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律协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及
深圳市律协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业务委员会
关于
2012年度征集证券法律业务论文和案例文章的通知
各位市律师协会会员、市律协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
近年来,我市律师证券法律服务业务在创业板开通的带动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推动和鼓励我市律师加强证券法律业务的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展示我市律师在证券法律业务领域的业务水平和理论成果,现深圳市律协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业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律协证券委”)联合广东省律协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律协证券委”)(二者以下合称“省、市证券委”)向全市律师征集证券法律业务论文及案例文章,具体要求及评审方案如下:
一、征文的选题和基本要求
1、征文内容范围:证券、基金、期货。
2、征文格式和内容基本要求:
(1)征文名称一般不超过20字。
(2)征文的题材和风格不限,既可以是专题理论研究、律师实务总结、案例分析,也可以是相关立法建议或新法评论等等。
(3)文字数量2000字以上,8000字以内。
(4)引用他人成果必须注明出处,参考文献应在征文中按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序,并在引文的右上角以方括号添加脚注,外文资料放在文献列表后面。
二、征文参考范围:
1、企业重组改制及在A股上市
2、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境外上市
3、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经营战略
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5、上市公司治理与规范运营
6、上市公司再融资
7、公司债券发行
8、私募股权基金
9、资产证券化
10、股权激励
11、新三板探讨
12、国际板探讨
三、征文评选和奖励
省、市律协证券委将组织评审委员会主持论文评选工作。评审委员会将对符合要求的优秀论文汇编成册,并从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分别授予获奖证书和奖励。优秀作品和获奖名单将分别公布在广东省及深圳市律协官方网站。
同时,获奖的部分优秀论文将有机会获得由省、市证券委推荐于《广东律师》、《深圳律师》、“广东律师网”等律师媒体发表。
本次论文征集范围同时包括自2009年以来已公开发表的有关证券法律的论文。此外,本次征文活动的参与情况将作为选举下届市律协证券委会委员的重要考量因素。
四、截稿时间和联系方式
征文请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2年8月31日前发送市律协证券委论文工作小组联系人:郭咏泉,电子邮件:【sztchmm@https://www.wendangku.net/doc/2b9467633.html,】,电话:【186********】邮件并请同时同时抄送广东省律协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孟聪慧律师,电子邮件:【mengconghui@https://www.wendangku.net/doc/2b9467633.html,】,电话:【138********】。
深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深圳市律协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业务委员会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征文评选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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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内容摘要(200字以内)