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博士、硕士授予学位条件

博士、硕士授予学位条件

新疆大学

学位评定委员会文件新大学位字〔2006〕7号签发人:塔西甫拉提〃特依拜

关于修定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学位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单位:

经2006年12月14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对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申请学位有关要求修定如下:

一、对科研能力的有关要求

(一)博士学位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理学类必须在SCI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在一般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工学类必须在EI 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在一般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核心刊物发

—1 —

表学术论文2篇;人文社科类必须在CSSCI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论文要求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并以新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核心刊物以学校科研处认定为准。

有一项专利(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或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三名);或获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三名),可顶替1篇一般核心刊物论文。

2006年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以上要求执行。2006年之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仍按《新疆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中有关要求执行。

(二)硕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并以新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结合专业的特点,对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制定更高要求,以促进我校研究生科研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二、对外语的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外语必须达到国家英语六级390分(其他语种相当水平),少数民族研究生外语须达到国家英语四级390分(其他语种相当水平)。若达不到上述要求,对国家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在365—389分之间者,要求必须在核心刊物

—2 —

发表1篇论文。

2007届及以后毕业硕士研究生,按照以上要求执行,2005届、2006届未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时也可按以上要求执行。

三、对汉语的要求

少数民族研究生在学期间,汉语必须达到HSK 8级水平。

科研能力、外语及汉语达不到以上水平的研究生,可以进行毕业论文答辩,但暂缓授予学位。如申请补授学位,必须在毕业后两年内达到以上申请学位的要求并提出申请。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3 —

主题词:教育学校研究生学位通知

新疆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 2007年1月11日印发—4 —

—5 —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