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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还没来的时候我们应该记录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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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还没来的时候我们应该记录真相

——为李金星律师收集整理陈国清案报道作序

文/李蒙

李金星律师收集整理了有关陈国清案的报道,让我写序。这些报道,看过之后,我心迷茫,不知道还能写点什么,真所谓“而今识尽愁滋味,却道天凉好个秋”了。

这些报道的作者,如郭国松、申欣旺、姚遥、郭宇宽,都是我曾经的同行,如今虽都已不在媒体行业,但仍是我永远的师长和朋友。还有我们《民主与法制》杂志的黎伟华、呼满红两位老师,更是朝夕相处十多年的同事,可以说非常熟悉。看过这些报道,虽然连最后一篇也是十年前的,但我还是要说,媒体人为这个案子尽力了。

代理这个案子的律师,许多我也很熟悉,尤其是2015年又重新捡起这个著名案件的李金星等人。应该说,几批律师也已经尽力了。

而为此案论证、呼吁过的中国法学界的著名法学家,如樊崇义、崔敏、马怀德、赵秉志、陈兴良、陈瑞华、王敏远、周振想、傅宽芝等人,也都是鼎鼎大名,代表着中国刑法学领域的最高水平。应该说,法学家们也尽力了。

我还要说的是,河北高院四次将此案发回重审,无疑彰显了高院有一批信仰法治、敬畏法律的法官们为这个案子勇敢抗争过,从1994年到2005年,抗争了十年!应该说,河北高院的那些令人尊敬的法官们也尽力了。

但是,这一起司法机关、法律界、法学界、新闻界付出如此巨大的心血的案件,最后为什么没有真相大白,被告人依然被判处死刑、只是改判死缓保住了一条命呢?案情到底有什么疑难,有什么玄机?

如果没时间没条件看完整的案卷,看看有关此案的报道吧。这个案子被《南方周末》报道三次,《中国青年报》《民主与法制》分别报道两次,《法制日报》《法制早报》(今《法治周末》)《中国新闻周刊》《天津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各报道一次,可以说,如此多的报道几乎把案情的方方面面都阐释得非常详尽,此案的来龙去脉、是非曲直,只要阅读了这些报道,每个读者都会了然于心。

这个案子的案情毫不复杂,具有一般冤案所具有的普遍特征:无法掩盖的刑讯逼供,足以定案的只有屈打成招的口供,“命案必破”的巨大压力,没搞到什么证据先宣布破案,将错就错一错到底……

每个国家都有冤案,冤案是司法活动无法避免的副产品。但中国的冤案与别国不同。在别的国家,例如美国,冤案的最大成因是指认凶手错误造成的。而在中国,这些冤案甚至在公安侦查阶段,几乎所有人心里都已经明白它就是冤案,但还是要将错就错地继续搞下去,直到公检法一条龙办成“铁案”——铁的冤案!即使公检法内部有若干依法办事的正直人士,最终也难以抵挡这一条龙的冤案产业链——河北高院的那些为此案多年抗争的法官不就是如此吗?

中国式冤案,是上上下下都明白的冤案,明知是冤案还必须铸成,铸成了要想纠正,还难于上青天。我非常崇敬的现任最高法院审委会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当年是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一名学者,也参与过该案的研讨会。我相信,对这个案件,他一定是有印象和有判断的。

不敢纠正冤案,是害怕追责吗?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追责。从张高平案之后,近两三年里全国纠正了那么多冤案,请问谁被追责了?被舆论议论得沸沸扬扬的那位审理过张高平案的女检察官,被追责了吗?没有。呼格吉勒图案,曾经很严厉地说要追责,最终却只是免职而已。本来都快退休了,退休了难道还不免职?这叫追责吗?

其实就没有什么追责,因为根本不可能追责。你追办错案的公安人员的责,公安人员说了:我办错了案,你检察院为什么还起诉呢,你检察院的责任难道不比我大?你追检察院的责,检察院同样会说法院的责任比他大。是啊,如果法院不错判,这个人会坐牢甚至被枪毙吗?法院的责任显然要比公安、检察两家大。而法院内部,又该追谁的责呢?审判长?审判长会说,怎么判是审委会定的,我不过签个字而已。审委会?呵呵,追究责任只有追究个人才有意义。

既然办错了案也无法追责,那么,为什么还不愿意平反冤假错案呢?因为谁都觉得这个案子跟他没关系。当年的办案人员,当然不愿意平反冤案。不是当年的办案人员,我为什么要管这个闲事,然后得罪同事?

所以说,中国冤案形成的原因,还是“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委会集体负责制,其实就是审委会集体不负责,根本就无法追责。冤案难以平反,根本原因还是司法体制的行政化、地方化,是体制造成的。

今天,福建高院再审宣判陈夏影等人绑架罪不成立,陈夏影、黄兴在蒙冤入狱十九年后终于走出监牢。我曾对此案做过报道,略尽绵薄之力,也一直关注这个案子的进展。今天,一起冤案得以平反了,但我感觉不到丝毫的高兴。正因为早已预期,所以丝毫也高兴不起来了。一想到还有遍地的冤案需要平反,而平反一个冤案真是难如上青天,如何高兴得起来?平反一个冤案这么难,制造一个冤案却非常容易,每天还在不断地生产制造。个案的平反到底有多大意义?让人疲惫无奈。

就说福建吧,莆田许金龙、张美来案,我是与陈夏影案几乎同时听说的,《南方周末》等媒体还报道在先,错得同样明显,苦等平反,如今遥遥无期。另外我听说还有五六个,仅仅是福建噢。这么多的冤案,怎么平反得过来?福建高院也很无奈吧。中国的冤案平反,简直就是西西弗斯神话!

同样也是今天,在江西高院门口,十几位律师正在为乐平冤案的阅卷问题与法院据理力争!同陈国清案有人举报真凶一样,乐平冤案的真凶也已经出现了,而且已经出现四年了。过去说,中国的冤案要想平反,除非“真凶出现”,或者“亡者归来”。现在看来,“亡者归来”往往容易平反,“真凶再现”的案子还很不容易平反!因为亡者归来了,一个大活人就在那里,实在是无可辩驳的证据,没有办法抵抗了。而真凶再现了,还可以说他不是真凶,继续顽抗!至于真凶没有再现的冤案,想平反难上加难!

“真凶再现”已经四年了,律师阅卷居然都还成问题,冤案平反,真是难于上青天!

对于陈国清案最终是什么样的结果,我没有任何理由乐观。但是,李金星律师决定收集整理有关陈国清案的报道,在我看来还是非常有价值的。媒体无法左右司法机关最终的处理结果,而媒体的职责就在于记录真相,记录历史!

有了这些报道,陈国清案的真相其实早已大白于天下,千秋史册上,一定会有正确的记载。

正义还没来的时候,我们应该记录真相。

正义也许永远等不到,我们所能做的,也只有记录真相。

正义其实就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只要我们记录了真相。

——写于2015年5月29日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二辩反驳申论

谢谢主席,大家好。感谢对方辩友精彩发言,我们先来看看正方的论点, 对方辩友第一个论点告诉我们,正义是看结果的,事情已经发生,不能再回头,知错能改就是正义。按照对方辩友的逻辑,我们只要看结果是不是正确就好了,就算过程中出现的刑讯逼供,就算过程中出现了贪污受贿,这也都不用管,因为我的结果还是对的,这件事依旧是正义的,对方辩友,你方觉得这种逻辑合理吗? 对方辩友第一个论点告诉我们,正义是看过程的,事情已经发生,不能再回头,知错能改就是正义。但是我们看到的过程是刑讯逼供导致佘祥林喊冤入狱15年,过程是食品安全监管不力例如地沟油事件损害了众多消费者健康安全,对方辩友,在这样的过程下,难道你方还会说迟到的正义是正义吗? 紧接着对方第二的论点告诉我们,人不可能尽善尽美,我们不能太严格,不能要求他们做的太完美。其实我方承认人不是完美的,假设今天我们发生第一起三聚氰胺受害者的事故,没关系,这个不是你的错,但是一直发生下去,你总就脱不了关系了吧,你方完全可以避免这样的伤害可是却不去做,所以对方辩友,请不要以人无完人做借口了。 回归我方观点,其实我只方想跟对方一起讨论导致正义迟到的原因,从而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伤害,举个例子,在2002年河北李久明冤案中,李久明本身是无罪了,那为什么在疑罪从无的大背景下,还招认自己有罪呢?其实很简单,就是因为刑讯逼供。 同样的,在2010年《刑讯逼供调查报告》中指出,受访的警察中有47.54%是承认在审判过程过存在有刑讯逼供,可是我国在立国之初所定的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专门规定了刑讯逼供的罪名,可是我们今天依然发现存在这样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那是不是可以看到你方的不作为呢,或者实行的改变收效甚微呢?所以说,今天你方说,知错能改,尽力赔偿都只是等发生冤案再平反,可是社会需要的是从源头上改变从而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防微杜渐。 请问对方辩友,导致正义迟到的原因是什么? 那好请问对方辩友,在这些原因中,有哪些问题改的? 那针对这些问题,你方怎么改呢? 可是迟到的正义已经这么久了,请您举出一些已经有成果的案例? 伸张正义怎么理解? 那些应该得到弘扬的正义,是不是应该及时性得伸张? 那我们今天要求伸张正义,是不是要让正义向及时性靠拢? 对,如果我们能够准确的及时性的获得正义,那是我们想要达到的目标? 那正义迟迟不来怎么办? 我们正反双方都认为正义应该走向及时性,而对方辩友又不能举出一些具体的有效的实例来证明正义可以及时到,那对方辩友你告诉迟到的正义还怎么是正义?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期末复习题第六章

第六章树立法制理念维护法律权威 一、单项选择题: 1. (A)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特征。 A.公平正义 B.执法为民 C党的领导 D.服务大局 2. 在中国共产党(C)全国代表大会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被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 A.第十三次 B.第十四次 C.第十五次 D.第十六次 3.(D)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政法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是 解决政法工作中显示问题的客观需要。 A.公平正义 B.执法为民 C党的领导 D.服务大局 4. (b)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a.司法独立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c.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 d.严格依法办事 5. (C)是一切法治社会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落实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 法原则的必然要求。 A.职权由法定 B .有权必有责 C.用权受监督 D 违法受追究 6.(A)是法治的重要原则,也是严格执法的合法性基础。 A.职权由法定 B.有权必有责 C.用权受监督 D违法受追究 7. (A)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A依法治国 B .执法为民 C党的领导 D .服务大局

8.(B)是做好政法工作、实现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途径和保证。 A.一切为了人民 B.走群众路线 C甘当公仆 D .尊重和保障人权。 9. (D)是防止执法腐败、促进执法公正的一剂良药。 A秉公执法 B.一切依靠人民 C.程序公正 D.执法公开 10、古人云:“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所以,作为人民的公仆,执法人员必须做到(D)。 A 勤奋敬业 B 勤政为民 C 文明执法 D 清正廉洁 11、作为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是指(C)。 A 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消费水平接近 B 每个人拥有平等的生存、发展的权利和机会 C 社会成员能依法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法律保护 D 人们享有的权利与所承担的责任相一致 12、“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这一法律谚语恰当地表明了(A)对于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性。 A 执法效率 B 执法质量 C 执法程序 D 执法公正 13、“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就是(D)的重要价值所在。 A 实体公正 B 司法公正 C 时间效率 D 程序公正 14、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D)。

浙江工商大学法律硕士复试真题2015年至2020年持续更新中 浙工商法硕复试真题 浙工商法硕复试经验

浙江工商大学法律硕士复试专业课口试 真题 (15年-20年) 1.“携带凶器抢夺”怎么理解? 携带凶器抢夺的认定: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根据司法解释,“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1.法条性质:法律拟制,而非注意规定,即只要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的,就以抢劫罪论处,而不要求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2.凶器认定:凶器分为性质上的凶器与用法上的凶器(扩大解释),即指具有杀伤力的器物。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判断器物是否具有杀伤力:(1)物品的杀伤机能的高低。某种物品的杀伤机能越高,被认定为凶器的可能越大,如塑料制成的手枪、匕首等,不能认定为凶器。(2)物品供杀伤他人使用的可能性大小。如果行为人所携带的物品属于违法犯罪人通常用于违法犯罪的物品,则可能被认定为凶器。(3)根据一般社会观念,该物品所具有的对生命、身体的危险感的程度。系着领带抢夺的,不属于携带凶器抢夺。当不具有持有资格的人持有枪支时,一般人会产生很强的危险感。但是,并非具有杀伤机能的物品都是凶器,物品的外观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汽车撞人可能导致瞬间死亡,但开着汽车抢夺的,难以认定为携带凶器抢夺。这是因为一般人面对停在地面或者正常行驶的汽车时不会产生危险感。(4)物品被携带的可能性大小。即在通常情况下,一般人外出或在马路上通行时,是否携带这种物品。根据一般人的观念,在当时的情况下,行为人携带凶器是否具有合理性。一般人在马路上行走时,不会携带菜刀、杀猪刀、铁棒、铁锤、斧头、锋利的石块等;携带这些物品抢夺的,应认定为携带凶器抢夺。3.携带认定:现实支配,行为人随时可以使用自己所携带的物品。不同于持有(事实支配,不要求行为人可以时时刻刻地现实上予以支配)。(1)使随从者(以随从者在现场为前提,但不以随从者与行为人具有共同故意为前提)实施携带行为的,属于携带凶器。(2)行为人在携带凶器而又没有使用凶器的情况下抢夺他人财物的,才适用第267条第2款的规定。(3)

迟到的正义是正义结辩稿

谢谢主席: 观历史,当正义没有在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所难免的给,社会中的人因此戴上沉重的枷锁,无时不刻寻找灵魂的释然和精神的解放,时时刻刻期盼正义的到来。当正义迟迟不来,无论于社会本身,还是肉体灵魂,都会出现不公的现象,或是给予沉痛的打击。而在现实里,并不是每一次的非正义最终都会迎来正义,多少扭曲的社会事实在时间的年轮里淹没,又有多少冤死的灵魂就算在地下也没有得到申诉的机会。然而可以肯定的是,无论社会还是个体,当遭遇到不公正对待,都会希望正义最终能够到来。当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世界法西斯得到了彻底压制,饱受迫害的世人不再受到法西斯非人的迫害,因为正义到来了,即使迟到了,在受迫害群体眼中,难道说,这样迟到的正义没有意义吗?正义的迟到,延误,甚至不复存在于那个年代,但当迟到的正义最终来临时,能说这不是正义吗?在中国,当文革的烟火燃尽,刘少奇的冤案最终能够平复,改革开放的到来,举国上下为之焕然一新,这难道也不是正义到来吗?无论个人还是社会,在一切冤案面前,当正义来临,它虽然迟到,但它仍然万众期待,所以迟到不能影响正义的本质,迟到的正义还是正义。正如我方所言,我方承认迟到的正义对于个人造成的一定伤害在所难免。然而,在一些非正义的事件中,我们只是一个旁观者,无法自己去体会经历者所受的苦难,只是依靠着自己的所见所想。当美国参议院全票通过法案,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排华法案等歧视华人法律表达歉意时,不是亲历者的我们会或许会看过即忘,任何的物质补偿都已经没有意义。但是,正是这迟到了130年的正义,让一位华人如此感叹:如今我们可以告慰来美先辈的英灵,他们遭受的歧视和苦难成为后代成长和进步的精神食粮,历史和心灵的伤痛从此可以开始愈合。”由此可知,迟到的正义依旧是正义。

部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八课测试题及答案

部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八课测试题及答案 第1课时公平正义的价值 1.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外,还可以根据情况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这项改革旨在() A.引导公民依法纳税 B.促进社会公平 C.减少财政支出 D.增加财政收入 2.“我家孩子正在参加×比赛,麻烦朋友们帮忙投个票”“这是朋友家的娃、拜托投一票”……随着微信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社交工具,在朋友圈中给孩子拉票也成了越来越多家长头疼却又无可奈何的“工作”。家长在朋友圈中进行“拉票”() A.违背了权利公平的要求,但有助于孩子建立自尊自信 B.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恰当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C.有利于营造更好的竞争环境,增强孩子的自信心 D.违背了公平的原则,不利于维护评选的公平性 3.位于上海嘉定的某楼盘开盘销售,开盘采用公证摇号方式确定购房顺序。市民马女士告诉记者,过去买房采用的排队方式常常因为偶然因素,排不到合适的房源,“采用摇号方式很公平,心理上的焦虑少了”。采用摇号方式售房体现了() A.权利公平B.规则公平 C.机会公平D.绝对公平 4.从2018年11月1日起,各地开展为期百日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行动,共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8万件,为38.9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57亿元人民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这说明() ①农民工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②公平能够营造更好的竞争环境③正义是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④维护公平正义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 A.①②B.③④C.①③D.②④ 5.右面漫画《养老公平》表明()

思修课结课论文-《看得见的正义》读后感

《看得见的正义》读后感 前言:作为一部学术著作——尽管作者一再声明这是一本随笔集、“富有趣味的小册子”,然而各种旁征博引和精彩的论述都使得阅读《看得见的正义》不能说是一个轻松的事,更不是能浏览一遍便能对全书了然于胸并写出高屋建瓴的读后感的事,故而我在通读全书后,仅选择了部分章节进行了资料查阅和反复研读,与要求不符之处,望老师海涵。但我终究认为,不能以一篇东拼西凑、不知所云的读后感来作为这堂课的终点。 全书作者一共引用了以下23道法学格言进行分篇阐释: 1.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2.听取另一方的陈述 3.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 4.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 5.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 6.正义根植于信赖 7.既听取隆著者也听取卑微者 8.一事不再理 9.没有原告,就没有法官 10.无救济则无权利 11.如果原告就是法官,那只有上帝才能充当辩护人 12.疑义时,作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 13.任何人不得从其非法行为中获得利益

14.谁主张,谁举证 15.不能证明的事实就等于是不存在的 16.任何人均无义务指控自己 17.行使其权力的人,得视为不损害任何人 18.任何人在自己的案件里都不被视为可靠的证人 19.人的外部行为反映其内心秘密 20.谁来监督监督者 21.刑律不善不足以害良民,刑事诉讼律不备,即良民亦罹其害 22.公平游戏 23.刑事诉讼法是被告人权力的大宪章 正如书名一样,本书中的每一篇,无一不是围绕“正义的司法程序”这一主题来写的。文章大多短小精悍,但却不乏案例的介绍和深入的剖析。同时,文风随性自然,没有采用学术论文的表达方式,也就避免了与普通读者之间的隔阂;但同时又不乏严谨与专业精神,旁征博引,分析可谓鞭辟入里。 全书二十四章题目直接就是核心引用的23条法律格言,这样一来,揭示主题的同时又带我们领略了一番世界各地的法律思想。而这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便是《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和《一事不再理》两篇文章。《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所讨论的是司法裁判活动的速度,而《一事不再理》则是讨论了再审程序的问题。两个话题似乎相互分离,但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司法裁判活动过快,往往会引发冤假错案,而此时只有启动再审才能纠正之前错误的审判结果;而根据当

迟到的正义是正义资料

辩题:迟到的正义是/不是正义 定义: 正义:公正的,有利于人民的,迟到的正义是对损失的弥补,就是呼唤正义的表现。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这样定义:正义包括个人正义和社会正义。在法理学上讲,正义包括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 程序正义视为“看得见的正义”,是英美人一种法律传统。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实体正义是指通过刑事诉讼过程而实现的结果上的实体公正和结果正义 迟到:到来的比恰当的时间晚 论点(正): 一,个人正义: 1.承认对个人的伤害,引发社会思考,制度完善,对后人的正义。 2.迟到的正义比没有正义好? 有时迟到的正义仍是正义,只要正义来得尚不算晚。徐宝宝事件之所以迅速被还原,有许多耐人寻味之处。首先这是舆论的合力。在这一事件刚开始在网络上曝露后,网议汹汹,沸反盈天,并提供了各种质疑和论证方式,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随即在纸媒体的介入下,事态迅速公开化、公共化。 二,社会正义 1.一项非正义的制度使很多人的利益受到侵犯,迟到的正义可以纠正不正义的制度等,使得更多的后来人的利益免于侵犯避免非正义所造成的恶果的继续(历史论据充实) 三,其他论点 迟来的正义总比正义的缺席强。这其实很像卖淫嫖娼中的次道在中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正义姗姗来迟不可避免的情况下,需要正视这一现实,并通过合理的制度让迟到的正义能够实现,并且最大程度的补偿受害者的损害。 德的问题。就是尽管我们认为卖淫不是好现象,但是当这种现象真实存在时,我们就要正视它,并且要给小姐定期做检查和发放避孕套,至少能保证艾滋病的有效控制。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不过假语村言。第一、这不是一个完整的论证;第二、没有任何迹象表现其之观点,具有科学依据.第三、也没有一个专门的论证来说明这个问题。 不容忽视的是迟到的正义同时具有警示作用“如果正义的声音被掩盖或者声音微弱只会导致下政府滥权、脱离群众走向腐败。” 二战的主要发起国——德国的过错是不能避免的,但德国在责任的承担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虽然正义迟到已经无法慰藉那些客死异乡的同胞但从整个人类的角度来看责任并没有消失德国总理勃兰特对死难的犹太人的一跪。安德鲁.霍金斯在非洲的一跪。这种歉意对受过伤害的人已没有多少作用但对人类的发展却是一个标杆、一个台阶迈上去的人类不会再退下来上去的正义不会再灭失。迟来的正义更需重视它是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前进的标志。 对迟到的正义的补救和措施: 如同空气、大海法律社会有一定限度的自净能力而且是漫长的所以需要法律的努力弥补迟到的正义带来的伤害制定全面的措施扫清正义来临时的障碍。 对产生不正义的责任的承担是一种措施,笔者认为另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实现维护正义。第一建立程序诉讼的正当行为规则的限制建立规则之治。

法理学第二十四章 法与正义 A

第二十四章法与正义 一. 名词解释 1个人正义2社会正义3实体正义4形式正义5社会体制 二. 单项选择 1.“正义具有一张普洛透斯的脸,变幻无穷,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这是哪位法学家的话()。 A.苏格拉底B.亚里士多德 C.博登海默 D.卢梭 2.坚持将法分为分配正义和矫正正义的是()。 A.苏格拉底 B.亚里士多德 C.博登海默 D.罗尔斯 3.从法律的角度,正义并不是指个人的德行,也不是指人们之间的理想关系。它意味着一种体制,意味着对关系的调整和对行为的安排,以使人们生活得更好,满足人类对享有某些东西、实现各种主张的手段,使大家尽可能地在最少阻碍和浪费的条件下得到满足。这一观点是下列哪位法学家提出的()。 A.罗尔斯 B.霍姆斯 C.托克维尔 D.庞德 4.法律必须建立在道德基础之上,两者不可分离,强调“法的正义性”和“合目的性”优先,法律的权威和效力来自于法律之外;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对那些“不法的法律”、那些“恶法”有温和抵抗的权利,至少人们能够根据自己的理性判断来选择自己的行为,可以不按照恶法去从事那些反人类、反人道的“非法”行为。这一观点应属于哪一学派()。 A.自然法学 B.实证主义法学 C.马克思主义法学 D.社会法学 5.在现代社会,人类对正义的共识性程度大大提高,()构成正义的底线。 A.尊长扶幼 B.对人的尊严的尊重 C.自由、平等、博爱 D追求幸福的权利 三.多项选择 1.从正义发生和实现的领域的角度,正义可以分为() A.道德正义 B.经济正义 C.政治正义 D.法律正义 2.从正义与主体利益的关系,正义可分为() A.个人正义 B.社会正义 C.实体正义 D.形式正义 3.人类历史上实行过的分配原则有() A.无差别分配原则 B.按照优点分配原则 C.按照劳动分配原则 D.按照需要分配原则 4.公正地解决冲突的主要标志有() A.无偏见地适用公开的原则 B.类似案件类似处理 C.同样的情况同样对待 D.对弱势群体予以照顾 5.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包括( ) A.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正义 B.社会各种资源、利益以及负担之分配上的正义 C.符合被统治阶级的利益 D.社会利益冲突之解决上的正义 四.简答题 1简述法对全社会正义的促进和保障。 2简述社会主义国家的分配制度。 3简述在现代社会法律为保障冲突的公正解决所提供的规则和程序。 五.论述题 1试论正义在法律生活中的作用。 2 试论法促进和保障国际正义。 六.案例分析 28岁的甘肃打工者王斌余,因急需钱给父亲治病,并且自己因身体原因不想继续打工,和弟弟一起准备向包工头吴新国处要回当年的工钱。2005年5月11日晚,兄弟俩到吴新国住处讨要工资时,吴新国一直没有开门。住在旁边的苏文才、苏志刚、苏香兰、吴华还有吴新国的老婆过来让他俩走。吴华骂哥俩像条狗,用拳头打王斌余,还用脚踢他。苏氏父子也对兄弟二人连踢带打。“为什么我活着总是让人欺负?!”愤怒的王斌余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苏志刚、苏文才、吴华、苏香兰相继捅倒在地,又见吴新国之妻汤晓琴扶着被捅伤的苏志刚蹲在墙根处,王斌余持

司法考试法理学——迟来的正义非正义

司法考试法理学——迟来的正义非正义 一般说来,正义和非正义是人们评价法律制度正当与否的两个对立的价值标准。但是,相对于过于理性、抽象、含混的正义标准而言,非正义具有较为明显的确定性和可感受性。一项法律制度设计得再合乎正义的要求,人们往往也会熟视无睹,或者认为“本来就应当这样”。但是,某一制度或者司法实践一旦明显背离了正义的基本标准,形成一种为人们所公认的非正义,那么直接遭受这种非正义的人就会产生深深的被忽视、被贬低、被看轻甚至被侮辱的感觉。这种感觉经常会促使受伤害者奋起抗争,去“讨个说法”,甚至直接造成冲突的升级。因此,如果说人们对正义并不十分关注的话,那么非正义却会引起人们的重视,尤其是那些直接受到不公对待的人。 什么是非正义?长期以来,人们一直以为非正义主要是指实体裁判上的不公正。例如,法院对无罪者判决有罪,或者对罪轻者判处了过于苛厉的刑罚。当然,近一段时间以来,程序的正义受到较为广泛的重视,一项法律决定的制作过程如果使人受到无视或者轻视,那么一种程序或者过程上的非正义也就随之发生了。程序上的不公正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如裁判结论在制作中不允许利害关系人直接参与,控辩双方受到明显的不平等对待,裁判者对控辩双方中的某一方有所偏袒,裁判者随意地作出裁决,而不明确告知裁判的理由,等等。但笔者这里所要分析的是一种特殊的程序非正义,也就是由于正义来

得过于迟缓或者不及时而造成的非正义。为了便于说明问题,我们首先来看一个实际发生过的案例。 1984年7月,河南某县发生了一起凶杀案,幼童王某被他人杀死在离家不远的玉米地里,凶器是他割草用的镰刀。县公安局经过摸底排查,村民吴留索被列为重点怀疑对象。同年9月,吴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1984年12月8日,某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吴留索故意杀人罪成立。认定的依据有三个:一是吴在公安机关预审中对其犯罪事实所作的供认;二是河南省公安厅对杀人现场的脚印所作的司法鉴定书,结论是脚印为吴留索所留;三是吴有犯罪的前科,曾因奸淫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随后,中级法院展开公审大会,对吴进行公开宣判,判处死刑。在公判大会上,吴留索当场喊冤并提出上诉。 1985年4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不开庭审理认为,作案工具上并无吴留索的指纹,现场的勘验材料与吴的口供存有出入,因此认定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中级法院则将案件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1986年,市检察院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对吴留索提起公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重新审理,再次以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由于一直无法补充新的证据,此案久拖不决,吴留索则长期被羁押在县公安局看守所。 案件久押不决的情况经新闻媒介披露后,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在各界压力下,1998年11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案发所在地的县法

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

关键在于对“正义”的定义,楼主找一个对你有利的定义吧,这可真是个说不明道不清的辩题哟 作为正方: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 正义:对政治、法律、道德等领域中的是非、善恶作出的肯定判断 正义的英文为justice 兼有审判的意思 如何做出判断?如何做出审判? 都要在事情发生之后才能判断的,任何事件,都要有发生,经过,结果之后才能作为一个完整评判的标准,所以,所有的正义,都是迟来的,是在事件发生之后才能评判的。 反方观点,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19世纪英国政治家威廉·格拉德斯通有句名言: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迟来的正义是残缺的,不完整的,是在对人造成伤害之后的补偿。这种正义就像是拔下墙上的钉子,即使在后期给予了公正,但给人造成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 正方观点:对方引用为威廉·格拉德斯通的言论来作为论据是荒谬的,格拉德斯通家族因十九世纪英国废除奴隶占有制“金钱换奴隶”而发家,金钱换奴隶给了奴隶们迟来的正义,虽然这自由来得肮脏龌蹉,但成千上万的奴隶因此获得自由。任何事件的评判,都要是事件发生之后,事件发生的过程中,总会有人受到伤害,正义的意义,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安抚受害者,威廉一边无耻的拿着用奴隶换来的金钱稳坐高位,一边道貌岸然的高呼“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肉食者鄙,此之谓也。 正义的意义,是做出判断,而不是恢复原状,时间倒流谁也不可能做到,以弥补伤害的程度来评判正义存在与否是幼稚的。 反方是说,迟到的正义如果无法完全弥补受害者,那是不是意味着正义不该到来? 反方:首先,金钱换奴隶并非是正义的而是英政府为美化自己而作出的作秀行为,可以说当初的“以黑奴换金钱”的丑恶交易贯穿了英国各个阶层。第二,迟来的正义是指在过迟做出裁判,或者过迟告知当事人之后所做出的补偿行为,而不是对方辩友所说伤害之后的裁决行为。而我方认为因为为了此“正义”所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在牺牲很多人的幸福之后,再将其做“正义审判”,那对于牺牲的人及其家人又有何安慰与幸福可言? 插嘴 1、对面的观点是所有的正义都是迟来的,否定迟来的正义就是否认所有正义,要针对这个观点反驳啊,否则对方对辩论的自由性将会很高啊。 2、白马非马,楼主搞懂了就能上场了。 3、看了LZ和Ta的辩论,总觉得你们对迟来的这个词的定义不同啊。Ta说所有的正义都是迟来的,说明Ta所认为的迟来是事件发生后开始计时的,而LZ说迟来的正义是一种补偿,说明LZ所认为的迟来正义是指有关部门错判时开始计时的,两者的定义并不相同啊。 4、这是最基本的定义问题,如果你们不确定它的定义,那么你们的辩题就还不确定,你们如何辩论一个不确定的辩题?首先应该辩论它的定义吧。 反方说一下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比方说现在有个人在抢劫我的朋友,那么,此时我打他算不算是正义的呢?如果这样做是正义的话那我再问对方辩友;当抢劫我朋友的人和我朋友已经冰释前嫌,洗心革面,那么这个时候我再去打他是不是正义呢? 插嘴; 5、感觉不错,楼上的争论至少我懂你意思了。 lz(0.0我的个人理解)大意是:迟来的正义,这个正义由于迟到了,所以不如正点到达的正义效果好,其效果的滞后延时导致疗效不佳无法补偿“受伤的心理”和“脆弱的小身板”。

(最新) 道德与法治 八年级下册第四单元第八课第二框《公平正义的守护》省优质课一等奖教案

第八课维护公平正义 第2课时公平正义的守护【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了解、认识公平与制度的关系,知道司法维护正义的相关内容,掌握个人维护公平正义的有效方法。 2.能力目标:增强关于公平问题的辩证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养成自觉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的习惯;培养自觉维护正义的实际行动能力和见义“智”为的践行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增强积极维护社会公平的责任意识;树立以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为荣的意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自觉维护正义、伸张正义,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教学重点】 个人维护公平正义的有效方法。 【教学难点】 引导学生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教学环节】 一、漫画导入 【多媒体呈现】 教师点拨:人们总是渴望公平的阳光普照,但公平的社会不会自然而然地形成。公平从

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不懈努力,需要我们在生活中追求公平,捍卫公平。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公平正义的守护》,来了解如何维护公平正义,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二、探究新知 (一)坚守公平 活动一:问题探究 【多媒体呈现】 小美在某公司找到一份打字员的工作,她按公司的要求辛辛苦苦地干了一个月,满怀喜悦地去领工资,但老板以她曾迟到为由,扣了她20%的工资。小美觉得该公司对她很不公平,因为自己因堵车只迟到过一次。 问题:(1)如果她接受了这种不公平,情形会怎样? (2)她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使自己的问题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 要求:认真阅读并思考,小组内互相交流并讨论探究问题后达成共识。 教师小结:在现实生活中,不公平的现象时有发生。当这种情况发生时,要以平和的心态对待不公平,我们应该增强权利意识,善于用合法的手段,求得问题的合理解决,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 【多媒体呈现结论】 1.当我们遇到不公平的行为时,我们要坚守原则立场,敢于对不公平说“不”,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活动二:问题探究 【多媒体呈现】 材料一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

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

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 编辑:陈瑞华时间:2007-9-5 14:42:21 一般说来,正义和非正义是人们评价法律制度正当与否的两个对立的价值标准。但是,相对于过于理性、抽象、含混的正义标准而言,非正义具有较为明显的确定性和可感受性。一项法律制度设计得再合乎正义的要求,人们往往也会熟视无睹,或者认为“本来就应当这样”。但是,某一制度或者司法实践一旦明显背离了正义的基本标准,形成一种为人们所公认的非正义,那么直接遭受这种非正义的人就会产生深深的被忽视、被贬低、被看轻甚至被侮辱的感觉。这种感觉经常会促使受伤害者奋起抗争,去“讨个说法”,甚至直接造成冲突的升级。因此,如果说人们对正义并不十分关注的话,那么非正义却会引起人们的重视,尤其是那些直接受到不公对待的人 什么是非正义?长期以来,人们一直以为非正义主要是指实体裁判上的不公正。例如,法院对无罪者判决有罪,或者对罪轻者判处了过于苛厉的刑罚。当然,近一段时间以来,程序的正义受到较为广泛的重视,一项法律决定的制作过程如果使人受到无视或者轻视,那么一种程序或过程上的非正义也就随之发生了。程序上的不公正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如裁判结论在制作中不允许利害关系人直接参与,控辩双方受到明显的不平等对待,裁判者对控辩双方中的某一方有所偏袒,裁判者随意地作出裁决,而不明确告知裁判的理由,等等。但笔者这里所要分析的是一种特殊的程序非正义,也就是由于正义来得过于迟缓或者不及时而造成的非正义。为了便于说明的问题,我们首先来看一个实际发生的案例。 1984年7月,河南某县发生了一起凶杀案,幼童王某被他人杀死在离家不远的玉米地里,凶器是他割草用的镰刀。县公安局经过摸底排查,村民吴留索被列为重点怀疑对象。同年9月,吴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1984年12月8日,某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吴留索故意杀人罪成立。认定的依据有三个:一是吴在公安机关预审中对其犯罪事实所作的供认;二是河南省公安厅对杀人现场的脚印所作的司法鉴定书,结论是脚印是吴留索所留;三是吴有犯罪的前科,曾因奸淫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随后,中级法院展开公审大会,对吴进行公开宣判,判处死刑。在公判大会上,吴留索当场喊冤并提出上诉。 1885年4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不开庭审理认为,作案工具上并无吴留索的指纹,现场的勘验材料与吴的口供存有出入,因此认定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中级法院则将案件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1986年,市检察院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对吴留索提起公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重新审理,再次以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由于一直无法补充新的证据,此案久拖不决,吴留索则长期被羁押在县公安局看守所。 案件久押不决的情况经新闻媒介披露后,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在各界压力下,1998年11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案发所在地的县法院审判庭重新开庭审理。在法庭上,吴留索否决了所有的证据,并声称自己无罪,当时所作的口供系刑讯逼供的结果。一个多月以后,一审法院认定吴留索故意杀人罪成立,并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注:此案曾由《南方周末》于1998年8月20日作过报道。) 在这一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吴留索在法院未曾作出生效法律裁判的情况下,一直连续被羁押了长达14年多的时间。如此长的未决羁押时间在改革开放以来确属十分罕见。对于这一案件,当地的“公检法”很

陕师大古代汉语部分试题

陕师大古代汉语期末试题一、默寫:鈷鉧潭西小丘記(10分)“丘之小不能一畝------所以賀玆丘之遭也。” 二、説明下列漢字的結構,並指出形聲字的形符和聲符。(10分)亦所北莫象徒風朱岳鹿三、説明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的意義,並説明它古今詞義的變化是屬於詞義的擴大、縮小、轉移還是感情色彩不同。(15分) 1、飾幣馬,執扑而從之。 2、厲王虐,國人謗王。 3、聽事前除,雪後猶濕。 4、乃施法於官府,而建其正,立其貳。 5、將使歸糞除宗祧以事君。 6、吾聞漢購我頭千金,邑萬戶。 7、窮且益堅,不墜青雲之志。 8、五畝之宅,樹之以桑。 9、王命金工以良金寫范蠡之狀而朝禮之。 10、宋以郜大鼎賂王。

四、説明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的意義,並説明是本義還是引申義。(15分) 1、表裘不入公門。 2、因欲通使,道必更匈奴中。 3、肅肅鴇羽,集于苞栩。 4、兩載之間一火,皆立而待鼓音而然。 5、有獸焉,其狀如豹,而文題白身,名曰孟極。 6、今者臣來,見人於大行,方北面而持其駕。 7、顏回端拱還目而窺之。 8、日居月諸,照臨下土。 9、刑天與帝至此爭神,帝斷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為目,以臍為口,操干戚以舞。 10、君子有酒,旨且多。 五、指出下列句中的詞類活用現象(包括名詞作狀語),並説明是屬於哪一種活用。15分 1、宋女至而好,惠公奪而自妻之。 2、聖人不貴尺之璧而重寸之陰。 3、東鄉坐,西相對,師事之。 4、不如吾聞而藥之也。

5、權曰:“昔走曹操,拓有荊州,皆是公瑾,常不忘之。” 6、箕畚運於渤海之尾。 7、羆之狀,被髮人立,絕有力而甚害人焉。 8、刻削之道,鼻莫如大,目莫如小:鼻大可小,小不可大也;目小可大,大不可小也。 9、縱江東父兄憐而王我,我何面目見之。 10、項王乃復引兵而東,至東城,乃有二十八騎。 六、指出下列句子中的前置賓語,説明它們的前置條件。(5分) 1、舜喪於蒼梧之野,蓋三妃未之從也。 2、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復,何禮之循 3、每自比於管仲、樂毅,時人莫之許也。 4、何以知人之且病也以其不嗜食也。何以知國之將亂也以其不嗜賢也。 5、且古之志士,至於耄老,猶且居不求適,維道是奮。 七、翻譯下面句子。(15分) 1、其下十餘里,有大巫山,非惟三峽所無,乃當抗峰岷峨,偕嶺衡疑,其翼附群山,並概青雲,更就霄漢辨其優劣耳。 2、大叔完聚,繕甲兵,具卒乘,將襲鄭。夫人將啟之。公聞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

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

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 ——吴让见不构成贪污、贿赂罪的再审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本律师曾是吴让见贪污、受贿案一审、二审的辩护人,今天作为该案再审的辩护人,再次出庭履行辩护职责,真是感慨万千!为这一天,我们整整等了七年。曾经不可一世,极尽对吴让见打击报复之能事的程海波,因受贿数额巨大被判处死刑。因举报程海波买官卖官、受贿的反腐勇士吴让见,终于等到了拨开乌云见青天的时刻。下面,我将依照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中心辩护意见:指控吴让见犯贪污罪、受贿罪不能成立,应依法宣告吴让见无罪。 一、检察机关在侦查期间收集的刘显生、侯雪梅等证人证言以及吴让见的供述和辩解均系非法证据,依法应予排除。 1、检察机关在侦查期间对证人刘显生所做的两次调查笔录属非法证据。 违法之一:非法羁押证人取证。 证人刘显生是美籍华人。2003年6月,刘显生被常德市检察院拘传,限制人身自由达11天。2003年6月4日,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刘显生,违心向检察机关做了给吴让见送5万元的证言。迄今,卷宗内没有对刘显生被拘传及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任何法律手续,该行为显然违法。 违法之二:对证人采取威胁、欺骗,引诱等方法取证。 刘显生多次作证称,办案人员在向他取证时说:1、刘有

向武陵区比黄理清官更大的官员行贿,将目标指向吴让见;2、办案人员已经掌握了刘行贿的确实证据,说了能早点出去;3、吴的家属已经承认了;4、省检察院很重视,最好在常德讲清楚,否则问题就严重。显然,办案人员在向刘显生取证时,有威胁、引诱、欺骗和指供等违法行为。刘显生在办案人员的循循善诱下,按照办案人员的意图,将其2000年春节给吴让见拜年的情节中,加入了送5万元的情节,形成了2003年6月4日的证人证言。显然,该证言是采取非法的方法取得的。 违法之三:连环设套,企图固定非法言辞证据。 其一:根据违法取得的刘显生的言辞证据,突破吴让见的口供防线,违法取得吴让见有罪供述的言辞证据。刘显生6月4日的证言,被正欲打击报复吴让见无门的人如获至宝。6月9日,吴让见被宣布“两规”,检察机关代替纪委人员介入,将突破重点放在刘显生送5万元上面。吴让见当庭供述称,他一直想不起来这回事,没有承认。办案人员先是引诱,称吴承认了就不予追究,并列举了区长韦绍斌等人没有追究的例子,吴未予承认。接着就是威胁,称吴不承认,事情就复杂化。果然,吴让见妻子侯雪梅被限制人身自由,家里被搜查,直到7月8日纪委解除“两规”,检察机关传唤。吴让见觉得,他的问题不断升级,就是没有按照检察机关的意图交代。这样,吴让见在检察机关的威胁、欺骗和诱导下,违心做了有罪供述。次日,吴让见被刑事拘留。 其二、根据违法取得的吴让见的有罪供述,固定刘显生的虚假证言。2003年7月11日,检察机关再次向刘显生调查时,刘显生否认送钱的事实。检察机关拿出吴让见承认送钱的供述,刘显生只好再次违心做虚假证言。检察机关并威胁刘,翻案要负法律责任。 2、检察机关在侦查期间对证人侯雪梅所做的调查笔录为非法言辞证据。

迟来的正义是正义

作为正方: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 正义:对政治、法律、道德等领域中的是非、善恶作出的肯定判断 正义的英文为justice 兼有审判的意思 如何做出判断?如何做出审判? 都要在事情发生之后才能判断的,任何事件,都要有发生,经过,结果之后才能作为一个完整评判的标准,所以,所有的正义,都是迟来的,是在事件发生之后才能评判的。 我方观点:对方引用为威廉·格拉德斯通的言论来作为论据是荒谬的,格拉德斯通家族因十九世纪英国废除奴隶占有制“金钱换奴隶”而发家,金钱换奴隶给了奴隶们迟来的正义,虽然这自由来得肮脏龌蹉,但成千上万的奴隶因此获得自由。任何事件的评判,都要是事件发生之后,事件发生的过程中,总会有人受到伤害,正义的意义,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安抚受害者,威廉一边无耻的拿着用奴隶换来的金钱稳坐高位,一边道貌岸然的高呼“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肉食者鄙,此之谓也。 正义的意义,是做出判断,而不是恢复原状,时间倒流谁也不可能做到,以弥补伤害的程度来评判正义存在与否是幼稚的。 反方是说,迟到的正义如果无法完全弥补受害者,那是不是意味着正义不该到来?完毕 感觉不错,楼上的争论至少我懂你意思了。 lz(0.0我的个人理解)大意是:迟来的正义,这个正义由于迟到了,所以不如正点到达的正义效果好,其效果的滞后延时导致疗效不佳无法补偿“受伤的心理”和“脆弱的小身板”。 具体以你们高端的奴隶例子看,迟来的正义其实是看对谁的,就按着你的定义走迟来的正义是指在过迟做出裁判,或者过迟告知当事人之后所做出的补偿行为,而不是对方辩友所说伤害之后的裁决行为。而我方认为因为为了此“正义”所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如此现在正被拯救的黑人勉强算是正当其实,或者刚刚被抓正准备被卖还没被卖的时候被拯救算是正点的正义吧。 这正义还只是对当事人。 如果对当事人的子女,父亲的正义虽然晚了点,但对他刚刚好,可能大儿子还会被称为小偷的儿子,但小儿子出生的时候也许又是正点。延伸开去,对于周围的人一个案子可能当年没能伸张正义,甚至正义的伸张只在“家祭无望告乃翁”中实现。受了冤枉的人只要能平反,死了也不觉得晚。 这一段的价值在于,如果迟到的正义就不是正义,那么你让一个20多年后才抓住杀死自己儿子凶手的老警察如何告慰儿子,又如何面对生活,甚至他需要什么才能支撑着他找出真凶的信念?(更宏大的是,是什么支撑那仁人志士为了那迟到的废除奴隶的正义实现,而这种迟到的正义的价值)

2019年中考道德与法治真题汇编:16、自由正义

十六、崇尚法治精神 (价值追求、自由、平等;特权;公平;正义的行为;自由的限度;法治与自由;珍视自由;不平等现象;践行平等;公平的意义;正义的价值;实现公平;守护正义;维护正义) 一、选择题部分 (2019内蒙古巴彦卓尔)7.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下列选项中,能体现法律意义上平等的是C ①出入电梯“女士优先”②儿童乘坐公交应得到特殊关照③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③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同样的发展条件和机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019广东广州)14.以下能够体现维护公平正义的事件有(A) ①生产问题疫苗的长春长生公司被严惩并强制退市,相关公职人员被严厉问责 ②从2019年至2021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创业就业时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③中国法律服务网实现请律师、办公证、求法援、找调解“指尖办”“马上办” ④某市政府为整治冬季空气污染,严令郊区村民一律不得烧煤取暖,违者重罚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④ (2019黑龙江龙东地区)19.2019年2月18日,《感动中国2018年度人物颁奖盛典》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感动中国人物的评选有利于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有利于形成公平正义的社会风气。下列行为能体现公平正义的是D ①明明和父母经常去看望奶奶②小丽告诉爸爸开车要避让行人 ③小王买到了假冒伪劣商品,一气之下把那家店砸了④小强向老师反映同桌没有交作业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2019湖南株洲)11.2018年国庆期间,一张甘肃省敦煌市雅丹国家地质公园内布设刺猬阵的照片刷爆社交平台。公园管理处主任王某说,“刺猬阵虽然有碍观游,但在景观保护方面却“功效显著”,基本没游客接近而造成破坏。对此认识

迟来的正义是正义(正方一辨稿)

迟来的正义是正义 如果从语法的角度来讲,我们争论正义是不是正义那真的没有必要,这里首先要搞明白两个正义是什么,第一个正义是狭义的——指正义的事,体现正义的结果,第二个正义是广义的,更偏向于一种形容,形容具有正义的特质,那么正义有什么特质,正:传递正能量,做对的事;义,有道义,顺应大意。 很多人要问迟来的正义,多迟算迟,显然这就像问长多高算高,你告诉我是一米八还是一米九,那么到底多迟算迟?我只能告诉你迟到的正义有很多,我们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每一个具体的事例,我们可以凭借一般的认知,社会普适价值观具体判断。 正义的迟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对于好人的一面,对于正遭受着这个社会中不公平,不正义现象的人,他们的正义我们必须维护,比如当年美国公交车上黑人必须给白人让座,随着社会的进步他们的正义终于得到了维护,这样的迟来有没有意义?这样的正义我们要不要肯定? 另外一方,对于处在黑暗中作恶的坏人,他们利用正义的漏洞,徇私枉法,罪恶滔天,正义终有一天要加于他们的身上,像和珅这样的贪官,他当官的时候呼风唤雨,贪得无厌,皇帝一换,最终还不是把他家给抄了,这样反贪的例子现在也有,法制肯定不能达到百分之百的完善,那我们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的问题的态度难道不好吗?对于这样的迟来,我们当然承认它不发生最好,但它万一发生了,正义要不要来?要来,一定要的来,它最大的意义就是表明一种重要的态度。 表明了什么态度?那就是,无论何时何地,我们将不懈追求法制,追求正义,将正义贯彻到底。 所有定义全无,大家自己查词典即可,正方用常规的比较好,反方用奇葩的比较好。 头脑风暴: 社会总是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每当有一个漏洞被弥补,每当有一个正义被贯彻,我们都应当肯定社会的进步,这样的正义,来的多迟都不算晚。 1女权的维护2黑人地位的维护3文革的平反 4朝鲜战争:中国的帮助是迟的和正义的 5日本慰安妇,迟来,追求,正义的 如何破正方:(已经过实践验证,大连理工大学2014文明杯,反方胜) 反方比较有优势的立论方式:抓住英国法谚,谈辩题起源,把战场划定在司法这个范围内,砸冤家错案的例子。不承认有其他的迟来的正义——论证只有正义有来的条件而没来才叫迟来,否则谈不上迟来的正义,克上面的5个例子。打感情牌,多用比喻和距离论证,比如说你让小孩做大学生的题目他不会做,后来大学了他会做了,这叫迟来的智商(智慧)吗?用比喻和例子让正方反应不过来,同时破不了反方对战场的界定,自己的话讲不出来,必须跟你们谈司法。 针对典型的例子,用比喻的方式回击,再附加一个冤案,正方很难HOLD住 四辩结辩升华的时候,首先黑正方,他们会让司法人员放松心态,更容易导致不负责任。然后倡导,谚语的意义是提醒司法机关严格按规定执法,努力杜绝冤案。可以举例,参加高考考前你家人会鼓励把题目全做对,还是说做了就行,做错考完把题目搞明白就可以了。两种态度的对比一下出来了吧~~ 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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