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月
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委托方:珠海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将本单位:珠海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1.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
2.双方应密切配合,分工协作,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齐心协力,努力做好本项目的招标工作。
3.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元)
6.乙方委派李娟作为本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0756-*******,邮箱43709329@https://www.wendangku.net/doc/2f55665.html,。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6.组织评审工作;
7.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8.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9.整理采购活动中的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项目进度的要求,和乙方协商,提出具体的招标任务计划;
2.负责将有关招标项目商务、技术及服务要求提交给乙方;
3.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4.审核确认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
5.协助乙方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有关问题;
6.监督评审现场的工作纪律;
7.办理其他应由甲方负责的事宜。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组织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2.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4.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5.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6.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7.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不得透露或发布给无关人员或利益相关人员;
8.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9.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10.负责对本项目采购合同进行见证并整理归档项目招标资料。
第五条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有关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工程、货物及服务类招标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标准计取;
3.工程、货物及服务类招标计费基数按中标价;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
1.甲方应认真细致全面考虑招标要求并向乙方提供书面材料。乙方编制招标文件及其相关修改文件或澄清文件,应准确、细致、全面,并经甲方审核同
意后发布;
2.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委托协议所规定的职责,对执行本委托协议中所发生的问题,任何一方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及时协商解决。由于任何一方违约而造成本委托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违约方须承担责任;
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法令与本委托协议相矛盾时,以国家的法律规定为准;
4.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招标不成功,甲方不需支付费用,乙方需继续组织招标工作,直至招标成功;
5.对协议进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6.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7.本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公章):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
地址:
邮编:乙方(公章):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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