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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部及系统网站管理办法

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报告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 中电建…2012?498号 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各成员企业(单位),西藏代表处:?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 暂行办法?已经集团公司第十七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电建 2012年12月28日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结合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的学术、技术水平的评价,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人才流动和参加学术技术活动的依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实行评、聘分开。 第三条国家统考和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和评审,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具有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政工系列高级资格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中初级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一级企业法律顾问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二级及以下企业法律顾问的评审权和审批权。 第五条第三、四条范围之外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经征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可委托具有评审权的机构进行委托评审。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集团公司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管理办法(DOC70页)

精心整理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1目的 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对新建火电机组整套试运(168小时试运)及移交生产的质量管理,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提高新建火电机组投产水平,保证机组23职责3.13.1.13.1.23.23.2.13.2.23.2.33.2.43.3项目公司 3.3.1负责组建试运指挥部,组织新建机组整套试运工作。 3.3.2负责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条件的自检。 3.3.3负责组织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中质量问题处理。 3.3.4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新建火电机组168小时试运条件的检查工作。 3.3.5督促试运指挥部组织168小时试运验收签证。

4分部试运、整套试运和168小时试运质量验收程序 4.1新建火电机组在移交生产前,应完成分部试运、整套试运和168小时试运工作,并办理质量验收签证手续;未办理签证手续,不得进入下一步试运程序。 4.2由试运指挥部组织和协调机组移交生产前试运及各阶段的交接验收签证工作。试运指挥部下设分部试运组、整套试运组、验收检查组、生产运行组和综合管理组。 4.2.1在单机和分系统首次试运前,由分部试运组组织核查单机试运和系统试运应 4.2.2 4.2.3 3-3)。 4.3 4.3.1 其他有关事宜。 4.3.2机组完成整套试运后,启委会应召开末次会议,审议机组整套试运和移交生产条件情况的汇报,协调整套试运后的未完事项,决定机组移交生产后的有关事宜,主持办理机组移交生产交接签字手续。 5整套试运和168小时试运验收标准

5.1机组进入整套试运前条件: 5.1.1试运指挥部及各组人员已全部到位,职责分工明确,各参建单位试运组织机构已上报试运指挥部并公布,值班人员已上岗。 5.1.2各项试运管理制度和规定以及调试大纲、调试措施等已经审批发布执行。5.1.3建筑、安装工程己验收合格,满足试运要求;厂区外与市政、公交、航运等有关的工程己验收交接,能满足试运要求。 5.1.4 5.1.5 1 2 3 4 5 6 7 8 9)除灰和除渣系统。 10)废水处理及排放系统。 11)脱硫、脱硝系统和环保监测设施等。 5.1.6整套试运计划、重要调试方案及措施己经总指挥批准,并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完成安全和技术交底,首次启动曲线已在主控室张挂。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建方案设计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建方案 一、集团公司的名称、性质 (一)名称 集团公司的中文全称: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称:中电投集团公司;英文全称:China Power Investment Corporation,缩写:CPI。 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为母公司组成企业集团,名称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简称:中电投集团。依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章程,经母公司批准,集团成员单位的名称可冠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字样。 (二)性质 集团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组建后,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下简称有关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逐步进行改组和规。二、集团公司的组建原则、方式和成员单位 (一)组建原则 1.政企分开。集团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不承担政府职能。

2.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按照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济的要求,调整结构,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集团公司依照《公司法》对有关企业逐步进行改组和规,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4.提高竞争能力。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集团公司以资本运营为主要经营手段,精干主业,分离辅业,提高综合实力。 5.稳步实施。集团公司的组建和结构调整,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逐步推进,稳步实施,保证安全生产、队伍稳定和正常经营。 (二)组建方式 集团公司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组建集团公司所涉及成员单位的有关国有资产(含国有股权、下同)均实行无偿划转,不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遗留问题逐步清理,妥善处理。有关财务关系的划转,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三)成员单位 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包括5个全资企业、31个部核算单位、46个控股企业和15个参股企业(附后)。

华润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办法 二○○二年元月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为了实现“通过坚定不移的改革和发展,把华润建成在主营行业有竞争力和领导地位的优秀国有控股企业,并实现股东价值和员工价值最大化”的历史使命,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合理分配资源,健全和完善集团投资管理体制,客观评价项目,促进投资决策的程序化、科学化,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一级利润中心及其控股公司进行的投资活动。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投资活动的形式包括新建投资项目和收购、兼并等资本项下的经济活动;己有业务因扩大规模而需再注资也包括在内。 第三条投资活动的基本目的在于顺应经济发展需要,适时调整集团业务分布,不断提高资产质素与盈利能力,保持连续健康发展,实现集团在不同 时期的发展战略目标。 第四条集团的投资活动要与集团的发展战略相吻合。 行业战略:集团业务的有限度相关多元化与利润中心的高度专业化; 区分香港主业与内地主业;努力成为行业领导者;在发展中调整,以 新业务带动发展;形成多元化的相关优势和协同作用。

地域战略:立足香港,面向内地,在保持香港业务稳定的基础上利用 资金优势、体制优势与桥梁优势拓展内地业务,投资内地,在未来五 年内再造华润。 财务战略:执行稳健的财务政策;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形成资金优势; 利用有限责任分散风险,建立稳固防火墙;严格财务管理,加强审计 功能。 人才战略:广纳人才,内部培养提拔为主;建立目标文化;深入持久 地改革机制;加强培训、沟通,加强团队建设,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与员工价值最大化的统一,形成“大华润”。 组织战略:统一调动资源,形成主业,形成统一的管理方式;由集团 负责管理战略发展、负责主要管理人员的任免与提拔、负责财务政策 的制定与资金调配、负责预算审批与评价考核、负责内部资源的调配、 负责对外形象宣传;集团要更精干,利润中心要更具竞争力。 第五条一级利润中心及其控股公司的投资活动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有利于在自身所处的行业内提高市场份额,增强竞争能力,提高盈利能力。 严禁投资与自身业务或发展方向无关的项目。 第六条集团严格依据业务分类对各一级利润中心分配资源来支持其投资活动。即: 1.集中资源重点发展明星类业务,在符合投资条件情况下尽可能满足 投资需求,以加速发展。 2.配以必要资源支持现金牛类业务,维护其市场地位与盈利能力。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投资项目的管理和运作,落实投资管理责任,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保障投资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投资,是集团总部和所属企业作为法人主体,通过各种筹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债务重组等形式所进行的为实现特定目的和预期收益的经济行为,主要方式包括: 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科技开发等进行的投资,以及利用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投资。 ㈡股权投资:通过独资、控股、参股形式投资设立新公司,或者购买其他公司股权、认购增资、债转股等方式以取得所投资公司全部或部份经营管理权及经营收益权所进行的投资,包括(不限于)

兼并、收购以及对所投资公司进行的增资、扩股等。 ㈢资本市场投资: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财务性、保值性投资。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投资应符合以下原则: 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㈡符合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 ㈢有利于提高集团整体资源效率和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资金使用效益,并有预期的投资收益或社会效益; ㈣符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投资决策程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托管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投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董事会行使投资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投资风险评估委员会(简称风评委),负责投资项目风险评估,风评委由集团分管投资的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投资发展部、财务部、纪检办公室等部室负责人、其他相关人员及外部行业专家组成。 第六条集团投资实行业务管理。按职能分工进行归口管理,按权限行使职权。集团总部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集团投资发展部负责投资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进行对外投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每一年度编制所有投资项目的分析报告,以加强过程控制;项目投资完成(退出或清算完毕)后,应及时编制单个项目的后评价报告。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每年10月份应编制下一年度重大投资计划,并报集团投资发展部审查、汇总,投资发展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重大投资计划,编制集团年度重大投资计划,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后,作为年度投资控制总量。 第三章投资审批流程及权限

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含所属子公司)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即对能单独控制、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或能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股东大会、董事会、各子公司是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章程》授予的权限进行投资决策。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和股权处置应遵循的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公司整体持续较快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 3、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出资人资本安全; 4、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

任。 第二章对外投资方向 第五条对外投资的方向 1、具备相当规模,适合整体经营,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投资。 2、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且对所属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 3、市场前景较好,与主营业务关联度不大的社会通用性业务,鼓励引入外部增量资金,利用企业现有存量资产的投资。 4、利用社会资源,发挥企业优势,预期投资回报率高的收益性投资。 第三章对外投资权限与审批决策程序第六条集团作为对外投资主体。集团所属子公司原则上不得进行对外投资。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其对外投资权限要按照经《公司章程》的规定权限执行。 第七条以集团为主体的投资项目和以所属子公司为主体的投项目不论规模大小,一律由集团董事会审议,并报来宾市国资委审批。 第八条追加投资项目要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程序由资产管理部同有关部门审查后,提交董事

中国五大电力集团简介

中国五大电力集团简介 2010-02-16 17:20 中国五大电力集团 五大电力公司是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5家发电公司。 1、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20亿元。 截至2008年底,集团公司资产总额2842亿元,可控装机容量为51990MW,权益装机容量为40116MW;其中水电机组10539MW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20.3%;火电机组41123M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79.1%;风电机组328M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0.6%。核电机组1350.8MW,占集团公司权益装机容量的3.37%;集团公司包括213家成员单位,15家参股企业,职工总数为104018人。 集团公司资产分布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等地,拥有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电霍煤露天煤业股份公司、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6家A股上市公司;拥有在香港注册的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并通过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拥有在香港上市的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及致力于为香港提供电力的中港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拥有承担流域开发的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拥有在电力设备成套服务领域中业绩突出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拥有大型煤炭企业中电投蒙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19个已建成的1000MW以上的大型电厂;拥有控股的山东海阳核电项目,等比例控股的辽宁红沿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以及在广西、辽宁、湖南、吉林、重庆等省市进行了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参股5个运行核电厂和3个在建核电项目。

xx集团投资管理办法

xx集团投资管理办法 (试行) 第1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提高对外投资效益,建设坚实的产业发展和资本运作平台,为控股子公司创造有利于良性发展的空间,协助控股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根据《天津市建委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天津市房地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是指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因经营需要进行的基本建设投资,以及以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向境内外其他单位的投资,主要方式包括: (一)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投资。 (二)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投资收购、控股、参股其他企业。 (三)集团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他法人单位、自然人共同投资建立新的企业。 (四)集团公司及子公司购买股票(股权)、债券等有价证券。 第三条 投资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必须有利于集团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结构的优化;必须有利于规模效益的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增强。 第四条 子公司是指由集团公司作为股东,单独持有该公司50%以 上的股权,或具有实际控制力和重大影响的企业。 第五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集团所属子公司,上市公司原则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投资运营管理是指投资过程的管理。为保证投资运营质量,集团公司对投资实行预算管理。投资单位既是投资项目的实施者,又是投资运营管理的责任者。因此,投资单位必须落实投资运营管理的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对投资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应承担的责任。 第七条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经营者是投资运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 集团公司的投资管理部代表集团公司行使控股股东权责,

五大电力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以下为五大发电公司及所属电厂,基本列举了全国的发电厂家。各地热电企业、自备电厂、地方所属电厂不在其中。 五大发电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 华能集团所属电厂: 华能丹东电厂华能大连电厂华能上安电厂华能德州电厂华能威海电厂华能济宁电厂华能日照电厂华能太仓电厂华能淮阴电厂华能南京电厂华能南通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华能长兴电厂华能福州电厂华能汕头燃煤电厂华能汕头燃机电厂华能玉环电厂华能沁北电厂华能榆社电厂华能辛店电厂华能重庆分公司华能井冈山电厂华能平凉电厂华能岳阳电厂华能营口电厂华能邯峰电厂 大唐集团所属: 长山热电厂湖南省石门电厂鸡西发电厂洛阳首阳山电厂洛阳热电厂三门峡华阳发电公司河北马头电力公司唐山发电总厂北京大唐张家口发电总厂兰州西固热电有限公司合肥二电厂田家庵发电厂北京大唐高井发电厂永昌电厂北京大唐陡河电厂南京下关发电厂安徽淮南洛河发电厂保定热电厂略阳发电厂微水发电厂峰峰发电厂含岳城电站天津大唐盘山发电公司内蒙大唐托克托发电公司保定余热电厂华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阳城国际发电有限公司辽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发电运营中心长春第二热电有限公司晖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第二发电厂台河第一电厂江苏徐塘发电有限公司安徽省淮北发电厂安徽淮南洛能发电公司安阳华祥电力有限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公司华银电力株洲发电厂华银株洲发电公司金竹山电厂华银金竹山火力发电厂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耒阳发电厂灞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灞桥热电厂陕西渭河发电厂陕西延安发电厂陕西韩城发电厂永昌发电厂甘肃甘谷发电厂甘肃八0三发电厂甘肃连城发电厂甘肃兰西热电有限公司广西桂冠电力股份公司桂冠大化水力发电总厂广西岩滩水电厂陈村水力发电厂王快水电厂张家界水电开发公司贺龙水电厂鱼潭水电厂陕西石泉水力发电厂石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碧口水电厂百龙滩电厂 华电所属: 1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3 华电财务有限公司 4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5 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6 北京华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7 河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8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在建) 9 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在建)10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扩建)12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13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14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扩建)15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16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扩建)17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18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扩建)19 安徽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在建)20 宁夏中宁发电有限公司(在建)2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2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4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扩建)25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26 铁岭发电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介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称国家电投,成立于2015年5月29日,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合并重组而成。集团注册资本金450亿元,资产总额7223亿元,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亿元。是五大发电集团中唯一拥有核电控股投资运行资质,也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水电、火电、核电、新能源资产的综合能源企业集团。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司规模 中电投是五大发电集团中唯一的核电运营商,于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时继承了原国家电力公司所有的核电资产,包括多个内陆和沿海厂址资源,是中核集团和中广核集团之外,国内第三张核电运营牌照的拥有者。然而,相比于老牌核电央企中核与中广核,无论在核电运营经验是还是核电规模上,中电投都显得力有不逮。 国家核电则是有技术而无资质。国家核电是三代核电技术 AP1000的受让方和国产三代核电技术CAP1400/1700的牵头实施单位和重大专项示范工程的实施主体,拥有较强的核电设计研发能力。合并后,新公司将集核电研发、工程建设、运营管理能力于一身,真正成为与中核、中广核分庭抗礼的第三极。

合并之后,中电投和国家核电将作为国电投的两家子公司。两者的分工是,中电投负责常规电部分,国家核电负责核电部分。 该集团注册资本金450亿元,资产总额7223亿元。拥有火、水、核、新能源并举的电力产业格局,清洁能源比例最高。电力装机容量9668万千瓦,清洁能源比重占38.47%,煤炭产能7440万吨,电解铝产能272万吨。 此外,国家电投在五大发电集团中唯一拥有核电控股投资运行资质,是经国务院授权引进核电技术、推进三代核电自主化的实施主体、主要载体和研发平台,也是国家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科技重大专项CAP1400、CAP1700的牵头实施单位和示范工程实施主体。控股运行或在建辽宁红沿河、山东海阳等核电站,拥有一批沿海和内陆储备厂址。 集团境外资产分布在日本、土耳其、巴西、几内亚等24个国家和地区,涉及电力项目投资、技术合作、工程承包建设等。拥有7家上市公司,包括2家香港红筹股公司和5家国内A股公司。

中石油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文件 中油计〔⒛10〕10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已经集团公司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投资管理机构和职责 (2) 第三章投资项目管理权限 (6) 第四章投资项目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 (10) 第五章投资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 (11) 第六章投资项目初步设计 (14) 第七章年度投资计划 (15) 第八章专项投资管理 (19) 第九章投资项目实施...............?:? (24) 第十章投资统计与后评价 (26) 第十一章投资监督与考核 (27) 第十二章附则:?…………………………………?29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 司)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实现持续有效较 快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 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投资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参)股子公司的投资管理,参照本 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是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为未来获 得收益,以现金或资本投入到项目,形成资产或权益的经济行为。 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包括投资规划与计划,投资项目(预) 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实施、竣工验收、统计、后评价及监督 考核等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投资实行集中决策、分级授权管理。 第五条投资管理应当遵循“一统一、三控制、两挂钩”的原则。 (一)“一统一”:统一计划,实行投资“一本账”管理。各 级、各类、各种资金来源的投资项目,必须纳入集团公司统一的 投资计划,以项目为载体,按项目编制规划、下达投资计划、组 织实施及进行拨款、结(决)算、统计、监督考核和后评价。 (二)“三控制”:1.投资总量控制,以规划总量控制年度总 量,以年度总量控制业务结构总量,以批复估算、概算控制项目 总投资。2.效益标准控制,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必须达到集 团公司规定的效益标准,确保投资效益。3.实施过程控制,严格 执行项目前期审批程序,未完成上一环节,原则上不得开展下一 环节工作;严格执行招标、采购以及工程建设、监理、竣工验收 等有关规定,确保项目质量。 (三)“两挂钩”:1。投资与利润挂钩,新增投资项目利润纳 入到年度预算利润考核总额中。2.投资管理与业绩考核挂钩,将 投资管理纳入到各企业和企业主要领导、投资主管领导和项目主 管领导等人员的业绩考核中。 第二章投资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是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归口部 门,其职责是: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投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投资项目经济评价参数、投资计划编制参数、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等;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 (三)负责上报需国家核准、备案的国内外投资项目和集团 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及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 (四)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组织审批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 行性研究报告; (五)组织编制和下达集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组织投资统 计、投资效益分析和项目后评价,负责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 检查和考核,负责提供国内业务有关投资等资料; (六)负责集团公司工程造价、投资估算和概算管理工作;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职工违纪违规处罚暂行规定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职工违纪违规处罚暂行规定 (中电建〔2012〕432号)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学管理与监督约束机制,规范职工行为,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章程,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集团公司总部、各成员企业(单位)及其所属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职工(以下简称职工)。 由国务院国资委任命的集团公司领导人员,按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依照本暂行规定进行处罚。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条对违纪违规职工的处罚,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1. 纪律、规定面前人人平等; 2.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3. 依据事实,惩戒恰当。 第二章处罚方式 第五条对违纪违规职工的处罚分组织处理和政纪处分两种,可并处扣减绩效薪金或奖金、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一)组织处理包括: 1. 批评教育; 2. 责令检查或诫勉谈话; 3. 通报批评; 4. 停职检查; 5. 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 6. 免职。 (二)政纪处分包括: 1. 警告; 2. 记过; 3. 记大过; 4. 降级或降职; 5. 撤职; 6. 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条职工受政纪处分的影响期间为: 1. 警告,6个月; 2. 记过,12个月;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办法)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投资项目的管理和运作,落实投资管理责任,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保障投资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办法)所指投资,是集团总部和所属企业作为法人主体,通过各种筹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债务重组等形式所进行的为实现特定目的和预期收益的经济行为。 主要方式包括: (一)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采购)、技术改造和科技开发等进行的投资,以及利用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投资; (二)股权投资:通过独资、控股、参股形式投资设立新公司,或者购买其他公司股权、认购增资、债转股等方式以取得所投资公司全部或部分经营管理权及经营收益权所进行的投资,包括(不限于)兼并、收购以及对所投资公司进行的增资、扩股等; (三)资本市场投资: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财务性、保值性投资。 (四)社会性捐赠投资:定向援助、公益性等非营利性质的捐赠 第三条本制度(办法)所指投资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二)符合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集约化经营为手段; (三)有利于提高集团整体资源效率和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资金使用效益,并有预期的投资收益或社会效益; (四)符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投资决策程序,必须注重投资风险、保证

资金运行安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第二章投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董事会行使投资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投资管理委员会(非常设机构,简称投管委),负责投资项目风险评估审议,投资管理委员会由集团董事长担任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分管投资的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成员由事业发展部、财务管理部、合规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其他相关人员及外部行业专家组成。 第六条投资项目管理的总原则是规范、透明,按职能分工进行归口管理,按权限行使职权,集团总部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投资项目可分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对内投资项目是指不涉及项目单位以外的投资项目,其主要形式有新建、扩建和改建;对外投资项目是指将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投入到项目单位外的投资,包括组建合资经营(合作)企业,兼并重组、收购以及证券投资等。 第八条(一)集团事业发展部为集团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投资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集团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对集团中长期投资和工程项目投资的前期论证及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实施过程监督管控,项目投资完成(退出或清算完毕)后,应及时编制单个项目的后评价报告对,每一年度编制所有投资项目的分析报告。 (二)集团财务管理部是集团投资财务的财务管理、资金保障和经济可行性论证部门,负责编制集团年度投资预算、对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价、经济可行性分析、投资预决算管理、资金筹措、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并对投资项目的财务情况、预决算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集团合规管理部是负责投资项目法律文件的拟定及合同合法性审核,同时负责投资项目程序合法性、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及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 (四)集团其他部门按部门职能参与、协助和支持集团的投资工作。 第九条各所属(子)单位每年11月份末应编制下一年度重大投资计划,并报集团事业发展部审查、汇总,集团事业发展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重大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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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1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07年第18号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新(扩)建机组投入商业化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已经于2007年2月11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经理 二ΟΟ七年二月十一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新(扩)建机组投入商业化运营 准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1 目的 规范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新(扩)建机组的商业化运营准备工作,确保基建与生产平稳过渡,实现新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2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全资、控股的火(水)力发电企业新(扩)建项目商业化运营准备工作(以下称运营准备工作)。受委托管理的火

(水)力发电企业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中的运营准备期限是从新(扩)建机组开工或成立发电公司开始,到机组转入商业化运营为止。 3 职责 3.1集团公司 3.1.1安全生产与科技环保部 3.1.1.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与科技环保部是新(扩)建机组运营准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3.1.1.2负责制定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 3.1.1.3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机组运营准备工作。 3.1.2工程部 3.1.2.1参与制定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 3.1.2.2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机组建设、启动、调试等工作。 3.1.3人力资源部 3.1.3.1参与制定运营准备工作管理办法。 3.1.3.2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项目生产组织机构设置、生产人员配备工作。

3.1.3.3负责对培训组织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3.1.4商务部 3.1. 4.1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项目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热产品销售、生产调度管理系统建设、燃料供应等工作。 3.1.5财务与产权管理部 3.1.5.1负责对新(扩)建机组运营准备费用核定及使用进行监督指导。 3.1.5.2负责指导、监督二级公司新(扩)建机组上网电价、供 热价格的测算工作。 3.2二级单位(分、子公司) 3.2.1各分(子)公司负责对所管理发电公司的运营准备工作落实进行指导和考核。 3.2.2审定发电公司上报的运营准备大纲和工作计划,并报集团公司。 3.3三级单位 3.3.1发电公司全面负责运营准备工作。

国电投新领导班子成员名单

国电投新领导班子成员名单 国电投主要人事变动一览 中国电力[-0.35%]投资集团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5月29日正式宣布合并之后,新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也逐步浮出水面。今日,国资委发布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职务变动情况:经研究,余德辉、余剑锋、马璐、时家林、魏锁同志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王益华同志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夏忠同志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邓文奎同志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 5月29日,中组部宣布任免名单,王炳华担任新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简历],孟振平担任新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简历],今日,其余领导班子成员公布。新班子成员一共10人,来自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的各有5人。 来自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的班子成员包括:王炳华(前国家核电董事长)、马璐(原国家核电副总经理)、时家林(原国家核电副总经理)、魏锁(原国家核电副总经理)、王益华(原国家核电总会计师)。 来自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的班子成员包括:孟振平(原中电投副总经理)、余德辉(原中电投副总经理)、余剑锋(原中电

投副总经理)、夏忠(原中电投副总经理)、邓文奎(原中电投纪检组长)。 上述两单位的原有其余主要领导中,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总经理陆启洲到龄退休,原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总经理顾军已于今年3月调任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担任总经理。 余德辉简历 余德辉 余德辉,男,汉族,1959年12月生,广东海丰人,1981年10月入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法国高等社会科学研究院、巴黎第十大学经济学院发展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91.07——1997.07 法国斯佩克环保工程股份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1997.07——1998.04 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副司长;1998.04——2000.0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副司长;2000.02——2001.1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司长;2001.11——2003.07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司长,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2003.07——2003.1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司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助理、党组成员,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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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 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投资原则、投资管理范围及组织机构、审批权限、投资运作程序、投资后评价等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 一、对外投资指将公司的货币资金和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 存货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和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指购买股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或国库券以及特种国债 等。 (二)长期投资指出资与其它公司、经济组织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他经济实体。 二、对内投资指利用自有资金或融资进行基本设施建设、基础网络系统建 造、业务系统建造、网络更新改造等活动。包括工程项目投资和技改项目投资。 (一)工程项目投资指公司基本设施建设、基础网络系统建造、业务系统 建造等投资。附《工程项目投资分类目录》。 (二)技改项目投资指公司对现有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技术改造、更新、新 增等投资。附《技改项目投资分类目录》。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各级有权机构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被投资单位指公司单独或与其他投资实体共同出资 成立的单位。

第二章投资原则 第六条公司的投资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第七条公司的投资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 中心,以集约化经营为手段。 第八条公司的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 第九条公司的投资必须注重风险,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第三章投资管理范围及组织结构 第十条公司投资管理的范围包括:投资项目的受理和申报;投资项目论证、评估、审批;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投资项目的筹资;项目实施监控;项目 竣工验收和后评价。 第十一条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行使投资职能;各分公司无投资权,但有投 资建议权;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投资权,公司委派到被投资单位的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督促子公司建立相应的对内投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投资决策机构,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应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投资决策的受权者。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拥有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董事长拥有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根据董事会(董事长)的授权,总经理办 公会拥有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 第十三条战略计划部是公司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对长期投资和工程项目投资的前期论证及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实施监督和对外投资的后评价,负责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 技术支持部) 是公司投资的技术支持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并根据需要开展投资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分析和对技改项目的后评价。 第十五条规划建设部是公司工程项目投资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提出工程项目建议,在项目批准立项后,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

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中电建…2012?498号 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各成员企业(单位),西藏代表处:?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集团公司第十七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电建 2012年12月28日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结合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的学术、技术水平的评价,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人才流动和参加学术技术活动的依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实行评、聘分开。 第三条国家统考和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和评审,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具有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政工系列高级资格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中初级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一级企业法律顾问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二级及以下企业法律顾问的评审权和审批权。 第五条第三、四条范围之外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经征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可委托具有评审权的机构进行委托评审。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集团公司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集团公司参股投资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参股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参股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防控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国有资本安全,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参股投资是指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对被投资公司无实际控制权、未纳入集团公司合并报表主体范围的投资。被参股公司和被参股投资项目统称为参股标的。 第三条参股投资的范围原则上应控制在集团公司主业范畴之内,对提升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盈利能力的上下游产业链及保证资源供应的项目可根据集团公司决策意见进行参股。 第四条参股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战略协同原则。以发挥上下游资源协同效应、打造上下游产业链、规避经营风险为主要目的,有效提升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资源共享原则。通过参股投资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与非集团公司系统控股的企业和单位共享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和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积极提升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效益导向原则。必须坚持价值思维、效益导向的核心理念,把盈利能力作为项目决策的重要标准,以优于集团公司控股开发项目的收益率标准优选参股标的,不断提升集团公司盈利能力。 第五条参股股东应按出资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的管理决策,保障股东权益。 第六条上市公司参股投资行为须同时符合监管机构和股票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级企业。 第二章参股投资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对参股投资决策实行统一管理,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项目单位“三级责任管理体系”,归口管理部门为计划营销部。 第九条集团公司系统参股投资应严格执行内部决策程序,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可行性研究,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和财务、法律等专业顾问的作用,提高参股投资决策水平。 (一)集团公司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及时编制、修订并下发参股投资管理制度; 2.对参股投资行为做出决策; 3.负责集团公司直接参股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 4.指导、审核、批准分子公司参股投资方案; 5.编制、下达和调整年度参股项目资本金计划; 6.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参股投资管理、组织协调和其他相关工作。 (二)分子公司职责 1.编制、审查和汇总并上报参股项目年度资本金计划; 2.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年度资本金计划,制定新参股项目的投资方案,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3.组织实施经集团公司审批的参股投资项目; 4.负责所属企业参股投资方案的审核、上报,对所属企业的参股投资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5.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要求选聘中介机构,审查所聘中介机构的资质和从业记录并监督其工作; 6.收集参股所涉相关信息,提出发起申请; 7.按季度向集团公司上报参股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及计划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项目单位职责 1.在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领导下,具体实施经集团公司批准的参股投资项目; 2.配合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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