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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部位标记图(1)

手术部位标记图(1)

成武县人民医院

手术部位标记图

姓名:科室:床位:住院号码:

科别: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

诊断:手术名称:

1、主刀医生或一助在患者入手术室前做好手术部位标记工作;

2、所有手术除了不便于标记的部位(如口腔、会阴等)均应在患者身上和标记图上标记,不便于在患者身上标记的部位仅在标记图上标记。

3、标记前须仔细核对患者,积极与患者沟通,共同明确手术部位,取得患者的理解与配合。

4、标记方法:用不褪色的记号笔在患者身体上手术相应部位标记,在皮肤上画出切口部位,在标记图上用蓝黑墨水画“○”,如“○——左甲状腺”

医生:

日期:

手术部位标记规范图文稿

手术部位标记规范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手术部位标记规范》拟行 一、除少数不适于进行体表标记的患者外,手术患者术前均需要进行手术部位体表标记。有条件的应邀请患者或家属共同参与对手术部位确认。 二、各科室统一采用专用皮肤标记笔进行体表标记。 三、各专科标示符号及要求如下: 1.普外科——以“﹢”号或手术切口作为识别标识,用记号笔标记于相应手术部位体表。 2.胸外科——以“﹢”号作为识别标识,用记号笔标示于患侧腋中线,若病变位于纵隔,用记号笔标识于胸骨正中。 3.泌尿外科——以“﹢”号,或者“R”、“L”作为识别标识,用记号笔标示于手术部位体表,如“膀胱、前列腺”等部位,表示于耻骨区体表。 4.骨科——用记号笔写“R”、“L”或手术切口作为识别标识,标识于手术部位体表;开放性骨折(或其他外伤)以包扎或固定作为标识。 5.妇产科——开腹手术在下腹正中线用“∣”标示,双侧结构标明“R”、“L”;阴式手术在下腹耻骨联合上方用“Y”标示。 6.脑外科、整形科和心外科——用记号笔沿手术切口划线为标记,标示于患侧头皮或手术部位体表。 7.耳鼻喉科——用记号笔标示于手术侧体表分别以“T”(代表喉),“E”+“L/R”(代表左/右耳),“N”+“L/R”(代表左/右鼻)标记。 8.眼科——用记号笔沿着手术侧眉弓划线作为标记。 9.口腔科——以口裂线及面部中线为坐标,分四个象限,“﹢”号标示于同侧的上唇或下唇,必要时注明齿号;或者以手术切口作为标示。 10.所有腹部腔镜手术在体表入路部位以“﹢”号标记,涉及双侧结构的还应在手术体表部位注明“R”或“L”。 四、不适于进行体表标记的特殊患者,医务人员必须进行书面交接,仔细核对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和手术部位、手术方式、手术名称等信息,严格落实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的制度和流程(20200515185712)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与工作流程 为加强我院对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管理,保证手术患者正确、手术部位正确、手术方式正确,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错误,防范医疗事故 的发生并确保病人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手术 部位标识制度。 1、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手术风险评估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2、手术病人术前必须做好识别标示。术前由手术医师用记号笔在手术部位进行 体表标识,以“+”号作为识别标识;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对手术患者及手 术部位共同确认。 3、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 手术时,对手术侧及部位均应做“+”号标记。 4、患者手术部位标记方法: (1)体表有皮肤切口的——在相应手术切口部位用记号笔画一直线。 (2)腹腔镜手术——在切口位置用记号笔画“×”。 (3)眼科——在患侧眼部覆盖纱布。 (4)会阴部经自然腔道或窦道手术——在耻骨联合上方用“↓”标示。 (5)骨科——开放性骨折以包扎或固定作为标识。 (6)对于不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的患者,术前由手术医生在手术患者左腕加一红色腕带作为标志,并于该腕带上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 手术名称和住院号。 5、术前一日夜班护士认真检查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情况,核对患者腕带标识是否与医嘱相符。 6、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体 表标识和住院号,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若无标示,禁止 将患者接入手术室。 7、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开始前和手术开始前,严格按照《手 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方核对,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 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进行的手术部位一致,特别是涉及侧 别和相邻的部位,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体表标示。经反复核对后,方 可开始麻醉、手术。若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直至由手术医生、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共同确认清楚后方可进行麻醉。 8、术后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再次核查实际手术方式是否与手术患者及部位相符。 切实做到手术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确认”。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附流程、标识图)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一、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双侧、多重结构、多平面部位(如脊柱)及其它需要标示的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参照执行。 二、择期及限期手术,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急症手术,应在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三、标示需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进行确认。必须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示。 四、在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示进行患者及手术部位核对,待准确无误后,手术方可开始。 六、下列部位手术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 1.左右脑手术 2.左右耳手术 3.左右眼手术 4.左右侧颈部手术 5.左右侧乳房手术 6.左右上肢手术 7.左右下肢手术 8.左右侧肾脏手术 9.左右侧腹股沟手术 10.脊柱手术 11.周围血管手术 以上手术部位,不论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牵引等,均需进行手术部位标示。 七、标示方法 (一)在手术部位标以手术切开线或“十”字,并标明左右侧(眼科手术左右以OS/OD表示,余以L/R表示)。如左眼手术,则在左侧额部皮肤上划“十”字形标志,并标明“OS”;右前臂手术,则在右前臂划手术切开线,并标明“R”。

(二)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标记在包扎物上方5公分左右(约2-3横指)处,以“十”字标示并标明左右侧。 (三)标记颜色一律使用黑色标记笔,由主刀医师或一助在患者入手术室前做好手术部位标记工作。 (四)对于新生儿、婴幼儿及拒绝手术部位标识的患者,应在手术部位标识图中进行标识,并详细注明手术部位及拟手术名称。 备注:本制度为修订版,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实施,2015年第二季度医疗质量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手术部位表示制度》同时作废。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

手术部位标识

关于术前进行手术部位标示的规定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根据卫生部《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患者安全目标》等相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一、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病例讨论》制度及《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二、管床医生在术前要明白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三、口腔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的手术患者,在手术前一天,管床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相应部位用龙胆紫液或黑色油彩笔标注。其余手术科室的手术患者,在手术前一天或备皮时,管床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龙胆紫液或黑色油彩笔标注。同时责任护士负责进行手术部位及切口部位标示的审核。 四、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病人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龙胆紫液或黑色油彩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此环节发现未按要求标示者,每发现1例给予管床医师经济处罚100元,责任护士经济处罚50元,并予以院内通报。 五、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龙胆紫液或黑色油 彩笔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进行的手术部位一致,并认真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若发现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在此环节发现未按要求标示者,每1例给予管床医师经济处罚100元,责任护士经济处罚50元,手术室接病人工作人员经济处罚50元,并予以院内通报。

六、发现未标示而进行麻醉者,每1例给予管床医师经济处罚100元,责任护士经济处罚50元,手术室接病人工作人员经济处罚50元,,麻醉医师经济处罚50元,并予以院内通报。 七、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及手术室巡回护士按要求认真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不得敷衍应付,不得提前填写。 八、因手术部位标示不清引起的延误手术等后果,由患者所在科室承担。

3.3.2.1有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相关制度与流程。

3.3.2.1有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相关制度与流程。 材料目录 【C】 1.有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相关制度与流程。对标记方法、标记颜色、标记实施者及患者参与有统一明确的规定。 ?龙亢农场医院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工作流程 2.对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有规范统一的标记。 3.患者送达术前准备室或手术室前,已标记手术部位。 【B】符合“C”,并涉及双侧、多重结构、多平面手术者手术标记执行率≥95%。 【A】符合“B”,并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龙亢农场医院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工作流程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特制定本制度与流程。 一、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二、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三、经治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四、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经治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黑色油彩笔对患者手术部位书写“+”图形体表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五、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黑色油彩笔“+”图形体表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六、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黑色油彩笔“+”图形体表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附件2 ##手术部位标识规定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导致,根据卫生部《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患者安全目标》等相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一、临床医师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围手术期管理办法》 二、手术医师在术前要明白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三、患者手术部位的标识标记实施: 由主刀医师或第一助手会同责任护士和患者共同参与完成。口腔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的手术患者,在手术前一天,管床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相应部位用龙胆紫液或黑色油彩笔标注。其余手术科室的手术患者,在手术前一天或备皮时,管床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龙胆紫液或黑色油彩笔标注。同时责任护士负责进行手术部位及切口部位标示的审核。 四、患者手术部位标记方法: 只有一个切口的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一直线;腔镜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三个“×”;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手术时,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一直线,并在直线旁写二个数字,标记如下:2.1, 2.2; 3.1,3.2,3.3; 4.1,4.2……以此类推,前一位数字表示本次手术切口的个数,后一位数字表示手术的顺序,如3.2是指本次手术有三个手术切口,该切口为第二个手术切口。五、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病人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龙胆紫液或黑色油彩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急诊除外)。 六、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龙胆紫液或黑色油彩笔标示,并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附流程、标识图)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附流 程、标识图)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一、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双侧、多重结构、多平面部位(如脊柱)及其它需要标示的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参照执行。 二、择期及限期手术,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急症手术,应在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三、标示需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进行确认。必须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示。 四、在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示进行患者及手术部位核对,待准确无误后,手术方可开始。六、下列部位手术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 1.左右脑手术 2.左右耳手术 3.左右眼手术 4.左右侧颈部手术 5.左右侧乳房手术 6.左右上肢手术 7.左右下肢手术 8.左右侧肾脏手术 9.左右侧腹股沟手术 10.脊柱手术 11.周围血管手术

以上手术部位,不论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牵引等,均需进行手术部位标示。 七、标示方法 (一)在手术部位标以手术切开线或“十”字,并标明左右侧(眼科手术左右以OS/OD表示,余以L/R表示)。如左眼手术,则在左侧额部皮肤上划“十”字形标志,并标明“OS”;右前臂手术,则在右前臂划手术切开线,并标明“R”。 (二)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标记在包扎物上方5公分左右(约2-3横指)处,以“十”字标示并标明左右侧。 (三)标记颜色一律使用黑色标记笔,由主刀医师或一助在患者入手术室前做好手术部位标记工作。 (四)对于新生儿、婴幼儿及拒绝手术部位标识的患者,应在手术部位标识图中进行标识,并详细注明手术部位及拟手术名称。 备注:本制度为修订版,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实施,2015年第二季度医疗质量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手术部位表示制度》同时作废。

手术部位标记制度

手术部位标记制度 一、目的:确保手术部位标记工作有据可依,提升工作品质。 二、权责: 1、主刀或一助医生在病人手术部位皮肤做标记,特别是有左右区别的手术部位。 2、手术室护士:确认手术部位。 3、麻醉人员:再次确认手术部位。 三、标记时间: 1、急诊:由外科主刀或一助医生诊断后取得病人及家属同意后做标记。 2、住院:手术前一天由主刀医生或一助取得病人及家属同意后做标记。 四、标记原则: 1、手术部位的标记应尽可能在清醒的状态下进行,并征求病人的同意。当病人 拒绝手术部位的标记时,医生应考虑采用书面的手术部位确认方式。 2、凡涉及有双侧(有左右侧之分的肢体、器官、部位等)、多重结构(手指、脚 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对手术侧或部位均需做手术部位标记。 五、标记方式: 1、手术标记方式以记号笔标示手术切开线或以直径2-3厘米空心圆标示并注明 为“左”、“右”侧。 2、患处已有纱布、石膏、牵引器等,统一标记于包扎物上方4-5cm处,以空心 圆标示且注明为“左”、“右”侧。 3、无法标示手术部位,如口腔、眼睛等,以空心圆标注于手术部位旁边。 六、手术部位辨识及标记说明: 1、医师确认病人之手术部位后,以不掉色油性记号笔标记。 2、病区护士在病人送手术室前核对标记,标记有疑问时,联络医生,完成手术 部位标记。 3、病人送至手术室护理站,护理站工作人员确认手术部位: ①意识清醒之病人,请病人说出医师欲执行手术的部位,核对手术部位标记是 否正确。

②未成年人、老年人或意识不清者,请家属说出医师欲行手术的部位,核对手 术部位标记是否正确。 ③标记有疑问时,联络医师至手术室等候区,完成手术部位标记。 4、手术室巡回护士再次确认手术部位: 5、医师划刀前,手术医师、麻醉人员、手术护理人员一起再次确认手术部位。 七、注意事项:手术标记采用不掉色的油性记号笔。 八、使用单位:各手术科室、麻醉科、手术室等。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 程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特制定本制度。 一、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二、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三、经治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四、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主治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蓝色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形体表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五、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记号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六、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工作流程图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同时使患者权益及生命安全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门诊患者身份识别 一、患方带城镇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或公司医保卡就诊挂号的,以挂号票据上显示的医保或医疗卡的卡号作为患者的唯一标识进行相关的诊疗活动。 二、患方带身份证就诊挂号的,以挂号票据上显示的身份证号作为患者的唯一标识进行相关的诊疗活动。 三、患方就诊挂号时未能出示以上任何一种证件的,门诊部挂号人员按患方自己填写的姓名、年龄、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等作为患方的就诊卡信息出具就诊卡和挂号票据, 当使用姓名、年龄识别患者身份有困难时,可选择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等这些补充信息来确认病人。 四、当医师发现患方使用别人的身份信息为患者就诊或使用成人身份信息为未成年就诊的,应劝说患方使用患者本人信息重新挂号,但如果患者病情属于急危重症,则不得影响患者的及时诊治。 五、对无法确认身份的无名患者,接诊医务人员根据当时患者的有关情况制作“腕带”牌,上面记载患者信息包括:科别、性别、诊断等,并在门诊病历上注明,待明确身份后再按病历书写规范补写。 住院患者身份识别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流程 (2)

××市第一人民医院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与工作流程 为加强我院对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管理,保证手术患者正确、手术部位正确、手术方式正确,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错误,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并确保病人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一、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手术风险评估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二、手术病人术前必须做好识别标示。术前由手术医师用记号笔在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提倡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对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共同确认。 三、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手术侧及部位均应做标记。 四、患者手术部位标记方法: (1)体表有皮肤切口的——在相应手术切口部位用记号笔画一直线。 (2)腹腔镜手术——在切口位置用记号笔画“×”。 (3)眼科——在患侧眼部覆盖纱布。 (4)会阴部经自然腔道或窦道手术——在耻骨联合上方用“↓”标示。 (5)骨科——开放性骨折以包扎或固定作为标识。 (6)对于不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的患者,术前由手术医生在手术患者左腕加一红色腕带作为标志,并于该腕带上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和手术名称。 五、术前一日夜班护士认真检查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情况,核对患者腕带标识是否与医嘱相符。 六、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体表标识,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入手术室。 八、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开始前和手术开始前,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和县人民医院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工作流程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 出现识别差错。特制定本制度与流程。 一、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二、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二、择期手术:主管医师在术前一天下午与患者共同确认手术部位并用油性黑色记号笔在其体表做“+”标记; 三、急诊手术患者:经治医师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手术部位并同上法做“+”标记。 四、经治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五、对于有些特殊手术部位标识统一:如眼科手术在其手术侧上方,眉弓处用油性黑色记号笔做“+”标记,并系同侧手腕带标识;纱布包扎及打石膏手术部位可用记号笔在其上方做“+”标记;如无法做手术部位标识的如:阴道、肛门手术等可用油性红色记号笔在手腕带特别注明“0”标识。 六、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经治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黑色油彩笔对患者手术部位书写“+”图形体表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七、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要严格遵守《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记号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应及时与主管医师联系,将手术部位标识清楚后方可将患者接到手术间。

八、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黑色油彩笔“+”图形体表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和县人民医院 2013年5月 手术部位核查流程 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人病历查对:病人姓名、性 别、年龄、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 化验单、药物、医学影像资料等 术前1日 由主管医生及主管护士核对病人信息, 并在手术部位区域进行标示 接患者之前 与患者家长交谈查对,进行“病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 查对手术部位”确认 接入手术室 遵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经由手术者与手术的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最后的核对确认

患者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患者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特制定《宜良县第二人民医院患者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一、目的 提供病人安全医疗环境,确保病人手术部位正确性,避免错误的部位、错误的病人、实施错误的手术。 二、方法 医师在手术交接核查注明手术的部位,并在病人手术部位皮肤上做标示,特别是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三、标示时机 急诊手术: 接诊后由手术医师取得病人及家属签字同意后做标记。 择期手术: 手术前一天由手术医师取得病人及家属签字后做标记。 四、标示原则 (一)经病人签字同意才能在皮肤上注记手术记号。 (二)凡有左右侧之分的术式均需做手术部位注记。 1、左右脑手术 2、左右耳手术 3、左右眼手术 4、左右侧颈部手术

5、左右侧乳房手术 6、左右侧胸腔手术 7、左右上肢手术 8、左右下肢手术 10、左右侧腹沟手术 11、脊椎融合手术 12、外周血管手术 (三)以上手术部位,不管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牵引等,均需执行手术部位标示。 五、标记方式 (一)使用不掉色油性记号笔或xx。 (二)以不掉色的记号笔,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一”形体表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三)患处已有纱布、石膏、牵引等,统一标记位置在包扎物上方2—3横指约4—5公分处。 六、手术部位辨识及标记操作 (一)手术医师确认病人的手术部位后,以不掉色油性记号笔划记。 (二)病人送至手术室后,由手术室接待护士确认手术部位,并在手术交接核查表签字确认。 1、意识清醒的病人,请病人说出医师要执行手术的部位,核查手术交接核查表及确认手术部位标记是否正确。 2、未成年、老年人或意识不清病人,请家属说出医师施行手

新版手术部位标记规范.pdf

《手术部位标记规范》拟行 一、除少数不适于进行体表标记的患者外,手术患者术前均需要进行手术 部位体表标记。有条件的应邀请患者或家属共同参与对手术部位确认。 二、各科室统一采用专用皮肤标记笔进行体表标记。 三、各专科标示符号及要求如下: 1.普外科——以“﹢”号或手术切口作为识别标识,用记号笔标记于相 应手术部位体表。 2.胸外科——以“﹢”号作为识别标识,用记号笔标示于患侧腋中线, 若病变位于纵隔,用记号笔标识于胸骨正中。 3.泌尿外科——以“﹢”号,或者“R”、“L”作为识别标识,用记号 笔标示于手术部位体表,如“膀胱、前列腺”等部位,表示于耻骨区体表。 4.骨科——用记号笔写“R”、“L”或手术切口作为识别标识,标识于 手术部位体表;开放性骨折(或其他外伤)以包扎或固定作为标识。 5.妇产科——开腹手术在下腹正中线用“∣”标示,双侧结构标明“R”、“L”;阴式手术在下腹耻骨联合上方用“Y”标示。 6.脑外科、整形科和心外科——用记号笔沿手术切口划线为标记,标示 于患侧头皮或手术部位体表。 7.耳鼻喉科——用记号笔标示于手术侧体表分别以“T”(代表喉),“E”+“L / R”(代表左/右耳),“N”+“L / R”(代表左/右鼻)标记。 8.眼科——用记号笔沿着手术侧眉弓划线作为标记。 9.口腔科——以口裂线及面部中线为坐标,分四个象限,“﹢”号标示 于同侧的上唇或下唇,必要时注明齿号;或者以手术切口作为标示。 10.所有腹部腔镜手术在体表入路部位以“﹢”号标记,涉及双侧结构的 还应在手术体表部位注明“R”或“L”。 四、不适于进行体表标记的特殊患者,医务人员必须进行书面交接,仔细 核对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和手术部位、手术方式、手术名称等信息,严格 落实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慈溪市人民医院手术部位标记制度-慈溪市人民医院手术部位标记制度

慈溪市人民医院手术部位标记制度-慈溪市人民医院手术 部位标记制度 慈溪市人民医院手术部位标记制度 1.目的:确保手术部位标记工作有据可依,提升工作品质。 2.权责: 2.1主刀或一助医生在病人手术部位皮肤做标记,特别是有左右 区别的手术部位。 2.2手术室护士:确认手术部位。 2.3麻醉人员:再次确认手术部位。 3.标记时间: 3.1急诊:山外科主刀或一助医生诊断后取得病人及家属同意后 做标记。 3.2住院:手术前一天由主刀医生或一助取得病人及家属同意后 做标记。 4.标记原则: 4.1手术部位的标记应尽可能在清醒的状态下进行,并征求病人 的同意。当病人拒绝手术部位的标记时,医生应考虑釆用书面的手术部位确认方式。 4.2凡涉及有双侧(有左右侧之分的肢体、器官、部位等)、多重 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 对手术侧或部位均需做手术部位标记。 4. 2.1若病人拒绝标记部位,或标记部位在技术上或解剖学角 度来说是不可能或不可行的(例如,粘膜表面或肛门) 时候,准备好一份书面的替代程序,即在医生术前谈话

单“术前准备”栏上注明“手术部位确认为一部位”并 与家属确定。 4. 2. 2涉及替代程序的其他情况的实例包括:单器官手术,如 腹部、心脏、阴道、尿道、肛门手术等;事前没有明确 部位的手术或操作,如心导管手术;牙齿的侵入性操作, 但需在病历上记录或相关的放射等特检资料上做好记 号;不适合做皮肤标记的婴幼儿。 5.标记方式: 5.1手术标记方式以记号笔标示手术切开线或以直径2-3厘米空心圆标示并注明为“左”、“右”侧(或以L' t、R't标注)。如下图所示。 5.2患处已有纱布、石膏、牵引器等,统一标记于包扎物上方 4-5cm处,以空心圆标示且注明为“左”、“右”侧(或以L't、 R,t标注)。

手术部位标识的制度和流程

手术部位标识的制度和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DQTY-KII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与工作流程 为加强我院对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管理,保证手术患者正确、手术部位正确、手术方式正确,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错误,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并确保病人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1、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手术风险评估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2、手术病人术前必须做好识别标示。术前由手术医师用记号笔在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以“+”号作为识别标识;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对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共同确认。 3、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及部位均应做“+”号标记。 4、患者手术部位标记方法: (1)体表有皮肤切口的——在相应手术切口部位用记号笔画一直线。 (2)腹腔镜手术——在切口位置用记号笔画“×”。 (3)眼科——在患侧眼部覆盖纱布。 (4)会阴部经自然腔道或窦道手术——在耻骨联合上方用“↓”标示。 (5)骨科——开放性骨折以包扎或固定作为标识。 (6)对于不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的患者,术前由手术医生在手术患者左腕加一红色腕带作为标志,并于该腕带上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手术名称和住院号。 5、术前一日夜班护士认真检查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情况,核对患者腕带标识是否与医嘱相符。 6、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体表标识和住院号,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入手术室。 7、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开始前和手术开始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方核对,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进行的手术部位一致,特别是涉及侧别和相邻的部位,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体表标示。经反复核对后,方可开始麻醉、手术。若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直至由手术医生、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共同确认清楚后方可进行麻醉。 8、术后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再次核查实际手术方式是否与手术患者及部位相符。切实做到手术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确认”。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精品

【关键字】活动、情况、执行、统一、制定、安全、制度、方式、结构、严格、管理、保证、确保 手术部位标识相关制度 为保证手术患者、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的正确,确保手术患者的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错误,确保手术部位标记工作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1.凡需行手术治疗的患者都在手术部位做标记。尤其对涉及有双侧(有左右侧之分的肢体、器官、部位等)、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必须对手术侧或手术部位做体表标识。 2.标记部位在技术上或解剖学角度来说是不可能或不可行的(例如,粘膜表面或肛门)时候,应准备好一份书面的替代程序,即在医生术前谈话单“术前准备”栏上注明“手术部位确认为——部位”并与家属确定。 3.涉及替代程序的其他情况的实例包括:单器官手术,如腹部、心脏、阴道、尿道、肛门手术等;事前没有明确部位的手术或操作,如心导管手术、牙齿的侵入性操作;不适合做皮肤标记的婴幼儿,但需在病历上记录或相关的放射等特检资料上做好记号。 4.临床医师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5.主管医师术前要明确手术方式、手术部位、手术目的。 6.择期手术患者于手术前一日由主刀医生或一助与患者或家属共同核对确认后,由医生用蓝色油性记号笔在手术部位做标识。急诊手术诊断后由主刀医师或一助在手术部位用蓝色油性记号笔做体表标识。 7.病房护士术前准备时应核对确认手术部位标识,如有疑问时,联系医生,查对确认。 8.手术室人员到病房接患者时,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同时核对,再次确认手术部位的体表标识,无标识者暂不接入手术室。待手术医师标识清楚确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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