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
议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能源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黔府办函[2014]141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12.17
【实施日期】2014.1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4〕14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加快我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建立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陈敏尔(省长)
副召集人:谌贻琴(常务副省长)
王江平(副省长)
成员:孙立成(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刘文新(贵阳市市长)
王秉清(遵义市市长)
周荣(六盘水市市长)
曾永涛(安顺市市长)
陈昌旭(毕节市市长)
廖飞(黔东南自治州州长)
付京(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坚(省科技厅厅长)
李保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李岷(省财政厅厅长)
朱立军(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熊德威(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张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陈志刚(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申晓庆(省商务厅厅长)
季可(省地税局局长)
杨正国(省工商局局长)
张伟力(省质监局局长)
傅迎春(省旅游局局长)
张学军(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张应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薛建英(省国税局局长)
张吉兵(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安守海(省科技厅副厅长)
周仕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