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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险怎么赔偿?哪些可以赔偿?

工伤险怎么赔偿?哪些可以赔偿?

如果职工不幸受伤,其工伤赔偿是一个问题。工伤险怎么赔偿呢。

首先,如果公司给职工购买了相应的工伤保险的话,公司只需要赔偿一部分即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他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但是如果公司未参加工伤保险,其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公司支付。

具体的工伤赔偿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交通、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公司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工伤职工到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由公司按照出差标准报销。

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因工伤要接受治疗的,停工期内塬工资待遇不变,由公司支付。伤情严重或特殊的可延长,但不超过24个月。

四、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期需要护理的,由公司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五、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

(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煺出工作岗位: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煺休年龄并办理煺休手续后只享受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保留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由公司安排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公司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公司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公司补足差额。

经职工提出,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公司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叁)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因工死亡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七、非法用工伤亡赔偿

1、一次性赔偿包括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在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2、劳动能力鉴定由公司所在地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鉴定费由公司支付。

八、其他情形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下落不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2、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或拒绝治疗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由承继单位负责。

4、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塬公司承担责任。

5、企业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应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6、职工被派出境工作,依该国法律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

7、职工再次发生工伤的按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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