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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CQZFCG0008990

采购计划编号:15C0434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采购人:重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购机构:重庆麦迪逊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

目录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 3 -

一、招标项目内容............................................................................. - 3 -

二、资金来源..................................................................................... - 3 -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 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3 -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 3 -

五、投标保证金................................................................................. - 4 -

六、投标有关规定............................................................................. - 5 -

七、联系方式..................................................................................... - 6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 - 7 -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 7 -

二、招标项目需求............................................................................. - 7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 11 -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 11 -

二、报价要求................................................................................... - 11 -

三、验收要求................................................................................... - 11 -

四、付款方式................................................................................... - 11 -

五、违约责任................................................................................... - 12 -

六、知识产权................................................................................... - 12 -

七、其他........................................................................................... - 12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 - 13 -

一、评标方法................................................................................... - 13 -

二、评标标准................................................................................... - 14 -

三、无效投标条款........................................................................... - 17 -

四、废标条款................................................................................... - 18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 19 -

一、投标人....................................................................................... - 19 -

二、招标文件................................................................................... - 19 -

三、投标文件................................................................................... - 19 -

四、开标........................................................................................... - 21 -

五、评标........................................................................................... - 22 -

六、定标........................................................................................... - 22 -

七、中标通知书............................................................................... - 22 -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 22 -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 23 -

十、交易服务费............................................................................... - 24 -十一、签订合同............................................................................... - 25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 - 26 -

一、合同主要条款........................................................................... - 26 -

二、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格式) .................................................. - 32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 34 -

一、经济文件................................................................................... - 35 -

二、资格文件................................................................................... - 37 -

三、商务文件................................................................................... - 42 -

四、技术文件................................................................................... - 47 -

五、其他........................................................................................... - 49 -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重庆麦迪逊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按照重庆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备注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

设计

55 1.10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通信信息)甲级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类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07月20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招标文件购买费在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二)招标文件购买费为:3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如递交投标文件后未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不具备有效的投标资格(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上述费用,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

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篇”)。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规定时间内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1日北京时间14:30

(六)开标时间:2015年08月11日北京时间14:3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实行两种缴纳方式,一是实行投标保证金定期、定额囤缴,二是分项目单次递交。具体缴纳方式如下:

1、进行投标保证金囤缴的投标人,需以人民币:贰万圆(¥20,000)的保证金数额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固定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

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五江支行

账号:9558853100000794119

注:投标人囤缴的保证金有效期为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不必再提交保证金(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分项目单次递交的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进行缴纳,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的账号上,同时在进账凭证上明确“15C0434”的采购计划编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当天上午9:00。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五江支行

账号:9558853100000845325

(1)投标人必须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15C0434”的采购计划编号。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未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或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过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需提前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

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至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因故未提前到交易中心办理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携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备验。“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http://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78939535.html,)下载;其他相关问题请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http://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78939535.html,)查询。

(4)由于第一次缴纳保证金而未能及时在交易中心登记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可持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开标现场备查。

(5)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关于囤缴的投标保证金

囤缴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12个月,在有效期内原则上不退还。待有效期满后,投标人可以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申请将有效期延长,也可以办理退还手续。

2、分项目单次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分项目单次递交的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由我中心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我中心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7769201

六、投标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的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单个包为单一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合同包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同一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278939535.html,)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麦迪逊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彭昊唐新德

电话:(023)67631626 180********

传真:(023)67019172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金科廊桥水岸5栋3-1 (二)采购人:重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江鹏

电话:68713724

传真:68812185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长江支路2号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货物名称(类别)数量备注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

1

设计

二、招标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规模预计为7500万元。项目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数据中心、监管业务应用软件系统、机房及硬件配置与建设、网络结构规划、信息系统及网络安全建设、新旧系统融合解决、系统运维管理等内容,是信息化建设领域的一个综合型项目。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拟请具有综合设计能力的设计机构,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与设计,形成科学的初步设计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为项目下一步的建设与实施奠定基础。

(二)建设目标

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一标准、资源共享,技术先进、经济实用,健全体系、保障安全”为基本指导思想和原则,建设完善一个中心、五大平台(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数据中心、行政办公平台、监管执法平台、信息监测平台、决策支持(决策指挥)平台、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建成一个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覆盖全市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的监管信息系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服务平台,有效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效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服务,保障全市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设计内容

重点围绕13个方面(包含但不限于)的建设内容,提供科学合理的整体技术方案:

1.需求分析。从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现状、用户情况、业务需要、功能需求、性能需求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分析提炼,提出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切实可行的需求方案。

2.总体架构设计。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覆盖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监管业务,通

过设计,形成标准合理、系统科学的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架构方案。

3.标准体系建设。依据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建立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标准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4.应用系统建设。包括食品药监管信息系统一中心五平台的具体建设方案,即食品药品数据中心,行政办公平台、监管执法平台、信息监测平台、决策支持(决策指挥)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及子系统的具体建设方案。

5.新旧系统融合建设。提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内已建信息系统与规划新建系统的数据融合和信息共享的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

6.技术实现设计。充分利用当前先进的信息化技术,特别是物联网技术、溯源技术、条码技术、云计算等技术,提出先进成熟的技术实现方式。

7.网络平台建设。依托电子政务网和电信运营商骨干网络,建设覆盖市局、区县分局、街镇所办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经办机构的业务网络。

8.安全体系建设。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规划和建设信息安全体系,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9.硬件系统建设。包括各系统的服务器、存储,以及信息中心机房建设。

10.运维体系建设。建立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机制,保障信息系统持续稳定运行。

11.建设步骤设计。根据国家总局相关规划和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实际,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设步骤及阶段工作计划。

12.建设经费测算。对总体及各分项经费进行测算,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设经费预算。

1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面分析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化整体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项目立项和通过立项评审的要求。

(四)设计要求

1.设计依据

本方案设计的依据包括业务和技术两个方面。业务依据包括国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市政府及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具体的业务管理标准规范。技术依据包括国家、信息化主管部门制订的法律法规、电子政务类标准、信息安全类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业标准及相关要求。

2.设计范围

全面调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县及基层食药监管部门、直属单位及食品药品监管对

象需求,理清与食药监总局、市级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关系,围绕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目标和13个方面的建设内容进行系统分析和规划设计。

3.设计深度

本信息化建设方案设计项目的设计深度必须满足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各项建设内容的建设实现,支撑工程招投标,并通过招标人认可且通过市财政局资金评审符合招标人要求。

4.投标人采用主流的、稳定可靠的技术,顺应未来技术发展趋势并适度超前设计,做到技术方案科学合理、经济可行。

5.投标人要充分了解使用单位的应用需求,进行现场实地勘察,认真调研论证,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在现场踏勘中,费用自理;踏勘期间投标人的任何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等,责任自负。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导致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应赔偿。

6.设计操作性强。对需要采购的设备和软件,提供选型建议、主要参数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参考价格。对标准建设部分,明确需要制定的标准体系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软件开发部分,需要设计软件整体架构,各子系统划分及系统外部、内部接口关系,并编制设计任务书。

7.从全局出发,统筹考虑,整体规划,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处理好新系统与旧系统的融合问题,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设施、数据等资源。

(五)质量要求

1.依据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情况规划设计,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业信息化存在的问题,具体指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建设实施。要求设计方案内容完整、逻辑严密、格式规范、文字简洁。

2.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方案设计的全部过程和可能影响质量的全部要素进行管理和控制,针对本项目配备专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措施。

3.明确工作思路,制定方案设计的原则、方法和步骤,对项目设计和建设过程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并提供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和建议意见。

(六)其它要求

1、中标供应除按要求完成信息化建设方案设计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外,须全程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化项目建设进行全程指导,提供全程技术支持,保证项目按方案顺利

实施,并根据项目建设实施情况,适时修改调整设计,优化方案,确保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达到预期建设目标。

2、中标人所提供设计咨询成果必须符合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要求,通过采购人的认可。设计设计咨询成果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修改或重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必须具有在渝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包括设备、场地及专业人员配备等。

中标公示期间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对拟中标企业在投标书中所描述的设备、场地及专业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如不属实,取消拟中标资格。

中标人在方案设计期间,其能力表现若与其投标文件不符,不能达到采购人对质量和时限的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必须退还已支付费用,并向采购人支付本招标文件限价的50%作为赔偿金。

4、中标人在进行方案设计时和最终提供的设计方案中不得有唯一性和倾向性的内容、要求和技术参数。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情况的严重性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投标人必须对此进行书面承诺,若有违犯,须向采购人支付本招标文件限价50%至100%的赔偿金,以及足额赔偿为项目建设造成的实际损失。

5、投标人除具备本次招标规定的设计技术能力外,还须在渝相关政府部门具有广泛的协调能力,以协助招标人本项目设计方案顺利通过政府各相关管理部门的技术和资金评审,确保投标人本项目后续工程的顺利进行。

6、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并驻渝设计实施的人员必须是信息化系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含计算机软硬件、数据库、网络、通信等,以下简称本项目相关专业),并且此项目的人员配备不少于8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以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相当技术职称任职资格。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不得更换项目设计人员。

7、投标人必须对采购人所提出的资质、能力、期限、人员配备、质量要求、后续维保、以及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赔偿问题完全满足,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一)交货时间

设计期限90个日历日,从签订合同起到设计方案完成,包括调研、及专家论证等所有环节。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二、报价要求

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设计要求、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本项目特点和现场考察,自行计算设计工作量、编制设计费预算和报价并承担相应的风险。最终报价由竞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经营决策、企业实力和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和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完成本项目设计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和质量保修期间的设计服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资料费,相关材料费、设备费,项目验收费、第三方评审和鉴定费,以及设计单位的管理费、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

三、验收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设计和项目管理文档,达到以下要求才视为达到验收要求:

(1)设计文档与招标文件和合同一致,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2)方案设计的最终成果以纸质和光盘介质形式提供,其中纸质5份,光盘2份。

(3)项目过程中的管理文档以光盘介质形式提供1份。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设计成果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5)项目设计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第三方评审、鉴定。

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投标商报价须包含本项目的验收、第三方评审和鉴定等费用。

四、付款方式

1、中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交货,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80%款项;

2、余下合同金额的20%,在市食药监信息系统工程实施完成后(合同签定后5年内)一次性支付。

五、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例和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六、知识产权

1、本项目设计方案等成果归采购人所有。

2、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七、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

废标条款

一、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定义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10分,其中:10分为政策性加分。

(二)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由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

1 投标

人应

符合

的基

本资

格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

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

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

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

3 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应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文件,非主办方(非主体)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诚信声明。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

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招标文件的响

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做出响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分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投标报价、技术指标均相同的,按商务部分的优劣顺序排列。

二、评标标准

序号评分因

素及权

分值评分标准说明

1

投标报

(25分)

25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

格权重×100。

2

技术

部分

(45分)

45

1、投标人应针对“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

量及质量要求”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实质性响

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1项

不满足扣5分,2项不满足扣10分,3项及以

上不满足得0分。(15分)

2、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信息化项目设计工

作方案(28分)

(1)阐述总局、重庆市有关电子政务的信

息化建设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梳理其同重庆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信息化项目关系和界面,好

得4-5分,较好得2-3分,一般得1分,缺项

得0分。(5分)

(2)阐述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信息化项

目的整体定位理解、独到见解,好得4-5分,

较好得2-3分,一般得1分,缺项得0分。(5

分)

(3)阐述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信息化项

目建设难点和重点分析及解决方案,好得4-5

分,较好得2-3分,一般得1分,缺项得0分。

(5分)

(4)阐述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信息化项

目的设计思想、设计思路及技术路线,如何体

现其设计的先进性和可行性,好得4-5分,较

好得2-3分,一般得1分,缺项得0分。(5分)

(5)阐述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信息化项

目“互联互通”的实现方式,如何兼容和接入

不同公司开发的产品,好得3-4分,较好得1-2

分,一般得0.5-1分,缺项得0分。(4分)

(6)阐述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信息化项

目建设进度和质量控制措施,好得2分,较好

得1分,一般得0.5分,缺项得0分。(2分)

(7)阐述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信息化项

目建设风险分析和评估,好得2分,较好得

1-2分,一般得1 分,缺项得0分。(2分)

3、技术部分文件质量(2分)

要求清晰、简洁、重点突出,好得2分,较好

得1分,一般得0.5分,差得0分。

3 商务

部分

(30

分)

投标人

专业技

术人员

实力(8

分)

8

1、投标人专业技术人员实力:需提供拟投入

本项目专业人员(8人以上)相关证书复印件

和本单位2014年10月至2015年5月缴纳的

重庆市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8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本项

目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注册咨询师职称,得

3分;无则0分。(3分)(提供证明材料,原

件备查)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10年至

今负责过投资4000万以上的电子政务类信息

化工程设计成功案例的,得2分;无则0分。

(2分)(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具有本项

目信息、通信或计算机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

称以上,每人得1分(1人具有多个资质时不

累加计算),最多3分。(3分)(提供证明材

料,原件备查)

投标人

成功案

例(8分)

8

2、投标人成功案例:需要提供名称、规模、

背景、项目内容、实施周期等基本信息,提供

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原件备查。(8分)

2010年1月至今有投资4000万以上的电子

政务类信息化项目设计成功案例的,每个得2

分,最高得8分。

投标人

综合实

力(8分)

8

3、投标人综合实力(8分)

(1)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权威机

构出具的证明投标人良好商业信誉的文件,得

2分。(2分)

(2)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得2分。(2分)

(3)2010年以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工

程咨询或设计奖项的,1个奖项得1分,最多

得4分。(提供获奖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公章)。

3 商务

部分

(30

分)

本地服

务能力

(6分)

6

4、本地服务能力(6分)

投标人注册地在重庆市或投标人在重庆市有

工商注册分支机构,且重庆本地人员配备61

人及以上得6分、41-60人得4分、31-40人

得2分、21-30人得1分、20人及以下不得

分。(提供重庆本地人员本单位2014年10月

至2015年5月缴纳社保证明)

4

政策性

加分

10

1、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一款得

1分,最多得3分;

2、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一

款得0.5分,最多得1分;

3、所投分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

4、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得1~5分。

政策性加分的相关说明:

1、节能、环保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页面的打印或复印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关于小微企业:

2.1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

2.1.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2.2具体加分说明:

2.2.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小型企业得3分、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微型企业得4分、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及以下的微型企业得5分;

2.2.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中与小型企业联合的联合体得1分、与微型企业联合的联合体得1.5分。

三、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人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三)投标人超出其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投标的;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的,上述投标人的投标均无效;

(五)招标分包为单一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参加该包投标的,上述投标人的投标均无效;

(六)同一项目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的;

(七)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

(八)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

(九)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

(十)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十一)投标人的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及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十二)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四、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1、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278939535.html,)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4、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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