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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门公共责任与监督机制研究

第三部门公共责任与监督机制研究
第三部门公共责任与监督机制研究

第三部门公共责任与监督机制研究

闫宏伟(吉林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

摘要:公共责任是第三部门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同时又被认为是第三部门面临的核心困境。在第三部门落实公共责任时会出现志愿失灵、契约失灵、机会主义等多重困境,因此,构建第三部门的监督与制约机制,对于第三部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的整体利益,促进其自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Abstract:The public responsibility is an important topic which the third department studies,simultaneously was considered that is core difficult position which the third department faces.When the third department carries out the public responsibility will pre-sent the wish malfunction,the contract malfunction,opportunism and so on multiple difficult positions,therefore,will construct the third department's surveillance and the restriction mechanism,will maintain the public interest and society's overall benefit regarding the third department,will promote its own development to have the important meaning.

关键词:第三部门公共责任监督机制

Key words:of the third sector monitoring mechanisms of public responsibility

【中图分类号】C23【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4-7069(2010)-06-0011-02

第三部门是指那些依法成立的,从事与公益事业相关,不以营利为目的,且利润不在所有者(创立者、管理者)中分配的具有正式组织形式、属于非政府体系的社会组织。1它具有非营利性、民间性、自治性、志愿性和公益性等特征。第三部门与政府、营利组织一起,被视为构成现代社会的三大板块。公共责任是第三部门研究中的一个核心课题,它直接影响着第三部门的合法性,缺乏公共责任会使第三部门缺乏伦理资源和道义支持,也就意味着其丧失了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明晰第三部门的公共责任,对于增强第三部门的使命感,提升其公众信任度,促进第三部门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第三部门的公共责任

第三部门的公共责任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概念。公共伦理学家库伯把公共责任分为客观责任(objective responsibility)和主观责任(subjective responsibility)。客观责任的具体形式是与职责相关且应尽的义务,是指公共管理者违反法定义务所引起的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主观责任根植于公共管理人员自身对忠诚、良知、认同而产生的伦理信念,其源于公共管理人员内在的驱动力。2第三部门公共责任之所以如此受重视,是因为:

1、第三部门的公益性质

第三部门的两个重要特征即自愿性和公益性,它从事的主要是公益活动,依赖于人的同情心和爱心等美德。公众之所以参与公益活动,既是出于一种道德理想的寄托,也是想通过这种善良的消费实现道德上的救赎。正是由于这一性质,公益机构公共责任的缺失必然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这是因为,一方面,虽然营利性机构的诈骗行为并不鲜见,但非营利组织的责任缺失更容易招致公众的不满。另一方面,第三部门责任缺失的直接后果是资源的减少,而这一后果的直接受害者是其所服务的弱势群体,损害的是公益活动所追求的社会目标。

2、第三部门资源获取面临约束

第三部门资源的获取主要有三个来源:社会捐赠、政府资助和收费。服务性收费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一般来说,第三部门不会将其作为主要资源来源。因此,政府补贴和社会捐助一直是第三部门获取资源的主要途径。第三部门接受政府的资助就要承担起政府在改革过程中分离出来的众多的社会公共事务,承担起相应的公共责任。同时,由于捐款者效益意识的增强,为了确保捐出的款不被浪费,捐款者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第三部门的监督,第三部门不得不通过强化公共责任来回应这种要求。

3、社会环境的变化

当前,由于政府“退缩”和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第三部门在社会中的地位日趋重要,需要第三部门给予整个社会倾注更多的人文关怀。第三部门为了保持其公益性质和外在形象,以此来获取更多的组织资源,必须强化公共责任。同时,由于现在的第三部门是以开放系统的方式运作的,与外部环境的互动日益增强,这使得它们必须反映外部的要求,强化外部责任。

二、第三部门落实公共责任的困境

第三部门从事的主要是公益事业,但是,如此繁难复杂的公益事业,仅仅倚仗个人的良知去完成,是一场可怕的冒险。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被认为是第三部门存在的主要理由,然而,与政府和市场一样,第三部门也会出现失灵,例如,宋庆龄基金会180万元“丢失”事件,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宣汉假信事件以及胡曼莉事件,等等。这些事件彰显了第三部门公共责任的缺失,同时也体现出第三部门在落实公共责任方面存在多重困境。

1、志愿失灵与公共责任

志愿失灵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志愿者的失灵,志愿者作为个体的人具有道德理性和个人利益理性的双重特点,在实施个人行为时,往往会受到个人利益理性的驱使,过度追逐荣誉、地位和权利,背离第三部门组织最初具有的基本价值,造成志愿失灵;二是萨拉蒙等人所谓的“慈善不足”,即第三部门能够筹集到的资金与第三部门活动所需要的开支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缺口。慈善的不足导致资源的不足,第三部门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三是捐赠者与第三部门组织之间的“代理违背”。捐赠者与第三部门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的关系,由于信息不对称,捐赠者难以对第三部门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从而使得第三部门可以违背代理者的意愿滥用资源而不被委托人发现。

2、契约失灵与公共责任

契约失灵理论是由美国法律经济学家亨利·汉斯曼提出的,他认为契约失灵的关键就在于,一般契约机制无法帮助消费者监督生产者的行为。这种现象在第三部门中同样存在,甚至某些方面更

法制经纬政治

2010年6月刊改革与开放

为严重。第三部门契约失灵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3:(1)机构产出的质与量难以测定和度量;(2)服务的间接性,即服务的购买者不是最终消费者,从而导致信息获取的困难,进而导致监督的困难;(3)监督主体缺失以及动力不足,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困难可能导致契约失灵,而第三部门的失信则意味着公共责任的缺失。

三、第三部门的监督制约机制

为了有效的保证第三部门履行公共责任,就应当加强对第三部门的监督与制约。监督制约机制又称公共责任保障机制,即包括外力对行为主体的监督制约,又包括行为主体自觉的自我约束,即自律和他律。

(一)第三部门的自律——

—组织内部的监督制约

1、改进内部治理结构

在西方,第三部门最重要的内部治理机制是“理事会”。建立一个强有力且积极进取的理事会对于第三部门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理事会是最高的决策机构,代表公众利益对组织进行监督,由于特殊的地位和较强的信息优势,理事会的监督是强有力的。首先,应保证理事会组成的广泛性;其次,理事会需要建立一系列的评估和监控的制度,如组织的目标与其财务承受力是否一致;组织的行为符合代际公平吗;可供支出的资金与实际支出的资金匹配吗;组织的发展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等。4

2、完善规章制度和运行程序

各种制度和规范的完善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违规行为,确保理事会及管理者正确有效地行使职权。制度的完善使第三部门组织的运行程序公开透明,各种信息能够及时向公众公开,消除暗箱操作,从而使第三部门与政府、公众之间相互信任、关系融洽。

3、强化组织信念和使命

信念和使命是组织的根基和灵魂,引导着组织的发展。第三部门应当遵循公益使命优先的原则,对公众负责,在整个组织内部形成一种道德驱动的自律,促使组织围绕公益目标高校、廉洁的运转。

(二)第三部门的他律——

—来自组织外部的监督制约

1、政府监督政府是唯一具有法律权威对第三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因此其作用不可替代。政府对第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立法限制。立法机关颁布的相关法律构成了第三部门的基本环境,它既是对第三部门行为的系统约束,又是判断其行为正当性的基本标准。目前,我国颁布的对第三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条例政策主要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信托法》等。

(2)政府规制。主要表现在5:

第一,对于第三部门的成立进行核准并给予许可。

第二,对第三部门财务状况和组织运行状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对第三部门是否具有税收减免资格的认定。

2、社会监督与政府监督相比,社会监督虽然不是一种正式的监督机制,但因为监督的成本低和社会效益高,它却能发挥正式监督机制所不能替代的作用。

(1)舆论监督机制。由于大众传播媒介的普及和影响力的急剧增加,舆论监督力量渗透到社会各个角落,构成了对第三部门组织强有力的监督和制约。失去了公众的信任,就等于丧失了“社会合法性”,对第三部门而言就意味着失去了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资源。因此第三部门必须重视舆论监督机制,进而得以持续发展。

(2)捐款者监督机制。捐赠者的效益意识和监督作用是非营利组织运营的客观环境,捐赠者对非营利组织活动绩效和组织宗旨的实现程度的评价,影响组织对资源的获取程度,构成对其的外部约束。

(3)服务对象监督机制。服务对象即非营利组织的客户,他是非营利组织服务的最终受惠者,是非营利组织提供的产品的消费者,对非营利组织的服务质量有切身体会。在非营利组织的新模式中,服务对象从单纯的受惠者转为服务的协作生产者。客户需求评估机制的完善,服务提供方式设计中的客户参与,客户满意成为组织追求的最终目标,这些都意味着客户监督机制的强化。

3、第三方评估制度由于政府监管很容易导致不适当的控制,使第三部门向官僚化的方向发展,而社会监督的能力有限,因此,许多国家纷纷建立了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制度,以制定共同遵守的道德标准和服务标准、进行独立设计和鉴定、评估第三部门的服务和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认证、进行信息的公开和披露等。第三方评估的优势在于,不仅有利于淘汰社会公信力较差的第三部门组织,而且有利于促进健康的第三部门组织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有利于节约监督成本,避免政府规制过多带来的种种弊端。

当前,第三部门组织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公共责任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第三部门落实公共责任存在多重困境,即志愿失灵、契约失灵以及机会主义。为了保证第三部门有效地履行公共责任,必须从自律与他律两个角度,加强对第三部门的监督与制约,以引导第三部门在社会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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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门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

第三部门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 伦敦经济学院发展研究所卢宜宜 一.第三部门的定义及相关概念 简而言之,第三部门就就是那些非政府且非营利的机构的总称。由于这些机构既不属于公共部门(政府),也不属于私营部门(市场),因而被称为第三部门。除第三部门外,目前还有其它一些相关概念也常被用来形容这类机构,比如慈善部门,独立部门,志愿部门,免税部门,社团部门,中间部门,集体行动部门,市民社会组织,非营利部门,及非政府组织等等。正如第三部门研究领域的著名学者赛拉蒙指出的,这些概念都强调了第三部门的某一特征而忽略了其它特征,例如: “慈善部门”强调了慈善捐款对这类机构的重要性,但对许多组织来说慈善捐助并非它们唯一的收入来源,甚至不就是它们的主要收入来源。 “独立部门”强调了这类机构作为政府及市场之外的所谓第三种力量的特点,但事实上第三部门的大部分组织都不能不靠政府或企业的经济支持而独立存在。 “志愿部门”强调了这类机构作为自发的群众集体行动的产物及它们大量依靠志愿者的特点,但很多社会服务机构实际并非由其受益者创立,它们与其受益者的关系有时更象商业机构与顾客的关系,而且它们的各项工作也主要依靠领取工资的专职雇员来完成。 “非营利部门”强调了这些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特点,但实际上很多机构并非真的不营利,只就是不将营利在机构内部人员中分配。这些机构可能用一些营利项目来补贴免费或低收费服务,或将营利用于扩大机构规模等,因此用“非营利机构”一词可能会引起一些误解。“非政府组织”就是在国际发展领域常用的一个词,传统上就是专指那些在第三世界国家从事发展工作的非政府机构,包括这些国家本国的组织与发达国家的那些专门在第三世界国家开展发展援助项目的国际非政府组织。由此可见,非政府组织就是一个其外延远远小于第三部门的概念。 以上这些与“第三部门”有关联的概念除了各有其侧重点外还有一些就是在某些国家或某些领域较常用的,比如在英国多用“志愿机构”一词,而美国最常用的就是“非营利机构”。“非政府组织”如上所述主要指从事发展工作的机构,在社会福利领域则常用“志愿机构”或“第三部门组织”这些词语。将所有这些概念相比较,似乎“第三部门”的范围最广,灵活性最大,因此本文中主要使用这一术语。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评价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评价 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是完善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和经营管理的重要举措,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在企业发展壮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企业只有建立、健全并执行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才能够获得持续稳定地发展。 一、企业内部控制的内涵 1、企业内部控制的定义 所谓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措施及程序。广义地讲,一个企业的内部控制是指企业的内部管理控制系统,包括为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内部控制按其控制的目的不同,可以分为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会计控制是与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性、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财务活动的合法性有关的控制;管理控制是指与保证经营方针、决策的贯彻执行,促进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关的控制。会计控制与管理控制并不是相互排斥、互不相容的,有些控制措施既可以用于会计控制,也可用于管理控制。 2、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是确保单位经营活动的效率性和效果性、资产的安全性以及经济信息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其主要作用在于有助于管理者实现企业经营方针和目标。 二保护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保证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是保证单位内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良好的内部控制虽然能够达到上述目标,需要持续不断地改进与完善。 3、监督评价的目标 如何实现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需要通过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来完成。要求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整改的过程。主要包括对建立并执行内部控制的整体情况进行持续性检查评价,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方面或者某些方面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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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适应公司现实发展阶段的管控需要,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和双向沟通;促进团队协作,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和忠诚度;保护能绩平衡,查处违规行为,保障公司规范、高效、稳健、安全运营;通过关注管理者的短期行为,实现公司长期整体利益;根据公司考核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二、督查内容 内部督查分为工作督查和违规问题查处两部分。 工作督查内容包括:工作计划(周期性经营计划和本周期经营分解保障计划)执行情况、管理制度落实及工作纪律情况、团队协作及工作效率情况等。 违规问题查处内容包括:以职谋私,严重工作失职,被举报、投诉事件等。 三、时间周期 1、周督查; 2、月督查考核; 3、年终督查。 四、工作职责 1、公司成立由全体高层为成员、总经理任总督察的考核督察领导小组,负责对内部督查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对日常督查结果应用和涉及重点督查事项、人员适任性督查、重大工作缺陷督查及恶性投诉案件查处等比较复杂的督查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2、公司考核督察领导小组下设督察室,负责考核督察工作的执行,暂由办

公室主任兼任督察室主任。 3、督查室的主要职责: 3.1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计划的执行情况; 3.2监督、检查公司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3 监督、检查公司工作纪律的日常遵守情况; 3.4监督、检查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异常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和防范措施; 3.5向总督察提交督查计划,报告交办督查任务的完成情况; 3.6建立内部督查档案。 五、工作程序 1、上报工作保障计划: 各部门(岗位)工作人员按每周(周六下午4点前)、每月(28日前)、每季度(季末月28日前)、半年(半年末月25日前)、年终(12月20日前)的时间周期,将公司目标下达到本部门(岗位)的经营工作计划详细分解到本周期、并配以本周期保障计划,上报督查室。督查室及时督促收取、汇总报告各位副总经理、总经理,以备涉及计划协调会议召开时对照查询。 2、确认工作计划: 公司定期召开工作计划平衡、协调会议,根据上一周期计划完成情况、本周期工作重点要求和各部门(岗位)提报的工作保障计划内容,进行各部门(岗位) 计划的调整、确认。 工作计划内容必须具体到工作量(可量化)和工作时限(日期时间具体化)。 3、总结、述职: 各部门(岗位)人员每周六将本周工作总结书面报督查室,接受工作检查与督

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建立科学的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若干意见》等有关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干部监督工作包括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委负责的原则; (二)职能部门联合监督的原则; (三)实事求是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四)发扬民主和群众参与的原则; (五)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 第三条干部监督工作必须符合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把干部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市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乡镇党委、市直党委(党组)对所属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领导干部的组织监督 第五条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谈话包括例行谈话、预警谈话、诫勉谈话。 (一)例行谈话是常规性谈话,由市委及组织部负责同志同基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每年一次。主要结合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和日常掌握的情况,进行激励性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 例行谈话要按照省委组织部《党委及组织部门负责同志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进行。 (二)预警谈话是一种预防性、警示性的谈话,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或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随时进行。 1、领导干部出差、出国、工作变动及个人遇有重大事项时要及时进行谈话,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防微杜渐。 2、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存在不廉洁行为或反映线索比较具体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 (三)诫勉谈话是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性谈话。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存在的一般性错误或尚不构成违纪的问题予以告诫。 1、凡领导干部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的;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

调查问卷财务管理现状调查

调查问卷财务管理现状 调查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您好! 这次问卷调查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公司财务管理的客观情况、员工对公司财务管理现状的评价,以及相关方面进行改善的切实需求,进一步完善贵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本问卷为匿名问卷,公司将为填表人保守秘密,本次调查将不会影响到您的正常工作。请您利用业余时间将自己对公司的真实感受填入下表。您的见解和意见对于公司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我们将以职业态度对您的问卷严格保密,只在咨询顾问范围内做统计和建议依据使用。在此,通用咨询项目组对您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您的岗位(请打√):公司领导()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 ()其他管理人员() 1.您认为十五冶的以下哪些资源可以进一步整合? A 营销资源 B 设备及周转材料 C 人力资源 D 技术资源 E 财务资源 F 信息资源 G 采购及物流 H 其他 2.您认为十五冶组织机构有没有可能进一步优化?如果有可能,请具体说明。 A 有可能 B 没有可能 具体说明: 3.十五冶有比较明确的战略目标,您认为是否有必要进一步细化?如果有必要,请细化说 明。 A 有必要 B 没必要 细化说明: 4.您认为十五冶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 核心竞争力是: 5.您认为十五冶有潜在利润提升的空间在哪里? A 资源整合 B 营销能力提升 C 成本控制 D 经验数据及信息共享 E 税务筹划 F 项目结构的优化 G 预算管理 H 项目管理 I 设计能力提升J其他

6.您认为十五冶从以下哪些管理方面有待于提升? A 预算管理 B 营销管理 C 财务管理 D 采购管理 E 信息管理 F 人力资源管理 G 工程项目管理 H 技术管理 I 其他 7.各部门、各分公司的业务数据最终都会集中到财务,您认为财务管理的提升是以下哪种 管理形式? A 财务部门独立完成 B 财务部主导,其他部门配合 C 高管主导,全员参与 8.你认为十五冶应该整合哪些外部资源? A 资金资源 B 技术资源 C 营销资源 D 供应资源 E 人力资源 F 其他 9.您认为企业的绩效考核管理应该从哪些方面进行改善? A 指标的切实可行 B 与企业经营有机的挂钩 C 公平与公正 D 考核的执行力度 E 考核后的沟通与反馈 F 通过考核对工作的提升 G 其他 10.您认为各级岗位的责权利以下选项中反映的内容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A 责任的改善 B 权利的改善 C 利益的改善 D 越权管理 E 其他 11.(1)您认为目前十五冶内部哪些人员缺失? A 经营管理人员 B 营销管理人员 C 专业设计人员 D 项目管理人员 E 财务管理人员 F 其他人员 (2)改善以上缺失的方法您认为有哪些? A 加强培训 B 组织机构优化 C 招聘 D 外部人才的整合 E 有效的激励 F 其他 12.(1)您认为十五冶从建筑分包到总承包需要的周期? A 现在可以做到 B 半年以内 C 一年以内 D 两年以内 (2)您认为十五冶达到总承包的水平需要哪些因素推进? A 设计能力 B 营销能力 C 经营计划 D 项目管理 F 其他 13.您认为十五冶今后的经营管理应该做到以下哪点? A 经营与战略紧密结合 B 量化的数据管理 C 系统的分析测算 D 经营关键点的管控 E 事前控制 F 风险控制 G 其他 14.您认为十五冶营销业绩的提升,从哪个方面还有潜力? A 提升称职销售人员的比例 B 专业化的销售管理 C 系统的客户开发 D 专业化的行业技术支持 E 切实可行的销售政策 F 其他 15.您认为十五冶在项目投标前期的销售管理工作应该有哪些? A 成本利润分析 B 应收管理 C 合同管理 D汇率管理 E 风险管理 F 资金占压 G 其他

第三部门比较研究1

第三部门比较研究:缘起、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梁满艳中国农村研究网更新时间: 2006年11月27日 20 世纪下半叶兴起的“全球社团革命”试图在国家与市场、政治与经济之外寻求人类社会所面临问题的第三种解决方法 ,从而导致既非政府(第一部门)又非市场(第二部门)的第三部门快速发展。第三部门 ,也称为“非政府公共组织”“公民社会”“、志愿组织”、“免税部门”、“慈善组织”,在此采用“第三部门”这一概念。 一、东西方第三部门的缘起比较 1. 西方第三部门的缘起 西方第三部门的产生不是偶然的 ,它的兴起有着特定的政治、经济、社会原因。 第一 ,政治原因:第三部门代表利益群体的草根性作用体现为自下而上地抗衡政府权力 ,以权利来制约权力。按照西方社会契约理论 ,第三部门与政府一样 ,它们的权力都属于公共权力 ,而公共权力来源于社会公民自身私人权力的一种让渡。第三部门兴起的一个显著结果是政府职能的弱化。政府职能的弱化是政府权力的转移过程 ,政府将部分职能转移到第三部门。 第二 ,经济原因:第三部门通常被认为是对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的一种反应。西方从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到以凯恩斯为代表的政府干预 ,人们发现政府也会失灵。政府的失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缺乏降低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的内在动力与外在压力。(2)政府机构自我膨胀 ,造成了政府规模巨大 ,这给公共部门之间的协调带来了困难。(3)损害市场、浪费资源。(4)缺乏灵活性。第三部门正是在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情况下 ,发挥其独特的社会作用与政治作用 ,获得了自己的发展空间。 第三 ,社会原因:人们自组织与自愿结社的传统 ,社会的自治传统 ,人们保护自我权利的意识。第三部门的兴起基本上是人们的自觉行动 ,是以人们的自治精神为基础的。西方公民结社的传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西方文化更多讲究个性而非共性 ,强调多元化 ,中国的传统文化一直强调大一统的思想 ,这正是第三部门存在的一 个重要前提;另一方面 ,西方宗教信仰的长期熏陶 ,他们提倡慈善和捐赠 ,提倡志愿精神。 2. 我国第三部门的产生 第一 ,我国市场经济尚未发育完全 ,第三部门产生和发展的社会经济条件与环境 尚不成熟。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一直都是在政府的引导和宏观调控上进行的。直到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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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监督论文侦查监督制度- 浅谈侦查监督改革的二个着力点 摘要:侦查监督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的监督,包括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查逮捕,是检察权的重要内容。它与审判监督、刑事判决裁定监督、执行监督一起共同构成刑事诉讼与法律监督的有机整体。基于侦查监督在惩罚犯罪、保障人权方面的重要性,强化侦查监督工作的必要性以及当前侦查监督工作暴露出来问题的严重性,我国有必要加强对侦查监督的 改革。 关键词:侦查监督;改革;着力点 我国侦查监督改革的着力点应以强化保障为目标,按照控权模式改造侦查 监督权,建立刑事强制侦查措施的司法审查制度、建立撤案监督制度,从具体程序和制度上保证对侦查权的制约,实现对侦查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效监督,提升侦查监督权威。 一、建立刑事强制侦查措施的司法审查制度 目前的刑事法律规范与刑事侦查实务造就了公安侦查机关在侦查中的实际主导地位,不注重司法对侦查的监督、制约作用。侦查机关拥有大量自行决定剥夺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权力,但是公安侦查机关除逮捕实行检察审查,采用拘留、搜查、扣押等强制性侦查措施都由其自行决定并执行,没有法定的手段来保证监督效果的实现,致使侦查权行使的自由度过大。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其法律监督应当是全面有效的,当然也应当拥有对侦查机关和侦查行为的监督权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与完善刑事强制措施的司法审查制度,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果。

(一)建立刑事案件备案制度 要加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的作用,应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侦查机关对刑事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终结的情况应报送检察机关备案。刑事案件侦查终结,侦查机关应当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不起诉,或者提请撤销案件。而且,检察机关有权调阅侦查案卷,并可根据需要,要求侦查机关就某一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等具体阶段或有关具体问题写出专题报告,以便检察机关全面了解情况,并就发现的问题向侦查机关提出纠正意见。 (二)重大侦查措施批准制度 决定权与执行权适当分离是法治国家的一项基本原则。一是要扩大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强制性侦查措施的审查范围,规定凡是在侦查活动中采取拘留、搜查、扣押等强制性措施涉及限制和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财产、隐私权利的重大侦查行为,侦查机关必须向同级检察机关提出申请,检察机关以司法审查形式决定是否授权侦查机关实施该侦查行为;在紧急情况下,侦查机关可以事先采取拘留、扣押、搜查等涉及限制和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财产、隐私权利的重大侦查行为,但事后仍需尽快报检察机关审查是否合法。二是确立检察机关对强制措施的决定权。检察机关在对侦查机关强制措施实行审查批准的同时,要强化对强制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明确侦查机关在执行中需要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的,必须由原审批的检察机关批准。 (三)确立羁押复查制度 借鉴《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117条关于羁押复查的规定,以及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羁押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国也应建立申请复查和职权复查的羁押复查制度。在未决羁押期间,被羁押人可以申请检察机关复查是否应当撤销或者延期执

浅谈公司内部治理的监督机制

浅谈公司内部治理的监督机制 js1103129 工商管理1班施佳伶 [摘要]内部治理是通过设计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恰当地组织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相关的审计委员会,使其形成互相配合、协调制衡,以保证企业经营者经营管理指挥协调顺利的公司治理形式。它包括公司内部治理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决策机制。但由于公司外部治理的衰微导致我国内部治理的“形式化”相当严重。本文仅从公司内部治理的监督机制出发,剖析监督机制的一般原理和一般内容,旨在探讨我国监督机制实施的主要途径,以期有所裨益于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理论。 [关键字]内部治理;监督机制;原理内容;实施途径 正文: 目前我国企业已步入公司治理改革新阶段。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实现企业在微观层次的“入世”,已经成为政府、企业界及理论界所面临的共同课题。而公司内部治理也是大家讨论的普遍话题。而公司治理内部的监督机制值得引起大家的认识与思考。 所谓监督机制是指公司的利害相关者针对公司经营者的经营结果、行为或决策所进行的一系列客观而及时的审核、监察与督导的行动。因而公司治理监督机制的内容包括所有者通过公司内部实施的监督,与通过市场和社会即在公司外部进行的监督两方面的内容,前者称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后者称公司外部监督机制。[1]但由于公司外部治理的衰微导致我国内部治理的“形式化”普遍存在,并最终致使公司外部治理与内部治理不能相互转化的。监督机制的弱化是个原因。这对公司内部治理的监督机制的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原理 现代公司作为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典型企业组织形式,其最大特点就是公司财产的原始所有者远离对公司经营者的控制。[2]为了保护所有者的利益,现代公司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一套权力分立与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这种权力

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docx

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管理,规范代理行为,提高业务效率,促进公司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凡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经过立项、审批、论证等确认程序,并落实资金来源后,由采购人委托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政府采购活动,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及政府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一律从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按照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执行与监督相互分离的原则,公司成立监督审查领导小组,对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协调、监督、检查。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分管监审部的副总经理成员:综合财务部经理、监审部经理、招标部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审部,监审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 其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监督公司政府采购代理工作。 (二)审定公司政府采购代理工作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政府采购代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七条政府采购代理工作中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监审部是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监督、审查机构,主要职责是:1.制订、修订公司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代理工作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全过程监督审查政府采购代理活动,对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提出纠正建议。 4.监督政府采购项目评标专家的抽取或确定工作。 5.监督受理采购项目的有关投诉 (二)招标部是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业务部门,主要职责是1.签订代理委托合同、项目备案、招标信息发布。2.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范文

长坝乡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做好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对于防止、纠正干部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不仅会毁掉一批干部,更会影响一地政权稳定,耽误一域经济发展,败坏一方社会风气。一年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根本目标,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规范全乡领导干部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现总结如下: 一、在制度上,加大创新力度,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为了使我乡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年来,我们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先后出台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一是在规范选人用人行为方面,充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出台了干部公开推荐制、公开选拔制和任前公示制。二是在完善干部日常管理机制方面,对在工作、生活上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警示,出台了谈话诫勉制度和干部向组织回复有关问题制度;加强对包村干部实绩的考核,出台了干部动态考核制度和年终定期考核制度。三是在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精简干部队伍,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干部作风,在全乡村级组织建设中实行了“三改”,即改革村干部管理体制,改善村干部素质结构,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在加快制度创新的基础上,我们要求全乡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贯彻,切实做好组织人事的规范、公正、科学。

二、在内容上,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效果 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面广量大,必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此基础上,以点带面,实现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为此,我们在工作中主要突出以下三个重点: 一是突出对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识别和选拔干部,实行领导干部定期审计和重点审计制度,建立审计台帐。乡党委定期、不定期召开纪检、组织、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通报审计情况,研究落实审计建议,并对各单位落实审计意见情况进行跟踪回访,从而保证审计意见得到及时落实。二是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群众监督机制上。监督渠道不宽,言路不畅,是影响人民群众正常行使监督权的重要障碍。实践证明,依靠群众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保证。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围绕有信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干部工作、生活、经济等方面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由纪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迅速查处报结,为乡党委提供用人决策依据,同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反映人,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管理的积极性。 三、在手段上,实施配套改革,全方位拓宽监督管理范围 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放在整个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需要方方面面的相关制度及实实在在的措施加以配套,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为此,我们在不断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的同时,还建立健全了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通过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职能机关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行为,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一条政治“保障线”。

项目管理意见征询调查问卷(2015-3-5)

项目管理及项目考核意见征询问卷 部门姓名 为了制定更符合我们研发中心实际情况的项目管理及项目考核的相关规定,特向研发中心全体员工征询意见,请大家集思广益,认真填写,综合部会将大家的意见汇总后如实上报杜总和三位部长,作为制定研发中心项目管理及项目考核相关规章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另:电子版同时发送到您的邮箱,您也可以提交电子版) 1、您希望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吗?(√希望) 其他建议:见第三条 2、您对项目经理的职责、权力、利益有何想法和建议? 您的建议:无 3、您认为研发中心现阶段情况是否具备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条件?如果目前不具备,该提供什么条件可实行项 目经理负责制?(√不具备) 其他建议:项目经理应该只着眼项目各个部分的进行状态,而不该参与最终的执行和杂务的工作,但现行工作环境和人员条件并不足以达到这样的情况,需要上级领导协调和在未来逐渐完善制度。 4、如果现阶段不能全面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您希望自己的项目作为试点项目吗?(√希望) 其他建议:可以从研发周期较短,运行人员较少的项目开始做起。而且可以只做为试行制度,并不进行强制考核,就可以缓解员工的抵触情绪。 5、您希望项目经理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享有自由选择项目的权力吗?(√不希望) 其他建议:事实上如果项目经理可以选择项目,首先考虑的选择因素可能并不是自己的专业特长。 6、您希望项目经理与项目组成员有双向选择的权力吗?(√希望) 其他建议:不过在现有的师徒和组织模式下,很难打破现有的结构,需要牺牲大量的时间和工作效率来改变对固有现状的习惯和依赖。 7、您是否希望在项目经理确认之前,综合考虑下面列出的各项因素,先给项目确定考核等级,并依据考核等级确 定项目奖励奖金数额?(√否) (1)关于技术难度如何评价?权重您希望是多少?(比如是否有创新,是否为主流技术,是否为新技术应用)您的建议:技术难度应该是权重中最大的一部分,但是技术难度难以衡量是主要问题。 (2)关于对竞争对手的分析,成本优势方面如何评价?权重? 您的建议:项目过程中竞争对手分析需要占用大量时间,但是主要是为项目进行和产品竞争力服务,所 以我认为不需要有太高的权重。同样成本优势是为利润空间服务,权重点应该是利润。 (3)关于对用户或配套车型的优势分析如何评价?权重? 您的建议:配套车型的权重应该放在项目之外进行考核,因为对项目而言,产品质量保证,最多涉及到 利润的多少已经足够,而车型和配套厂家主要影响的是未来的产品路线和规划,应该脱离开产品项目、 从对企业的贡献进行权重。 (4)关于对人才的培养预期如何评价?权重? 您的建议:同样人才培养应该有固定的企业成本,尤其是耗费时间和金钱的培训,需要有合理的计划支 撑,而并非一味的在项目中成长。而另外一方面,员工在项目中的成长主要体现在对任务的完成情况, 能力强的可以节省时间,能力差的需要自己多努力提升,所以不一定要落实到考核权重中。 (5)关于对项目的前景分析如何评价?权重? 您的建议:并非相关业务,无建议。 (6)关于项目对资源(资金、人才及其他)的需求如何评价? 您的建议:应该自上而下的进行合理分配,结合自下而上的需求提出,然后进行汇总和讨论,找到各个 层次都能接受的平衡点。 (7)关于是否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如何评价?权重? 您的建议:同7(3) (8)关于项目所需工作量如何评价?权重?

第三部门的概念

第九讲第三部门与基层自治 第一节第三部门的概念及分类 1.1第三部门的概念 第三部门,即独立于国家组织和市场组织之外,从事政府和私营企业“不愿做,做不好,或不常做的事”的组织。在西方语境下,第三部门也称为“非政府组织”、“非市场组织”、“非营利组织”或“志愿组织”。第三部门的行为具有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等特征。 而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人民经常所说的“社会团体”,实际上就是从“第三部门”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的。国务院制定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下列团体不受其规范: (1)参加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2)由国务院机构编制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3)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活动的团体。 除去这三类社团,各类第三部门都受《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范。《条例》规定,任何社会团体的成立都必须经过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因此,中国政治背景下的社会团体,属于第三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又不能包括所有的第三部门在内。 1.2第三部门的重要性 关于第三部门的必要性,理论界有两种解释:第一种解释基于公共选择理论,由于政府对公共物品的提供倾向于反映中位选民的偏好,所以一部分人对公共物品的特殊需要就无法满足,第三部门具有自身的独特优势,它可以满足一些特殊需求者的偏好。第二种解释基于市场失灵理论,由于人们的搭便车行为使市场机制无法有效提供公共物品,只能通过政府或第三部门途径提供公共物品。由于政府本身存在缺陷,一部分公共物品职能通过第三部门进行提供。总之,从经济学的角度讲,第三部门社团是不可或缺的,在许多领域有其独特的优势。 上述两个理论解释了第三部门存在的必要性,接下来的问题是:第三部门能否自动生成?奥斯特罗姆的自组织理论回答了这个问题。奥斯特罗姆认为,对组织而言,如果它能解决以下三个问题,那么这个组织就能自动生成。第一个问题是制度供给问题,即由谁来设计组织的制度。重复博弈研究表明,在有限重复的囚徒困境博弈中,群体中的个体会进行合作产生一定规模的自治组织。第二个问题是惩罚问题。如果组织成员违反规则,而且组织对它进行惩罚的策划你根本不太大,那么组织就能对其成员进行惩罚;如果组织对它进行惩罚的成本过大,组织对成员的惩罚就难以实施。这时就需要外部强制。第三个问题是相互监督问题。很多第三部门都能解决上面三个问题,因而它们能自动生成;少数第三部门不能完全解决上述问题,这些组织需要政府的帮助,所以国内外都有对第三部门的强

职务犯罪侦查监督机制的探讨

职务犯罪侦查监督机制的探讨 【摘要】检察机关的职权包括对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权、批准逮捕权、提起公诉权。依据检察机关的权力配臵情况和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的监督成为当今检察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之一。为真正保障人权,有效打击职务犯罪,维护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维护正当程序,适应司法改革的需要,应当在观念、制度等层面完善职务犯罪侦查的监督。 【关键词】职务犯罪侦查法律监督权正当性基础监督机制构想 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权中包括了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有直接受理侦查的法定职权,也赋予了其批准逮捕及提起公诉的权力。其中,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侦查工作是检察机关一项极为重要的职权。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也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权。那么,现行法律所规定的检察院的自行侦查权、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权、提起公诉权和法律监督权之间如何行使,在我国法治发展过程中用监督的方式对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何解决,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定的法律监督职责同时,如何确保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公正、公平,完善自行侦查工作制约机制,建立多层次、多环节的监督制约体系等都成为了检察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监督机制的现状 职务犯罪是一种权力腐败和滥用的现象,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是反腐倡廉,依法治吏的需要。法律明确规定了检察院的职务犯罪侦查包括了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犯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1997年刑事诉讼法将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的一部分划分给公安机关,实际是防止职务犯罪案件范围过大冲淡检察机关的其他职责。可以看到多年以来,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随着国家建设的发展,形成了工作发展的基本脉络和规律,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社会和谐建立起到重要作用。①与此同时,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也为职务犯罪侦查的有效开展保驾护航。 (一)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侦查工作内部制约机制的若干规定》,提出自行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由检察机关内部不同机构承办、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自行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具体由举报中心负责举报线索的受理、管理工作,反贪污贿赂侦查部门、法纪检察部门,审查起诉部门负责审查起诉工作,控告申诉部门负责申诉复查工作。这些部门之间相互制约,互为监督。《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的颁布对加强检察人员执法办案活动起到更为有力的监督作用。 1、侦查工作与案件线索的受理、审查工作相互监督制约。由举报中心统一管理案件线索,按管辖规定移送侦查部门立案前审查。侦查部门应当将是否立案的决定回复举报中心,逾期不回复的,举报中心要进行催办。 ①2008《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2008年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543件41179人,已侦结提起公诉26684件33953人,人数分别比上年增加1%和10.1%。

论公司内部治理的监督机制

论公司内部治理的监督机制 内容摘要:内部治理是通过设计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恰当地组 织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相关的审计委员会,使其形成互相配合、协调制衡,以保证企业经营者经营管理指挥协调顺利的公司治理形式,它包括公司内部治理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决策机制。但由于公司外部治理的衰微导致我国内部治理的“形式化”相当严重。本文仅从公司内部治理的监督机制出发,剖析监督机制的一般原理和一般内容,旨在探讨我国监督机制实施的主要途径,以期有所裨益于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理论。 关键词:公司内部治理,监督机制原理,内容实施,途径 所谓监督机制是指公司的利害相关者针对公司经营者的经营结果、行为或决策所进行的一系列客观而及时的审核、监察与督导的行动。因而公司治理监督机制的内容包括所有者通过公司内部实施的监督,与通过市场和社会即在公司外部进行的监督两方面的内容,前者称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后者称公司外部监督机制。[1]但由于公司外部治 理的衰微导致我国内部治理的“形式化”普遍存在,并最终致使公司外部治理与内部治理不能相互转化的。勿庸讳言,监督机制的弱化是个中原因之一。这对公司内部治理的监督机制的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欲在该领域作一些粗浅的尝试,以期有所裨益于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理论。

一、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原理 现代公司作为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典型企业组织形式,其最大特点就是公司财产的原始所有者远离对公司经营者的控制。[2]为了保护所有者的利益,现代公司以法律的形式确立 了一套权力分立与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这种权力的相互制衡实际上是权力的相互监督。公司内部权力的分立、监督与制衡原理主要应当包括: 首先,由于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作为财产的最终所有者的股东不能直接从事公司经营管理。股东远离公司的直接治理而又不能不关心公司经营绩效,作为出资者表达其意志的公司权力机关——股东会的成立旨在对公司管理层进行约束与监督,确保股东利益。 其次,股东会在保留重大方针政策决策权的同时,将其他决策权交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的董事会行使,这样公司治理权力出现第一次分工。[3]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权力巨大,对内是决策者和指挥者,对外是公司的代表和权力象征。当董事会将公司具体经营业务和行政管理交其聘任的经理人员负责时,董事会作为经营者的权力出现了分离,公司权力出现了第二次分工。董事会为了保证其决

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机制问题研究

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机制问题研究 2010年11月05日09:26 来源:中直党建网 一、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关键在于建立起一整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干部监督机制。近年来,各地不断探索干部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健全完善干部监督机制,促进了干部监督工作不断加强。但分析现状,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干部监督工作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六个方面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1、干部监督工作的刚性要求与监督主客体思想上模糊认识的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干部监督工作要求监督主体要严格执法、违法必究,监督客体要自觉接受监督。但实际状况却并非如此。首先是监督者的认识不到位:认为监督主体虽然处于主动地位,但受同体监督的影响,难以无所顾忌实施监督,监督的主动性不够,往往处于一种被动、应付、应急的状态;其次是被监督者在思想上也存在一些片面的模糊认识:一是“无用论”。认为下级监督上级、群众监督领导、同级监督同级是“瞎子点灯——白费蜡”;二是“束缚论”。认为监督束缚了干部大胆、放手工作的手脚,束缚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阻碍经济发展;三是“失威论”。认为上级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不放心,同级监督是与自己过不去找别扭,下级监督是让自己丢面子,失去“威信”等。认识的模糊,在很大程度造成了干部监督工作效力难以充分地发挥。 2、干部监督工作责任重大与监督手段软化的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工作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的重

要职责,责任重大。但多年以来,组织部门开展干部监督管理的基本方法和手段主要是谈话诫勉、函询回复、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专项督查等。与纪检部门、检察机关相比,监督手段相当软化,而且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形式单一,程序上不够严格,“手工操作”成分较大等一些缺陷和不足。比如,对一些领导干部每年的真实收入情况及其家庭财产;对一些领导干部的配偶和子女是否经商、办企业以及领导干部本人是否利用职权提供便利情况;对一些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中、社区和家庭里的表现等情况,没有有效的手段去监督,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职能部门不好掌握,上级有关部门也难于掌握,必然导致监督工作缺乏预见性和针对性,难以与干部监督工作的重大责任相适应。以致于出现“上级监督不知情、同级监督难进行、下级监督等于零”的现象。 3、干部监督工作的外延扩大与监督时的“单兵作战”的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干部的社会联系和活动空间日益增大,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域也随之拓宽,也就是领导干部工作开展到哪里,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组织的监督就行使到哪里。但是,目前基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人手不够、力量不足。干部监督工作的开展往往是“单打独斗”,或者是临阵组合,整体合力尚未形成,监督效果不尽如人意。实践证明,干部监督工作仅靠“孤军奋战”难以奏效,需要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纪律监督、法制监督并举,实现干部监督“叠加效应”。 4、干部监督方式的单一性与干部选任机制多元化的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多种形式干部选拔任用的机制不断探索出台,用现行的单一型的干部监督方式去监督很难起到监督作用。干部选拔任用如公选制、聘任制、竞争上岗制等,已经构成了多元化的选任机制,而干部监督的方式仍然单一,难以适应。加之,一些监督追究的政策还不够明朗,比如用人失察、失误界定的标准和责任追究的办法等尚不明晰,从而造成对一些单位用人中出现的偏差和问题,难于认定和追究具体人的责任,只好采取集体决策、集体负责的做法,事实上谁的责任都未被追究,也就是“集体决策,都不负责”。

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查问卷

工程项目管理调查问卷 1.目前项目部管理是否适应公司的发展() A.非常适合 B.一般 C.比较差 D.完全不能适应 2.目前项目部职能设置有以下哪些不合理的情况() A.没有设置计划管理、合同管理、质量安全管理、费用管理只能等 B.项目部岗位权利、责任设置不明或不对等,不相容业务未分离 C.其他不合理情况,如 3.项目部人力资源配置是否出现以下情况() A.专业人员配备不对口,非专业人员负责专业工作 B.人员流动快,经常出现人员离职 C.人员考核机制不健全,不能激发人员积极性、潜力 4.您认为项目部工程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A非常健全 B.基本健全 C.较不健全 D.很不健全 5.您认为工程管理制度是否能得到严格执行() A.严格执行 B.基本执行 C.较少执行 D.基本没有执行 6.目前项目部在管理工程项目时,有无制定以下工程项目目标(多选)() A.工程进度目标 B.工程质量目标 C.成本目标 D.安全目标 E.其他目标,请列明 7.项目部制定的项目目标是否出现以下情况() A.目标过高,在实施过程中阻力大,无法得到落实 B.没有进行目标深度分解,无实施过程目标,可操作性差 C.缺乏定期对目标评估和绩效、奖罚,使目标落实动力不足 D.项目管理人员不重视项目目标的制定,制定目标流于形式,没有有效的数据支撑 E.无以上情况 8.您认为项目部目前在工程项目管理中采取目标管理模式是否能达到以下效果() A.动态控制项目过程 B.提高项目的效益 C.提高公司人员的积极性,激发员工潜力 D.本项目不不适合 9.您认为目前项目部成本管理效果如何() A.很好 B.一般 C.比较差 D.很差

第三部门

一我国第三部门的发展现状: (一)缺乏独立性和自主活动能力 由于我国以前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这一时期的第三部门都是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名义出现的。这些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基本属于准政府机构或政府控制下的事业单位和组织,不存在真正意义的民间组织(第三部门),政府也没有相应的法律进行管理。政府与第三部门的关系极其模糊,第三部门往往是政府行政权力的衍生物,缺乏应有的独立性与自主活动能力。这主要表现在中国的第三部门由政府机构领导,其行为方式、工作作风都具有很强的行政性质,有的成员还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因此,中国的第三部门与政府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限制了第三部门的作用的发挥和变革的速度。 (二)缺乏资金、人才等组织发展的基本条件 在现今中国的第三部门组织中,无论是官办的、半官办的还是纯民间的绝大部分都反映经费不足。资金匮乏,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第三部门发展的头号因素。而人才不足,是因为中国尚缺乏专门的第三部门专业人才的培训机构,而且第三部门吸纳了大量政府淘汰的冗员和离退休人员,妨碍了优秀人才的进入。此外,第三部门自身的能力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三)法律法规不健全,法制建设滞后 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第三部门的发展。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我国加紧了第三部门方面的法制建设,一系列的社团法规相应地建立起来。例如,1988年颁布实施了《基金会管理办法》,1989年颁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至今为止我国立法部门仍未出台一部《结社法》。总之,由于第三部门管理的法制建设严重滞后,致使第三部门的管理陷入不同程度的混乱之中。(四)公众的认知缺陷 对于官办性质浓厚的第三部门组织,公众往往将其视为第二政府,而对于实力弱小的草根组织,公众又怀疑其能力,从而忽视其存在的价值。此外,在中国这个集权化明显的社会中,公众尚不能真正体会到第三部门的发展对他们的生活将会产生何种影响。因此,第三部门能否得到深层次认同也就可想而知了。 二推进第三部门发展的对策 (一)重新定位政府与第三部门的关系 中国政府与第三部门关系密切不是问题的根本,西方的政府与第三部门的关系同样密切,问题的关键是中国的的第三部门容易受到政府的控制,丧失独立性,从而染上浓厚的官办色彩。如若这一前提不改变,第三部门将得不到实质意义的发展。因而一方面政府要采取各种政策措施积极推动第三部门的发展;另一方面又要在充分发挥第三部门效能的同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中国政府必须对第三部门进行重新定位:第三部门不应该是接受机构精简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场所,而是承接政府部门社会职能的组织;第三部门不应该是政府职能 转变形式化的工具,而是公民社会最活跃的公共部门;第三部门的发展不是在向政府夺权,而是在帮助政府治理。 (二)培养公众的志愿精神和互助品质 第三部门的工作要得到公众的认可,除了能够给他们带来更多更好的服务外,最重要的是能够带动公民参与其中。志愿精神和互助品质是第三部门的精髓。公众从思想上认同了这些理念,才会全身心的投入到志愿性的活动中。通过教育、宣传等手段,与参与实践相结合,在全社会提倡志愿精神和互助品质,才能解决我国第三部门所广泛存在的人才匮乏、资金短缺的难题。当然,这些问题的解决也离不开政府的大力宣传和有效的激励措施。 (三)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实现严格依法管理 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是第三部门发展的一大障碍,也是许多第三部门主动依附于政府机构的主要原因。而且,依法治国的方略对我国第三部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最为迫切的是,要在充分进行调查的基础上,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根据发展我国第三部门的需要,尽快制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结社法》。此外,还要根据新形势的要求,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已颁布的有关第三部门管理的法规政策。同时,要把立法和普法结合起来,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社会团体登记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从而使我国的第三部门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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