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党支部使用工作手册样本

党支部使用工作手册样本

(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编辑修改!) 党支部工作手册

支部:

2013年8月

目录

前言 (1)

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一览表 (2)

党支部会议一览表 (4)

党支部其他日常工作一览表 (6)

第一章支部班子建设标准 (7)

一、党组织机构设置 (7)

二、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8)

三、党支部班子建设基本要求 (9)

四、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程序 (10)

五、党支部书记选配标准 (12)

六、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13)

第二章支部制度台帐标准 (14)

一、职责类 (14)

二、制度类 (14)

三、基础资料类 (15)

第三章支部阵地建设标准 (16)

一、支部活动阵地(党员活动室)建设参考标准 (16)

二、支部宣传阵地建设标准 (17)

第四章支部日常工作标准 (17)

一、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17)

二、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流程 (20)

三、党员管理工作流程 (20)

四、党支部会议工作流程 (21)

五、支部联系群众工作流程 (21)

第五章支部活动组织标准 (22)

附件1党支部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24)

附件2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25)

附件3党支部民主监督制度 (27)

附件4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28)

附件5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30)

附件6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32)

附件7党支部党员责任制度 (33)

附件8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 (34)

附件9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36)

附件10党支部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38)

附件11发展党员工作记实表 (39)

附件12入党程序流程图 (41)

附件13党员花名册 (42)

附件14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 (43)

附件15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 (44)

附件16党支部年度工作总结 (45)

前言

党支部是党的组织中最基层的组织形式,是党的全部工作和

战斗力的基础。为使党的基层组织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支部实际,特制定《党支部工作手册》。

支部

二〇一三年八月

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一览表

党支部会议一览表

党支部其他日常工作一览表

第一章支部班子建设标准

一、党组织机构设置

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区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机关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

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按期换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书记一般应当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部门,一般应当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应当由机关党的基

层委员会副书记或者相应职级的党员干部担任。不设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门,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中应当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机关基层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设置办事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

二、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部门)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服务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其在单位(部门)工作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第一线的职工中发展党员。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单位(部门)的有关制度规定,不得侵占职工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9.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目标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10.加强对同级工会、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讨论重大问题。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支持职工代表参与民主管理,协调工、团与行政之间的关系。

三、党支部班子建设基本要求

1.党支部班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支部学习制度,能主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2.党支部严格执行有关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党纪教育、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贯彻并注重成效。

3.及时传达和贯彻上级有关精神,认真执行上级各项决议、决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支部班子成员密切联系群众,发挥润滑剂作用,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凝聚力、向心力强。

5.支部班子成员调整应及时,保证组织机构的完整。

四、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程序

1.选举准备阶段

1.1向上级党组织请示。选举前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换届时一般在任期届满前一至二个月向上级党组织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复后,即可进行选举的筹备工作。

1.2起草工作报告。选举前,党支部应认真回顾和总结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新成立的党支部要作筹备工作报告),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经验教训以及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建议等,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工作报告,经支委会认真讨论、反复修改后定稿。

1.3进行思想教育。为了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选举前,党支部应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帮助党员明确选举意义和基本要求,增强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识,认真慎重地对待选举工作。

1.4酝酿候选人。支委会根据党章规定,具体提出候选人条件和下届支部委员会的构成原则和组成名额,交党员讨论。党支部委员应由党龄满3年的正式党员担任。候选人经党小组初步酝酿提出后,支部委员会加以集中,然后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一般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

1.5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候选人请示。在做好以上准备工作后,支部委员会要把候选人预备名单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经上级

党组织同意后,方可进行正式选举工作。

2.正式选举阶段

2.1报告工作。选举时,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工作,然后组织党员认真进行讨论,听取党员的意见,如有批评意见或质疑,应负责作出说明和解答。

2.2正式选举。选举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2.3选举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分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后,新的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可由当选委员中推举一人主持,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选出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会研究确定工作分工。

3.选举报批阶段

3.1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新的支部委员会将选出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名单及简要情况、得票数和支部委员分工报请上级党组织

审批。

3.2公布新班子。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新一届党支部的组成和分工。

五、党支部书记选配标准

1.党支部书记是支部的核心,是支部日常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必须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和心理素质。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政策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3.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开拓创新,工作业绩突出。

4.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定同本单位(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

6.正确行使权力,遵纪守法,勤政廉洁,以身作则,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群众批评和监督。

7.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

8.具有三年以上党龄和党建工作经历,原则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六、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1.围绕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目标,结合单位(部门)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思路,创新工作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切实制定考评办法,深入开展创建“五个好”党支部活动。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部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3.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检查党支部工作决议、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5.经常与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党、政、工、团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按时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

导作用。

7.参与单位(部门)重大问题的决策。党政一身兼的,必须行使两种职能,承担两个责任。

第二章支部制度台帐标准

党支部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与党支部工作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相关档案资料。

一、职责类

1.党支部工作职责;

2.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3.支部委员会各支委工作职责。

二、制度类

1.党支部党员学习教育制度(附件1);

2.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附件2);

3.党支部民主监督制度(附件3);

4.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附件4);

5.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附件5);

6.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附件6);

7.党支部党员责任制度(附件7);

8.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附件8);

9.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附件9);

10.党支部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附件10);

11.发展党员工作记实表(附件11);

12.入党程序流程图(附件12);

13.党员花名册(附件13);

14.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附件14);

15. 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附件15);

16. 党支部年度工作总结(附件16);

17. 组工干部下基层制度(附件17)。

三、基础资料类

1.名册:职工名册、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党员计划名册。

2.文件:各级党组织的文件(包括领导重要讲话、有关会议下发的材料和有关规章制度、通知等)。

3.记录:各种工作记录(包括“三会一课”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党支部政治学习和个人学习记录、支部活动记录、访谈记录、党员材料档案移交记录等,记录中有关的内容要完整、记录格式要符合有关要求,每年归档)。

4.计划总结:党支部工作计划,发展党员规划,年度工作、学习、活动计划和工作总结等材料。

5.其它材料:主要有学习教育资料、先进事迹材料、表彰奖励材料、党费收缴明细、党建论文、请示批复、换届选举材料和其它活动的专项材料、图片等。

第三章支部阵地建设标准

一、支部活动阵地(党员活动室)建设参考标准

党员活动室是党支部进行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有条件的总支、支部可配备专门的活动室。其建设标准参考如下:

1.设置专门的党员活动室,设置“党员活动室”标志牌,室内有足量桌椅,布置规范整齐。

2.室内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党的纪律、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党支部和支部委员职责上墙,布局合理。

3.有条件的党支部,室内可配备电脑和《国歌》、《国际歌》等电教影音碟片。

4.室内配备《求是》、《四川党的建设》等相关报刊,并及时更新。

5.室内陈列所在单位获得的荣誉锦旗、奖杯、奖牌、奖状、荣誉证书等,布置美观。

6.室内配置档案资料柜,柜内档案盒标示统一,分类齐全;党建文献书籍摆放规范。

7.党员活动室由支部管理,并有活动室管理制度。

二、支部宣传阵地建设标准

1.党支部因地制宜设置宣传栏,内容一般应包括党建、行政、工会、团青等专栏,也可结合实际设置其他特色专栏或者网上专栏。

2.宣传栏应设有单位党政组织机构、党员风采、光荣榜、公

示栏、党务公开等内容,宜主题鲜明、图文并茂。

3.宣传栏由专人负责更新维护。

4.建立通讯员队伍,明确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第四章支部日常工作标准

一、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1.党支部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和要求,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1建立支部发展党员流程图。有侧重、分阶段、明职责、按程序做好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1.2发展党员有计划、有安排、有重点,指导团支部做好“推优”工作;重视一线发展党员。严格执行记实制、公示制、票决制。

1.3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材料齐全,相关培养教育和考察记录完整。

2.对申请入党人员的培养教育

2.1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

2.2党组织进行一般性培养、教育、考察。

2.3党组织列为积极分子,并重点培养、教育、考察(列为积极分子应具备四个条件: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本人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热爱党,相信党,积极

要求入党,靠近党组织,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热心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改革开放中,在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实际表现突出,有献身精神;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2.4列为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指定一到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等。

2.5列为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2.6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2.7组织对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3.接收为预备党员

3.1申请入党的人员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3.2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的同意(用钢笔逐项填写清楚,字迹端正,内容真实)。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