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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市煤局安(2010)2号关于落实2010年市局领导和业务科.

晋市煤局安(2010)2号关于落实2010年市局领导和业务科.
晋市煤局安(2010)2号关于落实2010年市局领导和业务科.

晋市煤局安字〔2010〕2号

晋城市煤炭工业局

关于落实2010年度市局领导和业务科室安全监管及督查检

查责任的通知(1-1)

各县(市、区)煤炭工业局、市直有关单位:

2010年是全市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关键之年,也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难度最大的一年,为切实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督检查责任,经市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2010年继续对市属煤矿企业实行安全监管责任制、对县(市、区)实行安全督查检查负责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包市属煤矿企业安全监管责任分工情况

监管对象监管科室监管责任领导北岩、东峰行管科崔晋宁

大宁安全二科刘俊文

莒山安全四科刘俊文

大阳、万里安全三科陈勇进

望云煤炭纠察支队秦强李建骏

唐安、玉溪规划科杨志明

伯方安全一科许德旺

二、包县(市、区)安全督查、检查责任分工县(市、区)监管科室

高平安全一科

泽州安全二科

阳城安全三科

沁水安全四科

城区、陵川煤炭纠察支队

三、为了确保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市局成立监督组组长:薛志景成员:监察室

职责:对各包县(市、区)、包矿领导和科室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监督,对各组深入一线安全检查工作期间是否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及安全检查、复工复产验收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现象进行监督。

四、局领导和各业务科室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处理好分管工作与所包市属煤矿企业的关系,按照分工抓好所包市属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包县(市、区)业务科室除处理好科室业务工作与所包市属煤矿企业的安全监管外,要通过制定月度工作计划,及时总结月度工作等方法,做好所包县(市、区)辖区内各类矿井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五、局领导和各业务科室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转变工作作风,以安全检查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定期、不定期地深入所包市属煤矿和县(市、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1、监管责任领导对监管的市属煤矿每月安全检查次数不

少于1次,监管责任科长对监管的市属煤矿每月安全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并于下月的5日前将检查情况报送局综合科。

2、监管责任科室对所包县(市、区)煤矿的督查检查每半年覆盖面必须达到100%,其中高瓦斯矿井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每月不得少于1次。

3、安全检查要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重点检查井下现场、主要场所和环节,对于发现的隐患要下达执法文书,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各科要建立隐患排查档案。

4、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接受被检查煤矿的礼金、现金及有价证券。

六、奖惩

1、对市属煤矿和县(市、区)的安全监管工作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年初每人预交5000元风险抵押金(统一交局财务科),根据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2、凡所包县(市、区)煤矿发生一起3人及以上事故或绝对死亡人数超过年控制指标的,取消包县(市、区)责任科室负责人及科室人员年终奖金,同时,扣除责任科室负责人风险抵押金,并视情节给予诫免教育,情节严重的对责任科室负责人予以调换。凡所包市属煤矿发生死亡事故的,取消包矿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及科室人员年终奖金。在市局

组织的百日安全活动或“一通三防”大会战期间县(市、区)发生3人以上事故(市属煤矿发生死亡事故)或瓦斯事故的,取消活动期间安全奖。

3、年终考核按计划完成工作目标,未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的,绝对死亡人数控制在年指标之内,除返还年初预交风险抵押金5000元外,对所包科室负责人给予10000元的奖励。各领导根据包矿情况和安全检查阶段性工作及临时性分工情况承担安全责任,并视安全情况予以奖励。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赴山西煤矿安监局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赴山西煤矿安监局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2018年“一通三防”等#个专项监察方案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8〕#号)的具体要求,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18年#月#日至2016日由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何立坤带队,一行#人对山西省开展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异地交流执法工作。在工作期间按照山西煤监局安排分别与山西煤监局及分局进行监察执法经验交流。通过交流学习,山西煤监局及分局在党建文化、监察执法及责任落实等多个方面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一、党建文化方面 山西煤监局及分局有效强化党建工作,树立良好作风形象。山西煤监局把党建工作与监察执法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考核,提出“五个深入开展”值得我们全体党员干部真正学习体会。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学习宣传;三是深入开展“四比、四争、四创”创先争优活动;四是深入开展“四强化、四超越”活动。通过深入学习有效坚定了理想信念,提升了思想境界,严肃了组织生活,树立了良好的煤监党员干部作风形象。

二、监察执法方面 山西煤监局及分局紧盯重点矿井,严厉监察执法。山西煤监局提出“十六查”(证照手续、停产停建、复工复产、超层越界、三超行为、采掘接续、通风系统、瓦斯防治、水害防治、六大系统、采煤工艺设备、建设施工、安全投入、责任落实、淘汰退出、人员配备)的要求,采取“十项断然措施”(从重处罚、挂牌督办、驻矿盯守、停供爆炸物品和限量限制供电、提请关闭、及时移送、提出加强和改善安全监管建议、约谈、实施“黑名单”联合惩戒、移交司法机关等),做到“五必须”(风险必须排查、隐患必须查清、整改必须复查、防控必须到位、责任必须落实),重拳出击、重兵防守、重典治乱,对煤矿企业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山西煤监局高度重视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一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监察执法工作在煤矿企业开展事故警示宣教活动,组织矿工观看了山西煤监局制作的警示教育片《血与泪的呼唤》《情与法的评判》《长治联盛长虹煤业“2016”顶板事故警示教育片》等。 三、责任落实方面 山西煤监局及分局强化目标导向,明确责任落实。2018年以来山西煤监局以“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争创一

晋煤集团领导简历.doc

人员简历 (1)武华太:1959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晋城煤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1980 年 12 月参加作业 ,历任西山矿务局官地矿采煤队技能员、队长 ,西曲矿 综采队队长、调度室副主任,机电科副科长、科长,副矿长、党委书记,焦煤集 团党委委员、屯兰矿矿长 ,西山煤电公司党委常委、副总司理 ,华晋焦煤公司 董事长、党委书记,焦煤集团董事、党委常委,西山煤电公司董事长、党委 书记;2010 年7 月至今任晋城煤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2)李鸿双:1960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晋城煤业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1982 年 8 月参加作业 ,先后在晋城矿务局古书院矿担任技能员、综采队队 长、调度室副主任、主任、副矿长、矿长,晋城煤业集团副总司理 ,2007 年 6 月任晋城煤业集团党委常委、副总司理 ,2009 年 11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晋城 煤业集团党委常委、副总司理、董事 ;2011年 3 月至今任晋城煤业集团党委 常委、副董事长、总司理。 (3)马晋民:1956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党委委 员,2005 年 12 月兼任晋城煤业集团副董事长。先后在山西垣曲县商业部分 工作;山西大学经济系任教 ;1988 年 9 月至 1998 年 12 月在我国出资银行山西分行工作,先后任科长、副行长(主持工作)、投行山西资产管理部总经 理;1998 年 12 月至今,在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作业。 (4)张敏:1972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办理部副总司理 ,1996年 7 月参加作业 ,先后在国家经济交易委员会、中共中心企业作业委员会、国家劳作和社会保障部、我国信贷财物办理公司作业 , 2010 年11 月至今任晋城煤业集团副董事长。

XXXX年晋煤集团薪酬管理办法

附件2 晋煤集团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为了适应集团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构建科学、规X的价值分配体系,发挥工资的激励保障功能,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支持集团公司转型跨越发展,促进经济效益不断提高,根据《中华人民XX国劳动法》、《中华人民XX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在对基本工资制度、薪酬总额管理和工资支付等内容进行规X完善的情况下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X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二、权限划分 (一)集团公司负责制定薪酬管理办法并对集团公司工资总额、工资水平进行核定、管理和分配,对各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制定工资分配实施细则,对本单位内部工资总额、工资水平进行二次分配,按规定支付工资并接受集团公司的监督检查。

第二部分工资总额管理 一、定义 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管理包括工资总额的确定、审批、使用、监控检查。 二、工资总额管理模式 根据单位生产经营性质及集团公司控股比例的不同,分别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模式和工资总额核定管理模式。 (一)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集团公司对相对控股子公司(不含勘查XX和铭基公司)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模式,即实行单位预算管理和集团公司宏观调控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由各单位按照所在地政府工资宏观调控政策及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自主确定工资总额预算,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集团公司按照各单位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和年度工资增长指导线,依据“单位工资总额与实现利税同步增长,职工平均工资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的“两同步”原则,对其进行宏观调控。 (二)工资总额核定管理 集团公司对除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外的其它单位均实行工资总额核定管理模式,即由集团公司直接核定工资总额,进行工资总额结算、审批的一种管理模式。实行工资总额核定管理模式的单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 晋煤监统计字【2011】329号 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四起较大以上煤矿水害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近期,全国煤矿连续发生4起较大以上水害事故,分别是: 6月20日,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三都镇都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目前已发现5人死亡。6月21日,辽宁省抚顺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老虎台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3人死亡。6月21日,安徽省铜陵市铜陵县汪冲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3人下落不明。 6月28日,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山头村一私开盗采煤井发生透水事故,经初步确认,有6人被困井下。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和张德江副总经理近期在山西、湖南考察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对有关事故所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特提一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大《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28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7号)的宣传贯彻力度,督促煤矿企业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加强水文地质基础工作,逐头逐面排查可能引发水害事故的类隐患,特别是周边老空区积水。二、认真开展煤矿水害防治专项监察。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按照《关于开展煤矿 水害防治专项监察的通知》(煤安监调查【2011】21号)要求,认真开展专项监察,加大执法力度,对专项监察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根据相关法律法

晋煤集团发展详解

晋煤集团下属矿: 王台矿————地址:北石店 大赵庄————地址:长治 小赵庄————地址:高平 寺河矿————地址:山西晋城市沁水县嘉丰镇 成庄矿————地址:山西晋城市泽州县下村 凤凰山————地址:山西晋城北石店镇东上村 古书院————地址:山西晋城市城区 沁水煤矿重组整合后矿井名单为: 1、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2、山西晋煤集团沁水曲堤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3、山西晋煤集团沁水三欣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4、山西晋煤集团沁水永安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5、山西晋煤集团沁水三沟鑫都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6、山西晋煤集团沁水松峪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7、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沁水峪煌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45万吨/年); 8、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沁水鑫基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9、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10、山西保利平山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11、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端氏煤矿(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12、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红煤矿(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13、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候村煤矿(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14、沁和能源集团中村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15、沁和能源集团九鑫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16、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安煤矿(矿井能力60万吨/年); 17、沁和能源集团南凹寺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18、沁和能源集团曲堤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45万吨/年)。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集团简介:

山西省煤矿防治水十条规定

全面提高我省煤矿防治水基础管理水平的通知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晋能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为进一步汲取近几年我省煤矿透水事故教训,强化煤矿探放水现场管理,加强煤矿防治水监管工作,打击违规掘进生产建设行为,提高我省煤矿防治水基础水平,达到多措并举抓防治的有利格局,今后我省境内所有建设和生产煤矿必须按照国家《煤矿防治水规定》和我省有关文件开展防治水工作,凡存在以下行为的煤矿,一律停工停产,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未编制煤矿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计划的; 2、未建立煤矿防治水领导机构或职责划分不清、责任部门不明确的;主要煤矿防治水制度不全,存在重大缺项漏项的(除《煤矿防治水规定》之外,缺失探掘分离制度、安全确认移交制度等主要制度的); 3、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未编制、超过3年期限或事故后1年仍未重新确定水文地质类型的;提供虚假或与实际严重不符的煤矿充水性图等基础图件; 4、未实行“三线”(警戒线、探水线、积水线)管理古空、老空、采空积水的。 5、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和探放水队伍低于省厅文件规定的最低配置要求的;

6、主排水系统能力不能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采区排水系统不完善进行工作面作业的;主水仓未投入使用而超前施工二期建设工程、采区水仓未投入使用施工回采工作面。 7、未编制探放水设计、未进行探放水工程验收、未下发允许掘进通知单而擅自作业的;虚造探放水台账、验收单的;超前安全距离小于规定仍冒险掘进的;对有威胁的上覆或相邻采空积水未治理而擅自回采的。 8、未配备专门的探放水钻机或使用煤电钻等非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探放水的; 9、带压开采矿井未进行安全分区、未确定前方断层和陷落柱等构造的导水性而擅自掘进回采的;未制订专项防突水安全技术措施而带压作业的; 10、未制订强降雨期间和采掘工作面有透水征兆及时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应急预案的;擅自开采批准的防水隔离煤柱的;在水体下开采急倾斜煤层的;未经省级煤炭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在地面水体下采煤的;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煤炭集团公司要切实履行监管及管理职责,强化现场执法力度,各煤矿主体企业和煤矿要全面落实煤矿防治水防治责任,切实使煤矿防治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违反上述规定者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煤矿安全平稳生产 超前探测、预报准确、防治达效、管理到位的防治水管理体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探后采的防治水

山西煤监局关于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中有关问题说明(特殊工种)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 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等有关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许可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现将在煤矿安全许可工作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情况审核标准(最少配置人数) (一)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是指:对煤矿企业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集团公司(矿务局)董事长(局长)、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总经理(副局长)、总工程师;其它煤矿的矿长、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技术负责人、投资人等。 按照有关规定,主要负责人中董事长、总经理(局长)、矿长必须持有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核发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和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山西省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总经理(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核发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是指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通风、机电、采煤、掘进、运输区(科)队长,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驻矿安全监督员,小煤矿的工队长(包工队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为了规范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各类煤矿应按以下要求(该要求为最低配置数量)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国有煤矿:除生产、通风、机电等业务部门的采煤、掘进、运输区(科)主要负责人外,专管安全的部门至少还应配备6人以上的安全、通风、机电、地测、采煤、掘进、运输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乡镇煤矿:除通风、机电等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驻矿安全监督员、小煤矿工队长(包工队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30万吨以下煤矿专管安全的部门至少还应配备4—6人的安全、通风、机电、采掘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万吨以上的应按国有煤矿标准配备。 (三)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人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

马晋个人简历

篇一:马晋苏 机械学院 2008 至 2009 学年第一,二学期三好学生 2009 年获得机械学院优秀班干部 2009 年获得机械学院卡啦 ok 歌手大赛第三名 2010 年获得机械学院第六届演讲比赛三等奖2010 年获得机械学院优秀班干部机械学院 2009 至 2010 学年第一,二学期三好学生机械学院 2010 至 2011 学年第一,二学期三好学生晋中学院 2009-2010 年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并获得二等奖学金 2009 年 3 月于吕梁市贺昌中学对高中生进行礼仪培训所获奖励工作经验2010 年 10 月国庆假期于国美超市促销手机 2011 年 9 月于榆次经纬厂进行生产实习作为新成员,勤奋积极上进,与他人在短时间内建立良好关系,适应能力强;作为参与者,自我评价善于与人沟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在强压下工作,进去奋斗而服从大局,责任心强。 篇二:晋煤集团领导简历 人员简历 (1)武华太:1959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晋城煤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1980 年12 月参加工作,历任西山矿务局官地矿采煤队技术员、队长,西曲矿综采队队长、调度室副主任,机电科副科长、科长,副矿长、党委书记,焦煤集团党委委员、屯兰矿矿长,西山煤电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华晋焦煤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焦煤集团董事、党委常委,西山煤电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0 年7 月至今任晋城煤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2)李鸿双:1960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晋城煤业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1982 年8 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晋城矿务局古书院矿担任技术员、综采队队长、调度室副主任、主任、副矿长、矿长,晋城煤业集团副总经理,2007 年6 月任晋城煤业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2009 年11 月至2011 年3 月任晋城煤业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董事;2011 年3 月至今任晋城煤业集团党委常委、副董事长、总经理。 (3)马晋民:1956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党委委员,2005 年12 月兼任晋城煤业集团副董事长。先后在山西垣曲县商业部门工作;山西大学经济系任教;1988 年9 月至1998 年12 月在中国投资银行山西分行工作,先后任科长、副行长(主持工作)、投行山西资产管理部总经理;1998 年12 月至今,在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工作。 (4)张敏:1972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副总经理,1996 年7 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信贷资产管理公司工作, 2010 年11 月至今任晋城煤业集团副董事长。 (5)贾国华:1955 年出生,研究生,现任晋城煤业集团党委常务副书记、 纪委书记。1970 年12 月参加工作,历任长治自行车厂车间团支部书记、长治市林业局办公室副主任、人劳科副科长、工会副主席、长治慈林山煤矿党委副书记; 1993 年8 月至1996 年4 月任汾西矿务局党委副书记,兼任教育局局长、党校校长;1996 年4 月调任晋城矿务局副局长、晋城矿务局党委副书记、晋城煤业集团党委副书记;2006 年12 月至今任晋城煤业集团党委常务副书记、董事;2007 年6 月至今兼任晋城煤业集团纪委书记。 (6)苏清政:1958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管理,提高煤矿安全培训质量,促进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号令)、中编办《关于明确山西省煤矿相关人员安全资格考核发证职责意见的函》(中央编办函〔2009〕11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是指在山西省境内依法取得一、二、三、四级培训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本办法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煤矿安全培训机构。 第三条国家对安全培训机构实行资质认定制度。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省局)及所属各监察分局(站)依法对所辖区域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其中煤矿安全培训一、二级资质由省局负责向国家局申报)和实施监督管理。凡是未取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资质认定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不得进行煤矿安全资格培训。 第四条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必须接受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培训资质规定的培训对象和范围,搞好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五条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审批、监督和管理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总体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

严格准入。 第二章机构资质管理 第六条煤矿安全培训机构从事煤矿安全培训活动,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培训,否则,依法追究责任。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不得出借、出租给其他机构或者个人。 第七条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分四个等级。一、二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经省局初审后上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监总局),由国家安监总局评估认定、审批、颁发;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评估认定、审批、颁发;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由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评估认定,报省局审批、颁发。 第八条取得一级资质证书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生产监察员、煤矿安全监察员;中央企业的总公司、总厂或者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工作的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一级以下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工作。 取得二级资质证书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各类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煤矿企业集团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安监、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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町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靖丰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圣鑫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恒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朝阳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昌都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广利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45万吨/年);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高都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隆东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45万吨/年);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峪口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45万吨/年);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吴王山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45万吨/年);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东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瑞旺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壁盈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晋政办发[2007]80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06.28 【实施日期】2007.06.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 通知 (晋政办发〔2007〕8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试点的有关意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煤炭工业管理体制的通知》(晋办发〔2007〕11号)要求,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以下简称省煤炭局)调整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仍为正厅级建制,是省人民政府实施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将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的煤矿安全监管职能交由省煤炭工业局承担。 (二)将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的煤矿矿长资格的考核发证职能交由省煤炭工业局承担。 (三)将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的矿长安全资格、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的考核发证职能交由省煤炭工业局承担。 二、主要职责 职能调整后,省煤炭工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全省煤矿生产、建设、经营、安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二)研究提出煤炭行业发展政策和战略建议,拟订全省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提出全省煤炭工业发展的具体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省煤矿准入条件和办矿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煤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目标建议。

晋煤集团领导简历

人员简历? (1)武华太:195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晋城煤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1980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西山矿务局官地矿采煤队技术员、队长,西曲矿综采队队长、调度室副主任,机电科副科长、科长,副矿长、党委书记,焦煤集团党委委员、屯兰矿矿长,西山煤电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华晋焦煤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焦煤集团董事、党委常委,西山煤电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0年7月至今任晋城煤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2)李鸿双:196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晋城煤业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1982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晋城矿务局古书院矿担任技术员、综采队队长、调度室副主任、主任、副矿长、矿长,晋城煤业集团副总经理,2007年6月任晋城煤业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晋城煤业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董事;2011年3月至今任晋城煤业集团党委常委、副董事长、总经理。? (3)马晋民:195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党委委员,2005年12月兼任晋城煤业集团副董事长。先后在山西垣曲县商业部门工作;山西大学经济系任教;1988年9月至1998年12月在中国投资银行山西分行工作,先后任科长、副行长(主持工作)、投行山西资产管理部总经理;1998年12月至今,在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工作。? (4)张敏:1972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副总经理,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信贷资产管理公司工作,?2010年11月至今任晋城煤业集团副董事长。?

山西煤矿坍塌事件分析

山西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预测:矿区生态经济 来源:考试大2009/12/14 【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模拟考场视频课程字 号:T T 一、背景资料链接: 材料1: 冷水江市锡矿山锑矿开采已有111年历史。改革开放前,锑资源由原冷水江市锡矿山矿务局独家经营(现改制为闪星公司)。上世纪90年代开始,这一地区所属乡镇相继兴建了涉锑企业90余家。经多次整治,目前尚有涉锑企业27家。 多年的锡矿山开发对当地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据估算,共产生二氧化硫100余万吨、砷碱渣20~30余万吨、冶炼炉渣及采选矿废渣数千万吨。大量固体废物堆放,严重污染了当地地下水及地表水,并发生过多起砷中毒事件。同时,锡矿山地区长期掠夺式开采和破坏性采炼活动,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产生了严重影响,矿区及冶炼厂附近地表植被破坏,地下水量明显减少,80%耕地无法种植,近两万群众基本丧失农业生产条件。 长期以来,锡矿山地区的锑矿资源开发和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对当地的饮用水源、地质结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

重的污染与破坏,已成为区域性污染问题。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几经努力,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无法彻底消除隐患。调查组现场采样结果表明,矿区下游的涟溪河塘冲煤矿断面砷浓度超Ⅲ类水质标准3.4倍。锑冶炼厂附近废渣堆积如山,废弃的采区也没有得到恢复。 调查组在南矿区看到,涉锑企业大部分已关停,但未彻底拆除生产设施。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非法涉锑企业死灰复燃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锡矿山地区目前尚有涉锑企业27家,除闪星公司等少数企业拥有采、选、冶综合利用能力外,其他企业生产规模小、工艺落后、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亟待以少数骨干企业为龙头,整合辖区内涉锑企业。 根据冷水江市的现实情况,调查组建议对湖南省环保局下发环境监察通知书,由其督促娄底市、冷水江市政府采取措施。 一是制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由当地政府牵头,经济、国土、环保、安监等部门参与,联合制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从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开展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环境恢复等方面彻底解决当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临汾监察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开裁定办法(试行)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临汾监察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开裁定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行为,接受社会对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监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手册》(煤安监监察〔2019〕5号)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等九项办法(制度)的通知》(晋煤监办发〔2019〕70号)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临汾监察分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活动,对执法对象拟作出行政处罚案件的公开裁定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成立公开裁定领导组 组长:王晓峰牛俊生 副组长:遆根回 成员:李延峰王世创崔红顺崔文峰张泽锋李洲 公开裁定工作由作出行政处罚的各室(监察组)组织实施,领导组进行派人员参加。 第四条各室(监察组)在监察执法工作中,根据辖区内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特点、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情况,确定公开裁定案件,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公开裁定;根据辖区内煤矿分布状况、灾害情况,确定参与公开裁定的其他煤矿企业负责人的数量和名单;在对执法对象作出行政处罚前,按不低于10%的比例,召集辖区内有关煤矿企业负责人参加公开裁定。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公开裁定应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情况,遵循公开、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选择行政处罚案件公开裁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时告知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 第五条确定公开裁定案件的具体程序为:由作出行政处罚的各室(监察组)拟定公开裁定案件、时间、地点、参与公开裁定的煤矿企业负责人数量和名单,报领导组同意后确定。 第六条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公开裁定时要成立裁定小组,裁定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 裁定小组开展公开裁定由各监察组组长主持,并安排专人做好记录。记录使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案件公开裁定记录》格式文书。 第七条参加行政处罚案件公开裁定的人员主要包括: (一)裁定主持人; (二)案件承办人,记录人; (三)被公开裁定案件的煤矿主要负责人、煤矿办矿主体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机构主

晋煤集团领导简历

精心整理人员简历? ????(1)武华太:195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晋城煤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1980?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西山矿务局官地矿采煤队技术员、队长,西?曲矿综采队队长、调度室副主任,机电科副科长、科长,副矿长、党委书记,焦?煤集团党委委员、屯兰矿矿长,西山煤电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华晋焦煤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在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工作。? ????(4)张敏:1972?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副总经理,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信贷资产管理公司工作,?

2010?年11?月至今任晋城煤业集团副董事长。? ????(5)贾国华:1955?年出生,研究生,现任晋城煤业集团党委常务副书记、? ????纪委书记。1970?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长治自行车厂车间团支部书记、长治市?林业局办公室副主任、人劳科副科长、工会副主席、长治慈林山煤矿党委副书记;?1993?年8?月至1996?年4?月任汾西矿务局党委副书记,兼任教育局局长、党校 年6?月至今任晋城煤业集团党委常委、党委副书记、董事;2010?年5?月至?今兼任晋城煤业集团工会主席。? ????(8)文士华:195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晋城煤业集团公司副职待? ????遇,1971?年03?月参加工作,先后任晋城矿务局王台铺矿综采一队技术员、队长,?

王台铺矿矿长助理、副矿长、常务副矿长,成庄矿矿井筹建处处长、成庄矿矿长,?局长特别助理,晋城煤业集团副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晋城煤?业集团董事、党委常委、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今保留副职待遇。? ????(9)周跃强:1962?年出生,专科,现任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客户二处? ????副处长,2009?年12?月兼任晋城煤业集团董事。先后在建设银行吕梁中心支行、? ????2010?年5?月至今兼任晋城煤业集团董事。? ????(12)姬振民:1963?年出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建行山西省分行资产保全? ????部副总经理,兼任晋城煤业集团董事。先后在山西省建行地方投资处、山西省建?行信贷处、曲沃建行、山西省建行保全处、总行资产保全部、山西省建行资产保?全部工作。2005?年12?月至今兼任晋城煤业集团董事。?

精编【安全生产】山西煤监局关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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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山西煤监局关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暨关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法规分类号】A522031200508 【标题】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山西煤监局关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暨关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5.12.28 【实施日期】2005.12.28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地质矿产 【文号】晋政办发〔2005〕100号 【题注】 【正文】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安监局、山西煤监局制定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暨《关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有关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 (省安监局山西煤监局2005年12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促进已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持续符合颁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4号)、省委常委会2005年12月7日会议精神、《山西省非法违法煤矿行政处罚规定》(省政府令第18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晋政发〔2005〕30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企业排查、治理、报告本企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合法生产、建设矿井排查、治理、报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办法。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集中执法检查隐患分析1

关于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对我矿集中检查执法隐患 问题的责任落实追究 2019年4月8日-10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对我矿集中检查执法,共计查出隐患问题48条,矿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于4月15日下午16:30点,组织相关领导、各部门、直管队组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对其中的31条责任隐患问题认真组织分析,具体如下: 一、一通三防及瓦斯治理(17条) 1、21501进、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所核算风量不能满足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的稀释。 整改措施:重新核算风量,并重新修改21501进、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 责任人:杨朝霞 责任人处理意见: 根据阳煤安字[2017]909号《关于对煤矿安全隐患、违章、工伤及非伤亡事故问责及考核规定》第21条规定,对通风工区主任工程师杨朝霞经济考核500元。 2、2019年3月31日监控日报表中记录21501辅助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T1)全天最大值0.41%,回风流甲烷传感器(T2)全天最大值0.03%,未进行原因分析。 整改措施:按照要求通风工区调度组织分析落实原因。 责任人:王建明 责任人处理意见: 根据阳煤安字[2017]909号《关于对煤矿安全隐患、违章、工伤及非伤亡事故问责及考核规定》第42条第4小项规定、对通风工区区长助理王建明经济考核1000元。

3、矿井防尘防灭火系统图中未标注综放工作面移架和放煤口喷雾。 整改措施:按照要求更新矿井防尘防灭火系统图标注综放工作面移架和放煤口喷雾。 责任人:杨朝霞 责任人处理意见: 根据阳煤安字[2017]909号《关于对煤矿安全隐患、违章、工伤及非伤亡事故问责及考核规定》第21条规定,对通风工区主任工程师杨朝霞经济考核500元。 4、2018年度矿井瓦斯涌出量测定报告中无掘进工作面的相对涌出量值。 整改措施:补充完善2018年度矿井瓦斯涌出量测定报告中掘进工作面的相对涌出量值。 责任人:杨朝霞 责任人处理意见: 根据阳煤安字[2017]909号《关于对煤矿安全隐患、违章、工伤及非伤亡事故问责及考核规定》第21条规定,对通风工区主任工程师杨朝霞经济考核500元。 5、矿井通风网络图在通风系统图中无对应节点,未标注通风阻力值;通风系统立体图无法体现矿井分层效果;矿井抽采系统图不在通风系统图的基础上绘制。 整改措施:补充完善资料。 责任人:杨朝霞 责任人处理意见: 根据阳煤安字[2017]909号《关于对煤矿安全隐患、违章、工

晋煤集团:国企混改的“晋煤模式”(上)

晋煤集团晋煤集团::国企混改的国企混改的““晋煤模式晋煤模式””(上) 2017年05月22日 作为山西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起步较早的大型能源企业作为山西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起步较早的大型能源企业、、世界500强,晋煤集团独具特色的产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备受关注特色的产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备受关注。。 通过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将国有资本向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方式,极大地调动了各方参与的积极性,激发了国企发展新动能。 目前,晋煤集团以煤炭产业为核心,煤化联动、煤气共采、煤电一体、煤机并进,“一核四翼”产业格局初步形成,企业所属各级子公司中,混合所有制公司已经占到45%,可归为产权多元化的公司更是占到58%,涉及企业所属煤炭、煤层气、煤化工、电力、煤机制造、多种经营及新兴产业等全部六大主导产业。 以产业瓶颈突破为目标的以产业瓶颈突破为目标的““国际合作模式国际合作模式”” 在高瓦斯环境下,煤炭产能怎么才能安全释放?大量的瓦斯和煤层气被开采出来了,如何才能最快地让它成为市场青睐的商品?煤机制造壮大了,如何才能让它迈向国内国际更广阔的市场? 面对这些产业发展壮大过程中遇到的产业瓶颈,晋煤集团率先想到的是与强者联合。 上世纪80年代末,晋煤集团煤炭开采进入高瓦斯区域。这对于过去一直在低瓦斯矿区开采煤炭的煤炭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为了实现高瓦斯矿井的安全开采,晋煤集团在学习国内优秀煤炭企业抽放瓦斯经验的同时,着手与当时世界上对瓦斯抽采利用技术成熟的美国企业开展合作,并于1992年与美国美中能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晋城丹佛资源研究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双方各持股50%,对煤层气及其产品进行研究、开发和经营。2003年,因国家法律变更,公司最后注销。 尽管如此,晋煤集团还是在这一次国际合作中学习到了煤层气开采利用的先进经验,突破了国际公认的无烟煤地面抽采“禁区”,最终建成全国最大煤层气开发利用集团。 随着煤层气(瓦斯)抽采能力的提升,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成为当时企业新的课题。为此,晋煤集团积极与在天然气利用领域经验丰富的国际性企业——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并于2006年参股成立了目前亚洲最大的煤层气液化公司——山西易高煤层气有限公司。与非国有资本的合作,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运营效率。截至目前,晋煤集团已累计收回利润1.22亿元,占当年出资资金的202%。 本世纪头10年,晋煤集团抓住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机遇,积极推进煤机产业发展壮大,在连续多年跻身全国煤机制造企业50强的同时,不断与国外有影响力的企业合作,成立中外合资企业。

集团公司对二矿山西煤监局检查问题责任追究意见

集团公司关于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对二矿专项执法监察问题 责任追究的意见 2019年4月8日-10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对二矿进行了专项执法监察,共计查出隐患问题48条(其中重大隐患3条),并下达执法文书,责令矿井停产整改。为强化逐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经研究,现依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规定,对查出的问题相关领导和责任人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采掘专业 81103回采工作面进风巷有2根帮锚杆失效,850m处顶板有一根锚索内断;多数顶板离层仪上粉尘大,颜色和数据均无法观察。81103回采工作面回风巷超前支护段顶板压力大,有多根单体液压支柱倾斜压弯,有两根单体柱自落。81103回采工作面矿压观察表安设不全。 责任追究:比照阳煤安字〔2017〕909号文第17条规定,对综采三队队长郭来锁经济处罚1000元,对调度室调度长助理赵建国经济处罚500元。 二、通风专业 1、80620回采工作面2019年2月25日回采结束后,在45天内未进行封闭。 责任追究:比照阳煤安字[2017]909号文第21条规定,对多营公司生产副经理崔志田经济处罚500元。 2、21501工作面专用措施抽采巷和21501工作面回风顺槽之间第一处配电室回风口在两道风门中间,受风门开闭影响,通风系统不稳定。 责任追究:比照阳煤安字[2017]909号文第42条规定,对通风区

主任工程师杨朝霞经济处罚500元,机电工区主任工程师郝建涛经济处罚500元。 3、21501进风顺槽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所核算风量不能满足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的稀释。 责任追究:比照阳煤安字[2017]909号文第21条规定,对通风队技术员张剑威经济处罚500元。 4、2019年3月31日监控日报表中记录21501辅助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T1)全天最大值0.41%,回风流甲烷传感器(T2)全天最大值0.03%,未进行原因分析。 责任追究:比照阳煤安字[2017]909号文第21条规定,对遥测队书记田俊平经济处罚500元。 5、矿井防尘防灭火系统图中未标注综放工作面移架和放煤口喷雾。 责任追究:比照阳煤安字[2017]909号文第21条规定,对遥测队技术员周海亮经济处罚500元。 6、2018年度矿井瓦斯涌出量测定报告中无掘进工作面的相对涌出量值。 责任追究:比照阳煤安字[2017]909号文第21条规定,对通风区技术员田朝鹏经济处罚500元 7、矿井通风网络图在通风系统图中无对应节点,未标注通风阻力值;通风系统立体图未体现矿井分层效果;矿井抽采系统图没有在通风系统图的基础上绘制。 责任追究:比照阳煤安字[2017]909号文第21条规定,对通风区技术组组长赵军经济处罚500元。 8、81215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风电闭锁失效。 责任追究:比照阳煤安字[2017]909号文第55条规定,对遥测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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