。但从对我国地方政府参与合谋成本收益的现实考量中发现: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因地方环境污染而受到处罚不多见,即使受到惩戒,处罚力度不大,违规成本低于合谋收益。对企业而言,寻求与政府合谋,可以省去一大笔治污费用,除一些成为地方政府及官员租金外,大部分会转为企业的收益;即使合谋东窗事发,企业受到惩罚,由于以经济处罚为主,且金额较小,违规成本远小于合谋收益。因此,我国地方政府与企业合谋污染环境,面临较大的预期违规盈余的经济激励。

二、企业、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纯策略博弈

企业与地方政府在环境污染问题上的合谋行为,有悖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导向。中央政府从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思路出发,必须加强对地方政府与企业合谋的监管,同时将产生相应的监管成本,因此也就有了中央政府是否选择监管,以及地方政府与企业是否选择合谋的博弈。

在这个企业、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三方博弈中,地方政府与企业的纯策略选择是合谋与不合谋,中央政府的纯策略选择是监管与不监管。假设B、E分别为企业与地方政府合谋时的企业收益、地方政府收益,M为地方政府官员获得的租金,C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与企业合谋的监管成本,R 为中央政府对企业的惩罚,D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及官员的处罚,则三方博弈的效用矩阵如下所示:

表1 纯策略检查博弈矩阵

假定企业、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都采取纯策略,即企业、地方政府或者合谋或者不合谋,中央政府或者监管或者不监管。中央政府的目标是企业与地方政府不合谋,从而尽可能减少环境污染。通过表1分析,可以得出:(1)当B —M >R,且E +M >D 时,无论中央政府是否监管,企业与地方政府都会合谋,因为即使支付中央政府罚金,合谋对企业与地方政府都会有正的收益。(2)当R +D C,且R >B —M 、D >E +M 时,中央政府才有可能监管,如监管成功,企业与地方政府不合谋;中央政府不监管,企业与地方政府合谋。

通过以上的纯策略博弈分析可知,只有提高中央政府对企业的惩罚标准(R )、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及官员的处罚标准(D ),才能增强中央政府监管的经济动力,并在成功监管的前提下,使得企业与地方政府摒弃合谋行为。

三、企业、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混合策略博弈

现实中,企业、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都难以准确判断对方的行为选择,因此通常以一定概率采取合谋或者监管选择,最终达到一种混合策略纳什均衡。通过三方混合策略博弈分析,我们探究与环境污染合谋行为相关的政策变量。

表2 混合策略检查博弈矩阵

设p (z )为中央政府进行监管的概率;p (h )为企业与地方政府合谋的概率;p (s )为中央政府监管成功的概率;企业的期望收益为u c ;地方政府的期望收益为u g ;中央政府的期望收益为u G 。混合策略博弈纳什均衡的具体结果如下:

(一)企业合谋与否选择的均衡条件:p (z )3=B -M

P (s )R

企业的期望收益u c =p (z )×[p (h )×[p (s )×(B -R -M )+(1-p (s ))×(B -M )]]+(1-p

(z ))×p (h )×(B -M )

u c 关于p (h )求导,有:

9u c 9p (h )

=p (z )×[p (s )×(B -R -M )+(1-p (s ))×(B -M )]+(1-p (z ))×(B -M )当企业收益与p (h )无关时,存在

9u c 9p (h )=0,即: p (z )×[p (s )×(B -R -M )+(1-p (s ))×(B -M )]+(1-p (z ))×(B -M )=0得出p (z )3=B -M P (s )R

,p (z )3即混合策略纳什均衡时中央政府的监管概率。如果p (z )=p (z )3,企业与地方政府合谋与否收益相同。如果中央政府选择以p (z )>p (z )3的

概率进行监管,那么企业倾向于选择不与地方政府合谋;反之,中央政府以p (z )

监管,企业会倾向于选择合谋。

此外,从p (z )3=B -M P (s )R

可以分析得到:在混合策略博弈的纳什均衡中,中央政府监管的概率,与企业合谋收益(B )成正比,与政府官员获得的租金(M )、中央政府监管成功的概率(p (s ))、中央政府对企业的处罚额度(R )成反比。企业合谋取得收益越大,意味着环境污染越严重,中央政府加强监

管;企业支付政府官员租金越大,越不愿参与合谋,中央政府监管的概率随之降低;中央政府监管越成功越具威慑力,地方政府与企业合谋的冲动被打压,中央政府也就会减少监管;中央政府对企业的惩罚越大,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合谋的成本越大,企业不愿参加合谋,中央政府监管的概率降低。

(二)地方政府合谋与否选择的均衡条件:p

1(z)3=E+M

P(s)D

地方政府的期望收益u

g

=p(z)×[p(h)×[p(s)×(E+M-D)+(1-p(s))×(E+M)]]+(1

-p(z))×p(h)×(E+M)

u g关于p(h)求导,有:

9u g

9p(h)=p

(z)×[p(s)×(E+M-D)+(1-p(s))×(E+M)]+(1-p(z))×(E+M)

当企业收益与p(h)无关时,有:

9u g

9p(h)=0,

即:

p(z)×[p(s)×(E+M-D)+(1-p(s))×(E+M)]+(1-p(s))×(E+M)=0

解得:p

1(z)3=E+M

P(s)D

,p1(z)3是博弈均衡时中央政府监管的概率。

p(z)=p1(z)3,地方政府与企业合谋与否收益相同。与p(z)3最大的不同是p1(z)3与地方政府官员所获得的租金(M)成正比。地方政府官员获得的租金显示其腐败程度,中央政府因此加强监管不足为奇。若中央政府选择p(z)>p

1

(z)3的概率进行监管,地方政府会倾向于选择不与企业合

谋;反之,若中央政府选择p(z)

1

(z)3的概率进行监管,地方政府会倾向于选择与企业合谋。

(三)中央政府监管与否选择的均衡条件:p(h)3=C

P(s)(R+D)

中央政府的期望收益u

G

=p(z)×[p(h)×[p(s)×(R+D-C)+(1-p(s))×(-C)]]+p(z)

×(1-p(h))×[p(s)×(-C)+(-C)×(1-p(s))] u G关于p(z)求导,有:

9u G

9p(z)=p

(h)×[p(s)×(R+D-C)+(1-p(s))×(-C)]+(1-p(h))×[p(s)×(-

C)+(-C)×(1-p(s))]

当中央政府收益与p(z)无关时,有:

9u G

9p(z)=0,

即:

p(h)×[p(s)×(R+D-C)+(1-p(s))×(-C)]+(1-p(h)×[p(s)×(-C)+(-C)×(1-p(s))]=0

解得:p(h)3=C

P(s)(R+D)

,p(h)3为博弈均衡时地方政府与企业选择合谋的概率。如果地方

政府与企业选择合谋的概率p(h)=p(h)3,那么中央政府无论选择监管与不监管收益相同;如果地方政府与企业选择合谋的概率p(h)>p(h)3,那么中央政府会倾向于监管;如果地方政府与企业选择合谋的概率p(h)

从p(h)3=C

P(s)(R+D)

可知,实现均衡时,地方政府与企业合谋的概率,与中央政府的监管成

本(C)成正比,与中央政府监管成功的概率(p(s))、中央政府对企业以及地方政府的处罚额度(R+ D)成反比。中央政府监管的成本越大,意味着中央政府监管时的收益越低,越倾向于不监管,企业与政府倾向于合谋;中央政府监管成功的可能性越高,对企业以及地方政府的处罚额度越大,意味着中央政府选择监管时的收益越高,越倾向于监管,企业与政府则会倾向于不合谋。

因此,分析了地方政府与企业合谋概率的影响因素,为了实现降低地方政府与企业合谋概率的目标,中央政府可在以下政策因素上加以改进: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成功率;加大对合谋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处罚力度。

四、几点建议

(一)优化监管机制,使企业与地方政府的环境污染合谋行为“无处躲藏”

环保监管与惩戒的一个必要前提是,完善环境法规体系,使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有法可治”。立法实践中,真正贯彻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导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同步进行,对企业原材料供应、生产全过程、产品销售、使用、废弃和处理等一切可能产生污染的来源或行为进行法律约束,建立起以《环境保护法》为核心的比较完整的环境法规体系;执法过程中,应淡化部门痕迹,理顺执法体制,强调环境保护是全社会共同的职责,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

中央政府在与企业、地方政府的博弈中,其监管的成本高低与效果如何,直接关系着企业与地方政府环境污染合谋的发生率。健全与优化环境监管机制,提高中央部门对企业与地方政府的环境污染合谋行为的监管成效,降低其监管成本,会大大防止地方不良合谋行为的发生。当前地方环保部门行政隶属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缺乏监管约束,受经济增长为先的政绩观驱动,往往以牺牲环境来发展经济。因此,除了将环保成果作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指标,当务之急是:改进环境监管部门的组织体系与行政制度,保障环保部门执法独立性,提高其监管效力;建立健全环境信息披露机制,要求企业、地方政府充分公布环境信息,降低中央政府对企业、地方政府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成本;并引入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使诉讼的主体由直接的受害者扩大到政府、环保组织和公民团体;同时建立环境违法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各种社会力量来监督企业、地方政府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加大惩戒力度,使企业与地方政府的环境污染合谋行为“得不偿失”

我国对企业环境违法的经济惩戒如罚款额度普遍较低。如《大气污染防治法》第60条规定,新建的采煤属于高硫分、高灰分的煤矿,不按国家规定建设配套煤炭洗选设施的,可以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但要按规定建设煤炭洗选设施,征地加购买设备就需数百万元,远高于罚款。因此,必须加大惩戒力度,提高环境违法成本,必要时取消人为设定的最高罚款额度,依据经济损失罚款,罚款额度高于环境违法所得,以提高企业“违法不值”的经济预期,充分发挥经济处罚的威慑作用。对造成严重污染后果的企业违法行为,积极采取停产整顿、市场禁入或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

本着严刑峻法、有法必依的原则,大力处罚与惩治存在环境违规行为的地方政府及其腐败官员。在地方政府及官员与中央监管机关的博弈中,经济处罚额度越小,地方政府及官员选择与企业环境污染合谋行为的倾向越高,官员“寻租”行为越严重。因此,加大对环境污染合谋行为的惩戒力度,尤其是提高中央执法部门对地方政府及官员与企业合谋行为的经济处罚标准,对于减少地方政府与企业的不良合谋行为发生率,降低地方经济发展中的环境污染代价,非常必要。

(三)制定与出台激励性的环保政策体系,推动企业市场行为“环保化”

一方面制定绿色标准与认证政策,使环保型企业获得差别优势。当前消费者对“绿色”的辨认能力有限。据国家环境标志认证委员会在上海调查显示,27%的消费者完全分辨不清什么是绿色产品, 58%的消费者只能分辨部分绿色产品,仅有15%的消费者能分辨绿色产品。③因此,倡导绿色消费,必须要制定绿色标准,通过权威的绿色认证、绿色知识的宣传普及,提升消费者的绿色辨认能力。此外,严格绿色标志的审核,杜绝发放环节的腐败现象,严厉打击假冒绿色产品的行为,维护绿色认证的权威性和可靠性,保障环保型企业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实行环保优惠政策,使环保企业获得先动优势。实行环保税收政策,对进行环保但资金缺乏的企业实行税收延付,对从事环保技术创新获得的营业利润实行所得税前抵免,对取得环保认证的产品实行增值税优惠;实行环保投资政策,设立环保技术创新基金,建立关键共性环保技术创新平台,加大对环保技术研发与创新的支持力度;实行环保担保政策,对取得绿色认证的企业在申请贷款时提供政府担保;实行绿色政府采购政策,定期发布绿色产品的采购标准与清单,逐步提高政府采购中绿色产品的比例,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与示范作用。

【注释】

①所谓“区域限批”,是指如果一家企业或一个地区出现严重环保违规的事件,环保部门有权暂停这一企业或这一地

区所有新建项目的审批,直至该企业或该地区完成整改。

②思拉恩?埃格特森著,吴经邦等译.经济行为与制度[M]1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③上海消费市场调查显示“绿色产品”真伪难辨[E B/OL]1htt p://www.ne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414652052.html,,2003-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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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王竹林1绿色经营与企业的社会责任[J]1理论导刊,2003,(5)1

【作者简介】 贺立龙,男,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企业理论与实践。

陈中伟,男,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企业理论与实践。

张 杰,男,产业经济学硕士,成都银行营业部职员。研究方向:银行风险控制。

(上接第24页)起来的低成本优势正在逐步弱化;另一方面,资源、环境、市场的多重约束,也制约了其进一步的发展。为获取资源配置的更多机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生产力是提高边际效率的明智抉择。目前,我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撤退性地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已成必然趋势,但尚未形成所预想的大规模的产业转移。究其原因,虽然中西部地区在承接东部地区产业时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在税收、用地、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但由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自生能力低,相关区域政策力度不够,导致对东部企业而言转移的阻力大于推力和拉力。所以提高欠发达地区的自生能力,提高产业配套能力,改善产业发展软环境,对基于产业转移的区域政策进行创新,将大幅度提高我国产业由东至西的转移速度和转移效率。

随着“万商西进”的推进,2006年8月,西安、深圳、武汉、重庆、成都等9个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共同签署《东中西部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转移战略合作协议》。这次东中西部加工区之间的联手,是在加工贸易领域展开深度合作的一个开始,加工贸易在今后也必将成为产业转移的一个重点。需要强调的是,在产业转移时,中西部地区也应该考虑自身的优势,引进特色优势突出的产业,为经济结构调整和改善产业结构做好铺垫。

另外,政府应加大承接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政府补贴力度。在区域经济政策上对劳动密集型产业给予一定的倾斜,并为转移企业提供更多的企业专项补贴,加大产业转移的推力和拉力,减轻阻力。值得注意的是,要防止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这就要求在加大推进产业转移力度的同时加强产业转移的审核制度和法律规范,避免盲目引进这类企业为产业输入地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社会成本的提高。

【参考文献】

[1]新疆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Z]12008-01-15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1中华人民共和国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Z]12007—02—281

[3]姚慧琴等1中国西部经济发展报告(2007)[M]1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13681

【作者简介】 张婷婷,女,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区域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高新才,男,兰州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环境污染博弈论2

经济博弈论题目: 环境污染博弈论 院系名称:瓯江学院专业班级: ********* 学生姓名: ** 学号:** 电话号码: *************** 电子邮箱: ***************

一、现象描述 假如市场经济中存在着污染,但政府并没有管制的环境,企业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宁愿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也绝不会主动增加环保设备投资。按照看不见的手的原理,所有企业都会从利己的目的出发,采取不顾环境的策略,从而进入“纳什均衡”状态。如果一个企业从利他的目的出发,投资治理污染,而其他企业仍然不顾环境污染,那么这个企业的生产成本就会增加,价格就要提高,它的产品就没有竞争力,甚至企业还要破产。这是一个“看不见的手的有效的完全竞争机制”失败的例证。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乡镇企业的盲目发展造成严重污染的情况就是如此。只有在政府加强污染管制时,企业才会采取低污染的策略组合。企业在这种情况下,获得与高污染同样的利润,但环境将更好。 二、政府监管与企业排污博弈模型 政府 监管不监管 企业 排污-d-m,-h+d+n -m,-n 不排污-c,-h -c,0 三、模型求解和结果分析 对矩阵分析可知,该博弈图不存在纯策略的纳什均衡,现从定义出发求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解。设企业排污的概率为x,不排污的概率为(1-x),政府监管的概率为y,不监管的概率为(1-y),x,分别y满足O(c—m)/d时,企业选择排污 当y=(c-m)/d时,企业对排污与否持无所谓态度。 对y分析,ay/ac>0,即政府的管制概率与企业的治理排污成本成正比,企业的治理污染费用越高,企业越倾向排污,而政府也越倾向于管制;ay/am<0;8y/8d<0,政府的管制概率与企业对自身形象的重视度和政府对其排污的罚金数

十大环境问题原因及解决措施

十大环境问题原因及解决措施 一、噪声污染 原因:交通、建筑 解决措施:为减低噪声对四周环境和人类的影响,主要噪声控制方式对噪声源、噪声的传播路径及接收者三者进行隔离或防护,将噪声的能量作阻绝或吸收 (1)降低声源噪音,工业、交通运输业可以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音源的运动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 (2)在传音途径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传播,改变声源已经发出的噪音传播途径,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以及合理规划城市和建筑布局等。 (3)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护,在声源和传播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声学措施仍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就需要对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护措施,如长期职业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 二、垃圾污染 原因:生活垃圾不经过处理而乱扔乱倒

解决措施:(1)改变生产方式,历行节约资源。通过电视、媒体等多种渠道,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垃圾污染危害性,普及环保知识,宣传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意识。居民应当将垃圾分类收集,自觉减少垃圾产生量,积极使用可降解物品,比如纸制品、木制品等,使垃圾减量化方兴未艾。尽量购买使用绿色认证产品、无公害产品,形成一个绿色进家庭,家庭爱环保的良好氛围。 (2)政府实行收费政策 三、土壤污染 原因:(1)汽车排气:汽油中添加的防爆剂四乙基铅随废气排出污染土壤,行车频率高的公路两侧常形成明显的铅污染带。(2)固体废弃物:堆积场所土壤直接受到污染,自然条件下的二次扩散会形成更大范围的污染。(3)撒放农药、化肥:属农业区开放性的。 解决措施:防治土壤污染的首要任务是控制和消除土壤污染源,对已污染的土壤,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清除土壤中的污染物,控制土壤污染物的迁移转化,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的农产品。(1)科学污水灌溉:工业废水种类繁多,成分复杂,有些工厂排出的废水可能是无害的,但与其他工厂排出的废水混合后,就变成有毒的废水。因此在利用废水灌溉农田之前,应按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规定的标准进行净化处理,这样既利用了污水,又避免了对土壤的污染。(2)合理使用农药:合理使用农药,这不仅可以减少对土壤的污染,还能经济有效地

水污染案例分析教学内容

水污染的事例及治理措施 一、关于无锡水污染的案例 事件概述: 2007年5月29日江苏省无锡市城区大批市民家中自来水水质突然发生变化,并伴有难闻的气味,无法正常饮用,市民纷纷抢购纯净水和面包。而自来水 公司已经采取了所有能够使用的过滤和净化手段,几乎不计成本,但还是难以从根本上除掉臭味。 污染原因: 由于前几年江苏省发文要求无锡市禁止开采地下水,无锡居民的生活用水全部来自太湖。蓝藻每年都会暴发,但这次规模最大,对自来水供应的影响也最严重。入夏以来,无锡市区域内的太湖水位出现50年以来最低水位,加上天气连续高温少雨,太湖水富营养化较重,诸多因素导致蓝藻提前暴发,影响了自来水水源地水质。根据专家的意见,这次沙渚水源地水质异常,主要是水中含有的蓝藻死亡腐烂,快速消耗水中的溶解氧,导致水体缺氧性腐变,再加上太湖水位下降导致取水口太湖底泥上泛,从而使水体产生异味。据专家介绍,从太湖来讲, 水中的营养性物质氮、磷的含量较高,这为藻类的生长和大量繁殖创造了有利的内部条件,今年以来,气温偏高,水位较低,藻类便大量繁殖,再加上它有随风向、湖流漂移的特性,因此,气温偏高是“蓝藻疯长的主要原因”。无锡梅梁湖水域较易发生藻类集聚现象,集聚后,藻类会逐渐死亡,导致水体产生臭味。 而且,对于太湖蓝藻接下来的走势和监测数据显示,以及之后几个月气温升高, 太湖蓝藻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应对措施 1、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根本上控制污染源,在环太湖流域淘汰污染企业,加 快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要求市自来水总公司全力以赴,不计成本采取技术措施强化处理,提高自来水出厂水质。 2、严格保护饮用水源,确保群众饮水安全,严历打击危害饮用水源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拆除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 3、加大资金和技术的支持力度。 4、尽快建立有权威的太湖流域管理机构,对于管理太湖这样的跨行政区域的河

环境污染治理与规制博弈研究文献综述

环境污染治理与规制博弈研究文献综述 杨怡 【摘要】由于环境污染,多年来污染事件频发,土壤污染、空气污染、河水及海洋污染、土地荒漠化、水资源短缺、生物多样性锐减等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我国也开始越来越重视环境污染治理与规制博弈研究,研究角度和层面多种多样。本文从理论和实证研究两个角度出发,对今年来国内外学者关于环境污染治理与规制博弈研究的文章进行了归纳总结,从而为此类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环境污染治理博弈分析环境规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呈现高速增长的趋势,被誉为世界经济的“火车头”。然而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我国的环境资源也急剧恶化。多年来,我国环境保护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环境保护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存在着复杂的博弈关系,致使环境污染严重事件时常发生,不少地方环境污染在治理后不久即又反弹,环境保护陷入了“污染-治理-在污染-再治理”的困境。一下是我所总结的有关环境污染治理的研究成果,为此类研究提供参考。 一.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 环境问题一直为世人所关注,经济学一直有关于经济福利和自然资产储备之间的关系的探讨,有关环境经济方面的文献可以追溯到很多的历史文献。早在20世纪20年代,阿瑟·庇古就有把污染看做是外部性的思想。格雷和候特陵分别在1914年和1913年对可耗竭资源如镁金属矿藏的折耗程度做过分析。而关于增长的极限的分析则早在19世纪就由约翰·斯图拉特·穆勒做出了。但环境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资源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很早引起人们的重视。有关环境与经济的综合理论体系的形成只是近30年才逐渐形成,并在80年代末当焦点转移到可持续发展这一主题时学者们对于环境与经济增长特别是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才开始重视,中国学者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关注相对更晚。文献表明中国学者对环境污染问题的研究更多的是90年代才开始,有关研究成果多是近几年才大量涌现。 关于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研究最早始于1994年由Selden和

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及治理对策

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及治理对策与所有的工业化国家一样,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是与工业化相伴而生的。50 年代前,我国的工业化刚刚起步,工业基础薄弱,环境污染问题尚不突出,但生态恶化问题经历数千年的累积,已经积重难返。50年代后,随着工业化的大规模展开,重工业的迅猛发展,环境污染问题初见端倪。但这时候污染范围仍局限于城市地区,污染的危害程度也较为有限。到了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环境污染渐呈加剧之势,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使环境污染向农村急剧蔓延,同时,生态破坏的范围也在扩大。时至如今,环境问题与人口问题一样,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两大难题。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多项进展,但形势仍然非常严峻。大气污染程度在加剧,北京成了世界上尘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之一。水环境污染也日益突出。环境污染从城市向农村扩展。某些物种灭绝、植被破坏、土地退化,以及全球性的环境问题正严重地威胁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改善。据我国专家偏保守的估计,每年由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2000亿元,占我国1992年国民生产总值(GNP))的9% 左右。国外有的报道称,中国正在成为公害大国”。 1.1城市环境污染态势 (1)大气污染十分严重。 我国大气污染属于煤烟型污染,以尘和酸雨(二氧化硫)污染危害最大,并呈发展趋势。城市尘污染。据参加全球大气监测的北京、沈阳、西安、上海、广州5个城市的监测资料表明,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均浓度分别在200?550卩g/m范围内,超过世界卫生组织(WHO)卫生标准60?90卩g/m3勺3?9倍,这5个城市全被列入世界污染最严重的10个城市之中,北京是世界上尘污染最严重的首都之一。 酸雨污染。由于我国迄今尚未对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采取有效措施,而煤炭消耗量不断增加,造成区域性大面积酸雨污染严重。广东、广西、四川盆地和贵州大部分地区形成了我国西南、华南酸雨区,已成为与欧洲、北美并列的世界三大酸雨区之一。酸雨危害十分严重。除西南、华南酸雨区之外,近年来又逐渐形成了以长沙、南昌为代表的华中酸雨区,以厦门、上海为代表的华东沿海酸雨区和以青岛为代表的北方酸雨区。

环境污染案例水俣病公害讨论参考答案.docx

环境污染案例水俣病公害讨论参考答案

实习三环境污染案例讨论【目的要求】熟悉环境污染案例的调查分析方法;了解环境污染所致公害事件的危害性及防治。 【案例】水俣病公害事件 【资料1】水俣湾位于日本九州岛西侧不知火海东岸。水俣市是以新日本氮肥厂为中心建立起来的市镇,人口大约10万。 1956年4月,一名5岁11个月的女孩被送到水俣工厂附属医院就诊,其主要症状为脑障碍:步态不稳,语言不清,谵语等。在以后的五周内,病儿的妹妹和近邻中的四人也出现了同样的症状。1956年5月1日,该院院长向水俣市卫生当局作了报告,说“发生了一种不能确诊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流行”。因这些人的症状和当地猫发生的“舞蹈病”症状相似,又因病因不明,故当地人称这为“猫舞蹈病”或“奇病”。 经过工厂附属医院、市卫生当局、市医院及当地医师会的调查,发现儿童及成年人中都有病例发生,初步调查共发现了30例患者,其中一部分自1953年就已发病并多数住在渔村。过去对这些患者的诊断不一,有的被诊断为乙型脑炎,有的被诊断为酒精中毒、梅毒、先天性运动失调及其它。因患者发病时期正赶上各种传染病流行期,且呈地方性和聚集性,故判定为一种传染病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问题讨论1] 1.为什么当时会判定在人群中流行的病为传染病?(因患者发病时期正赶上各种传染病的

流行期,且呈地方性和聚集性,故判定为一种传染病。) 2.要找出引起本事件的原因,应作哪些调查? (应做病例-对照研究和现况研究,获得病因线索后,再用群组研究和实验研究证实)请设计一个调查方案?(调查目的:寻找该病的致病因素,疾病在人群中的分布规律及疾病前的状态,并证实病因,根据调查结果,采取措施,消除污染源,改造环境,控制并消除疾病的发展。调查方法:采用病例-对照研究和现况研究,获得病因线索后,再选用群组研究和实验研究证实。调查内容:水俣湾环境污染源调查及环境监测;人群患病情况调查;致病因素的调查及实验证实。具体方法:1、选择病例:医院病例、人群中的全部病例、新发病例、死亡病例;2、对人群进行询问,了解其饮食、劳作等习惯与情况;3、对患病及暴露人群、暴露环境中的表现出病态的生物,如鱼鸟猫等进行监测,如体液、组织中的有害物质浓度; 4、人群中患病率的测量,人群及动物机体功 能的测量;5、水俣湾一带水域及居民生活居住地区周围环境中污染源的调查。) 【资料2】 1956年8月熊本大学医学部成立水俣病研究组,对流行原因进行了调查。他们发现早在1950年,在这一水域就曾发现异常现象:鱼类漂浮海面,贝类经常腐烂,一些海藻枯萎。1952年发现乌鸦和某些海鸟在飞翔中突然坠入海中。有时章鱼和乌贼漂浮于海面,呈半死状态,以至儿童可直接用手捕捞。到1953年,发现猫、猪、狗等家畜中出现发狂致死的现象。特别引人

水俣病案例分析

实习三环境污染案例讨论 【目的要求】熟悉环境污染案例的调查分析方法;了解环境污染所致公害事件的危害性及防治。 【案例】水俣病公害事件 【资料1】水俣湾位于日本九州岛西侧不知火海东岸。水俣市是以新日本氮肥厂为中心建立起来的市镇,人口大约10万。 1956年4月,一名5岁11个月的女孩被送到水俣工厂附属医院就诊,其主要症状为脑障碍:步态不稳,语言不清,谵语等。在以后的五周内,病儿的妹妹和近邻中的四人也出现了同样的症状。1956年5月1日,该院院长向水俣市卫生当局作了报告,说“发生了一种不能确诊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流行”。因这些人的症状和当地猫发生的“舞蹈病”症状相似,又因病因不明,故当地人称这为“猫舞蹈病”或“奇病”。 经过工厂附属医院、市卫生当局、市医院及当地医师会的调查,发现儿童及成年人中都有病例发生,初步调查共发现了30例患者,其中一部分自1953年就已发病并多数住在渔村。过去对这些患者的诊断不一,有的被诊断为乙型脑炎,有的被诊断为酒精中毒、梅毒、先天性运动失调及其它。因患者发病时期正赶上各种传染病流行期,且呈地方性和聚集性,故判定为一种传染病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问题讨论1] 1.为什么当时会判定在人群中流行的病为传染病?(因患者发病时期正赶上各种传染病的流行期,且呈地方性和聚集性,故判定为一种传染病。) 2.要找出引起本事件的原因,应作哪些调查?(应做病例-对照研究和现况研究,获得病因线索后,再用群组研究和实验研究证实)请设计一个调查方案?(调查目的:寻找该病的致病因素,疾病在人群中的分布规律及疾病前的状态,并证实病因,根据调查结果,采取措施,消除污染源,改造环境,控制并消除疾病的发展。调查方法:采用病例-对照研究和现况研究,获得病因线索后,再选用群组研究和实验研究证实。 调查内容:水俣湾环境污染源调查及环境监测;人群患病情况调查;致病因素的调查及实验证实。具体方法:1、选择病例:医院病例、人群中的全部病例、新发病例、死亡病例;2、对人群进行询问,了解其饮食、劳作等习惯与情况;3、对患病及暴露人群、暴露环境中的表现出病态的生物,如鱼鸟猫等进行监测,如体液、组织中的有害物质浓度;4、人群中患病率的测量,人群及动物机体功能的测量;5、水俣湾一带水

环境案例分析

纸厂与环境保护法的案例分析! 来源:作者:日期:10-01-21 光明造纸厂位于某河流中上游。1998年6月,环境监测站对该造纸厂的污水进行监测,发现该厂对所排放的污水的净化处理不够,多种污染物质的含量严重超标。遂向该厂提出限期治理的要求,但光明纸厂不予理会,没有采取任何净化措施。1998年10月,市环保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征收排污费,但该厂领导却以经济效益不好为由,拒绝缴纳。 环保局在多次征收未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光明纸厂缴纳应缴排污费。 问题:市环保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 答案:本题关于污染环境拒交排污费争议问题。环保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合理的。 征收排污费是我国环保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治理污染,改善环境。《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超标准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制定规划,进行治理。” 因而,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污设施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经环保部门或其指定的监测单位核定后,作为征收排污费的依据,由环保部门按《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征收。本案光明纸厂不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行为是错误的。至于该厂提出的“企业效益不好,无力支付”的理由,是不能支持的,因为我国的环境 保护法并没有这类可以免费的规定。 案例分析题 1、【案情】 某市郊四个村委会起诉位于该市郊的水泥厂。原告诉称,被告在生产水泥过程中超标排放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农作物生长和人畜健康,给原告造成了损害。因而请求赔偿11年的经济损失共约693万元,水泥厂停产或搬迁。被告辩称,水泥厂因建于十年动乱时期,初期的确有超标排污问题,但自《环境保护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公布以来,经过治理,排尘已经达标,成分性能与一般尘土相同,而不是水泥粉尘,因此不必承担责任。该市中院审理此案,认为原告起诉依据是以硅酸盐水泥粉尘为研究对象的试验结论,而调查化验发现被告排放粉尘主要为未经煅烧的生料粉尘。生料粉尘的危害尚无确切研究结果和定论。原告无法提供确切证据,因此不予完全支持。而被告以前确实曾有长期超标排放的行为,因此判决被告赔偿该时期的损害,并一次性赔偿原告35万元。 【问题】

中国环境污染治理方法、现状及对策

中国环境污染治理方法、现状及对策张小溪南开大学经管法试点班2004级【内容摘要】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障碍。本文试图通过对国内外治理环境污染的制度安排的理论分析,针对中国实际情况,对相应政策在中国的可行性作出分析,并提出解决中国环境问题的制度安排设想。【关键词】污染税排污权交易税费并行企业和家庭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向周围环境排放污染物,如废水、废气和废渣等,这些污染物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或者环境容量,就会破坏环境。环境问题的经济学症结是市场负外部性。所谓外部性(externality)是指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对其他消费者或生产者产生的超越活动主体利益范围的影响。负外部性则是指那些有害的影响。由于污染者的私人行为产生的污染物不仅对其本人、而且对其他人也造成了危害,其私人活动的边际社会成本大于边际私人成本,即实际承担的私人成本低于其应该承担的社会成本,生产者私人成本的节约是要以造成社会污染为代价,社会要为污染支付外部成本。哈丁《公有地的悲剧》∞对其作了很好的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人口的不断增加,环境的污染破坏也越来越成为人们所关注和探讨的问题。针对环境污染问题许多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本文将从理论分析出发,探讨一个适合我国社会现实情况的解决办法。一、环境污染治理基本方法1.政府

行政法规(传统手段)根据理性行为假设,假定人们对法律是熟知的,对自己在一种法律关系中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是清楚的,会通盘考虑使用法律行为所引致的法律后①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生物学家G哈丁教授就人口资源关系等问题.于1968年撰写了一篇题为“公有地的悲剧”的论文。阐明在公有地自由使用的社会里,每个人都在追求利益最大化,所有人争先恐后追求的结果最终是整体的崩溃。493果,并作出恰当的有利于实现自己利益的行为选择。因此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一个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制定行政命令。行政命令型环境政策是通过各类环境法规与环境标准的制定与强制执行达到一定的环境控制目标,污染者为避免法律制裁必须采取措施(inputcontr01)。这种政策目标明确,效果迅速而明显。比如法律可能要求一个城市需设定一个特定类型的污水处理厂,或者要求钢铁厂过滤其产生的黑烟,或者汽车制造商们为汽车装置特定的废气控制设施。.这是一种显而易见的方法,但是政府行政法规的治理方法又存在一些问题。这一方法最要害的地方是,专f-j带rJ定控制污染的特定方法会妨碍企业内部自觉寻求最有效率的控制手段。而且,通过计算得出何种控制污染的措施是指的很不值得的、考虑外部成本后计算得出产量具体应该是多少都不是容易的事情。回答这类问题需要由企业自身提供控制方法的成本和收益的具体信息,而这些

环境污染及例子

环境污染及相关例子 环境污染是指由于对生态系统有害的物质进入环境后对生态系统造成的干扰和损害的现象,简称污染。具体来说就是,有害物质或有害因子进入环境并在环境中发生扩散、迁移、转化,并跟生态体统的诸要素发生作用,使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对人类以及其它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环境污染有各种分类: 按环境要素分: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 按人类活动分: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 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电磁波)固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 环境污染导致全球10大环境问题 第一、气候变暖 首先导致炎热。全球温度增长实际测量表明,全球总体温度的增长趋势十分明显。近年来,气温在持续地激烈上 升。热浪已经开始出现,科学家们认 为,如果全球变暖问题没有得到处 理,此类热浪将更为常见。2003年夏 天,欧洲遭受了一股强大的热浪, 35000人因此丧生。 其次气候变暖会导致冰川消融, 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冰川都在融化,其 中很多融化得特别快。坦桑尼亚的乞 力扎罗山,过去白雪皑皑,冰川覆盖, 久负盛名,现在积雪融化,冰河退缩 严重。 还导致生物锐减。世界上许多物种如今正受到气候变化的威胁,其中有一部分已经灭绝。

气候变暖还导致洪水、干旱、飓风等极端天气。例如今年泰国的洪水,美国的飓风,都导致大量的人物和财产的损失。 第二、臭氧层破坏 臭氧层是地球的保护伞,它阻挡了太阳99%的紫外线辐射,保护地球上的生灵万物。臭氧层浓度每减少1%,太阳紫外线辐射增加2%,皮肤癌就会增加7%,白内障增加0。6%。现在全世界每年死于皮肤癌症的有几十万,患白内障的病更多。紫外线辐射还能破坏植物光合作用和授粉能力。最终降低农业产量。现在科学家考察发现,在北美洲,欧洲,新西兰上空,保护地球的臭氧层正在变薄,南极上空的臭氧层已经出现了一个"空洞",科学家真的要"补天"了。 第三、生物多样性减少 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的生态功 能。由于环境污染,导致生态环境 严重破坏,从而导致生物多样性减 少。据科学家统计,现代生活中物 种以100~1000倍的自然速率消 失,这是从6500万年前白圣纪末期 恐龙绝迹以来,动植物最大量灭绝 的时期。物种灭绝的根本原因是人 类导致了动植物生存自然环境的恶 化。导致畸形 第四、酸雨蔓延 酸雨危害是多方面的,包括对人体健康、生态系统和建筑设施都有直接和潜在的危害。酸雨可使儿童免疫功能下降,慢性咽炎、支气管哮喘发病率增加,同时可使老人眼部、呼吸道患病率增加。酸雨还可使农作物大幅度减产,特别是小麦,在酸雨影响下,可减产 13% 至 34%。大豆、蔬菜也容易受酸雨危害,导致蛋白质含量和产量下降。酸雨对森林 和其他植物危害也较大,常使森林和 其他植物叶子枯黄、病虫害加重,最 终造成大面积死亡。 例如,在德国西部,估计近10 年来已有12%的森林受害;瑞典每年 由酸雨造成的木材损失达460万立方 米。 还有30多年来,瑞典1/5左右 的湖泊严重酸化,湖水PH值降至5。 0以下,鱼卵多已不能正常孵化

当前我国环境污染治理的主要思路和对策

二、当前我国环境污染治理的主要思路和对策 (一)我国环境污染治理的思路设计1、环境污染治理体系的建立。良好的环境污染治理体系必须具备的要素:完善的法律结构、先进的技术手段、充分竞争的市场和高效的政府,这些要素需要按照效力、公平、效率和弹性原则进行配置。通过在政府、媒体、企业和社会公众之间建立起有效的制度安排,包括合作机制、参与机制、奖惩机制、监督机制,实现要素在不同的治理主体间的合理配置和运行,并渗入市场调节和政府监管两种治理模式的共同作用,从而达到环境污染治理的成效。2、环境污染治理决策的制定。环境污染治理决策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决策要考虑不同区域的利益代表,兼顾不同社会阶层的需求,尤其是弱势群体,真正体现多样性和代表性的原则。3、环境污染治理手段的确定。在治理手段上,要综合采用政府管制与市场交易两种制度;技术、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形成以政府为引导、市场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机制。此外,政府要建设环境保护信息平台,建立公开有效的信息接收和传递、发布渠道,广泛接纳社会各界的有益建议,接受来自群众和企业的监督。 (二)我国环境污染治理的基本对策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环境治理模式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和全过程控制的转变。国家应该通过各种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以循环经济为主线的经济发展模式,以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达到通过生产环节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的目的,完成环境治理模式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和全过程控制的转变。2、在污染末端治理中深化市场机制,建立“谁治理、谁收费”制度。污染者付费,是在污染末端治理中深化市场机制的重要基础条件。应合理确定污染治理的收费标准,逐步达到补偿合理成本略有盈利的水平,以实现“谁污染、谁治理”制度向“谁治理、谁收费”制度的转变,并通过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领域。3、广泛发挥各种群体在环境污染治理的积极作用。环境污染治理中,每个群体都是生力军,如非政府组织,他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成靠政府的统一管理无法实现的信息传播与资源动员活动,对某些具体环境污染问题和治理政策的持续关注使其能够整合相当的人力、物力进行自发的监督、研究和联合治理行动。我们应该通过制度创新来激励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包括完善对非政府组织的登记管理制度,在政策、资金和信息等方面积极引导和扶持。

最近环境污染案例

广西紧急处置贺江水污染事件 广西贺江水污染环境事件发生后,广西壮族自治区于6日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全力确保沿江及下游地区群众饮用水安全。 据自治区有关方面介绍,7月1日,贺州市贺江部分河段网箱养鱼出现少量死鱼现象,市环保局立即对水质进行检测,未发现水质异常。6日凌晨4时左右,自治区环保厅对贺州市送来的水样检测结果发现,其中贺州市(贺江上游)与广东省(贺江下游)交界断面扶隆监测点水质镉超标1.9倍、铊超标2.14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指示立即启动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应急响应,成立自治区处置工作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尽快查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控,确保人民群众用水安全。 目前,各项处置工作已在开展中。按照泛珠三角区域内地九省(区)应急联动机制要求,广西立即将此次突发环境事件情况通报广东省政府。 广东停饮贺江水 根据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的最新检测结果,6日上午6时发现的广西贺江上游水体污染,初步认定有害物质是铊和镉。目前广东未接到人畜伤亡报告。 当天上午,贺江下游的广东封开县南丰镇河段出现少量鱼类死亡现象。当天15时,省环境监测中心的水质应急监测车到达现场,对贺江水质进行在线监测。结果显示:贺州南丰交界断面铊浓度为0.00022毫克/升,超出标准1.2倍;镉浓度为0.0034毫克/升,达到II类水标准限值;封开贺江江口电站断面铊浓度为0.00005毫克/升,镉浓度为0.0001毫克/升,未超标。 据封开县委宣传部介绍,封开县已紧急通知贺江、西江沿线下游群众和自来水厂,要求停止饮用贺江水源、不要食用贺江鱼类等水产品。省环保厅领导及专家组已赶到封开县开展污染应急处置工作,制定了有关应急监测方案,从贺州、南丰交界断面至西江德庆水厂吸水口设定了11个监测断面,每小时采样一次并监测。

环境与资源保护案例分析题

1、武胜县冷冻三厂被判赔偿损失案 【案情】1996年四川省武胜县张明学自筹资金购买了100吨铁船1只,船内设养鱼舱5个,养鱼水面积9 3.5万平方米,于同年5月投入嘉陵江养鱼,船体距上游武胜县冷冻厂排污口100米左右。1997年10月1 7日上午9时许,县冷冻厂检修机器,清洗高压储液氨桶,清洗的污水直接流入嘉陵江,进入张明学的养鱼舱内。10时左右,鱼开始跳动、死亡。12时许,舱内鱼大部分死亡,共约5570斤。张明学获知情况,立即请县环保局卫生防疫站、公安局派员现场察看,经环保监测人员采集水样化验:县冷冻厂排污口处污水每升含氨氮1737.374毫克,张明学船舱内养鱼水每升含氨氮129.30毫克,其中,非离子氨浓度每升水1. 62毫克,超过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非离子氨浓度应当小于每升水0.02毫克的80倍。武胜县法院审理认为:县冷冻厂超标排污使部分江水变质,变质江水进入养鱼舱内,是张明学饲养的鱼类死亡的直接原因,应当依法赔偿张明学的经济损失。为此,依照《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之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思考题】 1、作出此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构成是什么? 【法条链接】 《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以罚款。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形式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完全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于承担责任。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计算。 【法律分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由水污染引起的公害民事责任案件。因此在本案中,直接涉及到了《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七条、四十一条和《水污染防治法》第四章“防止地表水污染”的相关规定。在本案中,依照《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环境民事责任的追究,往往多法并用。一般会涉及到《环境保护法》、《民事诉讼法》、相应的环境保护或污染防治单行法,有地方法规的还要参照地方法规。 2、平湖蝌蚪索赔案之评析 【案情】浙江省平湖师范农场特种养殖场(以下简称“养殖场”)位于平湖市钟隶镇西,原属校办企业,199 1年4月,经批准成立独立法人企业。同年,该养殖场建成1万平方米的养殖场,并且申领了河道取水证,开始了该场两年试养成功的美国青蛙的养殖与育种。至1993年春,该养殖场被中国特种经济动植物协会定为全国美国青蛙育种基地,面向全国供种,当年养蛙净收入25万元。但是,从1993年冬季开始,该养殖场发现,取水河道被工业废水污染,而且,污染状况越来越严重。后经嘉兴市环保局监测查明:该养殖场取水河道的污染物来自位于取水河道上游的嘉兴市步云染化厂、步云染料厂、步云印染厂、向阳化工厂和高联丝绸印染厂5家企业(以下简称“5企业”),该5企业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染化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特别是1993年和1994年的染化废水比上年增加1万吨,导致下游7个乡约135万平方公里的水域受到污染,水质由我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中的II-III类下降为V类;其中,约53平方公里的水域受到严重污染,水质远远劣于V类。因此,该重污染区域内的河道水体,已因该河CO

环境污染和防治措施

姓名:白冬梅 学号:5503211074 班级:应用化学112班 环境污染和防治措施 摘要:环境问题被提出并且受到公众广泛的关注,绝不是偶然的现象,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那就是全球生态危机日益严重:热带雨林的大量砍伐、生物物种消亡迅速、酸雨的大肆扩撒、臭氧层的不断扩大、温室效益的气体逐渐增加、海平面的日渐上升等。维护生态平衡成为当前最热门的话题。 关键词:环境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大气污染防治 上个世纪,人类社会的文明得到了飞跃的发展,科技飞速进步。人类用环境的代价换来了社会的进步。今天我们享受物质文明的时候,被污染的环境也同时在向我们索要代价。环境遭到的破环已经达到了刻不容缓的程度。 一、土壤污染 土壤是指陆地表面具有肥力、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表层,其厚度一般在2m左右。土壤不但为植物生长提供机械支撑能力,并能为植物生长发育提供所需要的水、肥、气、热等肥力要素上。近年来,由于人口急剧增长,工业迅猛发展,固体废物不断向土壤表面堆放和倾倒,有害废水不断向土壤中渗透,大气中的有害气体及飘尘也不断随雨水降落在土壤中,导致了土壤污染。土壤污染是指由于自然及人类活动所产生的污染物质进入土壤,其数量和速度超过土壤容纳能力和净化速度,使土壤自然动态遭到破坏,功能失调、质量恶化,导致植物产量和质量下降,引发水体或者大气的次生污染,并最终对动物和人类构成危害的现象。

由于具有生理毒性的物质或过量的植物营养元素进入土壤而导致土壤性质恶化和植物生理功能失调的现象。土壤处于陆地生态系统中的无机界和生物界的中心,不仅在本系统内进行着能量和物质的循环,而且与水域、大气和生物之间也不断进行物质交换,一旦发生污染,三者之间就会有污染物质的相互传递。作物从土壤中吸收和积累的污染物常通过食物链传递而影响人体健康。 土壤污染物大致可分为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两大类, 无机污染物主要包括酸、碱、重金属盐类、含砷、硒、氟的化合物、放射性元素铯、锶的化合物等;有机污染物主要包括有机农药、酚类、石油、合成洗涤剂以及由城市污水、污泥及厩肥带来的有害微生物等。当土壤中有害物质过多,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就会引起土壤的组成、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微生物活动受到抑制,有害物质或其分解产物在土壤中逐渐累积,通过“土壤——植物——人体”或“土壤——水——人体”间接被人体吸收,危害人体的健康。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土壤污染和危害的认识, 重视土壤安全。 土壤污染的预防措施:(1)加强宣传、监督和管理,依法预防:各部门应加强对土壤污染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同时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和健康意识,建立和完善土壤污染防止、控制和治理的有关法规和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 如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农用灌溉水质标准、工业三废排放标准等;(2)加强土壤污染的调查和监测, 建立土壤污染监测、预报和评价系统: 在研究土壤背景值、通过调查摸清我国土壤污染总体状况的基础上,研究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质量监测、评价标准和预报系统;(3)发展清洁生产,消除污染源:在工业方面应认真研究和大力推广闭路循环、无毒工艺,控制“三废”的排放。在生活污染方面加强分类回收和净化处理。在农业生产中,加强污灌管理,严格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做到因土因植施肥,积极推广应用生物防治措施,发展生物高效农药;(4)植树造林,保护生态环境:土壤污染是以大气污染和水污染为媒介的二次污染为主,植树造林一方面可净化空气,降低大气污染而引起的土壤污染,另一方面还可以涵养水分、调节气候、防止水土流失和保护土壤的自净能力。 对于被污染的土壤或进入土壤的污染物,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综合治理:(1)生物修复:土壤污染物质可以通过生物降解或植物吸收而被净化。蚯蚓就是一种能提高土壤自净能力的环境动物, 被人们誉为“生态学的大力士”;污染严重的土壤还可改种非实用的吸收能力强的植物等来修复土壤;(2)施用化学物质,降低重金属的可溶性,减少植物的吸收;(3)增施有机肥料,改善土壤有机质和养分,增强自净能力;(4)调控土壤氧化还原条件,使有些重金属转化为难溶太沉淀物,控制起迁移和转化;(5)改变轮作制度,引起土壤环境条件的变化,消除有些污染物的毒害;(6)换土和翻土,此法只适宜轻度污染的土壤和小面积的改良;(7)实施针对性措施,对于重金属污染土壤的治理主要通过生物修复、使用石灰、增施有机肥、灌水调节土壤E h 等措施降低或消除污染;对于有机污染的防治主要通过增施有机肥、使用微生物降解菌剂、调控土壤pH 和Eh 等措施,加速污染物的降解,从而消除污染。 二、大气污染 大气污染是随着产业革命的兴起,现代工业的发展,城市人口的密集,煤炭和石油燃料的迅猛增长而产生的。近百年来,西欧,美国,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大气污染事件日趋增多,世界上由大气污染引起的公害事件接连发生,例如:英国伦敦

环境污染案例三

案例三:北京1月份持续25天雾霾天气 2013年北京的雾霾和空气污染治理 (分析知识点: 政府经济职能、外部性、公共物品等) 北京1月份持续25天雾霾天气 2013年北京的雾霾和空气污染治理 2013年1月份,北京持续雾霾天气,一个月北京市雾霾天气的天数达到25天,只有5天空气是相对比较干净的。2013年北京雾霾天气是北京市区和周边的污染排放造成的。北京市应对雾霾天气启动应急减排措施,空气污染治理已非常严峻。 北京雾霾天气成因 今年北京天气空气污染特别严重,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这样重度污染呢?北京雾霾天气成因都有哪些?现在的气候特点,北方给北京带来沙尘暴的地区很多在冰雪覆盖下,2013年北京雾霾天气是北京市区和周边的污染排放造成的,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第一、机动车排放的尾气污染,在当前气象条件下,机动车排放是大气污染最主要的来源。 第二、工业废气,北京市的工业废气排放是造成北京市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

第三、各类工地的土石方、渣土运输和拆迁企业,是扬尘污染的最主要来源。 第四、燃煤排放的废气,虽然1月份正处于采暖季,燃煤污染是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但是,北京市历年来都是如此,以前都没有这么严重的雾霾天气,原因是以前前面三点原因的印象小一些,所以综合起来,各方面的因素加在一起,就形成了北京长时间持续的雾霾天气。 针对北京的雾霾形成原因,针对性的空气污染治理 今年1月以来,北京市出现了两次明显的空气重污染过程,其中,1月27日至今,北京市已经连续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级别,形势严峻。知道了形成雾霾天气的原因,就可以进行针对性的空气污染治理。 以下就是北京市专门针对雾霾天气的治理措施:北京市三成公务车停驶,103家重点排污企业停产,所有渣土运输车停止上路行驶。昨日上午,北京市政府召开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工作电视电话紧急会议,要求在此前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基础上,立即启动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应急减排措施,并至少实施到周四24时。 根据市政府要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各区县、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30%的公务用车。市交管局将对已经报至地区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停驶牌号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停驶规定的公务用车,要每天上报市政府,给予处罚。

环境污染事件案例分析

环境污染事件案例分析 近些年来中国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经济日益繁荣,国力日益强大,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带来大量的环境污染与破坏,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也给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十分严重的影响,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危害和影响触目惊心,并呈增长之势,引起社会高度关注,造成恶劣影响。现对近些年来发生在国内的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进行梳理,挑选五则,总结如下: 一、案例 (一)、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案 2 004年2—4月,四川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将工业废水排入沱江干流水域,造成特大水污染事故,给成都、资阳等5市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经济损失。经农业部长江中上游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评估,仅天然渔业资源损失就达1569万余元。宋世英、张明、张山分别作为青白江区环保局分管环境监测、环境监理、污染管理的副局长、环境监测站站长和环境监理所所长,违反相关的职责规定,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未能及时有效地预防、阻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9月9日,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分别对涉及沱江水污染事故的被告人何立光、吴贵鑫、李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和被告人宋世英、张明、张山等环境监管失职案做出一审判决。相关责任人最高获刑5年,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二)、浙江东阳画水镇化工污染

2005年4月1 0日,浙江省东阳市画水镇爆发大规模冲突。东阳市政府将数家化工厂、农药厂迁到当地建成“化工工业园”。据农民投诉,自从化工厂迁入后,环境严重污染,稻田不生,山林被“毒死”。农民因不满化工厂污染环境,占据化工厂,与入厂警察发生冲突,致数十人被打死,逾千人受伤,遭推翻或破坏的警车多达数百部。(三)、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2 005年11月1 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污染事件的主要原因:一是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二是吉林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三是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和股份公司对环保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对吉化公司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及时督促采取措施。四是吉林市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建议采取措施。五是吉林省环保局对水污染问题重视不够,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准确地报告水污染程度。六是国家环保总局在事件初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提出妥善处置意见。据此,给予12名事故责任人做出党纪、政纪处理。其中:吉林市环保局局长吴扬,对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吉林省环保局局长、

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分析练习题: 1、农民郭某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挖了一个养鱼池进行甲鱼养殖。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废水排放渠距离养鱼池只有50米远。郭某听说食品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水中有很多营养物质,于是萌发了引废水养甲鱼的想法。一天夜里,郭某偷偷扒开食品有限公司的排污渠将废水引入自己的养鱼池。第二天郭某养的甲鱼开始死亡,五天内全部死光。经评估,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郭某认为损害是由食品有限公司废水污染所致,于是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关于“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人民法院以该案属于环境污染案件,尚未请求环保部门处理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问:(1)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2)食品有限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答:(1)人民法院的裁定不合法。因为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民事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环境监督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食品有限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首先应明确的是污染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我国法律规定的环境侵权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制。即因污染环境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即使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具备免责条件。而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为:(1)不可抗力; (2)因受害人自身引起的;(3)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因此,食品有限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2、某市甲养殖场承包了水库的600亩水面养殖淡水鱼。乙造纸厂位于距水库2000米处,自投产后第一年有一定数量的污水沿河道排入水库。甲养殖场共向水库投放鱼苗10万尾,投资8万元。1989年10月,甲养殖场工作人员发现水面上漂浮了很多死鱼,经打捞共有1000余条。养殖场当即通知乙造纸厂,并要求赔偿损失。乙造纸厂认为其排放水量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且已交排污费,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环保局调查后认定鱼死的原因是造纸厂排污所致,但造纸厂排污确实合乎国家规定的标准。养殖场多次找环保局要求解决,但始终没有结果,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造纸厂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答:造纸厂应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应明确的是污染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我国法律规定的环境侵权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制。即因污染环境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即使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具备免责条件。而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为:(1)不可抗力;(2)因受害人自身引起的;(3)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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