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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收费站IC卡管理办法

7收费站IC卡管理办法
7收费站IC卡管理办法

收费站IC卡管理办法

一、IC卡管理原则和分类

(一)管理原则

1.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均使用非接触式IC卡。

2.IC卡由联网办统一制作、发行。

3.收费管理单位应加强所辖路段的IC卡使用管理工作。

(二)IC卡的种类

IC卡按用途分为通行卡、公务卡、身份卡和储值卡、预付卡。其用途为:

1.通行卡用于正常车辆,入口领取,出口收回。

2.公务卡用于收费单位内部车辆,入口不需领取通行卡,出口出示公务卡,验卡免费通行。

3.身份卡用于收费员、监控员、维护员等上班使用。

4.储值卡、预付卡是车辆预付通行费的凭证。

二、IC卡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IC卡管理分为三级机构,即分公司、管理所和收费站。分公司为管理所IC卡主管机构,其职责为:

(一)负责公司有关IC卡管理使用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二)负责各管理所IC卡的领用、发放、调配工作。

(三)根据全线IC通行卡的遗失、损坏及车流量增长情况,确定增购IC卡数量。

(四)负责对损坏卡的回收,上报核销。

(五)管理和指导管理所IC卡管理工作和IC卡使用情况。

管理所为所辖各站IC卡使用管理的主管机构,其职责为:

(一)设专人负责所辖收费站的IC通行卡的申领、核销工作。

(二)根据各收费站的预计情况,原则上每半个月对所辖收费站的IC卡差异进行调配。

(三)每月上报公司IC卡用量,多者上交,少者申领。

(四)监督检查收费站IC通行卡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各站损坏卡的回收,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六)负责对各站损坏IC通行卡赔偿金的上缴工作。

收费站为IC卡使用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IC卡的申领、保管、发放、回收、核销工作。

(二)按班审核调配IC卡,建立相应报表和台账。

(三)每半个月上报管理所IC卡用量,多者上交,少者申领。

(四)负责对各班损坏卡的回收,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五)负责对损坏IC通行卡赔偿金的上缴工作。

三、IC卡的发放和调配

(一)分公司、管理所按收费站IC卡核定量合理发放各类IC卡。

(二)收费站按每班实际需要量将IC卡发至当班收费员。

(三)各级发放IC卡时须严格按要求办理发放手续。

(四)IC卡的调配包括管理所内部自行调配和公司调配两类。

(五)管理所每半个月对所辖各站IC通行卡差异进行调配,每月第一个星期内公司对各所IC通行卡差异进行调配。

1.所票证根据各收费站的IC通行卡日报表的期末库存量,使用“陕西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调拨指令(调出)”和“陕西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通行卡调出(入)单”,自行调配管辖收费站IC通行卡用量。

2.管理所需要调配IC通行卡时,所票证室应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送IC通行卡调配表,进行IC卡调配。

(六)收费站(所)应在调配前2日向上一级管理单位报送“IC通行卡领取申报表”。

(七)遇特殊情况,及时向上一级管理单位申报。

(八)办理调配手续时,各级单位认真审核“IC通行卡调配表”,避免通行卡的非正常流失。

(九)调配IC卡,双方工作人员当面清点IC卡数量,

并在“通行卡调配表”上签字。

四、IC卡的回收、保管和核销

(一)收费员上交的IC卡由票证员清点签字回收。

(二)票证员要对入库的IC卡有序存放,库存卡切实做好“三专、六防”。

(三)站票证员每日核对领用、发出、库存数量,做到帐卡相符,同时作好IC卡管理系统中“IC卡库存量”、“库存坏卡量”等数据的核对、登记。

(四)IC卡的核销

1.票证员拿到收费员下班后所填的“IC卡核销单”,并与其填写的数字核对无误后,视为IC的核销。

2.票证员根据各班领用及核销单填制“IC卡领发缴销明细账”。

五、特殊卡的处理

(一)无法写入或读出的卡,报票证员予以恢复,确定无法使用按坏卡处理,即时交票证室,单独存放,并在“坏卡登记簿”上作好登记。

(二)发现司机有两张或两张以上通行卡的,应没收其所有通行卡,按通行卡记录信息中最远里程收取通行费。

(三)发生IC卡丢失,做如下处理:

1.通行卡:若因车主丢失,普通车按全程的2倍收取通行费。

2.公务卡:如公务卡丢失,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3.储值卡:如(三秦通)储值卡丢失,按照正常程序发卡操作,正常收取车辆通行费。

3.身份卡:如身份卡丢失,由当事人按规定赔偿。

(四)发生IC卡损坏,做如下处理:

1.通行卡:若因人为因素故意造成,收取全程2倍费额;若无法判断损坏原因时,视情节处理。

2.公务卡:如公务卡损坏,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3.身份卡:由当事人按规定进行赔偿。

4.储值卡:通过监控查询入口信息,正常收取通行费。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 一、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规定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的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 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规程、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检验内容、检验方法应提前告知被检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论负责。 定期检验必须按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不得在规定的检验周期内重复检验收费。当受检单位有特殊要求时,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原则下,可以双方协商收费。 四、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实际检验检测的内容进行收费。 五、特种设备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费由制造企业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特种设备安装检验费,由建设单位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在用、改造、重大维修的特种设备检验费由使用单位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进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由收货人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由发货人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经检验检测不合格必须进行复检的,每次复检收费按首次检验收费标准的30%收取,在用设备复检费由使用单位支付,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复检费由施工单位支付。 六、收费标准中不包括检验现场的准备、清理工作的费用(已列入的除外),如:除锈、除垢、焊缝打磨,管道及系统隔离,炉墙、保温层、容器内衬及填充料等内置件的拆装,脚手架的搭拆,耐压实验、气密试验所用介质,盛装易燃、有毒或窒息性介质压力容器的置换、中和、消毒、清洗、检测所需的水电费等费用。 七、耐压试验、气密试验和其它检验由受检单位提供试验设备、车辆和操作人员时,按收费标准的30%收费。

货币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的支付行为,落实资金支付责任,加速资金的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会计法》、《支付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可以随时用于对外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和其他可以用于对外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等。 第三条本公司资金支付的原则是:计划控制、权限划分、归口审批、集中分配支付、跟踪落实。 第二章资金支付的一般程序 第四条资金的支付申请:资金支付申请部门必须根据公司资金计划表安排本部门的具体资金分配。有业务经办人员填写付款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在申请单上签字。 第五条资金的支付审批:所有资金的支付必须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同意。第六条资金的支付结算:公司出纳人员根据支付申请单办理货币资金的支付手续。 第三章资金支付的职责分工 第七条公司对资金的公司对资金的支付业务实行受权批准制度,审批人应对资金支付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负责,并在受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第八条公司资金对外支付统一由财务办理。财务应加强资金的调度和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手续严密,结算畅通,服务周到。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资金支付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第九条资金的支付业务的职责要求如下: 一、支付申请部门的职责:业务经办人员必须根据公司规定管理有关原始单据,对原始单据进行分类、整理、自查、粘贴、汇总,保证手续齐全,填写业务内容、用途、金额、支付方式、收款人全称、开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并在单据上签字。需要向收款单位索要发票或收据的,应保证在一周内将发票交财务。公司的分管副总经理根据公司的资金计划在责任权限内合理支配使用资金,对资金支付的计划、合理性负责,按照资金支付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并敦促下属人员做好业务单位或个人的工作,维护公司信誉和形象。 二、财会部门职责: 1. 根据审核无误的手续,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业务;及时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在月末做出相应的调整,落实未达账项。 2. 认真审查付款申请和有管原始单据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复核资金支付手续及相关单据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做到手续完备、单证齐全。 3. 公司出纳人员必须保证资金支付的准确性,不得屋里拖延支付,不得刁难业务经办人或收款单位人员。对于出纳人员违反公司资金支付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公司将严肃处理。 4. 出纳人员有权拒绝一切不符合公司资金支付规定的申请,如果出纳人员工作失职,办理了不符合该规定的资金支付,一经查实,公司将严肃处理。 第四章资金支出的责任权限 第十条资金支出权限的一般规定

IC卡管理办法

加气站IC卡管理办法 编制:孙润飞日期:2016年06月26日 状态:授控

为提升加气站服务质量,加强IC卡的充值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结合本站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IC卡操作权限及授权管理 1、规定:青兰加气站具有IC卡操作权限的人员如下:站长、站长助理、收款员、各班主操人员;其它人员未经授权严禁操作IC卡管理系统,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2、如因收款员请假等事项,无法收款时,可授权站长或站长助理办理充值、发卡事宜;收款员到岗必须进行核账。 3、主操人员主要在夜班,节假日协助收款员办理充值,发卡事宜,并按公司《交接班管理规定》,按时交接钱款。 4、如主操人员请假等其它事由时,无法收款时,可授权当班其他人员办理充值,发卡事宜,但被授权人与收款员交接时必须账目相符,如不相符,被授权人承担相应损失。 二、加气站常日收款、对账管理规定 1、收款员收取、找零IC卡充值款时,必须当面点清,辨别真伪,确认收款时向客户开具收据,现金应即时存入保险柜,严禁任何人坐支现金,每天下班,现金必须按时存入公司银行账户。 2、收款员必须按客户交款额即时对IC卡进行充值,严禁缓存、不存现象。 3、因车老板将钱款暂存收款员,而未带车辆IC充值卡时,收款员需填写《IC卡预充值登记表》,在完成对方指定车辆IC卡充值时,做好核销,并让司机在《IC卡预充值登记表》签字确认。

3、任何人员严禁在未收到客户充值款时,向客户车辆IC卡进行充值,一经发现,罚款200元并进行待岗处理,如因此导致公司财产损失,由操作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如涉及违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4、收款员每天下班前,必须核对电脑IC卡充值金额,当天收款与《IC卡充值日报表》三者金额相符并签字,同时站长或站长助理也必须核对以上三项金额并在《IC卡充值日报表》签字确认,如发现不符,相应金额由收款员承担。 5、如站长、站长助理、主操人员暂代收款员收款时,收款员必须当面点清代收款,并开具代收款收据双方签字确认,如出现代收款与收据、电脑IC卡充值金额不符,由代收人员负责。 6、主操人员每天下班前,需即时清点当班气量、气款,其中气款包括司机IC卡消费金额、自备卡消费金额,欠款,并及时与接班人员交接,同时自备卡收款现金应及时交由收款员,双方当面点清,并开具自备卡代收款收据双方签字确认。 三、IC卡的发放管理 1、客户办理新卡需填写《IC卡业务授理/补办申请单》,并签字确认,收款员根据客户信息办理IC卡发放。 2、IC卡办理必须登记客户身份证号、车牌号、公司名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车用钢瓶号等相关信息; 四、IC卡的挂失、补办、注消规定 1、挂失 加气IC卡,客户遗失后,携带有效证件到加气站办理挂失手续,

最新高速公路收费站管理工作总结

高速公路收费站管理工作总结 收费站是单位的一个细胞,一个群体,一个最基层的组织,收费站也是为领导者决策提供信息、依据的重要来源,因此一个收费站的管理方式、组织行为、团队精神有可能直接影响管理站、所的组织结构和发展趋势,如果拥有许多精明强干、高效率、高水平的基层组织,那它就能蒸蒸日上,不可战胜。那么,收费站如何管理才能达到高水平、高效率,才能具有凝聚力、结合力,我认为在收费站管理中最重要的是在站内形成积极向上、和谐的良好氛围,并让员工在和谐的氛围中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形成良好的工作习 惯和工作作风。 一、首先要加强员工的政治思想培养 要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培养员工的向心力,让员工认清当前的社会形势,产生紧迫感,从而达到自身激励。并让每位员工了解局、处、所、站的责任和目标。鼓励员工不断地努力,相互学习,研究什么才是正确的价值判断,提高员工的政治思想素质,人人能克服困难,承担压力。站长要经常找收费员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转变他们的就业观念,要求他们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实际工作中,努力钻研业务技能,干好本职工作。 二、用人要知人、容人、用人 做为一名收费站站长,我们要做到,知人:了解人、理解人、尊重人,不但知人之表,更要知人之潜力;容人:创造宽松环境,使人心情舒畅,不求全责备,允许改进自律;用人:为每个员工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创造学习、发展、升迁的机会。对每个员工要以诚相待,与人为善,宽容人、体谅人,不搞内耗。对待要用之人,首先就要信任,并且要抱着宁愿让对方辜负我,也不愿怀疑他的诚意,如此可能更会赢得别人的效劳。现代社会最大的缺点就是人与人之间普遍缺乏互信互敬的胸怀,因此导致许多意识上的树立,甚至行为上的争执,造成秩序的混乱,如果能培养起信任别人的度量和采用有一定能力的人,不但可以提高办事效率,还可

浙江科技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浙江科技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的收费管理,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科技学院实施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复函》(浙价费〔2008〕215 号)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 (浙教计〔2006〕124号)的 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缴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代管费三项。本办法仅适用于全日制本科生学费的管理。实行学分制收费后,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分两部分计收。 二、收费办法:专业学费按学年计收;学分学费按照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1、一般专业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方式为:学分学费:75(元/学分);专业学费: 批准的年收费标准减40 x75 (兀)。在基本学制内不能完成学业的,后续学习参照“一般专业”收取专业学费,我校负责考核评定的

课程收取我校学分学费,外方负责考核评定的课程按照外方的课程收费标准由我校代收并免收我校学分学费。 3、中德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在国内学习期间,按照所在的一般专业收费;通过选拔赴德学习期间的国内学费按原标准、原基本学制由我校收取。若德国院校收取学费,可凭德国院校出具的学费收据免交我校该学年的学分学费(不含毕业设计(论文)学分学费),但仍需向我校交纳该学年的专业学费。 4、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的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在校学生出国(境)学习或交流暂行规定》(浙科院外〔2008〕2号)收取或减免学费。 三、四年制本科学生计费学分按160 学分计,五年制本科学生计费学费按200 学分计,其他学制按每学年40 学分类推。学生毕业时所注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在计费学分以内的,按各专业最低毕业学分计收学分学费;专业最低毕业学分超出计费学分的,超出部分免收学分学费。 四、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以外加修、跨专业选修、一次补考后仍不及格需要重新学习课程或对已取得学分的课程成绩不满意而申请重新学习课程的,均计收学分学费。因课程不及格需重修的外方课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可凭合作学校的收费凭证免收我校学分学费。 五、学费的缴纳及收取办法。专业学费按学年计算,学分学费按学期计算。收费方式采用预收制,每学年收一次,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注册前缴纳。即学生入学时按学年制的标准预收,当学年结束时,计算出每生的专业学费和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学费总额,其

大额现金支付管理规定

大额现金支付管理规定 银发[2001]430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 近年来,为维护支付结算秩序,防范和打击利用现金支取进行经济犯罪活动,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对于加强现金管理,作用十分明显。但近期,违规大额现金支付问题又开始突出。少数金融机构违规进行大额现金支付,少数不法分子利用大额现金交易逃废银行债务、偷逃国家税款,甚至引发一些重大的经济犯罪案件。为进一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以及存款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打击利用大额现金支付进行的经济犯罪活动,促进银行转账结算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储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大额现金支付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企事业单位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的管理各开户银行应继续严格执行已经颁布的企事业单位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各项规定。为了便于企业生产和经营,对于企业单位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经人民银行批准,开户银行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内,可为开户单位办理现金收支。开户银行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在企事业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中支付现金。开户银行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在行政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中支付现金。开户单位转账结算起点以上的支付,必须使用转账结算。 二、严格企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管理2002年2月1日以前,各开户银行对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工作。在大中城市银行开户的单位,可保留3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在县及县以下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可保留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可保留10天以下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各开户银衍可按以上标准,重新核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并监督开户单位认真执行。核定的库存限额如需调整,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超库存限额的部分要及时回笼。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督促金融机构对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形成制度,对于违规的开户银行和开户单位都要给予经济处罚。 三、加强对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提取大额现金的管理开户行不得为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将经营性资金转入个人储蓄账户提供方便,并为其通过储蓄账户办理结算。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督促开户银行将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资金从其个人储蓄账户及时划入基本存款账户进行结算,并不得为其通过储蓄账户支取大额现金提供方便。各商业银行必须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落实该规定。 四、加强居民个人储蓄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除继续执行人民银行已经颁布的有关加强居民个人储蓄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外,对于居民个人一次性支取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大额现金的,或一日数次支取累计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开户银行应单独登记并于次日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五、严禁公款私存各开户银行应继续执行严禁公款私存的有关规定。对于单位付给个人小额劳务报酬等,如附有完税证明,开户银行可以为其办理转入个人储蓄账户的业务,否则,不予办理。

预付费IC卡智能水表管理办法

预付费IC卡智能水表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预付费IC卡智能水表(以下简称卡表)的管理,明确各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和分工,确保卡表的正确安装、使用、系统操作和维护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卡表管理涉及营业所、工程部、用户部、综合部等职能部门和外协施工单位,各部门、所应按照业务分工、职责划分具体实施。 2、工程安装所需卡表,需经公司检定合格归库后方可由施工单位或营业所领用。 3、结合公司原收费系统用户编号设置原则制定卡表售水系统用户编号。(详见附件1:IC卡表售水系统用户编号设置规则表) 4、用户部及各营业所应妥善使用和保管配套的售水系统、读卡器、软件锁、IC卡(含工具卡)等。 二、表计采购、检定、入库 5、表计采购由保管员负责、检定员协助按照库存要求填写“材料物资采购计划申请表”,按程序审批后向厂家订购。 6、公司保管员对到货的表计进行清点收货后,将水表移交给检定员,双方办理交接手续。【详见附件2:水表检定交接清单(一)】 7、检定员按照《冷水水表检定规程》分别对水表最小流量Q1、分界流量Q2、常用流量Q3进行检定并做好记录。

7.1、检定员配备设位卡、初始化卡(清零卡)各一张,水表检定合格后用设位卡将水表电子阀门关闭,用初始化卡清除表具信息,恢复初始状态,并在表具上粘贴“检定合格”标识。 7.2、检定员按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将检定合格和不合格的水表分别装箱做好标记后,将水表移交给保管员,双方办理交接手续。【详见附件3:水表检定交接清单(二)】 8、保管员与生产厂家联系,将不合格水表退还生产厂家,并处理好双方往来账务。 三、表计安装 9、表计安装按照公司《自来水新装、迁改及用户变更申报审批程序》、《自来水工程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办理。 10、营业所督促施工单位或房屋基建单位核对并在表具的接水管标注对应用水户的门牌号(特别是高层和暗管用户)。 11、工程完工后,由工程技术部牵头,组织用户部、营业所、施工单位、片区分管领导、用户现场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四、建档开户 1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由营业所收集、核对上报用户建档初始信息。(详见附件4:IC卡表用户建档初始信息统计表) 13、用户部根据营业所上报的初始建档信息与“上户传票”、“竣工验收资料”核对无误,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到营业所卡表系统建档开户。 14、营业所将用户姓名、地址(门牌号)、用户编号书写在“管

高速公路收费站规范管理制度汇编.docx

一、门卫管理规定 (一)随时保持门卫室及大门口卫生整洁干净,不准摆放其他影响整体美观的物体,及时做好伸缩门的保养及维 护。 (二)收费站门卫不得无故离岗,有外来人员进入时,需登记来访情况后才可进入。一切与本单位工作无关的外来车辆均不允许进入收费站,属特殊事由需要进入的,须请示值班站长得到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三) 19 :00 以后禁止外来闲杂人员和车辆进入站区,如有特殊情况需进入站区的须向值班站长报告,得到批准后登记方可进入。 (四)遇突发事情或紧急情况时,可向收费车道上的内保人员求助。 (五)加强站区的晚、夜间巡逻,发现可疑人物或事项及时报告。 二、收费站公共区域管理规定 (一)办公楼公共区域管理 各办公室成员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吸烟者需到指定吸烟点。一楼吸烟点设于小会议室门前垃圾桶处,二楼吸烟点设于财务室门前垃圾桶处。除此以外的任何公共区域内一律不得吸烟,进入办公楼内的任何人员一律遵守此规定。 (二)宿舍楼公共区域管理 1.任何人员进入宿舍楼一律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吸烟,吸

烟者需到指定吸烟区。 2.任何人员在宿舍楼公共区域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大 声唱歌、在宿舍不得大声播放音乐;晚归人员回宿舍时不许 造出过大声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3.任何人员在宿舍公共区域内不得随手扔垃圾、随地吐 痰;不得将宿舍内的私人生活垃圾丢入公共区域垃圾桶内。 4.男同志不得在宿舍区域内光着膀子闲逛。 (三)食堂公共区域管理 1.任何人员进入食堂就餐时一律不得吸烟,吸烟者需到 指定吸烟区。 2.任何人员在食堂内就餐完毕后不得将剩饭剩菜倒入饭 桌骨盆内;就餐完毕后应将自带的咸菜瓶、罐收到各自碗柜 内,不得随意摆放在饭桌上。 3.男同志进入食堂就餐时不得光膀子,做到衣着整洁。 (四)职工小家管理规定 1.任何人不得在职工小家内大声喧哗,应保持室内安静;注意公共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不得在职工小家 内吸烟,吸烟者须到指点吸烟点。 2.任何人在职工小家内不得光膀子、穿睡衣;观看电视 时禁止躺靠在沙发上;禁止脱鞋或将脚搭在桌子或沙发上。 3.在职工小家内观看电视时不得将音量调节过大,以免 影响他人休息。 4.最后离开职工小家的人员须切断电脑、电视机、DVD 机、灯和空调等电器的电源,出门时须关好窗、锁好门,加

苏州市关于修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

苏价费[2003]260号 苏财综[2003]102号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省辖市及常熟市物价局、财政局: 为贯彻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省人大常委会第25号公告),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监督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国家授权和我省部分安全检定机构的成本情况,现制定部分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项目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本收费标准从2003年9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为一年。在试行期间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部分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项目收费标准 一、部分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收费 (一)收费标准 4、门座起重机安全质量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台 注:检验周期为两年一次。 5、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1)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收费标准(基价):150元/车位

(2)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收费系数(K停) (3)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收费=车位基价·K停 (4)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检验周期为两年一次 (二)说明: 1、以上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条件审查费按收费标准(基价)的10%收取,最高不超过400元/次。 2、新安装自动人行走道、门座起重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验收检验,按本收费标准另加20%收取,由使用单位交纳检验检测费用。若检验检测不合格,再次的检验检测费用由安装单位交纳。 3、厂内机动车辆按《关于印发〈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国质检锅[2002]16号)所规定的监督检验内容要求和方法实施检验。 4、自动人行走道、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门座起重机安全质量定期检验按《关于印发〈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试行)〉的通知》(苏质技监锅发[2003]148号)规定的检验规则进行检验。 二、燃油加油机税控功能改造整机防爆检验收费标准

公交IC卡管理规定

都匀市公共汽车总公司公交IC卡管理规定 (2005年4月1日起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客车IC卡的管理,规范IC卡操作、应用和收费行为,确保IC卡收费系统设备的完好和收费过程畅通,保障票款收入及时回笼,根据IC卡收费系统管理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IC卡,是指乘坐公交市内大客车时,可进行数据存诸处理和交换的智能卡(包括乘车IC卡、管理IC卡等);本规定所称设备,是指计算机、充值机、数据采集器等IC卡收费系统设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IC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票款结算中心人员、维修人员、驾驶员、稽查(检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部门。 第四条IC卡推广应用实行分级管理。IC卡管理中心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IC卡的制作、发售、充值、收费和IC卡设备系统维修、安装、调试;分公司负责车载机、司机卡、调度卡的管理;技术设备科负责IC卡收费系统设备损坏的鉴定、调查处理。 第五条总公司IC卡管理中心、稽查科、保卫科、安全科、营 1

运公司按照各自的职能负责组织对IC卡使用的检查、违规处理。 第二章有关人员、部门负责人职责 第六条IC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一)管理中心主任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安排组织IC卡收费设备(硬件和软件)的管理、维护和数据的传送;组织各类IC卡证的制作、入库、登记、编号、保管、充值、发放,并保证全体工作人员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发生较大有责事故,主任应负主要责任。 (二)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卡证管理制度,照章办事;必须按照技术规程操作(维修)各种设备,因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得泄露资金额、密码等保密事项。若因失职造成系统设备破坏和经济损失的,将追究有关工作人员责任。 (四)POS机采集数据后,应当由专人输入电脑,操作完毕后,必须将POS机放进机库保管,若因保管不当造成POS机丢失的,由当班工作人员承担照价赔偿责任。 (五)管理中心“窗口”服务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仪表端庄、服饰整洁,佩戴服务标志上岗;工作时必须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礼貌用语,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乘客发生争吵。 2

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计划

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计划 XX年收费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交通厅、公路局的要求和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总段“养护引领、项目支撑、重点突破、全面提升”的16字发展战略,围绕一个中心,狠抓两项建设,强化三项工作,提升三个水平,奋力开创收费管理工作新局面。下面,我就如何抓好XX年收费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围绕一个中心,力争完成全年收费任务 收费任务的完成,是收费单位的中心工作之所在。为此,各收费单位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细化目标责任,强化稽查力度,围绕多收费、收好费这一中心,多措并举抓收费,力争完成XX年省局下达的收费任务。一是思想认识要提高。认真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困难,切实增强做好收费管理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抢抓机遇,严格管理,扎实工作,在通行费征收、服务方式等各个方面趋利避害,开拓创新,努力克服畏难、厌战等不良情绪,在思想上求进步,理论上求发展,工作上求创新,把思想统一到完成收费任务上来,为收费任务的完成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二是目标责任要落实。今年省局下达我段收费任务1.335亿元,增长幅度较大,个别所增幅达44%,任务繁重而又艰巨。加之泾大所、华庄所相继将提高收费标准,导致今后一段时间内收费矛盾进一步加剧,司机抗费、逃费现象增多,而且平定高速通车后,郿苋、祁家大山隧道所费源进一步减少,给我段收费工作带来了更多的困难。所以,各收费所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求真务实,转变观念,科学管理,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将全年的通行费征收任务分解到站、班,实行量化考核,把收费任务与人员绩效工资分配相挂钩,做到指标到站班,任务到个人,为全年任务的完成奠定坚实的责

任基础。 二、狠抓两项建设,打造收费工作新亮点 (一)狠抓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要依托机电工程,狠抓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一是做好oa办公自动化工作。各所要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进程,把局域网、监控系统、电子阅览室、政务专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总段、所机关、收费站三级联网和无纸办公自动化顺利实施。二是建立信息化服务平台。在6月底前完成单位网站建立、网站改版和内容更新工作。进一步加大投入,在收费站适当位置安装电子显示屏,及时通过网站、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发布收费公路动态,为公众提供路况信息、气象信息、办事指南、电子地图等,提高人性化服务水平。三是完善数字化管理平台。依靠网络、oa办公自动化系统,把现代化管理方式充分利用起来,将通行费征收数据、财务资产数据、人事劳资管理,绩效考核兑现等内业资料纳入信息化管理,达到降低工作量,提高效率的目标。 (二)狠抓职工队伍建设,展示收费队伍风采。要按照管理严、形象优、队伍强的目标,狠抓职工队伍建设。一是开展专项整顿活动。各所要结合XX年省局年终检查反馈的问题,进行专项整顿,通过“五查五看五纠”(一查人员思想是否端正,看是否存在畏难情绪、厌战思想,重点纠正“松”的问题。二查各项制度是否落实,看是否存在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现象,重点纠正“虚”的问题。三查工作效率是否提高,看是否存在互相推诿、相互依赖现象,重点纠正“靠”的问题。四查服务意识是否增强,看态度是否生硬、行为是否过激,纠正“冷”的问题。五查各部门、各站之间是否配合默契,看是否顾全大

云南财经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修订)[1]

附件: 云南财经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分制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云南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学分制收费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 第三条学分制学费由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计收,专业学费根据学生所修专业按学年计收。 第四条实行学分制收费后,学生正常修读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学费总额不高于原学年制的学费总额。修读培养方案规定外的课程和重新学习课程按其修读课程的学分收取学分学费,免收专业学费。 第二章学费收缴 第五条学分学费的适用范围与收费标准 学分学费是指按照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的学 —1—

费。学分学费适用的课程范围包括: (一)正常修读的课程。即学生按照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正常修读的课程; (二)重新学习的课程。即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后,学校给予考试不及格而不能取得相应课程学分的学生提供一次免费补考机会后仍不及格需要重新学习的课程; (三)修读双学位、第二学位、第二专业的课程。 上述三类课程的学分学费按照所修课程的实际学分收取,其收费标准为每学分80元。 第六条学生毕业时获得学分在所注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以内的,按各专业最低毕业学分计收学分学费;学生毕业时获得学分超出培养方案规定最低学分的,如超出学分数在2学分以内,则免收学分学费;如超出学分数在2学分以上的,减免2学分后剩余学分按80元/学分收取学分学费。学生最低毕业学分以学校颁布实施的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为准。 第七条专业学费的适用范围与收费标准 专业学费根据学生被录取的相应专业收取。计算公式为:专业学费(元/学年)=[(学年学费标准×标准学制)-(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学分学费单价)]/标准学制 专业学费的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2—

财政部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收费规定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锅炉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1)10号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计委(物价局):为适应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职能调整的需要,进一步规范锅炉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管理,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申请调整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函》(质技监局计函〔2000〕93号)提出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84号)的规定,原劳动部门承担的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职能已划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此,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游艺机和游艺设施、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及相关安全附件生产(制造)、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收费从原劳动部门划出,调整纳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理范围。上述收费的征收对象、标准和范围仍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锅炉压力容器等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5〕339号)、《关于核定73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6〕1500号)、《关于核发塔式起重机等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5〕99号)和《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9〕1787号),以及省级价格、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客运索道运营、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和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客运索道运营、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和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进行检查鉴定时,可以向有关单位收取审查检验费;对使用中的客运索道、压力管道进行定期检验时,可以向有关单位收取定期检验费。 三、客运索道运营审查检验费和定期检验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家计委、财政部制定;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压力管道安装审查检验费和定期检验费的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制定。 四、客运索道运营、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压力管道安装审查检验费和定期检验费主要用于检验机构的运转经费和事业发展支出,包括检测仪器和设备的购置和维修支出、购置检测交通工具支出、检验人员经费开支、检验业务经费开支以及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支出。 五、收费单位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和申领手续,并按财务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六、锅炉等特种设备审查和检验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其收入应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的规定,纳入财政专户,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收入全额上缴同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支出按财政部门批准的计划以及核拨的资金安排使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收费单位应严格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执行,并自觉接受财政、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 2001年3月1日

现金管理制度范本

现金管理制度范本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现金管理,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根据国家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将随着国家相关政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予以修改和完善。 第二章现金使用范围 第三条使用现金范围: (一)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二)出差人员差旅费; (三)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点1000元以下的; (四)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 (五)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现金收付原则 第四条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经过审批签章或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不予付款。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 第五条购买物品或支付货款,尽量使用支票、汇款等转账方式,减少现金支付量。 第六条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出纳一律凭相关负责人审批的、财务部统一印制的借款单付款。 第七条出纳不得擅自将单位现金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第四章现金收入和支出 第八条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原则上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第九条支付现金,应该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直接支付,坐支现金。 第十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 第十一条在特殊情况下对按规定应转账结算而不得不用现金结算的,经申请公司领导同意方可办理。 第五章现金报销时间规定 第十二条购买物品借用现金应在购货后3个工作日内报销,出差人员所借现金必须在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如不按时还清借款又不向财务部门说明原因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三条出国人员个人购汇所借现金,应在回国后15个工作日内还清。 第六章库存现金的保管 第十四条库存现金不应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要当日送存银行。 第十五条会计人员应于月末、季末、年末清理各类借款,及时催收,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 第十六条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 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 第十七条库存现金必须每日核对清楚,保持账款相符,如发生长短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明原因按“财产损溢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将长短款项相互补抵。 第十八条保管现金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存放现金要用保险柜, 保险柜钥匙要由专人保管。下班要检查保险柜、窗户、门,锁好后,

7收费站IC卡管理办法

收费站IC卡管理办法 一、IC卡管理原则和分类 (一)管理原则 1.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均使用非接触式IC卡。 2.IC卡由联网办统一制作、发行。 3.收费管理单位应加强所辖路段的IC卡使用管理工作。 (二)IC卡的种类 IC卡按用途分为通行卡、公务卡、身份卡和储值卡、预付卡。其用途为: 1.通行卡用于正常车辆,入口领取,出口收回。 2.公务卡用于收费单位内部车辆,入口不需领取通行卡,出口出示公务卡,验卡免费通行。 3.身份卡用于收费员、监控员、维护员等上班使用。 4.储值卡、预付卡是车辆预付通行费的凭证。 二、IC卡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IC卡管理分为三级机构,即分公司、管理所和收费站。分公司为管理所IC卡主管机构,其职责为: (一)负责公司有关IC卡管理使用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二)负责各管理所IC卡的领用、发放、调配工作。 (三)根据全线IC通行卡的遗失、损坏及车流量增长情况,确定增购IC卡数量。

(四)负责对损坏卡的回收,上报核销。 (五)管理和指导管理所IC卡管理工作和IC卡使用情况。 管理所为所辖各站IC卡使用管理的主管机构,其职责为: (一)设专人负责所辖收费站的IC通行卡的申领、核销工作。 (二)根据各收费站的预计情况,原则上每半个月对所辖收费站的IC卡差异进行调配。 (三)每月上报公司IC卡用量,多者上交,少者申领。 (四)监督检查收费站IC通行卡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各站损坏卡的回收,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六)负责对各站损坏IC通行卡赔偿金的上缴工作。 收费站为IC卡使用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IC卡的申领、保管、发放、回收、核销工作。 (二)按班审核调配IC卡,建立相应报表和台账。 (三)每半个月上报管理所IC卡用量,多者上交,少者申领。 (四)负责对各班损坏卡的回收,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五)负责对损坏IC通行卡赔偿金的上缴工作。 三、IC卡的发放和调配

浅谈高速公路收费站安全管理(标准版)

浅谈高速公路收费站安全管理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17

浅谈高速公路收费站安全管理(标准版)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人民财产及人身安全的大事,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高速公路收费所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注重整体效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构建安全立体防控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收费所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原因。 1.1个别员工的安全意识不高。部分员工不清楚自己的安全职责,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安全是管安全人员的事情,安全意识差。如工作时违章违规操作或是疏忽大意,就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1.2高速公路收费亭持枪抢劫等重大案件频发,所内窃案不断。犯罪分子盯住了高速公路收费所站每日收取的通行费票款,其数额

很大,并且收上来的通行费都要先存放在收费所内,然后等银行定期来解款,安全形势严峻。 1.3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有的员工对安全防护设施操作不熟练,有的甚至不会操作。还有一些员工只知道注意安全,不知道注意哪些方面,不能很好的履行自己的岗位安全职责。 1.4现在逃费车辆冲卡日益增多,不得不引起高度重视,由于此种车辆冲卡时速度极快,而我们的工作人员潜意识里一直认为车道属于安全通道,一般不会留意冲卡行驶车辆,而正因如此,隐患随时可能出现。 2.收费所站安全管理目标及内容: 2.1收费所站安全管理目标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四无”,即无责任事故、无火灾事故、无员工违法犯罪、无经济损失事故。 2.2收费所站安全管理内容: 2.2.1收费所站安全管理按照区域划分可以分为收费现场安全 管理、上下班途中安全管理和收费所站办公区、宿舍区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内容:收费现场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盗、防抢、防雷电、

云南民族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讨论稿)

云南民族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的学分制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云南省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教计【2005】183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文件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6】535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加快推进学分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教高【2009】90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分制收费,是指将按学年计收学费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学费的收费管理制度。学生按学分制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的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之和不高于按学年制学费总额。即,学分制收取学费总额=专业学费+学分学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学分制收费仅指学费部分,住宿费及代收费仍按原管理办法及规定的标准按学年收取。 第四条学生费用清缴次序为代收费、住宿费、专业学费、学分学费。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第二章专业学费 第六条专业学费按学年计收。专业学费由学校根据不同专业的生均培养成本制定,不同专业的专业学费有所不同,每生每年的专业学费=(学生完成学业应缴纳的学年制学费总额-规定学制的学分学费总额)/该专业学生毕业应修的规定学制年限。 第七条在校期间转专业的学生,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与原专业不一致的,从转入学期起,按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标准收取。第二学期转入的,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低于原专业的,差额部分转为第二学年专业学费;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高于原专业的,按差额补交专业学费。

第八条学生在正常学制年限内提前修满学分毕业的,按实际提前的月份数和每学年在校10个月的时间计算向学生退还专业学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取专业学费。 第九条学生延期毕业的,学校可按需修课程的学分学费标准收取学分学费,延期十个学分以下的免收专业费;延期十个学分以上,二十个学分以内的(含二十个学分),按半个学年计收专业学费;延期二十个学分以上的,按一个学年计收专业学费。 第十条学生在规定的毕业学分外加修、辅修专业的,免收专业学费。 第十一条学生在缴清住宿费、代收费、年度专业学费和每学年平均学分学费后方可注册和选课。 第三章学分学费 第十二条关于计费学分的规定:本科四年制最低毕业学分要求为160+X学分,专科三年制最低毕业学分要求为120+X学分,每学年平均学分为40学分,其他学制按每学年40学分类推。其中,本科160学分、专科120学分为按学分学费收费的最高学分控制线,超过该控制线的X学分免收学分学费。 第十三条学分学费按学分计收,每学分不少于16学时。按专业大类明确学分学费单价:艺术类专业学分学费单价为125元/学分,理工类和高职类专业学分学费单价为75元/学分,其他专业学分学费单价为65元/学分。学分学费总额=最低毕业总学分中的按学分学费收费的最高学分控制线×学分学费单价。 第十四条学分学费实行“缴费选课”的管理办法,所缴学分学费按统一规定的标准折算成学分,学生在该学分范围内选课,不能多选。 第十五条为便于收费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学生缴费次数,学分制收费采用预收制,即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按专业学费加每学年平均学分学费的标准(40学分/学年)预收,每生每学年预收学费总额=(学生完成学业应缴纳的学年制学费总额-规定学制的学分学费总

检测收费办法

陕西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检测收费计算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陕西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检测收费行为,维护检测单位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工程质量检测水平,促进检测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内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在省内从事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费用的计算,其他检测工作费用计算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计算的费用为政府指导价。委托方与检测机构可根据工程难易程度、规模大小,上下浮动20%。 第四条本办法中工程检测费用包括了工程检测过程所消耗的人工、材料、设备费,必要的交通工具费及相应的管理费、利润、税金。 第五条检测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应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 ㈠检测单位人员、设备的进出场费; ㈡隧道检测支架搭设费用; ㈢桥梁动、静载试验搭设支架及加载费用; ㈣桩基动力检测搭设支架及加载费用; ㈤路基路面弯沉、回弹模量检测的车辆加载费用; ㈥破坏性检测的工程开挖及修补费用; ㈦由于委托人原因造成的现场停工、窝工费用; ㈧竣工验收阶段的交通安全维护费。 第六条检测成果应提交的报告分数为5份。 第七条对于一次检测路线长度小于5公里的路基交工项目,视交工路线的长短,费用可提高10%~30%。 第八条对超出本办法计费的项目,其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九条检测费用计算分综合指标计算法和分项指标计算法。 (一)综合指标计算法 工程检测费用=(路线长度×路线工程检测费用综合指标+桥梁长度×桥梁工程检测费用综合指标+隧道长度×隧道工程检测费综合指标)×(1±浮动系数)。 路线长度以公路公里计,应扣除特大、大、中桥,隧道的长度。 桥梁长度以桥长米计,为特大、大桥长度与中桥长度一半之和,不包括小桥、通道、涵洞。高速和一级公路的半幅桥按其长度一半计。 隧道长度以隧长米计,高速和一级公路单洞隧道按其长度一半计。 (二)分项指标计算法 工程检测费用=实物工作量×分项工程检测费用指标×(1±浮动系数) 实物工作量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的要求,以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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