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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流程

苏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流程
苏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流程

苏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确保申请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认定,有效实施社会救助制度,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第649号令)、《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江苏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苏民发〔2009〕8号)、《苏州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苏政民规〔2012〕4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坚持“依法核对”的原则。

第二章核对对象

第三条本辖区内申请或已经享受生活救助(补贴)、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等各类社会救助待遇的居民个人或者居民家庭成员,具体包括:

(一)新申请的以下对象:

1.生活救助(补贴):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

2.医疗救助:实时医疗救助、年度专项医疗救助、大病救助等;

3.教育救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的资助;

4.住房保障: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在册的救助和保障对象,配合委托部门开展动态管理。根据不同对象,定期跟踪保障对象家庭状况变化情况。同时,根据委托部门年度审核要求,做好在册人员的复核。

(三)涉及社会救助和保障的群众举报对象。

第四条其他机关部门需要查询的对象。在实质要件、程序要件均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开展查询工作(操作办法另行商定)。

第三章核对机构

第五条核对机构是县级市(区)以上设立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办公室),专门负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第六条核对机构经核对对象授权,并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简称委托部门)委托,通过信息化手段依法对其家庭经济状况开展调查核实。

第四章核对内容

第七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基本内容为核对对象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财产和支出。具体包括:房产、车辆及运输、就业、社会保险、公积金、个税交纳、工商注

册、金融资产、家庭日常消费(水、电、气、通讯及大宗支出费用)等信息。

委托部门与核对机构根据核对项目共同研究制定具体核对内容。

第五章核对流程

第八条核对工作按照居民申请,街道(镇)受理、初审,县级市(区)复审、决定并交付核对机构,核对机构根据县级市(区)的委托与各相关部门、机构进行信息核对后反馈的流程实施。

第九条申请人向所在地街道(镇)提出救助申请的同时启动核对申请,填写《苏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附件1)和《苏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附件2)。申请人有特殊困难的,受申请人委托,社区(村)应当代为办理申请。

第十条街道(镇)应当在收到申请人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填报的授权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审核符合要求的,录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苏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原件经扫描后一并上传,向县级市(区)委托部门提交核对申请,同时上报纸质材料;审核材料填写有误的,退回补充。

第十一条县级市(区)委托部门自接到材料起3个工作日内,对街道(镇)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审核无误的,

提交核对机构;审核有误的,退回补充。

第十二条核对机构在收到委托部门提交的核对委托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对,并出具核对报告,反馈至委托部门。如遇特殊疑难核对情况,可适当延长。(如图所示)

第六章复核流程

第十三条复核包括批量复核与个案复核。

第十四条批量复核即定期复核或年审复核时,对在册救助和保障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重新核查。

批量复核按正常核对流程处理。

第十五条社区(村)、街道(镇)和委托部门遇到下列情形,有必要重新复核的,可启动个案复核:

1.救助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对核对结果有异议,进行复议的;

2.群众举报、投诉在册救助对象不符合救助条件的;

3.入户调查结果与核对结果不符的。

第十六条个案复核流程:对需要进行个案复核的对象,由上条所述复核发起部门填写《苏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复核表》(附件3),逐级上报至县级市(区)委托部门,由县级市(区)委托部门研究决定后,交付核对机构复核。核对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委托部门。

第七章授权委托书填写要求

第十七条填写《苏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要求申报人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到社区(村)或街道(镇),由全体家庭成员本人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并按手印,社会救助经办人拍照留档,并签署经办人姓名。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名并按手印。

第十八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故不能到场的,由申报人在社区(村)或街道(镇)签字并按手印后,带回由家庭成员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后再提交。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有在外上学、务工等特殊情形,短期内无法到场签字授权的,由申报人或户主代为签字并按手印。

第十九条授权委托书是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法律依据,所有签名、手印必须真实、有效。

第八章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县级市(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要求建立档案室,对核对工作档案进行保存。暂时没有条件的,可以委托当地档案馆代为管理。

第九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当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沟通渠道,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社会救助经办人负责监督授权委托书上签名和手印的书写和加盖,确保所有签名和手印清晰、有效、真实。

第二十三条授权委托书由申报人或户主代为签字的,申报人或户主必须将所有事项告知被代签的家庭成员,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于不守诚信,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各类社会救助,连续两次与核对结果严重不符的,将计入相关部门建立的诚信体系。

第二十五条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被核对家庭的经济状况信息保密。

相关部门、核对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泄露核对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流程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流程由苏州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

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书编号由救助工作人员填写:

苏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

为申请专项社会救助,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承诺:

一、(身份证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我们全家共同推荐的申请人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具体申报人,其申请和经办行为代表全家意愿。

二、本人及家庭成员已了解并愿意遵守苏州市社会救助政策和《苏州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全部真实有效,所申报的家庭收入和财产全部真实,如有虚报或隐瞒,愿意接受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

三、本人及全家授权并自愿接受、配合基层工作人员及政府指定的核对机构对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和家庭财产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包括入户调查和到公安、人社、住建、交通、工商、税务、公积金中心、银行、保监、证券等部门、机构进行核查和信息比对。

四、本承诺授权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家庭保管,一份录入申报资料中,一份作为经济状况核对查询的依据。

申报家庭全体成员签名和手印:

、、

、、

经办人

年月日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名

附件2:

苏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

注:1、健康状况:健康、一般、重病、重残(1、2级残疾)。

2、就业状况:三无、在职、离退休、登记失业、未登记失业、灵活就业、学生、其他。附件3:

苏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复核表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软件工程领域 研究生指导老师 摘要 在政府部门的日常工作中,有许多的审批(比如:低保申请、医疗救助申请、助学救助申请、廉租房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等)需要用到民众的收入数据。而在以前,政府部门对申报家庭的收入核对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主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手工方式”。随着人们收入类型日趋多样,核对难度越来越高、工作量越来越大。据测算,仅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和农村危房改造救助等项目,基层工作人员一年就需核对数万居民的家庭收入,工作量之大不言而喻,在这样的条件,如何保证数据的准确和真实有效就变得非常困难了。 本文的主要工作是开发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软件,实现群众收入情况的全面核查。通过本系统各个部门之间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可以整合民政、劳动保障、公安、房管、公积金、工商等相关信息,在取得个人同意、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对申请人的各项收入信息进行比对、汇总,以掌握其实际情况,从而形成一个全面、权威的收入核对系统,辅助政府部门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使用。 本文首先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需求展开分析,调查了核查对象以及本系统的功能需求和非功能需求,从而确保系统需求的正确性,而后对系统进行设计、开发和测试,确保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真实有用性。从该系统的实施效果来看,对于公共资源分配、减少基层工作、救助补贴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关键词: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公共资源分配;基层工作

ABSTRUCT Routine work in government offices, there are a lot of work (such as: low approval, medical assistance for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and student assistance for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of low-rent housing, affordable housing for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etc.) need to use the public's income data. In the past, the government departments to declare the income of the family to check on the basis of voluntary reporting, mainly household surveys and neighborhood access, such as letters show me "manual mode". As people increasingly diverse revenue type, check the difficulty is higher and higher, the workload is bigger and bigger. According to measure, only low-rent housing, affordable housing, the lowest life guarantee, medical assistance, education assistance and reconstruction aid projects such as rural, grass-roots staff is needed to check a year of the family income of tens of thousands of residents and workload of the self-evident, in such conditions, how to guarantee the accuracy of the data and real and effective becomes very difficult. In this paper, the main work is to develop household economy check system software, realize the income situation of overall inspection.Through this system to establish information exchange mechanism between different departments, can be integrated public security, civil affairs, labor and social security, housing, provident fund, business and other related information, making personal consent, to protect the privacy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compares the income information about the applicant, the summary, to grasp the actual situation, to form a comprehensive and authoritative income verification system, assist the government department when handling the relevant business use.

全面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

... 首 页 阅览室 馆友 我的图书馆 全面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 收藏人:蜀南孺子牛 2014-05-01 | 阅:56 转:2 | 来源 | 分享 腾讯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人人网 开心网 搜狐微博 推荐给朋友 举报 突出重点 把握关键 全面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 设 ——窦玉沛副部长在全国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推进会上 的讲话 2013年5月24日

同志们: 我们组织召开这次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推进会,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相关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经验,借鉴推广先进地区的成功做法,研究部署全面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努力实现今年内全国30%地区建立核对机制、“十二五”末全面建制的目标。刚才,广西壮族自治区播放了视频专题片,南宁、长春、鄂州、扬州和浙江省从不同角度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他们的经验做法。会议还公布了68个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优秀单位。他们的经验弥足珍贵,具有引领借鉴意义,希望各地认真学习。下面我讲 三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充分肯定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取得的成绩 为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救助对象认定世界性难题,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科学性、精确性,自2009年以来,民政部先后在143个地区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利用分散在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税务、金融、工商等单位的户籍、车辆、社会保险、房产、公积金、税务、存款、证券、个体经营等信息,探索建立分类别、跨部门、多层次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四年来,在民政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各试点地区大胆探索、锐意创新、攻艰克难, 形成了不少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 第一,建立了核对机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专业性强、工作要求高,建立专门机构是核对工作开展的前提。各试点地区紧紧抓住试点契机,努力争取编制、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在成立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编制、保障工作经费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总体上看,主要采取了成立事业单位性质的核对中心,按照事业单位管理办法解决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上海、北京、武汉、广州等绝大多数试点地区采取这种模式;还有一部分地方在民政局内部成立核对处室,直接纳入行政序列,长沙、苏州等地采取这种模式。核对机构的建立,增加了工作人员,提高了核对能力,奠定了核对试点顺利开展的基础。 第二,规范了核对机制。一是建立了部门协调机制。试点地区普遍成立了核对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的核对工作机制;同时明确了部门职责,定期召开部门协商会,通报情况、分析问题、研究措施,促进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二是制定了核对办法。各试点地区坚持“制度先行”,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了核对实施办法、实施方案和相应工作流程,对核对范围、核对内容、核对方式、核对程序以及工作规则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其中《上海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和《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和认定指导意见》是核对制度的代表性文件。三是规范了核对流程。各地根据核对内容和实际情况,形成了分类别、分时限、分形式的核对流程。有的信息实时核对,有的信息按星期核对,也有的信息按月核对等。四是明确了隐私保护和纠错机制。一方面,明确“先授权、后核对”,没有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书面授权,不能启动核对程序;另一方面,建立信息保护措施,确保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不外泄、不滥用。同时,对于有异议的核对结果也建立了相应的申诉、重核等纠错机制。 第三,搭建了核对平台。建立核对平台,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自动核对,是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发展方向。为此,民政部于2011年12月发布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交换信息数据标准。各试点地区在研发、试验、应用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形成了自动核对和手工核对两种模式。自动核对是指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数据的定期交换、自动查询和校验比对;手工核对是指通过数据的人工导出和导入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对。自动核对模式又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以上海为代表的专线模式,即与涉及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相关部门通过前置机建立专线进行实时的信息核对;另一种是以长春、鄂州等为代表的借库模式,即通过政府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数据交换。自动信息核对省时、省力、高效,是核对平台建设的方向。当然,在核对平台尚未搭建完成或核对平台暂无法实现与相关部门数据库直接对接的情况下,先采用手工模式进行核对,也是各地推进工作的重要办法。 第四,拓展了核对区域。作为破解社会救助对象认定难题的重要举措,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的辐射带动作用日益显现,越来越多的非试点地区加入核对机制建设行列。在省级层面,河北、内蒙、吉林、黑龙江、浙江、广西、四川、陕西、青海等省(区)已全面部署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为加强指导,河北、辽宁、广西三省(区)还在民政厅成立了事业单位性质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其中,广西还会同编办、财政等部门对全区各市县核对机构、人员编制等提出明确要求。在市县级层面,浙江省已经有超过90%的县区开展核对工作;吉林、湖北等地建立核对机制的地区已超过30%;未纳入试点的新疆墨玉县、富蕴县和疏勒县也积极开展核对试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区域的扩大,既是试点单位引领、示范的结果,更是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客观 需要。 第五,取得了核对成效。一是提高了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确保有限的救助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义乌市通过核对将20%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挡在救助之外;2012年鹤壁市通过信息比对,共取消低保对象7059人,占低保对象总人数的10.8%;长沙市核对机制建立前共有11.7万低保对象,核对系 《百家讲坛》唐宋八 大家 全75... 入口即化、肥而不腻 的家常红烧肉 一系列电饭锅美食,超简单、有... 【纪录片】《开国总理周恩来》... 制度不同,逻辑也不同 人教版七年级语文 下册基础知识... 习近平说男人 更多>> 关闭 关闭

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

受理编号: 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 (20 年月日) □新申请□ 复查 区(市) 街(镇) 居(村)委申请人代表(户主)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申请社会救助事项类别: □最低生活保障□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补贴 □实物配租 □低收入困难家庭□法律援助 □医疗救助□教育资助 □其他: 广州市民政局印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是本市居民申请社会救助时,应向有关单位提交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申报表。本表依据《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 二、本表需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需保持书面整洁。 三、申请人应当按照本说明相关要求真实填写,不得隐瞒、虚报、漏报。 四、受理编号由街镇核对工作人员根据核对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填写。 五、《承诺和授权书》、《申请人基本情况申报表》、《个人可支配收入申报表》、《个人货币类财产申报表》需由本人填写并签名确认。上述表格不足时,可另行复印。 六、《家庭可支配收入申报》、《家庭总财产申报》、《家庭实物类财产申报表》由申请人代表(户主)填写。 七、申请人如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需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收入证明。 八、申请人拥有机动车辆、房产等财产需进行价格认证或价值评估的,需要另行填写相关表格进行申报。

承诺和授权书 承诺书 本人在此郑重承诺: 1、本人已阅读并完全了解《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愿接受并将积极协助有关机构审核本人的家庭经济状况。 2.本人所填写的内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合法、真实、有效,不存在隐瞒、虚报和漏报情况。 3.本人授权由申请人代表(户主)填写本表中应当由“申请人代表(户主)”填写的内容,并同意其所填内容。 4. 本人愿意对上述承诺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授权书 本人授权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及其派出的工作人员对本人所拥有的全部□收入、□财产进行核查;授权所有涉及到本人经济状况信息的部门或机构将相关信息及资料提供给上述机构和人员进行审核。 承诺和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工程项目部工作流程图

工程部工作流程 一.项目工程项目现场管理规程 二.第一次工地会议议程 三. 监理授权书 四. 工作计划与工程款支付程序 五.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六. 施工用电管理规定 七. 施工用水管理规定 八. 监理工作管理规定 九. 合同管理 十.工程资料管理 十一.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十二.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 十三. 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规定 十四.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十五. 竣工验收规程 十六. 工程竣工验收会议表决意见(标准格式) 十七. 物业验收及移交规程 十八.工程部职责 附表一.工程进度资金需求申报表 附表二.周(月)施工计划表 附表三.钢材、水泥月报表 附表四.工程缺陷统计表 附表五.分户房屋移交检验缺陷登记表

附表六.工程尾款申请支付表 附表七.工程质保金申请支付表 一、工程项目现场管理规程 一、管理流程 1.工程部是实现目标任务的重要环节,负有对工程成本控制、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环境等协调工作。在施工前期准备、施工合同签订后开始工作;是唯一的施工现场组织协调部门。 2.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成本控制、质量、进度、施工安全和环境影响负责。3.严格执行工程部在成本控制、进度、施工安全和质量计划,实施对施工工长、监理部门日常工作的考核和管理。 4.主要工作程序和容 1).工程开工前由工程部明确工程地址(尽可能详细:区、县、楼号、门牌号)预定开工日期及管理责任人。 2).施工工长接单后,必须熟悉所接工程的设计图纸、工程现场情况,拟定施工队伍进场计划和现场准备措施。 3).工程人员应及时参加每周工程部例会,对工程管理的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协调施工。 4).监理人员应加强日常巡视巡检,纠正施工过程中的错误行为。协调配合施工、所需材料的验收。积极配合各分项验收。 5).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工程节点进度计划考核及工程部日常考核。6).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工程完工初验收,在初验收合格的前提下,及时申请主要部门进行完工整体验收。 ①室清洁,玻璃干净;②卫生试水不漏;③下水通球检验;④供电、电视、智

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讲课稿

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本流程适用内资工业类基本建设项目。经营性、生活性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比照办理。 一、立项 内资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由发改委窗口办理。 (一)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所需资料:1.项目投资企业的备案申请表;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比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等)应提交的其它文件。 投资者凭上述资料向发改委窗口提交备案申请表(一式5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1份),发改委窗口受理后,根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和项目性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权限内4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3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核准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核准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涉及农林水利、能源、信息产业、原材料、交通运输、机械制造、轻工烟草等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所需资料:1.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1份);2.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3.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比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等)应提交的其他资

料。上述资料齐全,权限内4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3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环保审批 环保审批由环保窗口办理。 审批权限按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9年第5号令)、《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2009年第7号公告)、《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环境管理权限的通知》(苏 环办〔2008〕38号)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按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执行。 (一)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审批 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附所在地环保部门的初审意见);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建设项目详细生产工艺、操作规程;4.建设项目所需原辅材料明细表、设备明细表;5.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及污染物治理方案;6.建设项目拟选厂址图;7.敏感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参与意见;8.发改、经贸、外经等投资主管部门批文和规划部门的项目选址意见;9.污染物委托外单位处理需提供协议、资质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权限内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的由项目投资者逐级上报审批。

民政局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交流材料——建立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

民政局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交流材料——建立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 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水平 就X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做经验交流,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X区自被民政部确定为第二批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试点城市以来,区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提升社会救助水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从区情出发,积极探索实践,从高位推进、完善机制、破解难题入手不断丰富和创新核查工作方法,建立健全收入核查机制。一年来,我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开展情况良好,成效显著,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建立了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基本模式 X区围绕“建立一个机构、落实一支队伍、建立一个中心、健全一个机制、打造一个平台”的“五个一”模式,扎实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工商、税务、房产、交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居民收入信息核查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形成政府主

管、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组建了核查工作队伍,按街道抽调分管领导和民政专干参与核查工作,建立了民政局、街道、社区三级参与的核查队伍。统一协调各部门、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在申请救助时,救助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填写声明书,核查工作人员分小组到各单位用人工核查的方式进行信息收集,通过核查要求各单位出具核查报告,直接作为救助审批的依据;三是临时成立了以民政局低保中心为主体的核查工作中心,负责协调信息比对、数据整合交换、检查监督和统筹职能;四是建立了核查机制。我局积极与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积金、房产、车辆、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联系,积极宣传国务院及自治区核查政策,取得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在核查上采取手工核对的方式即通过数据的人工导入和导出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对。对申请人的车辆、社会保险、房产、公积金、银行存款、税务登记、个体经营等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时间采取每月、每季度或者临时查询,核查机制的建立向社会传递出救助机关有能力全面查询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的信息。五是打造了以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为依托的综合管理平台。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着眼于“民政牵头、部门联动、资源共享”的原则,目前已与X市社保局、公安、房产、车辆、工商、国税、地税、社保、公积金、X家银行等XX家单位建立了信息比对平台,实现社会救助管理的一体化。

项目部制度及工作流程_1

项目部规章制度 总则 一、根据公司加强部门内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项目部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制定的原则是:公正、公平、对己对人、对上对下。 三、制定目的:为了更好地配合公司营销战略,顺利开展项目工作,明确项目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参与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帮助员工尽快提高自身素质。 四、使用范围:本制度适合公司的一切项目相关人员。 五、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制定目的、管理构架、各类管理细则、考核制定等。 六、本制定为试行草案,尚有不尽完善与不尽合理之处,在正式制定出台之前,项目团队成员必须服从和遵守。 七、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目录 一、目的 (3) 二、项目部组织结构 (4) 三、项目部职责: (4) 四、工作流程: (6) 1、工程项目类工作流程: (6) 2、需求开发性产品流程 (10) 3、售后工作流程流程 (11)

一、目的 立足于公司项目自营的战略布局,优化公司内部架构和管理职能,对公司自营项目进行针对性的监管和服务,成立公司项目管理部。 我公司项目在运行中,是否存在下述问题: 1、项目前期,销售经理对项目进行跟踪时对整个项目前期运作把控度较小,如: 如何利润最大化(是否有市场指导价格?销售经理、区域经理降幅权限?),如何给采购部争取合理的采购时间,给产品部争取合理的施工时间。解决办法: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对销售经理进行定期培训。做合同评审时不能流于形式,销售部经理及时了解每个区域经理的情况。 2、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部不能根据项目时间表到货,解决办法:签署采购合 同或试用协议时,进行合同/协议评审,采购部给出常用产品供货及各地发货时间表、非常规产品供货的时间表,销售经理在签署销售合同时参考,采购部计入绩效考核。 3、项目实施过程中,产品部是否存在下述问题:A、不能按照预先工程进度进 行施工;B、项目中对线材及辅材预估不够准确,造成有的项目辅材浪费有的项目需要后期补货,而有时常因需要补充的材料较少,而不能向建设方追加费用,从而造成成本提高,给销售经理造成困扰。解决办法:A、做方案前应查看实际情况,禁止看图做方案;B、所有方案完成后请产品经理确认把控。 C、项目责任制,将此作为现场实施经理绩效考核依据。 4、项目过程中的费用管理不够严格、细致,销售、工程、售后存在共同工作的 情况,但各自费用各自部门获批,无整体调配,无用款上限界定,公司领导不能及时了解工程进度与所使用费用是否合理。解决办法:项目部或财务部成本会计统一管理,部门经理签字后项目部经理或财务成本会计登记并签字确认。 5、项目资料不全,一方面因为项目运行过程中客户不要求,我们就不做,另一 方面因为资料到公司后没有统一管理,销售一部分、工程一部分,在人员流动时就会造成不知道交接的资料全不全,工程结束一年免费维护后,没有人跟进尾款及下一年有偿服务的合同问题。解决办法:统一由项目部来管理,合同财务留原件,项目部留复印件,其他部门使用时,统一由项目部借阅,财务部的合同存档只服务于项目部。

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流程(1)

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一、项目前期跟踪阶段:此阶段以市场(营销)部为主,负责项目跟踪及协调工作,工程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1、及时获取可靠的招标信息,分析投标可行性,供领导层研究决策。 2、公司决定参与投标时,及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与施工图纸。 二、项目投标管理阶段:此阶段以为市场(营销)部主,工程部协助。 1、积极组织公司内外部专业人员,精细研读招标文件,高质量地编制预算书、投标文件。 2、及时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单位、准时参加招标会议。 3、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及时签订施工合同。 三、项目施工管理阶段:此阶段以市场(营销)部为主,工程部提供技术支持。 1、图纸会审工作流程: ⑴、组织技术人员仔细研读设计文件,找出施工图设计错误或其他矛盾问题,做好会审准备。 ⑵、提请建设单位邀请设计与监理单位,确定会审日期。 ⑶、组织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图纸会审,做好会审记录。 ⑷、做好会审结果的落实工作,及时办理技术变更。 2、施工准备工作流程: ⑴、根据工程特点、公司人力资源状况,组建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项目班子。 ⑵、组织召开项目部及相关单位参加的施工准备工作会议,根据工程特征及工地所在地环境,确定施工准备工作范围,明确工作分工,核定时间表。

⑶、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工作进展,确保施工准备工作按期完成。 ⑷、施工准备工作分工原则: ①、技术资料管理:负责宏观管理类工作和技术管理类工作。具体包括:施工方案与进度计划的审核,施工图技术交底,各类管理指标的研究确定等。 ②、人力资源管理:对项目部组成人员的调配或招聘。 ③、材料采购管理:根据工地具体情况的不同,研究制定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方案(划分分级采购范围及控制办法),确保及时供应。 ⑸、项目部准备工作: 编制劳动力需求计划, 签订施工分包合同。 编制设备材料需求计划, 组织进场运输。编制施工方案与进度计划,确定质量控制点,做好技术交底。以及足已具备开工条件的一切准备工作。 3、工程进度控制流程: ⑴、科学合理地进行进度计划的审核,确保可行性,且满足甲方要求。在可能的前提下,工期安排应提前完成,留有余地。 ⑵、进度计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必须全员配合,努力实现。 ⑶、如果遇到难以克服的客观原因发生,致使进度计划确需修订时,提请总经理同意后方得修订。 ⑷、进度计划修订时,如果不得不延长工期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⑸、每月25日前,项目部上报当月工程形象进度和下月进度计划。 ⑹、每月25日,工程部编制工程进度报表,上报监理及甲方。

昆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昆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居民家庭申请社会救助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有效实施社会救助制度,切实提高政府救助的准确性和公信力,根据民政部《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和《云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等社会救助的本市居民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工作。 接受经济状况调查核对的居民及其家庭,统称为核对对象。 第三条核对工作坚持真实客观、及时高效、公平公正、保护核对对象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加强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并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市民政行政管理部门是申请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负责全市核对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网络核对信息平台的建设,承担跨县(市)区信息的核对工作。

县(市)区民政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辖区内申请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负责辖区内居民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工作,并接受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六条住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税务、工商、公积金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接入核对机构的网络核对信息平台,并及时向核对机构提供下列核对信息: (一)住建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提供房产登记、交易等信息;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缴纳、领取社会保险金和领取生活补助费等信息; (三)公安机关负责提供户籍和机动车登记等信息; (四)税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提供个人、个体工商户及企业纳税等信息;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提供个体工商户及企业注册登记等信息;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提供住房公积金交纳和使用等信息;

苏州供电公司项目变更管理流程

苏州供电公司项目变更管理流程 1.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苏州供电公司配电运营部负责的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出现影响项目进展或出现质量等问题,而须对 项目的设计、施工等进行变更的申请,具体变更内容的确定以 及对更改的控制和记录的过程。 2.控制目标 利用规范的工作流程合理的确定项目变更的具体内容,确保 工程质量,调整项目进度计划,控制工程项目造价 明确项目变更审批机制及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在整个过程中的 责任和分工 及时、完整的记录项目变更内容及其对项目计划进度和成本 的影响 完整的将每个项目中历次项目变更文档进行有序的归档 3.主要涉及部门 服务商(设计、施工) 工程管理经理 工程项目经理 配网规划主管 4.主要前提和假设 《项目变更申请审批规定》由工程管理经理制订,包括项目变更的审批机制和权限等规定。

5.主要控制点 工程项目经理和服务商依据工程管理经理制定的《项目变更 申请审批规定》提出项目变更申请 工程项目经理组织服务商(设计)、监理公司审核项目变更申 请并确定项目变更方案,按《项目变更申请审批规定》确定 上报工程管理经理或执行与否 工程管理经理对上报的项目变更申请进行审核(技术、进度、 质量、造价等的影响),作出同意与否的决定 工程项目经理执行项目变更,及时、完整的记录项目变更内 容及其对项目计划和成本的影响(项目变更记录表),将项目 变更文件归档 若项目变更涉及可研方案的变更,工程管理经理配合配网规 划主管共同对项目变更进行审核,由配网规划主管调整可研 方案 6.流程说明 步骤说明负责人输出 1. 提出变更申请工程项目经理提出项目变更申 请。主要内容包括: 项目变更原因及理由 项目变更方案 项目变更对工程质量影响 及其技术的先进性工程项目经 理 项目变更申 请

《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

《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 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问:为什么要对申请社会救助的家庭进行经济状况核对? 答:当前,家庭收入、财产、人口等是界定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主要因素,但家庭收入、财产等处于随时发生变化的状态,仅依靠民政部门实时跟踪核实家庭收入情况难度大、周期长、任务重,难以准确把握申请救助家庭的具体情况。再者,少数申请人不讲诚信,故意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等情况,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错保”及“住楼房领低保、开宝马领低保”等恶性事件。 为准确高效认定社会救助对象,公平公正实施社会救助,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意见》(鲁民〔2014〕102号)、《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潍政字〔2014〕37号)、《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的通知》(潍政办发〔2014〕12号)等有关法规规

章和政策规定,必须建立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社会救助申请人有关家庭收入情况进行核对。 再者,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对,是准确认定社会救助对象、促进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的重要前提,是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基础工程,对于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优化政府治理和服务方式,提升政府公信力,增强公民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核对社会救助申请人家庭经济收入状况,主要核对哪些内容? 答:核对内容包括家庭人口状况及规定期限内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财产以及支出状况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家庭人口状况,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登记状况、婚姻登记状况、就业状况等。 (二)家庭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以及其他应计入的收入。 1.工资性收入:指所从事的主要职业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他兼职和灵活就业得到的收入,主要包括工资、薪金、加

项目部经营工作流程

一、收集资料、建立制度、合同交底 1、项目经理部从经营部合同科收集相关对外招投标资料(含招投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承诺、招标图纸、招投标工程量清单等)、施工合同等)。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确定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收集有关的定额、文件、材料市场(信息)价等资料; 2、项目经理部经营部参与营销部组织的合同交底、组织项目经理部内部的对外合同、分包合同交底; 3、建立该项目的经营管理制度(含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签证管理、基础资料及台账管理等)。 二、编报项目总体招(议)标策划书 项目经理部在收到业主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业主工程合同情况、公司管理规定等编制项目总体招(议)标策划书报经营部合同科。 三、编制项目计划成本初步测算 项目经理部按照经营部合同科批复的项目总体招(议)标策划书、下达的任务分工并结合现场情况,在收到业主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编制项目计划成本初步测算,并将初步测算结果、施工组织总设计、工程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等报经营部成本科;若项目经理部不能按照规定提供该项目的项目计划成本的初步测算意见等资料给经营部成本科,该项目的项目责任目标成本指标以经营部成本科责任目标成本测算的结果为准。 四、项目责任目标成本指标的确认 经营部成本科根据自身对项目责任目标成本测算,对项目经理部报送的项目计划成本初步测算提出审核意见,项目经理部如有异议,应在接到审核

意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测算依据反馈给公司经营管理部。若项目经理部在接到反馈意见和测算依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测算依据反馈给公司经营管理部,视作该项目经理部已接受公司经营管理部提出的责任目标成本指标的审核意见。 五、制订项目计划成本 项目经理部按照经营部成本科下达的项目责任目标成本指标,结合经营部合同科批复的项目总体招(议)标策划书、下达的任务分工等,确定项目计划成本。 六、编制招(议)标公告、招(议)标文件 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计划成本并结合经营部合同科批复的项目总体招(议)标策划书、任务分工等,编制招(议)标公告、招(议)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以及招标控制价与对外合同的价格的总体收益比较分析等,并报经营部合同科审核;招(议)标必须有招(议)标控制价(标底),由项目经理部在项目计划成本范围内编制。 项目经理部按照公司合同范本及拟招标项目具体情况,在发出招(议)标公告后三个工作日内起草施工分包合同并报经营部合同科审查,作为招(议)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招(议)标公告、招(议)标文件审核未通过,则项目经理部应对该文件进行修改,直至经营部合同科审核通过为止;如招(议)标公告、招(议)标文件审核通过,则经营部合同科以项目经理部名义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招(议)标公告。 七、分包工程开标、评标

项目部考核管理办法

项目部考核管理办法 2016 年6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工程项目部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的控制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职能部室、所属各工程处在工程施工管理中的职能和作用,实现公司对在建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三大目标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考核内容是指项目部在单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施工管理,相关单项工程经营效果的考核执行 《分公司内部承包经营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细则的执行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考核范围 第四条:公司范围内所有的在建工程项目均按照本制度进行项目考核管理。 第三章考核组织及原则 第五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日常考核工作由安监部、质量部、工程技术部、项目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完成。 第六条:公司各职能部室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履行自己的指导、监督、检查职能,为项目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将项目部的施工管理情况真实反映出来,并及时总结经验修正不足。

第四章职能部室的监督考核职责 第七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情况、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工期进度、资料管理等。 第八条:施工组织情况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考核。通过对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施工队伍选择、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排及施工现场管理实施情况等方面的检查,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落实。 第九条:施工进度管理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考核。工程技术部应严格进行过程控制,查找工程项目进展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落实,保证项目部工期进度安排能够实现业主目标。 第十条: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考核。工程技术部应监督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的到位情况和工作状态,及时进行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深入现场检查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方案、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工作由质量部负责考核。质量部应及时深入现场检查、监督、指导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监督项目部质检人员的到位情况和工作状态,按时进行公司级的质量检验,保证项目质量目标以及公司质量目标的实现。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到项目部并监督整改。质量部监督检查项目部做好工程移交以及资料归档工作, 定期进行质量回访,听取业主意见。 第十二条: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由安监部负责考核。安监部对项目施工安全进行过程监控,监督项目部安监人员的到位情况和工作状态,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指导项目施工的安全运行。特别是带电站扩建、架构组立、线路切改、重大跨越等施工重要工序,安监人员应及时到位,履行应尽的职责,保证工程项目实现公司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到项目部并监督整改。 第十三条:施工资料管理是由项目部各相关岗位人员共同完成的一项重要工作。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应当认真对待资料管理工作,及时填写整理,保持资料与工程进度的同步。专职资料员应严格履行收集、归档和整理职责,督促各相关人员提供真实的第一手资料。项目经理应对资料管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确保项目部资料真实有效。公司职能部室应按照对应岗位进行监督检查,将相关人员的岗位履

项目开工前需办理的手续2

项目开工前需办理的手续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预选址申请表》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办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江苏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 《苏州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 办事程序:受理—审查—公示—核准—发证 申报材料: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 —建设项目申请说明报告 公示方法:网上公示 批前公示时间:7天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批前公示时间) 服务收费:不收费 办事类别:承诺件 窗口电话:68251888—6184 二、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江苏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 《苏州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 办事程序:受理—审查—公示—核准—发证 申报材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意见 —由高新区用地事务所测绘的拨地成果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方式供地的除外) 公示方法:网上公示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批前公示时间) 服务收费:不收费 办事类别:承诺件 窗口电话:68251888—6184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15个工作日 四、方案设计:根据设计时间 五、方案审查: 方案审查申办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江苏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 《苏州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 办事程序:受理—审查—批前公示—核准—出具方案审查批复 申报材料:

—项目设计方案规划报审表 —土地使用的有关证明文件 —化工及涉及危险品的项目应提供安监部门批复复印件 —居住建筑应提供社会事业、文教、房管等部门意见,动迁房须动迁部门意见 —高层和中高层建筑涉及住宅日照的须附日照分析报告 —涉及供电、水务、交通等安全的须提供相关部门意见 —设计方案文本(2份): 包括—方案设计说明 —彩色效果图(有景观照明设计要求的项目需景观照明设计效果 图) —总平面图 —室外管线图 —建筑单体平、立、剖面图 —景观照明设计及沿街景观设计(有景观、照明设计要求的项目) —整个设计方案文本的电子文档 —方案文本扉页和总平面图应有设计单位出图印章、注册建筑师 印章 批前公示范围:按规划建成的居住片区,确需增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分期实施或尚未实施的居住片区,确需对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调整;轨道交通;新建、改建城市主干道;其它规划部门认为涉及公共利益和特定群体利益的项目。 公示方法: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 批前公示时间:7—15天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服务收费:不收费 办事类别:承诺件 窗口电话:68251888—6184 六、扩大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根据设计时间 七、地质勘查:约1个月的工作时间(可与施工图设计同时进行) 八、施工图面积测绘: 提交一套建筑平立剖面图进行建筑面积测绘,施工图中建筑面积与测绘报告成果须完全一致,该成果为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主要依据之一。 工作时间:约3个工作日 九、工程规划许可证申办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办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江苏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 《苏州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 办事程序:受理—审查—批前公示—核准—发许可证复印件—批后公示—验线后换发许可证正本 申报材料: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设计方案审查批复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总结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总结 篇一: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思考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思考 宜都市民政局陈东 长期以来,家庭收入难核查、救助对象难认定,一直是困扰低保规范管理的难点和重点问题,为切实解决好这一问题,宜都市在学习鄂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对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进行认真的分析和调查研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工作机制,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顺利展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工作中,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争取领导重视是做好核对工作的基础。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45号文件,是切实加强和改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的前提,其核心问题就是要强化各级责任,大力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根据省民政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宜都市市缜密谋划,多次通过提交建议、私下沟通、集体汇报等形式,分别向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详细报告目前低保工作现状、上级要求和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目的意义,达成了建立健全信息核对机制是实现低保对象动态管理重要举措的共识,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先后三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和四大家办公会议,对开

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在机构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同意成立宜都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并配备2名编制,具体负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必须安排2名以上公务员和大乡镇2至3名,小乡镇1名“以钱养事”招聘人员具体负责民政和城乡低保工作。同时,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宜都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就核查对象、内容、方式、流程、部门职责和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正常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规范操作程序是做好核对工作的关键 在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过程中,引入居民家庭经济和财产状况核对机制,其基础工作就是要规范操作程序,力求方法简单,易于操作,效果明显。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的操作规程具体包括以下七个方面:一是对象授权。居民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按规定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同时,填写《宜都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授权书》,授权主管部门对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对。 二是乡镇委托。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收到居民申请后,同时填写《宜都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委托书》,连同申请对象的《宜都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授权书》一并提交核对中心。 三是受理登记。核对中心收到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的核对委托书后,进行审核登记。 四是信息核对。核对中心操作员登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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