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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预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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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信用证

3-31分析信用证 11 3.3.1 分析信用证 LETTER OF CREDIT TRN: 1111510768 COURIER REFERENCE: A/888692 RECEIVED FROM: BANK OF TOKYO_ MITSUBISHI, LTD., THE OSAKA JAPAN DESTINATION: BANK OF CHINA, NINGBO BRANCH SEQUENCE OF TOTAL: 1/1 FORM OF DOC. CREDIT: IRREVOCABLE DOC. CREDIT NUMBER: H486-2001689 DATE OF ISSUE: 070606 EXPIRY DATE : 070625 PLACE: COUNTERS OF NEGOTIATING BANK APPLICANT : TOKO TRADE CORPORATION OSAKA 2-6-7, KAWA RAMACHI, 1-CHOME, OSAKA, JAPAN. BENEFICIARY : NINGBO HUADONG FOOD CO., LTD. NO. 18 DONG SHAN ROAD, NINGBO, CHINA AMOUNT : CURRENCY USD AMOUNT 30 600.00 AVAILABEL WITH /BY: ANY BANK ON SIGHT BASIS BY NEGOTIATION DRAFTS AT SIGHT FOR FULL INVOICE VALUE DRAWEE: BANK OF TOKYO_MITSUBISHI, LTD., THE NEW YORK, NY (NEW YORK BRANCH) PARTIAL SHIPMENT: PROHIBITED TRANSHIPMETN : PROHIBITED LOADING IN CHARGE: CHINA FOR TRANSPROT TO: OSAKA, JAPAN. LATEST DATE OF SHIP.: 070615 DESCRIPT. OF GOODS: 30 M/T FROZEN PEAPODS CIF OSAKA, JAPAN AS PER S/C NO.JP070525 DOCUMENTS REQUIRED: 1.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3 ORIGINALS AND 3 COPIES 2.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S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AND BLANK ENDORSED MARKED ??FREIGHT PREPAID?? NOTIFY APPLICANT 3.PACKING LIST IN TRIPLICATE 4.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STATING THAT 1 ORIGINAL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LITY AND 1 ORIGINAL B/L ONE ORIGINAL INSURANCE POLICY HAVE BEEN SENT TO APPLICANT BY COURIER 5.INSURANCE POLICY IN DUPLICATE ENDORSED IN BLANK, COVERING ALL RISKS AND WAR RISK FOR 110% OF INVOICE VALUE. CLAIM PAYABLE AT OSAKA, JAPAN IN THE CURRENCY OF DRAFTS 6.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 BY MANUFACTURERS ADDITIONAL CONDITION: DETAILS OF CHARGES: ALL BANKING CHARGES OUTSIDE JAPAN ARE FOR ACCOUNT OF BENEFICIARY PRESENTATION PERIOD: DOCUMENTS MUST BE PRESENTED WITHIN 10 DAYS AFTER THE DATE OF SHIPMENT BUT WITHIN VALIDITY OF THE CREDIT. 11 CONFIRMATION: WITHOUT INSTRUCTIONS: ① REIMBURSEMENT BY TELECOMMUNICATION IS PROHIBITED. ②NEGOTIATING BANK MUST SEND ALL DOCUMENTS TO US, I.E. THE BANK OF TOKYO_MITSUBISHI, LTD., 2-3, KITAHAMA 4-CHOME, CHUO-KU, OSAKA 541-8535 AND/OR C.P.O. POX 388, OSAKA 530-8692 IN ONE LOT BY COURIER SERVICE AND REIMBURSE YOURSELVES FROM REIMBURSING BANK FOR EACH PRESENTATION OF DISCREPANT DOCUMENTS UNDER THIS CREDIT. END OF L/C THIS CREDIT IS ISSUED SUBJECT TO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NETARY CREDITS (1993 REVISION) ICC PUBL. 500. 有关资料:发票号码:07GESP3298 发票日期:2007 年6 月6 日提单号码:CANE090318 提单日期:2007 年6 月12 日船名:PRESIDENT V.006 运费:USD1600 保单号码:9076521 保险费:USD150.00 货物装箱情况:20KGS/CTN H.S.编码:8712.1000 商品情况:30M/T FROZEN PEAPODS 净重:20KGS/CTN 毛重:21KGS/CTN 尺码:(50X40X60)CM/CTN 唛头:TOKO MADE IN CHINA NO.1-UP 生产单位:宁波华东食品有限公司(221089763214) 报检单位登记号:4478633213 集装箱号码:CGHU2332159(40??) 封号:HD20071221 11 3.3.2 分析信用证 KRUNG THAI BANK PUBLIC COMPANY LIMITED BANGKOK USER HEADER SERVICE CODE 103: BANK. PRIORITY 113: MSG USER REF . 108: INFO. FROM CI 115: SEQUENCE OF TOTAL *27:1/1 FORM OF DOC. CREDIT *40A:IRREVOCABLE DOC.CREDIT NUMBER

信用证条款说明

1. FULL SET OF 3/3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S OF LADING WITH 2 NON-NEGOTIABLE COPLES MADE OUT TO THE ORDER OF OVERSEA-CHINESE BAKING CORPN LTD, SINGAPORE MARKED FREIGHT PREPAID AND NOTIFY THE APPLICANT. 清洁已装船海运提单3正2副,收货人TO THE ORDER OF OVERSEA-CHINESE BAKING CORPN LTD, SINGAPORE,通知人:申请人,标志出FREIGHT PREPAID 2. INS URANCE POLICY OR CERTIFICATE IN DUPLICATE ENDORSED IN BLANK WITH CLAIMS PAYABLE IN SINGAPORE FOR 110 PERCENT OF COMMERCIAL INSTITUTE WAR CLAUSES AND INSTITUTE STRIKES CLAUSES. 保险单或证明2正,空白背书.索赔地点:新加坡(在保单上有对应栏目)保险金额:110%发票金额.险别: INSTITUTE WAR CLAUSES AND INSTITUTE STRIKES CLAUSES 3. ALL BANK CHARGES OUTSLDE SINGAPORE ARE FOR BENEFICIARY’S ACCOUNT INCLUDING REIMBURSEMENT CHARGES, IF ANY. 新加坡之外的银行费用,和偿付费用(如果有),由受益人承担. 4. NEGOTIATING BANK IS TO DEDUCT USD 40.00 OR ITS EQUIVALENT FROM THE BILL AMOUNT CLAIMED BEING OUR HANDLING FEE FOR DISCREPANCIE 议付行在索偿款项时,需扣除US D40或等价值作为开证行不符点处理费. 5. DOCUMENTS TO BE PRESENTED WITHIN 21 DAYS AFTER DATE OF ISSUANCE OF TRANSPORT DOCUMENT(S) (OR ‘ON BOARD’ DATE IF APPLICABLE ) BUT WITHIN THE VALIDITY OF THE CREDIT.单据提交在提单签发日期(或装船日期)后21天内,但在信用证效期之内. 6. ALL DOCUMENTS MUST BE PRESENTED IN THE ENGLISH LANGUAGE UNLESS OTHERWISE STATED.除非特别声明,所有单据必须以英语出具. 7. ACCEPTANCE OF ANY DISCREPANCY(IES) IN ANY PRESENTATION OF DOCUMENTS BY US DOES NOT IMPLY OR CONSTITUTE ANY AMENDMENT(S) TO THIS LETTER OF CREDIT FOR THE PURPOSE OF ANY FUTURE DRAWING(S)开证行对提交的单据中的不符点的接受并不意味着对该信用证进行了修改. 8. EXTRA COPY OF COMMERCIAL INVOICE AND TRANSPORT DOCUMENT MUST BE ENT WITH ORIGINAL DOCUMENTS FOR ISSUING BANK F ILE. 额外1份商业发票和提单副本必须与正本单据一起寄送,供开证行留档. 9. PLEASE BE INFORMED THAT SATURDAY IS TO BE CONS IDERED A NON-BANKING BUS INESS DAY FOR OUR TRADE FINANCE PROCESSING/OPERATIONS UNIT ALTHOUGH OUR BANK MAY OTHERWISE BE OPEN FOR BUSINESS 即使我们银行为商业目的开放,星期六对贸易金融处理/操作部门来说也被认为是非银行营业日 10. INSTRUCTIONS TO THE PAY/ACC/NEG BANK 对付款/承兑/议付行的指示 ALL NEGOTIATIONS MUST BE EMDORSED ON THE REVERSE OF CREDIT 在信用证背面背书 ALL DOCUMENTS MUST BE SENT BY COURIER SERVICE IN 1 LOT TO OUR ADDRESS------AND MARKED TO THE ATTENTION OF IMPORT BILLS , TRADE FINANCE OPERATIONS. 所有单据通过1次邮寄至我们的地址...进口贸易部收.

第五章 信用证结算方式练习题电子教案

第五章信用证结算方 式练习题

第五章信用证结算方式练习题 一、判断题 1、信用证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口商、进口商、开证行。() 2、银行对于信用证未规定的单据将不予审核。() 3.信用证必须由通知行传递至受益人,通知行负有审核信用证真伪的责任。() 4.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保兑行负第二性付款责任。() 5.议付信用证项下,受益人索款必须开具信用证项下汇票。() 6.信用证依据合同内容开立,信用证受销货合同约束。() 二、单项选择题 1.以下适合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中采用的价格条件是:() A. EXW B. DDP C. FOB D. DAF 2、以下不属于信用证特点的是()。 A.信用证是由开证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书面文件; B.开证银行履行付款责任是有限度和条件的; C.信用证是一种商业信用; D.信用证是一项独立的,自足性的文件。

3、信用证被广泛使用到,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信用证对于出口商和进口商来说有资金融通的作用,以下选项不一定是信用证对于出口商的融资方式的是()。 A.打包放款 B.汇票贴现 C.押汇(分为出口押汇又称议付、进口押汇) D.红条款信用证(又称预支信用证) 4、信用证的第一付款人是()。 A.开证行 B.通知行 C.议付行 D.开证申请人 5. 在信用证业务中, ( )不必向受益人承担付款的责任. A . 开证行 B . 保兑行 C . 通知行 D . 付款行 6. 信用证的特点表明各有关银行在信用证业务中处理的是( ) A . 相关货物 B . 相关合同 C . 抵押权益 D . 相关单据 7. 以下当事银行中( )向信用证受益人付款之前不必审核单据。 A . 议付行 B . 开证行 C . 偿付行 D . 付款行 8.对进口商来说,可减少开证金额,少付开证押金,少垫资金;对出口商来说,又可要求银行须待全部货款付清后,才能向进口商交单,收汇比较安全的结算方式的组合是() A.信用证与汇款

最新信用证分析单答案-第三版

上海环宇贸易有限公司 Shanghai Universal Trading Co.丄td 信用证分析单 1.信用证文本格式□ 信开□电开□ SWIFT 2.信用证号码AM/VA07721SLC 3.开证日2008 年4月18 日 4.到期日2008 年6月9 日 5.到期地点NETHERLANDS 6.兑付方式□ 付款□承兑□议付 7.兑付银行任何银行 8.信用证金额USD26660.8 9.金额允许增减幅度---- 10■交单期运输单据签发日后15天内,信用证有效期内 11■开证申请人TIBOLIAN TRADING B.V 12.受益人SHANGHAI UNIVERSAL TRADING CO., LTD 1 开证银行 F.VANLANSCHOT BANKIERS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b8750357.html,HERLANDS 14■通知银行BANK OF CHINA,SHANGHAI BRANCH 15.货物名称 4 ITEMS OF TOTAL 2088SETS OF PLUSH TOYS 16■价格、交货、贸易术语CIF ROTTERSAM(INCOTERMS 2000) 仃.最迟装运日2008 年5 月25 日 18. 装运港SHANGHAI 19. 目的港ROTTERDAM 20. 分批装运□允许□ 不允许 21. 转运□ 允许□ 不允许 22. 运输标志CE/IMP.087/TIV-PO-CSH0873/ROTTERDAM/CARTON NO. AND UP/KB0278 CE/IMP.087/TIV-PO-CSH0873/ROTTERDAM/CARTON NO. AND UP/KB5411 F- TOYS228/TIV-PO-CSH0873/ ROTTERDAM/CARTON NO. AND UP/KB0677 F- TOYS228/TIV-PO-CSH0873/ ROTTERDAM/CARTON NO. AND UP/KB7900 23. 运输方式□ 海运□ 空运□ 陆运

信用证中英文对照

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申请书 APPLICATION FOR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致深圳发展银行日期: To SHENZHEN DEVELOPMENT BANK CO., LTD Date: 请贵行以SWIFT方式按照下述内容开立不可撤销信用证,本证受UCP最新版约束。 please issue an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by SWIFT as follows subject to UCP LATEST VERSION:

申请书编号:深发开证申字第号 因业务需要,请贵行按申请书正面英文格式,依照国际商会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最新版开立一份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为此,我公司不可撤销地承担有关责任如下: 一、申请开立的信用证为□非额度内□额度内(额度合同名称: ,额度合同编号:)授信。 二、申请开立的信用证为□即期□远期,金额为。 三、如本申请书项下授信属于额度项下的,额度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同样适用。 在贵行开立信用证之前,我公司还将向贵行提供如下担保(在选择项内打“√”): □由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与贵行签妥相关担保合同。 □由作为抵押人/出质人,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提供抵押/质押,并与贵行签妥相关担保合同,办妥相应的担保手续。 □由我公司向贵行交付相当于信用证金额%保证金,保证金账号为 ,保证金按利率计息。本条款不因总合同及本申请书其他条款的无效而无效。办理业务过程中我公司追加保证金的,视为对本条款的自动修改,无需另行确认。 □ 四、本申请书项下信用证垫款的罚息按照计收。 五、我公司保证在相符交单的情况下对外付款/承兑/承诺付款,并在收到贵行来单通知书和单据副本起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贵行是否同意付款/承兑/承诺付款,逾期不通知视为同意付款/承兑/承诺付款;贵行确定为相符交单且我公司在收到贵行来单通知书和单据副本起二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相符交单。如我公司认为不符交单,我公司保证在收到贵行来单通知书和单据副本起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贵行拒付并注明拒付理由,或同意付款/承兑/承诺付款。我公司认为交单不符并拒付,但贵行按照国际惯例确定为相符交单的,即视为相符交单,贵行有权办理对外付款/承兑/承诺付款,并自我公司账户下扣款。无论如何,在视为相符交单的情形或我公司业已通知贵行同意付款/承兑/承诺付款之时起,我公司即无条件负有到期偿付贵行之责,无权宣称因不符交单拒付。 六、本申请书受已与贵行签署的《信用证开证总合同》(合同编号:深发开证字第 号)的调整和约束。 七、本申请书一式份,贵行执份,我公司及、、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信用证业务案例分析

信用证业务案例分析 一、案情背景 业务类型:信用证结算 开证行:I银行 开证申请人:A公司 受益人:B公司 寄单行:N银行 信用证类型: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 案情经过 2008年6月10日,N银行收到I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并将此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B公司。信用证显示出口商品为“NYLON COAT”。 11月24日,B公司来N银行交单,单据包含全套海运提单,经N银行审核发现单据存在不符点,当日N银行获得B公司书面不符点确认授权后单寄I银行索汇。 12月5日,N银行在收到I银行的拒付电文及时通知了B公司。而12月10日,B公司却告知N银行此套单据项下货物已被A公司凭开证行I银行出具的提货担保书提走,此时B公司仍未收到货款,当天N银行向I银行发出查询。 12月11日,I银行回复不符点未被接受。当日,受益

人B公司立即指示N银行发报要求I银行退单。 其后经N银行多次发报催促的情况下,于1月4日N 银行最终才收到退回的全套单据,并在核对无误后交还给B 公司。 案情分析: 二、案情背景 业务类型:信用证结算 开证行:I银行 开证申请人:A公司 通知行:A银行 议付行:N银行 受益人:B公司 信用证类型:不可撤销即期议付信用证 案情经过 国内B公司与日本A公司成交一笔香菇出口贸易,A公司于2008年2月份委托日本I银行开出一份不可撤销即期议付信用证,通过A银行通知B公司。由于B公司大部分业务在N 银行办理,因此2008年3月14日持信用证及相关单据到N银行交单议付。信用证部分条款规定如下:1300公斤香菇,从上海装运至日本大阪,最迟装运期2008年3月10日。不许分

批装运和转运等。N银行审核单据无误后,按信用证要求邮寄单据索汇。 2008年3月21日,N银行收到日本I银行拒付通知,提出以下不符点:1、信用证规定总数量1500公斤不许分批装运,但所提交提单只装1300公斤,不符合信用证规定。2.信用证规定不许转运,但你方所提交的提单上记载有将转运的字样,故不符合信用证要求。 N银行了解得知,B公司于3月10日接到A银行通知收到该信用证修改书,内容为货物数量增加200公斤,装运期延展至4月10日,其他条款未修改。B公司当时已安排好1300公斤货物出运事宜,认为200公斤货物可以另行装运,所以仍照原计划安排装运,同时通知A银行接受该修改。而在提交单据时,B公司认为该修改对于本次交单无实际影响,未及时到A银行提取信用证修改书在第一次交单时一并提交给N银行。通过对留底档案的再次审查发现,虽然提单有将转运的字样,但提单上明确显示为集装箱运输。 根据以上情况,N银行向I银行提出反驳:1.原信用证数量规定1300公斤货物不许分批装运,我方已经按照信用证规定,将1300公斤货物不分批原数装出。至于你行3月10日又修改信用证增加数量200公斤,仍然要按照该修改的要求于4月10日前将200公斤原数亦不分批装出。2.根据UCP600第二十条c款规定:“即使信用证禁止转运,注明将要或可

信用证案例分析含答案

信用证的再转让I银行开立一张不可撤消可转让跟单信用证,以M作为受益人,A行为该证的通知行。在A行将该证通知M后,M指示A行将此证转让给X,该转证的到期日比原证早1个月。第二受益人X受到转证后,对于转证的一些条款与第一受益人M产生了分歧。双方经过多次协商,终未达成协议。而此时,该转证已过期。 于是M请求A行将已过期的未使用的转证恢复到原证。鉴于原证到期日尚有1个月,M 要求A行能将恢复到原证的金额再度转让给新的第二受益人Y。A行认为它不能同意M的做法。因为将该证转让给Y构成了信用证的第二次转让,而这正违反了《UCP600》第38条的规定。况且,A行未从第二受益人X处收到任何货物未出运.转证未被使用或者同意撤销转证之类的信息。 分析 A行在认识上存有误区。将未使用过的转证再次转让给另一新的第二受益人不能被视作为二次转让。《UCP600》第38条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因此,该信用证不能按第二受益人要求转让给随后的第三受益人。根据此条文意,由第一受益人作出的再次转让并不构成二次转让,而视为一次同时转让给多个受益人的情形。所以此等转让并非为《UCP600》所禁止。在此案中,既然第二受益人X并未接受转证,第一受益人M当然可以自动地将该证转让。 当然A行也并未义务接受M再次转让的指示。《UCP600》第38条又规定:除非转让范围和方式已为转让行明确同意,转让行并无办理该转让的义务。倘若A行同意将该证转让给Y,比较谨慎的做法是:它从X处获取一份书面指示同意撤销未用的转证,同时退回转

证通知。 开证行对议付行的偿付责任 1992年10月,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台电于计算机的合同,每台CIF上海1000美元,以不可撒销的信用证支付,1992年12月马赛港交货。1992年11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根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20 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委托马赛的一家法国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1992年12月20日,卖方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据后,即到该法国议付行议付。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20万美元支付结卖方。与此同时,载货船离开马赛港10天后,由干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雨和暗礁,货船及货物全都沉入大海,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得知所购货物全都灭失的悄息。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拟拒绝偿付议忖行巳议付的20万美元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 1这批货物的风险自何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开证行能否由于这批货物全郁灭失而免除其所承担的付款义务? 3买方的损失加何得到补偿? 分析: 1这批货物的风险自1992年12月马赛港交货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 2开证行不能由于这批货物全部灭失而免除其所承担的付款义务。

信用证管理制度

财经管理部 财经函【】号签发: 【机密】 【内部公开】 集团出口信用证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降低信用证收款的风险,保证本公司的出口收汇顺利进行。特制定《集团出口信用证管理制度》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所有子公司的采用信用证收款方式结算的发货及收汇。 二、职责 市场部 1、评估收款风险,确保开立信用证的可行性,控制信用证的额度。 2、在双方同意采用信用证结算后,组织客户与信用证小组(财务部与市场部的相关人 员)对信用证的框架性条款进行谈判。 3、对外积极沟通客户,在开证前明确客户所需材料的清单以及样本格式,最终确定信 用证收款方式。 4、在客户递交到开证行准备正式申请开证前,向客户索取开证申请书,提交我方信用

证小组进行审核,以便判断信用证是否较初次谈判时约定的条款有所改动,或新增的条款是否合理。 5、开证后,负责准备递交到开证行的所有材料(包括提单或空运单,发票,装箱单,汇 票等信用证规定递交到开证行的一切单据),并经过信用证小组的复核。 信用证小组 信用证小组成员及联系方式如下: 市场部: 财经管理中心: 信用证小组职责如下: 1、负责开通用于信用证收款的贸易账户,并提供有关的本公司的银行及账户信息。 2、参与开证申请书框架性条款的谈判;客户正式申请开立信用证前,复核客户提交到 开证行的信用证草稿,提出修改建议。 3、接收收证行发出的信用证并进行再次审核。 4、审核市场部提交的信用证所需材料,并将材料按照要求寄给收证行;负责与银行沟 通信用证相关事宜。 5、制作信用证进度追踪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确保款项及时到账。 6、制作信用证台帐,记录每笔银行收费明细及实际到账金额、提交分析报告。 二、基本原则 1、实际收款方式必须与销售合同或PO中约定的一致,合同或PO付款方式为T/T的 情况下,如果客户提出以信用证付款,需做合同更改并报法务部评审备案。

第五章信用证结算方式练习题

第五章信用证结算方式练习题 一、判断题 1、信用证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口商、进口商、开证行。() 2、银行对于信用证未规定的单据将不予审核。() 3.信用证必须由通知行传递至受益人,通知行负有审核信用证真伪的责任。()4.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保兑行负第二性付款责任。() 5.议付信用证项下,受益人索款必须开具信用证项下汇票。() 6.信用证依据合同内容开立,信用证受销货合同约束。() 二、单项选择题 1.以下适合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中采用的价格条件是:() A. EXW B. DDP C. FOB D. DAF 2、以下不属于信用证特点的是()。 A.信用证是由开证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书面文件; B.开证银行履行付款责任是有限度和条件的; C.信用证是一种商业信用; D.信用证是一项独立的,自足性的文件。 3、信用证被广泛使用到,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信用证对于出口商和进口商来说有资金融通的作用,以下选项不一定是信用证对于出口商的融资方式的是()。 A.打包放款 B.汇票贴现 C.押汇(分为出口押汇又称议付、进口押汇) D.红条款信用证(又称预支信用证) 4、信用证的第一付款人是()。 A.开证行 B.通知行 C.议付行 D.开证申请人 5. 在信用证业务中, ( )不必向受益人承担付款的责任. A . 开证行 B . 保兑行 C . 通知行 D . 付款行 6. 信用证的特点表明各有关银行在信用证业务中处理的是( ) A . 相关货物 B . 相关合同 C . 抵押权益 D . 相关单据 7. 以下当事银行中( )向信用证受益人付款之前不必审核单据。 A . 议付行 B . 开证行 C . 偿付行 D . 付款行 8.对进口商来说,可减少开证金额,少付开证押金,少垫资金;对出口商来说,又可要求银行须待全部货款付清后,才能向进口商交单,收汇比较安全的结算方式的组合是()A.信用证与汇款 B.D/A与保理

信用证通知书

信用证通知书 对于国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其受理与通知是办理出口信用证业务的第一步。 通知行受理国外来证后,应在1~2个工作日内将信用证审核完毕并通知出口商,以利于出口商提前备货,在信用证效期内完成规定工作。 信用证的通知方式,则因开证形式而异。如系信开信用证,通知行一般以正本通知出口商,将副本存档;对于全电本,通知行将其复制后以复制本通知出口商,原件存档。电开信用证或修改(包括修改通知)中的密押(SWIFT信用证无密押)需涂抹后再行通知。 如果信用证的受益人不同意接受信用证,则应在收到《信用证通知书》的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通知行,并说明拒受理由。 上方空白栏 信用证的通知行中英文名称,下面填英文地址与传真号。出口方一般选择自己的账户行为通知行,以便于业务联络及解决将来可能发生的贸易融资需求。 如:中国商业银行江苏省分行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JIANGSU BRANCH Zhongshan North Road 1#, Nanjing 210005, P.R.China FAX:86-25-84217837 日期 通知日期。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后,应仔细审核通知行的签章、业务编号及通知日期。 TO 受益人名称及地址。信用证上指定的有权使用信用证的人,一般为出口方。 WHEN CORRESPOND NG PLEASE QUOTE OUT REF NO. 代理行业务编号,开证行将信用证寄给出口方所在地的代理银行(通知行),出口商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后,应仔细审核通知行的签章、业务编号及通知日期。 在SimTrade中,可不用填写。 开证行 受开证人之托开具信用证、保证付款的银行名称及地址,一般在进口方所在地银行。 转递行 转递行负责将开证行开给出口方的信用证原件,递交给出口方。信开信用证,才有转递行,电开信用证,则无转递行。 信用证号 信用证的证号是开证行的银行编号,在与开证行的业务联系中必须引用该编号。信用证的证号必须清楚、没有变字等错误。 如果信用证的证号在信用证中多次出现,应注意前后是否一致,否则当电洽修改。 开证日期

信用证的种类

信用证的种类 信用证种类繁多,就国际贸易中使用的信用证来看,按其性质、形式、付款期限等的不同,可划分为以下几种: 1.按是否附货运单据,可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 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指不附单据,凭受益人出具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有的光票信用证则要求附交一些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光票信用证主要用于贸易从属费用或非贸易结算。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指附有货运单据的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这里的单据指代表货物产权或证明货物已发运的单据,如提单、保险单、铁路运单、邮包收据等。国际贸易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部分属跟单信用证。 2.按开证行对信用证所负责任,可分为可撤稍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 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C)指开证行可以不征得受益人的同意,也不必事先通知受益人,随时撤销或修改的信用证。为便于识别,该种信用证必须注明“可撤销”(revocable)字样,若未注明即可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在被撤销修改时,开证行应告知通知行,如果通知行在接到通知之前已经议付了出口商的汇票单据,开证行仍应负责偿付。由于可撤销信用证的开证行可在不通知受益人的情况下随时撤销或修改,对受益人来说缺乏付款保证,出口商要承担较大的风险,因此出口商一般不接受可撤销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很少使用。 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随意撤销或修改的信用证。只要受益人交来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规定,开证行就必须付款,并且在付款后不得向受益人或其他善意受款人追索。不可撤销信用证为受益人提供了较为可靠的保证,在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 3.按信用证是否有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可分为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指由另一家银行加以保兑,并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承担付款责任的信用证。一般说来,开保兑信用证是由于出口商对开证行不信任,为保障其货款安全而采取的一种措施,有时开证行为提高自己的信誉,也会主动要求另一家银行对其开出的信用证进行保兑。保兑行对信用证进行保兑后,它所负的责任相当于其本身开证。保兑行一般只对不可撤销信用证进行保兑,这是因为如果保兑行对可撤销信用证进行保兑,一旦开证行撤销信用证,则保兑行处于既不能向受益人推卸责任,又不能向开证行要求偿付

LC信用证流程

信用证操作流程! 信用证操作流程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信用证的开立 1.开证的申请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 2.开证的要求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易。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即使他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他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 3.开证的安全性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的外汇通常必须存入中国的银行。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的银行将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如果申请人在开证行没有帐号,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其银行存入一笔相当于全部信用证金额的资金。这种担保可以通过抵押或典押实现(例如股票),但银行也有可能通过用于交易的货物作为担保提供融资。开证行首先要对该笔货物的适销性进行调查,如果货物易销,银行凭信用证给客户提供的融资额度比滞销商品要高得多。 4.田请人与开证行的义务和责任 申请人对开证行承担三项主要义务: (1)申请人必须偿付开证行为取得单据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贷款。在他付款前,作为物权凭证 的单据仍属于银行。 (2)如果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而申请人拒绝"赎单",则其作为担保的存款或帐户上已被冻结 的资金将归银行所有。 (3)申请人有向开证行提供开证所需的全部费用的责任。 开证行对申请人所承担的责任: 首先,开证行一旦收到开证的详尽指示,有责任尽快开证。 其次,开证行一旦接受开证申请,就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人的指示行事。

信用证案例分析含复习资料

二十三、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责任 一、我某公司向外国某商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该行议付货款,中国银行也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 问:开证行拒绝是否有道理? 答:1、开证行拒绝是有道理的。 2、分析提要: 在本案中,开证行是按信用证支付原则,还是按买方要求,这是本案分析的焦点,根据“单单相符,单证一致”的信用证支付原则,开证行依信用证规定的支付原则行事是合法、合理的,这也是分析本案开证行拒绝买方要求的关键。 3、理由:本案货物买卖的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不经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同意,开证行不得单方加以修改或撤销信用证,即银行见票即付。因为信用证开出以后就成了独立于买卖合同的另一个交易关系,银行只对信用证负责,只要卖方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在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条件下,银行承担无条件付款的义务。为此,开证行拒绝我某公司提出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交易所拒绝付款的要求是合法、合理的,因为开证行只依信用证,而不看重

双方买卖合同的规定。 二、上海A出口公司与香港B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成交商品价值为418816美元。A公司向B公司卖断此批产品。合同规定:商品均以三夹板箱盛放,每箱净重10公斤,两箱一捆,外套麻包。香港B公司如期通过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开出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中的包装条款为:商品均以三夹板箱盛放,每箱净重10公斤,两箱一捆。对于合同与信用证关于包装的不同规定,A公司保证安全收汇,严格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办理,只装箱打捆,没有外套麻包。“锦江”轮将该批货物5000捆运抵香港。A公司持全套单据交中国银行上海银行办理收汇,该行对单据审核后未提出任何异议,因信用证付款期限为提单签发后60天,不做押汇,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将全套单据寄交开证行,开证行也未提出任何不同意见。但货物运出之后的第一天起,B公司数次来函,称包装不符要求,重新打包的费用和仓储费应由A公司负担,并进而表示了退货主张。A公司认为在信用证条件下应凭信用证来履行义务。在这种情况下,B公司又通知开证行“单据不符”,A公司立即复电主张单据相符。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在本案中,双方争执的焦点是其成交合同与信用证的规定不相符合,处理本案争执的关键是依合同还是依据信用证。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的规定,信用证“单单相符、单证一致”的支付原则,卖方上海A公司依据信用证行事是合法、合理的,应给予支持。因为在给付时,开证行和受益人只依据信用证行事,而

根据参考资料信用证内容填制上海化工公司的全套单据4

根据信用证内容填制上海化工公司的全套单据 填制日期:2004年3月14日 商业发票编号:106-004 货名、包装、数量、单价、毛重(KGS)、净重(KGS) (1)TRANSMISISION BELT 100MM x 4P x 350 60PACKAGES 120 ROLLS USD201.92 55@ROLL 54@ROLL (2)TRANSMISSION BELT 125MM x 4P x 350 15PACKAGES 30 ROLLS USD227.89 74@ROLL 73.2@ROLL 唛头:MAGIC INT’L PLC / 147140 / ADDIS ABABA / ETHIOPIA / VIA ASSAB 体积:20CBM FOB价:USD 24493.10 运费:USD 6574.00 船名:GUANG HANG V.312 开航日期:March 19,2004 TO: BANK OF CHINA,SHANGHAI BRANCH,CHINA ATTN: L/C DEPT FROM: COMMERCIAL BANK OF ETHIOPIA,ADDIS ABABA, ETHIOPIA DATE:15-01-2004 WE HEREBY OPEN OUR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LETTER OF CREDIT NO.LC/78563 FAVOURING M/S SHANGHAI CHEMICALS IMPORT AND EXPORT CORPORATION, 16 JIANG YAN LU SHANGHAI CHINA BY ORDER OF MAGIC INTERNATIONAL PLC, DEBRE ZEIT ROAD, ADDIS ABABA ETHIOPIA TO THE EXTENT OF USD 31067.10 CFR ASSAB AVAILABLE BY NEGOTIATION WITH ANY BANK AGAINST THE DOCUMENTS DETAILED HEREIN AND BENEFICIARY’S DRAFTS AT 60 DAYS AFTER B/L DATE DRAWN ON OURSELVES FOR 100% OF THE INVOICE VALUE. 1.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S IN FIVE COPIES SHECIFYING FOB VALUE AND FREIGHT CHARGES AND ALL COPIES CERTIFIED BY THE 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FO INTERNATIONAL TRADE INDICATING EXCHANGE CONTROL LICENCE NO.749/000066 JANJUARY 02,2004 2.PACKING LIST IN FIVE COPIES INDICATING GROSS AND NET WEIGHT OF EACH ROLL 3.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S OF LADING AND ONE NON-NEGOTIABLE COPY MADE OUT TO ORDER OF COMMERCIAL BANK OF ETHIOPIA AND NOTIFYING MAGIC INTERNATIONAL PLC MARKED FREIGHT PREPAID 4.CERTIFICATE OF ORIGIN ISSUED BY THE 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IN TWO COPIES

第五章__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五章信用证结算方式 一、术语解释 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背靠背信用证,假远期信用证,对开信用证 二、判断题 1、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开证行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2、信用证与贸易合同是两份彼此相关的契约。() 3、买卖双方虽是以货物为交易对象,但在国际结算中,当事人只关心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而不关心货物是否和信用证条款一致,只要单据没问题,开证行不能以任何借口推卸付款的责任。() 4、只要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不论受益人何时向银行提交符合信用证所要求的单据,开证行一律不得拒收单据和拒付货款。() 5、议付行在处理信用证业务时有权议付或不议付。() 6、保兑行对受益人承担第二性的付款责任。() 7、一个第二受益人对修改的拒绝会影响其他第二受益人对修改得接受。() 8、背对背信用证是指交易的一方开出第一张信用证,但暂不生效,须在对方开来一定金额的回头信用证经受益人表示接受时,才通知对方银行两证同时生效。() 9、按照《UCP500》规定,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但可以转让给数人。() 10、不可撤销信用证永久不能撤销。() 三、选择题 1、在跟单信用证中,议付行寄单索汇的路线有() A、向通知行索汇 B、向开证行索汇 C、向偿付行索汇 D、向托收行索汇 2、在国际贸易中,用以统一解释、协调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矛盾的国际惯例是() A、《托收统一规则》 B、《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 C、《合约保证统一规则》 D、以上答案均不对 3、根据《UCP600》的规定,信用证金额前有“大约”、“大概”或类似的词语,交货时允许总值有()的增减幅度。 A、5% B、3% C、10% D、20% 4、开证行只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结算方式为() A、跟单信用证 B、备用信用证 C、银行保函 D、以上都是 5、假远期信用证的远期汇票利息及贴现费用由() A、受益人负担 B、议付行负担 C、付款行负担 D、申请人负担 6、在分批交货的大宗交易中,为节省开证费用宜使用() A、对开信用证 B、循环信用证 C、背靠背信用证 D、可转让信用证 7、如信用证未作规定,则汇票的付款人是() A、开证申请人 B、受益人 C、开证行 D、议付行 8、在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中经常使用的信用证是() A、循环信用证 B、对开信用证 C、背靠背信用证 D、预支信用证 9、在信用证业务中,不负责审单的银行是() A、开证行 B、议付行 C、偿付行 D、付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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