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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C条款与ICC条款的比较

作者:梁艳

来源:《现代交际》2011年第07期

[摘要]在国际贸易中,经常被大家关注的保险条款有两种:英国伦敦保险协会制定的“协会货物条款”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定的“中国保险条款”。而实践中究竟应该选择哪一种,这篇文章我们将对两种保险条款做以简单的比较,以便大家在实际工作中能更好地选择。

[关键词]CIC条款 ICC条款

[中图分类号]F7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7-0135-01

实践中,我国的进出口商一般采用“中国保险条款”(China Insurance Clauses CIC),但随着我国业务量的不断扩大,有些外商会要求采用国际保险市场上通用的英国伦敦保险协会制订的“协会货物条款” (Institute Cargo Clause ICC)新条款进行投保,我国出口企业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般都予以接受。因此,我们有必要对CIC和ICC新条款险别进行比较,以方便我们更好地投保。

一、ICC和CIC的主要内容

(一)ICC的主要内容

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简称I.C.C.),该条款共包括6种险别:1.协会货物条款(A)【简称ICC(A)】;2.协会货物条款(B)【简称ICC(B)】;3.协会货物条款(C)【简称 ICC(C)】;4.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IWCC);5.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ISCC);6.恶意损害险(Malicious Damage Clause)。

(二)CIC的主要内容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根据中国保险工作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保险市场的习惯做法(主要是参照ICC,即“伦敦保险协协会保险条款”),经多次修改,于1981年1月1日制定了“中国保险条款”(China Insurance Clauses,简称CIC)。

CIC条款中有基本险和附加险之分。基本险有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附加险别是基本险别责任的扩大和补充,附加险别有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一般附加险有11种,它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渗漏险,混杂、沾污险,碰损、破碎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锈损险;特殊附加险包括: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舱面险,出口货物到港九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罢工险,海运战争险等。

二、ICC与CIC的比较

(一)两者在风险大小上的比较

1.ICC(A)承保“除外责任以外的一切风险所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而其中除外责任包括一般除外责任、不适航和不适货除外责任、战争险除外责任和罢工除外责任四项。CIC条款中的一切险承保是水渍险(基本险)加上一般附加险,至于战争、罢工等附加险是不包含在一切险当中的。

2.平安险虽已经明确指出了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不赔,但有些特殊损失还是要赔偿的。而类似于CIC平安险的ICC(C)险既不承保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也不承保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因为在条文中不仅未提及被保险货物遭受自然灾害造成的是全部损失还是部分损失是否有区别,甚至根本就未涉及自然灾害(天灾)的范畴。

3.对于恶意损害险,CIC条款中无论是基本险别还是附加险别中都没明确提到此种险别,而在实际运用中经常将恶意损害所造成的损失与战争险结合在一起;ICC条款中将恶意损害险单独列明强调了其重要性,也从另一方面告知投保人恶意损害险造成的损失与战争险造成的损失是不一样的,CIC中战争险所承保的风险范围大于ICC条款中的战争险。

(二)两者在形式上的比较

CIC条款沿用了传统的分类形式,即以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表示基本险,附加险另文说明。风险承保范围从小到大逐一说明,除外责任单独表示。而ICC条款以“A、B、C、战争险、罢工险、恶意损害险”系统的命名方式将保险责任明显区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其中A、B、C三种险别为基本险,剩下三种为附加险风险承保范围由大到小,承保风险分别采用排外式和列举式两种方法表示:ICC的(A)险以承保所有风险减除外责任的方法表示。其他两险(B)(C)逐一列明,并在列明的基础上,再除除外责任。

(三)两者在投保方式上的比较

CIC条款只有三种基本险可以单独承保,除三种基本险别之外的其他险别都属于附加险别,需和基本险结合在一起进行投保;而ICC条款的(A)(B)(C)三种险别都有独立完整的结构,对承保风险及除外责任均有明确规定,因而都可以单独投保。和CIC条款投保方式上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战争险和罢工险的投保问题,这两种险别在ICC条款中也具有独立完整的结构,投保时可单独投保。在CIC中战争险和罢工险作为特殊附加险,必须与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结合起来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才予以受理。

要防范风险,首先要认识到货物运输中存在的风险,从根本抓起铲除其隐患,“防患于未然”是国际贸易风险防范的上策;“发生货损能得到赔偿”是下策。总之,我国贸易人员投保时,应多了解两种条款的区别,并在坚持出口用CIF的基础上应力争使用CIC条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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