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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A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A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A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

评定细则

说明: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国

家旅游局局令第23号)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本细则共分为三个部分:

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

细则二:景观质量评分细则

细则三:游客意见评分细则

各等级景区需达到如下条件:

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

说明:

1、本细则共计1000分,共分为8个大项,各大项分值为:旅游交通140分;游览210分;旅游安全80分;卫生140分;邮电服务30分;旅游购物50分;综合管理195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155分。

2、5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950分,4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50分,3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750分,2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600分,1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500分。

细则一计分总表

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说明:10 栏为打分点,所有 10 分值总和为10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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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景区等级评定标准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 评定细则 说明: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局令第23号)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本细则共分为三个部分: 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 细则二:景观质量评分细则 细则三:游客意见评分细则 各等级景区需达到如下条件: 细则一细则二细则三5A 950分90分90分 4A 850分85分80分 3A 750分75分70分 2A 600分60分60分 1A 500分50分50分

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 说明: 1、本细则共计1000分,共分为8个大项,各大项分值为:旅游交通140分;游览210分;旅游安全80分;卫生140分;邮电服务30分;旅游购物50分;综合管理195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155分。 2、5A 级旅游景区需达到950分,4A 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50分,3A 级旅游景区需达到750分,2A 级旅游景区需达到600分,1A 级旅游景区需达到500分。 细则一计分总表 分值情况 负责人签字 评定日期 自检计分 推荐单位计分 评定单位计分 项 目 单 位

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说明:10 栏为打分点,所有10 分值总和为1000分。 序号评定项目检查评定方法与说明大 项 分 值 栏 分 项 分 值 栏 次 分 项 分 值 栏 小 项 分 值 栏 自 检 计 分 栏 推 荐 单 位 计 分 栏 评 定 单 位 计 分 栏 1 旅游交通140130 1.1 可进入性70 60 1.1.1 外部交通工具抵达景区的便捷程度20 1.1.1.1 直达机场距景区距离直达机场系指直达依托城市(镇)的民用机场,包括军 民两用机场,但不包括可提供包机服务的军用机场10 30公里以内10 10 60公里以内 6 100公里以内 2 1.1.1.2 高速公路进、出口距景区距离4 10公里以内 4 4 20公里以内 2 1.1.1.3 客运火车站距景区距离3 10公里以内 3 3 20公里以内 1 1.1.1.4 客用航运码头距景区距离3 10公里以内 3 3 3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最新]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最新]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修订,,GB/T17775,2003,的关于4A标准的文字, 5A是最高标准。 5.2AAAA级旅游景区 5.2. 1旅游交通 a)可进人性良好。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且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畅通。标志规范、醒目。 c)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观赏面大。路面有特色,或航道水质良好。 d)区内使用低排放的交通工具,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 5.2.2游览 a)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服务热情。 b,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造型有特色,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标识牌和景物介绍牌设置合理。 c)公众信息资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特色突出,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制作良好,适时更新。 d)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讲解员,均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不少于40,。 e)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导游服务质量达到GB/T 15971-1995中 4.5.3和第5章要求。

f)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合理,设计精美,有特色,有艺术感,符合GB/T 10001. 1的规定。 g)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计精美,有特色,有艺术感。 5.2.3旅游安全 a)认真执行公安、交通、劳动、质量监督、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安全 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工作全面落实。 b)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 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游乐园达到GB/T 16767规定的安全和服务标准。 危险地段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高峰期有专人看守。 c)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并配备医务人员。设 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档案记录准确、 齐全。 5.2.4卫生 a)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 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 b)各类场所全部达到GB 9664规定的要求,餐饮场所达到GB 16153规定的要求,游泳场所达到GB 9667规定的要求。 c)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满足需要,标识醒目美观,建筑造型与景观环境相 协调。所有厕所具备水冲、盟洗、通风设备,并保持完好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 厕所管理完善,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室内整洁。 d)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环境相协调。垃圾 分类收集,清扫及时,日产日清。 e)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饮服务配备消毒设施,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 次性餐具。 5.2.5邮电服务

5A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和评分细则

5A旅游景区质量等级与评分细则 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 本细则共计1000分,共分为8个大项,共计216个评分点,各大项分值为:旅游交通130分;游览235分;旅游安全80分;卫生140分;邮电20分;旅游购物50分;综合管理200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145分。5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950分以上。 1、旅游交通 (1)可进入性好,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2)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且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充分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绿化美观或水域畅通、清洁。标志规范、醒目、美观。 (3)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与观赏内容联结度高,兴奋感强。路面特色突出,或航道水体清澈。 (4)区内应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 2、游览 (1)门票设计制作精美,有突出特色,背面有游览简图,有咨询、投诉、紧急救援电话。 (2)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体现充分。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服务热情。 (3)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造型特色突出,艺术感和文化气息浓厚,能烘托总体环境。标识牌和景物介绍牌设

置合理。 (4)公众信息资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特色突出,品种齐全,内容丰富、文字优美,制作精美,适时更新。 (5)导游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均应具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本科以上不少于30%。设语音导游。 (6)导游词科学、准确、有文采。导游服务具有针对性,强调个性化,服务质量达到GB/T15971-1995中4.5.3和第5章要求。 (7)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计精美,特色突出,有艺术感和文化气息。 (8)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GB/T 10001的规定,设置合理,图形规范,与景观协调,有文化特色,视觉效果精美,维护保养好。 (9)为特殊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提供特殊服务。 3、旅游安全 (1)认真执行公安、交通、劳动、质量监督、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安全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工作全面落实。 (2)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游乐园达到GB/T 16767规定的安全和服务标准。危险地段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特殊地段有专人看守。 (3)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并配备专职医务人员.设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档案记录准确、齐全。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修订) 2009.02.16 替GB/T 17775-1999 Standard of rating for quality of tourist attractions 2004-10-28 发布 2005-0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17775-1999《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本标准与GB/T 17775-1999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在划分等级中增加了AAAAA级旅游景区。新增的AAAAA级主要从细节方面、景区的文化性和特色性等方面做更高要求; ––对原AAAAA级旅游景区的划分条件均进行了修订,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AAAA级旅游景区增加细节性、文化性和特色性要求; ––细化了关于资源吸引力和市场影响力方面的划分条件。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小安、汪黎明、彭德成、潘肖澎、周梅。 引言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加强对旅游景区的管理,提高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景区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总结了国内旅游景区的管理经验,借鉴了国内外有关资料和技术规程,并直接引用了部分国家标准或标准条文。同时,根据GB/T 17775-1999《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自1999年至今近三年时间的实施情况,在原标准基础上对一些内容进行了修订,使其更加符合旅游景区的发展实际。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的依据、条件及评定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接待海内外旅游者的各种类型的旅游景区,包括以自然景观及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景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664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 9667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T 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5971-1995导游服务质量 GB 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T 16767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旅游景区tourist attraction 旅游景区是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空间或地域。本标准中旅游景区是指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该管理区应有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和明确的地域范围。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 分与评定G B T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S t a n d a r d o f r a t i n g f o r q u a l i t y o f t o u r i s t a t t r a c t i o n s 2004-10-28发布2005-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17775-1999《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本标准与GB/T 17775-1999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在划分等级中增加了AAAAA级旅游景区。新增的AAAAA级主要从细节方面、景区的文化性和特色性等方面做更高要求; ——对原AAAAA级旅游景区的划分条件均进行了修订,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AAAA级旅游景区增加细节性、文化性和特色性要求; ——细化了关于资源吸引力和市场影响力方面的划分条件。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小安、汪黎明、彭德成、潘肖澎、周梅。 引言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加强对旅游景区的管理,提高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景区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总结了国内旅游景区的管理经验,借鉴了国内外有关资料和技术规程,并直接引用了部分国家标准或标准条文。同时,根据GB/T 17775-1999《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自1999年至今近三年时间的实施情况,在原标准基础 上对一些内容进行了修订,使其更加符合旅游景区的发展实际。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最新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 与上版差异: 1、5A级旅游景区从4A级旅游景区中产生。被公告为4A 区可申报5A级旅游景区。 2、评审程序方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评定和管理,提升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树立旅游景区行业良好形象,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及相关评定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旅游景区,是指可接待旅游者,具有观赏游憩、文化娱乐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且具有相对完整管理系统的游览区。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申请、评定、管理和责任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均可申请质量等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5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1A、2A、3A、4A、5A。 第四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管理、以人为本、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细则等的编制和修订工作,负责对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评定机构与证书标牌

第六条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设立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授权并督导省级及以下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开展评定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设立本地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按照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及时向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报备各级评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员组成与变动。 第八条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须全面掌握本地区各级旅游景区新增及变动情况,实现动态管理,每年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将本地区各级旅游景区名称和数量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第九条省级及以下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出现玩忽职守,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上级评定机构可以撤销其已获得的评定权限。 第十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标牌、证书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由相应评定机构颁发。旅游景区在对外宣传资料中应正确标明其等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标牌,须置于旅游景区主要入口显著位置。 第十一条旅游景区可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庄重醒目、简洁大方的质量等级标志,标志在外形、材质、颜色等方面要与景区特点相一致。 第三章申请与评定 第十二条3A级及以下等级旅游景区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授权各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省级旅游景区评定委员会可向条件成熟的地市级旅游景区评定委员会再行授权。 4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5A级旅游景区从4A级旅游景区中产生。被公告为4A级三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可申报5A级旅游景区。5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第十三条申报3A级及以下等级的旅游景区,由所在地旅游景区评定机构逐级提交评定申请报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和创建资料,创建资料包括景区创建工作汇报、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景区资源价值和市场价值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省级或经授权的地市级旅游景区评定机构组织评定,对达标景区直接对外公告,颁发证书和标牌,并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第十四条申报4A级的旅游景区,由所在地旅游景区评定机构逐级提交申请申请报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和创建资料,省级旅游景区评定机构组织初评。初评合格的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评定机构向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提交推荐意见,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对达标景区对外公告,颁发证书和标牌。 第十五条申报5A级的旅游景区,由所在地旅游景区评定机构逐级提交申请报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和创建资料(含电子版),省级旅游景区评定机构组织初评。初评合格的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评定机构向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提交推荐意见。

国家4A5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

或具有旅游线交通工具 b)有景观环境相协调的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畅通标志规范醒目 c)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观赏面大路面有特色,或航道水质良好 d)区内使用低排放的交通工具,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 2游览 a)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务熟练,服务热情 b)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造型有特色,景观环境相协调标识牌和景物介绍牌设置合理 c)公众信息资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特色突出,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制作良好,适时更新 d)导游员(讲解员)持证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讲解员)均应具备高中以文化程度,其中大以少于40% e)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导游服务质量达到GB/T 15971-1995中4.5.3和第5章要求 f)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合理,设计精美,有特色,有艺术感,符合GB/T 10001. 1的规定 g)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计精美,有特色,有艺术感 3旅游安全 a)认真执行公安交通劳动质量监督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安全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工作全面落实 b)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游乐园达到GB/T 16767规定的安全和服务标准危险地段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高峰期有人看守 c)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并配备医务人员设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档案记录准确齐全 4卫生 a)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 b)各类场所全部达到GB 9664规定的要求,餐饮场所达到GB 16153规定的要求,游泳场所达到GB 9667规定的要求 c)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满足需要,标识醒目美观,建筑造型景观环境相协调所有厕所具备水冲盟洗通风设备,并保持完好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厕所管理完善,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室内整洁 d)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造型美观,环境相协调垃圾分类收集,清扫及时,日产日清 e)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饮服务配备消毒设施,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次性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的依据、条件及评定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接待海内外旅游者的各种类型的旅游景区,包括以自然景观及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景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664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 9667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T 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6767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旅游景区tourist attraction 旅游景区是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空间或地域。本标准中旅游景区是指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该管理区应有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和明确的地域范围。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各类旅游景区。 3.2 旅游资源tourism resources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 3.3 游客中心tourist center 旅游景区设立的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游程安排、讲解、教育、休息等旅游设施和服务功能的专门场所。 4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及标志 4.1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旅游景区。 4.2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标牌、证书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统一规定。

国家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详)

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申报程序 一、办事规程 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申报程序 1、旅游景区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达到相应等级评分标准的,向区(市)县旅游局提出申请报告; 2、省、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派专家进行咨询、指导; 3、区(市)县旅游局核实达到标准的,向市旅游局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市旅游局)提交申请报告; 4、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市旅游局组织专家)初审合格后上报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5、省、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现场检查和暗访,由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核检查合格后,向国家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推荐; 6、国家旅游局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审、公告。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旅游景区申请报告:由旅游景区向当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旅游局)提交(一式5份)。

2、区(市)县旅游局审定后报送申请报告,其中申报5A、4A级旅游景区的申请报告(一式4份)由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转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申报3A、2A、1A级旅游景区的申请报告(一式3份)提交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初评并向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 3、各申报旅游企事业单位,在中国旅游网“已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修订)(GB/T17775-2003)”栏目的附件中下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的填写必须真实、齐全,符合要求,并由当地旅游景区评定机构(旅游局)审核签章。(纸质文档4份、电子文档1份)。 4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5A级旅游景区从4A级旅游景区中产生。被公告为4A级旅游景区一年以上的方可申报5A级旅游景区。5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国家4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详)

国家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详

国家A级旅游景区评定 标准详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申报程序 一、办事规程 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申报程序 1、旅游景区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达到相应等级评分标准的,向区(市)县旅游局提出申请报告; 2、省、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派专家进行咨询、指导; 3、区(市)县旅游局核实达到标准的,向市旅游局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市旅游局)提交申请报告; 4、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市旅游局组织专家)初审合格后上报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5、省、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现场检查和暗访,由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核检查合格后,向国家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推荐; 6、国家旅游局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审、公告。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旅游景区申请报告:由旅游景区向当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旅游局)提交(一式5份)。

2、区(市)县旅游局审定后报送申请报告,其中申报5A、4A级旅游景区的申请报告(一式4份)由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转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申报3A、2A、1A级旅游景区的申请报告(一式3份)提交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初评并向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 3、各申报旅游企事业单位,在中国旅游网“已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 /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修订)(GB/T17775-2003)”栏目的附件中下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的填写必须真实、齐全,符合要求,并由当地旅游景区评定机构(旅游局)审核签章。(纸质文档4份、电子文档1份)。 4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5A级旅游景区从4A级旅游景区中产生。被公告为4A级旅游景区一年以上的方可申报5A级旅游景区。5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国家4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详) 旅游景区 tourist attraction 旅游景区是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空间或地域。本标准中旅游景区是指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该管理区应有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和明确的地域范围。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1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旅游景区。 4.2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标牌、证书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统一规定。 5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条件 5.1 AAAAA级旅游景区 5.1.1 旅游交通 a)可进入性好。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充分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绿化美观或水域畅通、清洁。标志规范、醒目、美观。 c)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与观赏内容联结度高,兴奋感强。路面特色突出,或航道水体清澈。 d)区内应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 5.1.2 游览 a)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体现充分。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服务热情。 b)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造型特色突出,艺术感和文化气息浓厚,能烘托总体环境。标识牌和景物介绍牌设置合理。 c)公众信息资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特色突出,品种齐全,内容丰富,文字优美,制作精美,适时更新。 d)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讲解员)均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本科以上不少于30%。 e)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有文采。导游服务具有针对性,强调个性化,服务质量达到GBT 15971-1995中4.5.3和第5章要求。 f)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合理,设计精美,特色突出,有艺术感和文化气息,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 g)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计精美,特色突出,有艺术感和文化气息。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规范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程序,促进旅游景区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及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有关评定细则进行。 第三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从事旅游经营业务一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旅游景区,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 第五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是指对具有独立管理和服务机构的旅游景区进行评定,对园中园、景中景等内部旅游点,不进行单独评定。 第六条国家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细则的制订工作,负责对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国家旅游局组织设立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设立本地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并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根据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的委托,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进行相应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八条3A级、2A级、1A级旅游景区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托各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可以向条件成熟的地市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再行委托。 4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5A级旅游景区从4A级旅游景区中产生。被公告为4A级旅游景区一年以上的方可申报5A 级旅游景区。5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第九条各级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按照“创建、申请、评定、公告”的程序进行。第十条参加创建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要按照国家标准和评定细则的要求,制定创建计划,明确责任目标,落实各项创建措施。 第十一条旅游景区在创建计划完成后,进行自检。自检结果达到相应等级标准和细则规定的旅游景区,填写《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并向当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提出评定申请。经当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审核同意,向上一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推荐参加相应质量等级的正式评定。 第十二条现场评定工作由负责评定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委派评定小组承担。评定小组采取现场检查、资料审核、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现场评定工作。 第十三条现场评定符合标准的旅游景区,由负责评定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批准其质量等级,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四条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适时公告新达标的各级旅游景区名单。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及划分与评定》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 划分与评定》 (GB/T 17775-200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T17775-1999《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本标准与GB/T17775-1999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1.在划分等级中增加了AAAAA级旅游区(点)。新增的AAAAA级主要从细节方面、景区的文化性和特色性等方面做更高要求; 2.对原AAAA-A级旅游区(点)的划分条件均进行了修订,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AAAA级旅游区(点)增加细节性、文化性和特色性要求; 3.细化了关于资源吸引力和市场影响力方面的划分条件。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小安、张吉林、汪黎明、彭德成、潘肖澎、周梅 引言 本标准的制订旨在加强对旅游区(点)的管理,提高旅游区(点)服务质量,维护旅游区(点)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总结了国内旅游区(点)的管理经验,借鉴了国内外有关资料和技术规程,并直接引用了部分国家标准或标准条文。同时,根据GB/T17775-1999《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情况,在原标准基础上对一些内容进行了修订,使其更加符合旅游区(点)的发展实际。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的依据、条件及评定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接待海内外旅游者的各种类型的旅游区(点),包括以自然景观及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区(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9667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T 10001.1-2000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一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2000,neq ISO7001:1990) GB/T 15971-1995 导游服务质量 GB16153-1996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T 16767-1997 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旅游区(点)tourist attraction 旅游区是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

景区评定标准

4.1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 级旅游景区。 4.2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标牌、证书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统一规定。 5.1.1旅游交通 a)可进入性好。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可直达; 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充分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绿化美观或水域畅通、清洁。标志规范、醒目、美观。 c)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与观赏内容联结度高,兴奋感强。路面特色突出,或航道水体清澈。 d)区内应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 5.1.2 游览 a)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体现充分。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服务热情。 b)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造型特色突出,艺术感和文化气息浓厚,能烘托总体环境。标识牌和景物介绍牌设置合理。 c)公众信息资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特色突出,品种齐全,内容丰富,文字优美,制作精美,适时更新。 d)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讲解员)均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本科以上不少于30%。 e)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有文采。导游服务具有针对性,强调个性化,服务质量达到GB/T 15971-1995中4.5.3和第5章要求。 f)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合理,设计精美,特色突出,有艺术感和文化气息,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 g)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计精美,特色突出,有艺术感和文化气息。 5.1.3 旅游安全 a)认真执行公安、交通、劳动、质量监督、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和颁的安全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工作全面落实。 b)要求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要正常,无安全隐患。游乐园应当达到GB/T 16767规定的安全和服务标准。危险地段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特殊地段有专人看守。 c)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并配备专职医务人员。应当设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要及时、妥当,档案记录准确、齐全。 5.1.4 卫生 a)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2012版)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2012版) 文章类型:转载内容分类:其它来源:福建省旅游局发布日期:2015-07-24 访问次 数:字体显示: 大中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评定和管理,提升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树立旅游景区行业良好形象,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及相关评定细则,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旅游景区,是指可接待旅游者,具有观赏游憩、文化娱乐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且具有相对完整管理系统的游览区。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申请、评定、管理和责任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均可申请质量等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5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1A、2A、3A、4A、5A。 第四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管理、以人为本、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细则等的编制和修订工作,负责对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评定机构与证书标牌 第六条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设立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授权并督导省级及以下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开展评定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设立本地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按照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及时向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报备各级评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员组成与变动。 第八条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须全面掌握本地区各级旅游景区新增及变动情况,实现动态管理,每年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将本地区各级旅游景区名称和数量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第九条省级及以下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出现玩忽职守,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上级评定机构可以撤销其已获得的评定权限。 第十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标牌、证书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由相应评定机构颁发。旅游景区在对外宣传资料中应正确标明其等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标牌,须置于旅游景区主要入口显著位置。 第十一条旅游景区可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庄重醒目、简洁大方的质量等级标志,标志在外形、材质、颜色等方面要与景区特点相一致。 第三章申请与评定 第十二条 3A级及以下等级旅游景区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授权各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省级旅游景区评定委员会可向条件成熟的地市级旅游景区评定委员会再行授权。 4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5A级旅游景区从4A级旅游景区中产生。被公告为4A级三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可申报5A级旅游景区。5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第十三条申报3A级及以下等级的旅游景区,由所在地旅游景区评定机构逐级提交评定申请报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和创建资料,创建资料包括景区创建工作汇报、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景区资源价值和市场价值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省级或经授权的地市级旅游景区评定机构组织评定,对达标景区直接对外公告,颁发证书和标牌,并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txt你无法改变别人,但你可以改变自己;你无法改变天气,但你可以改变心情;你无法改变生命长度,但你可以拓展它的宽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775-2003替GBT 17775-1999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Standard of rating for quality of tourist attractions 2004-10-28 发布 2005-0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17775-1999《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本标准与GBT 17775-1999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在划分等级中增加了AAAAA级旅游景区。新增的AAAAA级主要从细节方面、景区的文化性和特色性等方面做更高要求; ——对原AAAAA级旅游景区的划分条件均进行了修订,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AAAA 级旅游景区增加细节性、文化性和特色性要求; ——细化了关于资源吸引力和市场影响力方面的划分条件。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小安、汪黎明、彭德成、潘肖澎、周梅。 引言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加强对旅游景区的管理,提高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景区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总结了国内旅游景区的管理经验,借鉴了国内外有关资料和技术规程,并直接引用了部分国家标准或标准条文。同时,根据GBT 17775-1999《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自1999年至今近三年时间的实施情况,在原标准基础上对一些内容进行了修订,使其更加符合旅游景区的发展实际。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的依据、条件及评定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接待海内外旅游者的各种类型的旅游景区,包括以自然景观及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景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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