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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引进人才特别评聘办法

西南大学引进人才特别评聘办法
西南大学引进人才特别评聘办法

西南大学文件

西校〔2013〕88号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

引进人才特别评聘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西南大学引进人才特别评聘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南大学

2013年4月3日

西南大学引进人才特别评聘办法

为加快引进人才决策效率,有效推进人才引进工作,学校决定建立引进人才特别评聘机制,对拟引进人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导师资格采用特别评聘程序,根据《西南大学师资队伍建设计划(2012-2020年)》(西校〔2012〕155号),制定本办法。

一、职务评审

未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如下拟引进人才,可申请特别评审正高级职务:

(一)入选国家和省部级各类人才计划者。

(二)取得本学科公认的高水平成果者。

二、岗位聘用

(一)引进的国内“985”“211”高校教授、副教授,经核实确认后,原则上可按原所在单位聘用岗位级别聘用。

(二)经特别评审取得教授资格的拟引进人才,一般聘任到教授四级岗。

三、导师资格

经特别评审程序取得教授或副教授资格者,可申请增列为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

四、评聘程序

(一)本人申请。拟引进人才填写《西南大学优秀人才引进特别评聘评审表》。

(二)组织推荐。用人单位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初评、对拟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导师资格提出推荐建议,交由校专业技

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审查,决定是否进行特别评聘。

(三)校外评议。学校选取5名相关学科校外著名专家评议拟评聘人员材料,并根据评议结果提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建议。

(四)会议评审。依据《西南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办法》(西校〔2012〕159号),受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及相关学部组长、副组长召开专业技术职务特别评审会议,对拟引进人才的专业技术职务进行评审;校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及相关专业委员召开岗位聘用特别评聘会议,对拟引进人才的聘用岗位进行评审。

(五)导师增列。凡申请增列为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者,其增列程序由研究生院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学校决定。校长办公会审定特别评聘结果。

五、相关说明

(一)学校每学期原则上召开2次特别评审会议。

(二)经特别评审程序评审通过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从引进当年起4年内不占用所在单位的正高级职评指标。

(三)特别评审程序原则上不进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对于引进的优秀的博士或博士后,如成果特别突出,可提出申请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程序按照本办法进行。

(四)在国内非“985”“211”高校受聘为高级职务岗位的引进人才,须通过特别评审程序对其高级职务和聘任岗位进行确认。

(五)经特别评聘程序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果在召开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会时予以通报;经特别评聘程序通过

的岗位聘用结果在召开校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会时予以通报。

(六)引进人才聘任后的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评审纪律

各单位对拟引进人才的材料应认真审核,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评聘通过的资格,学校原则上不再受理该单位当年其他拟引进人才特别评聘的申请。

七、其他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一三年四月三日

西南大学办公室2013年4月3日印发

职业中专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草案)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草案) 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特制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聘用原则 1.按需聘用的原则。外聘兼课教师主要是由于某些课程现有教师难以胜任或短期师资不足,且课时量不多的阶段性课程;外聘全职教师主要是为了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或特殊专业建设的需要。 2.择优聘用的原则。外聘全职教师主要是从各行各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技术人员、能工巧匠中聘任“双师型”专业课教师。外聘兼课教师主要从其他学校在职教师或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用。 3.同步管理的原则。外聘全职教师是学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在编教师同样的教育教学的职责,其管理和考核办法同在编教师;兼课教师在教学上管理要求同在职教师。 二、聘用条件和要求 1、外聘教师原则上应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任职资格(特聘专业技能型教师应具备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及中级技术等级证书),本科以上学历。(“双师”型专业人才的职业技术等级或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学历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2、师德师风良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日常管理。 3、外聘教师的年龄原则上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外聘全职教师的周工作量为12-14课时,兼课教师不限工作量。 三、招聘、考核、聘用及管理 (一)招聘工作 由学校用人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校长批准后,由学校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公开招聘。 (二)考核工作。 原则上由学校分管校领导组织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等部门联合进行业务考核;办公室会同教务处、德育处进行面试,办公室组织体检。业务考核、面试以及体检合格者,报校行政会审批后,由学校办公室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工作。 外聘全职教师聘期1-3年,聘期内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的,可以在聘任期满后视学校工作需要续签合同,达到一定的工作年限,学校按照《劳动法》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兼课教师聘期视课程情况待定,一般为1学期;外聘教师的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由本人委托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或存原工作单位。 (四)聘用后考核管理

西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奖学金施行办法

西南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西南大学关于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西校〔2012〕351号),优化硕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对接收的推免硕士研究生设立优秀生源奖学金(以下简称优秀生源奖学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对象:学校接收的来自全国重点高校、国家级重点学科、全国同类学科排名前30%的推免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奖励标准: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一等奖奖励5000元/人,二等奖奖励3000元/人。 第四条奖励方式:学校每年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硕士研究生在入校取得正式学籍后一次性评定奖励。 第五条优秀生源奖学金的评定细则由研究生奖助学金办公室(挂靠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制定。 第六条优秀生源奖学金每年9月申报,符合条件的新入学推免硕士研究生填写《西南大学推免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初审,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办公室复审,审定通过后统一发放。 第七条申请优秀生源奖学金的推免硕士研究生,参评条件同时符合该项奖学金不同奖励标准的,适用就高原则,不兼得。 第八条获得优秀生源奖学金的推免硕士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同时申请学校其它研究生奖助政策的奖励与资助。 第九条鼓励各培养单位自主设立本单位的推免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助学金,不断提升本单位研究生生源质量。

第十条对于获得优秀生源奖学金的推免硕士研究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完成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业中途退学的,学校追回该项奖学金。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一、根据《成都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为推进专业建设工作,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更好更优地培育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二、外聘人员的分类: 教学一线教师:外聘专业教师、外聘实训指导教师; 德育人员:外聘教官、外聘生活老师; 后勤服务人员:水电工、职员、食堂工作人员、勤杂人员。 三、外聘教师必须具备基本条件 (一)外聘专业教师基本条件 1.忠于职守,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尊重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重学生家长和学生;无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违法记录,无侮辱伤害学生记录。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教师资格证。有教师经历或者班主任经历者优先。 4.男教师年龄在45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人才报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 (二)外聘实训指导教师条件 1. 忠于职守,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尊重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重学生家长和学生;无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违法记录,无侮辱伤害学生记录。身体健康。 2.本科及高职院校相关专业毕业,所指导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过专业部技能测试达到“优秀级”。 专科学历,企业工作3年以上,所指导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过专业部技能测试达到“优秀级”。

高中学历,企业工作5年以上,所指导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过专业部技能达到“优秀级”。 具有企业班组长获技术指导岗位经验者优先。 3.男50岁以下(196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外聘教官基本条件 (四)外聘生活老师基本条件 (五)外聘后勤服务人员条件 三、基本待遇 (一)工资待遇 1.教学一线教师工资由基本工资、课时津贴及奖金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根据学校考核确定四个等级,未定级1200元/月,第一级1500元/月,第二级1800元/月,第三级2100元/月;课时津贴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由学校考核定级为三个等级,对应教师的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奖金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考核发放。 2.德育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课时津贴及奖金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根据学校考核确确定四个等级,未定级900元/月,第一级1200元/月,第二级1500元/月,第三级1800元/月;课时津贴以岗定责,认定工作量,根据德育处考核确定三个等级,分别与未定级、初级、中级教师职称等级相对应;奖金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考核发放。 3.后勤服务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课时津贴及奖金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根据学校考核确定四个等级,未定级900元/月,第一级1100元/月,第二级1300元/月,第三级1500元/月;课时津贴以岗定责,认定工作量,根据总务处考核确定三个等级,分别与未定级、初级、中级教师职称等级相对应;奖金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考核发放。 外聘人员基础工资每年按12个月发放,课时津贴按工作情况

西南大学最新推免办法

西南大学文件 西校〔2012〕332号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推荐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已经学校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本办法有关要求开展相应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推免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所称推荐,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三条推免生工作是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我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拔、推荐工作;各学院(部)应成立由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

第五条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接收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 第六条对推免生申请者应做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选拔。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查。 第七条提倡优势互补、加强交流,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地区间、招生单位间的交流,支持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申报西部高校研究生招生交流协会会员单位。 第二章推荐 第八条学院(部)开展推免生工作应具备的条件: (一)教学质量优秀,有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招生工作秩序良好。 第九条确定学院(部)推免生名额依据: (一)教育部批准下达我校当年推免生的推荐总指标数。 (二)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总体比例。 (三)适当考虑学校学科发展、社会及用人单位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及上年指标使用情况。 第十条学院(部)不得擅自将推免生名额跨院使用,不得以推免生工作为由进行本硕连读培养和宣传。 第十一条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或本人放弃,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

《XXX大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修订).doc

XXX大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校特色学科建设、创新团队和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切实发挥高层次人才队伍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根据目标管理办法,由组织和人事部门牵头负责、校院两级分类管理,完善岗位激励和业绩评价制度,逐步形成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以学科建设为基础,以团队建设为核心,以高水平人才培养为重点,既要重视所需人才的引进和使用,又要加大对现有人才的培养和资助力度;尊重人才的个体发展,激励人才团队的建设;既要重视科学研究、鼓励科技创新,又要重视教书育人;既要重视教师教学科研能力的提高,也要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通过制定政策、整合资源、保证经费、提供服务等措施,统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第四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到2015年,引进、培养和选拔30名左右首席专家、100名左右具有较深学术造诣的优秀学科带头人、30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师,建设30个特色学科团队、创新团队和优秀教学团队。上述总体目标总称为“3133人才工程”。 第五条实现“3133人才工程”,其配套计划由“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学科带头人引领计划”、“中青年学术骨干培养计划”、“教师队伍学历提升计划”、“中青年学术骨干海外研修支持计划”、“青年教师专业实践能力提升计划”、“学术团队建设计划”等7个计划组成。 第二章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第六条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着眼于引进、遴选和造就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先进水平的知名学者、专家。通过长期聘用、项目指导、学科牵头和培养人才等形式,按照“选到一个,聘任一个”的原则,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用人观念,广罗名师,广揽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院外聘教师的管理,充分调动外聘教师的积极性,保障学院教学有序、正常的开展,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外聘教师,是指各系、部以学院名义所聘请的非学院在编和在岗并且不发放基本工资的授课教师。 第二条学院开设的课程中本学院教师无人能够讲授,或者开课班级多,本院教师无法承担全部教学任务的,经教务处确认后,各系、教学部可以外聘教师授课。 第三条外聘教师一般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所教授课程应与其学历证书的专业相近。 第四条外聘教师原则上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五条为保障双方权利,对外聘请教师的系、部有义务督促外聘教师,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与学院人事处签订一式二份的《聘用合同》(简称合同,下同)。不签订合同的,所任教系(部)及教务处不予核算课酬,财务处不予发放课酬。 第六条外聘教师课酬安学院规定的标准执行。课酬标准中已包含交通费等各类补贴在内。 第七条首次签订合同时,对外聘请教师的系、部必须核实外聘教师的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第八条对外聘请教师的系、部应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要求: 1、外聘教师应对所授课程的整个教学过程负责,确保教学质量。 2、外聘教师应认真备课,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时数的要求编写适合教学对象的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一式二份),经系(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并将教学进度计划表于开学三周内交所在系(部)和教务处存档。 3、开学后外聘教师应严格按进度进行教学,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不得随便更改课程教学计划和授课时数;不得任意调整课室;不能随

外聘教师管理条例(修订)

附件: 外聘教师管理条例(修订)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外聘教师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教学质量,规范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一、外聘教师的聘任原则及来源 (一)外聘教师的聘任原则 1.外聘教师是指外校、企业来我院担任教学任务的外聘专任教师或技师(不含外教); 2.在合理地调配校内专任教师资源,保证校内专任教师满工作量的前提下,学院对外聘教师按照择优聘任的方式进行聘用。 (二)外聘教师的来源 1.各高校教师; 2.行业、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外聘教师的聘任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且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学位与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同等资格的高

校教师或其他人员; 2.有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教师或其他人员; 3.全日制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相关行业、企业人员; 4.应聘实践课、专业课的人员一般应有该专业相近职业资格证书; 5.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专业水平及授课经历; 6.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原则上不聘请中级职称以下的外聘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教学工作部报批。 三、外聘教师审批、聘任程序 (一)每学期期末,根据下一学期课程安排,由课程所属教研室拟定外聘教师聘任计划。 (二)在对外聘教师聘任资格进行初审后,各教研室一式两份填报《外聘教师审批表》(附件1),查验外聘教师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并将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和《外聘教师审批表》报送所属教学单位审批。如有不符合聘任条件等特殊情况的,应报送教学工作部审批。 (三)各教学单位汇总后填写《外聘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2),连同外聘教师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规定

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科发展需要,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提高竞争力,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在设岗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应遵循“立足现状、着眼发展、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第四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必须全面考察、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并严格按公开招聘程序、经过审核论证进行。 第二章引进人才的条件 第五条所引进人才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精深的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工作,有较强协作能力,身体健康。一般分五个层次:第一层次:两院院士、著名学者。 第二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的下列人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带头人、在国外获聘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长江学者、泰山学者及同类省部级专家、获任二级及以上岗位的教授。 第三层次:博士生导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且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的: 1.作为首位人员获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自然科学

类),一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社会科学类)。 2.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出版有影响的著作2部以上。 第四层次:发展潜力大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且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作为首位作者出版有影响的著作1部以上。 第六条其他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第三章引进人才待遇 第七条实施住房货币化政策,引进人才应利用合理借贷购买商品房。 第八条学校对引进人才给予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学校在引进人才报到工作、核实学位证书后落实待遇。 科研启动费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由科研处负责;购房补贴由人事处负责。 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标准

邯郸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邯郸学院文件 政字[2009]27号 邯郸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外聘教师是指由教学单位根据教学任务从外校、外单位及本校离退休人员中聘请的任课教师,不包括学院聘任的名誉教授、客座教授等。 根据学院发展需求,为弥补我院部分专业师资不足,可适量聘用部分高水平的教师。为规范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保证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发挥外聘教师在教学工作的作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原则 1、教学单位现有师资暂无力开设或教师数量不能满足开课数量的个别课程的,可外聘教师。 2、对外聘教师要认真考察,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教学质量。 3、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各教学单位的外聘教师。 二、外聘教师的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能承担教学任务,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有从事高校教学工作的经历,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3、实践教学类课程可聘任对口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好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外聘教师的职责 1、严格遵守我院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按照我院的教学工作要求,保证教学进度和教学秩序,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3、接受我院教学、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四、外聘教师的聘用程序 1、制定计划 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建设及开课需求,在每年5月和11月制定下学期外聘教师计划,外聘教师总数原则不得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的20%。经教务处审核后,由人事处报主管院长审批。 2、资格审查 根据学院批准的外聘计划,各部门对拟外聘的教师进行初审,并填写《邯郸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连同拟聘人员的身份证、高校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复印件材料(其原件由各部门审查)送人事处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聘用。 五、外聘教师的管理与考核 1、管理 (1)外聘教师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由聘任部门负责。 (2)外聘教师与教学部门和邯郸学院三方签订聘用协议书,每一学期为一个聘期,并到学院人事处备案, (3)各教学单位要建立外聘教师档案库,对完成一个教学周期,教学科研考核合格的外聘教师,可以续聘。 2、考核 (1)在聘期内,根据学院有关文件规定,学院派教学督导团对教学质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2)凡教学单位未按程序审批备案或弄虚作假聘任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清退,不计算相关工作量,并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海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实施办法

海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实施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实施办法。 第二章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二条学校依照《海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由25至33人组成,任期三年。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3人,秘书长1人。 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校长、主管相关工作的副校长、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参与研究生指导工作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由校长担任。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各学院(中心、所)成立由7-15人组成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并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第四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职责: 1、审查通过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的名单; 2、作出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决定; 3、审核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 4、审核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 5、审核并通过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6、审核申报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7、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 8、研究和处理与学位授予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学位授予条件 第五条博士学位授予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按照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修读全部课程和其他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数。 3、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4、在学期间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其数量和质量达到《海南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 2、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和其他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 3、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4、在学读期间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数量和质量达到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要求。 第七条申请程序 研究生在完成论文后,首先由导师进行审阅。然后由本人提出答辩申请,并填写“海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书”,经导师推荐,由研究生所在学院(中心、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德、纪律、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和论文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提出意见,为符合条件者方可同意申请,准予参加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 第四章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 第八条学位论文评阅 1、学位申请人的申请被批准后,硕士学位论文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聘请副教授以上职称2名专家,作为学位论文评阅人。其中应有1名外单位专家。博士学位论文由校学位办聘请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5名,作为学位论文评阅人,其中至少应有2名外单位专家。学位论文评阅人姓名应对学位申请人保密,指导教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 2、硕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一个月送给评阅人。论文答辩委员会须在收到论文评阅人肯定性的评阅意见后,方可组织论文答辩。如有一名论文评阅人对

西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西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推免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所称推荐,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所称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学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第三条推免生工作是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我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拔推荐工作;各学院应成立由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 第五条推免生工作分为推荐和接收两个环节,推荐环节工作由教务处牵头,接收环节工作由研究生处(院)牵头,校纪委、监察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及相关学院共同参与。 第六条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接收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 第七条对推免生申请者应做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选拔。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查。 第八条提倡优势互补、加强交流,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地区间、招生单位间的交流,支持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申报西部高校研究生招生交流协会会员单位(西北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广西大学、兰州大学、云南大学、贵州大学、昆明理工大学)。 第二章推荐 第九条开展推免生工作的学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教学质量优秀,有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招生工作秩序良好。 第十条学校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学院推免生名额: (一)按教育部批准下达我校当年推免生的推荐总指标数。 (二)按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总体比例。 (三)适当考虑学校学科发展、社会及用人单位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 第十一条学院不得擅自将推免生名额跨院使用,不得以推免生工作为由进行本硕连读培养和宣传。 第十二条截至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后,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或本人放弃,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让。 第十三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应用技术本科、职教师资本科、独立学院本科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3篇

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3篇 Document of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external lectur ers 编订:JinTai College

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3篇 前言: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本文档 根据办法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 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 2、篇章2: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 3、篇章3: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 当讲师不足的时候就需要外聘。下文是外聘讲师管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章1: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 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证以教学为中心的人才培养 质量,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外聘教师是我院聘请的承担教学和科 研任务的教师。

二、聘用人员的原则 缺编单位因工作需要或个别专业缺乏某一课程的专任教师,可申请聘用外聘教师;满编、超编单位,原则上不得聘用外聘教师。 三、外聘教师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 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2、学位与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 ②具有学士学位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③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5、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外聘教师聘用程序

湘南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湘南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国(境)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到我校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加强学校的学科建设,优化学术梯队和师资队伍结构,构建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引进人才的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按需引进;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注重能力、德才兼备;科学评价、择优引进。 二、引进人才的类别 根据我校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需要,引进人才的岗位为: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教学骨干。 三、引进人才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团结协作精神强;所从事学科的领域符合我校专业调整和学科发展方向,为教学科研工作所需;服从我校的工作安排,并愿为我校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身心健康,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承担主要核心课程教学和学科建设及主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二)具体要求

(1)学科带头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教育部“创新团队”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其他条件相当的知名学者、专家。学科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学术带头人:湖南省“芙蓉学者”、省级学科带头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近四年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级自然科学基金或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重点(大)项目的中青年专家;获得过省级(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奖、普通高校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重大科技奖励的优秀专家;其他条件相当者。学术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学术骨干:具有博士学位、有高校工作经历的副教授;国(境)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学校紧缺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教学骨干:学校紧缺的有8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的副教授或具有其他行业背景的副高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引进人才的待遇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试行) 随着我校招生规模的日渐扩大和学科、专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外聘教师已成为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规范外聘 (二)各教学学院负责审核外聘教师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并审核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审验原件后,保存复印件。在此基础上进行面试和试讲。 (三)由教学学院上报审批通过初审的外聘教师,审批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一份报教务处存档备案,一份本学院留存。 (四)经学校批准的外聘教师,前两周为试用期,各聘任学院及教务处应及时了解外聘教师讲课的信息。教学效果良好者,正式聘用,并签定《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

协议书一式三份,分别由教务处、学院和本人留存;教学效果差者,应及时停止试用。 (五)如有特殊情况,经教务处同意后,各教学学院可先试聘外聘教师上课,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三、外聘教师的管理 四、外聘教师的职责 (一)外聘教师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教学组织工作,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二)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进行教学,遵守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的要求,认真备课并讲好每一节课,必须写出所授课程的教案,以保证教学质量。

(三)外聘教师要认真执行学校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课程表讲课,未经聘任学院和教务处批准,不准擅自调课、停课或者更换教师。因事因病请假,复课后必须及时补课。 (四)认真进行课程辅导,批改作业。 (五)外聘教师应当参加所授课程试卷的出题、改卷、评分等工作。在每学期课 称。 之一。 (四)课时酬金标准和交通费待遇应写在聘任协议中。未经学校批准的外聘教师,其课时酬金和交通费由聘任学院自行解决。 (五)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包括上课、辅导、批改作业、出考题、批阅试卷、评定成绩、试卷材料归档等。

企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和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积极吸引各类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和人力资源配置、完善人才工作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是指在公司内部现有人力资源不能满足对人才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核准,从国(境)内外择优录用具有一定工作经验、能力和水平的专业技术人 才、技能人才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权限 第四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人才的引进工作。由总经理负责审定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和协调解决引进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五条引进人才原则 (一)引进人才应坚持以下原则: 1、“专业对口、按需引进”原则。引进人才须遵循公司战略发展要求,结合各单位的实际,以岗位需求为依据,按照专业或工种类别,

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2、“适度从紧、严格标准”原则。公司需要人才,首先要着眼于内部培养,要严格控制从公司外部引进人才的数量,以精干员工队伍,提升劳动生产率。要严格引进人才的标准,确保引进具备较高素质和能力、能够为企业创造价值的人才。 3、“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为提高人才引进的有效性,引进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确保有充足数量的备选人,以竞争择优来提升引进人才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 4、“目标考核、协议管理”原则。引进人才的首次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到三年,试用期三到六个月。试用期和首次劳动合同期满前,各单位要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及时予以辞退。 (二)范围、对象及条件 1、专业技术人才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科研起关键作用,且急需的重点专业领域技术人才,主要包括:信息化技术、会计、管理等专业人才。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操作一线岗位直接影响企业产品质量和竞争能力,具备较高技能,能够解决生产操作难题,公司急需的技能人才。 2、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党纪、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具有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和相当的专业技术或技能水平;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

2018年海南大学各院系硕士论文格式模板

硕士学位答辩论文 类型:□博士学位 □硕士学术学位 □硕士专业学位 题目:基于人工智能的快论文排版系统研究专业:计算机 时间:二○一七年六月

学校代码:学号: 分类号:密级: 硕士学位论文 题目:基于人工智能的快论文排版系统研究作者:快论文 指导教师:***教授 专业:计算机 时间:二○一七年六月

Research on Kuai65 Typesetting System Based o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 Thesis Submitted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 For the Master Degree in Economics By Kuai65 Supervisor: Prof *** Major:Computer Science Submitted time :Jun,2017

海南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 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或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论文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说明 本人完全了解海南大学关于收集、保存、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为存在馆际合作关系兄弟高校用户提供文献传递服务和交换服务。本人授权海南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 保密论文在解密后遵守此规定。 论文作者签名:导师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CALIS高校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发布章程”,同意将本人的学位论文提交“CALIS高校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全文发布,并可按“章程”中规定享受相关权益。同意论文提交后滞后:□半年;□一年;□二年发布。 论文作者签名:导师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外聘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是我校师资力量的重要补充,建立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的外聘教师队伍,是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使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聘任条件 1、外聘教师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厂矿企业、科研单位的“双师素质”教师除外)。 2、具有讲师或工程师(中级)以上职称,或者研究生以上学历。“双师素质”教师要求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两年以上高校教龄。 二、外聘教师的聘任办法与程序 外聘教师由各学院负责聘任。专业教研室负责聘任专业课教师,公共教研室负责聘任公共课教师。具体程序如下: 1、各学院在学期结束前三周提供下一学期拟聘人员名单和个人简历,由教务处审查后交由各学院聘任。 2、新聘任的教师必须进行试讲,具体由各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教研室教师(或特聘专家教授)与教务处有关人员组成听课组,试讲通过后方可聘任。并且填写《外聘教师聘任协议》和《大学外聘教师业务登记卡》,此项工作在学期结束前完成。 3、学校放假前,各学院为外聘教师发放聘书。 三、外聘教师的教学管理

外聘教师的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院负责教学管理,教务处负责外聘教师的业务档案管理。 1、各专业教研室主任要根据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的需要,向外聘教师讲明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要求,教师不得擅自更改教学内容,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2、各学院负责外聘教师的考勤,教务处负责安排外聘教师接送。 3、外聘教师原则上要参加各教研室的教研活动,确有原因未能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教研室主任有义务向其通报教研活动内容和有关信息。 4、每年各学院要组织召开1—2次外聘教师座谈会,虚心听取外聘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教学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外聘教师所授课程期末考试命题、阅卷与本校教师要求相同。 6、各学院根据外聘教师的实际工作量造酬金表,报教务处审核后发放。 7、教务处负责建立外聘教师业务档案。 四、外聘教师的奖惩 1、连续五年在我校授课且教学质量评估优秀者,其代课酬金晋升一个档次。 2、降低教学要求或违反教学纪律或教学效果较差者,学院应视其情节予以扣除部分酬金直至解聘。

内江师范学院引进人才管理暂行办法

内江师范学院引进人才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人才引进工作,提高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精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0 号)、《内江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内师院发〔2013〕5 号)和《内江师范学院“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特对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作如下修订。 一、引进人才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以人为本、人才强校”战略,紧密围绕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从学科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通过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人才,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为学校培养高素质人才、创造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引进人才的原则 1. 科学规划,按需引进。引进人才工作在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有序进行。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规划人才引进工作。 2.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引进人才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就是优先引进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和新办学科、应用型学科需要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双师型”教师、紧缺学科教师和高层次人才。统筹兼顾就是要全面考虑各学科的发展、新学科的形成以及各学科所急需的教学、科研骨干的充实。 3. 注重学术,德才并重。引进人才既要注重学历和职称,又要注重学术

水平和业务能力,必须能够胜任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同时,必须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和职业道德。 三、引进对象 1. 特聘教授(55 周岁以下); 2. 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博士研究生导师、省部级重点学科负责人(55 周岁以下); 3. 教授(50 周岁以下); 4. 博士(40 周岁以下); 5. 优秀硕士研究生(专任教师35 周岁以下,专职辅导员30周岁以下)。 四、引进人才的工作程序 1. 引进人才计划的制订。每年年初由各二级学院(部)或有关部门申报人才引进计划,经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由人事处组织实施。 2. 招聘信息发布。每年年初人事处根据学校确定的人才引进计划统一在中国研究生招聘网、学校校园网及有关高校发布,须参加公招考试招聘或直接考核招聘的,其公招方案和公告经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学校校园网上发布。 3. 引进人才工作中的招聘广告的发布、生源的组织及考核等环节主要由各二级学院(部)负责。各二级学院(部)对拟引进人才,要全面考察,充分了解,并组成7 人的面试考核组对拟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学术成果、讲课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组组长由有关二级学院院长(部主任)担任,考核组成员原则上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有关学科专业专家等组成,负责应聘人员的试讲、答辩、面试、综合考核评价等工作。面试考核采取科研报告和课程试讲相结合的形式,具体考核办法由各二级学院(部)自行制定,考核组成员和

海南大学2009届文艺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公告

海南大学2009届文艺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公告 答辩委员会 一组:答辩主席:毕光明教授海南师范大学 答辩委员:孙绍先教授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 焦勇勤研究员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 闫广林教授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 李溢副教授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 二组:答辩主席:单正平教授海南师范大学 答辩委员:张江南教授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 杨国良教授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 刘复生教授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 张军副教授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 答辩人论文题目 一组: 李永建游走于纪实与虚构之间——《纪实和虚构》观照之下的叙事研究 杨建生精神生态视域下的陶渊明研究 林豪燕女人与城市——王安忆都市题材作品中的女性意识写作 周萍安徒生童话与《圣经》 陈珏一支清采妥湘灵,九畹贞风慰独醒:论鲁迅文学作品中的艺术气质 徐桃《边城》经典化过程的历史探究 康燕玲当《诗经》遭遇现实——评阎连科小说《风雅颂》中的知识分子形象 蒋磊颓废与救赎——考察一种唯美派文艺的艺术精神 陈萍萍论海岩小说多重缝合的叙事策略 刘刚《白鹿原》:一组描述乡土传统的观念影响——文学人类学视野中呈现的乡土社会 二组 周雅弗洛伊德文艺思想在中国 夏旭光“被看”的女性:视觉文化中的性别政治研究 夏德飞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乡土小说中的集体无意识 苏壮论张艺谋电影作品中的试听氛围的营造艺术 陈术颖缠足现象折射的中国文人心态 柳改玲李安电影的冲突主题与分裂美学特征 高佳从白蛇传文本流变看蛇原型性别转换成因 姜岚:城与乡:小说里的人生界域——路遥侧论 吴泽琼《安提戈涅》与《窦娥冤》比较研究 唐光能新时期话剧叙事性研究 时间:2009年6月6日下午2:00 地点:人文传播学院会议室、办公室 届时欢迎广大师生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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