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七一表彰大会通知

七一表彰大会通知

七一表彰大会通知

各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为弘扬正气,激励先进,县直工委决定,在“七一”前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及分配原则

1、先进基层党组织35个,优秀共产党员100人,优秀党务工作者25人(含推荐县委表彰名额)。优秀共产党员的名额由县直工委分配给各机关党委、总支和直属支部,请各机关党委、总支再将名额分配给所属支部。原则上直属支部党员人数在8-15名的每两年安排一名表彰名额,党员人数在7名以下的每三年安排一名表彰名额。

2、拟表彰优秀党建品牌机及学习型党组织若干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模范践行“五个好”的要求。

2、结合部门和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活动成效明显。

3、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紧扣科学发展主题,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推进“四个岳西”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显著

成绩。

4、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织活动实现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5、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廉洁,有较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党员群众广泛拥护。

6、党建考核中位次靠前。

(二)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2、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事迹突出,在全县有一定影响或在本行业、本单位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普遍赞誉。

5、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积极作为,从“星级党员”创评中被评为四星级以上党员中推荐。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从事党务工作时间连续在3年以上。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带头践行“三严三实”。

3、热爱党务工作,钻研党建理论,熟悉党建业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在支部工作中起到带头人作用,工作思路明晰,工作业绩突出。

5、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和满意度。

(四)优秀党建品牌

结合实际,开展的党建品牌活动具有思路创新、内容创新、方式创新、载体创新、制度创新五项条件之一,且活动开展情况在市级以上媒体上有刊登报道。

(五)学习型党组织

1、制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目标和年度创建计划。

2、建立党员干部学习日制度,党员有学习计划。

3、党组织学习有活动记录、党员有学习笔记及心得体会。

4、坚持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学习交流会。

5、建立党组织集体学习制度,每年不少于12 次,每季进行阶段总结和部署。

6、党组织负责人给全体党员上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

7、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围绕重要节庆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开展专题学习教育。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优秀党建品牌和学习型党组织由各基层党组织自行申报,填写申报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由县直工委考核评比。

(二)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根据2016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情况,由工委会议提出初步名单(对于未足额交纳党费的支部不列入提名评选范围),在征得“一票否决”意见后进行确定。确定后的名单由工委通知受表彰对象填报相关表格材料。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组织根据分配名额进行推荐上报,经县直工委审核后确定。

(三)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评选程序如下:

1、支部(总支、机关党委)初评。各基层党组织召开会议,在述诺、自评基础上,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兑现承诺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在评议的基础上评选“星级党员”,对被评为“五星级党员”的,向工委推荐,作为工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候选对象,评选结果在党务公开栏公示3天后,上报工委。

2、县直工委表彰。根据各总支(机关党委)、支部上报的推荐对象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经县直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征求“一票否决”部门的意见后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在“七一”前夕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3、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必须填写《优秀共产党员推荐

和审批表》并附10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必须具体实在、文字精炼、数据准确、事例客观真实。审批表和材料各一份,必须于6月17日前报县直工委,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电子文档发送至工委邮箱:www.

附件:

1、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2、推荐和审批相关表格

中共**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6月21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重要的一年,也是更名伊犁大学的关键之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6周年,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激发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解放思想、服务发展、创先争优的热情,在全校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引导和激励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积极投身于建设伊犁大学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更名伊犁大学工作任务,以纪念建党96周年为契机,结合党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四强干部”、“四好老师”的标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评选出凝聚力、战斗力强,作用发挥好,群众满意的基层党组织,评选出宗旨意识强,工作成绩突出,真心为群众服务的党员,从而进一步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岗位、践行宗旨、努力工作、无私奉献,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向党的生日献礼。

二、表彰数量

拟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4个,优秀共产党员6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8名;拟表彰共产党员标兵,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从推选的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中推荐1名,由学校党委统筹考虑。

三、表彰对象推荐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1)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政治坚强,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发展思路清晰,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

(2)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标准,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效明显。

(3)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科学的决策程序,管理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工作扎实,组织有生机活力,落实有创造力。

(4)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党的建设、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的重要事项,贯彻民主集中制,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的好。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发挥的好。

(5)党政领导班子能够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班子团结协作、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努力维护、实现、发展好广大师生员工的利益。

(6)重视党员队伍建设,党员作用发挥好。坚持分类指导,积极开展对教职工和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广大党员认真履行义务,立足岗位,敬业奉献,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的好。

(7)重视校园稳定工作和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教育,单位师生无信教、参加宗教活动、传播收听收看暴恐音视频的情况。

2.党支部

(1)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党内活动有计

划、有落实,效果良好,工作不扯皮、不推诿,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的好。

(2)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内生活正常。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支部活动有载体、效果好。

(3)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管理,发展党员坚持标准、程序完备、质量高,群众反映好。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在党员群众中威信高、形象好。

(二)优秀共产党员

达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五带头”基本要求。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2)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求真务实。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政建设好。

(3)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不计个

人得失,不与群众争利益,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爱岗敬业,带头实践党员示范岗承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本部门或学校有一定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普遍赞誉;学生党员能按照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岗的相关要求,在学习、生活、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等各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教职工党员应具有两年以上的党龄,学生党员应具有一年以上的党龄。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在具备优秀党员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单位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有大局观念和创新意识。

(2)服务群众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党务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够结合本职工作查摆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寻求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思路、新对策,不断为群众服务,有责任感,工作踏实,服从组织安排,并能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3)维护稳定能力强。有坚强的党性,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不计名利,以自己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证。

(4)廉洁奉公责任心强。自觉学习贯彻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纪和法律法规,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有责任,讲奉献。

(5)党务工作能力强。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完成任务出色。

(6)从事党务工作一般在两年以上。

四、推荐要求、办法和程序

(一)表彰推荐活动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推荐工作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推选,逐级上报。即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推荐,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研究确定后上报。原则上一个党总支只推荐一个先进基层组织和一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单位正式党员的8%(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分别计算,学生党员以具有一年以上党龄的党员为基数),推荐中不足一人的,可按一人推荐。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向基层一线倾斜,向“四好老师”中的党员教师倾斜,优秀党员原则上不推荐处级以上干部。

(二)在推荐过程中,要做到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公正透明。要将推荐活动与党的“两学一做”学习教

育、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示范岗、党团工作进公寓活动结合起来。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发展党内民主、激励创先争优的过程。要坚持以事迹是否突出、群众是否公认为最终依据,真正将各个岗位上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先进分子评选推荐出来。要注意兼顾不同层面、民族、性别。推荐单位对拟推荐对象要进行全面深入考察,严防“带病表彰”,要注意听取本单位党员、干部、教师、群众以及学校纪检部门的意见。推荐人选确定后,要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确认没有异议后再上报。

(三)先进基层组织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要填报推荐表(推荐表挂在学校页通告栏上,请下载填写),上报书面材料。书面材料要客观翔实,有具体内容,既要有工作方面的总结,又要有思想、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介绍。集体推荐材料不少于2000字,个人推荐材料不少于1500字。事迹材料和推荐表均用word文字处理软件编辑,统一用A4纸张打印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文本于6月10日前一并报送学校组织人事部。

此次表彰推荐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推荐的标准、条件和程序,确保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和被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先进性。要通过此次表彰活动,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树立先进典型,努力做到示范引路、以点带面,真正把广大党员干部打造成一支在各自岗位上建功立业的先锋队伍,进

一步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跨越发展。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部

2017年6月21日

各党(总)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激励先进,树立标杆,进一步增强基层党(总)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七一”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和名额

1. 先进党支部6个。

2.先进党小组13个。

3.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

4.优秀共产党员63名。

二、评选范围

1.先进党支部在全镇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等党支部中评选。

2.先进党小组在全镇党小组中评选。

3.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镇各党组织的党务工作人员中评选。

4.优秀共产党员在全镇正式党员中评选,注重向生产、工作一线等基层岗位倾斜(具体名额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评选基本条件

1.先进党支部:出色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注重党员集中培训、作用发挥,注重党组织作风建设、服务成效,注重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和示范效应。同时要结合远程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再进行综合评估。

2.先进党小组:全面落实党小组“六个有”规范化建设,做到支部有号召,党小组有行动。在理论学习、党性锻炼、服务大局中成绩突出,党小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3.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工作中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理论学习、坚持务实创新、坚持服务基层、坚持勤政廉洁,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优秀共产党员:要求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能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四、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采取民主推荐和组织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表彰对象均按以下程序评选产生:

1.申报和推荐。

(1)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党支部自行申报,每项最多申报1个。

(2)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支部推荐。

2.组织、纪检、综治、计生等部门对推荐名单进行综合会审。

3.镇党委会议讨论确定表彰和授牌对象。

4.不重复表彰,评选为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不再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五、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七·一”表彰工作,以此为契机,激发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热情,认真开展好表彰评比和其他庆祝活动。

2.评选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民主,广泛推荐,严格条件,规范程序,认真考察,评选出真正体现先进性的党组织和个人。

3.按照要求填写好审批表及相关材料,于20xx年7月3日前交至镇党政办,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中共**镇委员会

2017年6月21日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