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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铜灾害预防与处理预案

威远县铸铜煤业有限公司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单位名称:威远县铸铜煤业有限公司

实施日期:2012年1月1日

签发人:张立才

单位公章: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汇签表

目录

前言 3

矿井概况 3

一、矿井概况: 4

二、开拓方式 4

三、矿井通风方式 4

四、矿井隶属关系 5

五、矿井在职人员 5

六、2013年度矿井采掘计划安排及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及地点 5

七、危险源分析 5

八、火灾 6

九、粉尘 7

十、顶板 8

十一、矿井水害 8

十二、机运事故 8

十三、提升、机运事故的预防 9

十四、机电事故的预防 10

十五、顶板事故的预防: 10

十六、瓦斯、煤尘、煤层自然 11

十七、矿井重大灾害预防措施 12

(一)、顶板大面积冒顶的预防 12

(二)、当发生瓦斯、煤尘事故时 12

(三)、煤尘事故的预防 13

(四)、火灾事故的预防 13

(五)、水灾事故的预防 14

(六)、火工产品的预防 14

十八、其它 16

十九、矿井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 16 二十、处理事故过程中的有关职责 19 二十一、矿井灾害事故的处理 20 二十二、建立矿井辅助救护队 23 二十三、瓦斯、煤尘爆炸、火灾、水灾、及顶板事故处理计划: 23 二十四、避灾路线 25 二十五、“计划”的贯彻落实及修改 25 附:1、采掘工程平面图 27

2、通风及避灾路线示意图 28

3、事故报告讯号图 29

4、灾害事故处理指挥网络图 30

前言

一、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患事故于未然,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杜绝或减少矿井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编制库威远县铸铜煤业有限公司2013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通过落实《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以达到预防煤矿各类事故的发生和井下一旦发生事故时有组织地进行矿井救灾,使受灾人员能迅速脱险,并使事故得到及时、准确、有效的处理,以达到矿井尽快恢复生产的目的。

二、矿井灾害事故的种类

煤矿中常见的重大灾害事故有:1、瓦斯煤尘爆炸;2、矿井水灾;

3、矿井火灾;

4、煤与瓦斯突出;

5、冲击地压和大面积冒顶。

三、要求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必须由矿长定期组织煤矿职工进行学习和演习试验,并严格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有关要求执行,切实搞好矿井灾害预防工作和处理工作,实现我矿安全生产的目的。

一、矿井概况:

威远县铸铜煤业有限公司,位于铸铜煤矿地处内江市威远县西北,距离威远县城约59km,位于碗厂镇东侧,距离约3km;行政区划属威远县碗厂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04°20′30″~104°23′00″,北纬:29°41′30″~29°43′00″。

企业交通:威(远)仁(寿)主干公路从井田西南通过,北至仁寿县城44km,南东至威远县城59km,区内有简易碎石路面公路与威仁主干公路相接,交通尚属方便(见交通位置图1)。

铸铜煤矿

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5万吨。矿井经多年开采无地表沉陷影响地貌造成水涝灾害,也未出现地表水体破坏及水体污染状况。建矿以来,尚未发生地表滑坡、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矿区主要自然灾害为

干旱、暴雨、大风、冰雹等灾害性天气。

二、开拓方式

矿井扩建工程设计采用暗斜井开拓方式。

三、矿井通风方式

采用抽出式通风。

四、矿井隶属关系

矿井属股份制企业;企业法人代表:王章权

五、矿井在职人员

矿在职工人数623人。其中矿及领导7人,特种作业人员109名,后勤管理人员42人。

六、2013年度矿井采掘计划安排及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及地点及原因

1、掘进工作面

(1)0509回风巷、05010运输巷。

(2)0301运输巷、0301下回风巷。

(3)060运输巷。

(4)180主石门巷。

(5)180南回风大巷。

(6)330皮带暗斜井

(7)0504、0506采煤面。

(8)03采区0302采煤面、下年0301采煤面。

(9)0604采煤面.

以上巷道和工作面在生产或掘进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各类灾害事故。

七、危险源分析

矿井瓦斯是指煤矿生产过程中,从煤(岩)层中涌出的各种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在这些有毒有害气体中,沼气约占总量的80%以上。沼气有很强的扩散性和渗透性,它的扩散能力比空气大1.6倍,只要一处有沼气,很快扩散到所有巷道。由于瓦斯或沼气本身具有窒息性、燃烧性、爆炸性的特点,因此矿井瓦斯对矿井安全生产威胁极大,其主要危害有:瓦斯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促使爆源点附近的气体以极大的速度向外冲击,造成人员伤亡,破坏巷道、损坏设备、设施,扬起大量煤尘并使之参与爆炸,产生更大的破坏力。另外,爆炸后生成大量的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窒息死亡。

引起瓦斯爆炸事故的可能:瓦斯超限作业,违章放炮,违章排放瓦斯,电气设备失爆和带电作业,煤层自然发火。此外,煤与瓦斯突出,突然停电停风,风流短路等导致瓦斯积聚遇火源,都有引起瓦斯爆炸事故的可能。

八、火灾

矿井火灾按发火原因不同,分为内因火灾(煤层自然发火)和外因火灾。本矿开采的煤层均无自然发火倾向性,故井存在的火灾主要是外因火灾。

内因火灾多发生在风流不畅的地点,发火征兆不明显,不能及时觉察,灭火困难,燃烧延续时间较长,造成的损失较大。外因火灾多

发生在风流畅通的地点,主要有明火、电焊、气焊、静电、金属撞击或摩擦、电火花、电缆燃烧、皮带燃烧、雷电等引起的火灾。矿井通风采取的是抽出式,外因火灾虽然较少发生,但一旦发生,火随风流,风助火势,往往其火势迅猛,人员不易接近,极难扑灭,火风压也会引起矿井通风系统紊乱,灾区进一步扩大造成矿井重大损失。

矿井火灾主要危害有:产生大量烟雾和CO,可能引起人员中毒从而造成人员伤亡,引燃、引爆瓦斯,毁坏设备、设施,烧毁资源。

矿井火灾可能发生以下地点:采掘工作面,采空区,堆积浮煤的巷道,受地压破坏的煤柱,小窑漏风影响的煤柱及采空区等地点。

瓦斯燃烧也是矿井火灾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主要产生的环节:炮后残药引燃瓦斯,煤层自然发火引燃瓦斯。

外因火灾容易产生的环节:电器设备超负荷导致电缆开关过热燃烧;皮带机打滑引起皮带燃烧;井下电焊、氧焊、气割使用管理不当引起燃烧;带电作业、电气短路引燃附近可燃物造成火灾事故。

九、粉尘

粉尘的主要危险性是煤尘爆炸性,当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煤尘呈悬浮状态且达到爆炸浓度、引爆火源和氧气的存在时),就有煤尘爆炸危险。虽然煤尘爆炸事故较少,但其危害极大,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形成冲击波,扬起更多煤尘并使之参与爆炸,造成人员伤亡,破坏巷道、通风系统和器材设施,形成再生火源引起瓦斯爆炸,产生更大的破坏力,爆炸后生成大量的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死亡。经鉴定,铸铜煤业公司无煤尘爆炸危险。

粉尘(指岩尘和煤尘)的另一个危险性是引起职业病,即矽肺病和煤肺病。矿工长期在有粉尘环境下作业,粉尘吸入人体内会引起矽肺病或煤肺病,SiO2含量越大,危害程度就越大。一般来说,尘肺病的死亡人数为工伤死亡人数的几倍,因此粉尘的又一危害不可忽视。

十、顶板

在采掘生产过程中,最常发生的事故是冒顶片帮事故。随着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的向前推进,工作面采空区面积逐渐增大,顶板和周帮矿岩会由于应力的重新分布而发生变形,以致在某些部位出现裂缝,同时岩层的节理也在压力作用下逐渐扩大,当重新分布的应力超过岩体或其构造的强度时,顶板岩石的完整性就破坏了。

由于顶板岩石完整性受到破坏,出现了顶板的下沉弯曲,裂缝逐渐扩大,如果生产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不当,就可能形成顶板岩体的冒落。如果支护不及时或支护方法不当,就会发生顶板冒落或侧帮片帮致使作业人员伤亡。易发生重大顶板事故的七个环节:岔口支护、断层带支护、修料、敲邦问顶、临时支护。

铸铜煤矿顶板管理重点头面:根据现掌握的地质资料显示,各掘进头面顶板均属顶板管理重点。

十一、矿井水害

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各种类型的地下水进入采掘工作面的过程称为矿井涌水。矿井涌水的形式有缓慢的进入,也有突然的涌入。后者因水量大、来势猛,故称矿井突水,危害极大。当矿井涌水超过正常排

水能力时,就会发生水灾。水灾的危害极大,不仅可能淹没工作面、巷道,甚至可能淹没整个矿井,造成伤亡事故。

十二、机运事故

生产过程中各类机械、运输设备,由于人为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设备(安装、运行)中出现故障等容易造成人员伤害、设备的损坏事故。特别是井下运输容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井下斜坡提升、人力推车等运行过程中,工人违章跨越,如果连接装置失效、挡车栏、阻车器等安全装置失效或使用不当、轨道质量差致使矿车下道、钢绳不合格或运物捆绑不牢砸断提升钢绳造成断绳跑车、把钩工或司机责任心不强忽视安全而出现误操作等原因造成跑车,均易造成人员伤亡。在平巷运输中轨道或道岔质量差、声光信号等安全装置失效,司机违章操作、行人违章扒、蹬、跳,巷道狭窄人、矿车争道等原因都可造成伤害事故。

十三、提升、机运事故的预防

(1)皮带机、刮板运输机事故的预防:

A、皮带机、刮板运输机要班班检查,定期维修,严禁带病运转。

B、处理皮带机、刮板运输机事故时必须先停机。

C、皮带机司机必须按章操作,坚守岗位,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D、皮带机道,在机头、机尾和中间适当的位置要设置人行过桥。

E、严禁用皮带运送人员及物料。

F、刮板机司机必须按章操作,远方操作按钮灵敏可靠。

(2)电瓶机车、矿车运输事故的预防:

A、培训电瓶机车司机专门运输工,学习《电瓶机车司机和运输工操作规程》,按章操作。

B、对电瓶机车、矿车、轨道、岔道口管理

C、机车司机持证上岗;

D、每天不少于一次机车制动装置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3)提升事故的预防:

A、主提升绞车的过卷、松绳保护、紧急制动闸等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B、坚持钢丝绳检查制度;

C、一坡三挡等防跑车装置灵敏可靠;

D、摘挂钩工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E、坚持使用保险绳。

十四、机电事故的预防

(1)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凡需搭火、增加供电设备均需写出申请报告,经机电矿长审查,矿工程师批准。

(2)停电检修,必须填送工作票;

(3)凡供电线路检修,必须编制安全措施;

(4)必须完善三大保护,凡掉闸后,均需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送电,严禁强行送电。

(5)定期检查,巡视供电线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正常供电,杜绝无计划停电。

(6)凡矿井一、二类负荷线上,严禁搭接其它线路。

(7)供电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十不准。

(8)每月2日、16日停产一班对全矿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大检查的检修工作,查出问题立即整改。

(9)电缆入井前,必须经耐压浸水试验,否则不准入井。

十五、顶板事故的预防:

所谓顶板事故也叫冒顶事故,即井巷或采场内支护不能支撑顶板压力时,顶板就会弯曲变形,折断破碎最后垮落而造成顶板事故,冒顶片帮是井下最见的,也是最易发生和事故。

矿井发生顶板事故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从力学的观点来解释,顶板事故就是矿山压力造成的,即矿山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对井巷煤(岩)层要实施挖掘,打眼爆破从而破坏了围岩及煤层的应力平衡,其采掘空间通过支护(棚柱、锚、喷、碹)或围岩本身所形成的自然压力拱的支撑,使其煤层或巷道的围岩内应力再次平衡,如果因支护形式不当,遇复杂的地质构造带及人为扩大空顶面积或打眼放炮,违章操作等,将再次失去围攻岩的应力平衡,使顶板弯曲、折断、破碎垮落,都会造成大小不一的片帮冒顶事故。

十六、瓦斯、煤尘、煤层自然

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1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批复》;提供的煤炭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1、我矿属于高瓦斯矿井

2、煤层有自燃发火的倾向性

3、煤尘有爆炸性

4、顶板属于Ⅱ类顶板

5、井田范围内无老窖水及较大断层水,仅有少量的裂隙水和地表

的渗透水,正常涌水量为3m3/h。根据我矿多年的采掘及资料显示,我矿未发生过透水事故。

十七、矿井重大灾害预防措施

(一)、顶板大面积冒顶的预防

1、各掘进面编制有作业规程、措施,编制符合实际,针对本矿所目前技改巷道顶、底板岩性、地质构造等,确定相应的支护方式和顶板管理方法,并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2、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禁止超宽和超高掘进作业,巷道方法及规格必须与设计方案和顶、底板岩性相适应,以保障支护对顶板有足够的支撑力。

3、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工作,遇险情及时汇报处理。

4、当工作掘进工作面遇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时,要及时制定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通过。

5、积极开展矿压观察,逐步摸清矿压规律,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安全渡过压力高峰区(期)。

6、严格掘进施工工程质量,加强质量标准化管理,使各类支护能够有合理的支撑强度。

7、加强成形巷道矿压观测,及时维护变形巷道。

(二)、瓦斯事故的预防

1、严格瓦斯检查制度,按《规程》规定的浓度办事,杜绝瓦斯超限作业,做好日报“三对口”,要按照《规程》要求,搞好瓦斯巡回检查,坚持“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瓦斯检查要做到随身记

录、现场公布、安全日志(向矿上报告)三个数字统一。

2、加强矿井通风管理,确保各作业点有足够的风量,要有专人负责井下通风设施的检查和定期测风工作,合理调节和分配风量,严禁微风和无风作业,严格“以风定产”。

3、主、局扇要保持正常运转,严禁任意停开。

4、井下掘进临时停工不得停风,若需停风,必须设置棚栏和揭示警标,保证人员徒手不能打开。恢复通风前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5、搞好局部通风管理,确保碛头风量。

6、加强瓦斯涌出变化的观察,坚持采取超前钻孔等措施排放瓦斯,防止出现动力现象造成事故。

7、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安装瓦斯监控系统,值班室有专人负责。

8、加强监控设备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坚持瓦斯日报和审核制度。

(三)、煤尘事故的预防

1、加强通风管理,搞好通风除尘,井下的风速要适宜,防止粉尘飞扬和堆积。

2、加强产尘地点的粉尘控制,及时洒水降尘。

3、加强粉尘监测(检查),对产尘堆积超过规定的巷道及时洒水清扫。

4、爆破作业坚持使用水炮泥。

5、加强个体防护,防止职业病的侵害。

6、积极完善防尘系统,搞好综合防尘。

(四)、火灾事故的预防

1、严格入井检身制度,加强检身工作,严禁烟火和化纤衣服下井。

2、井下不得从事明火作业。

3、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安全等级要求的炸药和雷管,严格炮泥充填,坚持使用水炮泥。

4、一切下井设备和供电设备严禁失爆,搞好“供电三大保护”。

5、加强矿灯维护,杜绝失爆矿灯下井。

6、完善消防设施,建立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材料库。

(五)、水灾事故的预防

1、根据矿井地处环境位置,矿区及井口地面冲沟较为发育的情况,应加强地面水的防治工作,特别要加强丰水季节季的水位观察。主、副井应修建挡水墙和排水沟,井口备防水沙袋,以备急用。

2、随时保持地面水沟的畅通,防止地表水涌入井下。

4、加强矿井区域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防止因采掘作业误穿老窑和采空区。当采掘面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煤壁潮湿、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发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并立即报告矿有关领导。

5、采掘活动中心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6、加强井下排水设备的维护,使之随时处于完好状态,保证矿井水的及时排出,并配足备用排水设备。

(六)、火工产品的预防

1、按上级主管部门设计,修筑好雷管、炸药库。

2、库房派专人负责,并配置警犬看守库房。

3、坚持雷管、炸药领退制度,以防雷管、炸药的流失。

4、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爆破前,班组长和安全员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到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巷(通)道中警戒和检查爆破地点10m内支护情况。警戒线(点)设立“放炮危险,严禁入内”警戒牌和栏杆或拉绳。警戒人员精力必须高度集中,禁止任何人进入警戒区内,未接到撤除警戒命令严禁离岗或撤岗。爆破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撤到警戒线以外安全地点,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命令。

5、放炮必须用防爆矿用起爆器。严禁用矿灯或其它电源放炮。严禁明火、明电放炮。严禁用轨道、铁管等导体作为回路放炮。严禁放明炮、糊炮。严禁用起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6、处理拒爆、残暴时,必须在班组长及爆破员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接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放炮;

②、处理拒爆时,应在距拒爆眼至少0.3m处另打同拒爆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炮;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

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水冲这些炮眼;

④、处理拒爆、残爆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和炸药;

⑤、在拒爆、残爆处理完毕之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拒爆、残爆无关的任何工作。

十八、其它

㈠中毒窒息

在处理火灾、瓦斯煤尘燃烧爆炸、水灾及冒顶事故时或矿井存在盲巷,密闭漏气,局部瓦斯积聚,放炮后有害气体超限,作业场所遇难、遇险的人员,基本上都是中毒或窒息的。这主要是各类事故发生后,产生了大量的单纯性窒息性气体,如甲烷、二氧化碳、氮气引起缺氧窒息;另一类属于化学性窒息性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若按毒害作用分类,单纯性的窒息性气体,如甲烷其本身无毒;化学性的,如一氧化碳等,主要危害是对血液组织产生特殊化学性中毒作用的特点,在于使氧的运送和组织利用氧的功能发生障碍,而且,它们都能和细胞色素氧化酶中的铁结合,抑制细胞呼吸酶的氧化作用,阻断组织呼吸,引起组织“内窒息”。

㈡放炮事故

在生产中,采用放炮掘进巷道和放炮采煤是目前尚不能改变的工艺。未严格按照放炮管理规定装药、联线、站岗、撤人、断电、处理瞎炮是容易造成伤亡事故的。

十九、矿井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

若矿井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应按如下应急求援方案进行处理:

(一)、当发生冒顶事故时

1、井下一旦发生冒顶事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现场人员应在班长或有经验的同志的带领下,积极开展互救工作,并用最快的方式(井下电话或派人)通知井外矿领导。

2、在现场抢救过程中,抢救人员应首先观察好顶板,打好护身支护,探明冒落区的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以便向矿上汇报。处理中,必须坚持由外向里的原则,并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

3、营救工作应小心谨慎,避免被埋人员的进一步伤害,尽量用手搬运矸石。遇有大块岩石威胁遇险人员时,可使用千斤顶等工具顶起石块,救出人员。

4、积极恢复冒落区的正常通风,保证遇险人员的供风正常。

5、井外得知事故报告后,矿长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根据现场情况进一步落实求援方案,并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救工作,直至救灾工作结束。

6、矿事故抢救领导小组在接到井下的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应急救援中心和乡安监站报告。

(二)、当发生瓦斯、煤尘事故时

1、当发生瓦斯窒息时,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不得冒然进入抢救,一方面以最快方式报告矿领导,另外由有一定救灾经验的同志佩戴好现场的自救器进入抢救。

2、在救护过程中,应利用现场的通风设备尽可能恢复通风。当救灾难度较大,并确认遇险人员已无生还可能时,不得冒险进入抢救,应首先恢复通风,确认无危险后,运出遇难人员。

3、当发现爆炸事故时,受威胁的人员应沉着冷静,迅速将自救器佩戴好,在现场负责人或瓦检员等有经验的人员带领下迅速撤离灾区直至地面,并用最快的方式报告地面。矿井负责人在得知井下的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召请救护队进行处理,同时向乡安监站报告事故的简要情况。

4、矿井负责人在报告救护队以后,必须立即召集矿的有关人员,做好抢险救灾的一切准备工作,并设好警戒,阻止不具备救护资格的人员下井,以防灾害的进一步扩大。

5、处于回风侧的人员,如果一时无法安全脱险时,造成不能顺风撤退,应利用就近的躲身硐室,独头巷道(应停止送风)进行避难,等待求援人员营救。

6、对井下撤出的遇险人员,发现有伤员时,矿要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三)、当发生火灾事故时

1、当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首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以最快的方式报告矿领导,同时立即切断灾区电源,并通知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2、现场人员在发现(得知)险情后,要沉着冷静,在现场负责人的带领下,弄清发火地点、火势范围,当火势不大、通风正常,且瓦斯浓度不超过《规程》规定时,应积极利用现场的水、沙石等直接灭火,力争将火灾扑灭。

3、当火势逐渐增大,难以控制,且瓦斯浓度逐渐上升至1.5%时,应立即撤离灾区直至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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