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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二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定稿)

局二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定稿)
局二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定稿)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项目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充分发挥财务人员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以下简称各项目)。

第二章职位设臵

第三条对合同额在1亿元及以上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公司设臵项目财务总监岗位。未设臵财务总监岗位的,对项目财会部门负责人的管理比照项目财务总监管理(但不进项目领导班子)。

第四条公司实行项目财务总监委派制。项目财务总监人选由公司财务会计部商人力资源部推荐,报公司总会计师同意,按公司人事任免程序考核、任免。被委派的项目财务总监对公司负责。

第五条项目财务总监是项目领导班子成员,享受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副职待遇,对项目财务工作负主管责任。对于

不设项目财务总监的项目,项目经理对项目财务工作负主管责任,项目财会部门负责人对项目财务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任职条件

第六条项目财务总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工作作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熟悉中交股份、局及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掌握项目管理的相关知识,通晓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务管理等专业知识。

(三)从事财务、审计工作3年以上;财经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并能指导项目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工作成绩突出者,本条款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项目财务总监:(一)曾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曾因渎职或决策失误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对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负主管或直

接责任的。

(四)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执行公司制度不力的。

第八条项目财务总监应当遵循国家关于干部任职回避和工作回避相关规定。

第四章岗位职责

第九条项目财务总监主要岗位职责:制度建设、会计基础及核算、资金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税务筹划、财务报告与分析、财务内部控制与监督等。

第十条制度建设

(一)遵照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中交股份、局及公司的相关财务制度,建立和完善项目财务会计制度体系。

(二)参与项目相关内控制度建设。

第十一条会计基础及会计核算

(一)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规范项目会计基础工作。

(二)依据《中交股份会计核算办法》,组织项目部及时、准确、全面地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质量。

(三)协调相关部门,及时编制和调整项目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确保建造合同准则有效执行。

第十二条资金管理

(一)落实公司资金管理要求,负责项目资金管理。

(二)按合同规定及时与业主进行资金结算。

(三)实行项目资金计划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严格控制资金支付,防范资金风险。

(五)严格执行公司集中管理要求,向公司集中资金。

(六)根据项目标后预算,完成向公司上缴资金任务。

第十三条预算管理

(一)组织项目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二)参与项目标后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三)及时分析反馈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成本管理

积极组织或参与项目成本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各项成本费用进行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努力降低消耗、节约开支,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五条税务筹划

(一)了解和掌握项目所在地相关税务政策。

(二)加强与当地税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三)做好税务筹划,防范税务风险。

第十六条财务报告与分析

(一)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提供满足财务报告及财务分析需要的各项经济资料。

(二)组织编报公司及项目管理需要的各种财务报告(资

料)。

(三)组织编报项目财务分析报告。

第十七条财务内部控制与监督

(一)推动内部控制环境建设,组织实施财务内部控制。

(二)建立健全项目财务预警机制。

(三)做好财务内部监督,重点监督各项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

(四)负责项目债权债务台账管理,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五)重大财务事项应及时向公司总会计师报告。

第五章管理权限

第十八条项目财务总监的主要管理权限:项目经济事项签审权,项目重大事项参与权,规章制度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等的监督权,违规事项制止及报告权。

第十九条项目经济事项签审权

(一)审签项目的财务报告。

(二)审签项目的财务收支。

第二十条项目重大事项参与权

(一)参与项目经济合同的审定。

(二)参与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

(三)参与项目资产购臵及处臵决策。

(四)参与标后预算执行与控制。

(五)参与项目职工薪酬、奖金分配方案的制定。

(六)对项目财务人员的配备、考核、调动、奖惩提出主导建议。

第二十一条项目规章制度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等的监督权

(一)对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涉及项目财务管理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违规事项制止及报告权

项目财务总监对项目经济运行中违规事项发现时应及时制止或者纠正,制止或纠正无效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违规事项主要包括:

(一)不符合法律或公司规定的合同,以及可能对公司经济利益产生负面影响的合同。

(二)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规定或有可能对公司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

(三)其他违规事项。

第六章管理、考核及奖惩

第二十三条项目财务总监纳入公司机关人员管理范畴,由公司财务会计部统一管理;项目财务总监的工资、奖金根据项目的分配标准,由公司机关人力资源部按所属项目提供的人员考勤统一制表发放,随后列转各项目;其他除工

资、奖金以外的各种正常福利待遇,由其所在项目支付并承担。

第二十四条项目财务总监每个季度要向公司总会计师上报书面述职报告,公司总会计师根据情况也可以随时向项目财务总监了解情况。

第二十五条公司对项目财务总监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和综合评定,作为任免奖惩依据。

对项目财务总监的考核方法:公司及其所在项目分别以确定的考核内容和指标,按百分制考核。其中公司考核内容和指标占70分,其所在项目考核内容和指标占30分,根据合并计算结果,评定项目财务总监的考核分数,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奖罚。

1、由公司考核的指标及标准(共70分):

(1)杜绝违反财经法纪事件(20分)。发生一般违纪事件每项扣2分,直至扣完该项得分;发生严重违纪事件或私设“小金库”,该项不得分;发生不按合同规定超付款或超进度支付分包工程款,该项不得分,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2)严格执行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制度,按规定及时足额(以80%为考核基本分)上缴公司有关资金及款项(20分)。未开通网银的,扣5分;未向公司上报资金计划的,每次扣1分;无资金计划或超资金计划使用资金的,每次扣1分;未向公司集中资金的,每次扣3分;未能及时足额上缴款的,

每降1个百分点扣1分。以上扣分,直至扣完该项得分。

(3)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10分)。不能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和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核算,造成会计信息失真,每项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得分;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该项不得分。

(4)确保财产安全完整(10分)。超越权限、无计划或超计划标准购臵或租赁固定资产、材料物资、在用低值易耗品及家具备品等,每项扣2分,责任造成的资产丢失、短少、损坏、贬值等损失,每项扣2分,直至扣完该项得分。

(5)保证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5分)。存货和应收帐款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是40%的,为考核基本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得分。

(6)坚持原则,遵章守纪(5分)。发生一般违纪事项每件扣1分,严重事项每件扣3分,直至扣完该项得分。

2、由其所在项目考核的指标及标准(共30分):

(1)履行职责(10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每项扣1分,直至扣完该分为止。

(2)劳动态度(10分)。发生推诿扯皮事项,每件扣1-3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5分。

(3)廉洁自律(5分)。办事不公正,造成不良影响的,酌情扣减1-2分;发生以权谋私行为的,该项不得分。

(4)监督指导(5分)。对所属会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指导监督不到位的每项扣1分,直至扣完该分为止。

3、考核分数与考核结果评定办法:

对于当年考核结果“优秀”、“称职”以上的项目财务总监,给予公司范围内通报表扬及一次性奖励(优秀的奖10000元,称职的奖6000元)。

对于当年考核结果“不称职”的项目部财务总监,给予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对一年内被通报批评3次以上或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不称职”的,免去其财务总监职务,且两年内禁止在公司范围内担任财务总监职务。

第二十六条项目财务总监在工作中成绩显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及3000—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在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应用现代化会计方法和技术手段,提高项目财务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组织经济核算,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加速资金

周转,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三)在维护财经纪律,抵制违法违规行为,保护项目财产,防止或者避免项目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四)在资金集中、资金上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成就或者模范事迹的。

第二十七条项目财务总监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对项目出现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行为,不抵制、不制止、不报告,造成项目资产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第二十八条项目财务总监玩忽职守,造成财务会计工作严重混乱的,或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其他渎职行为致使项目资产遭受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财务总监管理办法2

财务总监管理办法2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部分总则 1.管理办法中有关概念说明:集团本部特指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非经营部分; 控股公司包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在内的东湖高新下属企业。 2. 为了规范集团本部对各控股公司的管理,保障所有者权益,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并使人力资本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3.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的所有控股公司。 第二部分管理办法4. 控股公司同意财务总监职位人选由集团本部推荐,并同意委托集团本部对所推荐的财务总监实施管理。 4. 1.原则上资产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控股公司设全职财务总监,资产规模在5000万元以下的公司设兼职财务总监;4. 2. 各控股公司同意在年度经营预算中,预算出财务总监委托管理费。费用核算标准:设置全职财务总监的控股公司,按照所在控股公司副总级人员薪酬标准的115%提取;设置兼职财务总监的控股公

司,提取的费用额度=(相应控股公司副总级人员薪酬标准的115%÷兼职的控股公司数量)。预算出的费用于每年年初支付给集团本部;4.3. 集团本部对各控股公司财务总监实施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日常管理.人事档案管理.考核和薪酬管理;4.4. 各控股公司财务总监由集团本部推荐,各控股公司董事会任命:4.4. 1.控股公司董事会对所推荐的财务总监人选拥有建议更换权;4.4. 2. 集团本部对所推荐的财务总监人选拥有调整权及免职权;4.4. 3. 财务总监不能在控股公司担任除本职位以外的任何行政职务; 4.4.4. 各控股公司财务总监在同一公司内连续任职期限不超过3年。 第三部分实施细则5. 集团本部财务总监管理组织结构如下:集团本部总裁集团本部财务总监控股公司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室注:财务总监室为集团本部行使财务总监管理职权的专门机构,具体名称根据集团本部的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6. 任职条件6. 1.具有财会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财务工作5年以上,具有公司全面财务管理或公司内一个重要领域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不少于两年;6. 2. 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掌握现代化管理的有关知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6. 3. 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

集团公司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总则 1.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内部的财务监督,规范子公司的财务活动,加强集团公司对全资、控股公司事前、事中、事后、经常性、普遍性的监控,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降低财务风险,维护集团公司整体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财务人员外派的范围 集团公司外派财务人员的范围为子公司(全资、控股公司)。外派的财务人员主要指主管财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部长或财务负责人等重要财务岗位。 1.3 财务外派的原则 (1)回避原则 外派人员与派往公司管理层和经营层有亲属关系(亲属关系指三代以内血亲和两代以内姻亲)的,不得派至该公司任职。 (2)岗位轮换 基于更有效地进行财务监督的目的,在集团范围内进行财务人员的定期轮换。外派的财务人员任期一般为三年,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实行岗位轮换。离开任职公司后两年内不得再担任该公司的财务人员。 1.4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下属所有分、子公司。 2任职资格及职责权利 2.1 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直、公正、实事求是的品格,具有迎难而上、勇于奉献的精神; (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扎实的财会知识、较强的业务处理能力,5年及以上财会工作经验;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会计师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财务专业相关注册资格(CPA、CTA、CIA),根据派往公司经营情况和所任职级不同分别限定最低资格,按集团财务部相关流程审批为准; (5)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和执行力; (6)身体健康,服从安排,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7)遵守集团公司的相关保密职责。 2.2 财务人员的职责 包括财务监督及财务管理两个方面: 督职责 (1)完善会计监督机制,依法组织开展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提高基础管理水平,支持所在公司其他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2)监督所在公司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监督所在公司遵守集团制定的财务制度情况,对所在公司对外报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按照权限对投资、融资、资金、资产、收益分配、重大担保等重大事项向集团公司报批; (4)定期向集团公司报告所在公司管理及重大经营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报告所在公司经营负责人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财经纪律事项;

财务总监岗位职责(20篇)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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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办法

昆政发[2005]17号 关于印发《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财务总监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办法(试行)》业经2005年3月8日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国有公司财务制度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委各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民主党派、各群众团体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5年3月18日印发 共印160份 昆山市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办法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对市属国有独资公司的财务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属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指经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集

团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务总监,是指按规定程序产生,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向国有公司委派,对公司财务活动和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人员。 二、任职资格 第四条担任公司的财务总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要求; (二)熟悉经济、财会法规,严守财务规章制度,能够自觉维护出资者权益,有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增值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熟悉经济、财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应具有财会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财会岗位上担任八年以上财务主管,并具有会计中级专业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第五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财务总监: (一)曾因犯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触犯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二)曾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企业的财务主管,并对该

试析外派财务总监制度在国有企业中的监督作用3500字

试析外派财务总监制度在国有企业中的监督作用3500字 摘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对国家及区域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主导作用。但如何保证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做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如何防范贪污舞弊等问题,需要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监督机制。相对于独立董事及外派监事制度,外派财务总监制度更易直接参与到企业的日常经营之中,并将监管融入企业的管理之中。该制度的优势在哪,如何更好地发挥该项制度则需要进一步探讨。 关键词:国有企业;监管;外派财务总监 政府各级国资委作为国有独资及控股国有企业的出资方,扮演着各级国有企业出资人的角色,但各级国有企业的实际经营是由企业管理层负责,虽然国企管理层是由国资委任命委派,但其经营活动却是独立进行的,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如何做好对国有企业的监督显的非常重要。但是如果监督过度,事事需要国有企业上报请示,则会严重影响国有企业的正常经营,因此国资委的监督应该是侧重与国有企业的重大经营、投融资及关键人员任免等决策,同时监控各类资金的支付,防止贪污舞弊的发生。 一、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监督的形式 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主要是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但是由于存在代理关系,各级国资委不直接参与国有企业的日常经营,直接由国有企业管理层负责。如何实施对国有企业的监督,保证国有企业的各项决策及日常经营合法合规,保证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防止贪污舞弊的出现,则显得尤为重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2005年4月,国务院提出了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要以建立健全国有大型公司董事会为重点,抓紧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和派出监事会制度。通过外派独立董事及派出监事可以参与国有企业各类决策的制定,监督决策的制定过程,但该制度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外派独立董事及派出监事主要是参与企业各类制度及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不直接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无法全面发挥监督的作用; (二)对于某些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国有企业,无法派驻独立董事或者监事,因此无法发挥监督作用。 基于上述原因,需要寻找另一种合适的监督机制,既能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制定,又能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同时能做到对一项经济业务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监督。例如1997年7月,杭州市为了推动国有企业的发展与改革,促进国有企业?I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出台了《杭州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试行办法》,同年9月,市国资局、市投资控股公司和机电投资控股公司正式向五家国有企业派出财务总监。 二、外派财务总监制度如何实施监督 政府各级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作为国有资本的主要控制者,与国有企业的管理层之间属于委托代理关系。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更多的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进行运作,各级国资委作为国有资本的所有者,不直接参与国企的日常经营同时也不具有现代化管理企业的能力与经验,需要委托国企管理层进行企业的日常管理,因此在国企出现了“两权分离”。虽然“两权分离”是现代化企业管理的制度,同时也是国企改革的目标,但是现实中不可能完

公司财务总监岗位职责

财务总监岗位职责 汇报领导: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 负责管理岗位: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财务部工作 岗位职责: 一、负责检查核算、监督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财务状况,查阅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核对集团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 二、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组织制订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实施细则;及时研究国家的各项政策对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影响 三、组织领导集团财务部门开展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调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关系,保证财务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 四、组织制定集团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成本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考核; 五、审核集团重要财务事项,对发生的重大违纪事项负有直接责任: 1.审核集团月、季、年度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并对报表和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2.负责集团各类资产盘盈、盘亏及损失的审批,并负责组织查明责任; 3.负责各类资产的转移和租赁的审核; 4.确定集团产品价格的定价原则,签发企业内部结算价格,审核业务合作合同; 5.正确计算集团成本费用,并对成本费用变动情况查明原因。 六、参与集团经营决策和项目投资决策,对项目效益可行性提出主导意见,并承担相应决策责任; 七、负责集团筹资活动,权衡筹资成本,掌握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发现问题负责向企业负责人提出解决意见; 八、组织领导集团会计电算化工作,并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九、搞好集团各级财会人员的岗位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队伍业务素质。; 十、定期将财务系统出现的重大事项或异常财会信息及时汇报公司最高管理层,必要时上报董事会。 十一、检查核算、分析、监督企业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的执行情况; 十二、检查监督公司的财务传递程序,财务处理程序,财务管理模式的合规性。 十三、分析、监督各种财务考核指标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定期将考核结果报公司最高管

财务总监 财务经理岗位职责

财务总监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在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财务部的日常工作。 2、组织领导公司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存货控制等方面工作,加强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3、组织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保障公司合法经营,维护股东权益。 4、参与公司投资行为、重要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决策和方案制定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研究、审查,参与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5、参与制定公司年度总预算和季度预算调整、汇总,审核下级部门上报的月度预算,召集并主持公司月度预算分析与平衡会议。 6、负责审核签署公司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报告、会计决算报表,会签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 7、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数据管理体系、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努力降级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8、负责主管业务的检查改进与研究发展,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并及时向董事长和总经理报告工作。 9、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 10、制定财务系统年度、月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11、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预算管理、审计、库管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12、领导财务系统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财务系统人员的业务素质。 13、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并贯彻执行。 14、定期主持财务系统例会,召集公司财务方面的会议;负责对下属各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15、参加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发表工作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16、定期向董事长、总经理汇报日常工作情况。 17、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财务经理岗位责职 1、根据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协助财务总监制定适用的内部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开展工作。 2、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除会计制度允许变动的以外,不得任意增减或者合并会计科目。 3、围绕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编制公司财务计划和费用预算,有效地筹划和运用公司资金。 4、按财务要求做好资产和票据的审核、登记、汇总及编制有关报表等工作。 5、做好公司各项资金的收取与支出管理。具体实施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数据管理体系、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6、定期汇总经济运作情况,编制财务报表并进行财务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定期向财务总监报告工作。

局二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定稿)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项目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充分发挥财务人员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以下简称各项目)。 第二章职位设臵 第三条对合同额在1亿元及以上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公司设臵项目财务总监岗位。未设臵财务总监岗位的,对项目财会部门负责人的管理比照项目财务总监管理(但不进项目领导班子)。 第四条公司实行项目财务总监委派制。项目财务总监人选由公司财务会计部商人力资源部推荐,报公司总会计师同意,按公司人事任免程序考核、任免。被委派的项目财务总监对公司负责。 第五条项目财务总监是项目领导班子成员,享受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副职待遇,对项目财务工作负主管责任。对于

不设项目财务总监的项目,项目经理对项目财务工作负主管责任,项目财会部门负责人对项目财务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任职条件 第六条项目财务总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工作作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熟悉中交股份、局及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掌握项目管理的相关知识,通晓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务管理等专业知识。 (三)从事财务、审计工作3年以上;财经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并能指导项目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工作成绩突出者,本条款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项目财务总监:(一)曾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曾因渎职或决策失误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对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负主管或直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加强投后管理,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运行安全,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级。公司全资、控股企业参照执行。 1.3适用对象 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工作涉及的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派驻公司全资、控股及参股企业的董事、监事。 1.4管理原则 外派董事、监事代表公司行使《公司法》、投资企业章程以及本办法赋予董事、监事的各项职责和权利,必须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

公司外派董事、监事实行分级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直接投资企业的外派董事、监事工作(特殊情况除外);公司所属全资、控股企业负责管理其直接投资企业的外派董事、监事工作。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在处理涉及企业具体业务时,应与外派董事、监事进行沟通,听取意见建议。 1.5术语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外派董事、监事”是指根据全资、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及代管企业(以下简称“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和有关协议,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向投资企业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公司设董事监事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董监办”),全面负责外派董事、监事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指导、规范、督察等职能,建立健全董事、监事管理制度,规范工作台账和报告流程,组织外派董事、监事的考核工作,做好文书档案的归档保存。 2.2党建工作部负责外派董事、监事的资格审查,与董监办共同提名外派董事、监事人选。 2.3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核承办部门或董监办提交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审批事项,签署相关意见。 3.管理内容 3.1外派董事、监事的任职条件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办法(最终)

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1.为了规范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集团总部”)的管理,保 障所有者权益,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并使人力资本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管理办法中有关概念说明: 集团总部——特指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非经营部分; 控股公司——包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在内的xxx下属企业。 3.本办法适用于集团的所有控股公司。 第二部分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关系 4.各控股公司财务总监(下称”委派财务总监’)职位人选由集团总部 推荐,并由集团总部对所推荐的财务总监实施管理。 5.集团总部根据控股公司资产规模和主营业务收入规模,推荐专职 或兼职财务总监。 6.各控股公司同意在年度经营预算中,预算出委派财务总监的委托 管理费。委托管理费按各控股公司副总经理全年工资、奖金和福利的平均标准核算。各控股公司每季末向集团总部支付本季度委

托管理费。 7.委派财务总监在控股公司工作中发生的其它费用,直接由所在控 股公司承担。 8.集团总部指定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对委派财务总监实施统一管理, 委派财务总监接受集团财务总监和总审计师的业务管理。 9.委派财务总监由集团总部推荐,各控股公司董事会任命。 10.各控股公司董事会对所推荐的财务总监人选拥有建议更换权。 11.集团总部对所推荐的财务总监人选拥有调整权及免职权; 12.财务总监不能在控股公司担任除财务管理以外的任何行政职务; 13.委派财务总监每届任期为三年,在同一控股公司任职不超过两届。 14.集团总部委派的控股公司董事长为本办法的执行责任人。 第三部分委派财务总监职务管理 15.委派财务总监任职条件 a)具有财会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以上技术 职称,从事财务工作5年以上,全面管理控股公司财务工作 或控股公司内一个重要领域的财务工作两年以上; b)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 政策和制度,掌握现代化管理的有关知识,有较强的组织领 导能力; c)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 16.委派财务总监的职责与权限界定 16.1. 职责

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加强投后管理,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运行安全,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外派董事监事”,是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向所属全资企业、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委派或提名的董事和监事(不包括职工代表监事)。外派董事监事代表公司行使《公司法》赋予董事监事的各项责权。外派董事监事必须勤勉尽责,竭力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三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公司董事会有关法人治理文件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其管理职能延伸至全资企业和控股子公司。公司财务部负责收集整理对外投资企业须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具体负责对外投资企业的财务监督和对全资企业和控股企业的审计和内部控制的评估;公司董事会负责外派董事监事的管理工作,并负责履行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外派董事监事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指导、规范、督察等职能,建立健全董事监事管理制度,规范工作台账和报告流程。 第五条政治工作部负责外派董事监事的资格审查,组织外派董事监事的考核工作和文书档案的归档保存。 第二章外派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 第六条外派董事监事必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身体建康,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履行职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熟悉投资企业经营业务; 4.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能够独立、慎重、负责地履行职责; 5.具有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战略管理、资本运营、风险管理等某一方面的专长,并在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职位任职满三年以上; 6.董事会、监事会认为担任外派董事监事必须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监事:

财务总监的岗位职责(最新篇)

财务总监的岗位职责 财务总监的岗位职责 财务总监的岗位职责组织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障公司合法经营,维护股东权益。 参与制订公司年度总预算和季度预算调整,汇总、审核下级部门上报的月度预算,召集并主持公司月度预算分析与平衡会议。 负责重要内审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按规定审批从银行提现金的作业。 负责主管业务的检查改进与研究发展,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及时向总经理和董事长汇报工作情况。 定期向董事长、总经理述职。 制订财务系统年度、月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领导财务系统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财务系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按程序做好与相关系统的横向联系,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对系统间争议提出界定要求。 做好财务系统各项行政事务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增强团队精神。 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并贯彻执行。 定期主持财务系统例会,召集公司财务方面的会议,参加总经理办公例会以及其它重要会议。

审阅财务系统 财务总监的岗位职责 1、在总公司的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核算、资金、报表、预算等工作。 2、负责制定总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 3、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4、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5、组织总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财务总监的岗位职责 1.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报表、预算工作。 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 3.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4.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5.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 附送: 财务总监的工作职责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对苏州工业园区国有企业的资产监管和财务监督,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财务总监的行为,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苏州工业园区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设财务总监的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园区国控公司”)所属企业(指园区国控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和受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管理的企业)。 第二章财务总监任职资格 第三条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由园区国控公司行政人事部会同财务管理部进行资格审定。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的必要条件包括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经历、学历要求、专业技术职称、健康状况及心理素质。具体为: (一)政治思想素质:遵守国家法律、规章和制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坚持原则,自觉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二)业务素质:熟悉经济、财会法规,严守财务规章制度,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和管理经验、在相应企业担任过总会计师或财务主管人员,具有五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或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良好工作业绩。 (三)学历要求:具有财务会计或相近专业本科(含)以上学

历。 (四)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中级(含)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 (五)健康状况及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环境适应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三章财务总监岗位权责 第四条财务总监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财务会计管理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以及园区国控公司财务管理基本要求,负责建立健全所在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相关制度。 (1)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预算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和结算制度、实物资产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和成本费用管理制度等。 (2)负责建立健全所在企业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等。 (二)组织所在企业的预算管理,组织年度总预算的制定和分解落实,实施预算全过程控制,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与考核。 (三)合理组织财务活动,正确计算和反映所在企业经营成果,对所在企业的财务决算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依法合理筹措、运用资金,保证经营需要,不断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及时、足额上缴企业国有资产收益。

外派干部管理办法

外派经营管理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外派经营管理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1. 目的 随着子公司在公司整个发展战略中的地位逐步提高,外派到子公司任职已逐步成为干部培养的一个重要途径,为加强对外派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干部(以下简称外派干部)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 定义 2.1、公司:指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2、子公司:指公司向被投资公司(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投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股权,被投资公司就成为中兴通讯的子公司。 公司通过关联企业或联合关联企业投资,以特殊股权结构实际控制的被投资公司,视为公司的子公司。 2.3、外派干部系指由公司派往子公司(含其他合作单位),在子公司经营班子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的经营管理干部,也包括其他确有必要派往子公司的技术骨干与管理骨干。 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后,到子公司工作,无论是否是经营班子成员,均不纳入外派干部管理。兼职担任子公司董事、监事职务的管理办法参见《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对子公司的分类,外派干部人员分为派往公司级子公司外派干部和事业部级子公司外派干部两类。 公司级子公司外派干部在外派单位一般应全职工作,事业部级子公司外派干部特殊情况下经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可以兼职,但仅限于本事业部内部。 3. 外派干部选拔 3.1事业部级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候选人,由事业部总经理提名,人事中心薪酬部与投资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考察后,报公司领导确定。其中,对原任四层干部和三级业务主任(其他同级职务)以下职务的,需按公司内部干部管理程序进行竞聘。 候选人确定后,由公司依法定程序向子公司董事会推荐,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子公司正式任职。 技术骨干与管理骨干由子公司经营班子提出,事业部总经理批准,报人事中

国企财务总监管理制度

国企财务总监管理制度 总则 为适应威孚公司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的需要,规范财务管理,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决定设立威孚公司财务总监,特制定本制度。 财务总监是由威孚公司派往全资、控股子公司 企业 代表的统称,包括派驻子公司 企业 担任公司 厂 级财务领导职务和中层级财务领导职务的代表。财务总监受威孚公司委托对全资、控股子公司 企业 进行资产管理、财务监督和业务指导,对威孚公司投入资产的保值增值负主要责任,并协助所在企业经理 厂长 完成当年度经济效益指标。 财务总监的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政、税收、法规和制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威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制订适合本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按管理权限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作出修订和完善。对于违反财政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问题,及时进行制止纠正,保证企业各项财务活动在国家规定和企业制度范围内进行。 协助本企业总经理 厂长 对经济效益指标负责。根据经营目标,组织制定实施年、季、月财务、成本、资金预算方案,督促财务部门分解、下达、考核各项财务预算指标,督促财务部门及相关部门对预算差异及时分析和控制。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基建技改的需要,组织对资金的预算、筹集、分配。协调、监督对采购、储备、生产、销售等各环节资金的合理使用,努力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负责企业价格管理工作,包括:对外产品定价,供货合同定价及相应经济合同的签审;对内核算价格的制订、修订及审定发布。 负责组织对企业的产权界定、财产清查、投出资产的盘点、清理、审核工作。参与企业对外投资、联营、参股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定期组织企业内部各项资产的清查、盘点,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 负责组织、指导企业内部财务核算工作,不断完善内部财务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协调监督企业经济核算中各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协调解决财务成本核算中出现的问题及矛盾,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的及时性、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 负责所在企业与威孚公司之间财务信息的联系与沟通。按月向威孚公司反馈财务信息资料,按期向威孚公司财务部门报告财务状况,对于所在企业重大财务事项,及时向威孚公司分管财务副总报告,并提出本人主观意见。 负责企业财务人员的考核、聘用和调配,培养、锻炼、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 财务总监的权利 有权主持、召开企业财务成本核算会议及与之相关的专业会议。 有权对企业内部各部门提出财务、成本、费用、资产、资金管理的计划目标及具体要求。 有权对各部门执行财务成本计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控制和仲裁。 有权对相关部门和个人在组织财务成本管理工作中的实绩进行业绩考评和提

省xx集团外派财务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

省xx集团 外派财务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省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对外派财务负责人的管理,强化对企业的会计监督,防范财务风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委派或推荐到成员企业(指全资、控股及参股企业,上市公司另行规定)担任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职务(均含副职,下同)的财务人员。 第三条集团外派财务负责人包含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职级,集团根据所属企业(指全资及控股企业)的企业规模和管理需要确定需外派财务负责人的职级,集团参股企业根据合资协议或公司章程规定确定外派财务负责人的职级。 第二章选拔和委派 第四条任职条件 (一)具有相应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二)熟悉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法规、制度和监管政策,熟悉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 (三)在会计、财务、投资、税收、价值创造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具

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判断能力; (四)较强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财务管理、资本运作和风险防范等履职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五)原则上需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和三年以上(财务总监需五年)大中型企业财务管理经验,对集团文化具有认同感。 (六)集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外派财务负责人: (一)不具备第四条规定条件的; (二)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对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负主管或直接责任的; (五)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集团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任用程序 集团外派财务负责人分为集团系统内选拔人选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选两类,分别按规定程序进行任用。其任用程序如下:(一)集团系统内选拔财务负责人的任用程序 1. 集团财务管理部在集团财务系统内选择合适的人选进行推荐; 2. 集团管理的干部(指外派财务总监,下同)由集团董事长提出

企业财务总监最新岗位职责

企业财务总监最新岗位职责 【第1篇】企业财务总监岗位职责 1、协助总经理参与企业战略的制订,为公司各项决策提供决策依据,计算决策经济效益和利益,从财务的角度论证各项决策的可行性。跟踪战略的执行情况。并制订和落实财务战略和年度计划,保证公司的整体战略实现; 2、筹集公司运营所需资金,保证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审批公司重大资金流向; 3、对公司重大的投资、融资、并购等经营活动提供建议和决策支持,参与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控制; 4、规划、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通过组织各种措施的实施,控制资产负债结构,组织进行财务分析、资金管理,确保公司整体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 5、规划、组织、实施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督促检查各计划工作反映的经营状况是否真实,各计划工作按公司要求规范操作;确保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为总经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6、公司资金合理调度使用,监督财务审批制度,以确保公司整体良好的现金流; 7、负责公司预算管理控制工作。从整体上组织预算的编制、下达、实施及其达成情况的跟踪和分析,协助总经理和各部门确保预算的达

成。 【第2篇】企业财务总监岗位职责 1.参与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方案;掌握和了解公司内外动态,及时向总经理反映,并提出建议。 2.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财务规划;组织监督各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参与公司重大财务问题的决策,提出专家性意见。 3.支持编制年度资金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融资方案;合理筹集、调度和使用资金;领导组织融资工作和税务筹划工作。 4.审核公司各项资金及费用支出;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组织编制财务预算;考核和分析公司预算执行情况。 5.负责公司财务人员队伍建设,选拔、配备、评价下属人员;协调财务系统内部关系及公司内、外部关系;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第3篇】企业财务总监岗位职责 1、参与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主持制订并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战略规划; 2、负责健全和优化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完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务会计管理; 3、负责完善公司财务预决算、会计核算体系建设和管理,有效调控使用资金,确保资金高效运作; 4、对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进行有效防范、监控、预警和化解; 5、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进行财务评估和风险控制;

财务总监岗位职责

财务总监岗位职责 财务总监岗位职责-职位概要: 主持公司财务战略的制定、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工作,筹集公司运营所需资金,完成企业财务计划。 财务总监岗位职责-工作内容: %利用财务核算与会计管理原理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战略,并主持公司财务战略规划的制定; %建立和完善财务部门,建立科学、系统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监控体系,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制定公司资金运营计划,监督资金管理报告和预、决算; %对公司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筹措方式进行成本计算,并提供最为经济的酬资方式; %筹集公司运营所需资金,保证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审批公司重大资金流向; %主持对重大投资项目和经营活动的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财务风险控制; %协调公司同银行、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的关系,维护公司利益; %参与公司重要事项的分析和决策,为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对外投资等事项提供财务方面的分析和决策依据; %审核财务报表,提交财务管理工作报告; %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财务总监工作职责 财务总监工作以审核、检查、组织有关人员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报告等资料审核、检查等方式,监督、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活动,每月就内控制度执行、财务会计报表和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重大变化作出分析,向财务总监报告。 一、财务总监工作职责 (一)依据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国资监管的有关规定,依法实施财务监督,发现企业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向企业提出并督促整改。

1、审核企业具体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并对其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对企业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性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企业内控机制存在问题的,提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2、对企业财务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账册、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证公司财务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发现问题的,提出意见并监督整改。 3、对企业月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核,对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对主要经济指标及经营业绩进行分析评价,有关重大变化分析原因,并形成书面意见。 (二)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论证、对外投资、贷款、内部借款、对外担保、产权转让、资产重组、企业改制及财务、审计等重大经济事项,提出独立意见和建议,按照职责对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审核企业重大经济事项,提出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1、审核企业投融资、全部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贷款、担保、资产评估、资产抵押(质押)、年度全面预算、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 2、审核企业改革改制、兼并收购、资产划转、债务重组、资产重组、资产处置、资产损失核销等有关事项,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 3、防范企业财务危机,指导监督企业财务危机处置工作。 (四)参与、检查、监督企业财务管理、财务监督及企业管理方面工作。 1、参与制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企业发展战略;参与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筹融资计划及全面预算;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参与制定企业财务管理、监督方面的规章制度;审核企业具体财务会计制度,监督、检查、指导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2、监督企业财务人员工作质量和执业水平,对企业财务会计机构的设置和财务负责人的任免、奖惩有建议权。 3、根据工作需要,查阅企业财务会计资料,审查企业财务收支情况、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有关文件、合同、资料,并要求相关部门或人员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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