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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制度变迁的理论

诺思:制度变迁的理论
诺思:制度变迁的理论

制度变迁的理论:概念与原因

L·E·戴维斯

D.C.诺斯

引言

传统的历史学家已表现出对使人类行为得以发生的制度的兴趣,他们的许多著作中包括了对人们与这些制度之间的相互影响的检验。另一方面,经济史学家(尤其是“新”派史学家)则将他们的努力集中于用经济上的理性行为来解释过去的事件,制度被视为既定的,那些更为传统的史学家的“考古”癖有时会受到蔑视。或许是由于他们对长期变迁的关注,传统的史学家已承认,制度确实在很大程度上与经济增长的速度和模式有关(一种对它们来讲是很显然的相互关系,不过经济学家只是逐步领略到的)。许多史学著作往往热衷于对政治、军事和社会制度的演进与发展的研究,正如这些复杂的制度已随历史而演进的一样,已形成的这些复杂的经济制度为这一高度技术化的社会得以生存和实现的框架提供了一部分内容,尽管历史片断往往从一些理论形式中吸取教训,但遗憾的是,用于帮助理解制度变迁现象的理论却很少。在缺乏这些理论的情况下,历史学家只能局限于记叙、归类与描述,而愿意承认这一局限的历史学家却很少。

如果史学家对经济发展进程的解释没有人们所期望的那样具有洞见力,其责任在很大程度上也应归于由经济学家所提供的因果结构的蓝图。最优秀的历史学著作常常不是根植于明确的前题所得出的充分的逻辑推演,而是基于鲜明的直觉知识。这一直觉之所以能成功地在某些方面超越数学,并不在于历史学家盲目地拒绝拜倒在科学的祭坛下,而在于事实上他能够利用的理论常常说明能力很差,是与事实完全不相干的,而且在历史长河中表明了一些逻辑错误。直到“更好的’理论被创造出来以前,没有人会责备他仅仅依赖于过去对他十分有用的直觉知识。

不过,这些理论是不可能从一些象牙塔似的理论家的前额中生长成熟的,能够预言未来和解释过去的理论更有可能从那些关注于逻辑的理论家与解释过去的历史学家之间的相互影响的点滴与片断中形成。在对解释经济演进过程的理论的探索中,学者们必须不断地从理论到事实,再回到理论。

本书是对美国经济史的理性历程的“逐日”记叙,这一历程计划要描述已产生的现行经济制度结构的发展进程,该描述又是第一次(非常粗略地)试图为建立一个专门的、相关的和逻辑的关于这些制度的产生、成长、成熟、衰亡的理论框架提供基础。本书是对美国历史中发生的制度变迁原因的研究,它尤其关注经济组织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但是,它只不过是一个初步的研究,这一理论在有些观点上是很薄弱的,而且有时的解释是惊人的简单。不过,本书确实代表了向着一个有用的经济增长理论发展的第一步,它确实对美国的经济经验提供了一些新的解释。

既然本书是为历史学家(经济学家)而作。它在写作历史时可能偏离了模型和理论的作用,尽管这样做在技术上是不准确的。为了简化起见,我们将交替使用“模型”与“理论”两词,它们将既指一系列假定相关的逻辑结构,也指某些结论。在经济学中,它最初总是假定企业总是试图使利润最大化,它为其技术能力和对现有资源进行组合的生产可能性所制约,并在其销售机会中受某些市场条件的约束。这些假定所得出的必然结果是,如果向一个企业支付了生产所有产品的费用,它所选择的经营水平是获得最大可能的利润——即总收益

与总成本之间的差别最大。这一结论只是一种逻辑推理,正如任何这类结论一样,它对现实世界的预见和解释力,除了其逻辑上的正确性外,只有在其初始条件得到满足后才有效。只有在这些情况下,理论才被说成是“可操作的”。例如,如果我们试图解释一个苏联企业的生产决定,它的目标是产出的最大化,而不是利润的最大化,那么这种理论就不是十分有用的。

即使理论是与一些相关的初始条件相结合,而且在原则上是可操作的,历史学家也必须认识到,从理论中所派生的“法则”(即预见性的或解释性的陈述)是可能性的,而不是机械性的。在同样的方式下,一个物理学家不可能预言单独一个分子微粒的行为,但他却能预言大量的这类微粒的平均行为。经济理论家能预见典型的企业和消费者的行为,但却不能对单个的决策单位的行为作出有意义的预见。

如果模型是完全有用的,它在理论上应能预见两类事情:

1.在一系列已确定的制度和一些非均衡的力量既定的条件下,模型应该能预言新形成的制度是否纯粹是个体的(即仅包括单个的决策者),它是依赖于一些自愿合作形式,还是依赖于政府的强制性权力。

2.它应该能对初始的非均衡与新的(或突变的)制度的建立之间可能消失的时间阶段作出一些估计。

本书试图说明一个制度变迁的理论,并将理论应用于美国发展的某些方面。我们希望这一理论将有助于我们对这一进程的理解,而且这一经验将可能修正模型,以使它在将来能用于解释某些非经济制度和某些美国以外环境的变迁。模型的建立方式在原则上是可以操作的,尽管它像社会科学中的许多模型一样,其预见力比期望的要差。正如我们的叙述中所展开的,日益明晰的模型得出了一些特别差的结果:当潜在的收益和损失很大且相对平等,但是它是由不同的团体所接受和导致时;当预言包括了一个混合的结果——一种制度不纯粹是公共的或纯粹私人的时;当支配经济与政治行为的基本的法律和社会规则会由于制度结构中的“预期的”变迁而改变时,模型的说明力就会降低。尽管有这些既定条件和局限,我们仍认为它的应用是有价值的,如果我们已有一个有用的经济增长理论,我们的注意力则集中于对制度变迁的理论需求;尽管它目前的形式是粗糙的,但我们感到,模型已允许我们对美国历史经验的某些方面进行一个新的和有价值的观察。

一些定义

当H.邓普梯说“当我使用一个单词时,它的意思正好就是我们所要选择的”时,他显然是正确的,艾莉斯在她抱怨单词不应该意指许多不同的方面时,她也指出了这一点。依照艾莉斯的看法,我们似乎应恰当地定义我们在本研究的后面要使用的某些词,并对这些有时会归并在一起的概念作出一些区分。

1.制度环境,是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基本的政治、社会和法律基础规则。支配选举、产权和合约权利的规则就是构成经济环境的基本规则类型的例子。在美国经济中,环境是通过一份成文文件、宪法和对应回溯到共和国建国之初的司法决定的解释以及国家公民关于他们所喜欢的制度模式的观点而形成的。

环境当然是可以改变的。在美国法律结构的逻辑中,这类变迁可能源于政治行动对宪法的修正,或是源于对司法解释的变迁,或是由于公民偏好的改变,例如,产权经由第13次修正和关于沃根诉桑德斯桑的法院判决发生了根本改变。同样,选举规则通过宪法修正(例如第15次修正)和对司法的再解释而发生了变迁。(对巴克诉卡尔案和雷格茨诉西门子案的双重判决就是这种情况。)在这一研究中,我们并不想解释经济环境的变迁,这类变迁是肯定发生了,对它们所发生的原因的任何解释将是十分有意义的。不过,它们对这一制度创新模型来说是外生的。

2.一项制度安排,是支配经济单位之间可能合作与竞争的方式的一种安排,制度安排可能最接近于“制度”一词的最通常使用的含义了,安排可能是正规的,也可能是非正规的,它可能是暂时性的,也可能是长命的。不过,它必须至少用于下列一些目标:提供一种结构使其成员的合作获得一些在结构外不可能获得的追加收入,或提供一种能影响法律或产权变迁的机制,以改变个人(或团体)可以合法竞争的方式。

使公司合法化的法律提供了一项制度安排被用于实现这两种结果的例子。公司形式提供了一种组织结构,它使得管理者对经济活动的更大和更为分散的控制比在一个更为原始的组织形式下的指导更为有效;它给出了组织本身的合法生命,因此,一个如此设立的企业可能在接近于其他组织形式的领域展开竞争。

安排可能包括单个人,一批自愿合作在一起的人,或政府(单个的或与一个或更多人的合作)。最后要提及的是创新常常意味着某些法律的变迁,但是前两种依赖于组成环境的法律结构,它们仅包括直接的私有部门,创新可能在法律没有变迁时发生。这些制度安排创新的进程就是用于预言的“制度变迁”模型——尤其是被用于预言它们的层次(个人的,自愿合作的或政府的),以及它们所形成的时间。

3.初级行为团体,是一个决策单位,它们的决策支配了安排创新的进程,这一单位可能是单个人或由个人组成的团体,正是行动团体认识到存在一些收入(这些收入是他们的成员现在不能获得的),只要它们能改变安排的结构,这些收入就可能增加。任何一个初级行动团体的成员至少是一个熊彼特意义上的企业家,而且在这一模型的逻辑内,团体启动了安排创新的进程。如果团体的创新在竞争中生存下来,行动团体的收入常常会增加,团体支付了部分创新成本,但是它可能或不可能承担新安排的所有或部分经营成本。

纽约的制造商于1811年非正式地联合成院外集团以通过一般的合并法,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成功的初级行动团体的例子。他们看到如果能很容易地合并,并可能挣取收入,他们所支付的成本包括推动议院来通过修正法案,他们还从创新中获取利润。

4.次级行动团体,也是一个决策单位,是用于帮助初级行动团体获取收入所进行的一些制度安排变迁。次级行动团体作出一些能获取收入的策略性决定,但是它不能使所有的追加收入自然增长(事实上,它可能永不会自然增长)。

如果纽约法已由公司委员会办公室确立,由它来承担法人许可证的接收、复审和批准的任务,则委员(加上他们的助手)就构成了一个次级行动团体。在事情的正常进程中,次级行动团体可能不会使创新的收入有任何增长,但是如果法律赋予他们一些离散性的权力,它们可能会使初级行动团体的部分额外收入转化到他们手中。如果谁愿意,他可以考察美国赋予公共官员作为一种用于在初级和次级团体之间再分配收入安排的传统。

5.制度装置,是行动团体所利用的文件和手段,当这些装置被应用于新的安排结构时,行动团体就利用他们来获取外在于现有安排结构的收入。在纽约一般合并法中,公司的特许证被授予一个制造商公司就是一个制度装置的例子。

安排如果是一种政府形式,它将直接包括政府的强制权力;如果它是一种自愿的形式,它可能是现有产权结构的强制权力的基础。装置的有效性可能取决于一些作为经济环境部分的基本的法律概念。一个公司的职员可能签订一项契约,以此来实现购买一台机器的决定。一旦合约签订,他就可能由法院来执行,执行的权力就不可能依赖于制度安排,而是依赖于一些宪法所规定的基本规则。

为了使读者能更为熟悉这些定义,考虑一下一家工厂的生产既产出了产品又导致了烟尘的情形。烟尘是生产流程的一部分,要消除它是有成本的,但是生活在工厂附近的人发现它是很难达成协议的。假定烟尘的真实成本(以消除它时人们愿意支付的消除量来衡量)大于工厂所有者安装一个控烟装置所需的成本,很显然,如果烟尘被消去了,总收入就可能会增加。不过,在现有的制度安排内没有一种达成交易的方式(在现有制度安排下,当烟尘的成

本使一个团体的费用增长时,消除它的成本是由另一个团体来支付的)。这一问题是美国几乎每个城市的市民都碰到过的,而且经常由政府创立一些制度来使烟尘减少。对于寻求追加收入的人来讲,至少有两种选择是向他敞开的:它们可能联合起来以形成一个政治联合体(初级行动团体),如果他们在选举投票时成功,他们(或他们的代表)可能会议定一项法律(一项制度安排)以禁止工厂排烟。另一种可供选择的形式是,成功的政治联合体可能书写一项立法以建立一个住宅区委员会(一个次级行动团体),委员会反过来会提出中止或停止命令以反对过度空气污染,中止和停止命令就是在政府强制权力下的制度装置。不过,每一计划都依赖于一种经济环境,在此,政治行动有可能取消某些“私产的权利”。如果社会的基本规则阻止了这类冲突(如事实上它们在美国直到19世纪后期所发生的那样),每一安排(以及装置的补充与次级行动团体)都将被消除,除非(或直到)规则发生改变。

制度创新的理论:一个基本的近似值

经济制度与产权在大多数经济模型中被设定为具有独特的和不变的价值,但是,在研究长期经济增长时,这些价值常常会发生根本变化。我们假定经济制度会被创新,产权会得到修正,因为它表现为个人或团体可望承担这类变迁的成本,他们希望获得一些在旧有的安排下不可能得到的利润。

如果预期的净收益超过预期的成本,一项制度安排就会被创新。只有当这一条件得到满足时,我们才可望发现在一个社会内改变现有制度和产权结构的企图。例如,如果生产在大企业内完成比在小企业更为廉价,则一个公司的经营可能比独有制更为廉价;如果在两个市场之间的价格差异极大,则通过组织第三市场将商品从低价市场运到高价市场可能是有利可图的;如果盗窃和掠夺盛行,则创造一种有效的监察力量将会提高私有财产的价值。如果一个企业家期望建立一个水坝以生产电力,这同时也减少了下游的洪水损害,建筑者可以通过事先购买下游的部分财产以占有这些收益的一份。另一方面,他可能要求政府对下游的受益者强制征税,以帮助补贴他的建筑成本。

至于制度安排的形式,从纯粹自愿的形式到完全由政府控制和经营的形式都有可能。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存在着广泛的半自愿半政府结构。自愿的安排简单地说是相互同意的个人之间的合作性安排,任何人都可以合法地退出。这一能力当然暗含着决策必须是一致同意的,接受这一决定的成本低于由退出所带来的成本。另一方面,政府的安排并没有提供退出的选择权,因此,行动并不要求有一致的同意,而只要遵从一些决策规则就行了。例如,在一个民主社会,一个样本的大多数常常能决定行动的过程。

为了实现规模经济,从交易费用中获益,将外部性内在化,降低风险,进行收入的再分配,无论是自愿的还是政府的安排都将要被创新。例如,公司帮助实现规模经济的收益时就内含着大规模经营,TV A从动力的形成与分配中产生了类似的收益。股票交易是一个自愿安排的创新降低了交易费用的例子,保险公司则是一个自愿安排用于降低风险的例子,同时,政府的就业交易和联邦储备保险公司则是类似的政府创新的例子。太平洋联盟对太阳谷的开发——这一开发将一原始的地区变成了一个主要的疗养胜地——就是一个自愿的合作团体有效地掌握了与一个复杂的分散经济活动的发展相联系的外部性的例子。一个住宅法案,一个政府方案的实施可能旨在实现一个已经建立的共同体的同样目标。工会和美国医疗协会是自愿安排被用于再分配收入的例子,贸易壁垒和累进所得税是政府性安排的实例。哪些因素是在个人、自愿合作的和政府安排之间进行选择的基础?

选择依赖于各自的收益和成本以及受影响的团体的相对的市场与非市场权力。在个人安排中,既没有与之相联系的组织成本,也没有强制成本,但是收益的增长只限于一个人。在另外两种形式的安排中,都要支付创新的组织成本,组织的总成本将随参加者的人数而增加。不过,在自愿的安排下,要达成一致性可能会进一步增加组织的成本,给定同样数量的参与

者,在政府安排下的组织成本可能要低于自愿安排下的成本;在政府安排下内含着一个追加的成本要素。每个参加者都受制于政府的强制性权力,而不管他对政府的强制性方案有多大的不满意,他都不可能退出。不过,一个政府的强制性方案可能会产生极高的收益,因为政府可能利用其强制力,并强制实现一个由任何自愿的谈判都不可能实现的方案。

外部收益的来源

现在,让我们进一步具体地说明那些诱致人们去努力改变他们的制度安排的收益来源。从理论上讲,有许多外部事件能导致利润的形成。在现有的经济安排状态给定的情况下,这些利润是无法获得的,我们将这类收益称之为“外部利润”。在本文中我们的分析只限于四个方面:(A)规模经济;(B)外部性;(C)风险;(D)交易费用,因为它们在美国的发展中表现出最为重要的作用。如果一种安排性创新成功地将这些利润内部化,那么总收入就会增加,创新者可能在不损失任何人的情况下获取收益。

规模经济

生产中的规模经济是一种技术现象,它所反映的一个事实是,最有效(单位成本最低)的产出可能需要企业的规模很大,以致于要求有比单个所有者或合伙制形式能够负担的费用更大、组织更为复杂的企业。

用经济学的行话来说,一个企业在任何时刻都面临着技术的制约。在外行看来,这一表述必然意味着只有在给定的任何技术状态下,由现有技术对投入的组合所设定的限制方式才能形成产出。经济学家对物质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技术关系的缩略语是“生产函数”,它常常表述为:

O=P(L,K,T)这里O是指产出,L,K和T分别指劳动力、资本和土地,P是指支配这些投入转变为产出的技术函数。对这一关系的形式没有事先的约束,因此,所有投入的加倍可能导致低于产出的加倍,或正好等于产出的加倍,甚或高于产出的加倍。如果前者能保持,生产函数就被说成是属于规模报酬递减(它所采取的方式是将更多的投入用来生产等量的产出);如果第二个条件满足,就说成是规模报酬不变;在最后一个条件下,是规模报酬递增(在较高的生产水平下生产一个额外单位的产出要比在较低水平下生产它所需要的投入少)。进而,由于相互关系是不受限制的,相应于产出的一些部分或范围可能属于报酬递增,对另一种则为报酬不变,对第三种为报酬递减,尤其是如果生产流程需要有大量的投资,而且复杂的工厂必须选定在一个完全没有的基础上,则可望报酬递增直到该工厂达到其生产能力,在此以后又发生报酬递减。

例如,19世纪50年代的石油精炼业的特征是在一定程度上接近于规模报酬不变,经营中所需要的就是一个蒸馏室(主要是一个冶钢锅炉和几百英寸的管道)。小企业有一个蒸馏室,较大的企业则不止一个,但产出的单位成本不是经营规模的函数。不过,在此后的20年,一种新的技术得到了创新,而且这一技术属于在一个较大范围的产出的报酬递增。新技术要求对一个复杂的精炼工厂进行巨额的投资,该技术生产了比在老技术下更大量的更为廉价的精炼石油。但是即使产出很小,它也需要一个整体工厂(即它是“不可分的”),其结果,大企业的生产比小企业便宜得多,这对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扩大规模以及获取内含于较低的生产成本中的利润产生了很大压力。企业的最有效规模和在行业中的企业数当然是技术和相应的市场规模的函数。

如果所有企业能够等额地增加资本和技术,就无法预言哪些企业将发展,而哪些企业将衰亡。不过在现实世界中,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等额地得到资本。企业自身的组织形式可能是它的可得资本供给量的很好的决定性要素。既然单独所有和合伙制的特征是有限的寿命和无限的责任,则对这类企业的长期外部融资的供给常常会受到很大限制,这类投资附着无限责任,等额融资一般是较少见的,而且,由于企业(与它的所有者)在破产时,资本仍然是它的余下寿命的一部分,负债经营将更为困难。后一个制约的约束力越强,资本就越专一。

具有无限寿命和有限责任的公司的创新提高了对获取资本的限制,因而允许创新者获取内含于规模经济中的利润。

以美国的经验而论,19世纪后半期的标志是需要大规模生产的获取最低单位成本的制造技术的大量发展,与此同时,传统的独有制和合伙制企业的资本的有限供给,阻止了这些组织形式扩张成大规模的企业,后者的先决条件是要利用新的技术。因此,技术使得在一个非常大规模的,但在传统的方式下组织的企业因不能获取资本,从而阻止了它们获取“有效的”生产水平从事更为经济的生产。公司能增加资本,它亦能获取全部的规模经济优势,它的创新允许在现有的新技术下获取外部利润。

外部性——外部成本与收益的变化

传统的微观经济理论可用于揭示一些外生性事件之间的相互关系(即一种事件对理论是外在的),一个决策单位对该事件的一些表现形式的反应,以及当体制向新的决策调整时一个新的均衡点的最终再确立,例如,在一个自由企业制度内,消费者嗜好的一种变化(一种外生的变化)可能会导致对有些日用品的需束量的增加。一个商人(一个决策单位)注意到该结果所导致的价格的上升,并试图通过增加他的产出来增加他的利润。因此,需求增加的结果使所供给的日用品数量增加——商人从这一增加认识到需求的增加会给予他获取更多利润的机会,如果他以正确的方式作出反应的话。因此,对利润的追求提供了将经济推向一个新的均衡的动力。

如果潜在利润(或增加产出的成本)不是由作出产出决策的单位来获取(或承担)的,“外部性”一词就是指有些成本或收益对于决策单位是外在的事实。无论这些外部成本和收益何时存在,它们都无助于市场产生最有效的结果。如果情况就是如此,一些允许对所有成本与收益进行计算的(无论是私人的还是外部的,即社会的)新的制度安排将会增加社会的总净收益。

每一个家居所有者的财产价值的实现不仅反映在他自己的住宅、维修和决策的改进上,而且也反映在他的邻居的这些方面上。事实上,这些“邻里”效应是共同体改进车道,通过反杂乱法以及在种族合居地区“禁止殴打”中获取潜在利润的基础。每个家居所有者不可能认识到的是,这些邻里效应只是一大批“外部性”中的一种情形,且当其他形式的外部性以同样的方式存在,从而一个共同体改进车道(一种制度创新)可能会增加每个家庭的价值时,制度的再组织可能会增加总收入。

暂且将经济学放在一边,让我们来考虑下述情况:一个大学教授发现他的研究成果与他同他秘书的相互影响的能力密切相联,尽管她仅被雇佣来打印文稿,但她的贡献很显然远远超过了她通过打字机所打出的页数。在这一情形下,由于研究过程中有一部分依赖于对决策者以外的控制,就存在一种外部性。既然秘书没有因她的额外贡献而承担追加的成本(如果她看到相互影响比打字更有意思,她的成本可能为负),就不会引起问题,而且系统的运作就如同它应该发生的那样。但是如果秘书的丈夫嫉妒了,并告诫她要中止她的工作,则问题就产生了。在教授的收益(职业声望,提升和加薪水)增加时,秘书就为此承担了成本(一个嫉妒的丈夫要独处每一个晚上)。面对她的辞职所致的非均衡,恰当的回应应该是增加她的薪水(一份奖金)。如果她接受了,则外部成本就被内在化了(即由决策单位所假定的),而且生产(尽管是较高成本的生产)仍能继续。新的均衡是帕累托有效的。如果教授所提供的最高奖金低于她留下来继续工作所带来的成本,生产将会中止,不过其结果仍然是帕累托有效的。然而,如果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规定有些方面不得支付奖金——教授可能提供的一份奖金,而且如果支付了足够的量就能保持她继续工作——那么结果就是无效的。既然大学的规章禁止雇主之间的个人支付或如果由这类支付所引起的丑闻使教授失去了工作,则这一情形就有可能发生。在这些情形下,要使外部利润能再度实现,有些制度安排是必须的。正是对这些再安排的发明与创新的分析,构成了本文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

当企业作出的生产决策没有承担内含于决策中的所有成本,或当从产出的销售的决策中所获取的全部收益不能增加时,生产中的外部性是存在的。类似地,当消费单位的效用不仅取决于该单位的消费,而且取决于其他单位的消费时,消费中的外部性也是存在的。在每种情形下所作出的生产或消费决策都可能没有完全地评价相应的成本与收益,其结果,决策就不可能是帕累托有效的(即所作出的一个不同的决策可能至少使一个人的境况更好,同时并没有使任何人的境况变得更糟)。为了更好地描述从再组织中所获取的利润的潜在来源,让我们检验几个情形下的外部性。

回到制造业工厂的例子,它不仅生产了供销售的产品,而且也产生了大量的黑烟,假定烟尘是随产出的增加而增加的,人们当然愿意呼吸清新空气而不是污染的空气。根据假定,既然每个呼吸烟尘的人的效用受到相反的影响,则这一效用的减低肯定就是企业生产的总成本的一部分,此外,由于人们希望烟尘较少而不是较多,成本要素就会随企业产出的增加而上升。不过,效用的减低作为一个真实的成本项目,并不是由企业承担的,因此,它没有包括到企业在决定最有利的产出水平的计算中去。由于企业将选择一个使它的利润最大化的产出水平,则随着产出的增加,这些没有包括的成本项目可能会增加,这可能会造成企业选择的产出水平大于它们在被迫考虑所有成本时所选择的产出水平。有些诱致企业在计算中去包括所有的相关成本的再组织将增加社会的所有成员的总收益(尽管它可能会减低企业的增加部分)。现在让那些承担了烟尘成本从而创新了一些新的制度的人来支付补偿,这可能将诱致制造业工厂在其利润的计算中包括所有的成本项目。

尽管发展一个私人方面的市场常常有可能使一些团体获取潜在的外部利润成为可能(即使利润“外在化”),但这类私人创新的成本是被禁止的。在这一情形下,再组织可能发生于市场外部——通过政府的干预。当制度的再安排包括一些政府行动时,就不能再保证新的安排比旧有的安排优越,它可能正好是不同的。

在工厂的例子中,如果厂房还没有建立,所有者可能购买所有相邻的土地,并以一个低得足以补偿效用损失的成本来出售它。企业通过吸收土地价格的差异,被迫承担它的形成烟尘活动的成本。然而,如果产权已有归属,则解决方案就变得更为复杂。一方面,公司可能贿赂土地所有者以让他忍受烟尘。如果生产是依赖于协议的,那么每个财产持有者就有潜在的投票权,因而有权要求使所有的收入增加。既然每个土地所有者都有这种潜在的投票权,则在任何一个时刻都不止一个的受影响的财产持有者对利润的可能需求总量总是会超过分配所得的利润总量。在这些条件下,任何协议都是不可能达成的——至少没有一个长的延滞是不可能达成的。另一方面,如果法律允许一个企业污染空气,财产所有者可能会联合起来贿赂企业停止或减少污染。然而,由于工厂不可能只减少对某些财产所有者的污染,而是要减少对所有财产所有者的污染,就要向居住在外面的每个潜在联合体成员支付补偿,并从对其他人的支付中获取了一个“搭便车”的机会。这将再度使协议不可能达成,或至少是长期延滞。

当排他很困难时,或当一个联合体的任何潜在成员具有一个潜在的垄断投票权时,要组织私人方面的市场以将外部性有效地内在化是有成本的。在对雇员进行训练的情况下,企业可能会将培训与一些合约义务联结起来,但是这一方案不是没有费用的,而且不可能是非常有效的。读者不应忘记再组织尽管是有潜在利润的,但也必须将它视为一种使用资源的活动。例如,在这一情形下,必须书写合约,然后还必须执行合约。

这类成本常常使得私人的再组织不经济。在这些情形下,它们的一个共同点是转向通过政府的强制力来影响一种制度的再安排。在工厂的例子中,可能会通过严格禁止污染的住宅法。在劳工培训情况下,教育体制可能会社会化或呼吁法院责令雇员将他们的技能投向竞争性的企业。最后,在军队和军火保护情况下,其功能倾向于社会化,它们的成本遍及于整个政府实体。

然而现在,在政府方案中,没有任何能形成组织的保证,尽管从有些方面来看是有利可图的,将使帕累托状态比旧有的安排优越。但是,它们只是在使其他人的境况更糟的条件下使有些人境况更好。住宅委员会禁止烟尘的决定和企业原来的决策一样远离最佳状态,如果不是离得更远的话;一个社会化的教育体制的存在不一定导致该产品的一个最优的产出。

制度的再组织旨在使外部性内在化,因而它可能增加社会的总收益,但它也可能使它们降低。这一事实应在整个分析中牢牢记住。

克服对风险的厌恶

风险的盛行——有些形式在未来的交易中是不可能作出的——是另一个削减经济活动的因素。

我们可以断言大多数人都是厌恶风险的,在不存在厌恶风险时,一个人将愿意为了100万的可能报酬而用1美元去打赌,如果赌博使1美元的冒险能获取100万的潜在利润的结果是肯定的。事实上,除了非常贫穷的人而外,大多数人都表现为更喜欢大的赌博的某一不确定的结果。如果正如可能出现的情况那样,厌恶风险的程度随偶然性的增加而增强,这样就存在一种进一步偏向于有更为确定的结果的活动的倾向,而避开那些报酬变化很大的活动。很显然,由于利润的预期值在那些没有人从事的高变异活动中要高于低变异活动,如果有些能够克服厌恶风险倾向的机制被创新(如将这些人的风险集中于不厌恶风险的人),总利润就可能增加,或使得风险的结果相应于所获取的收益表现得更为确定。前一方案常常通过发展一些专门的市场来实现(在下面的“市场失败”一节中要考虑到),而后一方案往往要通过保险来实现。

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能保险,但是当它们能保险时,旨在创新一些保险方案的制度再组织常常能使总利润增加。不过,当保险是成功的时,就必须有一些能够准确地评价风险的根据,保险基金必须广泛到足以允许风险的普及。而且,保险并不能十分完全地使所有管理风险都能转移,其原因是这类保险将使管理者的决策变得迟钝,削弱保险所订立的根据。总之,如果一个很差的管理决策的唯—成本是集中保险公司而不是消费者的利润,则它们作出好的决策的激励就很低。

保险方案可能是企业间的,但是更为经常的是,创新会产生专门提供所需要的保险的企业。不过,为了使之有效率,有些人必须首先能评价风险。人寿保险的思想可以回溯到17世纪,它几乎在19世纪中叶以前就在美国被成功地创新了。在这一情形下,创新所期望的是建立一个适当的死亡率表——评定风险的根据。不过即使在那时,在南方的企业由于人口的子集合,它们没有计算比率的适当根据,这些企业仍拒绝出售保险。第二,保险的基金必须大到足以分散风险。例如,在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一些州通过了银行保险法,以保护银行破产时的存款人。遗憾的是,在农场的创新计划中州银行失败的主要原因是恶劣的天气。由于气候往往是地区性的,以州为单位还不足以提供必需的保险基金(差不多所有的银行在同时陷于困境),这一方案遭到了普遍性失败。30年后,一种以国家为基础的类似方案的创新(联邦储备保险公司)使得保险计划成为可行。

单一安全的价格波动效应的保险,是潜在的投资者通过广泛的金融制度所提供的服务特征。“分散化”的目标在投资教科书中备受推崇,但是它除了作为保险的一个技术性词汇外一点意义也没有。一个分散的业务责任意味着,一种在广泛的活动中进行投资的制度不能为一般业务的失败保险(正如30年代的经验所证明的),它保护了个人(甚至是行业方面)的失败。

美国的发展是以在一些保险阶段专门化的企业的大量增长为标志的,几乎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创新增加了总收入。不过,它们也并不是没有成本的。既有组织的成本,也有评定风险的成本,还有影响保险合约的成本。尽管有这些成本,创新仍然是有利可图的。

市场失败和不完善市场的发展

正交易费用的含义只是在近来才由经济学家所广泛揭示。相关的经济信息流的组织与增进(交易费用的许多形式中的一种)可能是安排创新的主要领域。如果获取信息是没有成本的,那么所有市场上的价格就只有因交通费用而产生差别。事实上,信息是有成本的,而且纯粹地方市场的普遍存在正好部分反映了关于在更远距离地区交易的获利机会的信息的缺乏。当关于不同地区的价格信息是可以获得的时,商人将他们的产品送往市场的净价格差(即对交通费用的调整)是最大的。

经济学家惯于假定所有市场都是完全的。根据定义,这一假定排除了由市场运作失败所引起的任何可能的潜在利润。不过,在现实世界中,信息并不是免费的,因此完全的市场(它的存在取决于完全的知识)是不存在的。信息成本较低,市场的运作当然就更好。事实上,即便是在发达国家它们也远不是完全的,而在欠发达国家信息成本可能高得使市场无法运作。

一般来说,信息不仅是有成本的,而且是报酬递增的,即人们常常必须支付信息,但成本不会有很大变化,而不管这一信息是被用于影响一种、一百种或一千种交易。如果信息成本十分大,而且它们是属于成本递减的,则人们从使不确定性降低的信息流的递增中可能会获取巨额利润。最为经济的安排性创新可能是一种专门化的企业,因为它不仅供给了信息,而且也实现了潜在的规模经济。

即便市场只涉及一个地方或一个时区,我们也没有逻辑上的理由来假定较高的信息成本不可能导致市场失败。事实上,当市场必须通过空间的或临时的壁垒而形成时,市场失败是经常发生的。在缺乏一个适当的信息网络(而其他方面相同)时,企业家必须为潜在收入而贴现,因为潜在的买者(或者在时间和空间上)离交易场所越远,不确定性往往越大。事实上,这些不确定性的贴现可能十分高,从而使贴现的均衡价格可能低于零,市场无法完全运作。

经济活动的空间或行业再分布包含着投入与产出的新市场的建立。大多数关于对外贸易的经济文献(长期以来人们认为世界的特征是每种日用品不只有一个市场)倾向于假定,只有交通成本会妨碍完全的市场间的套利。因此,他们常常论及同一日用品在两个市场间的价格差异,永远不会超过日用品从较低价格市场运到较高价格市场的交通成本。

由于这一阐述暗含着假定存在潜在的套利者,而且他们能准确地了解每一市场中通行的确切价格和市场间潜在的交通路线,因而它与经济增长进程的讨论是极不相干的。历史经验表明,在任何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越低,相关市场越新,则这些假定的真实性越差,潜在套利者的不确定性贴现就越大。进而由于不同的人与市场的关系不同,我们就不要期望同一不确定性能适用于所有的人。因此,贴现可能高到无法套利的程度(在市场失败的情况下),或者,如果一个套利者的资源是有限的,局部的套利可能会减低市场间的价格差,但是这些差异可能仍然要超过交通成本。

假定搜寻成本具有某种不可分性,市场缺乏完全的信息流,不同的人在与这些市场的关系中处于不同的地位时,我们可以预期不确定性水平在个人之间会有显著的差异。因此,可以预期,一个在空间或地理上更接近于新市场的交易场所的人,将更愿意从事一些套利关系。美国发展史上的情况就是如此。以资本而论,西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常常在其他人没有资本时愿意出借,同样,与冶铁业相联系的人比银行家和其他“传统的”金融贷款者更愿意向早期的炼钢业出借资金。因此,一些不确定性贴现十分低的人可能认识到了从套利中所获得的潜在收益,尽管他们自己不能将足够的物品或要素运到完全套利的市场。

如果这类不完全市场存在,就有可能建立一些制度再安排来使它们能更容易地运作,而且这一创新通过允许投入和日用品被运到它们能获取最高报酬的市场增加了总收入。例如,如果一个人只愿意投资一个很小的量,他就不会向在远处积累了过时投资信息的人支付任何费用。由于成本会遍及大量的交易中,这确实要向经纪单位支付一笔费用,以作出这一开支。

一个市场服务可能再度以非常低的成本提供从许多市场到大量消费者的价格信息,但是一个传播者自己获取该信息的任何努力可能都是代价极大的。

尽管实证问题可能较少,且对经济发展的意义较小,但在市场间的套利过程中确实出现了许多同样的问题,它们在空间上的移动也表现为一个时间方面的合约。正如一个远距离的市场价格在缺乏信息时贴现很大一样,类似的不确定性贴现也用于未来交易的价格。进而,正如制度变迁可能会缩短买者与卖者之间的有效空间距离一样,一个不同的制度集合可能会减少临时的距离。

通过在空间上将物品运到报酬最大的市场的活动可以使总收入增加,资源可以随时间再分配到增加产出或满意度的活动中去。不过在后一情况下,物品不是通过实物性移动,而是通过现在的竞争性活动之间的再分配而实现产出流量随时间的改变的。例如,假定一个商人具有在一个钢厂进行投资或消费一些资源存量的选择权。投资是一种长期的形式,则他将比较该投资的现期价值与他通过现在的消费所获得的满足。不过,钢厂的现期价值部分取决于他对他从钢厂未来所能获得的价格预期,由于未来是不确定的,他将要贴现他的价格预期,而且如果不确定性很大,贴现也将较大。其结果,他可能不会选择投资,尽管他的价格预期的“期望值”可能表明投资是一种有利可图的活动(我们又发现一个偏向于厌恶风险的例子)。不过在理论上,单边市场的创新(在这一情形下是一种未来的钢铁市场)可能会降低他的不确定性(至少与未来的钢铁价格相关),他可能发现投资是一种可行的活动。不过,为了发展这一市场,有些人(一个不厌恶风险者)必须愿意假定不确定性和不确定性本身是可以以一定的可信性评价的。这一市场没有发展起来的事实表明,单面市场的创新是无利可图的,但是问题在于为什么它是无利可图的,这仍是一个有意义的问题。

当钢的未来市场还没有发展时,这类市场确实表现为其他的临时的交易。在证券和农产品市场中,单面市场被用来克服一些暂时的市场失败问题。在这两种情形下的市场实质上是短期的(在这一方式下,它们避免了长期交易中的传统的不确定性),而且它们依赖于存在的一批观察者愿意承担临时交易中的不确定性的一面。观察者是一些对风险的厌恶低于平均程度的人,他们精于对交易的观察,因而能使这些市场间的交换成本低于农民或股东,正如一个专业的磨面者能使其磨碎小麦的成本比自种谷物的农民的成本更低一样。例如,对小麦的未来而言,一个磨面厂期望单独发挥生产和销售单位的功能,并能保证从小麦将来的价格变化中获取利润。因此,它的管理者愿意从以未来小麦的现期价格来为将来发货中获取利润。另一方面,“观察者”将冒险估计未来的小麦价格将低于现期定价,与他达成合约的发货者就能以这一较低的价格购买。市场仅仅是将风险集中到了那些愿意正视风险的人手中,而且这些还没有为服务支付“某种”费用。

市场没有在其他地方发展的事实表明,这些交易的不确定性导致了一个很大的贴现,从而没有人愿意以厌恶风险者期望支付的价格来提供承担风险的服务。不过,暂时的不确定性正如空间的不确定性贴现一样,是信息成本的部分函数。因此可以预期,较廉价的信息将会降低不确定性,并允许一个单边市场的发展。不过,除非水晶球有很大的改进,临时性市场就不会像他们的空间方面一样有很大改进。商品和证券的未来市场的存在仍然表明,通过增进这些单面市场来改进经济活动的临时分布是有可能的。结论

我们已看到,当在现有的制度结构下,由外部性、规模经济、风险和交易费用所引起的收入的潜在增加不能内在化时,一种新制度的创新可能允许获取这些潜在收入的增加。进而,我们已论证,制度水平(个人的,自愿合作的和政府的)之间的选择由与各种选择相联的成本收益来表示。

在这些潜在利润既定的条件下,要获取它们,就要向创新了一种新安排的某些人或团体支付费用。在每种情形下,成功的创新导致总收入的增加,而且在原则上可能没有人在这一过程中受损。

我们所概括的模型当能更准确地得到说明,并能与一系列同经济环境相关的初始条件相联系时,它可以用于“解释”如美国过去所发生的安排性创新那样的进程。

制度变迁理论发展综述二

制度变迁理论发展综述二 二、新制度学派的制度变迁理论 以加尔布雷斯和缪尔达尔为代表的20世纪50年代之后,是相对前两个时期的新制度学派。1936年《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的出版,标志着新的主流经济学—“凯恩斯主义”的出现,老制度主义便衰竭下去了。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发展比较迅速,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也爆发得更加频繁,社会问题日益尖锐,主流经济学还是不能对种种严重的社会问题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和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因此,承袭了老制度主义的思想传统的新制度主义,在历史条件下发展了凡勃伦的传统,用制度结构分析方法,对新古典经济学和凯恩斯主义进行批评,虽仍以“异端”出现却又受到人们偏爱。 加尔布雷斯在《丰裕社会》(1958)、《新工业国》(1967)、《经济学和公共目标》(1973)中主要分析了:权力和权力分配,集团利益和不同集团的利益冲突以及经济的不同组织结构。加尔布雷斯关心“公共目标”,并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矛盾,探究了这种社会存在种种弊端的原因,建立了“抗衡力量”—“二元结构”理论模式,并提出了社会改良的政策主张—建立“新社会主义”。缪尔达尔在《美国的两难困境:黑人问题和现代民主》(1944)中,提出“循环积累因果联系”理论,指出白人对黑人的歧视与黑人的物质文化水平低下这两个因素互为因果并相互强化,从而使黑人问题成为美国的困境。缪尔达尔进一步指出,循环积累因果联系还存在着“扩展效果”,即A的发展使B的状况不断改善和“回荡效果”,即A的发展使B的状况不断恶化。该理论精辟地分析了经济、社会和制度现象的内在依赖性。 (一)以加尔布雷斯为代表新制度学派对制度变迁的研究 以加尔布雷斯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承袭了凡勃伦的基本思想,更多地从制度方面或结构方面来分析资本主义社会。他们研究的制度,不仅包括各类组织(公司、工会、国家、企业主协会等等),还包括社会集团的行为准则,社会意识类型。加尔布雷思自称他的研究是所谓“结构改革”,而不是“量的增减”。他不考虑所谓“经济增长”,认为对“结构”的研究比对“增长率”的研究更符合实际,制度方面的目标比“增长率”的目标更为重要。加尔布雷斯认为,应当把重心转移到“质”的方面来,应当主要采取制度分析和结构分析的方法。 1.对制度的解释 在新制度学派看来制度只是人类本能和外在客观因素相互制约所形成的和广泛存在的习惯。现实的经济制度(私有制、货币、信贷、商业、利润等等),只不过是心理现象(风俗、习惯、伦理、道德)的反映和体现,起决定作用的是法律关系,人们的心理以及其他非经济因素。加尔布雷斯甚至“把人通常当作习惯和遗传下来的思想、态度的奴隶,这种习惯和遗传下来的思想、态度的合理性只是偶尔表现出来。”

公共政策概论练习题(三)(1)

新版公共政策概论练习(三) 第九章公共政策评估 一、单项选择题 1.公共政策评估是对(A)所进行的研究。 A. 政策实施效果B.公共政策全过程 C.政策方案D.公共政策执行 2.公共政策评估过程包括评估准备、(B )和评估总结三个阶段。 A. 评估调查B.评估实施C.评估执行D.评估完成 3.政策评估工作的基础和起点是(A) A. 评估准备B.评估实施C.评估总结D.评估完成 4.对公共政策效果进行评估时所遵循的客观尺度和准则是(C) A. 公共政策评估计划B.公共政策评估方案 C.公共政策评估标准D.公共政策评估报告 5.公共政策评估在本质上是一种( B ) A. 事实判断B.价值判断C.经济效益判断D.社会效益判断 6.公共政策的宏观目标是( A )

A. 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B.经济可持续发展 C.分配社会资源,维护社会公平D.保护环境与人的协调发展 二、多项选择题 1.政策效果评估包括(CD )的整合性评估。 A. 环境发展B.社会公平C.事实层面D.价值层面内容 2.美国的卡尔·帕顿和大卫·沙维奇认为大部分评估标准可以分为的类型包括(ABCD ) A. 技术可行性B.经济和财政可行性 C.政治可行性D.行政操作可行性 3.政策主体通过政策评估获得实施中的现行政策效果的信息后,必须对该项政策的去向作出判断和选择,大致的选择有(BCD )。 A. 政策制定B.政策补充C.政策修正D.政策终止 4.公共政策评估过程包括的阶段(ABC ) A. 评估准备B.评估实施C.评估总结D.评估计划 5.评估实施阶段的主要任务是(ABD ) A. 采集评估信息B.分析评估信息 C.落实评估资源D.得出评估结论

制度变迁理论综述

制度变迁理论综述 杨芳 () 摘要:近年来,在世界范围的社会实践的推动下,在学者们对制度变迁理论的贡献下,制度变迁理论获得了较大发展,并对经济学的各个领域产生了深刻影响。制度变迁理论的基本分析框架是:分析变化了的自然环境、技术水平、人口结构、产权、道德文化、意识形态等等如何向人们提供新的获利机会,从而提供变革旧制度、创造新制度的动机,为了获得更大的收益或节约某些交易成本,人们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只有当环境改变时,才会又发生对新制度的“需求”与“供给”。 关键字:制度变迁路径依赖 制度变迁的含义及其动力 对制度变迁的分析,马克思主义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来论述。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必然要求建立新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从而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否则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同时,在生产关系基本性质不变的前提下,生产力的发展也必然要求变革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中的某个环节,进一步推动生产力的发展。由此,旧的生产关系被新的生产关系所替代的制度变迁,属于社会革命性质的制度变迁,而变革生产关系中的某个环节所引致的制度变迁,属于社会改革性质的制度变迁。马克思主义所理解的制度变迁,包含社会革命和社会变革的意义。 然而,新制度经济学则把制度变迁的意义等同于制度创新或制度发展的理解。V W拉坦(1978)认为,制度创新或制度发展是“一种特定组织的行为的变化;这一组织与其环境之间是相互关系的变化;在一种组织的环境中支配行为与相互关系的规则的变化”。但这一系列变化须以成本—收益的法则加以权衡而决定其发生的可能,当这些变化所带来的收益小于其成本,这些变化就会被终止。诺斯在诠释制度变迁的主要方式时更加表达这一含义,认为制度变迁是一个制度不均衡时追求潜在获利机会的自发交替行为,这一获利行为可以通过政府引入法律、政策和命令的强制性方式进行,也可以由个人或团体为追求获利机会自发性或自愿合作方式倡导和组织。一言以蔽之,制度变迁的动力来自于行为人的预期净收益超过预期成本的追求。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从生产力的发展需要寻找制度变迁的动力,而诺斯从个体追求潜在利益寻找制度变迁的动力。 制度变迁路径的不确定性与确定性分析 制度选择存在“路径依赖” 诺斯指出,人们在进行制度选择时存在“路径依赖”。“路径依赖”类似于物理学中的惯性,事物一旦进入某一路径,就可能对这种路径产生依赖。这是因为,经济生活与物理世界一样,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的机制。诺斯认为,在“路径依赖”的背后隐藏的都是人们对利益的考虑。对组织来说,一种制度形成以后,会形成某种既得利益的压力集团。他们对现存路径有着强烈的要求,力求巩固现有制度,阻碍选择新的路径,哪怕新的体制更有效率。而对个人来说,一旦做出某种选择后,就会不断投入各种资源。在职业生涯中,我们无法摆

诺斯理论

诺斯 诺斯是新经济史的先驱者、开拓者和抗议者,他开创性地运用新古典经济学和经济计量学来研究经济史问题。他对经济学的贡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来解释历史上的经济增长;重新论证了包括产权制度在内的制度的作用;将新古典经济学中所没有涉及的内容——制度,作为内生变量运用到经济研究中去,特别是将产权制度、意识形态、国家、伦理道德等作为经济演进和经济发展的变量,极大的发展了制度变迁理论。 诺斯以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来解释历史上的经济增长而名噪经济学界。他对中国二三十年来的经济增长深感兴趣,并多次来华进行考察研究。他说,中国经济改革是通过解决现实问题而不断进行渐进式的经济变革,比如通过联产承包、乡镇企业就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他认为,从个人交易到非个人交易转化,要制定清晰的规则。现在的问题是有的法规已经存在,但并未认真实行。因此,有必要破解市场经济的阻力,以减轻交易成本。 诺斯指出,市场竞争促进经济发展,虽然在竞争中有输有赢,但终究是很好的分配资源的办法,要朝着公开公平的方向努力。当然,政府也应考虑残疾人和弱势群体社会保障问题。 诺斯还同国家统计局官员和海内外经济学家就制度经济学、中国贸易顺差等问题展开探讨。他在回答经济学家的提问时表示,他认可并希望中国经济改革的经验能够丰富其制度经济学的思想。 诺斯是新经济史的先驱者、开拓者和抗议者。诺斯“始终如一地站在近些年来席卷经济史学界的新浪潮的最前沿,而这股浪潮试图将新古典经济学应用于悬而未决的经济史问题”(马克?布劳格语)。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诺斯所在的华盛顿大学已经变成了新经济史学派、新制度学派和新政治学派的学术中心。 诺斯的主要贡献在于研究方法上的创新,即用古典经济学的方法研究新的对象。也就是说,运用新古典经济学和经济计量学来研究经济史问题。在其早期对远洋运输和美国国际收支所做的研究中,他与福格尔所代表的新经济史学派并驾齐驱,将新古典生产理论与经济史中所发现的数据结合起来。这种新的方法对经济史的研究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诺斯并不满足于此,他又利用产权理论来解释美国历史中制度变革对经济绩效的影响。诺斯的早期著作,诸如《美国从1790年至1860年的经济增长》、《美国过去的增长与福利:新经济史》等等,对此作了充分的反映。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诺斯又运用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产权理论,分析西方世界最近两个世纪中工业化的更为一般的理论。其目的是探讨西方世界经济增长的原因,经济增长与制度变迁的内在联系,产权制度与经济发展的互动趋势,经济发展对制度的内在要求。诺斯这一方面的著作主要有《西方世界的兴起》、《制度变革与美国经济绩效》等等。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诺斯开始总结他30多年研究经济史的经验,从中提炼出一些对经济学尤其是对新制度经济学有重要贡献的理论。在这一方面他的著作主要有《制度、制度绩效与经济增长》。由于建立了包括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在内的“制度变迁理论”,获得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概括起来说,诺斯对经济学的贡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来解释历史上的经济增长。 第二,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开创者之一,诺斯重新论证了包括产权制度在内的制度的作用。 第三,作为经济学家的诺斯将新古典经济学中所没有涉及的内容——制度,作为内生变量运用到经济研究中去。特别是将产权制度、意识形态、国家、伦理道德等作为经济演进和经济发展的变量,极大的发展了制度变迁理论。 (一)、产权理论

制度变迁的理论:概念与原因(一)

制度变迁的理论:概念与原因(一) 引言 传统的历史学家已表现出对使人类行为得以发生的制度的兴趣,他们的许多著作中包括了对人们与这些制度之间的相互影响的检验。另一方面,经济史学家(尤其是“新”派史学家)则将他们的努力集中于用经济上的理性行为来解释过去的事件,制度被视为既定的,那些更为传统的史学家的“考古”癖有时会受到蔑视。或许是由于他们对长期变迁的关注,传统的史学家已承认,制度确实在很大程度上与经济增长的速度和模式有关(一种对它们来讲是很显然的相互关系,不过经济学家只是逐步领略到的)。许多史学著作往往热衷于对政治、军事和社会制度的演进与发展的研究,正如这些复杂的制度已随历史而演进的一样,已形成的这些复杂的经济制度为这一高度技术化的社会得以生存和实现的框架提供了一部分内容,尽管历史片断往往从一些理论形式中吸取教训,但遗憾的是,用于帮助理解制度变迁现象的理论却很少。在缺乏这些理论的情况下,历史学家只能局限于记叙、归类与描述,而愿意承认这一局限的历史学家却很少。 如果史学家对经济发展进程的解释没有人们所期望的那样具有洞见力,其责任在很大程度上也应归于由经济学家所提供的因果结构的蓝图。最优秀的历史学著作常常不是根植于明确的前题所得出的充分的逻辑推演,而是基于鲜明的直觉知识。这一直觉之所以能成功地在某些方面超越数学,并不在于历史学家盲目地拒绝拜倒在科学的祭坛下,而

在于事实上他能够利用的理论常常说明能力很差,是与事实完全不相干的,而且在历史长河中表明了一些逻辑错误。直到“更好的’理论被创造出来以前,没有人会责备他仅仅依赖于过去对他十分有用的直觉知识。 不过,这些理论是不可能从一些象牙塔似的理论家的前额中生长成熟的,能够预言未来和解释过去的理论更有可能从那些关注于逻辑的理论家与解释过去的历史学家之间的相互影响的点滴与片断中形成。在对解释经济演进过程的理论的探索中,学者们必须不断地从理论到事实,再回到理论。 本书是对美国经济史的理性历程的“逐日”记叙,这一历程计划要描述已产生的现行经济制度结构的发展进程,该描述又是第一次(非常粗略地)试图为建立一个专门的、相关的和逻辑的关于这些制度的产生、成长、成熟、衰亡的理论框架提供基础。本书是对美国历史中发生的制度变迁原因的研究,它尤其关注经济组织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但是,它只不过是一个初步的研究,这一理论在有些观点上是很薄弱的,而且有时的解释是惊人的简单。不过,本书确实代表了向着一个有用的经济增长理论发展的第一步,它确实对美国的经济经验提供了一些新的解释。 既然本书是为历史学家(经济学家)而作。它在写作历史时可能偏离了模型和理论的作用,尽管这样做在技术上是不准确的。为了简化起见,我们将交替使用“模型”与“理论”两词,它们将既指一系列假定相关

历史比较制度分析(HCIA)方法:一个文献综述

历史比较制度分析(HCIA)方法:一个文献综述*……以Avner Greif研究成果为代表 (讨论稿) 钱滔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310027) 内容提要:历史(比较)制度分析是美国90年代以后兴起的研究方法。本文旨在综述其代表人物Avner Greif的理论研究。试图按制度在历史演进中所涉及经济问题的扩展秩序,来综述 Avner Greif的研究成果。首先是前现代社会中委托代理合约的执行问题,以及前现代社会交易 中存在的外地商人产权保护问题,Greif结合历史采用静态和比较静态的方法分析了制度的出现 与本质,即制度自我实施的特性。然后Greif采用动态方法结合历史研究制度的含义与制度变迁, 即制度自我加强的特性。为了更好地理解HCIA方法,本文进一步从方法论的角度述评HCIA之 前经济史的研究方法,在总结它们所取得的成就以及不足的基础上,展开分析HCIA的框架与方 法论上的突破。最后是对全文做出简单的小结。 关键词:Avner Greif历史比较制度分析context-specific model 一、引言 就形式而言,无论是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的不同历史时期,还是在同一历史时期的不同国家或地区,经济问题是基本相同的,即如何把稀缺性的资源配置到各种各样的用途。但是,这些不同的社会却运用了不同的制度安排,去解决它们的经济问题,而这些不同的制度安排又和它们在经济史上的兴衰密切相关。这就需要我们通过制度的分析来增进对这种“兴衰”的理解。其实,这正是经济史所关心的基本现象与问题。 对于经济史的研究。在德国历史学派的归纳方法之后,是结合新古典经济学(neo-classical economics)理论,以价格(或利率)为分析对象来研究经济史,即历史计量学(cliometric)。但由于这种研究框架本身不能包含制度,以及分析工具的局限,故并不能对经济史的基本问题给出全面的解释。在科斯(1937)提出制度的重要性之后,又出现了结合新制度经济学(NIE)理论,以交易本身为分析对象来研究经济史。但这种方法也并不能对制度的运行给出满意的解释(如:前苏联和东欧国家都实行了私有化,但经济反而出现衰退的经济现象)。即为什么有些国家采用了理论上或在其他地区有效的制度,却不能获得经济增长。而且以上方法也没有解决理论的演绎和历史的归纳方法之间的二分性。 其实,历史演进过程是制度“生存检验”的现实环境,这其中存储着丰富的有关制度及制度变迁的“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针对制度本身和制度演进的研究会给我们带来新的洞见。A vner Greif就是通过前现代(pre-modern)经济史的研究,综合理论的演绎与历史的归纳方法来考察制度的历史演进,即制度的起源、本质及含义。进而试图解释市场与非市场的制度(non-market institution)之间关系这一经济史和制度分析的基本问题。1Greif通过两个 *本文主要是对Avner Greif研究成果的综述,若要对历史比较制度分析进行较全面的述评,则须进一步阅读其他学者的文献,才能作出更客观的评价。而本文对历史制度分析的评述和附录中的观点是仅在Avner Greif的文献基础上作出的。进一步的研究工作有待理论和实际两方面的深入与展开。 1对于市场需要制度基础,在学术界已取得基本的共识。但对于制度的定义以及如何进行制度分析,无论是在方法论上还是在分析框架上都存在很大的分歧。如果从逻辑的角度看,这些分歧可分类为:有些是采

制度变迁理论

制度变迁理论 一、理论概述 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C·诺思(Douglass C. North)在研究中重新发现了制度因素的重要作用,他的新经济史论和制度变迁理论使其在经济学界声誉雀起,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并因此获得了1993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是由以下三个部分构成的:描述一个体制中激励个人和团体的产权理论;界定实施产权的国家理论;影响人们对客观存在变化的不同反映的意识形态理论。诺思所讲的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都是指这一意义上的制度。 制度的构成要素主要是:正式制约(例如法律)、非正式制约(例如习俗、宗教等)以及它们的实施,这三者共同界定了社会的尤其是经济的激励结构。所谓的制度变迁是指一种制度框架的创新和被打破。 制度变迁的原则是: 制度可以视为一种公共产品,它是由个人或组织生产出来的,这就是制度的供给。由于人们的有限理性和资源的稀缺性,制度的供给是有限的、稀缺的。随着外界环境的变化或自身理性程度的提高,人们会不断提出对新的制度的需求,以实现预期增加的收益。当制度的供给和需求基本均衡时,制度是稳定的;当现存制度不能使人们的需求满足时,就会发生制度的变迁。制度变迁的成本与收益之比对于促进或推迟制度变迁起着关键作用,只有在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情形下,行为主体才会去推动直至最终实现制度的变迁,反之亦反。推动制度变迁的力量主要有两种,即“第一行动集团”和“第二行动集团”,两者都是决策主体。 制度变迁的一般过程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第一,形成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一行动集团,即对制度变迁起主要作用的集团; 第二,提出有关制度变迁的主要方案; 第三,根据制度变迁的原则对方案进行评估和选择; 第四,形成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二行动集团,即起次要作用的集团; 第五,两个集团共同努力去实现制度变迁。 根据充当第一行动集团的经济主体的不同,可以把制度变迁分为“自下而上”的制度变迁和“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所谓“自下而上”的制度变迁,是指由个人或一群人,受新制度获利机会的引诱,自发倡导、组织和实现的制度变迁,又称为诱致性制度变迁。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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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与中国社会变革评说7 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与中国社会变革评说一、中国:悄然兴起的“诺斯热”说明了什么?在中国,“史学危机”已是谈论了多年的话题,在一次更甚于一次的商业化大潮中,专家的呼吁不过如几只“泣血杜鹃”的哀鸣,根本无济于事。然而,在大洋彼岸只有200 多年历史、也是世界上最为商业化的国家美国,道格拉斯·诺斯却名噪一时。他通过对经济史的研究,提出“制度变迁”理论,并因此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1995 年3月,诺斯教授应邀来华,参加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成立大会,并作题为“制度变迁理论纲要”的演讲。光明日报以“中国过渡经济学诞生”为题作了报道。诺斯是美国“新经济史”学派的代表人物。1989 年,他的著作《西方世界的兴起》在中国翻译出版,诺斯开始为中国经济学界所知晓;1991 年,他的《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中译本,由中国两家权威出版社出版;1994 年,他的新著《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也在中国出版。至此,诺斯在中国经济学界成名知名人物。在中国,一段时期以来,历史及经济史如此之冷,而诺斯却如此之“火”,的确是一个强烈的反差。那么,中国的“诺斯热”说明了什么?很明显,诺斯在中国走红的一个根本原因,就是中国处在改革过程中,处在由 传统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过程中,用诺斯的专门术语讲,就是处在“制度变迁”中,而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为我国的改革提供了某些颇有价值的参考。同时,“诺斯热”也说明,中国的经济改革遇到了传统理论所不能解决的问题。二、经济史:是远离现实的“学问”吗?中国改革需要制度变迁理论,呼唤过渡经济学产生。这就是“诺斯热”的原因。然而,改革模式的选择,发展道路的选择,不论我们是否愿意承认,它都与我们自己的不可割断的历史有关。正如诺斯反复强调的“你过去是怎么走过来的,你的过渡是怎么进行的”〔1〕。然而,可悲的是,诺斯的学说,被中国经济学界所重视的,仍只

第七讲 制度变迁的动因理论0

第七讲制度变迁的动因理论 制度效率存在递减现象,这意味着当制度效率降低到一定程度时,制度的变迁是必要的。那么,制度变迁的原因是什么? 人们为什么要推动制度变迁? 对此,新制度经济学家借鉴新古典经济学的供求均衡价格理论,发展了一个关于制度变迁的供求分析框架加以解释。 第1节制度变迁的供求分析 “需求一供给”分析是新古典经济学分析经济问题的基本方法,它被广泛应用于对各种经济问题的分析中。制度变迁的供求分析就是对新古典经济学供求分析的一个直接应用。 1、制度变迁供求分析的形成 最早对制度变迁进行供求分析的新制度经济学家是舒尔茨。在1968年发表的《制度与人的经济价值的不断提高》一文中,舒尔茨明确地提出了制度需求、制度供给、制度供求分析、制度均衡和非均衡等概念,并把它们引入制度变迁的分析之中。 戴维斯和诺思在1971年出版的《制度变迁与美国经济增长》一书中再次将制度供求分析应用到对制度变迁的分析中并对引起制度安排需求和供给变动的因素作了初步的探讨。 拉坦1978年在其《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的论文中,明确使用了“制度变迁的需求” 和“制度变迁的供给”概念,并在诺思的基础上对引起制度变迁需求与供给变化的因素作了进一步的分析。拉坦还指出了舒尔茨和诺思等人的制度供求分析的不足,即对制度变迁的供给缺乏分析。 戴维·菲尼1988年对制度变迁供求分析中过于强调需求忽视供给的不足再次提出批评。他说:“正像早期就技术变化所作的研究中有很多集中分析需求引致这个机制一样,制度变化方面的若干重要论著是遵循科斯的观点,即认为制度是在变化所得利益超过变化所需成本时改变的。这种观点确认交易成本在影响制度安排的选择中的重要性。遗憾的是,制度变化中的供给的政治经济方面普遍地未作明白交代。” 林毅夫1989年总结性地指出:“制度能提供有用的服务,制度选择及制度变迁可以用‘需求-供给’这一经典的理论框架来进行分析。” 2、制度变迁供求分析的框架 对制度变迁的供求分析框架进行了比较全面总结的学者是戴维·菲尼,他在1988年的文章中勾画了一个分析制度变迁的启发式框架。 戴维·菲尼把制度分为三种类型: (1)宪法秩序。宪法被定义为对管理的条款和条件(集体选择)的规定。 管理包括规则的制定、规则的应用和规则的坚持与评判。 宪法规定确立集体选择的条件的基本规则,这些规则是制定规则的规则。它包括确立生产、交换和分配的基础的一整套政治、社会和法律的基本规则。这些规则一经制定,那就要比以它们为根据制定出来的操作规则更难以变动,因而变化缓慢。这类制度的重点在于集体选择的条款和条件。 (2)制度安排。它是在宪法秩序框架内所创立的,包括法律、规章、社团和合同。 (3)规范性行为准则。跟宪法秩序一样,规范性行为准则也具有变化缓慢、难以变动的特点。它对于赋予宪法秩序和制度安排以合法性来说是很重要的。 戴维·菲尼认为,作为一个制度变迁的需求与供给的启发式分析框架,除了提出各类

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一个文献综述

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一个文献综述 内容摘要:本文是对1990年代以来悄然发展起来的路径依赖理论的一个文献综述。文章首先上溯了理论的源头,阐明社会达尔文主义和凡勃伦在阐述“缘由累积”时所隐含的路径依赖理论的萌芽;接着文章介绍了理论的正式提出者诺斯等人的论点;继而,文章比较系统地介绍了坎贝尔和瑞哲罗的观点,从而描述了1990年代中期路径依赖理论在宏观和微观方面得到的深入发展;最后,文章介绍了对这一理论的实证检验成果。 关键词:制度变迁;路径依赖;文献综述 一、理论的萌芽:凡勃伦 路径依赖思想的提出及其在社会科学领域的应用,首先应归功于社会达尔文主义者(Social Darwinism)。达尔文主义的理论根基是“缘由解释”(Causal Explanation)方法,“缘由”被认为是一切物质和能量转换过程中必然牵涉到的机制;达尔文主义者认为,一切事件或现象都由其缘由,“每一缘由则产生一个结果”1。运用在社会科学领域,达尔文主义者认为:一切组织和复杂系统的演化都必然牵涉到变异(V ariation)机制、承袭(Inheritance)机制和选择(Selection)机制;在这些机制共同作用下,当一个“复制体”(Replicating Entity)未能成功完全复制其自身时,达尔文进化(Darwinian Evolution)发生了。这一提法包含了三方面内容:(1)进化主体总是受承袭机制影响,其发展演变是以对自身的承袭为基础和立足点的;(2)受初始条件区别影响,完全复制自身是不可能的,变异不可避免;(3)在承袭和变异机制共同作用的基础上,选择机制决定了最终的演变方向,换言之,不同方向的变异体(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群体)其存活的几率并不一样。这一作用过程适用于任何开放的演进系统。一些敏锐的思想家探讨了将达尔文的进化机制引入社会、文化乃至思想领域的可能性。贝奇霍(Bagehot, 1872)探讨了承袭和自然选择机制在社会学领域的运用及人类知识和科学发展的自然选择效应;亚利山大和基德(Alexander & Kidd, 1892)探讨了伦理原则的自然选择效应;瑞奇(Ritchie, 1896)则将思想、习俗和制度的自然选择效应同个人和种群的自然选择效应做了区分2。而在经济学疆域内引入达尔文思想,从而建立起一个基于累积因果的经济制度整体演进范式,并成为路径依赖理论先驱的,则是凡勃伦。 凡勃伦接受了达尔文的缘由解释方法,他认为这一方法不仅是生物学的准则,而且是哲学准则。凡勃伦(1919)指出,“任何演化科学都是……自足的理论,是过程的、关于缘由累积持续进程的理论。……这些非个人的缘由累积和效应将因其累积性特征而在惬当理论的构建过程中大行其道”。“现代科学将(因达尔文缘由解释方法的引进而)成为一门关于持续演化的学问,呈现出自我持续、 1参见A. Wolfe, “Functional Economics”, In The Trend of Economics, edited by R. Tugwell, PP443-PP482, New York, Alfred Knopf, 1924。缘由解释方法并不等同于决定论(Determinism),其间的区别参见Hodgson (2002), “Darwin, Veblen and the Problem of Causality in Economics”, History and Philosophy of the Life Sciences, unpublished manuscript. 2转引自Hodgson (2003), “Darwinism and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Journal of Economic Issue, March, 2003。

制度经济学读书笔记

《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读书笔记 一、作者简介 本书作者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斯的代表性著作之一。道格拉斯·诺斯于1920年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1942、1952年先后获加利福尼亚大学学士学位和哲学博士学位。曾任《经济史杂志》副主编、美国经济史学协会会长、国民经济研究局董事会董事、东方经济协会会长、西方经济协会会长等职务。1984年,诺思在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分校创建了政治经济研究中心,并在其后的6年中一直担任该中心主任。自1996起,诺思荣任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分校的艺术和科学Spencer T. Olin讲座教授。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诺思曾兼任斯坦福大学行为科学高级研究中心的研究员(1987—1988年)和美国胡佛研究所(Hoover Institution)的Bartllett Burnap 高级研究员(1997—现在)。 诺斯是新经济史的先驱者、开拓者和抗议者,他开创性地运用新古典经济学和经济计量学来研究经济史问题。他对经济学的贡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来解释历史上的经济增长;重新论证了包括产权制度在内的制度的作用;将新古典经济学中所没有涉及的内容——制度,作为内生变量运用到经济研究中去,特别是将产权制度、意识形态、国家、伦理道德等作为经济演进和经济发展的变量,极大的发展了制度变迁理论。随着新制度经济学前些年在中国经济学界大行其道,尤其是在诺思与罗伯特·福格尔于1993年获得诺

贝尔经济学奖之后,诺思的一些理论发现比较快地在国内经济学界得到传播,因而诺思也已经成为在中国经济学界引用率最高的当代经济学家之一。 二、内容简介 《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是诺思最主要的理论著作之一,亦已成为当代制度经济学理论中的一部经典文献。 本书的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篇探讨了制度研究的方法基础,并随之解释了制度的基本概念;第二篇阐述了制度变迁的一般理论;第三篇则着重分析制度对经济绩效的影响。 第一篇,制度 第一章 诺思就开宗明义地道出了他对制度的基本理解:“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他接着指出:“制度变迁决定了社会演化方式,它是理解历史变迁的关键。”按照他自己的理解,“制度”基本上由三个基本部分构成:“正式的规则、非正式的约束(行为规范、惯例和自我限定的行事准则)以及它们的实施特征。”有了对人类社会的制度现象的这样一个基本认识,在这本著作中,诺思首先讨论了制度分析方法论基础中的三个基石性问题,即人类合作、制度分析中的行为假定,以及人类交换中的交易费用问题。 制度分为正规制度与非正规制度。 第五、六、七章

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及其现实意义

山东经济 2000年第4期(总第99期)   【理论学习与探讨】 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及其现实意义 韩 晶 诺斯(North)是美国新经济史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其制度变迁理论主要体现在《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革》一书中。他在该书中强调:技术的革新或改进固然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活力,但如果人类没有持续地进行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的冲动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包括产权制度、法律制度)构建把技术改进的成果巩固下来,那么,人类社会长期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是不可设想的。诺斯曾明确指出:“政治和经济组织的结构决定着一个经济的实际和知识技术存量的增长速度。人类发展中的合作与竞争形成以及组织人类活动的规则的执行体制是经济史的核心。”① 一、制度变迁的定义和动因 什么是制度及其变迁?诺斯说:“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他们建立了构成一个社会,或更确切地说一种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关系”,②或者说:“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他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的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③可见,诺斯将制度区分为制度环境与制度安排。前者指“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基本的政治、社会和法律基础规则”④,后者指“支配经济单位之间可能合作与竞争的方式的一种安排。”⑤诺斯认为经济增长和现代所有权制度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经济增长的起源可以远远追溯到前几个世纪所有权结构的确立过程。所有权与制度结构的变迁是说明经济增长的关键因子。“变迁”指“制度创立、变更及随着时间变化而被打破的方式”。⑥ 据诺斯分析,有许多外在性变化促成了利润的形成。但由于一些制度因素的作用,使这些潜在的外部利润无法在现有的制度安排结构内实现,从而导致了一种新的制度安排(或变更旧有制度安排)的形成,从而出现了制度的变迁。诺斯具体分析这些因素:(1)规模经济。由于生产中的规模经济的要求,有效的经济组织的产出需要企业一定的规模,但由于企业自身的组织形式是它资本供给量的决定性因素,所有企业不能够等额地增加资本和技术,组织有必要变迁,如有限责任公司能够取代合伙制,是因为它能为创新者获取内涵于规模经济中的利润提供了制度条件。(2)外部性内在化的困难。外在性即有些成本或收益对决策单位是外在的。如企业做出的决策没有承担内涵于决策中的所有成本。消费单位的效用不仅取决于该单位的消费,而且取决于其他单位的消费。诺斯认为当排他很困难时,要组织私人方面的市场将外部性内在化是有成本的,而通过政府的强制安排既可能增加社会的总收益,又可能降低成本。(3)对风险的厌恶。诺斯断言大多数人都是风险的厌恶者。如果有能克服风险倾向的制度被创新,总利润将会增加。如保险业专业化增加了成本,但组织创新仍有利可图。(4)市场的不完善。传统古典经济学假定所有市

诺斯制度变迁理论述评

诺斯制度变迁理论述评 诺斯制度变迁理论研究的目的在于通过制度而产生与变动来研究某一地区的经济发展,并进而指出各地区经济绩效各异的根源。在回顾诺斯理关于制度本质、制度变迁理论的基础上,指出其不足之处:其一,诺斯过于简化政府对制度变迁的推动过程,忽略政府在认知、决策决策方面的作用机制;其二,诺斯在以产业个案阐述制度变迁原理方面有所欠缺。 标签: 诺斯;制度变迁;学习;认知;信念 1 制度与制度变迁 诺斯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规定了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范式(North,1990)。制度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人是非完全理性的,无法充分认知并对充满不确定性(uncertainty)与非稳定状态(non-ergodic)的外在环境做出充分反应,进而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将带来极高的交易成本。因此,制度产生的目的在于降低外在环境的不确定性,建立人与人互动式的稳定架构,降低交易成本,进而推动经济增长。由此可见,制度是经济的核心,是经济结构形成的诱因。 制度来源于人们对环境刺激做出的反应。这种反应来自于人们对于环境的认知(perception)。认知的背后隐藏着行为人不断积累过去所学习到的知识与经验这一心智模型(mental model)的运行。伴随着学习经验的增加,行为人不断提高对于环境的认知。经由经年累月的认知过程(同时也是学习过程),一套可以诠释外部环境的框架得以形成,这个框架就是所谓的信念(belief)。在行为人面对外部环境的刺激时,信念扮演了“过滤器(filter)”的角色。由于信念的形成与制度形成的目的相同,二者都在与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建立秩序,以降低环境的不确定性,因此,信念与制度具有互为表里的关系。 制度变迁得以进行源于具有主流信念(dominant belief)的组织决策者(企业家)发挥的推动作用。因组织一方面在制度所提供的诱因下追求利益,另一方面在又受制于既有制度的影响,故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组织将会致力于学习所需的知识与技能,进而提高对于外在环境的认知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在环境(如:社会竞争增加、资源稀缺等)。在此过程中,随着认知程度的提高,组织将积极推动制度的变革,进而决定制度变迁的方向。 2 制度变迁的特征 制度变迁由组织决策者的推动,因而变迁过程中隐含了以下两个特点: (1)报酬递增(increasing returns):在既有的制度中,组织享有规模经济、学习效应、协调效果、调整预期四种报酬递增的效果。报酬递增使得组织在持续

新制度经济学文献综述

当代西方经济学主要流派期末课程论文新制度经济学文献综述 姓名:郭兆凯 学号:20125587

新制度经济学文献综述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安徽蚌埠233030) [摘要]新制度经济学试图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理论来分析制度的构成、运行和演化,通过探究,去发现制度是如何影响经济运行活动,新制度经济学摒弃了传统的假设,即制度是外生,进而强调制度重要性。本文主要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交易费用理论、企业理论、产权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四个方面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 [关键词] 新制度经济学交易费用企业理论产权理论制度变迁理论 一、新制度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 新制度经济学发源于罗纳德·科斯(Ronald·Cosas)的两篇巨著,1937年的《企业的性质》和1960年的《社会成本问题》,之后在哈耶克、布坎南、斯蒂格利茨等人的努力下发扬光大,逐步形成了包括交易费用理论、企业理论、产权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的完整理论体系。 二、新制度经济学基本理论 1.交易费用理论 交易费用的定义是什么?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对此并无统一的说法。科斯认为交易费用是“使用市场价格机制的成本”。德姆塞斯把交易费用定义为“交换所有权的成本”。阿罗则把交易费用说成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威廉姆斯把交易费用分为事前的交易费用和事后的交易费用。诺斯将交易费用定义为“规定和实施构成交易基础的契约的成本因而包含了那些经济从贸易中获取的政治和经济组织的所有成本。”而张五常认为交易成本包括一切不直接发生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是在“鲁滨逊”经济中不存在的所有成本。 深入分析交易费用的产生原因和决定因素是交易费用理论的核心问题,对此,新制度经济学家威廉姆斯和诺斯都做过分析。 威廉姆斯认为发生在市场间和企业内的资源转移意义上的交易费用主要包括两种,即合约签订之前的“事前”交易费用和签订合同的之后的“事后”交易费用。关于交易费用的决定因素,威廉姆斯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即是人的因素、与特定交易有关的因素以及交易的市场环境因素。 诺斯是从广义上理解交易费用的。即是说,在他看来,交易费用主要由市场型交易费用、管理型交易费用以及政治型交易费用。而针对市场型的交易费用的影响因素,诺斯是从商品的多维属性和特征、信息不对称与人的机会主义动机、交易的人格化特征等来方面进行分析。 可以看出两位学者对交易费用的决定因素认识不尽相同,可以说,这里并没有什么根本上的不一致,他们的分析实际上具有一定的互补性,有助于人们从多方面,多角度了解交易费用产生的原因和决定因素。 2.企业理论 一科斯在1937年发表的论文《企业的性质》通常被认为是现代企业理论基石,主要是这篇论文解释了关于企业的起源以及最终决定企业规模的主要影响因素。他的企业理论着重点是把企业当做是一种资源配置。对于企业组织出现和存在的原因是什么?科斯给出的解释是:“建立企业有利可图的主要原因似乎是,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通过价格机制生产

白搭车问题与诺斯制度变迁理论的转向

白搭车问题与诺斯制度变迁理论的转向 道格拉斯?C.诺斯(Douglass C. North , 1920—)是1993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系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诺斯在新经济史层面贡献极大,他不仅使新古典经济学模型与历史计量学的统一得以实现,而且还建立起了统摄产权理论、国家理论、意识形态理论的制度变迁理论。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目前已在世界经济学范围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其论文和著作可以用卷帙浩繁来形容。有一些学者通过仔细考察后指出,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是存在前后变化的。如Ankarloo 就曾指出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在后期明显背离了新古典模型,而加入了过多的非经济约束。[1]Fine B.和https://www.wendangku.net/doc/2a2145210.html,onakis 也指出诺斯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作品中,神话、偏见以及宗教禁忌等非正式约束较以往更加突出。[2] 中国学者韦森认为,从诺斯2000年后的一些论著中可以发现,他越来越注重研究人们的信念、认知、心智和意向性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3] 晏鹰和朱宪辰则认为诺斯的制度生发观经历了从理性建构到认知演化的发展过程。[4] 虽然不少学者都勾勒出了诺斯制度变迁理论变化的轨迹,但却普遍忽略了这种变化发生的深层机制。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诺斯制度变迁理论发生了如此显著的变化?我们的研究就试图回答这一问题。 一、诺斯解释“西方世界兴起”的逻辑线索 尽管新制度经济学学者普遍对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忽略“制度”这一因素表达过不满,但无可怀疑的是,新制度经济学是在新古典经济学基础之上成长起来的,所以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修正也就成了新制度

经济学学者们惯用的策略。诺斯也是如此,他虽声称新古典经济学理论有必要增加与经济社会变迁相关的制度维度和时间维度,[5] 但他并不谋求颠覆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因为“新古典理论在分析发达国家的市场时做出了重大贡献” [6] (P14),这种贡献主要来自于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中那套作为“强有力分析工具的价格理论” [7] 。所以诺斯在进行经济史研究时,首先会运用新古典经济学方法集中去考察经济绩效。如《庄园制度的兴起和衰落:一个理论模型》一文采用的就是“标准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研究范式” [8] 。 1 973年出版的《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更是运用新古典经济学方法“描述制度变革的参数转换” [9] (P5-6)的典范之作。 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中,诺斯首先确立了一个有关“人口增长”的逻辑基点,然后依据此基点运用新古典模型进行推演。诺斯首先分析的是公元10世纪左右的西欧庄园制度。他指出:当封建主义能为当时四分五裂的社会提供稳定保障时,人口便会开始增长。“一旦人口增长使庄园人满之患,总有新的土地开垦出来,并在新领主的保护下耕作。” [9](P17)人口增长会导致土地边际收益递减出现,要想克服上述问题,只能期待技术的飞速提升,倘若短时期内无法实现技术的飞速提升,则只能寄希望于移民了。土地边际收益递减的出现,使得欧洲的荒野逐渐被移 民开发的浪潮席卷,商业和作为商业中心的市镇也逐渐发展了起来。到了13 世纪,欧洲的荒野基本上开发完毕,于是更严重的边际收益递减出现了。土地彻底成为了稀缺资源,劳动力则变得十分充裕,相对价格在这个时代出现了重大变化:“农业价格相对于大多数非农业价格上升,也相对于货币工资上升,但也许不像租金上升得那么多。”[9] ( P64)这样就有两个难题摆在庄园 领主面前了,一是物价水平上升引起了货币收入实际价值的下降,而土

为什么会存在无效率的制度――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述评

为什么会存在无效率的制度——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述评 -------------------------------------------------------------------------------- 2002-3-21 13:38:05《人民日报》网友之声心文整理阅读5次 近些年来,以科斯为代表的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在我国特别地流行,这一方面是出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科斯派新制度经济学在西方经济学界日益扩大的影响,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两个代表人物科斯和诺斯分别于1991年和1993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后,其学派的影响更是与日俱增。 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主要由这样三个关系很近的理论所组成: (1)交易成本经济学; (2)产权经济学; (3)制度变迁理论(或称“制度创新理论”)。在今天这个讲座上,我只打算把其中的制度变迁理论中的一些主要观点,给大家作一点简单的介绍和评论。 故事应当是从1973年讲起。1973年,美国出版了一本名为《西方世界的兴起》的经济史学著作。尽管这本书的篇幅并不大(中文译本也不过13万字左右),但它却在西方经济史学界乃至整个经济学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有人甚至称它是“一书激起千层浪”。 那么,这本书到底写了些什么呢?用两句简单的并且是极不全面的话来概括一下这本书的内容和意义,那就是: 它运用当代最先进的经济学理论工具,从全新的角度对欧洲经济发展的历史作了令人耳目一新的重新考察和解释,并且令人信服地证明了制度这一被传统经济学所长期忽视的因素在近代欧洲经济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从而引起了人们对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的重视。这本书的作者之一,就是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No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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