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采用箭头以下的第一次抽样计划。若抽样数相等于或超过批量,应进行全部检验。
=采用箭头以上抽样计划。
=采用相当之单次抽样计划或使用下面之双次抽样计划亦可。
二次抽样检验说明:按照事先规定的检验标准所要求的数量,从大货中随机抽样并检验。如果疵点数小于或等于标准所规定的接受数,则该批货物可接受。
如果疵点数大于或等于标准所规定的不接受数,则该批货物不接受。如果疵点数介于接受数和不接受数之间,则需要进行第二次抽检。
如果两次检验的累计疵点总数超过标准所规定的疵点数,则该批货物不接受。反之则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